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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委托文字作品服务合同
2023委托文字作品服务甲方(代理方):_________
乙方(被代理方):_________
为发展我国文艺事业,繁荣文化市场,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事项
文字作品的推介策划、包装;为文字作品的交易寻找购买方,提供并报告签约机会、宣传媒介;与潜在购买方就交易事项进行洽谈,直至促成交易代为签订合同。
本合同所称文字作品,是指本合同第二条所列,且尚处于文字状态的各种文艺作品。
二、文字作品名称、种类、状态
名称:_________;
种类:□电视剧□电视电影□电影,集数:_________;
状态:□创意 □故事大纲 □分集梗概 □剧本 □小说及其它体裁文学本
版权保护中心登记号:_________。
三、合同的有效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乙方应保证其交由甲方代理的文字作品不含有侵犯任何人著作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任何违法内容,如因之而引起纠纷者,由乙方负责处理,若因之给甲方造成损失者,乙方应予赔偿,赔偿额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
乙方应当保证,甲方为本合同项下文字作品于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事项在全球范围内的唯一代理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均不得自行或允许其他第三方从事与甲方所代理事项相同或相类似的事项,如乙方需就本合同项下文字作品与任何第三方进行交易洽谈,应事先书面通知甲方,洽谈的结果视为甲方的工作成果;
本合同生效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出具足以使甲方能够代表乙方就本合同项下文字作品的交易对外洽谈、签约的授权委托书;
甲方有责任为本合同项下文字作品尽力争取相对实力雄厚的购买方和最大化的交易价格;
甲方有责任为乙方争取各种适合本合同项下文字作品的交易机会,将针对本合同项下文字作品所进行的工作及时回馈给乙方;
甲方不应以任何方式要求乙方对文字作品进行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道德的修改;
甲、乙双方在任何场合下,必须维护对方形象,不得以任何形式指责、诋毁、中伤对方;
为了乙方的利益,甲方可将本合同项下所享有的权利部分或全部转托第三方行使,但甲方转托第三方行使后,乙方所享有的权利不应低于本合同的约定,受转托的第三人应得的报酬由甲方承担;
甲方必须在乙方文字作品的交易价款全部到账后七日内向乙方支付其应得的部分;
甲、乙双方的联系方式为本合同落款处的各种方式的任意一种。任何一方联系方式的变化均应及时通知对方。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回避或拒绝与甲方的联系,根据甲方要求,无正当理由,乙方不得拒绝参加与本合同项下文字作品意向购买方的接触、商谈;
本合同期满,如果乙方就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事项继续对外委托的,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签约权。
五、代理酬金
乙方以本合同项下文字作品交易价款的_________%作为对甲方的酬金。该款项由甲方在收到交易价款后向乙方支付其应得部分时直接扣取;
甲、乙双方自行承担各自收入应当交纳的税金。
六、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但变更或解除的请求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在未得到对方书面答复同意,或双方共同签订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之前,任何一方均应严格按本合同约定的条款履行;
非不可抗力原因,乙方提出并得到甲方同意解除合同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因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支出的费用。
七、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条之规定,背着甲方就本合同项下文字作品与第三方私下达成交易,除应依第条之规定向甲方支付酬金外,还应以该酬金的一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与第三方接触、商谈时虽告知甲方,但在允许甲方知道的交易合同之外又与第三方就本合同项下文字作品达成交易、收取价款而损害甲方利益者,基于该交易所获取的价款归甲方所有;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条之规定,本合同期满或终止后,乙方就本合同第一条项下的事项对外委托而侵犯甲方优先权的,应依本合同第条之规定向甲方支付酬金;
本合同期满或解除终止后,乙方就本合同项下文字作品与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接洽的意向购买方以等于或小于甲方向乙方报告的价格达成交易的,乙方应以此交易价格并依本合同第条的规定向甲方支付酬金;
自乙方将文字作品交付甲方之日起60日内,甲方仍没有将文字作品上载其网站宣传,也没有其他实质性的将文字作品信息公之于众者,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八、协议补充与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友好协商并另行订立补充协议予以完善。
因本合同的签订、履行等一切事宜而产生的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九、协议生效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方盖章并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2篇 影视作品置景服务合同
影视作品置景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
(注册号:)
联系人:
地址:
手机号:
电子邮箱:
微信号:
乙方:
(注册号:)
联系人:
地址:
手机号:
电子邮箱:
微信号:
鉴于:
甲方是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享有影视剧制作资质的法人单位,拟单独或联合其他出品方组织摄制作品《》(暂定名,最终名称以许可证上的标注为准,以下简称“本片”),需要在本片摄制期间为故事情节中的相关画面布置特定场景;乙方是具备影视拍摄置景经验,拥有建筑&雕刻木工、油漆&彩绘工、泥瓦工、钣金&白铁工等置景所需的专业置景师团队的商业主体。现双方协商一致,自愿于年月日在市区签署本合同。
第一条词语解释
1.1 双方:“双方”指甲方和乙方;“一方”仅单指甲方,或仅单指乙方;“另一方”指除“一方”以外的本合同其他方;“第三方”指除甲方和乙方外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1.2 本合同:指双方共同或任意一方签署给另一方的一系列法律文件之总和,包括且不限于已签署或后续可能签署的:《影视作品置景服务合同》、双方的身份证明(附件一)、双方签署的补充协议等。
1.3 条、款、项:本合同中以“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等注明的内容称为“条”,以序号“1.1”、“3.2”、“5.4”、“2.1.1”、“5.3.1”、“8.1.1”等标注的内容称为“款”,以序号“(1)”、“(2)”、“(3)”等标注的内容称为“项”;“章”包含“条、款、项”,“条”包含“款、项”,款包含“项”。
1.4 剧组/摄制组: 指由制片方(出品方)或其授权的代表指定的导演、演员、制片主任、摄影师、美工师、剧务等人员为拍摄本合同约定的影视剧而组成的临时性、阶段性的工作团队。前述解释与本合同签订后中国地区新出台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或行业统一适用的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具有实质性差别的,以新出台的相关文件的解释为准。
1.5 置景:指按照布景图样和要求,制作影视画面拍摄中所需要的各种环境下的布景。例如:制作、摆放建筑内的各类物品,搭建庭院或马路两边建筑等。可分为摄影棚置景、露天摄影场地置景,或室内景、室外景。前述解释与本合同签订后中国地区新出台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或行业统一适用的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具有实质性差别的,以新出台的相关文件的解释为准。
1.6 进组:指乙方至剧组主要人员的驻地或剧组指定的工作地点报到。前述解释与本合同签订后中国大陆地区新出台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或行业统一适用的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具有实质性差别的,以新出台的相关文件的解释为准。
1.7 往返交通费:“往”指乙方从出发时所在地的机场(车站)前往拍摄地、宣传地 ,“返”指乙方完成剧组安排的全部或阶段性拍摄、宣传任务,从拍摄地或宣传地的机场(车站)到乙方的其他与履行本合同义务无关的目的地。往返交通费包括因“往”、“返”、“乙方在拍摄地或宣传地市内的交通”、“乙方跟随剧组在拍摄地或宣传地之间的转场”而产生的机票、机场建设税费、行李托运费、燃油费、火车票、汽车票、租车费、停车费、路桥费、司机劳务报酬。
1.8 完整著作权:根据本合同签署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之规定,同时享有包括但不限于署名权(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发表权(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修改权(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保护作品完整权(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改编权(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摄制权(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表演权(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出租权(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放映权(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信息网络传播权(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复制权(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发行权(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展览权(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广播权(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翻译权(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汇编权(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1.9 开机:指甲方已与影视作品的主创人员(制片人、编剧、导演、监制、主演、摄像师)签署聘用合同,且已完成影视作品在行政主管部门的摄制备案公示,并正式开始拍摄(以“举办开机仪式”、“开始拍摄剧情”等为标志)。前述解释与本合同签订后中国大陆地区新出台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或行业统一适用的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具有实质性差别的,以新出台的相关文件的解释为准。
第二条 工作内容与职责
2.1 本片情况
本片片名暂定为《》,风格类型为,剧情梗概为,置景范围包括且不限于。
2.2 工作内容
2.2.1 甲方不定期的根据本片摄制需求向乙方提出置景要求,乙方应组织其相关置景师根据甲方的要求在限定的时间内交付置景成果。甲方应为乙方的置景工作预留合理时间,并应在前述预留时间段的个自然日前(根据影视行业通行规则属于复杂置景工程),或应在前述预留时间段的个小时前(根据影视行业通行规则属于简单置景工作),通知乙方、与乙方沟通具体置景要求。
2.2.2 双方每次通过签署《置景联络单》(详见下表)的方式明确每次置景的具体要求,联络单的签署人为双方在本合同首页填写的联系人,或双方指定的其他联系人(甲方为:乙方为)。一方的联系人发生变动的,应立即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剧组置景联络单
置景地点
□ 影棚内置景 具体地址:
□ 露天场地置景 具体地址:
场景(物)
□ 物品描述: □ 材质:
□ 规格: □ 图纸设计方:
原材料
□ 范围与数量: □ 采购价格:
□ 品质要求: □ 采购完成时间:
置景细节要求
置景完成期限
年月日前由乙方放置于甲方指定地点
工种和工时
总价款
本次置景乙方收取的费用合计为人民币元。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2.2.3 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就其置景需求向乙方提供设计图纸;甲方未提供设计图纸的,乙方应根据甲方描述的场景(物)画面或草图设计施工图纸,并交甲方审核。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图纸或甲方审核通过的图纸置景,乙方在置景过程中认为需要变更关键设计内容的,应预先取得甲方同意,但根据行业惯例乙方可自主决定的事项,无需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2.2.4 置景所需各项原材料的采购事宜按以下第项之约定执行:
(1) 包工包料。由乙方负责采购事宜,原材料的采购成本由乙方承担(即乙方的置景服务费用已包含原材料采购费用),并由乙方负责将原材料运送至布景搭建地点。乙方应确保其采购之原材料数量和质量符合《置景联络单》中的约定,以及甲方对置景效果的要求。
(2) 乙方供应。由乙方根据《置景联络单》中确定的内容,为甲方采购相应原材料,并负责将原材料运送至布景搭建地点。原材料的实际采购成本(根据相关财务凭证核算)和乙方代为采购的服务费用(按计算),由甲方在对原材料质量和数量验收合格后的个自然日内支付给乙方。
(3) 甲方供应。由甲方根据《置景联络单》中确定的内容采购相应原材料,并负责将原材料运送至布景搭建地点。
2.2.5 双方应在置景过程中实时沟通置景项目的进展情况,并对置景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共同协商解决。甲方在乙方实际开展置景工作后变更置景设计方案的,应向乙方支付因改动方案而增加的劳务成本(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因改动设计方案而导致的工期延长,乙方不承担责任(具体延长时限由双方协商确定)。
2.2.6 乙方每次完成置景工作后,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收到通知后的个自然日内对置景进行验收,乙方的置景应符合以下总体标准:
(1)。
(2)。
(3)。
2.2.7 甲方完成对布置场景的拍摄任务后,置景拆除工作按以下第项约定执行:
(1)由乙方在个自然日内完成拆除工作,将场地恢复原状;拆除的物品归乙方所有或由乙方丢弃至场地管理方许可的垃圾回收地点。甲方无需向乙方另行支付报酬。
(2)由乙方在个自然日内完成拆除工作,将场地恢复原状;拆除的物品归乙方所有或由乙方丢弃至场地管理方许可的垃圾回收地点。甲方应向乙方另行支付报酬,具体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3)由甲方自行完成拆除工作。
2.3 工作职责
(1)除本合同对原材料的约定外,乙方置景所需各类工具、设备均由乙方自行配备。甲方应为乙方置景提供便利,包括且不限于提供置景场地、水、电、气等基础设施,但乙方在其自身的装配车间完成相关工作的除外。
(2)乙方应认真、高效地完成置景工作,不得偷工减料、以次充好、虚报价格、浪费原材料。甲方有权随时检查乙方的置景工作情况,并提出改进意见。
(3)乙方置景过程中应指派专人看护置景现场和原材料存放场所,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甲方使用乙方布置的场景过程中,乙方应派专人负责场景相关物品的维护,确保相关场景环境在甲方完成拍摄前完好无损(因甲方或剧组相关人员过错导致的损坏除外)。
(4)乙方应确保其布置的场景之安全质量,符合行业通行标准、国家标准,或符合公安、消防的相关规定。若置景需要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备、申请的,甲方负责办理相关手续,乙方应配合提交相关材料。
(5)乙方应对其置景工作人员加强安全教育,并应为其置景工作人员办理工伤保险或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商业雇主责任保险;乙方的工作人员在置景现场遭受人身或财产损害,或因置景工作遭受人身或财产损害,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及其置景工作人员应接受甲方或甲方指派的剧组相关人员的管理,遵守剧组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与剧组人员发生不必要的冲突。
(7)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置景工作转包或分包给任何第三方执行。
第三条 服务期间
3.1 总期间
乙方为甲方提供置景服务的期间按以下第款执行,因剧组拍摄延期、中止等原因导致置景工作期间发生变动的,乙方的服务期间亦随之相应变动:
(1)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自之日起至之日止。
3.2 排他性
乙方为甲方提供置景服务期间,不得承接其他单位的置景项目,且乙方的置景人员应服从剧组的统一调动,且不受节假日限制。
第四条 报酬与福利待遇
4.1 报酬金额与支付方式
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按以下第款之约定将服务报酬支付给乙方;甲方通过转账方式支付款项(乙方收款账户名称:。乙方开户银行:。乙方账户号码:。):
4.1.1 自乙方首次开展置景工作之日起,甲方于每个月的第个自然日前,根据《置景联络单》与乙方结算其上一个月的置景完成量,在乙方对结算金额无异议后的个自然日内将其上一个月的报酬支付给乙方,并在乙方工作期截止之日将甲方应付而未付之剩余报酬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4.1.2 甲方根据《置景联络单》中确定的报酬金额,每次按以下约定分阶段向乙方支付报酬:
(1) 甲方支付第一笔金额为报酬总额的%,支付时间节点为双方签署《置景联络单》之日起的个自然日内。
(2) 甲方支付第二笔金额为报酬总额的%,支付时间节点为乙方置景工作过半后的个自然日内。
(3) 甲方支付第三笔金额为报酬总额的%,支付时间节点为乙方置景验收合格后的个自然日内。
(4) 甲方支付尾款金额为报酬总额的%,即人民币(大写)(¥元),支付时间节点为甲方对乙方布置的场景拍摄完成后的个自然日内。
4.2 税费与收款凭证
4.2.1 第4.1条约定之报酬为金额,乙方应缴纳之增值税款,按第项执行:
(1) 由乙方在每次收款后的个自然日内向甲方开具实收含税款项对应之金额的增值税发票。
(2) 甲方每次支付的实际款项金额应为“当次应付款金额×(1+适用税率)”,乙方在每次收款后的个自然日内向甲方开具前述实收金额的增值税发票。
4.2.2 甲方向乙方支付报酬而产生的金融机构收取的转账费用由方承担。
4.3 交通与食宿
(1)甲方承担乙方置景人员(共计人)在中国大陆(不含港澳台)地区范围内的“进组开展置景工作”及“完成全部置景任务离组”的往返交通费各一次。甲方不承担因相关人员个人原因未完成全部置景任务情况下的往返交通费。置景人员乘用交通工具的具体等级标准和拍摄期间使用剧组车辆的具体规则,由甲方决定或按照剧组的相关制度执行。
(2)甲方需合理安排乙方置景人员在工作期间的住宿和饮食,相关食宿费、酒店上网费、酒店服务费由甲方承担。乙方置景人员随剧组成员一同居住,具体住房标准(如房间居住人数、楼层位置、房间设施配备等)由甲方决定或按照剧组的相关制度执行;乙方置景人员的饮食标准按照剧组固定成员的一般饮食标准执行,甲方保证饮食的充足、营养、健康。
(3)若乙方或乙方的置景人员日常居住地与剧组驻地或置景所在地属同一城市,则乙方置景人员的交通和住宿由乙方或乙方置景人员自己解决,甲方不承担交通及住宿费用。
第五条 著作权、肖像权、署名权
5.1 本片著作权
本片及乙方为本片所完成的各项工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场景设计图纸、临时性或永久性建筑、在布景下拍摄的画面等)的完整著作权由出品方享有,本片宣传、发行、播映过程中所制作的宣传片、宣传资料、剧集介绍、照片等音视频、图片、文字资料和拍摄素材的完整著作权亦由出品方享有;出品方可根据经营需要对前述作品进行使用和开发经营(含衍生产品),前述作品相关具体权利的行使与收益分配,由甲方或全体出品方自行协商确定。
5.2 置景人员肖像使用
甲方在制作、播映、公开本片及其宣传物品、资料等作品时,可根据需要使用、编辑“乙方置景人员向甲方提供的肖像照”、“甲方从互联网等媒介上搜寻的乙方置景人员肖像”、“乙方置景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的肖像画面”、“乙方置景人员在本片客串角色(指在本片中无偿表演非主要角色的、戏份较少的角色)的肖像”等,且无需向乙方或乙方置景人员支付肖像使用许可费,但甲方不得将乙方置景人员的肖像用于其他目的或用途。
5.3 乙方及置景人员署名
乙方及其置景人员享有在本片的片尾字幕中表明自己身份的署名权,乙方在本片的署名为,乙方署名的职务称谓为,乙方置景人员的署名为,乙方置景人员署名的职务称谓为。乙方及乙方置景人员的署名出现顺序、在画面中的存续时长、在画面中的位置及字体大小等,由甲方自行决定;本片的相关宣传材料(包括且不限于海报、拍摄花絮等)是否为乙方或乙方置景人员署名,由甲方自行决定。
第六条 特别约定
6.1 意外事件
(1)本合同履行中所涉“意外事件”是指当事人未预见到的或未避免、克服掉的,因当事人或第三方的原因导致的本合同无法按计划正常履行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停电、停水、起火、堵车、飞机延误、主创人员(导演、主演等)生病或受伤、物品倒塌、设备损坏、群众围观或场地管理方干扰正常活动等。
(2)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发生意外事件导致乙方置景工作停滞的,或本合同的其他义务不能按原计划正常履行的,若一方有过错的,由该方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若双方均无过错的,则双方应以维护合作关系为宗旨,协商解决相关难题。
6.2 保密义务
在甲方对本片公开或播映前,本片的剧本、具体故事内容、摄制画面、配乐及其词曲、摄制信息(包括且不限于剧组主创人员信息及其变化、摄制资料和摄制进度、与本片摄制相关的各种事实等)均属甲方重大商业秘密,一经泄露即会给甲方造成不可挽回的巨大损失。因此,除甲方为宣传营销需要而将前述部分商业秘密披露或许可乙方披露外,双方均应保守前述商业秘密。本合同所涉及的各项条款均为商业机密,双方应予保密,未经一方许可,另一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内容向社会公众披露。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二章、第三章约定的内容履行相关义务的,经甲方或剧组成员(导演、制片人、制片主任、美术指导等)提出,乙方应立即改正,并弥补因其违约而造成的甲方损失,且甲方可要求乙方按甲方的合理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而甲方无需因此额外支付报酬给乙方。乙方就同一约定义务违反达两次或以上的,甲方除享有前述权利外,还有权从乙方第二次违约开始,要求乙方按每次人民币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可从应支付给乙方的费用中扣除该违约金。
7.2 甲方未按本合同第4.1条之约定或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其他付款职责履行付款义务的,甲方除应继续履行相关义务外,还应自其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未履行金额的%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直至甲方履行完相应付款义务时止;甲方逾期付款连续达到个自然日的,乙方有权停止工作,直至甲方履行完相应付款义务时止;甲方逾期付款连续达到个自然日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已收取的款项不予退还。
7.3 乙方有下列情形时,甲方可解除本合同,并按本章的相关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1)除因甲方及第三方过错外,乙方无法正常完成相关工作连续超过个自然日或累计达到个自然日以上。
(2)乙方或乙方置景人员严重违反剧组管理制度或严重影响剧组正常工作或造成本片、甲方重大损失。
(3)乙方不能履行其工作职责或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经甲方要求后仍不改正累计达次。
7.4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立即改正,并要求一方按照因其违约而给另一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的1.3倍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争议解决
双方因本合同及其相关事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的,按第条执行:
8.1 向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诉讼而产生的律师费、受理费等维权成本由败诉方承担。
8.2 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因仲裁而产生的律师费、受理费等维权成本由失败方承担。
第九条 其他约定
9.1 位于合同首页的双方联系方式,系双方沟通联络、发送通知的指定信息送达方式;涉及解除合同的通知,必须同时以电子邮件通知方式和邮寄纸质版通知方式送达,方为有效送达。
9.2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名或盖章后生效,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一:双方《营业执照》
附件二:乙方置景人员的身份证和相关技术资格证书
甲方:
乙方:
第3篇 作品买卖服务合同
2023作品买卖服务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基于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出卖本合同约定的作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合同:
一、作品概况
二、作品权属甲方应保证对本合同的第一条作品拥有所有权及处分权,并拥有足以对抗第三人的权利,同时甲方应如实说明作品的情况及瑕疵。
三、交易价格经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交易作品的价格合计为:_____人民币,甲乙双方均有对本合同约定的交易价格和其他事项保密的义务,任何一方泄露合同其中信息,应承担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四、付款方式乙方应在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日前将上述款项付至甲方银行账户。
五、作品交付及验收甲方应在合同签订____日内将作品交付乙方。甲乙双方在交付的同时对作品进行现场验收。
1、验收方法:双方书面确定。
2、验收标准:符合本合同第一条所列作品概况。
3、验收结束后,甲乙双方应对作品进行确认正视、俯视、底视的照片进行签字确认。
六、交易终止乙方于以下情形有权终止交易:有证据表明作品在权属、真伪、瑕疵纰漏等方面存在不实之处。上述情形属实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如乙方已经支付的款项,甲方应在____日内退回,逾期则按照每天2%的标准承担违约金。
七、甲方取回责任本合同解除后,甲方应于____日内取回作品逾期未取回,乙方收取合理的保管费。甲方如采用邮递方式取回,应向乙方出具书面申请,邮递、保险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货物交予承运人之后的责任。
八、违约责任1、甲方在作品的权属、真伪、瑕疵纰漏等方面存在不实之处,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交易价格向乙方进行赔偿。
2、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款项的,逾期每天则按照1%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九、不可抗力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的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如遇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发生一方应及时告知对方,并及时协商合同终结或延期协议,并书面做出合同附件。
十、补充与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未做规定的,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书面补充协议。协议与其他补充材料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合同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生效。有效期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日至______年______月日,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签字盖章生效。
十二、争议处理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分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则可提交地方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乙方地方人民法院起诉。
卖方:_______________卖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
第4篇 美术作品供应服务合约
合同编号:
甲方(需方、出版社):
经营地址:
法定代表人:
指定联系人:
联系方式:
乙方(供方、美术博物馆):
经营地址:
法定代表人:
指定联系人: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美术作品供应的相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并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宗旨供方根据需方要求提供服务。
第二条双方的义务供方的义务:根据需方的要求选择博物馆珍藏的画家的作品。
根据需方的需要由需方在该画家的作品中选择的幅作品以供拍照。
双方约定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年月
日,由需方任意选择三天时间,提前一天通知供方配合需方拍摄。
提供作品的使用权,具体时间、地点、运输方式由双方另行达成协议。
提供序言和这些作品的学术信息。
为需方摄影师的拍照工作提供相应的便利条件。
需方的义务使用供方提供的资料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
需方仅将摄影作品用作即将出版的图书《》(暂定)中做插图使用,不得将所拍作品用于本合同没有约定的其他用途。
自带摄影师对作品进行拍照。
向供方提供一套博物馆所提供作品反转片。
向供方提供本样书。
出版物使用文字出版。
根据本合同第3款确定的数量和期限将款项付给供方。
第三条付款数量和付款方式本合同的总金额按以下方法确定:选择作品和组织拍照美元。
每件博物馆收藏作品的印刷版权费、序言及学术信息资料费美元。
总金额:美元+×美元=美元该款项由需方分二次付给供方。
第四条.在本合同签订后天内将总金额的_____%汇往供方账户。
在作品拍照工作结束后天内将其余的_____%汇往供方账户。
需方以汇款形式向供方付款开户银行:;开户名:;开户账号:第四条保密条款双方约定就本合同涉及的事项、价金等在本合同签订后予以保密,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相关信息。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供方应积极配合需方进行拍摄,组织必要的条件及场地,因供方拒不配合,经需方书面通知仍不配合的,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供方返还需方已支付费用,承担因此而带来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准备、履行合同期间供方因此而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摄影耗材、人工费、诉讼费等)。
2、需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价款,未及时支付的按合同价金的总费用每逾期一日加收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经供方两次书面催告仍不履行的,供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第六条合同的终止本合同履行期限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上述权利义务应在合同期限内履行完毕,未能切实履行的双方合同终止,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不可抗力因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火灾、水灾、旱灾、暴风雪等自然灾害,或战争、战斧禁令、政策变动等社会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或不能如期履行本合同的一方不承担因此而引起的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另一方,以尽量减轻可能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八条争端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①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②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本合同为中文、俄文两种文本,一式二份,两种文本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第5篇 美术作品供应服务合同
2023美术作品供应服务合同编号:
甲方(需方、出版社):
经营地址:
法定代表人:
指定联系人:
联系方式:
乙方(供方、美术博物馆):
经营地址:
法定代表人:
指定联系人: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美术作品供应的相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并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宗旨
供方根据需方要求提供服务。
第二条双方的义务
2.1供方的义务:
2.1.1根据需方的要求选择博物馆珍藏的画家的作品。
2.1.2根据需方的需要由需方在该画家的作品中选择的幅作品以供拍照。双方约定于年月日至年月日,由需方任意选择三天时间,提前一天通知供方配合需方拍摄。
2.1.3提供作品的使用权,具体时间、地点、运输方式由双方另行达成协议。
2.1.4提供序言和这些作品的学术信息。
2.1.5为需方摄影师的拍照工作提供相应的便利条件。
2.2需方的义务
2.2.1使用供方提供的资料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
2.2.2需方仅将摄影作品用作即将出版的图书《》(暂定)中做插图使用,不得将所拍作品用于本合同没有约定的其他用途。
2.2.3自带摄影师对作品进行拍照。
2.2.4向供方提供一套博物馆所提供作品反转片。
2.2.5向供方提供本样书。
2.2.6出版物使用文字出版。
2.2.7根据本合同第3款确定的数量和期限将款项付给供方。
第三条付款数量和付款方式
3.1本合同的总金额按以下方法确定:
3.1.1选择作品和组织拍照美元。
3.1.2每件博物馆收藏作品的印刷版权费、序言及学术信息资料费美元。
3.1.3总金额:美元+×美元=美元
3.1.4该款项由需方分二次付给供方。
在本合同签订后天内将总金额的%汇往供方账户。
在作品拍照工作结束后天内将其余的%汇往供方账户。
需方以汇款形式向供方付款
开户银行:;开户名:;开户账号:
第四条保密条款
双方约定就本合同涉及的事项、价金等在本合同签订后予以保密,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相关信息。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供方应积极配合需方进行拍摄,组织必要的条件及场地,因供方拒不配合,经需方书面通知仍不配合的,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供方返还需方已支付费用,承担因此而带来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准备、履行合同期间供方因此而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摄影耗材、人工费、诉讼费等)。
2、需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价款,未及时支付的按合同价金的总费用每逾期一日加收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经供方两次书面催告仍不履行的,供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第六条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履行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上述权利义务应在合同期限内履行完毕,未能切实履行的双方合同终止,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不可抗力
因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火灾、水灾、旱灾、暴风雪等自然灾害,或战争、战斧禁令、政策变动等社会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或不能如期履行本合同的一方不承担因此而引起的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另一方,以尽量减轻可能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八条争端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①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②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
9.1本合同为中文、俄文两种文本,一式二份,两种文本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