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代理报关服务合同
2023代理报关服务我单位现(逐票、长期)委托贵公司代理等通关事宜。
报关查验、垫缴税款、办理海关证明联、审批手册、核销手册、申办减免税手续、其他)详见《委托报关协议》。
我单位保证遵守《海关法》和国家有关法规,保证所提供的情况真实、完整、单货相符。
否则,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本委托书有效期自签字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委托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签署《代理报关委托书》的人(签字)
年月日
委托报关协议
为明确委托报关具体事项和各自责任,双方经平等协商签定协议如下:
委托方
被委托方
主要货物名称
报关单编码
编码
收到单证日期
年月日
进出口日期
年月日
收到单证情况
合同□
发票□
提单号
装箱清单□
提(运)单□
贸易方式
加工贸易手册□
许可证件□
原产地/货源地
其他
传真电话
报关收费
人民币:元
其他要求:
承诺说明:
背面所列通用条款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对本协议的签署构成了对背面通用条款的同意。
背面所列通用条款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对本协议的签署构成了对背面通用条款的同意。
委托方业务签章:
经办人签章:
联系电话:年月日
被委托方业务签章:
经办报关员签章:
联系电话:年月日
第2篇 代理报关协服务议书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甲方应在货物进、出口前一天向乙方提供报关所需要的资料,以便乙方报关;
甲方如更改报关资料,必须及时通知乙方;
甲方提供的报关资料应与实际进、出口货物相符、符合海关规定,如因此所引起的责任和损失将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责任:
1、甲方将其进出口报关业务委托于乙方,乙方受托代理甲方向海关申报,并予以提供优质服务,上门到甲方收取报关资料;
2、乙方必须根据甲方提供的单据如实向海关申报,如果因乙方报关业务原因导致货物不能按时进、出口,则所有责任和损失将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在自报关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退回核销单、报关单退税联等单证,以便甲方办理退税,如因退单原因造成的退税损失,将由乙方承担。
三、费用乙方负责将甲方报关单据送达乙方在 口岸海关办事处,乙方向甲方收取报关劳务费(出口: 元/票;进口: 元/票)(含打单费、打印海关退税联、核销联、快递费用);如有商检换单及代理、重编号、重打单、熏蒸、查柜、拼柜、退运、退关及港口建设费等,按实际发生凭有效单据结算。
四、结算按31-60天结算方法,即每月10日前(逢节假日顺延),乙方将上月甲方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结算单传真或送给甲方经办人,经甲方确认无误后,乙方开具普通发票给甲方,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将费用汇到乙方指定的账户。
五、特别约定:
1、乙方需及时将清关情况反馈给甲方,如遇海关审单中心退单,乙方应尽快联系海关,在明确退单原因后,应尽快通知甲方,并提供相关解决方案;
2、甲、乙双方互为战略伙伴关系,互利互惠,当因各种原因出现清关困难时,甲乙双方应互相配合,乙方将尽已所能作延伸服务,共同解决清关问题。
六、争议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协议一式二份,于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未尽事宜,双方本着真诚合作的精神,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第3篇 代理报关服务契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甲方负责及时向乙方提供进口货物报关、报验及提货所需的全套资料,以便乙方办理货物通关手续;
甲方负责提前通知乙方货物的流向、数量;
甲方负责及时支付乙方的代理包干费及实报实销的费用;
如甲方需要乙方代办国内铁路或水路运输,需传真确认到货地点、收货人、件数等;
甲方及时审核乙方开立的费用发票,在无误的情况下及时向乙方支付。
二、乙方责任: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作为甲方的港口货运代理人,代甲方办理报关、报检和接卸仓储工作;
乙方接到甲方的有关单据并根据甲方提供的船名从速办理报关、报检及发运、仓储工作,如因乙方的懈怠影响货物通关、装运等工作,乙方承担相应的压箱费、堆存费、滞港费等相关费用;
在货物接卸期间,对第三方原因产生的溢短残损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办理有关索赔事宜;
乙方负责在海关结关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将海关核退的进口付汇报关单及关税、增值税税单正本邮寄给甲方,若有延误,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费用标准
英尺标准集装箱
1)如应甲方要求,乙方只负责接货到港区提货为止,乙方负责掏箱、装车。
甲方支付乙方一次性包干费:1100元/40尺。
2)甲方指定仓库交货:
港口至天津地区:包干费1500元/40尺。
港口至塘沽地区:包干费1200元/40尺。
以上费用不包括关税,增值税,商检费。
费用实报实销。
散货
港区提货:
1)舱底交货:一次性包干费35元/吨+舱底交货费(实单转)。
2)船边交货:一次性包干费35元/吨。
运至甲方指定仓库运费:
1)港口至天津地区:22元/吨。
2)港口至塘沽地区:10元/吨。
铁路运费、铁路装车费根据乙方提供的铁路货运单据实报实销。
以上费用不包括关税,增值税,商检费。
仓储费用:每天元/空干吨,入库费6元/空干吨,出库费10元/空干吨,由提货方承担。
出库时乙方凭甲方出库单并向甲方电话确认后方可放货。
乙方负责妥善保管入库货物,严格做到按集装箱号存放,并做好防火、防盗、防雨,严禁不盖篷布存放。
仓储费用每月结算一次,乙方将费用明细表及发票邮寄于甲方,甲方接到发票审核无误后将款项及时支付给乙方。
四、其它条款
乙方提供费用发生的票据抬头均按“绥芬河市三都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开立,如有特殊要求的,甲方以书面形式传真乙方为准。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未经更改的传真件同具法律效力。
本协议未尽事宜及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