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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代理物业出售委托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业主管理委员会/房地产开发公司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设部第33号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物业名称)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号;
占地面积:____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
其中住宅:________平方米;
物业类型:________(住宅区或组团、写字楼、商住楼、工业区、其他/低层、高层、超高层或混合)。
第二条 委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________)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物业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网球场、游泳池、商业网点、________)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5.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6.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7.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8.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9.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10.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第三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与物业管理公司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2.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年全面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认定,有权终止合同;
3.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缴、交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人采取停水、停电、________。等催缴催改措施;
4.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经营性商业用房________平方米,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元标准出租经营,其收入按法规政策规定用于补贴本物业维护管理费用;
5.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按政府规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平方米,员工宿舍________平方米,其它用房________平方米),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项使用:
①无偿使用。
②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元的标准租用。
6.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本物业所有的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住用户资料、________。),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8.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9.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0.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损害大多数业主(住用户)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
2.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按物业管理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深度,测算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依据,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3.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4.有权依照法规政策、本合同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5.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不得将重要专项业务承包给个人;
6.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
7.至少每3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账民主。
8.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9.建立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0.开展有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1.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本物业的公共财产,包括用管理费、公共收入积累形成的资产;对本物业的管理财务状况进行财务审计,甲方有权指定专业审计机构。
12.不承担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另有,专门合同规定除外)。
第六条 管理目标
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项制定出本物业“管理分项标准”(各项维修、养护和管理的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与甲方协商同意后作为本合同的必备附件。乙方承诺,在本合同生效后年内达到的管理标准;年内达到管理标准,并获得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
第七条 管理服务费用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按下列第____项执行:
①按政府规定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元
②按双方协商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元;
③由甲方按统一标准直接支付给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元;支付期限:____;方式:____;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下列第____项执行:
①按政府规定的标准调整;
②按每年____%的幅度上调;
③按每年____%的幅度下调;
④按每年当地政府公布的物价涨跌幅度调整;
⑤按双方议定的标准调整;
3.乙方对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收;但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上述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审核和监督。
4.房屋建筑(本体)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与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经双方议定后实施,所需经费按规定在房屋本体维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执行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指导标准。甲方有义务督促业主缴交上述基金并配合维护。
5.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共计____元,由甲方负责在____时间内按法规政策的规定到位,以保障本物业的公用配套设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维护费用。
6.乙方在接管本物业中发生的前期管理费用____元,按下列第____项执行:
①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
②由乙方承担;
③在____费用中支付;
7.因甲方责任而造成的物业空置并产生的管理费用,按下列第____项执行:
①由甲方承担全部空置物业的管理成本费用,即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____元;
②由甲方承担上述管理成本费用的____%;
第八条 奖惩措施
1.乙方全面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分别下列情况,对乙方进行奖励;
2.乙方未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分别下列情况,对乙方进行处罚:
3.合同期满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管理权,但根据法规政策或主管部门规定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优先管理资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责任并管理成绩优秀,多数业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参加招投标而直接续订合同。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4.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六个月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提交深圳市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
5.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6.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一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2篇 物业出售
no:( )
委托人(甲方):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产权共有人: 产权共有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经纪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总部地址: 客服热线:
经纪执业人员: 联系电话:
执业备案号码: 执业人员资格证号: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友好协商及诚实信用等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居间( 出售 出租)相关物业(以下简称该物业)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座落于__ 的房屋( 独家 非独家)委托乙方为其寻找、介绍( 求购 求租)对象并谈判、撮合相关签约事宜。
二、在委托期间,甲方对乙方负有如下义务:
(一)向乙方提供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证件或相关手续;
(二)向乙方提供或报告该物业出售或出租事项的有关情况,包括该物业的基本状况和委托撮合的价格、成交条件等信息
(三)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比例和方式支付乙方佣金,若合同未约定的,按照法律、法规或政策的相关规定支付乙方佣金;
(四)若系独家委托,在约定期限内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就同一委托事项向他人再次作出委托;若系非独家委托,在约定期限内,应将该物业是否已出售或出租等事项适时告知乙方,以免给双方带来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五)应保守乙方的商业秘密及其他相关隐私信息。
三、在委托期间,乙方对甲方负有如下义务:
(一)向甲方出示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执业人员资格证书及身份证明等证件;
(二)应尽力寻找、介绍和撮合满意的签约标的物;
(三)向甲方随时提供或报告该物业承购或承租意向方的有关情况,包括意向方的基本状况和签约价格、签约条件等信息;
(四)在委托期间,如不能为甲方寻找或介绍到签约标的物,应及时通知甲方;
(五)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及其他相关隐私信息。
四、在委托期限内,甲方( 同意 不同意)将《房地产权证》原件交由乙方托管;甲方同意向乙方预先交纳委托服务保证金¥ 元(大写 元整),作为该委托协议的履约担保;甲方( 要求 不要求)承购或承租方预先支付定金;甲方( 同意 不同意)由乙方代为收取定金;甲方( 同意 不同意)按承购或承租方的要求由乙方暂时托管定金;甲方( 同意 不同意)按承购或承租方的要求由乙方暂时托管成交价款。
五、甲方委托乙方撮合的价格区间:以[ ]人民币 元整(¥ )[ ] 元(¥ )至 元(¥ )之间[ ] 人民币 元以上的价格对外出售或出租。甲方要求承购或承租方预先支付定金的金额为¥ 元(大写 元整)。若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收取定金的,乙方可以甲方委托代理人名义与承购或承租方直接签订《定金合同》,甲方完全同意其签约法定效力。若甲方不同意由乙方代为收取定金的,由乙方直接转交甲方签收或或通知甲方当面向承购或承租方收取定金并签收确认;若甲方同意按承购或承租方的要求由乙方暂时托管定金和成交价款的,可在乙方监督下,在签定正式书面居间成交合同和办理完相关交接或过户手续时,由乙方在扣出相关费用后一次性转交或转帐给甲方。
六、在委托期限内,甲方初步选择的该物业居间服务佣金及支付方式为 由甲方按该物业实际成交价的 %支付乙方服务佣金 按正式书面成交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比例支付乙方佣金 甲方选择净收成交价款,由乙方按该物业实际成交价的 %向承购或承租方全额收取服务佣金 甲方委托以浮动价格对外撮合时,若最终撮合的成交价格高于最低委托价的升溢部分,甲方( 同意 不同意)将超出部分的 %作为乙方的居间服务报酬(若甲方同意按此方式支付报酬的,乙方不得要求甲方另行支付应由甲方支付的佣金)。在达成交协议时,甲方应一次性支付给乙方约定的居间服务报酬。
七、本协议所指“成交”,是指该物业委托交易双方订立的出售或出租、承购或承租的相关书面协议已有效成立。如在乙方居间服务下,委托交易双方已收取和支付了定金,或签定了《定金合同》、或签定了《出售或出租确认书》及《承购或承租确认书》、或直接签定了正式的书面居间成交合同等。在以上情况下,如因甲方过错致交易无效,或甲方绕开乙方同其他客户或乙方已撮合的客户私自成交的,不影响相关协议约定佣金等费用的收取,除非系因乙方过错致交易无效。若因甲方过错给乙方造成其他直接损失的,乙方有权追究甲方的赔偿责任。
八、在委托期限内,若双方未按约履行该委托协议约定的义务,或存在故意隐瞒与订立相关协议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或存在其他相关过错的,违约方或过错方需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同时因违约方或过错方的原因给第三方造成直接损失的,须按相关协议约定及法律法规等规定,依法向第三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
九、本委托协议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本委托协议期满后,甲方同意延长委托期 个月。本委托协议至委托期满或双方解除委托法律关系或委托期内已促成成交合同成立时终止。
十、本委托协议签定后,甲乙双方或双方被委托代理人均应承担本协议约定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责任。
十一、本委托协议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工商部门、房管部门或相关社团组织申请调解,也可直接选择如下第 项方式解决:
1、 提交重庆仲裁委员会渝东仲裁院仲裁。
2、 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它约定:
十三、本委托协议书未尽事宜或经乙方撮合后甲方同意变更之事项,可另行通过其他相关书面约定加以明确。本委托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说明: 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第3篇 中介物业出售合同
2023中介物业出售出售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
买进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中介方(以下简称丙方)(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由丙方负责将甲方的物业出售给乙方,具体协议如下:
(一),物业地址:
(二),物业面积:平米物业性质:商品房
(三),房款(人民币大写)
(四),甲方在房屋交割前应将原有水费,电费,电话费,物业管理费等全部结清,同时将户口迁出.
(五),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楚且无纠葛,如今后发生产权纠纷和其他为了事项,甲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并负责处理善后工作.
(六),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即付定金人民币元给甲方.
(七),佣金分配:甲,乙双方分别付手续费(佣金)给丙方,即甲方手续费(佣金)
元,乙方手续费(佣金)元.即签合同当日付元人民币,交易当日再支付剩余元整.
(七),违约责任
1,在签订协议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违约
2,如乙方违约,元定金作为违约金赔付给甲方.
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故违约,丙方不退回甲,乙双方的手续费.
4,由于国家政策,法律,法令等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买卖合同无法签订,本协议自行终止,所付的手续费及定金须无偿归还.
(八),办理房屋买卖过户手续所需税款和其他有关费用,按国家规定缴纳所发生地费用由支付.
(九),付款方式:
(十),甲方提供给丙方的有关证件: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户主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图章等.乙方提供给丙方的有关证件:身份及户口簿的复印件,图章等.
(十一),补充条例:
(十二),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经三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
(十三),上述以上条款,甲,乙,丙三方已经认真阅读并愿承担相应责任.
甲方:乙方:丙方:(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