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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讲义:劳动合同及劳动关系制度
真题示例
1.2023年2月,下列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在单位不同意,其中不满足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法定条件的是( )。
a.赵先生2023年1月入职丁企业后,该企业在2023年11月才与之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b.张女士于1991年1月份到甲企业后一直在该企业工作
c.王先生手1989年进入乙国有企业工作,2023年3月,该企业改制,王先生已满50岁
d.李女士已经连续与丙企业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再次续订劳动合同时,该企业将李女士提升为市场部部长
2.王某的日工资为80元。政府规定2023年10月1日至7日放假7天,其中3天属于法定休假日,4天属于前后两周的周末休息日。公司安排王某在这7天加班不能安排补休。公司应当向王某支付加班费合计( )元。
a.560 b.1360 c.800 d.1120
3.甲某与某建筑施工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其劳动合同期限为 6 个月,则甲的试用期应在( )的期间范围内确定。
a.15 日 b.1 个月 c.2 个月 d.3 个月
4. 根据《劳动合同法》,在劳务派遣用工方式中,订立劳务派遣协议的主体是( )。
a.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 b.用工单位与劳动者
c.用工单位与当地人民政府 d.派遣单位与劳动者
1z304023 合法用工模式与非法用工模式 p143页
1.包工头――――
2.劳务派遣: 根据劳动合同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等1
劳务派遣单位 劳动者
(50万注册――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 向用工单位提供劳动
根据劳动派遣协议2
向派遣单位支付费用
用工单位
3.劳务分包: 承包企业监督+劳务分包企业――劳务纠纷――连带责任 p146页
劳务企业+农民工――劳动合同
1z304024 劳动保护的规定
1.工作时间――8小时 天,44小时 每周
2.延长工作时间的规定: 每日<1小时――特殊每日< 3小时――每月< 36小时
加班费:加点:150%
假日:200%
节日:300%
3.劳动者工资――以货币形式支付――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4.女工及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了解)
5.劳动者社会保险与福利――什么保险――由谁付钱 p151页――153页(了解)
1z304025 劳动争议的解决 p153页
1.解决方式――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2.仲裁――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天――书面申请
3.诉讼――对劳动仲裁不服――15天向法院提起
第2篇 2023二建工程法规章节考点:劳动合同及劳动关系制度
1.劳动合同订立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掌握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与非必备条款,以及试用期的规定。
2.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劳动者本人,即不得以实物或有价证券等形式代替货币支付;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掌握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以及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3.合法用工方式与违法用工模式的规定
劳务派遣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
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4.劳动保护的规定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中规定,自1995年5月1日起,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3000a的工资报酬。
《社会保险法》规定,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5.劳动争议的解决
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劳动法》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3篇 2023监理工程师理论与法规知识点:合同履行一般规则
导语2023年监理工程师考试时间预计在5月中旬,今天为大家准备了2023监理工程师理论与法规知识点:合同履行的一般规则,真心希望大家可以利用好这些内容,为考试打好基础。更多监理工程师考试的资讯,请关注的更新。
2023年监理工程师考试《理论与法规》知识点:合同履行的一般规则 已经准备好啦,大家快来学习吧!
理论与法规知识点:合同履行的一般规则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
◆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采用上述办法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1)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2)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3)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4)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5)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6)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第4篇 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考点:劳动合同及劳动关系制度
真题示例
1.2023年2月,下列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在单位不同意,其中不满足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法定条件的是( )。
a.赵先生2023年1月入职丁企业后,该企业在2023年11月才与之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b.张女士于1991年1月份到甲企业后一直在该企业工作
c.王先生手1989年进入乙国有企业工作,2023年3月,该企业改制,王先生已满50岁
d.李女士已经连续与丙企业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再次续订劳动合同时,该企业将李女士提升为市场部部长
2.王某的日工资为80元。政府规定2023年10月1日至7日放假7天,其中3天属于法定休假日,4天属于前后两周的周末休息日。公司安排王某在这7天加班不能安排补休。公司应当向王某支付加班费合计( )元。
a.560 b.1360 c.800 d.1120
3.甲某与某建筑施工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其劳动合同期限为 6 个月,则甲的试用期应在( )的期间范围内确定。
a.15 日 b.1 个月 c.2 个月 d.3 个月
4. 根据《劳动合同法》,在劳务派遣用工方式中,订立劳务派遣协议的主体是( )。
a.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 b.用工单位与劳动者
c.用工单位与当地人民政府 d.派遣单位与劳动者
1z304023 合法用工模式与非法用工模式 p143页
1.包工头――――
2.劳务派遣: 根据劳动合同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等1
劳务派遣单位 劳动者
(50万注册――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 向用工单位提供劳动
根据劳动派遣协议2
向派遣单位支付费用
用工单位
3.劳务分包: 承包企业监督+劳务分包企业――劳务纠纷――连带责任 p146页
劳务企业+农民工――劳动合同
1z304024 劳动保护的规定
1.工作时间――8小时 天,44小时 每周
2.延长工作时间的规定: 每日<1小时――特殊每日< 3小时――每月< 36小时
加班费:加点:150%
假日:200%
节日:300%
3.劳动者工资――以货币形式支付――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4.女工及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了解)
5.劳动者社会保险与福利――什么保险――由谁付钱 p151页――153页(了解)
1z304025 劳动争议的解决 p153页
1.解决方式――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2.仲裁――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天――书面申请
3.诉讼――对劳动仲裁不服――15天向法院提起
第5篇 2023二建工程法规章节考点:相关合同制度
1.承揽合同的特征
承揽合同的法律特征体现在: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为标的;承揽人须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动完成所承揽的工作,承揽人有权将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承揽人工作具有独立性,承揽人在工作期间应接受定做人必要的监督检验,但不受定作人的指挥管理。
2.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
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体现在:买卖合同是一种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
3.买卖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出卖人的主要义务是:交付标的物;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瑕疵担保义务,要区别出卖人的权利瑕疵担保和物的瑕疵担保的不同。买受人的义务是:支付价款;受领标的物;对标的物进行检验等。
4.借款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贷款人的义务主要是按约定提供借款和不得预扣利息等。借款人的义务是提供担保、提供真实情况、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等。
5.租赁合同的法律特征
租赁合同是转移租赁物使用收益的合同,要区别租赁合同与买卖合同的不同特征。
6.租赁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出租人的主要义务是交付出租物、维修租赁物、权利瑕疵担保、物的瑕疵担保等。要注意若第三人对租赁物主张权利,承租人要行使抗辩权。承租人的主要义务是支付租金、按约定用途使用租赁物、妥善保管租赁物、返还租赁物等。
7.融资租赁合同的法律特征
融资租赁是将融资与融物结合在一起的特殊交易方式。其法律特征体现在:出租人身份的二重性;出卖****利与义务相对人的差异性等。
8.掌握融资租赁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要区分出租人、出卖人、承租人有不同的各自义务。如出卖人的主要义务是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和标的物的瑕疵担保。承租人的主要义务是支付租金、妥善保管和使用租赁物等。出租人的主要义务是向出卖人支付价金、保证承租人对租赁物占有和使用、协助承租人索赔等。
9.货运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承运人的主要权利是赔偿权、特殊情况下对货物的拒运权和留置权。托运人的主要权利是有条件的拒绝支付运费权和任意变更解除权。要结合实际理解什么是“特殊情况下”和“有条件的拒绝”的含义。
10.委托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委托人的主要义务是支付费用、支付报酬和赔偿损失。受托人的主要义务是按约定处理委托事务、亲自处理委托事务、及时提交委托事务报告等。要注意只有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否则受托人对自己的行为要承担责任。
第6篇 2023年监理工程师《理论与法规》考点:监理合同变更
导语2023年监理工程师考试时间5月18、19日,为了方便考生及时有效的备考,那么,为您精心整理了2023年监理工程师《理论与法规》考点:监理合同变更,欢迎大家的关注。如想获取更多监理工程师考试的备考资料,请关注的更新。
2023年监理工程师《理论与法规》考点:监理合同变更
1.监理合同履行期限延长、工作内容增加
(1)监理人应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
(2)增加的监理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应视为附加工作。
(3)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4)附加工作分为延长监理或相关服务时间、增加服务工作内容两类。
(5)附加工作酬金的计算
附加工作酬金=合同期限延长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
2.监理合同暂停履行、终止后的善后服务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
(1)监理合同生效后,如果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完成全部或部分工作时,监理人应立即通知委托人。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应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用于恢复服务的准备时间不应超过28天。
(2)监理合同生效后,出现致使监理人不能完成全部或部分工作的情况可能包括:
◆因委托人原因致使监理人服务的工程被迫终止;
◆因委托人原因致使被监理合同终止;
◆因施工承包人或其他合同当事人原因致使被监理合同终止,实施工程需要更换施工承包人或其他合同当事人;
◆不可抗力原因致使被监理合同暂停履行或终止等。
(3)附加工作酬金的计算
附加工作酬金=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
3.相关法律法规、标准颁布或修订引起的变更
◆增加的监理工作内容或延长的服务时间应视为附加工作。
◆若致使委托范围内的工作相应减少或服务时间缩短,也应调整监理与相关服务的正常工作酬金。
4.工程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引起的变更
◆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工程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额×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如果是按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23]670号)约定的合同酬金,增加监理范围调整正常工作酬金时,若涉及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变化,则应按实际委托的服务范围重新计算正常监理工作酬金额。
5.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的减少
(1)减少正常工作酬金的基本原则:按减少工作量的比例从协议书约定的正常工作酬金中扣减相同比例的酬金。
(2)如果是按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23]670号)约定的合同酬金,减少监理范围后调整正常工作酬金时,如果涉及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变化,则应按实际委托的服务范围重新计算正常监理工作酬金额。
第7篇 2023二建工程法规章节考点:建设工程合同制度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定形式和内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发包人的主要义务有:不得违法发包;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及时检查隐蔽工程;及时验收工程;支付工程价款。承包人的主要义务有: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工程;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施工;接受发包人的有关检查;交付竣工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无偿修理。
2.建设工程工期和支付价款的规定
工期是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停工、不能按期开工如果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由承包人承担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如果是因发包方原因造成的,发包方应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并顺延工期。竣工日期一般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2)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拖延验收的,以提交竣工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3)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之日为竣工日期。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时,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
已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依据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则依据的是工程预算书。如果出现“黑白合同,”应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发包人拖欠工程款应当支付利息,在合同中如果有约定,就按照约定处理,但是,约定的计息标准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如果没有约定,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利息从应付工程款之日起计,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1)建设工程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2)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3)建设工程没有交付、工程价款没有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对于拖欠工程款,承包人和发包人可以协议将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依法拍卖该工程,建筑工程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但是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
3.建设工程赔偿损失的规定
当事人因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是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约定赔偿损失优于法定赔偿损失。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4.无效合同和效力待定合同的规定
无效合同从订立时起就不产生法律约束力。无效合同的情形有:一方以欺诈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一方以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中约定造成对方人身伤害、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是无效的。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是:返还财产或折价补偿、赔偿损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可以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签订的合同一般应由其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追认或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实施,但实施与其年龄、智力、精神状况相适应的民事行为,或纯获利益合同例外。善意相对人在合同被追认前有撤销的权利。无权代理是指没有、终止或超越代理权的代理,一般由行为人承担责任,但被代理人可追认。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经权利人追认后或无处分权人在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时,合同才有效。
5.合同的履行、变更、转让、撤销和终止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应按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合同的变更应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当事人对合同变更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合同权利允许转让,但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除外。合同权利转让需要通知债务人,且该通知未经受让人同意是不能撤销的。债务人对让与人抗辩,可向受让人主张。合同义务转让应经债权人同意。合同中权利和义务可以一并转让,但得取得对方的同意。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撤销权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合同撤销后就不具有效力,但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合同终止是合同关系归于消灭,包括债务已按约定履行、合同解除、债务相互抵消、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及其他。合同解除分为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法定解除是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当事人一方有权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发包人可以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情况有:承包人明确表明或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承包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承包人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承包人将承包工程非法转包或违法分包的。承包人可请求解除施工合同的情况有: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及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协助义务的。
6.违约责任及违约责任的免除
违约责任承担的方式主要有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停止违约行为、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或定金。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使用违约金或定金的条款。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违约可以免除责任。但是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7.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的性质与作用合同示范文本具有引导性、参考性,没有法律强制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示范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等三部分组成。
第8篇 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讲义:合同要约与
1z304012 合同的要约与
真题示例
1.根据《合同法》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不属于( )。
a.双务合同 b.有偿合同 c.实践合同 d.要式合同
2.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属于( )。
a. 有名合同,双务合同,有偿合同 b. 有名合同,双务合同,不要式合同
c. 无名合同,单务合同,要式合同 d. 有名合同,单务合同,要式合同
3.施工企业根据材料供应商寄送的价目表发出了一个建筑材料采购清单,后因故又发出加急通知取消了该采购清单。如果施工企业后发出的取消通知先于采购清单到达材料供应商处,则该取消通知从法律上称为( )。
a.要约撤回 b.要约撤销 c.撤回 d.撤销
4.建设单位按照与施工单位订立的施工合同,负责电梯设备的采购,于是向电梯生产厂家发函要求购买两部电梯。电梯厂回函表示“其中一部可以按要求期限交付,另一部则需要延期10日方能交付”。电梯厂的回函属于( )。
a 要约邀请 b要约撤销 c d 新要约
1z304012合同的要约与
一、合同订立的方式――要约、
二、要约:(投标)
1.要约的构成要件: 内容具体确定 符合条件视为要约
表明经受约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
2.要约邀请:无法律约束力:价目表、招标公告、拍卖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
3.要约的法律效力:生效――到达生效
撤回――要约生效前一同时或先
撤销――要约生效后、前
不可以撤销之要:1)约有期、表明要约为不可撤销之要约
2)受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不可撤销,并已为
履行做了准备
三、:(中标)p117页
1.方式――通知、行为
2.生效――到达生效
3.内容与要约内容一致――实质性变更的――新要约(8点)案例
切记在招投标过程中:
招标公告是――要约邀请;
投标文件是――要约;
中标通知书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