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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策划合同(16份范本)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20

广告策划合同

第1篇 20xx年广告策划代理合同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诚信互利的原则,就广告代理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 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 广告业务,代理办法执行《 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 广告代理实施办法》(后简称 '办法')规定。

二、 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广告法》以及相关政策法规,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将本合约之权利或义务转让于第三方。

三、 乙方不得损害 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 的信誉,不允许用弄虚作假等不法手段欺骗客户牟取暴利。乙方与客户发生的经济纠纷与甲方无关。如乙方出现上述行为,甲方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并保留法律诉讼的权利。

四、 甲乙双方签定的广告合同,乙方按合作协议扣除代理费后,须将播出款项转付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五、 乙方所代理的广告,按 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 正在执行的广告收费标准执行。

六、 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把广告要求和广告资料提前发送到 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 ,广告发布后甲方提供广告样张给乙方,具体事宜按《 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广告 投放说明》办法处理。

七、 合同付款说明:

1、 遵守先付款后发布的原则。

2、 的确无法做到发布前付款,须在广告发布前支付30%的发布费,余款须在广告发布5个工作日内付清。

3、 违反以上款项,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其广告播出。逾期1天,追缴拖欠款5%的滞纳金。

八、 如遇特殊情况广告不能按时播出,甲乙双方需及时协商解决。

九、 在合同的落实和执行中,有关合同和协议条款确需修订,须经双方协定。

十、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按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协商处理。

十一、 协议、合同均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条款。

十二、 代理期限为: 年 月 日至200 年 月 日。

十三、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签章)

-------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丙方: (以下简称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甲方为深圳罗湖 项目的发展商,(项目占地: m2,建筑面积:约 m2,建 栋 层高,住宅约 个单位)乙方及丙方为专业物业销售代理商,为促进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销售,实现的经济效益,经三方友好协商,甲方特此委托乙方及丙方为项目的销售策划代理商,三方订立以下条款,以资三方共同严格遵守。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为本项目在香港及国内提供策划顾问服务,乙方同时为甲方项目之香*家销售代理;深圳之销售以丙方与甲方联合销售的方式进行。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保留自行直销本项目任何单位给任何人仕(包括中国大陆、港、澳、台、国外及中外联名人仕)的权利。

第二条:乙、丙方的策划及销售代理期由签约日起计至首次展销广告推出(初定xx年7月15日)后6个月止,但若首次展销广告因乙、丙方原因未能依上述初定日期推出,则甲方保留绝对权利界定本销售代理协议之届满期。代理期限届满时,经三方同意后可予以延期。

第三条:乙方及丙方的代理权限

3-1. 乙方及丙方代表甲方负责进行该项目在中国内地及香港的代理销售业务,包括:

销售策划、筹办项目展销会;

负责项目销售有关文件的编制/设计及制作;

负责与广告商及各广告媒体的联系;

负责协助在香港签约的买家前往甲方指定地点办理签约及公证手续;

负责接待客户并协助买家签订认购书;

协助并安排香港客户前往项目现场考察;

协助买家提供按揭资料;

协助买家在甲方指定时间前往指定银行办理按揭手续;

协助买家签署认购书及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

3-2.丙方在乙方的统筹下,与甲方销售部共同负责甲方项目之深圳销售事务。

3-3.甲方除了拥有本协议规定的权利和责任以外,还保留本项目除中国内地、香港以处任何其它地区销售事务之最终决策权,乙方及丙方不得异议。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4-1、 甲方在通知乙方及丙方刊登出售广告及公开销售物业之前,应取得深圳市房地产主管机关颁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商品房外销许可证》、《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开工许可证》、《建筑许可证》。由中国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对物业及其销售的合法性、有效性出具法律意见,并证明可销售;复印件及法律意见书复印件提交给乙方及丙方。乙方及丙方在取得上述法律文件后方可从事物业的销售行为。

4-2、 项目的所有宣传广告中均应清楚列明乙方及丙方为项目策划销售代理,并提供热线电话,以便客户查询。

4-3、 负责该项目在宣传推广过程中有关的成本费用,其中包括:

4-3-1、该项目在香港、内地销售需支出的广告设计宣传费、展销会会务费(酒店展销会)、模型、效果图制作费 、 广告拍摄/录影及制作费用、售楼书/平面图及价目表等文字宣传用品的印刷费用、组织看楼团费用、现场包装费、样板房及销售中心日常经营用品费用等。

4-3-2、乙方及丙方在项目推广销售期间涉及上述应由甲方承担的费用时,应事先编制项目费用预算及方案报送甲方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认可的费用,甲方有权拒绝承担。乙方及丙方须在有关支出结算时,随时按甲方之要求,向甲方提供完备之开支报告,及将有关费用的有效证据提供给甲方审阅及核实。

4-4、 安排和解决大陆、香港买家申请银行按揭、公证、办理房产证等买卖手续;

4-5、 甲方对售楼价格有最终决定权,乙、丙方不得异议,亦不能在未经甲方同意下,自行调整售楼之价目、付款方式及由甲方提供之《临时买卖意向书》、《楼宇买卖认购书》的格式条款。

4-6、 甲方须委托乙方在港签署《临时买卖意向书》,或《楼宇买卖认购书》并派专人负责管理。

4-7、 安排及负责买家首期及全部楼款之收取;

4-8、 甲方拥有改变销售计划的权利;

4-9、 一切有关本项目之其它合同文件均须由甲方对外签订(除非甲方另有委托),任何个人或单位代表甲方对外签订均属无效(包括但不限于认购书和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等)。若有类似越权行为,甲方保留向乙方及丙方追究一切责任的权利。

4-10、 甲方派不多于4名的销售代表,参与现场销售。

第五条:乙、丙方的权利和责任

5-1、 乙方应出具由香港政府认可的在香港境内从事地产代理业务的商业登记,并将相关文件复印件交予甲方。乙方及丙方在履行本协议任何条款及整个策划、宣传、销售过程中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经济特区及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一切有关法律、法规及专业操守守则。甲方、乙方及丙方有任何违约的情况,违约方须承担一切责任及向对方赔偿其一切因违约方导致对方所蒙受之一切损失。

5-2、 负责制订项目销售计划及市场推广策略建议报甲方批准后实施,该建议应当包括以下具体内容:

5-2-1、市场分析

a:香港市场分析

b:深圳市场分析

c:竞争对手分析,项目优劣势及对策

5-2-2、 买家分析

项目客户定位,并对其购房行为、经济情况、购房目的、要求进行分析,并根据项目情况提供对策。

5-2-3、 市场定位

包括内外销市场比例,并对主打市场情况提出形象定位及形象包装建议。

5-2-4、 营销策划书

a:内容包括:

(1) 营销目的和任务;

(2) 营销广告策划及活动的主题;

(3) 阶段活动的市场针对性(市场情况及 目标客户的需求分析);

(4) 营销重点及宣传手法;

(5) 促销方式及价格策略;

(6) 广告的节奏和媒体组合及策划活动的安排;

(7) 费用预算;

(8) 预计影响变化的因素及应变措施。

b:广告策划计划

(1) 广告宣传节奏及铺排计划;

(2) 广告主题及分级主题;

(3) 费用安排。

c:现场布置方案

(1) 现场(含售楼中心及各展点)的活动细节及现场安排;

(2) 工作时间表安排;

(3) 费用安排。

d:销售指导意见

(1) 销售目标;

(2) 付款方式;

(3) 主推单位、推盘单元顺序计划及公开折扣意见和计算方式;

(4) 计价基准;

(5) 临时认购书;

(6) 销售所需资料计划及内容

5-3、 负责设计、制作下列销售/推广工具时提供专业指导意见,监督有关工具的制作,并负责有效地使用和实施:包括模型、效果图、录影带、展销板、售楼书、宣传单页、平面图、价目表、各种媒体广告的方案等;

5-4、 安排在各大媒体刊登宣传资料,安排各大报章记者到项目现场采访;

5-5、 安排寄发或派发邮递单张给销售对象;

5-6、 安排及组织香港看楼团现场参观;

5-7、 协助甲方与买家签订认购书、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等买卖文件并配合收集买家的按揭资料;

5-8、 定期或应甲方要求随时向甲方汇报策划工作及楼宇销售进展情况;

5-9、 组织由香港及国内资深专业人士组成策划小组进行销售策划及市场推广研讨,并安排有关物业专业人士评述文章发表于香港报刊和深圳报刊;

5-10、 筹组有关该物业在香港安排展销会及推广活动之计划及场地布置、摆设,并由乙方派员全权负责,甲方可视乎需要派员工负责监督工作。

5-11、 对现有的户外广告、地盘包装,售楼处包装及示范单位之室

内外布置提供专业意见;

5-12、 协助买家与甲方签署各类文件,并协助甲方统一收取买家的

临时定金、定金及有关楼款,所有款项均由甲方所派遣财务人员以甲方名义收取;临时定金需全数即时在收到后不超过5个工作日内存入为该项目开设之银行帐户(帐户编号: ;银行名称: ;帐户持有人: )。

5-13、 安排有关售后跟进工作,定期提交详细之销售报告、客户统

计分析、媒介分析、策划及销售方面之检讨分析报告;

5-14、 丙方派遣销售人员(按推广规模调整人员数目)进驻现场售楼处,负责参与客户接待及项目销售工作;项目的相关人员应准时组织、出席定期业务会议,讨论解决面临的问题。

5-15、 位于深圳现场售楼处销售人员由丙方统一管理;并由丙方进行专业培训。若销售人员表现不佳,甲、乙、丙三方均可提议调整、更换;甲方对人员的调整、更换有最终决定权;

5-16、 对本项目的推广方案,由乙、丙方提供专业意见及市场资料,乙、丙方因市场情况或其他因素,需调整销售策略时,应征得甲方的同意及认可。

5-17、 乙、丙方保证在销售本项目过程中,极力维护甲方的利益,汇率及折扣必须由甲方制定,乙、丙方按规定执行,如有特批的折扣及汇率必须由甲方负责人的签名方可执行,乙、丙方无权更改汇率及折扣,如乙、丙方擅自更改汇率及折扣,导致甲方利益受到损害,其责任由乙、丙方承担,甲方有权追究。

第六条:销售代理佣金

6-1、计算依据

6-1-1、乙、丙方须协助买家与甲方签妥《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收取首期楼款,并办妥银行按揭(若需要)后该单位代理工作方算完成,可计入乙、丙方的销售业绩并计算代理佣金。(甲方须保证每月安排不少于一次的银行按揭服务给买家办理)

6-1-2、佣金计算币种:如买家以人民币支付购楼款,即以人民币结算,如买家支付港币,则按结算之日的政府公布汇率折算成人民币进行结算;结算时间为每月一次。佣金将于每月结算后7天内支付。每一单位之购楼款项以《临时买卖合同》所列出之销售价为根据。

6-2、 计算标准

双方同意按下列标准计算乙方、丙方的代理费用:在代理协议的有效期间,甲方均应按下列标准计算及支付总代理费(包括策划费30%及佣金70%),予乙方或丙方。列表中的总代理费比例是策划费与佣金的总和。

销售期 限 销售户数(套) 总代理费比例 销售户数(套) 总代理费比例 销售户数(套) 总代理费比例 最低销售户数指标

3个月 250以上 1.0% 201-250 0.8% 200以下 0.6% 200

5个月 550以上 1.2% 501-550 1.0% 500以下 0.8% 500

7个月 850以上 1.4% 801-850 1.2% 800以下 1.0% 800

注:①策划费佣金及总代理费的比例以成交楼价为基数计算。

②如每月平均销售不足120套,佣金按0.5%计。连续两个销售期限(一个期限是2个月)不能达到最低销售户数指标,甲方

可取消代理合同。

③如上一期限的销售超出所述每月120套,可延至下个期限的销售指标里,依次类推。

④奖金:在代理期限内必须完成销售户数1000套条件下,乙、丙方可对超出售价人民币8000元/平米(不含装修价)以上部分计提2%奖金。即奖金=(q-8000元/平米)*s*2%(q为某套房不含装修的单价,s为同套房的面积)

⑤上述销售户数含甲方销售数。

6-3、买家身份确认

在乙、丙方代理期内,凡属港、澳、台、国外及中外联名的人仕购买 ,无论是甲方或乙、丙方销售,均视作乙、丙方销售并支付有关总代理费;凡属中国大陆人仕购买百仕达花园三期,如是乙、丙方销售,则计算入乙、丙方销售户数内及支付有关总代理费给乙、丙方;如是甲方销售,则不用支付总代理费给乙、丙方;买家身份以购房人仕的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界定。

6-4、于销售期间,甲方先根据当月的内、外销累计销售额及按当时所达的总代理费暂结算支付;待此代理协议结束时,甲方必须总核算乙、丙方全期的总代理费及一次性支付有关差额(若有)

6-5、策划费及港、澳、台、国外及中外买家认购单位之佣金,甲方须直接支付予乙方或乙方指定的深圳帐号。并由乙方开出香港发票(invoice)或深圳税务部门认可的票据予甲方;大陆买家认购单位之佣金,甲方须直接支付予丙方,并由丙方开出深圳税务发票予甲方。

6-6、甲方同意乙方在买家签署认购书时,在不影响客户购买的情况下,以乙方名义收取买家手续费(一房每单位收手续费港币2500元,二房或以上每单位收手续费港币3000元)( 限于以港、澳、台、国外及中外联名的身份认购的买家,买家身份以实际登记的身份证作界定);甲方销售人员销售时所收取的买家手续费则归甲方所有,并负责相关责任。若在第一销售期限(2个月内)不能完成最低销售指标300户,甲方有权决定减少乙方收取手续费的金额,乙方不得异议。若在现场收取手续费时,影响客户购买落定,乙方均不能强求收取手续费;若客户有特殊原因,经甲方签字,可退款的客户,乙方手续费也相应退回于客户。

6-7、不论因任何原因出现挞定或买家未能完成买卖之情况,甲方无须支付有关之代理费予乙方及丙方。若乙方及丙方已收取了有关之代理费,其亦须在上述挞定或买家未能完成买卖之情况发生后实时退回有关之代理费给甲方。

第七条:在代理协议有效期间,甲方须保证其项目以同一标准的单

位数量在香港及内地以同一价格销售。

第八条:在项目销售过程中,甲方同意接受香港买家以信用卡支付临时认购合约中的订金,并同意承担因支付该订金所发生的银行手续费用(约为订金额的1.6%)

第九条:法律责任和合同终止

9-1、甲方须保证其所提供的项目销售文件和资料的真实、合法、有效,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9-2、乙、丙方在项目推广销售活动中,须根据甲方所提供的文件/资料对客户作如实的宣传、报道及解释。因甲方、乙方或丙方的言行引起的误导、欺骗、夸大等不实后果,或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之条款时所导致的法律责任和对方的名誉、经济蒙受任何损失,均须由违约方依法向对方承担一切责任及赔偿对方一切因此所蒙受之损失。

9-3 在销售代理期间,因甲方的故意过错导致乙方、丙方或他人的损失时,应由甲方独自承担赔偿责任,有关的纠纷诉讼由甲方负责处理及支付有关费用;因乙方或丙方的故意过错导致甲方或他人的损失时,由乙方或丙方独自承担赔偿责任,并负责处理有关的纠纷或诉讼,及支付有关费用。

9-4 在代理协议有效期内,乙、丙方职员在接待客户和买家时,应热情服务,礼貌待人;遇有乙、丙方无法解决的争执应及时通知甲方协调处理。

9-5 在代理期限内,乙、丙方职员在接待客户完成订金及交纳首期款后,仍需继续跟进服务。协助甲方通知买家办理银行按揭手续,并及时通知买家办理入伙手续等等。代理期结束后,乙方或丙方对其买家提出的合理要求必须做好相应的后续服务。

第十条:其他条款

10-1、本协议未尽事宜,三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可另行签订补充协

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效力。

10-2、本协议内容适用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三方并愿意受香港特

别行政区之非专属司法管辖。

10-3、因本协议及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三方应协商解决;协商

不成,应由法院裁决;

10-4、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二份,盖章及经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10-5、乙方或丙方不得将本协议之任何权益及责任转让给任何第三者。

10-6、本协议的内容,甲、乙、丙三方均不能对外泄露。

甲方:

签署代表:

日期:

乙方:

签署代表:

日期:

丙方:

签署代表:

日期:

第2篇 广告策划推广营销合同

2023广告策划推广营销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作为“”的策划推广(包括广告创意、设计、制作、发布代理,以及营销、招商、推广的计划、策略、提案)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合作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作为“”(以下简称“项目”)的策划推广,全权负责本项目的广告创意、设计、制作、发布代理,以及营销、招商、推广的计划、策略、提案等合作事宜。

二、合作期限

委托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协议合作期限届满前一个月,经协商同意,双方可续签合作协议。

三、广告投放总额

本协议合作期间,本项目广告投放总额不低于万元人民币。

四、工作内容

1、宣传推广的总体策划思路及具体广告操作方案;

2、各阶段的媒介策略和具体排期计划、媒介预算建议;

3、报纸广告、画册、宣传单张、展板、户外广告等创意、撰文、设计、输出、印刷、制作、发布等事宜;

4、影视广告:创意、撰文、设计、制作、发布;

5、广播广告:创意、撰文、制作、发布;

6、公关促销活动的策划和组织;

7、针对目标消费群进行适当的市场调查;

8、营销、招商、推广的计划、策略、提案;

9、媒介发布的监控、统计、评估。

五、广告运作规则

严格按照规范的广告策划流程进行。策划流程的基本顺序如下:签约立项——支付月费——制定策略——创意构成——广告表现——客户审定——正稿制作——正稿确认——支付发布费——广告发布——财务结算——效果跟踪——意见反馈等。签约后项目即进入具体操作阶段,由乙方提供总体策划案,经甲方修改、审定、签字确认后,由双方按照总体策划方案,严格贯彻落实到每一个分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并按照经甲方签字确认的媒介计划分步实施。

各分项目将围绕第一款所述基本流程进行,各分项的具体操作程序如下:.乙方依本协议所附的《设计、制作、发布等收费标准》向甲方提交正式的分项报价单;.甲方审定乙方提交的分项报价单,如无异议,则签字盖章认可,并签署正式的分项合同;.乙方依据彼此签字盖章的分项合同,开始实际性的工作。

甲方:

乙方:

第3篇 广告策划

任何一项活动都离不开策划,广告也是这样,广告活动的成功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广告展开前的策划工作是否周密准确,所以广告要确保理想的广告效果,就必须首先做好广告策划。

广告策划的特征

广告策划是广告经营单位受广告主的委托,为实现广告促销目标,对企业广告传播活动的战略和策略进行的整体运筹规划的活动。

广告策划一般有两种:一种是单独性的,即为一个或几个单一性的广告进行策划;另一种是系统性的,即为规模较大的、一连串的、为达到同一目标所做的各种不同的广告组合而进行的策划。

广告策划作为一个动态的系统过程,具有如下的特征:

(一)具有指导性

广告策划是对广告整体活动的策划,策划的结果就成为广告活动的蓝图,所以广告策划对整体广告活动具有指导性,它指导广告活动中各个环节的工作以及各个环节的关系处理。

(二)具有整体性

广告策划作为一个整体,是由若干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的要素所构成的有机系统,它涉及广告活动的方方面面,策划时要考虑周到。

(三)具有事前性

从广告程序上看,广告策划是在广告活动开始之前进行的。广告活动中所涉及的广告目标、对象、媒介、预算、设计、制作等都必须事前确定。因此,在进行广告策划中要考虑到各方面的因素,特别要注意做好调查研究工作,对企业生产与营销,市场环境与机会、竞争的对手的状况,都要胸中有数,确保广告策划的主观性客观性相一致。

广告策划的内容

广告策划是对整个广告活动的全面策划,因此它包括的内容是很广泛的。广告策划主要的内容是对广告环境进行分析和对广告目标、广告对象、广告媒体、广告时间、广告空间、广告创意、广告策略等进行策划。

广告环境分析及广告策划中对市场的分析

所谓广告环境分析,就是仔细考察广告所处的环境,分析企业所面临的市场机遇,评价市场环境和竞争对手的广告宣传情况,并比较出自身的优势和劣势。

广告所处的复杂环境,从宏观上看,包括经济环境、人口环境、企业环境、商品环境、政治环境、国际环境和政策环境等。

经济环境,主要是考察宏观经济状况;人口环境,主要是分析研究不同类型不同年龄居民的购买力;企业环境,主要是考察相关行业的现状及发展趋势;商品环境,主要分析商品在寿命周期表中所处的位置及消费者的购买动机;政治环境,就是要关注某些政治事件的发生和处理;国际环境,就是要关注国际情势的变化;政策环境,就是要熟知政府颁发的任何一项新的法律、规定、条例、办法。

从微观上看,广告环境分析主要包括对市场的分析,对企业本身优劣势分析,对竞争对手的分析,对商品的质量和包装装潢的分析,销售价格分析,商品所处的市场生命周期分析等。

如“活力28”广告策划中对市场的分析:

市场分析

1.竞争对手分析

(1)在广东地区,沙市日化生产的活力28超浓缩洗衣粉主要竞争产品是 广州 浪奇公司生产的高富力超浓缩洗衣粉,高富力的主要优势为:

a.产品质量较好。

b.本地产品,长期经营。

c.在浪奇公司的统一品牌影响下,与高富力已占有的洗衣粉市场形成了相互推动的形象树立 和促销作用。

d.广告活动经过了整体、细致的策划与实施。

e.许多企业常年将高富力作为劳保品发放。

(2)高富力在质量上也存在一些缺陷,如:

a.高富力超浓缩洗衣粉比普粉的浓度高三倍,而活力28则高四倍。

b.高富力超浓缩尚未做到真正的“速溶”。

c.高富力的包装亦比活力28略逊一筹。

(3)有关高富力的广告效果调查,表明了以下数据:

a.传达率:看过高富力广告的人

占调查总数的71.8%

没看过的占28.2%

b.喜好度:喜欢高富力广告的占50%

一般的占48%

不喜欢的占2%

c.信息来源:

电视:通过珠江台看到高富力广告的67%,其他各台均在25%以内。

报纸:有53%的人在报纸上看到过高富力广告。

d.使用情况:

用过的占56.6%。其中用过高富力普通洗衣粉的为66%,用过超浓缩为34%。

没用过占43.4%

数据表明高富力的广告与销售均有优良的成绩。但是,活力28仍有分割市场的机会。

2.产品分析

(1)质量:活力28在北方早已树立了质量的信誉,活力28超浓缩的各种性能和指标均与高富力不相上下,有几项还优于高富力。活力28普通洗衣粉则稍逊一筹。

(2)包装:活力28的包装颇富亲和力与吸引力,曾获洗衣粉包装评比第一名,具备与高富力竞争的实力。

(3)价格:活力28超浓缩较高富力略高,而活力28普通洗衣粉则较高富力略低。

3.消费者分析

广东地区北方的消费者有不同的特点:

(1)购买方式:一般由家庭主妇在住家附近的零售店就近购买,且购买的随意性很强,一般不会指明要某种牌子的洗衣粉。产品价格对其选择的影响不大。

但是,也有相当一部分消费者已有了使用高富力的习惯,许多零售店里也只出售高富力。

(2)使用方式:广东消费者家中一般都使用全自动洗衣机,加之广东人经济收入较宽裕,所以对省水、省电、省力、省时等方面几乎没有什么明确的概念。

(3)洗涤观念:广东消费者至今仍觉得,洗衣粉泡多则洗得愈干净。超浓缩洗衣粉却恰好是无泡,而又具有超强去污能力,在这一点上存在着冲突,所以整个超浓缩的销售始终比不上普通粉。另外,广东人换洗特勤,衣物本身并不太脏,所以一般也比较不出超浓缩与普通粉的优劣。

4.销售渠道分析

(1)活力28在广州市内,主要与几个大的百货商场和一些批发单位建立联系,在 深圳 、汕头、惠州、湛江等地,则多与当地某个批发部门合作。

(2)活力28与经销商的联系方式也仅仅是“派人接洽”,另外虽采取一项“送货上门,货量不限多少”的优惠措施,但见效不大。

(3)活力28在铺货上亟待改进,一般的零售店大都看不到活力28产品,这与消费者的就近购买习惯背道而驰,如果维持这种局面,大量销售绝对无法实现。

另据调查,在广州市内的某些商场也没有销售活力28。

5.以往广告效果分析

经过去年的广告宣传,广东消费者对活力28“一比四”广告有了一个初步印象,许多客户都是从珠江台上看到电视广告前来订货的。

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广东消费者对活力 28超浓缩仍然没有很大的反响。其中,除了广告定位问题外,广告的投播量与形式的多样化也值得考虑。因为,整个广东市场是各方信息交错溶杂的地方,没有一定的投播量是无法从这样“信息海洋”中“跳”出来的。高富力1992年仅在2—6月就在广州地区的电视、广播和报纸几大媒介投入近百万人民币的广告费。而活力28去年基本上只采取了电视与报纸两大媒介,没有其他媒介与活动相配合,显得单薄,所以,今年的广告宣传必须是立体化、系统化的集团作战。

6.潜在市场展望

(1)广东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给我们提供了良好的经营环境。

(2)广东是全国的富庶地区,人均收入高、消费能力强。

(3)广东的高温期持续时间长,人们已养成了勤洗勤换的习惯,洗涤用品的消耗量特别大。

(4)虽然高富力在广东初为一方之主,但仍有很大的市场空缺,比如超浓缩市场就给活力28提供了机会。

7.开拓广东市场的重要性

(1)广东作为一个广阔的消费潜力巨大的市场,具有很大的经济开发价值。

(2)广东推行活力28产品,将为沙市日化集团在深圳上市股票打下基础。

确立广告目标及广告策划中的“广告目的”

广告目标是指广告要达到什么目的。由于企业的任务不同,其具体的目标也不同,从宏观上看,广告目标有三种类型:创牌广告目标、保牌广告目标、竞争广告目标;从微观上看,倪宁先生认为常用的广告目标有下列13种:

第一,加强新产品宣传,使新产品能迅速进入目标市场。

第二,扩大或维持产品目前的市场占有率。

第三,加强企业或产品的知名度,以配合人员推销活动。

第四,介绍新产品的新用途或旧产品的新用途。

第五,对推销员一时难以接近的顾客,起预备性接触作用。

第六,加强广告商品的厂牌、 商标 的印象。

第七,在销售现场起提示性作用,促进消费者直接购买行为。

第八,增加消费者对企业的好感,建树企业形象。

第九,帮助消费者确认其购买决策是正确的和有利的。

第十,纠正对企业或产品的错误印象和不确切的传闻,以排除障碍。

第十一,延长产品的使用季节或提高对产品变化使用和一物多用的认识。

第十二,劝诱潜在消费者到销售现场,提高其对广告产品的认识,增强购买信心。

第十三,扩大影响,加强声势,鼓舞企业推销人员和其他人员的士气。

广告目标最终应规定出具体的指标,如视听率、知晓率等,以便于对广告效果的检查。见倪宁、陈绚:《广告精点》,中国建材工业出版社1996年3月版,第19页。

在制定广告目标时,应尽可能具体制定出指标和要求,如台湾“可口可乐”企划中 的“广告目的”:

根据人口统计项内所指示之推销对象,我们的广告目的为:

第一、使社会人士普遍得悉“可口可乐”已在台湾上市。

第二、“可口可乐”品质优良之特色,深入人心。

又如“活力28”广告策划中的“广告目的”:

经过今年的广告攻势,在珠江三角洲消费者心目中,初步建立活力28的知名度与好感度,并且能够在广东洗衣粉市场中站稳脚跟,与高富力分割市场。

明确广告对象

广告对象,是指广告信息的传播对象,即信息接收者,广告对象的策划目的是解决把“什么”向“谁”传达的问题。这是广告活动中最极为重要的问题。没有对象,就是无的放矢。但一个广告不可能打动所有的人,而应当找准具有共同消费需求的消费者群。

陈培爱先生认为,分析广告对象要从四个方面入手:

其一是社会职业层,例如,知识分子阶层、工人阶层、农民阶层、学生阶层、国家干部阶层、个体户阶层、企业家阶层等。

其二是家庭状况,例如:家庭结构、家庭人口、家庭收入、家庭住址等。家庭是社会职业阶层的组成部分。

其三是个人情况,如年龄、性别、职业、文化程度、业余爱好、婚姻状况等。

其四,用户关心 点分析。各人都有各人所关心的重点,即使在同一商品上,人们也会有不同的追求和企望。

广告应对用户的关心点而发,以求与用户的关心点相吻合,任何一个广告都不能追求过多。”见陈培爱:《广告策划与策划书撰写》,厦门大学出版社1993年10月版,第7页。如“活力‘28’”的广告对象是:打工族,年轻的、未婚的上班族,25—45岁的家庭主妇。

确定广告主题

广告主题指的是广告宣传的重点和所要表达的中心思想。一个广告主题不明确的广告,等于什么也没有“告诉”。策划广告主题,就是消费者容易理解广告去告知他们的是什么,要求他们做什么,从而达到广告的目的。如台湾“可口可乐”广告策划中的“广告主题”:

广告主题

“可口可乐”在台湾之宣传主题,应与世界各地一致。即:“可口可乐令你万事如意”。理 由如下:

第一、本主题目前在世界各地使用,获得极大成功。

第二、本主题能将“可口可乐”之特点,如品质优良,怡神妙品,随时随地均可享用等,巧妙地传达出来。

第三、由于利用年青活泼人士,出现于各种欢乐情景之广告画中,其动人形象,必能深入年青一代之心坎。

第四、主题曲节奏轻松,活泼而愉快,旋律美妙,感染力极强,予人以生活是美妙的感觉。

确定广告媒介

广告媒体是进行广告活动的物质技术手段。广告媒体策划,就是对广告媒体的恰当选择。广告媒体的种类很多,有报纸、杂志、电视、广播、录像、影碟、网络等。广告媒介不同,其广告效果亦不同,在制定广告媒介时,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广告媒介的收费高与低;2. 广告媒介的影响层和影响力;3.广告媒介的发布时机和效率;4.各种媒体的配合;5.商品的特殊性和销售范围;6.宣传对象。

台湾“可口可乐”广告策划对广告媒介进行了详尽的分析,对所选择的媒介在“理由”上进行了详尽的陈述,现转录如下,在策划媒介时可作重要参考。

广告种类之选择

在地区方面,根据客户之意见,以台湾北部为主,中部及南部为次。

在种类方面,我们根据两项原则作为取舍标准。

第一、要能为“可口可乐”找到推销之对象。

第二、能最有效地表达“可口可乐”之广告特色及主题。

根据上述两项原则,我们建议,“可口可乐”之推销广告应综合利用以下四类方式:

(一)电影:台北市首轮西片或国语片电影院。

(二)电视:台湾电视公司。

(三)电台:选择“台北中广电台”及“正声”两电台。

(四)报刊:选择中文报三家,英文报两家及两份畅销杂志。

第一类电影广告

以台北市首轮电影院为“可口可乐”广告之主干。理由为:

·首轮电影院能吸收我们所需要之对象。

·首轮电影院能以完备之“声”及“光”,将“可口可乐”广告片中之美丽色彩,活泼形象,动听乐曲,以及广告主题,完全表出来。

故此类广告,非但能为“可口可乐”找到所需要之上等或中等收入之家庭成员,而且综合发挥“视觉与听觉”之美感,直接、有效地将我们之广告目的,传达于观众,并使留有深刻印象。

第二类电视广告

电视与电影性质相同,而且拥有电视之家庭,必然属于上阶层,正是我宣传之对象。

惟台湾只有一家商业电视公司,既不能举办特约节目,且其广告时间早已排满,我们能利用者不多,故电视只能作为电影之辅助。

第三类电台广告

此类广告优点,在于能利用音响,以乐曲形式,加深听众对“可口可乐”广告主题之印象,并使易于记忆。

我们选择“台北中广”及“正声”两电台,因其听众较多。

第四类报刊广告

以上电影、电视、电台为“可口可乐”广告主要方式。此外,在上市时期,再以报纸及杂志作辅助宣传,且“可口可乐”在台湾上市,亦属有价值之新闻。

我们为使外国侨民及能说英语之中国人士(上等收入阶层)得知“可口可乐”经已上市,选择英文报两份:一为中国邮报(china post),每日发行额3,000份。二为中国日报(china new s),每日发行额8,000份。

在中文报方面,共选三份:一为中央日报,(发行额115,000份)二为联合报(发行额高达200,000份),三为征信新闻(发行额130,000份),此三份日报,均在全省发行,故 台湾中部及南部读者亦能看到我们之广告,且其拥有之读者,大都为上等或中等收入阶层。(包括商界、自由职业者、学生以及公务员等)。

此外,我们亦须利用彩色印刷之优点,以增强报刊广告之效果。

因此我们选用最畅销之两种杂志,即读者文摘中文版(发行额71,000份)及台湾电视周刊,使“可口可乐”之广告,能进入上等收入之家庭。

同时,杂志之阅读时间较报纸为长,辗转阅读之人数亦较多。

各类广告分配

(一)电影方面,于开始之五月至九月,所有十二家台北首轮电影院,均放映一分钟广告片。

(二)电台方面,我们建议在正声电台,由五月份起至九月份止,每日为青少年举办流行歌曲特约节目一小时。由此特约节目,可得四分钟广告时间,如善为利用,可播出二十五秒广告八次。此广告量甚为可观,且定价亦合理。

至于台北中广公司,其收费较“正声”电台为贵。故在中广,只用插播,由五月至九月,每日插播三十秒广告十次。

(三)电视方面,由于广告太挤,只能在开始之五月,及七八两旺月,每星期三天,每日“插播”乙级时段三十秒广告,三次。

(四)报刊方面,我们所选定之五份中英文报,每报刊登半页广告一次,四分之一页广告五次。其分配为:在开始这星期各刊半页广告一次,以后连续三个星期,每星期刊四分之一广告一次,六月份暂停。七月分之头两星期再恢复每星期刊四分之一页广告一次。

至于杂志方面,我们建议读者文摘在七八两个月刊登四色全页广告。

台湾电视周刊则由五月份起至九月,均每两星期刊登两色全页广告一次。

总括而言,我们之广告份量,极为充足。在开始之五月及七八旺月,广告量尤为集中。

各类广告观众数目

我们推算:电影观众约有64万人

电视观众约有575000人。

电台听众约有532000人。

报刊读者约有557000万人。

推算之方法如下:

影院观众数目

地区电影院名称座位次数放映次数满座率%每日观众台北国宾1,6734855,688日新1,5004855,100台北1,8694855,952第一剧场1,6364855,235大世界1,5074855,124万国1,5064855,120远东1,6524855,617豪华1,5244855,182乐声1,6884855,739国声1,6504855,610新世界1,6504855,610国际1,3004804,160每日合计64,137观众总数(十日计)641,370

我们之推算,乃以每一电影院每十天换片一次为根据。

在此十天内之观众,重看者极少,故十天期内之观众,即为电影观众之总数。

电视观众数目

台湾电视机估计总数111,000架

台湾北部

电视机约有82,276架

每一电视机

观众平均数7人

因此台湾北部之电视机观众为:575,932人

电台听众数目

地区台湾北部收音机架数

台北市392,573

台北县19,045

阳明山管理局9,005

桃园县65,000

基隆县47,225

总计532,856

由于缺乏每架收音机之收听人数资料,我们假定最少为一人。在“可口可乐”插播广告之五个月内。所有收听电台之听众,必会收听“中广”、“正声”,不论是同时收听或轮流收听,因此听众之最低数目,应与台湾北部所拥有之收音机架数相同,亦即532,865人。

报刊读者数目。

名称发行额(份)××报200,000××新闻报130,000××日报115,000××邮报13,000××日报8,000××周刊20,000读者文摘(中文版)71,000总计557,000

我们虽缺乏报刊读者人数之统计总数,但以最保守之估计,每份读者为一人,则读者之总数,应为557,000人。

确定广告策略

广告策略是实现广告活动目标的措施与手段。它是根据企业内外的环境、条件、广告目的而制定的决策方案。其主要策略有商品促销策略、广告实施策略、广告媒介策略,广告时机策略等。

如必治妥公司“百服宁”广告策划中的“广告策略”,就是“百服宁”药品的促销策略,详见如下:

广告策略

(一)针对消费者方面——

1.针对各阶层消费者,运用不同媒体做直接有效的诉求。

2.制作p.o.p悬挂于西药房,使消费者在购买点易于立即指名。

3.制作sticker张贴于计程车上,公车椅背上及公共电话或公司行号的电话机上,以随时随地提醒消费者注意,弥补大众传播媒体之不足,并具有公益及pr作用。

4.制作小型月历卡片,于元旦前广泛散发赠送各界人士使用,譬如置于西药房、医院或各办公大楼之柜台(服务台)供人随意索取,也可夹于杂志内页,赠送读者。

5.为加深固有印象,原先稿内的“百服宁博士”及“百服宁、保护您”slogan,今后在广告稿件中均应继续沿用;百服宁与感冒百服宁为使消费者能分辨清楚,今后在稿件上亦应有不同风格形态

6.cf中一直未曾有“百服宁博士”出现,新拍的cf应将其加入,使之能与印刷媒体广告相互重叠,看到它就想到百服宁。

7.除正式大篇幅的广告外,在报纸杂志上另可采用游击式的策略,运用经济日报的插排(孤岛广告)和联合、中时的分类广告版,不定期刊登小广告,一则省钱,二则可弥补大广告出现频次不够多的缺失,只要设计得简明、醒目,依旧有很大的效果,美商海陆公司即会运用此一策略。

(二)针对药房老板方面——

1.召开经销商会议,寻求鼓励经销商士气及提高其利润的方法,并参考竞争品牌对经销店之奖励办法。

2.每逢年节,赠送成绩较佳之经销店压克力月历或具纪念性之奖品,并可每年举办一次大规模旅游活动,以增进情谊,加强零售商关系。

3.每至年终,召开全省各地绩优经销零售商聚餐或参观美国总公司。

4.赠送急救箱(药房→消费者)

为促进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可以制作精美实用的家庭备用急救箱由药房转赠消费者。

而台湾“喜年来”广告策划中的“策略”项目更多,他分为“广告战略”、“表现战略”、“媒 体战略”等,详见下:

1.运用tv cf作为主要之传播讯息工具,以加深消费者记忆印象。

2.于春节前二星期到春节期间,开始广告活动,唤起消费者对本品牌之认知。

喜年来蛋卷春节广告阶段预定表作业市场别市场作业广告作业广告执行注一般市场1月进行拜访、

张贴海报、铺货cf于1月15

日前完成2月1日~

2月15日cf为主军公教12月起推行

补货青战报np

台湾各地方报2月11日

前刊登np机会销售1月10日开始

拜访

投寄poster张贴

dm

夹报dm作战

及人员拜访3.配合市场通路需求,提供其他附属广告制作物,如np(青战报),dm(零售店)夹报、海报、mg等,加深广告讯息告知。

4.制作tv slide对除夕团圆,初一、初二、初三分别作广告品牌告知与春节过年之风俗 相结合,加强促销。

广告阶段:(略)

表现战略:

1.以表现喜年来蛋卷之高贵感及价值感,尤其是表现内外包装优势,加强知名度,但不是标榜新包装。

2.以过年喜气气氛之塑造与喜年来第一品牌之商品印象领先群伦,使消费者产生信赖感。

3.确保第一品牌之优良印象,以对抗其他品牌之侵入市场。

……

cf主题及内容设定

1.包装产品为主要角色,春节团圆送礼气氛烘托。提高指名送礼——喜年来。

2.cf气氛:高级感,亲切感。

3.人物过年的感觉:现代中国人过年的情感表现。

媒体组合:

作业市场别media mix 一般市场tv cf.tvslide海报

radio消息稿军公教福利站np(青战报)机关团体

机会销售dm夹报

媒体策略:

1.拟根据市场之性质,除使用大众媒体如tv cf tv slide np mg为主力媒体外,另外根据市场性质不同之对象,辅以“特定媒体”加强广告告知,火力支援,如夹报、dm、电台等。

2.拟拍春节篇cf一支,以作为喜年来春节蛋卷礼盒上市之广告告知,以密集之方式播出于三家电视台,以加强本品牌之春节促销。

3.配合春节之风俗习惯,制作4套tv—slide(幻灯片),从除夕到初三播出一系列之喜年来蛋商品之广告,使商品与浓郁的过年气氛相结合。

4.以制作针对工厂员工士气,送礼给员工之dm信函一套,加强机会销售,提高成交之比率。

5.制作海报、夹报、消息稿及中广立体世界电台节目之广告加强攻击,以增加广告露出的频度与层面。

6.制作系列mg稿,强化品牌气势及商品表现。

cm诉求对象媒体次数/版位金额单位总价tv cf(全阶层

春节喜气+品牌+新包装78次/中华台视3.6(万)×7档252( 万)cf制作(同上)30(万)30(万)tv—slide1(初一拜年)+送礼

(全阶层)6次2.8万×6(次)16.8(万)tv—slide2(初二回门)+送礼

(全阶层)6次2.8万×6(次)16.8(万)tv—slide3(初三欢聚)+送礼

(全阶层)6次2.8万×6(次)16.8(万)tv—slide4(初一欢聚)+送礼

(全阶层)6次2.8万×6(次)16.8(万)海报春节+品牌+金牌16万张3.5元×16,000张5.6(万)dm员工士气+喜气+喜年来16万0.8元×16,000张1.2(万)mg(系列)(新春接喜+开门见喜)(交换)(交换)8.5(万)(交换)8.5(万)电台(贺恭春节之诉求)1个月/立体世界

(中广)3万×1个月3(万)夹报(春节+品牌+金牌+品质)16万张0.4×16,000张6.4(万)户外广告金牌+品牌+820er+er消息稿(春节+品牌+品质)全省各报00np(军公教)5/青战报及地方5万贴纸3元/16,0003元×16,0004.8(万)(七)确定广告预算

广告预算是企业投入广告活动的费用计划。通过广告预算,主要是为了更有计划地使用广告经费,减少浪费。广告预算提出广告费可以开支的数目和具体的分配方案,如台湾“喜年来”广告策划中春节期间广告预算: 喜年来春节广告媒体预算分配:

媒体别/市场别明细表(单位:万元)

期间:1983年1月15日至1983年2月15日止

媒体别市场别tvtv

slidenpmgradiodm海报夹报消息稿cf制

作费合计一般市场25267.28.535.66.4030372.7

98%军公教市场〖4〗6〖12〗6

1.5%机会销售〖7〗1.3〖12〗1.3

0.5%总计25267.268.531.35.66.4030380

1 00%

广告策划书的撰写之国外的代表主张

国外的代表主张

美国著名的广告大师莱斯特·第来诺认为理想的广告策划书应该撰写以下内容:

(一)商品性格

每种商品都有其性格。即它是男性商品,还是女性商品,或者是属于两性的?它是一种低价品,或是有限市场的高价商品?

(二)历史

即本商品的历史,包括商品发展的原始材料,商品的价格历史,包装记录,消费者态度的一般记录,区域性销售的记录,广告费用的记录,媒体上作广告的经验等等。

(三)难题与机会

即商品在销售过程会遇到什么难题,如何克服这些难题,起死回生的机会是什么?

(四)文案政策

即提出选择什么的广告文案,确定什么样的广告主题以及理由。

(五)媒体

即选择的什么样的广告媒价以及选择的理由。

(六)推广

即怎样实施广告计划,怎样应付某些突发情况。

(七)改变商品

若商品性能、外观等存在缺陷,可在计划书中提出改进的建议。(八)改变包装

即对商品的包装以及广告包装提出建议性的意见。

(九)定以价格

即对商品的价格提出看法。

(十)预算

即企业投入广告活动的费用计划,包括广告制作费的计划、广告策划活动费用的计划、媒介使用费的计划及应付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费用的计划,等等。(十一)目的及测定

即应撰写广告目的和广告效果的评价与测定。

广告策划书的撰写之国内的代表主张

国内的代表主张

国内的广告大师陈培爱先生认为:完整的《广告策划书》,一般包括如下内容:(一)前言;(二)市场分析;(三)产品分析;(四)销售分析;(五)企业经营目标;(六)企业市场战略;( 七)阻碍分析;(八)公关战略;(九)广告战略;(十)媒介战略;(十一)广告预算及分配;(十二)广告统一设计;(十三)广告效果预测。

(一)前言

简要说明制定本策划书的缘由、企业的概况、企业的处境或面临的问题点,希望通过策划能解决问题,或者简单提示策划的总体构想,使客户未深入审阅策划书之前能有个概括的了解。

(二)市场分析

市场分析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1.背景资料:与被策划企业的产品有关的市场情况;2.目前同类产品情况:目前国内市场中进口、国产的同类产品的几种主要牌号以及这几种主要牌号的知名度与美誉度如何;3.同类产品的竞争状况:可分为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分析。

(三)产品分析

被策划产品的优越性及其不利因素可分为:1.产品特点:具体分析产 品的工艺、成分、用途、性能、生命周期状况;2.产品优劣比较:同国内及进口的同类产品进行比较。

(四)销售分析

销售是市场营销的重要组成部分,透彻地了解同类产品的销售状况,将为广告促销工作提供重要的依据。销售状况分析有下列内容:1.地域分析:同类产品销售的地域分布与地点;2.竞争对手销售状况:分析主要竞争对手的销售的手法与策略;3.优劣比较:通过分析比较,找好本策划产品最有利的销售网络与重点地区。

(五)企业目标

企业目标分为短期和长期两种。短期目标以一年为度,可具体定出增加销售或提高知名度的百分比。长期目标是三年至五年,广告策划中提到企业目标,可以说明广告策划是怎样支持市场营销计划,并帮助达到销售和盈利目标的。

(六)企业市场战略

为了实现企业的经营目标,企业在市场总战略上必须采取全方位的策略,这些包括:1.战略诉求点:如何提高产品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产品宣传中是以事实诉求为主还是以情感诉求为主;2.产品定位:可以选择高档、中档、低档定位中的一种。如福达彩胶定位为:高质量;低价格,国际流行的产品,柯达技术,厦门制造的国产高档彩色胶卷;3.销售对象:分析产品的主要购买对象,越具体越好,包括人口因素各方面,如年龄、性别、收入、文化程度、职业、家庭结构等,说明他们的需求特征和心理特征,以及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等;4.包装策略:包装的基调、标准色;包装材料的质量;包装物的传播,设计重点(文字、标志、色彩)等;6.零售点战略;零售网点的设立与分布是促销的重要手段,广告应配合零销网点策略扩大宣传影响。

(七)阻碍分析

根据上面对市场、产品、销售、企业目标、市场战略等的研究分析,已可以顺理成章地找出本企业产品在市场销售中的“难”点。排除这些阻碍,就是下一步广告战略与策略的主要目的。

(八)广告战略

1.竞争广告宣传分析:分析主要竞争对手的广告诉求点、广告表现形式、广告号、广告攻势的强弱等。

2.广告目标:依据前面企业经营目标,确定广告在提高知名度、美 誉度、市场占有率方面应达到的目标。

3.广告对象:依据销售分析和定位研究,可大略计算出广告对象的人数或户数,并根据数量、人口因素、心理因素等说明这一部分人为什么是广告的最好对象。

4.广告创意:确定广告总体的表现构思。如广告口号,使用的模特儿或象征物,广告的诉求点或突出表现某种观念、倾向等。

5.广告创作策略:即向目标市场传播什么内容。按照电视、报刊、广播、pop等不同媒介的情况,分别提出有特色的、能准确传递信息的创作意图。

(九)公关战略

公关活动旨在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和声誉,沟通企业与公众的关系,增进消费者对企业的好感。公关战略要与广告战略密切配合,通过举办一系列具有社会影响力的活动达到上述目的。

(十)媒介战略

根据广告的目标与对象,选择效果最佳的媒介来到达广告对象,包括:1.媒介的选择与组合:以哪种媒介为主,哪些媒介为辅;2.媒介使用的地区:配合产品的营销需要进行,分重点与非重点地区;3.媒介的频率:在一年中可分为重点期和保持期,每种媒介每周或每月使用的次数安排;4.媒介的位置、版面:电台、电视台选择哪一种传播时机最好 ;报刊选择什么日期、版面等;5.媒介预算分配:组合媒介所需的费用进行预算。

(十一)广告预算及分配

必须把年度内的所有广告费用列入,包括:1.调研、策划费;2.广告制作费;3.媒介使用费;4.促销费、管理费;5.机动费等。

(十二)广告统一设计

根据上述各项综合要求,分别设计出报纸、杂志、广播、电视、pop 广告的设计稿或脚本,以供年度内广告制作的统一设计作参考或依据。

(十三)广告效果预测

预计广告策划可以达到的目标或效果反馈、检测的方法:参见陈培爱:《广告策划与策划书撰写》,厦门大学出版社1993年10月版,第11页—14页。

这两家意见大同小异,基本上是一致的。我们看到,广告策划是一个全方位的谋略活动,如同军事上一个大的战役的战略运作,策划书便是战役的书面作战计划,计划得是否周详、破绽多或少,关系到战役的成败。广告策划书的撰写亦如此,它关系到企业的兴衰,所以要以严肃、科学、负责的态度对待它,决不能想当然、闭门造车,或马马虎虎应付了事。

同时,我们又看到撰写广告策划书不仅要有文字功底,而且还要有广博的多学科的知识,要掌握市场营销学、消费心理学、人类学、文学、美学、影视写作学、广告心理学、广告战略学等学科的相关知识,以及各种商品的有关知识。目前,广告策划人才奇缺,就因为他不是一般人所能胜任的,广告策划者应是一个通才之人。我们要做好一个广告策划者,写出完善的策划书,首先要有深广的知识,高度的文化修养和高度的广告理论修养。

福达彩色胶卷广告策划书范例

一、概述

厦门感光材料有限公司,是厦门经济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福建投资企业公司、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和中国银行信托咨询公司合资经营的大型感光材料工业企业。公司从美国伊斯曼·柯达公司引进彩色感光材料生产线全套设备和工艺品先进水平。公司致力改革,以“质量、管理、效益、服务”为其宗旨。

公司生产的著名国产高档彩色胶卷“福达牌”,质量达到80年代国际同类产品的先进水平。此产品色彩平衡好,色彩饱和,颗粒细腻,影像清晰,曝光宽容度大,物理机械性能好,扩印和放大性能同样优良。福达彩色胶卷确属国产同类产品之上乘。

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国民经济的增长,到1987年,我国相机的社会拥有量已达1572万架,照相的彩色率也不断上升。目前,我国平均每人每年彩卷消费额达0.1卷,但同时,“洋胶卷”霸占国内市场的现状使国产同类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受到严重冲击和威胁。我广告公司受厦门感光材料有限公司的委托,全权代理其公司福达彩色胶卷广告宣传。本广告公司立足“福达”牌彩色胶卷的优良质量,通过对目前彩色胶卷市场、产品、销售诸方面科学精确的调查、分析、研究,为“福达”彩色胶卷制定为期一年的市场战略、公关战略和广告、媒介战略,谨以协助福达公司开拓市场,打开国内外销路,实现企业短期、长期目标,以与“洋胶卷”逐鹿九州。

本策划书流程图如下:

二、市场分析

目前同类产品情况分析:

纵观国内彩色胶卷市场,从整体可分割为国产和进口两大部分。我国彩色感光材料工业虽然起步较晚,但随着改革开放,国外先进技术和设备、管理方法的引进,彩色胶卷的国产化工业方兴未艾,有了很大的发展。现投入市场的主要有福达、公元、申光、乐凯等几个品牌,这几个品牌的彩色胶卷,以它们的产地、知名度、美誉度诸方面列下表以比较:

表一:

品牌产地福达公元申光乐凯项目厦门汕头上海保定知名度60%70%50%50%美誉度50%60%40%45%

1.福达彩色胶卷是厦门感光材料有限公司引进美国伊斯曼·柯达公司的“柯达i”专利技术,并采用了柯达vr部分工艺技术生产的优良品种。产品质量达到80年代国际同类产品的先进水平,89年在上海获得国产商品“信誉奖”,90年又获得“金奔马”奖,是国产同类产品的高档品。

2.公元彩色胶卷是广东汕头公元感光材料工业总公司引进日本富士公司全套彩色感光材料生产线生产。公元hr彩色负片是具有国际水平的国产高档彩卷。产品色彩还原真实,成像鲜艳悦目。公元公司一直重视广告宣传,委托广东省广告公司作全面的广告策划和代理,在第一阶段即告知阶段,把开创彩色公元新纪元的诸方面信息利用文字图片和屏幕等媒体告诉消费者。在第二阶段即推广阶段,确立了“时光记忆,公元魅力”的广告主题,并通过不同媒体组合传播。

3.申光、乐凯彩色胶卷分别是上海、保定两地生产的国产优质彩色胶卷,起步较晚,质量上还待完善。但由于国产化程度的提高,科研的进步,它们在价格、质量上日趋合理优良,所以它们的竞争能力将不可忽视。

从国产彩色胶卷四个著名品牌产品情况的简略分析,我们可以知道,这四个名牌的知名度在国内市场有一定影响,但美誉度不高。这里面有质量问题、社会因素等方面的原因,但主要由于“洋胶卷”对国内市场的强大的冲击波引起的。另外,通过国内同类产品的分析比较,我们发觉,作为国内同类产品来说,福达彩色胶卷的主要竞争对手是公元彩卷,但申光、乐凯彩卷的竞争力也在逐年增强。

分析霸占国内市场很大一块的进口同类产品,主要品牌有柯达、富士、柯尼卡(樱花)、爱克发等,这些都是当今世界上最富实力的感光材料公司的产品,技术先进,质量过硬,知名度和美誉度都达到一定的优势。

表二:

品牌产地柯达富士柯尼卡爱克发项目美国日本日本德国 知名度%1001009080美誉度%85908075产品特点[hj*3〗vr—g彩色负片,色彩饱和度高,分辨率高,解像清晰hr彩色负片,色彩还原真实,清晰,色差平衡,色彩亮度高。日产高档彩色负片,色彩还原性好,色彩鲜艳,曝光宽容度大。德产高档彩色负片,显像力强,色彩饱和度好。通过对目前国内外同类产品分析比较,我们得出几点结论:①这些品牌属国际老牌产品,极富竞争力;②国内同类产品之间,国外同类产品之间及国内产品与国外产品之间的竞争非常激烈;③福达彩卷在国产同类产品中属高档彩卷,随着国产化程度的提高,价格日趋合理,因而在国内市场中富有竞争力;④福达彩色胶卷,一方面改进质量,另一方面要着重提高知名度和美誉度,特别是美誉度。

竞争状况:

1.国内市场:在国内市场,主要竞争对手有柯达、富士、柯尼卡(进口产品);公元、申光、乐凯(国产产品)等品牌。我们从上面分析发现,柯达、富士、柯尼卡等进口彩色胶卷在知名度、美誉度等方面占有绝对优势,国产同类产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与福达彩卷相比较,则基本上在同一水平。福达彩色胶卷要站稳国内市场,开拓市场占有率,击败强有力的国内外竞争对手,其任务相当艰巨,不利因素有:①进口同类产品属国际老牌产品,基础好,质量过硬,知名度,美誉度高,市场占有率大并且稳定;②国产同类产品也都为拓展市场虎视眈眈,并且竞争实力和福达产品没有大距离,差不多同属一个起跑线上;③福达彩色胶卷目前市场现状也不乐观。

福达彩色胶卷的有利条件是:①引进柯达生产线,质量较优良,富有竞争力;②随着福达彩色胶卷国产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在价格上将更适合于国内市场的消费水平;③国货发展到一定程度可能凭借大众的爱国心理挫败“洋货”。

2.国际市场:当今国际彩色胶卷市场已基本上被世界名牌柯达、富士、柯尼卡(樱花)、爱克发等所瓜分完毕。生产这些产品的公司实力雄厚,历史悠久,科技高度发达,产品质量、包装、销售策略、广告宣传层次之高、范围之广都无与伦比。当然这些国际名牌之间为争夺世界市场也相当激烈。福达彩色胶卷就国际市场的现状来说,还没有具备作为一个竞争对手的存在价值,只属试销阶段,要打破国际垄断,跻身国际市场,福达彩色胶卷要做的是:①积极提高质量,完善国产化程度,在价格上进一步优惠化;②制定国际性的销售策略和广告宣传策略。

三、产品分析 产品特点:

美国伊斯曼·柯达公司在70年代推出“柯达—i”型彩色负片,这种胶卷在x型基础上采用薄层涂布技术及机物坚膜技术,使用胶片清晰度大大提高,并可采用快速高温冲洗,从而引起了国际上一场快速彩色冲洗技术革命。80年代,柯达公司又完成了vr型系列彩色胶卷的研究,其中vr-g型彩色负片是一种具有极好性能的优质彩色负片。

福达彩色胶卷是厦门感光材料有限公司引进美国伊斯曼·柯达公司彩色感光材料生产线全套设备和工艺。在“柯达—i型”的基础上并采用柯达vr部分工艺技术制成的优良品种。福达彩色胶卷质量达到80年代国际同类产品的先进水平,89、90年分别获上海市场最受欢迎的国产产品“信誉奖”和“金奔马”奖。

福达彩色胶卷还原真实自然,颗粒细腻,居国产同类产品之上,均方根颗粒度(rms)小于5;分辨率高(解像力)达100线%毫米,而国产同类产品一般在50—60线%毫米;清晰度好,曝光宽容度大,能正确记录景物的影调范围9级以上,而国产同类产品能记录景物的影调范围只有5—6级;保存性好,有效期长,为20个月,在有效期到时,灰雾度不超过0.3密度单位,感光度下降不低于iso80/20;物理性能优良,(画面区)无涂布表现弊病。

福达135彩色胶卷有以下规格:36画幅,24画幅,20画幅,12画幅,目前主要生产消费者广泛使用的36画幅、24画幅这两种规格。胶卷边侧都用潜影打有“fuda36(或24)”等字样,以供辨别真伪。产品代号为5032。

产品优劣比较:

通过对福达彩色胶卷的产品分析,还不能够很具体准确地说明问题。分析产品应与国内外国类产品(竞争者)作优劣比较,才能找到彼此的差距。我们从国外同类产品中选择富士彩卷,从国内同类产品中选择公元彩卷,把这两种品牌的产品和福达彩卷在产品特点诸方面作列表比较:

表三

品牌项目技术色彩还原性饱和度%鲜艳度%颗粒度

%分辨率

%曝光

宽容度物理

性能富士hr彩色

负片技术80959095过度四级

至不足二级优福达柯达专利

ⅰ型vr

部分工艺80608085过度 四级

至不足二级良公元富士专利

hr技术70858580过度三级

至不足二级良从上表中分析可知,就产品诸特点来看,以富士代表的国外同类产品在各方面都近臻完美,比国内同类产品有着明显的优势。而福达的国内同类产品主要竞争对手公元的产品特点和质量则与福达没有太大的差距,因而从竞争角度来看,福达彩色胶卷在质量和科研方面都需进一步提高。

四、销售分析

地域状况分析:

福达彩色胶卷销售的地域,在国内市场来看,可以分成三个阶梯。首先,占领厦门市场是占领市场的第一站。厦门作为福达彩卷的产地,在这个市场中知名度和美誉度都相对较高。厦门市区人口不到40万,却有14个彩色冲晒扩印点,18台扩印机。据统计,这些扩印点有90%以上使用福达相纸和销售使用福达彩卷。厦门市风光旖旎,是著名的沿海旅游城市,每年旅客观光率高。目前,厦门市场年销售福彩卷约为20万个。占领厦门市场只是福达彩卷迈向全国市场奠定一个坚实的底基。

公司在销售方面第二阶段的战略步骤是迅速占领我国东部沿海地区及内部各大城市,东西相接,以便由东向西渗透整个国内市场,我国东部沿海地区经济富裕,生活方式较为现代、开放,目前,福达公司已在北京、上海、长春、广州、成都等40多个大城市的销售网络已告完成,为占领国内市场走出了相当成功的一步。福达彩卷在各城市的不同销售状况试以比较:

福达彩色胶卷在积极占领国内市场的同时,从去年开始,也为打入国际市场作了一系列努力,但现阶段福达彩色胶卷在国际市场还未具备作为同类产品竞争对手的存在价值,产品处于“试销”阶段,年销量约10万个。

通过以上对福达彩色卷销售的地域状况分析,可以得出如下结论:(1)厦门作为前沿市场现已较为稳定,其它地区作为大量销售的市场还不够成熟,竞争力不够强;(2)全国市场是福达彩色胶卷的销售目标,其中沿海地区则是主要的目标销售市场;(3)要在销售网点的基础上加强提高知名度和美誉度的广告宣传努力,以求提高销售额;(4)出口创汇只是初步尝试不具备竞争力,要跻身国际市场要作长远打算。

竞争对手销售状况:

国内彩色胶卷市场受到“洋胶卷”的冲击比较严重,主要因为彩色胶卷国产化科研工业起步晚,现有产品多为引进国外同类产品专利技术设备和工艺而生产,质量方面与进口胶卷有相当差距,产品个性尚不丰满,产品特色反映不明显。在国内外同类产品竞争对手中,调查发现,柯达、富士、柯尼卡等进口产品销售看好,约占国内彩色胶卷市场总消费额的70%,而国产同类产品消费额只占30%,我们可以列下表来作具体的比较分析:

表四:

品牌项目柯达富士柯尼卡福达公元申光乐凯价格(元)1851816131351095市场占有率(%)2530158976年销量(千万个)6257505002002251751 50年消费额(亿元)11 56251358026303751751025从上表中我们可以发现,柯达、富士、柯尼卡三个品牌年销售额都占相当优势,这不仅由于进口产品科技高超,质量卓越,而且它们都非常重视广告宣传,每年以相当可观的经费进行全面性的广告宣传战略来促进全球性的销售。国产同类产品在销售上处不利地位是国为彩卷国产化工业发展较晚,技术工艺上依赖国外,质量还有待提高,在开始的初级阶段忽视广告宣传等原因所造成。

优劣比较:

福达彩色胶卷的销售虽由目前这种不利的市场现状所约束,但要打开销路应认识到本产品面临的各种优劣因素:(1)随着社会国民经济的发展,相机的社会拥有量将进一步提高,国内彩色胶卷的消费水平将持续上升;(2)彩色胶卷国产化程度的提高,将使产品质量更臻于完美,价格更趋优越。但同时,也有不利的方面,国内同类产品的竞争能力也将增强;(3)福达彩色胶卷在全国的销售网络已经初步铺开成型,国外市场也有所渗透,这是比较可喜的基础;(4)厦门已被本产品占据为较稳定的市场;(5)进口产品在国内市场竞争力占有绝对优势,同类产品如“公元”的崛起,对本产品构成重大威胁;(6)福达产品国内销售渠道尚需理顺。

五、企业目标

表五:福达彩胶企业目标

品牌项目现状短期(一年)长期(五年)知名度(%)608090理解度(%)507080美誉度(%)507085购买意图(%)81520年销售额(亿元)262650从上表企业目标来看,着重点是提高产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特别是产品的美誉度。只有产品得到消费者的认同,得到消费者的称赞,才会使消费者产生购买意图,并付诸行动,使本产品的销售额上升。

六、市场战略

战略诉求点:

鉴于现阶段福达彩色胶卷在市场中美誉度不高的情况,因而把诉求点定以情感诉求为主。告诉消费者,使用本产品将使他得到更多欢乐,使消费者的家庭、爱情留下美好甜蜜的回忆,再现人间真、善、美,从而使消费者在使用本产品时产生好感,提高产品的美誉度。

产品定位:

福达彩色胶卷是由柯达提供专利,厦门生产。色彩还原真实自然,颗粒细腻,分辨率高,清晰度好,曝光宽容度大,保存性好,包装精美。因而,在国内同类产品中福达彩色胶卷的定位层次应该比较高:柯达专利,厦门生产,高素质的产品,在国内同类产品中属高档品 。

销售对象:

福达彩色胶卷的主要消费者定为20—40岁的成年人,全国约有3亿人,这个目标市场是个广阔的,也是粗线条的。我们还可以加以细分:

(1)老成练达的青年:主要包括未婚的所有青年及年轻的男女家庭。这类消费者的购买态度不外有两种:

a.冲动型:消费者经济自主或经济条件较为优越,思想开放,容易接受新生事物,消费上喜欢追新逐异,容易受商品广告宣传的影响。这类消费者的购买行为一般没有规律,自制能力、计划性较差,多为冲动型购买。

b.随意型:消费者生活适应能力较强。在消费上重视现实消费条件和水平,不太苛求,容易与环境相融,在购买行为上比较随便,只要满足需要就行。

(2)家庭户主和主妇:这类消费者因为年龄相对较大,社会阅历、经验也较丰富,比较稳重、成熟,其购买态度也有两种:

a.理智型:消费者偏向理智,性格较内向,有主见。购买行为往往有计划,有目标,较为稳重、成熟、老练。他们重视信息,很少感情冲动。

b.经济型:消费者对商品价格敏感,他们的购买行为主要根据商品的价格进行。

(3)专业摄影人员:这类消费者由于经常使用某类产品,比较注重商品的声誉,他们的购买态度一般为习惯型,主要凭经验和习惯,比较注重商品的牌号,不易受他人或广告宣传的影响。

包装战略:

福达彩色胶卷的包装以富有时代感、艺术魅力和给人很高贵感觉为主要传递目标。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起保护商品、提高商品的外观质量的作用。

(1)福达彩卷包装以大红、黄色、深蓝和白色为基本色彩。大红象征活泼,富贵;深蓝比较稳重,安宁。这两种色彩所占比例较大,是基本色中的基本色。淡黄、白色比较高洁,在设计上起着过渡和衔接的作用。

(2)包装上以塑造产品品牌统一形象的字体,标上“fu—da”、“福达彩色胶卷”中英文字样,醒目而易于辨认。

(3)包装上还印刷有“柯达专利,厦门制造”及商标等有关产品功能、用法等附加信息,加深消费者对商品所形成的印象。

定价战略:

表六:

〖2〗国外同类产品国内同类产品品牌柯达富士柯尼卡爱克发公元申光乐凯价格(元)18.518161713.5109.5从上表国内外各同类竞争产品的定价来看,可以发现国外同类产品的价格都比较高,对国内消费水准来说应该是有些偏高。国内同类产品可分为公元与申光、乐凯两种不同的定价策略。公元作为国产彩卷来说价格过高,与进口产品没有拉开太大的差距,消费者容易偏向国外同类产品;而申光、乐凯的价格虽较符合国民消费水平,但同时会因价格过低给以“便宜没好货”之感觉,会使消费者对产品质量发生怀疑。

鉴于以上对竞争对手的定价策略的分析,我们认为对福达彩色胶卷来说,比较合适的价格应定在1198 元为佳。初步有以下原因供参考:

(1)可以和国外同类产品拉开5元左右的差距,而以协内同类产品来说,略高于一般产品,能突出国内高档产品之特点。

(2)定价应用非整数订价策略,“11”作为奇数存在,小数点后“98”两数字,主要利用其谐音“就发”,给人以“兴旺发达”之意。

零售点:

福达彩色胶卷虽已在北京、上海、长春、广州等40多个大城市,建立“福达”彩色胶卷、彩色相纸供应、冲印服务点,但其零售网络总体上还不够完善,零售点也不丰满。福达彩卷不仅要在各地冲印服务点、照相器械专业商店铺开,还应积极地在当地通过各种媒体进行广告宣传活动,以配合促销。

七、阻碍分析

福达彩色胶卷的销售阻碍可从其产品的市场营销环境诸方面来加以分析:

(1)经济环境:就我国国民消费经济基础来说,如果经常性使用彩色胶卷不免是件奢侈超负担的消费,这是由我国国民经济水平尚不发达的社会现状所决定的。

(2)人口环境:我国虽有12亿人口的广阔市场,但其中有9亿农民。农村和城市,沿海与内地的差异较大,这都在一定程度上给福达彩色胶卷的销售市场打了折扣。

(3)科技环境:国内彩色胶卷的生产起步晚,科技不发达,依赖从西方发达国家引进设备,给生产造成一定的负荷,并且在质量上不能保证,与国外同类产品有一定的差距。福达彩色胶卷在质量上的阻碍是问题的关键。另外,国内目标市场的科技发展水平普遍较低,照相科技的应用层次型较低。

(4)竞争环境:从福达彩色胶卷的国内外竞争对手来看,进口产品如柯达、富士、柯尼卡等在销售上都占了绝对优势,这主要因为它们质量过硬,知名度、美誉度都较高,并且这些产品占据国内市场还不可能在短时期内退居下来,这无疑对福达彩卷夺取市场形成巨大的壁垒。同时,国内同类产品如“公元”,大量展开广告宣传,势头看好,给福达彩卷树立了一个同水平的强有力又充满威胁的竞争对手。

(5)文化环境:分析我国国民的生活方式,还不利于彩色胶卷市场的拓展。对于广大国民来说旅游还未养成习惯,照相的自觉程度不高。各地都存在一定的地方主义思想,对福达彩卷迅速占领全国市场造成一定困难。研究国民消费习惯之现状,发现“崇洋媚外”思想流行严重,在心理上排斥、贬低国货,以消费“洋货”为荣,对福达彩卷造成伤害。

八、公关战略

公关目标:

为了配合广告宣传,增进企业与国内外公众的沟通,树立优良的企业公众形象从而促进销售,本次制定为期一年的公关战略,以改变公众态度为目标,为求通过一年的努力,把产品知名度提高20%,公众喜爱度提高15%。

公共关系活动方式:

表七:

时间项目一

月份二

月份三

月份四

月份五

月份六

月份七

月份八

月份九

月份十

月份十一

月份十二

月份活动名称“福达彩色胶卷投产五周年新闻发布会”“福达 为您服务活动”“‘福达杯’’92中国国际旅游观光年旅游摄影知识大奖赛”具体目标加强外部公众对福达公司实力和前途的了解,提高内部 公众对本公司的热爱。在“三八妇女节”、“国际劳动节”时在主要销售地设义务相机维修点、摄影知识咨询点,发放产品介绍册提高福达彩卷的知名度,与公众联络感情,保持关系,以取得好感。主要活动项目行动日程时间简表:

(1)名称:福达彩色胶卷投产五周年新闻发布会

时间:一九九三年一月至三月

d—90拟定新闻发布会计划纲要

d—85确定日期,初步分析地点及服务项目

d—80完成邀请名单

d—70确定场所和具体服务项目

d—60组织公司有关人员编写介绍公司实力、产品特点的小册子

d—50设计请柬

d—40印刷请柬

d—35小册子编稿审阅完毕交付印刷

d—30草拟公司领导演说词及拟备有关资料

d—30定制姓名牌、新闻资料夹、签名本等

d—30定置麦克风、幻灯放映设备、场所内电路、照明等设施

d—25打印公司有关领导演说词,备齐公司和产品的有关资料

d—20通知邀请媒介部门

d—15开始播出有关新闻发布会准备情况的新闻,通告

d—15送发请柬

d—10设计处理发布会场

d—8 检查请柬的反馈状况,重要人物应再次邀请

d—5 统计出席发布会人数,统一布置会场

d—2 印刷新闻发布会新闻稿,领导人演说新闻,准备刊播

d—2 备定所有资料,待发的介绍小册子

d—1 复查会场的设施、布置等准备情况,全部布妥待用

(2)名称:福达为您服务活动

时间:一九九三年四月至六月

a“三八国际妇女活动”

b“五一国际劳动节”

在福达彩色胶卷的主要销售地区设义务相机维修点,摄影知识咨询点,开展福达彩卷产品介绍活动。

(3)名称:“福达杯”’92中国国际旅游观光年旅游摄影知识大奖赛

时间:一九九三年七月至十二月

d—6试卷设计,奖励方法拟定

d—5拟定评委,分析试卷,确定试卷,付诸印刷。

d—4媒介刊播新闻,报道此事有关事宜,分发试卷

d—2回收试卷,邀请评委阅卷,拟定获奖者名单

d—1公布获奖名单,举行颁奖活动

*注:活动(1)中d—90表示距发布会召开还差90天,依次类推;而活动(3)中d—6表示距最后 揭奖活动还有6个月,依次类推

九、广告战略

竞争者广告宣传分析:

福达彩色胶卷的国内外竞争对手都比较注重广告宣传,我们可以从中选择柯达、富士和公元不同的广告主题来作一比较分析:

(1)柯达:

a:主要以柯达胶卷的高科技、卓越的质量为定位,以高质量和高饱和的 色彩为诉求。

b.广告宣传主要以pop(即时贴)和杂志广告为主。pop主要地点为各地柯达销售点,照相专业器材店及相片冲洗服务点。而杂志广告则以专业杂志为主要媒介,如《世界摄影》等。

(2)富士:

a.富士彩色胶卷也以高质量的卓越产品为定位。

b.广告也主要以pop、海报和杂志广告为主,在各大城市的摄影器材商店、照相馆、彩扩部及各销售点都有富士彩卷的pop和海报。杂志广告也以专业杂志为主要媒介,其数量比柯达 更多,主要杂志有《大众摄影》、《世界摄影》、《中国摄影》等。

c.富士彩卷在国内无电视广告。

(3)公元:

a.现阶段,公元的广告策略已进入商品推广阶段,彩卷定位为高素质,采 用富士技术及原材料生产的,国产高档彩卷。广告主题:“时光记忆,公元魅力。”

b.从媒介方面分析,公元的广告宣传以印刷广告为主,电视广告为辅。印刷广告以海报、po p(即时贴)两部分进行创作,并创作统一的公元小组形象和产品的陪附物“七色彩虹”。

广告目标对象:

福达彩色胶卷的主要目标对象是20—40岁的消费者,国内约有3亿人。广告宣传在选择目标市场时,加以细分:

(1)以家庭为单位的目标对象:主要通过对“温馨家庭,欢乐生活”的广告诉求,来选择此一对象。在家庭中户主或主妇是主要的骨干,这些人都较成年,稳重理性,他们的购买态度 多属“理智型”和“经济型”。

(2)以建立家庭前的青年男女为目标对象:这些广告目标对象大多有固定收入(包括部分从家庭中固定支出的学生),年青活泼,生活时髦、浪漫、现代化,广告主要以“年青真好,青春无悔”来诉求。这类对象的购买态度多属“冲动型”和“随意型”。

第4篇 广告策划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诚信互利的原则,就广告 代理 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 上海 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 广告业务,代理办法执行《 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 广告代理实施办法》(后简称 '办法')规定。

二、 甲乙双方必须遵守《 广告法 》以及相关政策 法规 ,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将本合约之权利或义务转让于第三方。

三、 乙方不得损害 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的信誉,不允许用弄虚作假等不法手段欺骗客户牟取暴利。乙方与客户发生的 经济纠纷 与甲方无关。如乙方出现上述行为,甲方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并保留法律 诉讼 的权利。

四、 甲乙双方签定的 广告合同 ,乙方按 合作协议 扣除代理费后,须将播出款项转付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五、 乙方所代理的广告,按 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 正在执行的广告收费标准执行。

六、 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把广告要求和广告资料提前发送到 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 ,广告发布后甲方提供广告样张给乙方,具体事宜按《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广告投放说明》办法处理。

七、 合同付款说明:

1、 遵守先付款后发布的原则。

2、 的确无法做到发布前付款,须在广告发布前支付30%的发布费,余款须在广告发布5个工作日内付清。

3、 违反以上款项,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其广告播出。逾期1天,追缴拖 欠款 5%的滞纳金。

八、 如遇特殊情况广告不能按时播出,甲乙双方需及时协商解决。

九、 在合同的落实和执行中,有关合同和协议条款确需修订,须经双方协定。

十、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按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协商处理。

十一、 协议、合同均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 合同法 及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条款。

十二、 代理期限为: 年 月 日至200 年 月 日。

十三、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签章)

第5篇 广告策划合同新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诚信互利的原则,就广告 代理 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 上海 兆妍广告策划*限公司 广告业务,代理办法执行《 上海兆妍广告策划*限公司 广告代理实施办法》(后简称 '办法')规定。

二、 甲乙双方必须遵守《 广告法 》以及相关政策 法规 ,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将本合约之权利或义务转让于第三方。

三、 乙方不得损害 上海兆妍广告策划*限公司 的信誉,不允许用弄虚作假等不法手段欺骗客户牟取暴利。乙方与客户发生的 经济纠纷 与甲方无关。如乙方出现上述行为,甲方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并保留法律 诉讼 的权利。

四、 甲乙双方签定的 广告合同 ,乙方按 合作协议 扣除代理费后,须将播出款项转付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五、 乙方所代理的广告,按 上海兆妍广告策划*限公司 正在执行的广告收费标准执行。

六、 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把广告要求和广告资料提前发送到 上海兆妍广告策划*限公司 ,广告发布后甲方提供广告样张给乙方,具体事宜按《 上海兆妍广告策划*限公司广告 投放说明》办法处理。

七、 合同付款说明:

1、 遵守先付款后发布的原则。

2、 的确无法做到发布前付款,须在广告发布前支付30%的发布费,余款须在广告发布5个工作日内付清。

3、 违反以上款项,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其广告播出。逾期1天,追缴拖 欠款 5%的滞纳金。

八、 如遇特殊情况广告不能按时播出,甲乙双方需及时协商解决。

九、 在合同的落实和执行中,有关合同和协议条款确需修订,须经双方协定。

十、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按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协商处理。

十一、 协议、合同均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 合同法 及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条款。

十二、 代理期限为: 年 月 日至200 年 月 日。

十三、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签章)

第6篇 广告策划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诚信互利的原则,就广告代理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________广告业务,代理办法执行《________________》(后简称 '办法')规定。

二、 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广告法》以及相关政策法规,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将本合约之权利或义务转让于第三方。

三、 乙方不得损害 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 的信誉,不允许用弄虚作假等不法手段欺骗客户牟取暴利。乙方与客户发生的经济纠纷与甲方无关。如乙方出现上述行为,甲方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并保留法律诉讼的权利。

四、 甲乙双方签定的广告合同,乙方按合作协议扣除代理费后,须将播出款项转付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五、 乙方所代理的广告,按 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 正在执行的广告收费标准执行。

六、 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把广告要求和广告资料提前发送到 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 ,广告发布后甲方提供广告样张给乙方,具体事宜按《 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广告 投放说明》办法处理。

七、 合同付款说明:

1、 遵守先付款后发布的原则。

2、 的确无法做到发布前付款,须在广告发布前支付30%的发布费,余款须在广告发布5个工作日内付清。

3、 违反以上款项,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其广告播出。逾期1天,追缴拖欠款5%的滞纳金。

八、 如遇特殊情况广告不能按时播出,甲乙双方需及时协商解决。

九、 在合同的落实和执行中,有关合同和协议条款确需修订,须经双方协定。

十、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按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协商处理。

十一、 协议、合同均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条款。

十二、 代理期限为: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十三、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签章)

第7篇 20xx广告策划合同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诚信互利的原则,就广告代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 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 广告业务,代理办法执行《 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 广告代理实施办法》(后简称 “办法”)规定。

二、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广告法》以及相关政策法规,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将本合约之权利或义务转让于第三方。

三、乙方不得损害 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 的信誉,不允许用弄虚作假等不法手段欺骗客户牟取暴利。乙方与客户发生的经济纠纷与甲方无关。如乙方出现上述行为,甲方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并保留法律诉讼的权利。

四、甲乙双方签定的广告合同,乙方按合作协议扣除代理费后,须将播出款项转付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五、乙方所代理的广告,按 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 正在执行的广告收费标准执行。

六、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把广告要求和广告资料提前发送到 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 ,广告发布后甲方提供广告样张给乙方,具体事宜按《 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广告 投放说明》办法处理。

七、合同付款说明:

1、遵守先付款后发布的原则。

2、的确无法做到发布前付款,须在广告发布前支付30%的发布费,余款须在广告发布5个工作日内付清。

3、违反以上款项,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其广告播出。逾期1天,追缴拖欠款5%的滞纳金。

八、如遇特殊情况广告不能按时播出,甲乙双方需及时协商解决。

九、在合同的落实和执行中,有关合同和协议条款确需修订,须经双方协定。

十、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按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协商处理。

十一、协议、合同均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条款。

十二、代理期限为: 年 月 日至200 年 月 日。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签章)

第8篇 广告策划公司辞职申请书

xxx总经理:

我来到xxx广告策划有限公司半年,开始感觉还不错,真是想好好干下去。事实上也是如此,我当初以为,跟随一个英明果断、有人格魅力的领导打工,我才有发展和前途。不可否认我非常敬佩您,但只限于您的事业成就。我非常了解您撑起三个私企的辛苦,老板也很难,所以我有利益上的不满很少说。

俗话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我认为公司的一些规章制度太过于偏向您的利益,对雇员也不信任,您整天盯着下边的员工毕竟让人觉得不舒服。

办公开支是应该节省,但是什么事情不要太过吧,电话费已经降到最低标准您还是不满意,我真不明白,难道公事也要用自己的电话打

我对公司推出的负激励制度表示赞同,毕竟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但是什么都要讲公平吧迟到扣钱,那么 加班 呢您也许会想加班是因为员工没有能力所以才不出效率,但是您可能忽略了一点:我们是人。(一分钟能打一万字的一定是非人类)

我不得不提到薪水的问题,我刚到公司来的时候您说 试用期 三个月薪水900元,您当时和我说过转正后薪水在1200元——1500元之间,可是我试用期就有六个月,这也太离谱了吧好不容易过了试用期,可现在的 工资 和您当初答应的最低标准还要差200元。如果不是当初对您还有一丝敬意,我早就走人了。

本来现在就是一个双向选择、互炒鱿鱼的时代,少了谁公司都照样运转。我对公司充满信心,您可以找到更好的员工,我 辞职 对公司不会有任何影响,毕竟现在人才有的是,祝愿公司兴旺发达!请总经理批准我的申请!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时间

第9篇 广告策划推广合同

2023广告策划推广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作为“”的策划推广(包括广告创意、设计、制作、发布代理,以及营销、招商、推广的计划、策略、提案)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合作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作为“”(以下简称“项目”)的策划推广,全权负责本项目的广告创意、设计、制作、发布代理,以及营销、招商、推广的计划、策略、提案等合作事宜。

二、合作期限

委托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协议合作期限届满前一个月,经协商同意,双方可续签合作协议。

三、广告投放总额

本协议合作期间,本项目广告投放总额不低于万元人民币。

四、工作内容

1、宣传推广的总体策划思路及具体广告操作方案;

2、各阶段的媒介策略和具体排期计划、媒介预算建议;

3、报纸广告、画册、宣传单张、展板、户外广告等创意、撰文、设计、输出、印刷、制作、发布等事宜;

4、影视广告:创意、撰文、设计、制作、发布;

5、广播广告:创意、撰文、制作、发布;

6、公关促销活动的策划和组织;

7、针对目标消费群进行适当的市场调查;

8、营销、招商、推广的计划、策略、提案;

9、媒介发布的监控、统计、评估。

五、广告运作规则

严格按照规范的广告策划流程进行。策划流程的基本顺序如下:签约立项——支付月费——制定策略——创意构成——广告表现——客户审定——正稿制作——正稿确认——支付发布费——广告发布——财务结算——效果跟踪——意见反馈等。签约后项目即进入具体操作阶段,由乙方提供总体策划案,经甲方修改、审定、签字确认后,由双方按照总体策划方案,严格贯彻落实到每一个分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并按照经甲方签字确认的媒介计划分步实施。

各分项目将围绕第一款所述基本流程进行,各分项的具体操作程序如下:.乙方依本协议所附的《设计、制作、发布等收费标准》向甲方提交正式的分项报价单;.甲方审定乙方提交的分项报价单,如无异议,则签字盖章认可,并签署正式的分项合同;.乙方依据彼此签字盖章的分项合同,开始实际性的工作。

甲方:乙方:

年月日

第10篇 20xx广告策划代理合同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诚信互利的原则,就广告代理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 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 广告业务,代理办法执行《 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 广告代理实施办法》(后简称 '办法')规定。

二、 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广告法》以及相关政策法规,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将本合约之权利或义务转让于第三方。

三、 乙方不得损害 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 的信誉,不允许用弄虚作假等不法手段欺骗客户牟取暴利。乙方与客户发生的经济纠纷与甲方无关。如乙方出现上述行为,甲方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并保留法律诉讼的权利。

四、 甲乙双方签定的广告合同,乙方按合作协议扣除代理费后,须将播出款项转付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五、 乙方所代理的广告,按 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 正在执行的广告收费标准执行。

六、 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把广告要求和广告资料提前发送到 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 ,广告发布后甲方提供广告样张给乙方,具体事宜按《 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广告 投放说明》办法处理。

七、 合同付款说明:

1、 遵守先付款后发布的原则。

2、 的确无法做到发布前付款,须在广告发布前支付30%的发布费,余款须在广告发布5个工作日内付清。

3、 违反以上款项,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其广告播出。逾期1天,追缴拖欠款5%的滞纳金。

八、 如遇特殊情况广告不能按时播出,甲乙双方需及时协商解决。

九、 在合同的落实和执行中,有关合同和协议条款确需修订,须经双方协定。

十、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按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协商处理。

十一、 协议、合同均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条款。

十二、 代理期限为: 年 月 日至200 年 月 日。

十三、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签章)

-------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丙方: (以下简称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甲方为深圳罗湖 项目的发展商,(项目占地: m2,建筑面积:约 m2,建 栋 层高,住宅约 个单位)乙方及丙方为专业物业销售代理商,为促进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销售,实现的经济效益,经三方友好协商,甲方特此委托乙方及丙方为项目的销售策划代理商,三方订立以下条款,以资三方共同严格遵守。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为本项目在香港及国内提供策划顾问服务,乙方同时为甲方项目之香*家销售代理;深圳之销售以丙方与甲方联合销售的方式进行。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保留自行直销本项目任何单位给任何人仕(包括中国大陆、港、澳、台、国外及中外联名人仕)的权利。

第二条:乙、丙方的策划及销售代理期由签约日起计至首次展销广告推出(初定xx年7月15日)后6个月止,但若首次展销广告因乙、丙方原因未能依上述初定日期推出,则甲方保留绝对权利界定本销售代理协议之届满期。代理期限届满时,经三方同意后可予以延期。

第三条:乙方及丙方的代理权限

3-1. 乙方及丙方代表甲方负责进行该项目在中国内地及香港的代理销售业务,包括:销售策划、筹办项目展销会;

负责项目销售有关文件的编制/设计及制作;

负责与广告商及各广告媒体的联系;

负责协助在香港签约的买家前往甲方指定地点办理签约及公证手续;

负责接待客户并协助买家签订认购书;

协助并安排香港客户前往项目现场考察;

协助买家提供按揭资料;

协助买家在甲方指定时间前往指定银行办理按揭手续;

协助买家签署认购书及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

3-2.丙方在乙方的统筹下,与甲方销售部共同负责甲方项目之深圳销售事务。

3-3.甲方除了拥有本协议规定的权利和责任以外,还保留本项目除中国内地、香港以处任何其它地区销售事务之最终决策权,乙方及丙方不得异议。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4-1、 甲方在通知乙方及丙方刊登出售广告及公开销售物业之前,应取得深圳市房地产主管机关颁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商品房外销许可证》、《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开工许可证》、《建筑许可证》。由中国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对物业及其销售的合法性、有效性出具法律意见,并证明可销售;复印件及法律意见书复印件提交给乙方及丙方。乙方及丙方在取得上述法律文件后方可从事物业的销售行为。

4-2、 项目的所有宣传广告中均应清楚列明乙方及丙方为项目策划销售代理,并提供热线电话,以便客户查询。

4-3、 负责该项目在宣传推广过程中有关的成本费用,其中包括:

4-3-1、该项目在香港、内地销售需支出的广告设计宣传费、展销会会务费(酒店展销会)、模型、效果图制作费 、 广告拍摄/录影及制作费用、售楼书/平面图及价目表等文字宣传用品的印刷费用、组织看楼团费用、现场包装费、样板房及销售中心日常经营用品费用等。

4-3-2、乙方及丙方在项目推广销售期间涉及上述应由甲方承担的费用时,应事先编制项目费用预算及方案报送甲方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认可的费用,甲方有权拒绝承担。乙方及丙方须在有关支出结算时,随时按甲方之要求,向甲方提供完备之开支报告,及将有关费用的有效证据提供给甲方审阅及核实。

4-4、 安排和解决大陆、香港买家申请银行按揭、公证、办理房产证等买卖手续;

4-5、 甲方对售楼价格有最终决定权,乙、丙方不得异议,亦不能在未经甲方同意下,自行调整售楼之价目、付款方式及由甲方提供之《临时买卖意向书》、《楼宇买卖认购书》的格式条款。

4-6、 甲方须委托乙方在港签署《临时买卖意向书》,或《楼宇买卖认购书》并派专人负责管理。

4-7、 安排及负责买家首期及全部楼款之收取;

4-8、 甲方拥有改变销售计划的权利;

4-9、 一切有关本项目之其它合同文件均须由甲方对外签订(除非甲方另有委托),任何个人或单位代表甲方对外签订均属无效(包括但不限于认购书和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等)。若有类似越权行为,甲方保留向乙方及丙方追究一切责任的权利。

4-10、 甲方派不多于4名的销售代表,参与现场销售。

第五条:乙、丙方的权利和责任

5-1、 乙方应出具由香港政府认可的在香港境内从事地产代理业务的商业登记,并将相关文件复印件交予甲方。乙方及丙方在履行本协议任何条款及整个策划、宣传、销售过程中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经济特区及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一切有关法律、法规及专业操守守则。甲方、乙方及丙方有任何违约的情况,违约方须承担一切责任及向对方赔偿其一切因违约方导致对方所蒙受之一切损失。5-2、 负责制订项目销售计划及市场推广策略建议报甲方批准后实施,该建议应当包括以下具体内容:

5-2-1、市场分析

a:香港市场分析

b:深圳市场分析

c:竞争对手分析,项目优劣势及对策

5-2-2、 买家分析

项目客户定位,并对其购房行为、经济情况、购房目的、要求进行分析,并根据项目情况提供对策。

5-2-3、 市场定位

包括内外销市场比例,并对主打市场情况提出形象定位及形象包装建议。

5-2-4、 营销策划书

a:内容包括:

(1) 营销目的和任务;

(2) 营销广告策划及活动的主题;

(3) 阶段活动的市场针对性(市场情况及 目标客户的需求分析);

(4) 营销重点及宣传手法;

(5) 促销方式及价格策略;

(6) 广告的节奏和媒体组合及策划活动的安排;

(7) 费用预算;

(8) 预计影响变化的因素及应变措施。

b:广告策划计划

(1) 广告宣传节奏及铺排计划;

(2) 广告主题及分级主题;

(3) 费用安排。

c:现场布置方案

(1) 现场(含售楼中心及各展点)的活动细节及现场安排;

(2) 工作时间表安排;

(3) 费用安排。

d:销售指导意见

(1) 销售目标;

(2) 付款方式;

(3) 主推单位、推盘单元顺序计划及公开折扣意见和计算方式;

(4) 计价基准;

(5) 临时认购书;

(6) 销售所需资料计划及内容

5-3、 负责设计、制作下列销售/推广工具时提供专业指导意见,监督有关工具的制作,并负责有效地使用和实施:包括模型、效果图、录影带、展销板、售楼书、宣传单页、平面图、价目表、各种媒体广告的方案等;

5-4、 安排在各大媒体刊登宣传资料,安排各大报章记者到项目现场采访;

5-5、 安排寄发或派发邮递单张给销售对象;

5-6、 安排及组织香港看楼团现场参观;

5-7、 协助甲方与买家签订认购书、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等买卖文件并配合收集买家的按揭资料;

5-8、 定期或应甲方要求随时向甲方汇报策划工作及楼宇销售进展情况;

5-9、 组织由香港及国内资深专业人士组成策划小组进行销售策划及市场推广研讨,并安排有关物业专业人士评述文章发表于香港报刊和深圳报刊;

5-10、 筹组有关该物业在香港安排展销会及推广活动之计划及场地布置、摆设,并由乙方派员全权负责,甲方可视乎需要派员工负责监督工作。

5-11、 对现有的户外广告、地盘包装,售楼处包装及示范单位之室

内外布置提供专业意见;

5-12、 协助买家与甲方签署各类文件,并协助甲方统一收取买家的

临时定金、定金及有关楼款,所有款项均由甲方所派遣财务人员以甲方名义收取;临时定金需全数即时在收到后不超过5个工作日内存入为该项目开设之银行帐户(帐户编号: ;银行名称: ;帐户持有人: )。

5-13、 安排有关售后跟进工作,定期提交详细之销售报告、客户统

计分析、媒介分析、策划及销售方面之检讨分析报告;

5-14、 丙方派遣销售人员(按推广规模调整人员数目)进驻现场售楼处,负责参与客户接待及项目销售工作;项目的相关人员应准时组织、出席定期业务会议,讨论解决面临的问题。

5-15、 位于深圳现场售楼处销售人员由丙方统一管理;并由丙方进行专业培训。若销售人员表现不佳,甲、乙、丙三方均可提议调整、更换;甲方对人员的调整、更换有最终决定权;5-16、 对本项目的推广方案,由乙、丙方提供专业意见及市场资料,乙、丙方因市场情况或其他因素,需调整销售策略时,应征得甲方的同意及认可。

5-17、 乙、丙方保证在销售本项目过程中,极力维护甲方的利益,汇率及折扣必须由甲方制定,乙、丙方按规定执行,如有特批的折扣及汇率必须由甲方负责人的签名方可执行,乙、丙方无权更改汇率及折扣,如乙、丙方擅自更改汇率及折扣,导致甲方利益受到损害,其责任由乙、丙方承担,甲方有权追究。

第六条:销售代理佣金

6-1、计算依据

6-1-1、乙、丙方须协助买家与甲方签妥《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收取首期楼款,并办妥银行按揭(若需要)后该单位代理工作方算完成,可计入乙、丙方的销售业绩并计算代理佣金。(甲方须保证每月安排不少于一次的银行按揭服务给买家办理)

6-1-2、佣金计算币种:如买家以人民币支付购楼款,即以人民币结算,如买家支付港币,则按结算之日的政府公布汇率折算成人民币进行结算;结算时间为每月一次。佣金将于每月结算后7天内支付。每一单位之购楼款项以《临时买卖合同》所列出之销售价为根据。

6-2、 计算标准

双方同意按下列标准计算乙方、丙方的代理费用:在代理协议的有效期间,甲方均应按下列标准计算及支付总代理费(包括策划费30%及佣金70%),予乙方或丙方。列表中的总代理费比例是策划费与佣金的总和。

销售期 限 销售户数(套) 总代理费比例 销售户数(套) 总代理费比例 销售户数(套) 总代理费比例 最低销售户数指标

3个月 250以上 1.0% 201-250 0.8% 200以下 0.6% 200

5个月 550以上 1.2% 501-550 1.0% 500以下 0.8% 500

7个月 850以上 1.4% 801-850 1.2% 800以下 1.0% 800

注:①策划费佣金及总代理费的比例以成交楼价为基数计算。

②如每月平均销售不足120套,佣金按0.5%计。连续两个销售期限(一个期限是2个月)不能达到最低销售户数指标,甲方

可取消代理合同。

③如上一期限的销售超出所述每月120套,可延至下个期限的销售指标里,依次类推。

④奖金:在代理期限内必须完成销售户数1000套条件下,乙、丙方可对超出售价人民币8000元/平米(不含装修价)以上部分计提2%奖金。即奖金=(q-8000元/平米)*s*2%(q为某套房不含装修的单价,s为同套房的面积)

⑤上述销售户数含甲方销售数。

6-3、买家身份确认

在乙、丙方代理期内,凡属港、澳、台、国外及中外联名的人仕购买 ,无论是甲方或乙、丙方销售,均视作乙、丙方销售并支付有关总代理费;凡属中国大陆人仕购买百仕达花园三期,如是乙、丙方销售,则计算入乙、丙方销售户数内及支付有关总代理费给乙、丙方;如是甲方销售,则不用支付总代理费给乙、丙方;买家身份以购房人仕的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界定。

6-4、于销售期间,甲方先根据当月的内、外销累计销售额及按当时所达的总代理费暂结算支付;待此代理协议结束时,甲方必须总核算乙、丙方全期的总代理费及一次性支付有关差额(若有)

6-5、策划费及港、澳、台、国外及中外买家认购单位之佣金,甲方须直接支付予乙方或乙方指定的深圳帐号。并由乙方开出香港发票(invoice)或深圳税务部门认可的票据予甲方;大陆买家认购单位之佣金,甲方须直接支付予丙方,并由丙方开出深圳税务发票予甲方。6-6、甲方同意乙方在买家签署认购书时,在不影响客户购买的情况下,以乙方名义收取买家手续费(一房每单位收手续费港币2500元,二房或以上每单位收手续费港币3000元)( 限于以港、澳、台、国外及中外联名的身份认购的买家,买家身份以实际登记的身份证作界定);甲方销售人员销售时所收取的买家手续费则归甲方所有,并负责相关责任。若在第一销售期限(2个月内)不能完成最低销售指标300户,甲方有权决定减少乙方收取手续费的金额,乙方不得异议。若在现场收取手续费时,影响客户购买落定,乙方均不能强求收取手续费;若客户有特殊原因,经甲方签字,可退款的客户,乙方手续费也相应退回于客户。

6-7、不论因任何原因出现挞定或买家未能完成买卖之情况,甲方无须支付有关之代理费予乙方及丙方。若乙方及丙方已收取了有关之代理费,其亦须在上述挞定或买家未能完成买卖之情况发生后实时退回有关之代理费给甲方。

第七条:在代理协议有效期间,甲方须保证其项目以同一标准的单

位数量在香港及内地以同一价格销售。

第八条:在项目销售过程中,甲方同意接受香港买家以信用卡支付临时认购合约中的订金,并同意承担因支付该订金所发生的银行手续费用(约为订金额的1.6%)

第九条:法律责任和合同终止

9-1、甲方须保证其所提供的项目销售文件和资料的真实、合法、有效,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9-2、乙、丙方在项目推广销售活动中,须根据甲方所提供的文件/资料对客户作如实的宣传、报道及解释。因甲方、乙方或丙方的言行引起的误导、欺骗、夸大等不实后果,或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之条款时所导致的法律责任和对方的名誉、经济蒙受任何损失,均须由违约方依法向对方承担一切责任及赔偿对方一切因此所蒙受之损失。

9-3 在销售代理期间,因甲方的故意过错导致乙方、丙方或他人的损失时,应由甲方独自承担赔偿责任,有关的纠纷诉讼由甲方负责处理及支付有关费用;因乙方或丙方的故意过错导致甲方或他人的损失时,由乙方或丙方独自承担赔偿责任,并负责处理有关的纠纷或诉讼,及支付有关费用。

9-4 在代理协议有效期内,乙、丙方职员在接待客户和买家时,应热情服务,礼貌待人;遇有乙、丙方无法解决的争执应及时通知甲方协调处理。

9-5 在代理期限内,乙、丙方职员在接待客户完成订金及交纳首期款后,仍需继续跟进服务。协助甲方通知买家办理银行按揭手续,并及时通知买家办理入伙手续等等。代理期结束后,乙方或丙方对其买家提出的合理要求必须做好相应的后续服务。

第十条:其他条款

10-1、本协议未尽事宜,三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可另行签订补充协

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效力。

10-2、本协议内容适用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三方并愿意受香港特

别行政区之非专属司法管辖。

10-3、因本协议及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三方应协商解决;协商

不成,应由法院裁决;

10-4、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二份,盖章及经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10-5、乙方或丙方不得将本协议之任何权益及责任转让给任何第三者。

10-6、本协议的内容,甲、乙、丙三方均不能对外泄露。

第11篇 广告策划通用版合同

甲方:乙方: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诚信互利的原则,就广告 代理 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 上海 xx公司 广告业务,代理办法执行《 上海xx公司 广告代理实施办法》(后简称 办法)规定。

二、 甲乙双方必须遵守《 广告法 》以及相关政策 法规 ,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将本合约之权利或义务转让于第三方。

三、 乙方不得损害 上海xx公司 的信誉,不允许用弄虚作假等不法手段欺骗客户牟取暴利。乙方与客户发生的 经济纠纷 与甲方无关。如乙方出现上述行为,甲方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并保留法律 诉讼 的权利。

四、 甲乙双方签定的 广告合同 ,乙方按 合作协议 扣除代理费后,须将播出款项转付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五、 乙方所代理的广告,按 上海xx公司 正在执行的广告收费标准执行。

六、 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把广告要求和广告资料提前发送到 上海xx公司 ,广告发布后甲方提供广告样张给乙方,具体事宜按《 上海xx公司广告 投放说明》办法处理。

七、 合同付款说明:

1、 遵守先付款后发布的原则。

2、 的确无法做到发布前付款,须在广告发布前支付30%的发布费,余款须在广告发布5个工作日内付清。

3、 违反以上款项,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其广告播出。逾期1天,追缴拖 欠款 5%的滞纳金。

八、 如遇特殊情况广告不能按时播出,甲乙双方需及时协商解决。

九、 在合同的落实和执行中,有关合同和协议条款确需修订,须经双方协定。

十、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按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协商处理。十

一、 协议、合同均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 合同法 及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条款。十

二、 代理期限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20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十

三、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章)

第12篇 最新广告策划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诚信互利的原则,就广告代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上海兆妍广告策划*限公司广告业务,代理办法执行《上海兆妍广告策划*限公司广告代理实施办法》(后简称“办法”)规定。

二、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广告法》以及相关政策法规,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将本合约之权利或义务转让于第三方。

三、乙方不得损害上海兆妍广告策划*限公司的信誉,不允许用弄虚作假等不法手段欺骗客户牟取暴利。乙方与客户发生的经济纠纷与甲方无关。如乙方出现上述行为,甲方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并保留法律诉讼的权利。

四、甲乙双方签定的广告合同,乙方按合作协议扣除代理费后,须将播出款项转付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五、乙方所代理的广告,按上海兆妍广告策划*限公司正在执行的广告收费标准执行。

六、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把广告要求和广告资料提前发送到上海兆妍广告策划*限公司,广告发布后甲方提供广告样张给乙方,具体事宜按《上海兆妍广告策划*限公司广告投放说明》办法处理。

七、合同付款说明:

1、遵守先付款后发布的原则。

2、的确无法做到发布前付款,须在广告发布前支付30%的发布费,余款须在广告发布5个工作日内付清。

3、违反以上款项,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其广告播出。逾期1天,追缴拖欠款5%的滞纳金。

八、如遇特殊情况广告不能按时播出,甲乙双方需及时协商解决。

九、在合同的落实和执行中,有关合同和协议条款确需修订,须经双方协定。

十、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按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协商处理。

十一、协议、合同均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条款。

十二、代理期限为:年月日至200年月日。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签章)

第13篇 2023年广告策划代理合同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诚信互利的原则,就广告代理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 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 广告业务,代理办法执行《 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 广告代理实施办法》(后简称 '办法')规定。

二、 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广告法》以及相关政策法规,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将本合约之权利或义务转让于第三方。

三、 乙方不得损害 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 的信誉,不允许用弄虚作假等不法手段欺骗客户牟取暴利。乙方与客户发生的经济纠纷与甲方无关。如乙方出现上述行为,甲方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并保留法律诉讼的权利。

四、 甲乙双方签定的广告合同,乙方按合作协议扣除代理费后,须将播出款项转付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五、 乙方所代理的广告,按 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 正在执行的广告收费标准执行。

六、 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把广告要求和广告资料提前发送到 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 ,广告发布后甲方提供广告样张给乙方,具体事宜按《 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广告 投放说明》办法处理。

七、 合同付款说明:

1、 遵守先付款后发布的原则。

2、 的确无法做到发布前付款,须在广告发布前支付30%的发布费,余款须在广告发布5个工作日内付清。

3、 违反以上款项,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其广告播出。逾期1天,追缴拖欠款5%的滞纳金。

八、 如遇特殊情况广告不能按时播出,甲乙双方需及时协商解决。

九、 在合同的落实和执行中,有关合同和协议条款确需修订,须经双方协定。

十、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按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协商处理。

十一、 协议、合同均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条款。

十二、 代理期限为: 年 月 日至200 年 月 日。

十三、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签章)

-------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丙方: (以下简称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甲方为深圳罗湖 项目的发展商,(项目占地: m2,建筑面积:约 m2,建 栋 层高,住宅约 个单位)乙方及丙方为专业物业销售代理商,为促进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销售,实现的经济效益,经三方友好协商,甲方特此委托乙方及丙方为项目的销售策划代理商,三方订立以下条款,以资三方共同严格遵守。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为本项目在香港及国内提供策划顾问服务,乙方同时为甲方项目之香*家销售代理;深圳之销售以丙方与甲方联合销售的方式进行。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保留自行直销本项目任何单位给任何人仕(包括中国大陆、港、澳、台、国外及中外联名人仕)的权利。

第二条:乙、丙方的策划及销售代理期由签约日起计至首次展销广告推出(初定xx年7月15日)后6个月止,但若首次展销广告因乙、丙方原因未能依上述初定日期推出,则甲方保留绝对权利界定本销售代理协议之届满期。代理期限届满时,经三方同意后可予以延期。

第三条:乙方及丙方的代理权限

3-1. 乙方及丙方代表甲方负责进行该项目在中国内地及香港的代理销售业务,包括:

销售策划、筹办项目展销会;

负责项目销售有关文件的编制/设计及制作;

负责与广告商及各广告媒体的联系;

负责协助在香港签约的买家前往甲方指定地点办理签约及公证手续;

负责接待客户并协助买家签订认购书;

协助并安排香港客户前往项目现场考察;

协助买家提供按揭资料;

协助买家在甲方指定时间前往指定银行办理按揭手续;

协助买家签署认购书及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

3-2.丙方在乙方的统筹下,与甲方销售部共同负责甲方项目之深圳销售事务。

3-3.甲方除了拥有本协议规定的权利和责任以外,还保留本项目除中国内地、香港以处任何其它地区销售事务之最终决策权,乙方及丙方不得异议。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4-1、 甲方在通知乙方及丙方刊登出售广告及公开销售物业之前,应取得深圳市房地产主管机关颁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商品房外销许可证》、《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开工许可证》、《建筑许可证》。由中国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对物业及其销售的合法性、有效性出具法律意见,并证明可销售;复印件及法律意见书复印件提交给乙方及丙方。乙方及丙方在取得上述法律文件后方可从事物业的销售行为。

4-2、 项目的所有宣传广告中均应清楚列明乙方及丙方为项目策划销售代理,并提供热线电话,以便客户查询。

4-3、 负责该项目在宣传推广过程中有关的成本费用,其中包括:

4-3-1、该项目在香港、内地销售需支出的广告设计宣传费、展销会会务费(酒店展销会)、模型、效果图制作费 、 广告拍摄/录影及制作费用、售楼书/平面图及价目表等文字宣传用品的印刷费用、组织看楼团费用、现场包装费、样板房及销售中心日常经营用品费用等。

4-3-2、乙方及丙方在项目推广销售期间涉及上述应由甲方承担的费用时,应事先编制项目费用预算及方案报送甲方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认可的费用,甲方有权拒绝承担。乙方及丙方须在有关支出结算时,随时按甲方之要求,向甲方提供完备之开支报告,及将有关费用的有效证据提供给甲方审阅及核实。

4-4、 安排和解决大陆、香港买家申请银行按揭、公证、办理房产证等买卖手续;

4-5、 甲方对售楼价格有最终决定权,乙、丙方不得异议,亦不能在未经甲方同意下,自行调整售楼之价目、付款方式及由甲方提供之《临时买卖意向书》、《楼宇买卖认购书》的格式条款。

4-6、 甲方须委托乙方在港签署《临时买卖意向书》,或《楼宇买卖认购书》并派专人负责管理。

4-7、 安排及负责买家首期及全部楼款之收取;

4-8、 甲方拥有改变销售计划的权利;

4-9、 一切有关本项目之其它合同文件均须由甲方对外签订(除非甲方另有委托),任何个人或单位代表甲方对外签订均属无效(包括但不限于认购书和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等)。若有类似越权行为,甲方保留向乙方及丙方追究一切责任的权利。

4-10、 甲方派不多于4名的销售代表,参与现场销售。

第五条:乙、丙方的权利和责任

5-1、 乙方应出具由香港政府认可的在香港境内从事地产代理业务的商业登记,并将相关文件复印件交予甲方。乙方及丙方在履行本协议任何条款及整个策划、宣传、销售过程中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经济特区及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一切有关法律、法规及专业操守守则。甲方、乙方及丙方有任何违约的情况,违约方须承担一切责任及向对方赔偿其一切因违约方导致对方所蒙受之一切损失。

5-2、 负责制订项目销售计划及市场推广策略建议报甲方批准后实施,该建议应当包括以下具体内容:

5-2-1、市场分析

a:香港市场分析

b:深圳市场分析

c:竞争对手分析,项目优劣势及对策

5-2-2、 买家分析

项目客户定位,并对其购房行为、经济情况、购房目的、要求进行分析,并根据项目情况提供对策。

5-2-3、 市场定位

包括内外销市场比例,并对主打市场情况提出形象定位及形象包装建议。

5-2-4、 营销策划书

a:内容包括:

(1) 营销目的和任务;

(2) 营销广告策划及活动的主题;

(3) 阶段活动的市场针对性(市场情况及 目标客户的需求分析);

(4) 营销重点及宣传手法;

(5) 促销方式及价格策略;

(6) 广告的节奏和媒体组合及策划活动的安排;

(7) 费用预算;

(8) 预计影响变化的因素及应变措施。

b:广告策划计划

(1) 广告宣传节奏及铺排计划;

(2) 广告主题及分级主题;

(3) 费用安排。

c:现场布置方案

(1) 现场(含售楼中心及各展点)的活动细节及现场安排;

(2) 工作时间表安排;

(3) 费用安排。

d:销售指导意见

(1) 销售目标;

(2) 付款方式;

(3) 主推单位、推盘单元顺序计划及公开折扣意见和计算方式;

(4) 计价基准;

(5) 临时认购书;

(6) 销售所需资料计划及内容

5-3、 负责设计、制作下列销售/推广工具时提供专业指导意见,监督有关工具的制作,并负责有效地使用和实施:包括模型、效果图、录影带、展销板、售楼书、宣传单页、平面图、价目表、各种媒体广告的方案等;

5-4、 安排在各大媒体刊登宣传资料,安排各大报章记者到项目现场采访;

5-5、 安排寄发或派发邮递单张给销售对象;

5-6、 安排及组织香港看楼团现场参观;

5-7、 协助甲方与买家签订认购书、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等买卖文件并配合收集买家的按揭资料;

5-8、 定期或应甲方要求随时向甲方汇报策划工作及楼宇销售进展情况;

5-9、 组织由香港及国内资深专业人士组成策划小组进行销售策划及市场推广研讨,并安排有关物业专业人士评述文章发表于香港报刊和深圳报刊;

5-10、 筹组有关该物业在香港安排展销会及推广活动之计划及场地布置、摆设,并由乙方派员全权负责,甲方可视乎需要派员工负责监督工作。

5-11、 对现有的户外广告、地盘包装,售楼处包装及示范单位之室

内外布置提供专业意见;

5-12、 协助买家与甲方签署各类文件,并协助甲方统一收取买家的

临时定金、定金及有关楼款,所有款项均由甲方所派遣财务人员以甲方名义收取;临时定金需全数即时在收到后不超过5个工作日内存入为该项目开设之银行帐户(帐户编号: ;银行名称: ;帐户持有人: )。

5-13、 安排有关售后跟进工作,定期提交详细之销售报告、客户统

计分析、媒介分析、策划及销售方面之检讨分析报告;

5-14、 丙方派遣销售人员(按推广规模调整人员数目)进驻现场售楼处,负责参与客户接待及项目销售工作;项目的相关人员应准时组织、出席定期业务会议,讨论解决面临的问题。

5-15、 位于深圳现场售楼处销售人员由丙方统一管理;并由丙方进行专业培训。若销售人员表现不佳,甲、乙、丙三方均可提议调整、更换;甲方对人员的调整、更换有最终决定权;

5-16、 对本项目的推广方案,由乙、丙方提供专业意见及市场资料,乙、丙方因市场情况或其他因素,需调整销售策略时,应征得甲方的同意及认可。

5-17、 乙、丙方保证在销售本项目过程中,极力维护甲方的利益,汇率及折扣必须由甲方制定,乙、丙方按规定执行,如有特批的折扣及汇率必须由甲方负责人的签名方可执行,乙、丙方无权更改汇率及折扣,如乙、丙方擅自更改汇率及折扣,导致甲方利益受到损害,其责任由乙、丙方承担,甲方有权追究。

第六条:销售代理佣金

6-1、计算依据

6-1-1、乙、丙方须协助买家与甲方签妥《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收取首期楼款,并办妥银行按揭(若需要)后该单位代理工作方算完成,可计入乙、丙方的销售业绩并计算代理佣金。(甲方须保证每月安排不少于一次的银行按揭服务给买家办理)

6-1-2、佣金计算币种:如买家以人民币支付购楼款,即以人民币结算,如买家支付港币,则按结算之日的政府公布汇率折算成人民币进行结算;结算时间为每月一次。佣金将于每月结算后7天内支付。每一单位之购楼款项以《临时买卖合同》所列出之销售价为根据。

6-2、 计算标准

双方同意按下列标准计算乙方、丙方的代理费用:在代理协议的有效期间,甲方均应按下列标准计算及支付总代理费(包括策划费30%及佣金70%),予乙方或丙方。列表中的总代理费比例是策划费与佣金的总和。

销售期 限 销售户数(套) 总代理费比例 销售户数(套) 总代理费比例 销售户数(套) 总代理费比例 最低销售户数指标

3个月 250以上 1.0% 201-250 0.8% 200以下 0.6% 200

5个月 550以上 1.2% 501-550 1.0% 500以下 0.8% 500

7个月 850以上 1.4% 801-850 1.2% 800以下 1.0% 800

注:①策划费佣金及总代理费的比例以成交楼价为基数计算。

②如每月平均销售不足120套,佣金按0.5%计。连续两个销售期限(一个期限是2个月)不能达到最低销售户数指标,甲方

可取消代理合同。

③如上一期限的销售超出所述每月120套,可延至下个期限的销售指标里,依次类推。

④奖金:在代理期限内必须完成销售户数1000套条件下,乙、丙方可对超出售价人民币8000元/平米(不含装修价)以上部分计提2%奖金。即奖金=(q-8000元/平米)*s*2%(q为某套房不含装修的单价,s为同套房的面积)

⑤上述销售户数含甲方销售数。

6-3、买家身份确认

在乙、丙方代理期内,凡属港、澳、台、国外及中外联名的人仕购买 ,无论是甲方或乙、丙方销售,均视作乙、丙方销售并支付有关总代理费;凡属中国大陆人仕购买百仕达花园三期,如是乙、丙方销售,则计算入乙、丙方销售户数内及支付有关总代理费给乙、丙方;如是甲方销售,则不用支付总代理费给乙、丙方;买家身份以购房人仕的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界定。

6-4、于销售期间,甲方先根据当月的内、外销累计销售额及按当时所达的总代理费暂结算支付;待此代理协议结束时,甲方必须总核算乙、丙方全期的总代理费及一次性支付有关差额(若有)

6-5、策划费及港、澳、台、国外及中外买家认购单位之佣金,甲方须直接支付予乙方或乙方指定的深圳帐号。并由乙方开出香港发票(invoice)或深圳税务部门认可的票据予甲方;大陆买家认购单位之佣金,甲方须直接支付予丙方,并由丙方开出深圳税务发票予甲方。

6-6、甲方同意乙方在买家签署认购书时,在不影响客户购买的情况下,以乙方名义收取买家手续费(一房每单位收手续费港币2500元,二房或以上每单位收手续费港币3000元)( 限于以港、澳、台、国外及中外联名的身份认购的买家,买家身份以实际登记的身份证作界定);甲方销售人员销售时所收取的买家手续费则归甲方所有,并负责相关责任。若在第一销售期限(2个月内)不能完成最低销售指标300户,甲方有权决定减少乙方收取手续费的金额,乙方不得异议。若在现场收取手续费时,影响客户购买落定,乙方均不能强求收取手续费;若客户有特殊原因,经甲方签字,可退款的客户,乙方手续费也相应退回于客户。

6-7、不论因任何原因出现挞定或买家未能完成买卖之情况,甲方无须支付有关之代理费予乙方及丙方。若乙方及丙方已收取了有关之代理费,其亦须在上述挞定或买家未能完成买卖之情况发生后实时退回有关之代理费给甲方。

第七条:在代理协议有效期间,甲方须保证其项目以同一标准的单

位数量在香港及内地以同一价格销售。

第八条:在项目销售过程中,甲方同意接受香港买家以信用卡支付临时认购合约中的订金,并同意承担因支付该订金所发生的银行手续费用(约为订金额的1.6%)

第九条:法律责任和合同终止

9-1、甲方须保证其所提供的项目销售文件和资料的真实、合法、有效,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9-2、乙、丙方在项目推广销售活动中,须根据甲方所提供的文件/资料对客户作如实的宣传、报道及解释。因甲方、乙方或丙方的言行引起的误导、欺骗、夸大等不实后果,或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之条款时所导致的法律责任和对方的名誉、经济蒙受任何损失,均须由违约方依法向对方承担一切责任及赔偿对方一切因此所蒙受之损失。

9-3 在销售代理期间,因甲方的故意过错导致乙方、丙方或他人的损失时,应由甲方独自承担赔偿责任,有关的纠纷诉讼由甲方负责处理及支付有关费用;因乙方或丙方的故意过错导致甲方或他人的损失时,由乙方或丙方独自承担赔偿责任,并负责处理有关的纠纷或诉讼,及支付有关费用。

9-4 在代理协议有效期内,乙、丙方职员在接待客户和买家时,应热情服务,礼貌待人;遇有乙、丙方无法解决的争执应及时通知甲方协调处理。

9-5 在代理期限内,乙、丙方职员在接待客户完成订金及交纳首期款后,仍需继续跟进服务。协助甲方通知买家办理银行按揭手续,并及时通知买家办理入伙手续等等。代理期结束后,乙方或丙方对其买家提出的合理要求必须做好相应的后续服务。

第十条:其他条款

10-1、本协议未尽事宜,三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可另行签订补充协

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效力。

10-2、本协议内容适用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三方并愿意受香港特

别行政区之非专属司法管辖。

10-3、因本协议及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三方应协商解决;协商

不成,应由法院裁决;

10-4、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二份,盖章及经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10-5、乙方或丙方不得将本协议之任何权益及责任转让给任何第三者。

10-6、本协议的内容,甲、乙、丙三方均不能对外泄露。

甲方:

签署代表:

日期:

乙方:

签署代表:

日期:

丙方:

签署代表:

日期:

第14篇 广告策划代理合同模板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诚信互利的原则,就广告代理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 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 广告业务,代理办法执行《 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 广告代理实施办法》(后简称 '办法')规定。

二、 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广告法》以及相关政策法规,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将本合约之权利或义务转让于第三方。

三、 乙方不得损害 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 的信誉,不允许用弄虚作假等不法手段欺骗客户牟取暴利。乙方与客户发生的经济纠纷与甲方无关。如乙方出现上述行为,甲方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并保留法律诉讼的权利。

四、 甲乙双方签定的广告合同,乙方按合作协议扣除代理费后,须将播出款项转付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五、 乙方所代理的广告,按 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 正在执行的广告收费标准执行。

六、 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把广告要求和广告资料提前发送到 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 ,广告发布后甲方提供广告样张给乙方,具体事宜按《 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广告 投放说明》办法处理。

七、 合同付款说明:

1、 遵守先付款后发布的原则。

2、 的确无法做到发布前付款,须在广告发布前支付30%的发布费,余款须在广告发布5个工作日内付清。

3、 违反以上款项,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其广告播出。逾期1天,追缴拖欠款5%的滞纳金。

八、 如遇特殊情况广告不能按时播出,甲乙双方需及时协商解决。

九、 在合同的落实和执行中,有关合同和协议条款确需修订,须经双方协定。

十、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按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协商处理。

十一、 协议、合同均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条款。

十二、 代理期限为: 年 月 日至200 年 月 日。

十三、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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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丙方: (以下简称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甲方为深圳罗湖 项目的发展商,(项目占地: m2,建筑面积:约 m2,建 栋 层高,住宅约 个单位)乙方及丙方为专业物业销售代理商,为促进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销售,实现的经济效益,经三方友好协商,甲方特此委托乙方及丙方为项目的销售策划代理商,三方订立以下条款,以资三方共同严格遵守。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为本项目在香港及国内提供策划顾问服务,乙方同时为甲方项目之香*家销售代理;深圳之销售以丙方与甲方联合销售的方式进行。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保留自行直销本项目任何单位给任何人仕(包括中国大陆、港、澳、台、国外及中外联名人仕)的权利。

第二条:乙、丙方的策划及销售代理期由签约日起计至首次展销广告推出(初定xx年7月15日)后6个月止,但若首次展销广告因乙、丙方原因未能依上述初定日期推出,则甲方保留绝对权利界定本销售代理协议之届满期。代理期限届满时,经三方同意后可予以延期。

第三条:乙方及丙方的代理权限

3-1. 乙方及丙方代表甲方负责进行该项目在中国内地及香港的代理销售业务,包括:销售策划、筹办项目展销会;

负责项目销售有关文件的编制/设计及制作;

负责与广告商及各广告媒体的联系;

负责协助在香港签约的买家前往甲方指定地点办理签约及公证手续;

负责接待客户并协助买家签订认购书;

协助并安排香港客户前往项目现场考察;

协助买家提供按揭资料;

协助买家在甲方指定时间前往指定银行办理按揭手续;

协助买家签署认购书及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

3-2.丙方在乙方的统筹下,与甲方销售部共同负责甲方项目之深圳销售事务。

3-3.甲方除了拥有本协议规定的权利和责任以外,还保留本项目除中国内地、香港以处任何其它地区销售事务之最终决策权,乙方及丙方不得异议。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4-1、 甲方在通知乙方及丙方刊登出售广告及公开销售物业之前,应取得深圳市房地产主管机关颁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商品房外销许可证》、《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开工许可证》、《建筑许可证》。由中国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对物业及其销售的合法性、有效性出具法律意见,并证明可销售;复印件及法律意见书复印件提交给乙方及丙方。乙方及丙方在取得上述法律文件后方可从事物业的销售行为。

4-2、 项目的所有宣传广告中均应清楚列明乙方及丙方为项目策划销售代理,并提供热线电话,以便客户查询。

4-3、 负责该项目在宣传推广过程中有关的成本费用,其中包括:

4-3-1、该项目在香港、内地销售需支出的广告设计宣传费、展销会会务费(酒店展销会)、模型、效果图制作费 、 广告拍摄/录影及制作费用、售楼书/平面图及价目表等文字宣传用品的印刷费用、组织看楼团费用、现场包装费、样板房及销售中心日常经营用品费用等。

4-3-2、乙方及丙方在项目推广销售期间涉及上述应由甲方承担的费用时,应事先编制项目费用预算及方案报送甲方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认可的费用,甲方有权拒绝承担。乙方及丙方须在有关支出结算时,随时按甲方之要求,向甲方提供完备之开支报告,及将有关费用的有效证据提供给甲方审阅及核实。

4-4、 安排和解决大陆、香港买家申请银行按揭、公证、办理房产证等买卖手续;

4-5、 甲方对售楼价格有最终决定权,乙、丙方不得异议,亦不能在未经甲方同意下,自行调整售楼之价目、付款方式及由甲方提供之《临时买卖意向书》、《楼宇买卖认购书》的格式条款。

4-6、 甲方须委托乙方在港签署《临时买卖意向书》,或《楼宇买卖认购书》并派专人负责管理。

4-7、 安排及负责买家首期及全部楼款之收取;

4-8、 甲方拥有改变销售计划的权利;

4-9、 一切有关本项目之其它合同文件均须由甲方对外签订(除非甲方另有委托),任何个人或单位代表甲方对外签订均属无效(包括但不限于认购书和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等)。若有类似越权行为,甲方保留向乙方及丙方追究一切责任的权利。

4-10、 甲方派不多于4名的销售代表,参与现场销售。

第五条:乙、丙方的权利和责任

5-1、 乙方应出具由香港政府认可的在香港境内从事地产代理业务的商业登记,并将相关文件复印件交予甲方。乙方及丙方在履行本协议任何条款及整个策划、宣传、销售过程中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经济特区及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一切有关法律、法规及专业操守守则。甲方、乙方及丙方有任何违约的情况,违约方须承担一切责任及向对方赔偿其一切因违约方导致对方所蒙受之一切损失。5-2、 负责制订项目销售计划及市场推广策略建议报甲方批准后实施,该建议应当包括以下具体内容:

5-2-1、市场分析

a:香港市场分析

b:深圳市场分析

c:竞争对手分析,项目优劣势及对策

5-2-2、 买家分析

项目客户定位,并对其购房行为、经济情况、购房目的、要求进行分析,并根据项目情况提供对策。

5-2-3、 市场定位

包括内外销市场比例,并对主打市场情况提出形象定位及形象包装建议。

5-2-4、 营销策划书

a:内容包括:

(1) 营销目的和任务;

(2) 营销广告策划及活动的主题;

(3) 阶段活动的市场针对性(市场情况及 目标客户的需求分析);

(4) 营销重点及宣传手法;

(5) 促销方式及价格策略;

(6) 广告的节奏和媒体组合及策划活动的安排;

(7) 费用预算;

(8) 预计影响变化的因素及应变措施。

b:广告策划计划

(1) 广告宣传节奏及铺排计划;

(2) 广告主题及分级主题;

(3) 费用安排。

c:现场布置方案

(1) 现场(含售楼中心及各展点)的活动细节及现场安排;

(2) 工作时间表安排;

(3) 费用安排。

d:销售指导意见

(1) 销售目标;

(2) 付款方式;

(3) 主推单位、推盘单元顺序计划及公开折扣意见和计算方式;

(4) 计价基准;

(5) 临时认购书;

(6) 销售所需资料计划及内容

5-3、 负责设计、制作下列销售/推广工具时提供专业指导意见,监督有关工具的制作,并负责有效地使用和实施:包括模型、效果图、录影带、展销板、售楼书、宣传单页、平面图、价目表、各种媒体广告的方案等;

5-4、 安排在各大媒体刊登宣传资料,安排各大报章记者到项目现场采访;

5-5、 安排寄发或派发邮递单张给销售对象;

5-6、 安排及组织香港看楼团现场参观;

5-7、 协助甲方与买家签订认购书、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等买卖文件并配合收集买家的按揭资料;

5-8、 定期或应甲方要求随时向甲方汇报策划工作及楼宇销售进展情况;

5-9、 组织由香港及国内资深专业人士组成策划小组进行销售策划及市场推广研讨,并安排有关物业专业人士评述文章发表于香港报刊和深圳报刊;

5-10、 筹组有关该物业在香港安排展销会及推广活动之计划及场地布置、摆设,并由乙方派员全权负责,甲方可视乎需要派员工负责监督工作。

5-11、 对现有的户外广告、地盘包装,售楼处包装及示范单位之室

内外布置提供专业意见;

5-12、 协助买家与甲方签署各类文件,并协助甲方统一收取买家的

临时定金、定金及有关楼款,所有款项均由甲方所派遣财务人员以甲方名义收取;临时定金需全数即时在收到后不超过5个工作日内存入为该项目开设之银行帐户(帐户编号: ;银行名称: ;帐户持有人: )。

5-13、 安排有关售后跟进工作,定期提交详细之销售报告、客户统

计分析、媒介分析、策划及销售方面之检讨分析报告;

5-14、 丙方派遣销售人员(按推广规模调整人员数目)进驻现场售楼处,负责参与客户接待及项目销售工作;项目的相关人员应准时组织、出席定期业务会议,讨论解决面临的问题。

5-15、 位于深圳现场售楼处销售人员由丙方统一管理;并由丙方进行专业培训。若销售人员表现不佳,甲、乙、丙三方均可提议调整、更换;甲方对人员的调整、更换有最终决定权;5-16、 对本项目的推广方案,由乙、丙方提供专业意见及市场资料,乙、丙方因市场情况或其他因素,需调整销售策略时,应征得甲方的同意及认可。

5-17、 乙、丙方保证在销售本项目过程中,极力维护甲方的利益,汇率及折扣必须由甲方制定,乙、丙方按规定执行,如有特批的折扣及汇率必须由甲方负责人的签名方可执行,乙、丙方无权更改汇率及折扣,如乙、丙方擅自更改汇率及折扣,导致甲方利益受到损害,其责任由乙、丙方承担,甲方有权追究。

第六条:销售代理佣金

6-1、计算依据

6-1-1、乙、丙方须协助买家与甲方签妥《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收取首期楼款,并办妥银行按揭(若需要)后该单位代理工作方算完成,可计入乙、丙方的销售业绩并计算代理佣金。(甲方须保证每月安排不少于一次的银行按揭服务给买家办理)

6-1-2、佣金计算币种:如买家以人民币支付购楼款,即以人民币结算,如买家支付港币,则按结算之日的政府公布汇率折算成人民币进行结算;结算时间为每月一次。佣金将于每月结算后7天内支付。每一单位之购楼款项以《临时买卖合同》所列出之销售价为根据。

6-2、 计算标准

双方同意按下列标准计算乙方、丙方的代理费用:在代理协议的有效期间,甲方均应按下列标准计算及支付总代理费(包括策划费30%及佣金70%),予乙方或丙方。列表中的总代理费比例是策划费与佣金的总和。

销售期 限 销售户数(套) 总代理费比例 销售户数(套) 总代理费比例 销售户数(套) 总代理费比例 最低销售户数指标

3个月 250以上 1.0% 201-250 0.8% 200以下 0.6% 200

5个月 550以上 1.2% 501-550 1.0% 500以下 0.8% 500

7个月 850以上 1.4% 801-850 1.2% 800以下 1.0% 800

注:①策划费佣金及总代理费的比例以成交楼价为基数计算。

②如每月平均销售不足120套,佣金按0.5%计。连续两个销售期限(一个期限是2个月)不能达到最低销售户数指标,甲方

可取消代理合同。

③如上一期限的销售超出所述每月120套,可延至下个期限的销售指标里,依次类推。

④奖金:在代理期限内必须完成销售户数1000套条件下,乙、丙方可对超出售价人民币8000元/平米(不含装修价)以上部分计提2%奖金。即奖金=(q-8000元/平米)*s*2%(q为某套房不含装修的单价,s为同套房的面积)

⑤上述销售户数含甲方销售数。

6-3、买家身份确认

在乙、丙方代理期内,凡属港、澳、台、国外及中外联名的人仕购买 ,无论是甲方或乙、丙方销售,均视作乙、丙方销售并支付有关总代理费;凡属中国大陆人仕购买百仕达花园三期,如是乙、丙方销售,则计算入乙、丙方销售户数内及支付有关总代理费给乙、丙方;如是甲方销售,则不用支付总代理费给乙、丙方;买家身份以购房人仕的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界定。

6-4、于销售期间,甲方先根据当月的内、外销累计销售额及按当时所达的总代理费暂结算支付;待此代理协议结束时,甲方必须总核算乙、丙方全期的总代理费及一次性支付有关差额(若有)

6-5、策划费及港、澳、台、国外及中外买家认购单位之佣金,甲方须直接支付予乙方或乙方指定的深圳帐号。并由乙方开出香港发票(invoice)或深圳税务部门认可的票据予甲方;大陆买家认购单位之佣金,甲方须直接支付予丙方,并由丙方开出深圳税务发票予甲方。6-6、甲方同意乙方在买家签署认购书时,在不影响客户购买的情况下,以乙方名义收取买家手续费(一房每单位收手续费港币2500元,二房或以上每单位收手续费港币3000元)( 限于以港、澳、台、国外及中外联名的身份认购的买家,买家身份以实际登记的身份证作界定);甲方销售人员销售时所收取的买家手续费则归甲方所有,并负责相关责任。若在第一销售期限(2个月内)不能完成最低销售指标300户,甲方有权决定减少乙方收取手续费的金额,乙方不得异议。若在现场收取手续费时,影响客户购买落定,乙方均不能强求收取手续费;若客户有特殊原因,经甲方签字,可退款的客户,乙方手续费也相应退回于客户。

6-7、不论因任何原因出现挞定或买家未能完成买卖之情况,甲方无须支付有关之代理费予乙方及丙方。若乙方及丙方已收取了有关之代理费,其亦须在上述挞定或买家未能完成买卖之情况发生后实时退回有关之代理费给甲方。

第七条:在代理协议有效期间,甲方须保证其项目以同一标准的单

位数量在香港及内地以同一价格销售。

第八条:在项目销售过程中,甲方同意接受香港买家以信用卡支付临时认购合约中的订金,并同意承担因支付该订金所发生的银行手续费用(约为订金额的1.6%)

第九条:法律责任和合同终止

9-1、甲方须保证其所提供的项目销售文件和资料的真实、合法、有效,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9-2、乙、丙方在项目推广销售活动中,须根据甲方所提供的文件/资料对客户作如实的宣传、报道及解释。因甲方、乙方或丙方的言行引起的误导、欺骗、夸大等不实后果,或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之条款时所导致的法律责任和对方的名誉、经济蒙受任何损失,均须由违约方依法向对方承担一切责任及赔偿对方一切因此所蒙受之损失。

9-3 在销售代理期间,因甲方的故意过错导致乙方、丙方或他人的损失时,应由甲方独自承担赔偿责任,有关的纠纷诉讼由甲方负责处理及支付有关费用;因乙方或丙方的故意过错导致甲方或他人的损失时,由乙方或丙方独自承担赔偿责任,并负责处理有关的纠纷或诉讼,及支付有关费用。

9-4 在代理协议有效期内,乙、丙方职员在接待客户和买家时,应热情服务,礼貌待人;遇有乙、丙方无法解决的争执应及时通知甲方协调处理。

9-5 在代理期限内,乙、丙方职员在接待客户完成订金及交纳首期款后,仍需继续跟进服务。协助甲方通知买家办理银行按揭手续,并及时通知买家办理入伙手续等等。代理期结束后,乙方或丙方对其买家提出的合理要求必须做好相应的后续服务。

第十条:其他条款

10-1、本协议未尽事宜,三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可另行签订补充协

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效力。

10-2、本协议内容适用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三方并愿意受香港特

别行政区之非专属司法管辖。

10-3、因本协议及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三方应协商解决;协商

不成,应由法院裁决;

10-4、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二份,盖章及经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10-5、乙方或丙方不得将本协议之任何权益及责任转让给任何第三者。

10-6、本协议的内容,甲、乙、丙三方均不能对外泄露。

第15篇 2023广告策划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诚信互利的原则,就广告代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 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 广告业务,代理办法执行《 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 广告代理实施办法》(后简称 “办法”)规定。

二、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广告法》以及相关政策法规,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将本合约之权利或义务转让于第三方。

三、乙方不得损害 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 的信誉,不允许用弄虚作假等不法手段欺骗客户牟取暴利。乙方与客户发生的经济纠纷与甲方无关。如乙方出现上述行为,甲方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并保留法律诉讼的权利。

四、甲乙双方签定的广告合同,乙方按合作协议扣除代理费后,须将播出款项转付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五、乙方所代理的广告,按 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 正在执行的广告收费标准执行。

六、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把广告要求和广告资料提前发送到 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 ,广告发布后甲方提供广告样张给乙方,具体事宜按《 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广告 投放说明》办法处理。

七、合同付款说明:

1、遵守先付款后发布的原则。

2、的确无法做到发布前付款,须在广告发布前支付30%的发布费,余款须在广告发布5个工作日内付清。

3、违反以上款项,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其广告播出。逾期1天,追缴拖欠款5%的滞纳金。

八、如遇特殊情况广告不能按时播出,甲乙双方需及时协商解决。

九、在合同的落实和执行中,有关合同和协议条款确需修订,须经双方协定。

十、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按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协商处理。

十一、协议、合同均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条款。

十二、代理期限为: 年 月 日至200 年 月 日。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签章)

第16篇 代理合同 :广告策划代理合同

代理合同范文 :广告策划代理合同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诚信互利的原则,就广告代理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 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 广告业务,代理办法执行《 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 广告代理实施办法》(后简称 '办法')规定。

二、 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广告法》以及相关政策法规,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将本合约之权利或义务转让于第三方。

三、 乙方不得损害 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 的信誉,不允许用弄虚作假等不法手段欺骗客户牟取暴利。乙方与客户发生的经济纠纷与甲方无关。如乙方出现上述行为,甲方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并保留法律诉讼的权利。

四、 甲乙双方签定的广告合同,乙方按合作协议扣除代理费后,须将播出款项转付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五、 乙方所代理的广告,按 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 正在执行的广告收费标准执行。

六、 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把广告要求和广告资料提前发送到 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 ,广告发布后甲方提供广告样张给乙方,具体事宜按《 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广告 投放说明》办法处理。

七、 合同付款说明:

1、 遵守先付款后发布的原则。

2、 的确无法做到发布前付款,须在广告发布前支付30%的发布费,余款须在广告发布5个工作日内付清。

3、 违反以上款项,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其广告播出。逾期1天,追缴拖欠款5%的滞纳金。

八、 如遇特殊情况广告不能按时播出,甲乙双方需及时协商解决。

九、 在合同的落实和执行中,有关合同和协议条款确需修订,须经双方协定。

十、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按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协商处理。

十一、 协议、合同均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条款。

十二、 代理期限为: 年 月 日至200 年 月 日。

十三、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签章)

-------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丙方: (以下简称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甲方为深圳罗湖 项目的发展商,(项目占地: m2,建筑面积:约 m2,建 栋 层高,住宅约 个单位)乙方及丙方为专业物业销售代理商,为促进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销售,实现的经济效益,经三方友好协商,甲方特此委托乙方及丙方为项目的销售策划代理商,三方订立以下条款,以资三方共同严格遵守。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为本项目在香港及国内提供策划顾问服务,乙方同时为甲方项目之香*家销售代理;深圳之销售以丙方与甲方联合销售的方式进行。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保留自行直销本项目任何单位给任何人仕(包括中国大陆、港、澳、台、国外及中外联名人仕)的权利。

第二条:乙、丙方的策划及销售代理期由签约日起计至首次展销广告推出(初定xx年7月15日)后6个月止,但若首次展销广告因乙、丙方原因未能依上述初定日期推出,则甲方保留绝对权利界定本销售代理协议之届满期。代理期限届满时,经三方同意后可予以延期。

第三条:乙方及丙方的代理权限

3-1. 乙方及丙方代表甲方负责进行该项目在中国内地及香港的代理销售业务,包括:

销售策划、筹办项目展销会;

负责项目销售有关文件的编制/设计及制作;

负责与广告商及各广告媒体的联系;

负责协助在香港签约的买家前往甲方指定地点办理签约及公证手续;

负责接待客户并协助买家签订认购书;

协助并安排香港客户前往项目现场考察;

协助买家提供按揭资料;

协助买家在甲方指定时间前往指定银行办理按揭手续;

协助买家签署认购书及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

3-2.丙方在乙方的统筹下,与甲方销售部共同负责甲方项目之深圳销售事务。

3-3.甲方除了拥有本协议规定的权利和责任以外,还保留本项目除中国内地、香港以处任何其它地区销售事务之最终决策权,乙方及丙方不得异议。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4-1、 甲方在通知乙方及丙方刊登出售广告及公开销售物业之前,应取得深圳市房地产主管机关颁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商品房外销许可证》、《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开工许可证》、《建筑许可证》。由中国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对物业及其销售的合法性、有效性出具法律意见,并证明可销售;复印件及法律意见书复印件提交给乙方及丙方。乙方及丙方在取得上述法律文件后方可从事物业的销售行为。

4-2、 项目的所有宣传广告中均应清楚列明乙方及丙方为项目策划销售代理,并提供热线电话,以便客户查询。

4-3、 负责该项目在宣传推广过程中有关的成本费用,其中包括:

4-3-1、该项目在香港、内地销售需支出的广告设计宣传费、展销会会务费(酒店展销会)、模型、效果图制作费 、 广告拍摄/录影及制作费用、售楼书/平面图及价目表等文字宣传用品的印刷费用、组织看楼团费用、现场包装费、样板房及销售中心日常经营用品费用等。

4-3-2、乙方及丙方在项目推广销售期间涉及上述应由甲方承担的费用时,应事先编制项目费用预算及方案报送甲方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认可的费用,甲方有权拒绝承担。乙方及丙方须在有关支出结算时,随时按甲方之要求,向甲方提供完备之开支报告,及将有关费用的有效证据提供给甲方审阅及核实。

4-4、 安排和解决大陆、香港买家申请银行按揭、公证、办理房产证等买卖手续;

4-5、 甲方对售楼价格有最终决定权,乙、丙方不得异议,亦不能在未经甲方同意下,自行调整售楼之价目、付款方式及由甲方提供之《临时买卖意向书》、《楼宇买卖认购书》的格式条款。

4-6、 甲方须委托乙方在港签署《临时买卖意向书》,或《楼宇买卖认购书》并派专人负责管理。

4-7、 安排及负责买家首期及全部楼款之收取;

4-8、 甲方拥有改变销售计划的权利;

4-9、 一切有关本项目之其它合同文件均须由甲方对外签订(除非甲方另有委托),任何个人或单位代表甲方对外签订均属无效(包括但不限于认购书和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等)。若有类似越权行为,甲方保留向乙方及丙方追究一切责任的权利。

4-10、 甲方派不多于4名的销售代表,参与现场销售。

第五条:乙、丙方的权利和责任

5-1、 乙方应出具由香港政府认可的在香港境内从事地产代理业务的商业登记,并将相关文件复印件交予甲方。乙方及丙方在履行本协议任何条款及整个策划、宣传、销售过程中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经济特区及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一切有关法律、法规及专业操守守则。甲方、乙方及丙方有任何违约的情况,违约方须承担一切责任及向对方赔偿其一切因违约方导致对方所蒙受之一切损失。

5-2、 负责制订项目销售计划及市场推广策略建议报甲方批准后实施,该建议应当包括以下具体内容:

5-2-1、市场分析

a:香港市场分析

b:深圳市场分析

c:竞争对手分析,项目优劣势及对策

5-2-2、 买家分析

项目客户定位,并对其购房行为、经济情况、购房目的、要求进行分析,并根据项目情况提供对策。

5-2-3、 市场定位

包括内外销市场比例,并对主打市场情况提出形象定位及形象包装建议。

5-2-4、 营销策划书

a:内容包括:

(1) 营销目的和任务;

(2) 营销广告策划及活动的主题;

(3) 阶段活动的市场针对性(市场情况及 目标客户的需求分析);

(4) 营销重点及宣传手法;

(5) 促销方式及价格策略;

(6) 广告的节奏和媒体组合及策划活动的安排;

(7) 费用预算;

(8) 预计影响变化的因素及应变措施。

b:广告策划计划

(1) 广告宣传节奏及铺排计划;

(2) 广告主题及分级主题;

(3) 费用安排。

c:现场布置方案

(1) 现场(含售楼中心及各展点)的活动细节及现场安排;

(2) 工作时间表安排;

(3) 费用安排。

d:销售指导意见

(1) 销售目标;

(2) 付款方式;

(3) 主推单位、推盘单元顺序计划及公开折扣意见和计算方式;

(4) 计价基准;

(5) 临时认购书;

(6) 销售所需资料计划及内容

5-3、 负责设计、制作下列销售/推广工具时提供专业指导意见,监督有关工具的制作,并负责有效地使用和实施:包括模型、效果图、录影带、展销板、售楼书、宣传单页、平面图、价目表、各种媒体广告的方案等;

5-4、 安排在各大媒体刊登宣传资料,安排各大报章记者到项目现场采访;

5-5、 安排寄发或派发邮递单张给销售对象;

5-6、 安排及组织香港看楼团现场参观;

5-7、 协助甲方与买家签订认购书、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等买卖文件并配合收集买家的按揭资料;

5-8、 定期或应甲方要求随时向甲方汇报策划工作及楼宇销售进展情况;

5-9、 组织由香港及国内资深专业人士组成策划小组进行销售策划及市场推广研讨,并安排有关物业专业人士评述文章发表于香港报刊和深圳报刊;

5-10、 筹组有关该物业在香港安排展销会及推广活动之计划及场地布置、摆设,并由乙方派员全权负责,甲方可视乎需要派员工负责监督工作。

5-11、 对现有的户外广告、地盘包装,售楼处包装及示范单位之室

内外布置提供专业意见;

5-12、 协助买家与甲方签署各类文件,并协助甲方统一收取买家的

临时定金、定金及有关楼款,所有款项均由甲方所派遣财务人员以甲方名义收取;临时定金需全数即时在收到后不超过5个工作日内存入为该项目开设之银行帐户(帐户编号: ;银行名称: ;帐户持有人: )。

5-13、 安排有关售后跟进工作,定期提交详细之销售报告、客户统

计分析、媒介分析、策划及销售方面之检讨分析报告;

5-14、 丙方派遣销售人员(按推广规模调整人员数目)进驻现场售楼处,负责参与客户接待及项目销售工作;项目的相关人员应准时组织、出席定期业务会议,讨论解决面临的问题。

5-15、 位于深圳现场售楼处销售人员由丙方统一管理;并由丙方进行专业培训。若销售人员表现不佳,甲、乙、丙三方均可提议调整、更换;甲方对人员的调整、更换有最终决定权;

5-16、 对本项目的推广方案,由乙、丙方提供专业意见及市场资料,乙、丙方因市场情况或其他因素,需调整销售策略时,应征得甲方的同意及认可。

5-17、 乙、丙方保证在销售本项目过程中,极力维护甲方的利益,汇率及折扣必须由甲方制定,乙、丙方按规定执行,如有特批的折扣及汇率必须由甲方负责人的签名方可执行,乙、丙方无权更改汇率及折扣,如乙、丙方擅自更改汇率及折扣,导致甲方利益受到损害,其责任由乙、丙方承担,甲方有权追究。

第六条:销售代理佣金

6-1、计算依据

6-1-1、乙、丙方须协助买家与甲方签妥《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收取首期楼款,并办妥银行按揭(若需要)后该单位代理工作方算完成,可计入乙、丙方的销售业绩并计算代理佣金。(甲方须保证每月安排不少于一次的银行按揭服务给买家办理)

6-1-2、佣金计算币种:如买家以人民币支付购楼款,即以人民币结算,如买家支付港币,则按结算之日的政府公布汇率折算成人民币进行结算;结算时间为每月一次。佣金将于每月结算后7天内支付。每一单位之购楼款项以《临时买卖合同》所列出之销售价为根据。

6-2、 计算标准

双方同意按下列标准计算乙方、丙方的代理费用:在代理协议的有效期间,甲方均应按下列标准计算及支付总代理费(包括策划费30%及佣金70%),予乙方或丙方。列表中的总代理费比例是策划费与佣金的总和。

销售期 限 销售户数(套) 总代理费比例 销售户数(套) 总代理费比例 销售户数(套) 总代理费比例 最低销售户数指标

3个月 250以上 1.0% 201-250 0.8% 200以下 0.6% 200

5个月 550以上 1.2% 501-550 1.0% 500以下 0.8% 500

7个月 850以上 1.4% 801-850 1.2% 800以下 1.0% 800

注:①策划费佣金及总代理费的比例以成交楼价为基数计算。

②如每月平均销售不足120套,佣金按0.5%计。连续两个销售期限(一个期限是2个月)不能达到最低销售户数指标,甲方

可取消代理合同。

③如上一期限的销售超出所述每月120套,可延至下个期限的销售指标里,依次类推。

④奖金:在代理期限内必须完成销售户数1000套条件下,乙、丙方可对超出售价人民币8000元/平米(不含装修价)以上部分计提2%奖金。即奖金=(q-8000元/平米)*s*2%(q为某套房不含装修的单价,s为同套房的面积)

⑤上述销售户数含甲方销售数。

6-3、买家身份确认

在乙、丙方代理期内,凡属港、澳、台、国外及中外联名的人仕购买 ,无论是甲方或乙、丙方销售,均视作乙、丙方销售并支付有关总代理费;凡属中国大陆人仕购买百仕达花园三期,如是乙、丙方销售,则计算入乙、丙方销售户数内及支付有关总代理费给乙、丙方;如是甲方销售,则不用支付总代理费给乙、丙方;买家身份以购房人仕的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界定。

6-4、于销售期间,甲方先根据当月的内、外销累计销售额及按当时所达的总代理费暂结算支付;待此代理协议结束时,甲方必须总核算乙、丙方全期的总代理费及一次性支付有关差额(若有)

6-5、策划费及港、澳、台、国外及中外买家认购单位之佣金,甲方须直接支付予乙方或乙方指定的深圳帐号。并由乙方开出香港发票(invoice)或深圳税务部门认可的票据予甲方;大陆买家认购单位之佣金,甲方须直接支付予丙方,并由丙方开出深圳税务发票予甲方。

6-6、甲方同意乙方在买家签署认购书时,在不影响客户购买的情况下,以乙方名义收取买家手续费(一房每单位收手续费港币2500元,二房或以上每单位收手续费港币3000元)( 限于以港、澳、台、国外及中外联名的身份认购的买家,买家身份以实际登记的身份证作界定);甲方销售人员销售时所收取的买家手续费则归甲方所有,并负责相关责任。若在第一销售期限(2个月内)不能完成最低销售指标300户,甲方有权决定减少乙方收取手续费的金额,乙方不得异议。若在现场收取手续费时,影响客户购买落定,乙方均不能强求收取手续费;若客户有特殊原因,经甲方签字,可退款的客户,乙方手续费也相应退回于客户。

6-7、不论因任何原因出现挞定或买家未能完成买卖之情况,甲方无须支付有关之代理费予乙方及丙方。若乙方及丙方已收取了有关之代理费,其亦须在上述挞定或买家未能完成买卖之情况发生后实时退回有关之代理费给甲方。

第七条:在代理协议有效期间,甲方须保证其项目以同一标准的单

位数量在香港及内地以同一价格销售。

第八条:在项目销售过程中,甲方同意接受香港买家以信用卡支付临时认购合约中的订金,并同意承担因支付该订金所发生的银行手续费用(约为订金额的1.6%)

第九条:法律责任和合同终止

9-1、甲方须保证其所提供的项目销售文件和资料的真实、合法、有效,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9-2、乙、丙方在项目推广销售活动中,须根据甲方所提供的文件/资料对客户作如实的宣传、报道及解释。因甲方、乙方或丙方的言行引起的误导、欺骗、夸大等不实后果,或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之条款时所导致的法律责任和对方的名誉、经济蒙受任何损失,均须由违约方依法向对方承担一切责任及赔偿对方一切因此所蒙受之损失。

9-3 在销售代理期间,因甲方的故意过错导致乙方、丙方或他人的损失时,应由甲方独自承担赔偿责任,有关的纠纷诉讼由甲方负责处理及支付有关费用;因乙方或丙方的故意过错导致甲方或他人的损失时,由乙方或丙方独自承担赔偿责任,并负责处理有关的纠纷或诉讼,及支付有关费用。

9-4 在代理协议有效期内,乙、丙方职员在接待客户和买家时,应热情服务,礼貌待人;遇有乙、丙方无法解决的争执应及时通知甲方协调处理。

9-5 在代理期限内,乙、丙方职员在接待客户完成订金及交纳首期款后,仍需继续跟进服务。协助甲方通知买家办理银行按揭手续,并及时通知买家办理入伙手续等等。代理期结束后,乙方或丙方对其买家提出的合理要求必须做好相应的后续服务。

第十条:其他条款

10-1、本协议未尽事宜,三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可另行签订补充协

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效力。

10-2、本协议内容适用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三方并愿意受香港特

别行政区之非专属司法管辖。

10-3、因本协议及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三方应协商解决;协商

不成,应由法院裁决;

10-4、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二份,盖章及经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10-5、乙方或丙方不得将本协议之任何权益及责任转让给任何第三者。

10-6、本协议的内容,甲、乙、丙三方均不能对外泄露。

甲方:

签署代表:

日期:

乙方:

签署代表:

日期:

丙方:

签署代表:

日期:

广告策划合同(16份范本)

甲方:乙方: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诚信互利的原则,就广告代理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上海兆妍广告策划*限公司广告业务,代理办法执行《上海兆妍广告策划*限公司广告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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