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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合肥市区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责任书(使用维护管理单位)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区、开发区人防办(民防局)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维护管理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省政府第155号令等有关规定,为加强人防工程的平时使用和维护管理,实现其战备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更好结合,现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防工程及其附属设施(以下简称人防工程,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平时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时使用及维护管理,经甲、乙双方签订如下责任书:
1.人防工程是国防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结建”人防工程是人防工程体系的重要方面。甲方有监督检查人防工程使用维护管理和纠正乙方违法违规的责任。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人防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
2.乙方负责该人防工程的日常维护管理,落实维护管理经费。制订防火、防汛、治安等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定期检查、维修、保养人防工程,建立人防工程维护保养档案制度,承担人防工程使用过程中的人身、财产、经济等法律责任。
3.甲方同意乙方按照该人防工程设计的平时用途进行使用。确因建设或平时使用需要对人防工程进行改造、装修等,乙方在征得本工程建设单位和甲方同意后,将其方案和施工图报经合肥市人防办批准后方可实施。改造装修结束后须经合肥市人防办和甲方验收。乙方擅自进行二次装修、改造及改变使用用途等,一经发现,合肥市人防办和甲方将依法查处。
4.乙方不得擅自弃置人防工程,使人防工程无人管理、失修和损坏。
5.人防工程日常维护管理主要内容包括:渗漏水治理,防护密闭门、密闭门、活门、通风机械、排污泵、阀门、封堵框、套管等进行除锈、刷漆、加油等维护保养工作,及时更换损坏、失效的设备和部件,并做好日常保洁工作。
6.经人防工程平时使用权人授权,乙方出租平时使用权时,应当落实好人防工程使用维护管理责任和日常维护费用。
7.人防工程不得出售。
8.乙方应自觉接受合肥市人防办和甲方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乙方须及时整改落实。对存在重大隐患且乙方没有排除的,合肥市人防办和甲方将依法查处。
9.因战争、重特大自然灾害等原因按照政府规定需使用本工程,对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10.本责任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若今后国家、省和合肥市有新的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11.本责任书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竣工备案壹份。
12.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法定代表人: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日期: 日期:
第2篇 天津市人民防空工程租赁 使用合同
jf-2003-020
天津市人民防空工程租赁
使用合同
工程名称:
合同编号:
天津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填写说明
1、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前,须认真协商各项条款。合同一经签字或盖章即生效(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任何条款的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字或盖章确认。
2、合同应当用钢笔、毛笔、签字笔填写,空格部分若为空白句,应用“/”划掉。涂改之处,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3、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须到工程所在人防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4、本合同不得翻印。
天津市人民防空工程租赁
使用合同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向乙方出租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人防工程),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人防工程状况
人防工程座落:
工程名称:
建筑面积:使用面积:
工程质量状况:
租赁用途:
二、租赁期限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年月。如乙方需延续租赁合同期限,必须在合同期满前日内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后办理续期协议,否则合同期满即告终止。
三、租赁费和租赁费交纳期限、方式
人防工程使用费每平方米(每个柜台、店铺)每月租赁费元,年租赁费元,合同租赁费总额为元。涨幅为年递增%。乙方按预付给甲方,到期不能给付的,乙方应付甲方每日%的滞纳金。
付款方式,由乙方开户银行凭甲方签发的同城委托收款凭证将租赁费划拨甲方,或以转帐支票方式支付。
四、人防工程设备设施的维护管理
1、合同期内,甲方负责工程主体结构和防护设施(防护密闭门、排气阀门等)的维护管理。
2、合同期内,人防工程内部的通风、给水、排水、配电、消防等设备办理点验手续后,交乙方使用并负责维护管理,维护管理费用由乙方负责。
五、合同期内,乙方如需对工程内部装修,装修方案和施工图纸必须经人防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合同期满,对工程装修处理:。
六、合同期内,乙方经甲方同意,可以按使用需要改善或者增设他物(如冷暖气、煤气等)。租赁合同期满,对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处理:。
七、合同期内,乙方不得转让使用权和擅自改变其用途,如中途转让使用权和变更其用途,须经甲方同意。
八、合同期内,租赁区内的消防、安全保卫、卫生等工作由乙方自行负责。物业管理等一切运行费用由乙方负责。
九、合同期内,乙方保证合法使用,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十、租赁合同的解除
(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租赁费拖欠天或者拖欠水电费达到天以上的;
2、擅自将工程使用权转让的;
3、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对工程进行装修改造的;
4、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租赁用途的;
5、利用工程进行非法活动的。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逾期天末交付工程提供乙方使用的;
2、提供的工程不符合合同约定条件,不能正常使用的;
3、在合同约定的维护范围内未尽维修责任,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的。
十一、违约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合同签定后日内将人防工程及其设备交付乙方使用,如逾期,以拖延交付使用租赁费的倍支付给乙方。
2、合同期内,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人防工程主体自然沉降断裂漏水造成乙方人身受到伤害或者财产损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3、未按时(或按本合同约定)维修工程,偿付违约金元。因维修造成乙方停用。停用期间免收维修区域的租赁费(不负责其它经济损失)。
(二)乙方责任
1、未按时缴纳工程租赁费,应如数补缴,并按每天千分之二的比例加收滞纳金。
2、由于使用不当或其他乙方原因造成工程主体设备设施损坏,以及发生安全事故,负责修复并赔偿损失。
3、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对工程进行装修改造的,负责按甲方要求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4、在合同终止后日内迁出,如不按期迁出,除补缴工程租赁费外,偿付违约金元。
(三)因国家战备需要终止合同,甲方不负赔偿责任。
十二、担保方式
十三、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由双方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双方保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办法》、《人民防空平时开发利用管理办法》及其相关法规,自觉接受人防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十六、乙方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应到工程所在人防主管部门办理《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证》,乙方收到使用证后本合同生效。
十七、本合同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第3篇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的使用说明
《建设 工程施工合同 条件》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的使用说明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称《合同条件》)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简称《协议条款》)组成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合同条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 》、《建筑安装 工程承包合同 条例》对承发包双方权利义务作出的规定,除双方协商一致对其中的某些条款作出
修改、补充或取消外,都必须严格履行。
由于合同标的--建设工程的内容各不相同,工期造价也就随之变动,承发包双方的自身条件、能力、施工现场的环境和条件也都各异,双方的权利、义务也就各有特性。因此,《合同条件》也就不可能完全适用于每个具体工程,需要进行必要的修改、补充,即配之以《协议条款》。《协议条款》是按《合同条件》的顺序拟定的,主要是为《合同条件》的修改补充提供一个协议的格式,承发包双方针对工程的实际情况,把对《合同条件》的修改补充和不予采用的一致意见按《协议条款》的格式形成协议,《合同条件》和《协议条款》就是双方统一意愿的体现,成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为了使承发包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能更好地使用《合同条件》,对施工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尽量事先达成协议或确立解决的原则,并使协议尽可能准确、严密,以减少扯皮,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我们编制了这个《使用说明》,供承发包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参考。
采用 招标 发包的工程,《合同条件》应是招标书的组成部分,发包方对其修改、补充或不予采用的意见,要在招标书中说明。承包方对招标书的说明是否同意及本身对《合同条件》的修改、补充和不予采用的意见,也要在 投标 书中一一列出。中标后,双方将协商一致的意见写入《协议条款》。不采用招标发包的工程,在 要约 和承诺时,都要把对《合同条件》的修改、补充和不予采用的意见一一提出,将取得一致的意见写入《协议条款》。
下面对《协议条款》的使用加以说明: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可以是具备法人资格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营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经济联合体和社会团体,也可以是依法登记的个人合伙、个体经营户或个人,即一切以协议、法院判决或其它合法完备手续取得甲方的资格,承认全部合同文件,能够而且愿意,履行合同规定义务的单位和人员。上列单位的名称和个人的姓名,应准确地写在《协议条款》甲方位置内,不得简称。与甲方合并的单位、兼并甲方的单位,购买甲方合同和接受甲方出让的单位和人员,均可成为甲方,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享有合同规定的权利。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应是具备与工程相应资质和法人资格的国营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上述单位的名称应准确地写在《协议条款》承包方位置内,不得简称。但乙方不能将工程转包或出让,如按《合同条件》第36条进行分包,应在合同签订前提出并征得甲方同意。
第1条
1.1 本款内应准确写出工程的名称;详细的地址;工程内容,主要包括建筑规模和结构特征;承包的范围,主要指是否包括土建、设备安装、装饰装修等工作。
1.2 本款内应写明双方商定的开工日期,也可以将此规定为甲方代表发布开工令的日期;双方商定的乙方提交竣工报告的日期,包括星期日和法定假日在内的总日历工期天数。
1.3 写明双方商定的工程应达到的质量等级(即合格还是优良)。
1.4 应写明工程价款的金额和承包方式。
工程为群体或小区工程时,以上各项应按附表格式将单位工程列表说明,作为《协议条款》的附件。
如:
×××工程项目一览表
单位工程名称
建筑面积(平方米)
结构
层数
檐高(米)
跨度(米)
设备安装内 容
工程造价(元)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年月日
年月日
第2条 本条应写明组成合同文件的名称和顺序。
实行社会监理的应写明总监理工程师在双方对合同文件解释不一致时,是否有作出解释的权利。
第3条
3.1 如合同文件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本款应规定语言的名称,写明使用的《合同条件》和法律 法规 、标准规范翻译文本的名称,由谁提供和提供时间。
3.2 原则上国家、部门和地方的法规都应适用于合同文件,但对同一问题要求不一致时,应在本款内写明的地方或部门的法规名称。如由甲方提供,还应写明提供时间。如由乙方自备,应写明费用及由谁承担。
3.3 国家有统一的标准规范时,施工中必须使用。国家没有统一标准规范时,可以使用地方或专业的标准规范,地方和专业的标准规范不相一致时,应在此条写明使用的标准规范的名称。并按照工程的部位和项目分别填写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和编号。例如:
一、建筑工程
1.土方工程 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t201-83)。
2.砌 砖 砖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t203-83)。
3.砼 浇 筑 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t204-83)。
4.抹 灰 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t210-82)。
二、安装工程
1.暖汽安装 采暖与卫生施工及验收规范(gbt242-82)。
2.
3.
如乙方要求甲方提供标准规范,应在编号后写明,并注明提供的时间、份数和费用由谁承担。
甲方提出超过标准规范的要求,征得乙方同意后,可以作为验收和施工的要求写入本款,并明确规定产生的费用的承担。
由乙方提出施工工艺的,应在本款写明施工工艺的名称,使用的工程部位,制定的时间、要求和费用的承担。
第4条 不同的工程对图纸的需要情况各不相同。本条应写明甲方提供的份数(必须包括竣工图和现场存放的份数)、图纸的深度、比例尺及提供的时间。
甲方对图纸有保密要求的,应在本条写明要求的内容、保密费用及由谁承担。
乙方要求增加图纸份数的,应写明图纸的名称、份数、提供的时间和费用。
甲方不能在开工前提供全套图纸,应将不能按时提供的图纸名称和提供的时间在本条写明。
第5条
5.1 本条写明甲方代表姓名,甲方代表委派具体管理人员的姓名和职责。如前期工作、施工组织设计和计划进度审批、图纸的提供、质量的检查验收、工程量的核实等工作的具体责任、权限。
5.2 实行监理的工程,要写明总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对行使合同中甲方代表职权的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有何限制。如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支付后是否要经甲方审查;是否能批准对施工进度的更改或对工期给予延续;是否有权批准对设计的变更等。有种类限制的要写明种类,有数量限制的要写明数量。
第6条(略)
第7条 本条按具体工程和实际情况,逐款列出各项工作的名称、内容、完成时间和要求,实际存在而《合同条件》未列入的,要对条款或内容予以补充。双方协议将本条中甲方工作部分或全部交乙方完成时,应写明对《合同条件》的修改内容,甲方应支付费用的金额和计算方法。还应写明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要求完成有关工作时,应支付的费用金额和赔偿乙方损失的范围及计算方法。
7.1 本款应写明使场地具备开工条件的各项工作的名称、内容,要求和完成的时间。如土地的征用应写明征用的面积、批准的手续;房屋的搬迁和坟地的迁移应写明搬迁和迁移的数量,搬迁后的拆除、迁移后的回填及清理;各种障碍,应写明名称、数量、清除的距离等具体内容。要写明施工场地的面积和应达到的平整程度等要求。写明拆除和迁移的当事人事后提出异议或要求赔偿,施工中发现有本条约定的障碍尚未清除等情况时应由谁处理,费用如何承担。
7.2 本款应写明水、电、电讯等管线应接至的地点,接通的时间和要求。如上、下水管应在何时接至何处,每天应保证供应的数量,水的标准,不能全天供应的要写明供应的时间;供电线路应在何时接至何处,供电的电压,是否需要安装变压器及变压器的规格、数量,不能保证连续供应的,应写明供应的日期和时间。
7.3 本款应写明甲方负责开通的道路的起止地点、开通的时间,路面的规格和要求、维护工作的内容,不能保证全天通行的,要写明通行的时间。
7.4 本款应写明甲方提供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等资料的时间、资料的名称和要求,如水文资料的年代、地质资料,深度等。
7.5 本款应写明由甲方办理的各种证件、批件和其它需要批准的事项及完成的时间,其时间可以是绝对的年、月、日,也可以是相对的时间,如在某项工作开始几天之前完成。
7.6 本款应写明甲方提供水准点和座标控制点的时间和要求。
7.7 本款应写明甲方组织图纸会审的时间,如不能确定准确时间,应写明相对时间,如甲方发布开工令前多少天。
7.8 本款应写明对施工场地周围需要保护的建筑物和地下管线保护费用的金额。
第8条 本条按具体工程的实际情况,逐款列出各项工作的名称、内容、完成时间和要求,实际需要而《合同条件》未列的,要对条款和内容予以补充。本条工作甲方未在签订《协议条款》时写明,但在施工中提出要求,征得乙方同意后双方订立协议,可作为《协议条款》的补充,本条还应写明乙方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有关工作应赔偿甲方损失的范围和计算方法。
8.1 甲方如委托乙方完成工程施工图及配套设计,应在本款写明设计的名称、内容、要求、完成时间和设计费用计算方法。
8.2 本款应写明乙方提供的计划、报告、报表的名称、格式,要求和提供的时间。
8.3 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的合同价款之外的照明、警卫、看守等工作,应在此款写明。
8.4 写明乙方应为甲方代表提供现场办公生活用房的间数、面积、规格要求,各种设施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及提供的时间和要求,发生费用的金额及由谁承担。
8.5 本款应写明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甲方对本款内容的具体要求,如在什么时间、什么地段、哪种型号的车辆不能行驶或行驶的规定,在什么时间不能进行哪些施工,施工噪音不得超过多少分贝。
8.6 本款应写明工程完成后应由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单位工程或部位的要求,所需费用及由谁承担。
8.7 本款应写明施工场地周围需要保护的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名称和保护的具体要求。
8.8 本款应写明对施工现场布置、机械材料的放置、施工垃圾处理等场容卫生的具体要求,交工前对建筑物的清洁和施工现场清理的要求。
第9条 本条应写明乙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要求及时间;写明甲方批准以上文件的时间;写明乙方违约应负的 违约责任 和违约金金额。
第10-11条(略)
第12条 本条应对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1.对延误的定义,如哪些工作延误多长时间才算延误;
2.对可调整因素的限制,如工程量增减多少才可调整;
3.需补充的其它造成工期调整的因素;
4.双方议定乙方延期竣工应支付的违约金额,应在本条写明违约金数额和计算方法,如每延迟一天乙方应支付多少。
第13条 甲方在签订《协议条款》时提出提前竣工的要求,应在本条写明以下事项:
1.要求提前的时间;
2.乙方应采取的措施;
3.甲方应提供的便利条件;
4.赶工措施费用的计算和分担;
5.收益的分享比例和计算方法,此项也可按传统方法写成每提前竣工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多少。
第14条(略)
第15条 本条应写明双方对质量评定意见不一致时仲裁部门的名称。甲方对工程质量提出合格以上要求的,应在本条写明相应的经济支出及计算方法。
第16条 本条应写明需进行中间验收的单项工程和部位的名称、验收的时间和要求,以及甲方应提供的便利条件。
第17-18条(略)
第19条 目前我国合同价款调整的形式很多,应按照具体情况予以说明,如:
1.一般工期较短的工程采用固定价格,但因甲方原因致使工期延长时,合同价款是否作出调整应在本条说明。
2.甲方对施工期间可能出现的价格变动采取一次性付给乙方一笔风险补偿费用办法的,应写明补偿的金额和比例,写明补偿后的全部不予调整还是部分不予调整,及可以调整项目的名称。
3.采用可调价格的应写明调整的范围,除材料费外是否包括机械费、人工费、管理费;调整的条件,对《合同条件》中所列出的项目是否还有补充,如对工程量增减 和工程变更的数量有限制的,还应写明限制的数量;调整的依据,是哪一级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文件;调整的方法、程序,乙方提出调价通知的时间,甲方代表批准和支付的时间等。
第20条 工程款的预付应根据当地主管部门的规定,双方协商确定后把预付的时间、金额、方法和扣回的时间、金额、方法在本条写明。例如“在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将合同价款的 %,计人民币( )元,于( )月( )日和( )月( )日…分( )次支付给乙方,作为预付工程款。在完成合同总造价 %(以甲方代表签字确认的工程量报告为准)后的( )个月里,每月扣回预付工程款的
%,在完成合同总造价的 %时扣完”。
甲方不预付工程款,在合同价款中应考虑乙方垫付工程费用的补偿。
第21条 本条应写明乙方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
第22条 工程款的支付应按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双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协商确定,把支付的时间、金额和支付方法在本条写明。例如按月支付的,应写明“乙方应在每月的第 天前,根据甲方核实确认的工程量、工程单价和取费标准,计算已完工程价值,编制‘工程价款结算单’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后,应在第 天之前审核完结,并通知经办银行付款”。
第23条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应按附表的格式填写,作为《协议条款》的附件。
×××工程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序号
材料或设备名 称
规 格型 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供应时间
送达地点
备注
年
月
日
第24条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的几种特殊情况就在本条作出说明:
1.由甲方提供三材指标,乙方进行采购的,应写明指标名称、内容、价格、数量、提供的时间和甲方不能按规定提供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甲方不提供指标,由乙方采购三材的,应写明材料名称、数量、规格、质量等级和价格。
3.甲方指定厂家由乙方采购材料设备的,应写明如产品价格高于乙方预算价格时价差由谁承担,以及由于制造厂家的原因造成产品的质量等级、规格型号和交货时间达不到合同要求,造成损失的责任和产生的费用由谁承担。
第25条(略)
第26条 本条应写明变更发生后,乙方提交变更价款的时间及金额。
第27条 本条应写明乙方提交竣工图的时间、份数和要求;甲方收到竣工报告后应在多长时间内组织验收,参加验收的部门和人员。
第28条(略)
第29条 如双方不再签订保修合同,本条应写明保修的项目、内容、范围、期限、保修金额和保修金的预留与支付方法,以及保修金的利率。另签保修合同的应将以上内容写入保修合同。
第30条 双方协商后,对争议的解决方法和程序作出以下说明:
如:双方发生争议,首先请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调解,在一方提出调解要求后10天内,双方应保证合同的继续执行。建设主管部门10天内不能作出调解,任何一方可在10天后提请工程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仲裁。
双方接受调解结果,应在调解作出后7天内执行。
对调解的结果不能接受,或由于一方不执行调解结果等原因使调解结果无法执行,任何一方可在调解作出7天后提请工程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仲裁。
在实际工程中双方可以协议进行一次或几次调解,这些调解都要按上述例子一一写明;也可以协议直接申请仲裁或要求法院判决,仲裁和法院判决的程序、时间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31条 甲方违约应负的违约责任应按以下各项分别作出说明:
1.承担因违约发生的费用,应写明费用的种类,如工程的损坏及因此发生的拆除、修复等费用支出,乙方因此发生的人工、材料、机械和管理等费用支出;
2.支付违约金,要写明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支付的时间;
3.赔偿损失、违约金的数额不足以赔偿乙方的损失时应将不足部分支付给乙方,作为赔偿。并写明损失的范围和计算方法,如损失的性质是直接损失还是间接损失,损失的内容是否包括乙方窝工的人工费、机械费和管理费,是否包括窝工期间乙方本应获得的利润。
第32-35条(略)
第36条 乙方对工程的分包应详细写入本条。主要包括分包工程的名称、内容、分包单位的名称和承包范围。
如甲方要求乙方将部分工程分包给其指定的分包人,除以上各项处,还应写明分包工程的价款,开工竣工的时间,应达到的质量等级。写明分包方不能按上述规定完成工程或不能按照乙方派驻的监督管理人员的指令工作,造成工期延误和其它损失的,责任和费用由谁承担。
第37条 本条应根据当地的地理气候情况和工程的要求,对造成工期延误和工程破坏的不可抗力自然灾害作出规定,可采用以下形式:
1.×级以上的地震;
2.×级以上持续×天的大风;
3.×mm以上持续×天的大雨;
4.×年以上未发生过,持续×天的高温天气;
5.×年以上未发生过,持续×天的严寒天气。
第38条 在办理保险时,应写明甲方人员和第三方人员在施工现场生命财产安全的保险内容,保险金额,由谁办理和承担费用。
地方政府规定,或当事人双方协议要求鉴证、公证的,由鉴证、公证部门将意见写在协议条款的鉴证、公证意见一栏,并加盖印鉴。
第4篇 土方工程承揽使用合同
2023土方工程承揽使用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条列》、《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列》,《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条列》,结合本工程具体事项,本着双方互利互惠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一、工程地点:迎宾路以西,西安大路以北。香港城一期场区土方挖运。
二、承包范围及内容:场区土方挖运。
三、承包方式:挖土及场外运输(挖掘机及其他所有挖运土方设备均由乙方负责)
四、工程承包价格及计算方式按实际挖土方实测实量计算土方量及场外运输每立方米24元。
五、质量要求:按照国家验收规范施工,验收达到合格。
六、工程款支付方式:土方挖运完成支付__万元人民币,余款20__年7月末支付。
七、施工工期
八、甲方责任负责测量土方标高
九、乙方责任
1、乙方自行办理渣土证、卸土地、及各项城建行政执法罚款、车辆运输、等挖运土方手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包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2、乙方负责运输车辆所发生的一切行车安全事故,由于挖运土方而产生的任何事项与甲方无关。
3、承包人严格按照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关于安全、环保交底的内容执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违者将按照相关条列进行处罚,由此发生的安全及质量事故油承包人自行承担,并对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必须配合甲方管理人员的工作,按照测绘人员所提供的挖土标高挖土。
5、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文明施工。
6、挖土方工程机械在施工中所发生一切安全伤亡事故,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7、乙方严格按合同工期要求完成工程施工,如因乙方所造成的工期延误,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对已发生的挖土工程量不予结算,因此给甲方所造成的负面影响及经济损失由乙方赔偿给甲方。
十、争议的解决存在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妥时采用法律诉讼解决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5篇 建设工程合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023建设工程合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第一条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让方(土地所有者):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受让方(土地使用者):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甲方将依法拥有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给乙方。根据国家、省、市关于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甲方依据本合同出让土地的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甲方,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公用设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三条 乙方在受让使用权的土地范围内所进行的开发、利用、经营土地的活动,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及广东省的有关规定,并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 乙方根据本合同付清全部出让金并领有土地使用证后,在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内,土地使用权按有关规定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经济活动。
第五条 土地使用权发生转让、出租、抵押的,双方当事人均要签订书面合同,并于合同签订后三十日内到当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和按规定缴纳税费。
第六条 本合同项下的地块位于_________,土地总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大写:_________平方米),集体土地所有证号为_________,其位置及四至范围详见附图。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第七条 甲方交付乙方的土地的现状为: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八条 本合同项下的出让地块,按照批准规划用途为_________用地。
第九条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_________年,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在出让期限内,如需改变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土地用途或增加总建筑面积,应当取得甲方和土地、规划部门同意,并经原批准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批准,依照有关规定补签或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条 本合同附件《土地使用条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法律法规目前尚未要求缴纳的税款,如合同生效后需补交的,双方同意按规定予以补交。
第十二条 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单价为_________元/平方米,总额为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
第十三条 经双方商定,乙方采用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支付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给甲方:
1、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
2、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具体如下:
(1)第一期: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_________日内,乙方须缴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的_________%,共计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
(2)第二期: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_________日内,乙方须缴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的_________%,共计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
(3)第三期: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_________日内,乙方须缴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的_________%,共计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
第十四条 甲方将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交给乙方使用的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如甲方不能按时将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交给乙方使用,延迟期间甲方同意按本合同出让金总额的_________%(大写:百分之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赔偿。延期超过两个月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及时退还乙方已支付的全部出让金并承担乙方由此遭受的实际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 如果乙方不能按时支付应付款项,逾期两个月内(含两个月),乙方愿意按合同出让金总额的_________%(大写:百分之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赔偿。逾期超过两个月仍未按合同规定缴齐应付的款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向乙方追索由此遭受的实际经济损失;对乙方已支付的出让金,扣除违约损失后,予以退还。
第十六条 乙方在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三十日内,应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及申领《集体建设土地使用证》的手续;甲方应予以全力协助。
第十七条 出让期间,政府为公共利益需要征收本合同项下土地使用权的,本合同自行终止;征地补偿(不含地上附着物补偿)属甲方,甲方对乙方所剩余的出让年限应给予合理补偿。
第十八条 本合同规定的出让年限届满,乙方如需继续使用该地块,须最迟在期满前一年向甲方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或集体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土地使用权外,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期权;并在确定了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和出让金及其他条件后,双方签订续期合同,并重新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乙方未申请续期或虽申请未获批准的,甲方届时无偿收回该地块的使用权。地上建筑物、附着物双方约定作如下处理:_________。乙方应于期满后三十日依照规定到当地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
第十九条 任何一方对于因发生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均不需负责任。但必须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损失并及时书面告知对方。
第二十条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调整。
第二十一条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①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②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画押)后生效。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和附件共_________页,以中文书写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县(市、区)签订。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送土地所在地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留存。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贰份由_________市(县、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留存。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电话(手机):_________ 电话(手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土地使用条件
一、界桩定点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正式签订后,甲乙双方依图验明红线所标示座标的各拐点界桩。面积核定无误后,双方在用地红线图上签字盖章(画押)认定。界桩由用地者妥善保护,不得私自改动,界桩遭受破坏或移动时,应及时报告甲方,请求重新埋设,埋设费用由乙方负责。
二、土地利用要求
乙方在用地红线图内兴建建筑物应符合城市或村镇规划要求。
三、设计、施工、竣工
3.1 红线范围内的建筑设计、建筑用途等必须符合土地利用要求,涉及交通、管线、消防、环保、人防、航道等问题,还须报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后建设,并由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机构)管理,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3.2 地块的动工时限建设时限从取得《集体建设土地使用证》起计。
3.3 地块的动工时限为180日,乙方必须在动工时限内开始建设。
3.4 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建设。
3.5 如非乙方责任造成动工时限或建设时限的延误,乙方在时限满前120日内向有关部门申请延期。
四、建筑维修活动
4.1 乙方在用地红线范围内进行建设及维修活动时,对周围环境及设施应承担的责任,包括:
(1)对所属建筑物品或废弃物(即泥土、碎石、建筑垃圾等)不得侵占或破坏红线图以外的土地及设施。
(2)未获有关部门批准,不得在公共用地上倾倒、堆放、储存任何材料或进行任何工程活动。
(3)必须确保土地使用范围内的污水、污物、恶臭物或影响环境的排泄物均应有可靠的排除方法,不得损害周围的环境。
(4)在土地使用期限内,对该地段内的所有城市市政设施或村镇公共设施均应妥善保护,避免损坏,否则,应承担修复工程的一切费用。
4.2 不得开辟、铲除或挖掘毗邻地段的土地。
4.3 在兴建建筑或维修工程之前,必须摸清地段或相邻地段公有的明渠、水道(包括水龙喉管)、电缆、电线以及其他设施的位置,并向有关部门呈报处理上述设施的计划;在未获批准之前,不得动工。需要改道、重新铺设或装设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五、监督检查
在土地使用期间,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集体土地所有者有权对用地红线范围的土地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用地者不得拒绝和阻挠。
一、《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包括合同正文和土地使用条件及附图。
二、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可作为签约文本,但监制、印制单位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三、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先到当地土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查询该土地使用权是否符合出让的条件。
第6篇 人民防空工程租赁使用合同
2023人民防空工程租赁使用出租人:
承租人:
出租人向承租人出租人民防空工程,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人民防空工程状况
人民防空工程坐落: 市(县) 区(镇)
工程名称: 建筑面积:
邮政编码: 使用面积:
工程质量状况:
租赁用途:
第二条 租赁期限
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合同生效后 天内出租人将工程交付承租人。
第三条 人民防空工程使用费和使用费缴纳时间、方式
人民防空工程使用费每平方米(每个柜台、店铺)每月_______元,共计_______元;
使用费缴纳时间与方式:
第四条 租赁期间工程维修
租赁期间工程维修由出租人负责。出租人的维修范围包括:工程主体结构,防护和主要风、水、电设备设施,保障承租人正常使用。出租人维修工程时,承租人应予以协助。
出租人也可委托承租人就其中某一项进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责或抵付人民防空工程使用费,也可约定解决方式。
租赁期间工程维修由承租人负责的,其维修范围和费用负担由双方在本合同第十三条中约定。
第五条 工程租赁期间的水、电、暖、通信、 费用由承租人负担。
第六条 租赁工程的装修
工程租赁期内,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工程按使用需要进行装修。装修方案和施工图纸必须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组织施工。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工程进行装修,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租赁合同期满,对工程装修的处理:
第七条 工程租赁期内,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按使用需要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范围:
租赁合同期满,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处理:
第八条 出租人与承租人的变更
出租人将工程所有权转让给第三人,本合同在租赁期间对受让第三人继续有效。
承租人因经营需要,经出租人同意,在办理有关手续后,可将工程转租给第三人使用。
第九条 工程租赁用途的变更
工程租赁期内,承租人应当保持工程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用途,如需变更用途,应当书面报经出租人同意,双方签订补充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合同。
第十条 租赁合同的解除
一、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拖欠工程使用费达到 天或者拖欠水电费达到 天以上的;
擅自将工程使用权转让的;
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对工程进行装修改造的;
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改变租赁用途的;
利用工程进行非法活动的。
二、出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逾期 天未交付工程供承租人使用的;
提供的工程不符合合同约定条件,不能正常使用的;
在本合同约定的维修范围内未尽维修责任,使承租人无法正常使用的。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出租人责任
未按时提供合同约定条件的工程,负责赔偿由此给承租人造成的损失;
未按时(或按本合同约定)维修工程,偿付违约金 元;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工程主体结构、 造成承租人人身受到伤害或者财产损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二、承租人责任
未按时缴纳人民防空工程使用费,应如数补缴,并按每天千分之二的比例加收滞纳金;
由于使用不当或其他承租人原因造成工程损坏以及发生安全事故的,负责修复并赔偿损失;
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对工程进行装修改造的,负责按出租人要求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
逾期不归还人民防空工程使用权,除补缴人民防空工程使用费外,偿付违约金 元。
三、因国家战备需要终止合同,出租人不负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任何一方需要提前解除或续签合同,应提前 天与对方协商。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由双方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 承租人在本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应当到工程所在地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办理《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证》。承租人取得使用证后本合同生效。
出租人(盖章) 承租人(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第7篇 工程机械设备租赁使用合同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法律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地点、设备用途
1、工程地点:生态城项目部工地现场。
2、用途:根据施工现场作业要求。
第二条:租赁机械的名称、规格
1、_________________挖掘机一台。
2、进场时间: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第三条:机械操作人员
乙方为租赁机械配备操作手,并保证满足甲方施工进度要求,操作人员工资由乙方承担,甲方可安排操作人员的住宿,操作人员可在甲方员工食堂就餐,就餐费用按照甲方职工标准收取。
第四条:租赁期限
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至甲方施工现场挖掘机工作内容结束,具体时间由甲方按照施工进度情况确定,期满后合同终止。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根据工程施工需要安排乙方完成工作内容,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安排,若乙方不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租赁协议。
2、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应遵守机械操作规程和甲方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制度,若因乙方违规操作发生事故,乙方应承担事故后果及损失,甲方有权解除本租赁协议。
3、甲方授权现场专管人员进行机械工作时间登记,甲乙双方必须每天核对机械使用时间,经双方签字确认的工作时间作为计算租赁费的依据。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妥善保管和使用机械设备,因保管不善造成损坏、丢失以及司机操作不当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负责机械租赁期间的日常保养工作,使其保持良好状态以保证甲方正常施工,保养发生的费用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办理机械及司机的一切保险,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必须无偿提供进程设备的安全检验证明及操作人员的操作资格证据。
5、乙方需授权专人在施工现场进行机械施工质量跟踪,记录工作时间,每天与甲方核对。
6、乙方操作人员不得谎报机械工作时间,如有发现甲方有权扣除当月机械租赁费并可单方解除本租赁协议。
第七条:其他事项
1、乙方驾驶员须服从甲方工作人员的调度指挥,对于不服从甲方指挥的,甲方有权进行每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以上的罚款。
2、乙方不及时履行机械设备的修缮义务,影响甲方正常施工,甲方可拒绝支付租赁费。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天津铁路运输法院诉讼解决。
第九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
3、乙方向甲方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等合法证据和有效联系方式。
承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出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