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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徐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 医院
根据徐州市人民政府徐*发[2003]116号《市政府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意见》精神,甲、乙双方就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提供优质、价廉、方便、快捷和出院即时补尝医疗费的服务,以及协议双方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认定乙方为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
二:乙方指定所辖科室 (电话: )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职能科室,负责协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有关工作。
三:乙方尊重并执行甲方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相关规定,甲方制订、调整有关规定时应在该规定生效前72小时内通知到乙方。
四:甲方将符合转诊条件的病人转往乙方,经治疗后进入康复期的病人,乙方负责动员其转回甲方所在地定点医疗机构继续治疗;乙方认为需要向外地转院时,必须出据转诊证明,由甲方办理转诊手续。
五:乙方应甲方要求,实行现场即时补偿制度(具体执行日期另行商定并签署协议)。
六:乙方收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病人时按以下原则办理:
1.甲方向乙方转诊病人,应给病人开具书面转诊介绍信,并同时通过计算机网络向乙方传递信息,乙方核实病人身份后,即按参合病人对待。乙方如对病人身份有疑问,应立即电话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在四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甲方未在四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的,乙方则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病人对待,甲方负责该病人的补偿。如病人身份明显不符,乙方又未履行告知义务的,甲方不负责该病人的补偿。
2.病人符合《徐州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办法》所限定的急诊范围,未经甲方转诊,直接到乙方就诊住院时,病人即时出示有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诊证的,乙方确认病人身份后,即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病人的有关规定给予治疗,负责告知病人家属办理转诊手续,并电话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在四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并网上补办转诊手续。甲方未在四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的,乙方则按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病人给予治疗,由此造成的纠纷和损失由甲方负责。当时不能出示有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诊证的,自出示有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诊证次日起依前办理。
3.乙方收治甲方的参合病人,如系(或者怀疑)第三者责任造成的伤害或中毒等,应在病历中如实记载伤害、中毒等的原因,并电话告知甲方,由甲方负责核查并在四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甲方明确告知乙方病人病因为第三者责任后乙方即停止其参合病人待遇。甲方未在四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的,乙方则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病人对待,甲方负责该病人的补偿。乙方未履行告知义务的,甲方不负责该病人的补偿。
4.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实现对持有转诊手续的参合病人出院时即时结报补偿(节假日顺延)。乙方每月底将当月补偿病人逐一列表,并附转诊单、出院记录、出院清单、单据、有病人签名(按指模)的补偿清单,送达甲方。甲方应于收到上述材料后十个工作日内,按乙方实际补偿总额(医院支付部分除外)拨款、并传送拨款凭证;逾期者,乙方停止对参合病人出院即时结报补偿。
七:乙方对甲方转来的病人,在治疗时严格履行告知义务,对病人使用的药物中,《江苏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徐州修订版)》品种的费用必须达到60%;低于此标准时,乙方将相差部分所造成的病人补偿损失列为医院支付与定额补偿一并补偿给病人;乙方不予支付的,病人有权追偿。本条待省厅2006年修订的药品目录下达、全市统一升级管理软件后执行,在此之前暂按2005年所订合同相应条款办理。
八:甲方需对病人住院治疗、消费情况查验时,乙方应在有关规定范围内积极配合,提供方便;乙方应配合甲方对病人出院随访的工作。
九:乙方接受甲方介绍的辖区定点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进修时,免收进修费用。
十:乙方按甲方实际转诊病人在乙方医疗消费总额的5%提取卫生支农基金,提供给甲方用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每半年结算一次;逾期不结算的,甲方则取消乙方的定点医疗机构资格。
十一:甲、乙双方对以上条款发生争议时,由徐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协调,裁定。
十二: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徐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一份。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到2006年12月31日24时协议终止。原合同废止。
本合同共三页。
甲方: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乙方: 医院
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第2篇 徐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服务合同书
甲方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医院
根据 ___________人民政府徐政发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神,甲、乙双方就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提供优质、价廉、方便、快捷和出院即时补尝 医疗费 的服务,以及协议双方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认定乙方为 ______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
二、乙方指定所辖科室______(电话:______ )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职能科室,负责协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有关工作。
三、乙方尊重并执行甲方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相关规定,甲方制订、调整有关规定时应在该规定生效前72小时内通知到乙方。
四、甲方将符合转诊条件的病人转往乙方,经治疗后进入康复期的病人,乙方负责动员其转回甲方所在地定点医疗机构继续治疗乙方认为需要向外地转院时,必须出据转诊证明,由甲方办理转诊手续。
五、乙方应甲方要求,实行现场即时补偿制度(具体执行日期另行商定并签署协议)。
六、乙方收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病人时按以下原则办理:
1.甲方向乙方转诊病人,应给病人开具书面转诊介绍信,并同时通过计算机网络向乙方传递信息,乙方核实病人身份后,即按参合病人对待。乙方如对病人身份有疑问,应立即电话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在四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甲方未在四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的,乙方则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病人对待,甲方负责该病人的补偿。如病人身份明显不符,乙方又未履行告知义务的,甲方不负责该病人的补偿。
2.病人符合《徐州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办法》所限定的急诊范围,未经甲方转诊,直接到乙方就诊住院时,病人即时出示有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诊证的,乙方确认病人身份后,即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病人的有关规定给予治疗,负责告知病人家属办理转诊手续,并电话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在四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并网上补办转诊手续。甲方未在四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的,乙方则按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病人给予治疗,由此造成的纠纷和损失由甲方负责。当时不能出示有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诊证的,自出示有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诊证次日起依前办理。
3.乙方收治甲方的参合病人,如系(或者怀疑)第三者责任造成的伤害或中毒等,应在病历中如实记载伤害、中毒等的原因,并电话告知甲方,由甲方负责核查并在四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甲方明确告知乙方病人病因为第三者责任后乙方即停止其参合病人待遇。甲方未在四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的,乙方则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病人对待,甲方负责该病人的补偿。乙方未履行告知义务的,甲方不负责该病人的补偿。
4.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实现对持有转诊手续的参合病人出院时即时结报补偿(节假日顺延)。乙方每月底将当月补偿病人逐一列表,并附转诊单、出院记录、出院清单、单据、有病人签名(按指模)的补偿清单,送达甲方。甲方应于收到上述材料后十个工作日内,按乙方实际补偿总额(医院支付部分除外)拨款、并传送拨款凭证逾期者,乙方停止对参合病人出院即时结报补偿。
七、乙方对甲方转来的病人,在治疗时严格履行告知义务,对病人使用的药物中,《江苏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徐州修订版)》品种的费用必须达到60%低于此标准时,乙方将相差部分所造成的病人补偿损失列为医院支付与定额补偿一并补偿给病人乙方不予支付的,病人有权追偿。本条待省厅2006年修订的药品目录下达、全市统一升级管理软件后执行,在此之前暂按2005年所订合同相应条款办理。
八、甲方需对病人住院治疗、消费情况查验时,乙方应在有关规定范围内积极配合,提供方便乙方应配合甲方对病人出院随访的工作。
九、乙方接受甲方介绍的辖区定点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进修时,免收进修费用。
十、乙方按甲方实际转诊病人在乙方医疗消费总额的5%提取卫生支农基金,提供给甲方用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每半年结算一次逾期不结算的,甲方则取消乙方的定点医疗机构资格。
十一、甲、乙双方对以上条款发生争议时,由徐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协调,裁定。
十二、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徐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一份。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到 年 月 日24时协议终止。原合同废止。
本合同共三页。
甲方:_____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医院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3篇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服务合同
? 甲方:________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乙方:____________医院
根据____________市人民政府徐政发[20____]____号《市政府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意见》精神,甲、乙双方就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提供优质、价廉、方便、
快捷和出院即时补尝 医疗费 的服务,以及协议双方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认定乙方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
二:乙方指定所辖科室(电话:____________)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职能科室,负责协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有关工作。
三:乙方尊重并执行甲方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相关规定,甲方制订、调整有关规定时应在该规定生效前72小时内通知到乙方。
四:甲方将符合转诊条件的病人转往乙方,经治疗后进入康复期的病人,乙方负责动员其转回甲方所在地定点医疗机构继续治疗;乙方认为需要向外地转院时,必须出据转诊证明,由甲方办理转诊手续。
五:乙方应甲方要求,实行现场即时补偿制度(具体执行日期另行商定并签署协议)。
六:乙方收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病人时按以下原则办理:
1.甲方向乙方转诊病人,应给病人开具书面转诊介绍信,并同时通过计算机网络向乙方传递信息,乙方核实病人身份后,即按参合病人对待。乙方如对病人身份有疑问,应立即电话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在四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甲方未在四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的,乙方则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病人对待,甲方负责该病人的补偿。如病人身份明显不符,乙方又未履行告知义务的,甲方不负责该病人的补偿。
2.病人符合《________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办法》所限定的急诊范围,未经甲方转诊,直接到乙方就诊住院时,病人即时出示有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诊证的,乙方确认病人身份后,即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病人的有关规定给予治疗,负责告知病人家属办理转诊手续,并电话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在四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并网上补办转诊手续。甲方未在四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的,乙方则按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病人给予治疗,由此造成的纠纷和损失由甲方负责。当时不能出示有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诊证的,自出示有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诊证次日起依前办理。
3.乙方收治甲方的参合病人,如系(或者怀疑)第三者责任造成的伤害或中毒等,应在病历中如实记载伤害、中毒等的原因,并电话告知甲方,由甲方负责核查并在四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甲方明确告知乙方病人病因为第三者责任后乙方即停止其参合病人待遇。甲方未在四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的,乙方则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病人对待,甲方负责该病人的补偿。乙方未履行告知义务的,甲方不负责该病人的补偿。
4.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实现对持有转诊手续的参合病人出院时即时结报补偿(节假日顺延)。乙方每月底将当月补偿病人逐一列表,并附转诊单、出院记录、出院清单、单据、有病人签名(按指模)的补偿清单,送达甲方。甲方应于收到上述材料后十个工作日内,按乙方实际补偿总额(医院支付部分除外)拨款、并传送拨款凭证;逾期者,乙方停止对参合病人出院即时结报补偿。
七:乙方对甲方转来的病人,在治疗时严格履行告知义务,对病人使用的药物中,《________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________修订版)》品种的费用必须达到60;低于此标准时,乙方将相差部分所造成的病人补偿损失列为医院支付与定额补偿一并补偿给病人;乙方不予支付的,病人有权追偿。本条待省厅20____年修订的药品目录下达、全市统一升级管理软件后执行,在此之前暂按20____年所订合同相应条款办理。
八:甲方需对病人住院治疗、消费情况查验时,乙方应在有关规定范围内积极配合,提供方便;乙方应配合甲方对病人出院随访的工作。
九:乙方接受甲方介绍的辖区定点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进修时,免收进修费用。
十:乙方按甲方实际转诊病人在乙方医疗消费总额的5提取卫生支农基金,提供给甲方用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每半年结算一次;逾期不结算的,甲方则取消乙方的定点医疗机构资格。
十一:甲、乙双方对以上条款发生争议时,由________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协调,裁定。
十二: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________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一份。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到20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协议终止。原合同废止。
本合同共三页。
甲方:________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乙方:________医院
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4篇 新型农业技术服务合同
2023新型农业技术服务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了发展农村商品生产,提高_________生产的技术水平,提高经济效益,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应甲方邀请,乙方到甲方居住地传授_________生产的技术,合同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即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至合同期满,乙方保证甲方达到如下技术水平:_________。
三、甲方负责提供乙方传授_________生产技术所必需的资金_________元,提供生产设备_________,保障_________原料的及时供应.甲方应严格服从乙方的技术指导。
四、在合同执行期间,甲方每月付给乙方报酬_________元,按月结算(或合同期届满统一结算)。乙方的食宿由甲方负责安排,费用由_________方负担。
五、合同期届满,如乙方的传授指导没有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除退回甲方付给的报酬,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外,还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如乙方中止执行合同,除应赔偿甲方的一切费用支出外,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如甲方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付给乙方报酬,迟付一日,应按迟付金额的_________%偿付给乙方违约金.如甲方中止执行合同,应付给乙方合同期内的全部报酬。
六、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任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七、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造成合同无法履行时,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其他:_________。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经过公证)_________各留存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第5篇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合同
202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_____市人民政府徐政发[20______________]______号《市政府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意见》精神,甲、乙双方就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提供优质、价廉、方便、快捷和出院即时补偿医疗费的服务,以及协议双方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认定乙方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
二:乙方指定所辖科室(电话:)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职能科室,负责协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有关工作。
三:乙方尊重并执行甲方关于医疗的相关规定,甲方制订、调整有关规定时应在该规定生效前72小时内通知到乙方。
四:甲方将符合转诊条件的病人转往乙方,经治疗后进入康复期的病人,乙方负责动员其转回甲方所在地定点医疗机构继续治疗;乙方认为需要向外地转院时,必须出据转诊证明,由甲方办理转诊手续。
五:乙方应甲方要求,实行现场即时补偿制度(具体执行日期另行商定并签署协议)。
六:乙方收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病人时按以下原则办理:
甲方向乙方转诊病人,应给病人开具书面转诊介绍信,并同时通过计算机网络向乙方传递信息,乙方核实病人身份后,即按参合病人对待。乙方如对病人身份有疑问,应立即电话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在四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甲方未在四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的,乙方则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病人对待,甲方负责该病人的补偿。如病人身份明显不符,乙方又未履行告知义务的,甲方不负责该病人的补偿。
病人符合《______________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办法》所限定的急诊范围,未经甲方转诊,直接到乙方就诊住院时,病人即时出示有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诊证的,乙方确认病人身份后,即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病人的有关规定给予治疗,负责告知病人家属办理转诊手续,并电话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在四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并网上补办转诊手续。甲方未在四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的,乙方则按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病人给予治疗,由此造成的纠纷和损失由甲方负责。当时不能出示有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诊证的,自出示有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诊证次日起依前办理。
乙方收治甲方的参合病人,如系(或者怀疑)第三者责任造成的伤害或中毒等,应在病历中如实记载伤害、中毒等的原因,并电话告知甲方,由甲方负责核查并在四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甲方明确告知乙方病人病因为第三者责任后乙方即停止其参合病人待遇。甲方未在四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的,乙方则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病人对待,甲方负责该病人的补偿。乙方未履行告知义务的,甲方不负责该病人的补偿。
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实现对持有转诊手续的参合病人出院时即时结报补偿(节假日顺延)。乙方每月底将当月补偿病人逐一列表,并附转诊单、出院记录、出院清单、单据、有病人签名(按指模)的补偿清单,送达甲方。甲方应于收到上述材料后十个工作日内,按乙方实际补偿总额(医院支付部分除外)拨款、并传送拨款凭证;逾期者,乙方停止对参合病人出院即时结报补偿。
七:乙方对甲方转来的病人,在治疗时严格履行告知义务,对病人使用的药物中,《江苏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徐州修订版)》品种的费用必须达到60%;低于此标准时,乙方将相差部分所造成的病人补偿损失列为医院支付与定额补偿一并补偿给病人;乙方不予支付的,病人有权追偿。本条待省厅20______________年修订的药品目录下达、全市统一升级管理软件后执行,在此之前暂按20______________年所订合同相应条款办理。
八:甲方需对病人住院治疗、消费情况查验时,乙方应在有关规定范围内积极配合,提供方便;乙方应配合甲方对病人出院随访的工作。
九:乙方接受甲方介绍的辖区定点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进修时,免收进修费用。
十:乙方按甲方实际转诊病人在乙方医疗消费总额的5%提取卫生支农基金,提供给甲方用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每半年结算一次;逾期不结算的,甲方则取消乙方的定点医疗机构资格。
十一:甲、乙双方对以上条款发生争议时,由______________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协调,裁定。
十二: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______________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一份。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协议终止。原合同废止。
本合同共三页。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6篇 徐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 医院
根据徐州市人民政府徐政发[2003]116号《市政府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意见》精神,甲、乙双方就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提供优质、价廉、方便、快捷和出院即时补尝 医疗费 的服务,以及协议双方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认定乙方为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
二:乙方指定所辖科室 (电话: )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职能科室,负责协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有关工作。
三:乙方尊重并执行甲方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相关规定,甲方制订、调整有关规定时应在该规定生效前72小时内通知到乙方。
四:甲方将符合转诊条件的病人转往乙方,经治疗后进入康复期的病人,乙方负责动员其转回甲方所在地定点医疗机构继续治疗;乙方认为需要向外地转院时,必须出据转诊证明,由甲方办理转诊手续。
五:乙方应甲方要求,实行现场即时补偿制度(具体执行日期另行商定并签署协议)。
六:乙方收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病人时按以下原则办理:
1.甲方向乙方转诊病人,应给病人开具书面转诊介绍信,并同时通过计算机网络向乙方传递信息,乙方核实病人身份后,即按参合病人对待。乙方如对病人身份有疑问,应立即电话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在四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甲方未在四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的,乙方则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病人对待,甲方负责该病人的补偿。如病人身份明显不符,乙方又未履行告知义务的,甲方不负责该病人的补偿。
2.病人符合《徐州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办法》所限定的急诊范围,未经甲方转诊,直接到乙方就诊住院时,病人即时出示有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诊证的,乙方确认病人身份后,即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病人的有关规定给予治疗,负责告知病人家属办理转诊手续,并电话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在四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并网上补办转诊手续。甲方未在四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的,乙方则按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病人给予治疗,由此造成的纠纷和损失由甲方负责。当时不能出示有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诊证的,自出示有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诊证次日起依前办理。
3.乙方收治甲方的参合病人,如系(或者怀疑)第三者责任造成的伤害或中毒等,应在病历中如实记载伤害、中毒等的原因,并电话告知甲方,由甲方负责核查并在四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甲方明确告知乙方病人病因为第三者责任后乙方即停止其参合病人待遇。甲方未在四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的,乙方则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病人对待,甲方负责该病人的补偿。乙方未履行告知义务的,甲方不负责该病人的补偿。
4.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实现对持有转诊手续的参合病人出院时即时结报补偿(节假日顺延)。乙方每月底将当月补偿病人逐一列表,并附转诊单、出院记录、出院清单、单据、有病人签名(按指模)的补偿清单,送达甲方。甲方应于收到上述材料后十个工作日内,按乙方实际补偿总额(医院支付部分除外)拨款、并传送拨款凭证;逾期者,乙方停止对参合病人出院即时结报补偿。
七:乙方对甲方转来的病人,在治疗时严格履行告知义务,对病人使用的药物中,《江苏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徐州修订版)》品种的费用必须达到60%;低于此标准时,乙方将相差部分所造成的病人补偿损失列为医院支付与定额补偿一并补偿给病人;乙方不予支付的,病人有权追偿。本条待省厅2006年修订的药品目录下达、全市统一升级管理软件后执行,在此之前暂按2005年所订合同相应条款办理。
八:甲方需对病人住院治疗、消费情况查验时,乙方应在有关规定范围内积极配合,提供方便;乙方应配合甲方对病人出院随访的工作。
九:乙方接受甲方介绍的辖区定点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进修时,免收进修费用。
十:乙方按甲方实际转诊病人在乙方医疗消费总额的5%提取卫生支农基金,提供给甲方用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每半年结算一次;逾期不结算的,甲方则取消乙方的定点医疗机构资格。
十一:甲、乙双方对以上条款发生争议时,由徐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协调,裁定。
十二: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徐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一份。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到2006年12月31日24时协议终止。原合同废止。
本合同共三页。
甲方: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乙方: 医院
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第7篇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服务合同书
甲方:________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乙方:____________医院
根据____________市人民政府徐政发[20____]____号《市政府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意见》精神,甲、乙双方就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提供优质、价廉、方便、
快捷和出院即时补尝 医疗费 的服务,以及协议双方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认定乙方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
二:乙方指定所辖科室(电话:____________)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职能科室,负责协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有关工作。
三:乙方尊重并执行甲方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相关规定,甲方制订、调整有关规定时应在该规定生效前72小时内通知到乙方。
四:甲方将符合转诊条件的病人转往乙方,经治疗后进入康复期的病人,乙方负责动员其转回甲方所在地定点医疗机构继续治疗乙方认为需要向外地转院时,必须出据转诊证明,由甲方办理转诊手续。
五:乙方应甲方要求,实行现场即时补偿制度(具体执行日期另行商定并签署协议)。
六:乙方收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病人时按以下原则办理:
1.甲方向乙方转诊病人,应给病人开具书面转诊介绍信,并同时通过计算机网络向乙方传递信息,乙方核实病人身份后,即按参合病人对待。乙方如对病人身份有疑问,应立即电话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在四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甲方未在四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的,乙方则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病人对待,甲方负责该病人的补偿。如病人身份明显不符,乙方又未履行告知义务的,甲方不负责该病人的补偿。
2.病人符合《________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办法》所限定的急诊范围,未经甲方转诊,直接到乙方就诊住院时,病人即时出示有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诊证的,乙方确认病人身份后,即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病人的有关规定给予治疗,负责告知病人家属办理转诊手续,并电话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在四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并网上补办转诊手续。甲方未在四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的,乙方则按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病人给予治疗,由此造成的纠纷和损失由甲方负责。当时不能出示有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诊证的,自出示有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诊证次日起依前办理。
3.乙方收治甲方的参合病人,如系(或者怀疑)第三者责任造成的伤害或中毒等,应在病历中如实记载伤害、中毒等的原因,并电话告知甲方,由甲方负责核查并在四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甲方明确告知乙方病人病因为第三者责任后乙方即停止其参合病人待遇。甲方未在四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的,乙方则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病人对待,甲方负责该病人的补偿。乙方未履行告知义务的,甲方不负责该病人的补偿。
4.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实现对持有转诊手续的参合病人出院时即时结报补偿(节假日顺延)。乙方每月底将当月补偿病人逐一列表,并附转诊单、出院记录、出院清单、单据、有病人签名(按指模)的补偿清单,送达甲方。甲方应于收到上述材料后十个工作日内,按乙方实际补偿总额(医院支付部分除外)拨款、并传送拨款凭证逾期者,乙方停止对参合病人出院即时结报补偿。
七:乙方对甲方转来的病人,在治疗时严格履行告知义务,对病人使用的药物中,《________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________修订版)》品种的费用必须达到60低于此标准时,乙方将相差部分所造成的病人补偿损失列为医院支付与定额补偿一并补偿给病人乙方不予支付的,病人有权追偿。本条待省厅20____年修订的药品目录下达、全市统一升级管理软件后执行,在此之前暂按20____年所订合同相应条款办理。
八:甲方需对病人住院治疗、消费情况查验时,乙方应在有关规定范围内积极配合,提供方便乙方应配合甲方对病人出院随访的工作。
九:乙方接受甲方介绍的辖区定点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进修时,免收进修费用。
十:乙方按甲方实际转诊病人在乙方医疗消费总额的5提取卫生支农基金,提供给甲方用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每半年结算一次逾期不结算的,甲方则取消乙方的定点医疗机构资格。
十一:甲、乙双方对以上条款发生争议时,由________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协调,裁定。
十二: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________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一份。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到20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协议终止。原合同废止。
本合同共三页。
甲方:________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乙方:________医院
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