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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服务合同(16份范本)

发布时间:2023-01-29 07:36:06 查看人数:25

电视服务合同

第1篇 广播电视服务合同模板

第一章 概则

第一条 本合同之目的

澳门地区,下简称“批给人”,通过本合同授予澳门广播电视有跟公司,下简称“承批人”,下述的权利:

提供电视及声音广播公共电信服务

建立及操控用作支撑上述服务的电视及声音广播公共电信系统。

为提供上款(a)项所述服务及操控(b)环所述系统,承批人得自由支配第六条所述广播用无线电频率及频道。

第二条 电视及声音广播的概念

所称电视及声音广播,意即采用非导向电磁波、以无名址单向形式传输供市民大众接收的连声形像以及声音。

第三条 收费电视

一、通过本合同,承批人获保证有权以将来与利害阙系入协议的条件,参资于一间在将来成立的,主要宗旨是本地区传送收费电视节目的公司。

二、在不影响上款的规定下,在批给期内,承批人将每年向上述公司收取一笔关于广播电视节目透个部分的总收入的款项,金类在将来协议。

三、承批人获保证有权按有关批给合同的规定,把本身节目的视听信号加入收费电视网络。

第四条 目的

承批人在本身业务的营运上,应遵从无线电广播的法定目的。

第五条 不符广播目的之节目和信息

传输下述的节目和信息,视为不符广播目的:

鼓吹犯罪行为或提倡性别歧视、排外、暴力或怨愤,以及内容含淫亵或不雅成分

煽动对社会、民族或宗教的少数群体采取擅专或攻击行为

鼓吹不爱惜生存环境。

第六条 技术规格

在不影响承批人须向邮电司取得有关的政府许可的现行法例规定下,由承批人操作的广播站的设备,应遵守以下的主要技术规格:

第七条 播出的节目频道

一、承批人必须播出:

(a)电亲广播方面:一条分米波(超短波)葡文节目频道一条分米波(超短波)中文节目频道。

(b)声音广播方面:一条调幅区百米波(中波)中文节目频道一条调频米波(短波)葡文节目频道一条调频米波(短波)中文节目频道。

二、为上款。项规定之目的,承批人得自由支配第六条所述频率的频道。

第八条 国际协议的约束

承批人须遵守适用于澳门的电信及社会传播国际协议或协约的规定。

第九条 与外问的合作

一、承批人可与葡国的电台及电视公共服务承批人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其它制作人建立合作关系,以便在澳门广播该等电台及电视台的节目。

二、承批人应运用必要的技术资源,接收及广播上款所述节目。

第二章 批给

第十条 期跟

批给期满后,承批人对同样条件的新批给享有优先权。

第十一条 本批给的不可转移性

本批给属不可转移性,不得进行项让或分营,即使部分亦然。

第十二条 担保

一、承批人将在本地区一间 代理 银行缴存现金澳门币二百五十万元,作为担保金。

二、承批人可月即付形式的有资格银行保证或保险担保,代替上款所述存款。

三、承批人须在本合同签字日起计三十天期内提交担保。

四、誓保金一旦因任何原因减少,承批人应予复原,而本地区将为此作出有关通知。

五、承批人须在收到有关通知日起计六十天期内做出上款所述的复原。

六、如放弃批给,担保金永归本地区所有。

第十三条 批给的接管

一、当发觉在未经批准或非因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全部或局部中断服务,或当出现特殊情况,又或当承批人的组织运作或设施、设备的状况出项严重弊端时,批给人可暂时取代承批人的地位,接管本批给,同时接手使用各项设施、设备及材料,以便实施必需的措施来确保批给活动的进行。

二、在接管情况下,为维持服务的一切负担,包括为恢复正常服务的倘有额外费用,概由承批人承担。

三、导致接管的因素一旦消失,承批人会被通知在指定时间内以正常条件恢复经营服务,为此,将重新拥有有关的设施、设备及材料。

四、如果承批人无意或无能力恢复经营或恢复经营后依然存在导致接管的因素,本地区可实时撤销批给。

五、在接管批给的期间内,承批人无须承担本合同引生的义务。

六、接管的期间不算入批给期。

第十四条 偶发情况或不可抗力情况

一、为本合同之目的,所称偶发情况或不可抗力情况包括,有关当局的干预、战争、公众秩序的改变、人灾、地震、水灾、风灾、大气放电、破坏活动、罪恶行为、经适当证明的第三者干预,以及任何其它不可抗拒及不可预料的类似情况。

二、一切由监察实体基于有依据的意见,结论为已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而且非属过失或故意的情况,亦视为偶发情况或不可抗力情况。

三、当已经遵守安全规章的规定及有关官方机构及部门订定的规定和守则,或无该等规定时,已经遵守一般施行的规定,均视为已采取必要的预仿措施。

四、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承批人毋须承担在本批给合同内承担的义务,但必须证明已采聚一切防患于未然的必要预防措施。

第十五条 撤销

一、如果承批人违反本合同订定的主要义务,批给人可撤销本批给,尤其发现:放弃、经营或无故暂停经营承批人使用不足或不当的设备违反无线电广播活动的法律制度暂时或永久地全部或局部转移批给不向批给人缴付应征的回报。

二、批给人未预先以双挂号信通知承批人限期最多九十天内履行未完的责任,不宣告撤销。

三、撤销批给后,用作经营的财产概无偿归属本地区。

第十六条 因公众利益的撤销

一、在公众利益迫使下,批给人得在任何时刻撤销本批给。

二、如为公众利益撤销批给时,承批人有权获得一项赔偿,计算方法是,在考虑到尚余的批给期及已做出的投资、可取得的合理利润下按照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为之。

第十七条 赎回

一、批给人可在本合同期满前赎回批给。

二、本批给 合同生效 十年后方可做出赎回。

三、如批给被赎回,承批人有权获得一项赔偿,计算方法是,在考虑到尚余的批给期、已做出的投资及可取得的合理利润下按照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为之。

第十八条 消灭

本批给因下列原因消灭:

批给期告满

批给人与承批人达成协议:

撤销

因公众利益而撤销

赎回。

第十九条 用于批给的财产归属本地区

一、批给因第十八条预料的任何形式而消灭时,用于批给的一切财产和权利概归属本地区。

二、用作建立制作场地、技术、行政或其它部门的大楼,以及承批人在经营业务时通常使用的设备、用具、材料或其它财产概视为用于批给之物。

三、承批人承诺,所交出用于批给的财产,具备可让服务在维持应有素质下延续的功能和保养,如欠缺该等条件,本地区可扣押用于恢复该等条件的款项,为此,可动用补偿金,如不足应付时,则动用 保证金 。

四、上款所述财产均在无任何责任或负担下交付。

第二十条 融资合同

在归属情况下,本地区可以取代承批人在设施及设备融资合同内的地位,所指设施及设备包括该日仍在建造或安装当中或在三十六个月前投入运作者。

第二十一条 归属的数值

一、如发生赎回或以公众利益为理由撤销专营之情况,承批人有权以拨归为理由获得补偿,金额为根据法律及相触的会计技术原则计得的总资产净值加上最近三年平均纯利的百分之八十乘以赔偿标的年数所得的数值。

二、如对计得的数值有异议,按照本合同第五十二条的规定由仲裁庭解决。

第二十二条 归属数值的修正

如本地区在赎回或为公众利益撤销批给的情况下承受第二十条所述的地位,上条所指数值将减去在归属日尚欠的本金总和及该总数以归属日至约定还款期结束时融资合同采用的息率计得的利息,此乃固定息率的做法:如属浮动息率,则用过去期间的平均息率计息。

第三章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节

第二十三条 批给人的权力

一、在不影响本合同依法赋予的权力下,批给人有下述的权限:确认第二十五条第二款b及。项所述计划文件对承批人及其发展的业务进行长期监察委任一名政府代表,并赋予法律、本合同及承批人章程订定的权力批准承批人提出的全部或部分暂停经营要求批准承批人章程依照法律或本合同所需要做出的变更命令施行罚则依法律或本合同赋予的权能,命令消灭批给。

二、承批人依第二十五条第三款所定期限寄来确认的计划文件,应于寄发日起计三十天内被确认。

三、在上款所预料期限内不向承批人通知有关的决定,寄来确认的文件视为被默示确认。

四、拒绝确认交来的计划文件应在有依据下作出,以让承批人可以作出批给人属意的修改及/或更正。

第二十四条 承批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承批人可在遵守有关的现行法例下,占用本地区或其它公权法人的公产或私产土地,来为对于履行职责是不可缺少的设施及设备建立输送设备。

二、承批人亦享有下述权利:在有关当局预先批准下,人员及车辆作适当认别及因工作需要时,在公众地方自由通行本身无线电中心由有关现行法刊j订定的地役保护权在制作场地与传输中心之问,及在传输中心与有必要的转播站之间建立的赫兹束的地役保护权依法建立对于实现本身宗旨是必需的,开通本地区内或外的任何电信系统。

第二十五条 承批人的义务

一、除法律及本合同其它条文订定的义务外,承批人应为履行本批给的规定而说法拥有必需的人力、技术、材料及财力,以良好地经营所批给的业务,以及进行一切的工作,使到用于批给的财产有良好的保养。

二、承批人还有义务:严格遵守由本地区政府在电视及查音广播方面做出的与维护公众利益有关的指令和指示制定不超过五年期的跨年度计划,显示将要推行的目标和策略制定反映跨年度计划每年的实施进度的业务年度计划遵守国际电信联盟机构的适用规定及邮电司发出的技术性规则和指示确保经营的持续性和常规性紧随在声音及电视广播领域内的技术趋势,并为电信网络引入最现代化的科技以选择本地区为居所,对经营批给业务是必要的人员来为本身服务向批给人捌共对其执行职务是必要的数据和解释,并向其提供必需的工具,使其实质地行使法律赋予的权限遵守法律或本合同订定的其它义务。

三、上款(b)及(c)项所述的计划文件,不论是跨年度计划或年度计划,均须在开始实施的六十天前寄交批给人通过。

第二十六条 投资

一、承批人必须做出必需的投资,以保证第七条所定节目,在符合最佳的声像广播素质标准下完全覆盖本地区。

二、承批人亦必须紧随声像广播领域的技术趋势,以保证时刻履行上款的规定。

三、承批人做出的投资应载明于第二十五条第二款b及c项所述的跨年度业务计划及年度计划。

第二十七条 批给的回报

一、承批人将每年向批给人缴付年度经营所得的总收入的百分之一作为年度回报。

二、上款的回报采用最迟在每年度首季最后一个办公日交纳上个民事年度回报的方式向澳门财政司交钠。

三、承批人将在每个民事年度结束后九十天内制成简图,向批给人展示营运总收入,并出示一切被要求的证明文件。

四、倘出现特殊情况而有必要时,双方得通过协商,减少或暂停回报。

第二十八条 信息

一、承批人在广播及处理信息时,应尊重真实、中立、公正及忠诚的价值,不播放虚假的、偏见的或未经证实的消息,以及不对可能有歪曲或误导公众或份的事实作新闻性质的处理。

二、在第七条预料的节目频道内必须在适当的时刻内播放关于本地区及国际实况的电台及电视中文及葡文新闻报导以及文化及体育性质的节目。

第二十九条 公告及声明的广播

承批人必须无偿地、完整地广播澳门总督随时基于公众利益而认为有必要的官方公告及文告,并指明其来源。

第三十条 选举节目

一、于选举活动进行期间,承批人必须让出按法律或地区选举委员会订定的广播时段给候选人使用。

二、批给人保证向承批人支付关于候选人按照由选举活动开始日生效的秩序表使用广播时段及技术资源的费用。

第三十一条 答辩权或更正权

承批人必须向任何自然人或法人做出关于行使法定的答辩权或更正权的保证。

第二节 广告

第三十二条 广告的应遵原则

承批人播出的广告受现行 法规 及本合同的规定的约束。

第三十三条 广告时间

一、承批人每周播送广告的时间,不得超过该周总播送时间百分之十。

二、播放影片期间,每小时不得插播广告超过三次,且每次广告时间不得超过五分钟。

三、承批人不得在播出影片的技术及艺术数据与开映之间插播广告。

第三十四条 含酒精饮料的广告

一、在七时至二十一时之间,承批人不得播送含酒精饮料的广告。

二、含酒精饮料的广告不得:有未成年人出现以未成年人为宣傅对象及引诱他们饮用鼓吹过度饮用贬低不饮用之人士暗喻饮用时有任何程度的成功感暗示或出现饮用的动作与驾车扯上关系。

第三十五条 烟草广告

一、烟草广告不得在七时至二十一时之间的时段内播送,同时适用上条第二款a、b、c、d及e项的规定。

二、烟草广告应连带宣传其负面影响及说明焦油含量。

第三十六条 幸运博彩的广告

幸运博彩的广告不得以幸运博彩作为主要宣传目标,及不得在二十时之前播送。

第三十七条 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广告

一、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广告应顾及他们心灵脆弱,承批人于播送该类广告时尤其不得:含有损害他们身心或道德的任何言词暗示不使用所宣傅产品或服务时会比别人低下

二、承批人播送以未成年人为主要宣傅对像的广告时,当中宣传的产品或服务必须与他们之间存在可觉察之关系。

第四章 承批人公司

第三十八条 公司宗旨

一、公司宗旨是经营电视及声音广播公共服务。

二、公司得从事或提供法律许可的,与上款所述活动相关的其它商业活动或服务。

三、公司得参资于其它公司,而不论那些公司的形式、性质或目的如何。

第三十九条 从事其它业务

一、承批人可自己或与其它实体合伙从事下述业务:经营广告业录制、出售及出租音像制品提供专业培训及技术支持服务出版及出售与本身业务相关的刊物及产品洽商节目赞助洽商电台、电视内部制作场地时间洽商制作及剪接业务承批人章程预料的其它业务。

二、承批人亦得通过付酬及预先经批给人准许,让出广播时段。

第四十条 承批人被禁止的作为

承批人未经撒批给人的预先及书面准许不得修改本身章程。

第四十一条 承批人的总部

承批人的总部必须设在澳门地区。

第四十二条 行政及领导机构

公司将由一个董事局领导,按照章程规定'董事局可将本有权限委托给一个执行委员会。

第四十三条 以澳门为居所

执行委员会成员必须以澳门为居所。

第四十四条 政府代表

总督将以心任命政府代表乙名加入承批人公司,并授予法定的职卖和权力。

第四十五条 参加公司股本的限制

一、任何股东,除本地区、其机关及自治机构以及其它公共实体外,均不得自己或通过第三者在承批人公司的股本内占股超过19.5%。

二、为上款之目的,通过与某一股东的协议,凭借其利益而取得及占有股份者,均视为第三者。

三、如股东是一间公司,该公司的行政及监察机构的成员及与股东公司存在隶属关系或集团关系的公司,连同该公司的行政及监察机构的成员,均推定为第三者。

四、个人股东及上款所述公司机构的成员的配偶、直系亲属及旁系第二亲等亲属,以及因工作合同或其它类似情况而处在受该等股东支配的地位者,同样推定为第三者。

五、违反第一款规定下持有的股份,持股人不获赋予任何公司权益,尤其表决权及收取红利之权。

第四十六条 亏损的抵消

每个营运年度录得的亏损,必须由股东们按各自在公司股本内的参资比例予以抵消。

第四十七条 固定资产的抵消

一、倘有必要,承批人必须提增资本,以保证于批给效期内的每个年度,资本值确保抵消有形固定资产净值最少25%(百分之二十五)。

二、每个营运年度终结时,必须进行专为证实上款所述抵消比率的核算。

三、为遵守第一款规定而要求的倘有增资,必须在股冻大会通过账目之日起计最多三十天内完戊。

第四十八条 承批人的会计

一、承批人必须存备按现行法例调整和编制的会计。

二、承批人采用的摊折率及每年产生的准备金,均按本地区现行规定为之,但不妨碍承批人鉴于公司的特征及设施设备和用于批给的其它有价品的性质而、提出有依据建议后,被特许采用其它比率。

三、承批人可按照适用法例重估有形固定资产值,如无适用法例,则按自己提出的有依据建议,但须有批给人的书面许可。

四、批给人可按照现行法例的规定,订定上款规定与税务无涉。

第五章 最后及暂行规定

第四十九条 税务

承批人必须按适用法例的规定,为经营所得的利润交纳税款。

第五十条 违反批给合同

一、承批人因作为或不作为做出不履行一般及特定蓑务的行为,视为违反本合同。

二、为上款规定之目的,下述者尤其构成违反本合同:违反关于节目编排的义务及传输广告的规范和限制违反关于广播权及行使答复权和更正权的规定传输暗号、暗语及隐晦的信息故意做出由适用于澳门的国际协议或协约定为破坏性的干预行为妨碍或拒绝由批给人或有权限机构或实体行使监察权使用的设备不符批给人订定的规格或不适宜于承批人良好地执行业务改变或违例改动设备的技术特征及其认别数据。

第五十一条 罚则

一、倘无预料其它更重处罚,批给人可于证实承批人违反下述合同条款时施予下列罚款:第五十条e及g项:罚款澳门币30000元至50000元其它条款:罚款最高澳门币30000元。

二、上款的罚款将由提供的担保金缴付,倘担保金不足时,尚欠的金额将由营运利润补足。

三、施行罚款之同时,批给人将订给承批人一个履行导致罚款的义务的限期。

四、倘承批人于第三款所述期限内依然不影了有关义务,批给人可以:施行新的罚款撤销本合同。

五、交纳上款所述罚款,不豁免承批人承担倘有的 民事责任 ,亦不妨碍有权限实体实施本地区法律及本合同内预和的其它罚则。

第五十二条 仲裁庭

一、批给人与承批人之间在本合同的理解,效力及执行上所产生的问题,除法律规定属于法院权限者,悉交由一个在澳门运作的仲裁庭处理,仲裁庭将由三名仲裁员组成,批给人及承批人各指派一人,另一人由双方协商产生。

二、如任何一方不在被要求指派仲裁员之日起三十天内指出本身的仲裁员,或双方在指出最后一名仲裁员后三十天内不能就第三仲裁员达成共识,尚欠的一或多名仲裁员将由澳门法院选出。

三、仲裁庭将以“公平原则”进行审理,对其做出的决定不得上诉。

四、仲裁庭亦将订定仲裁负担及订定双方在这方面的义务。

第五十三条 在终止合同下承批人人员的状况

一、如终止合同,不论名义如何,双方将协商适当的措施,把承批人人员转入新承批人公司或有关实体,以确保批给活动的提供。

二、上款预料的转入不构成任何一方的义务,但不妨碍于终止日实行强制生效的规则。

第五十四条 适用法亲

本合同受规范其内所载事项的命令性法例的约束本合同内未戴明事项均按现行法例处理。

第2篇 家庭有线电视频道服务合同

2023家庭有线电视频道服务_________有线电视节目播送系统(以下简称甲方)为提供有线电视频道服务予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同意订立本合同,以资遵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有效期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应与装机完成日同)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计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合同期满,可经双方同意另订新约。合同期满,未订新约时,如甲方继续提供有线电视频道服务,而乙方不为反对,仍继续收视、收听及使用的,本合同视为继续存在。合同存续期间,如甲方新设或与第三人合并或以其他方式移转或让与其营业或资产以成立有线电视公司取得有线电视系统营业执照营运有线电视时,甲方应使该取得有线电视系统营业执照的公司承受本合同对乙方的权利义务,但乙方可另行选择终止合同。

第二条 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应提供管线架设、设备安装及维修服务,使乙方可以正常收视、收听及使用有线电视频道。

第三条 甲方提供的有线电视频道,包括下列三种类型:

一、基本频道:指订户定期缴基本费用,才可收视、收听的频道。

二、付费频道:指基本频道以外,须特别定期付费,才可收视、收听的频道。

三、计次付费节目频道:指付费频道中,订户需按次付费才可收视、收听特定节目的频道。

第二章 服务范围

第四条 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依乙方的选择,提供下列视讯服务:

一、基本频道:频道总数不得少于_________个(不包括回放频道)。

二、付费频道:提供_________频道。

三、计次付费节目频道。

四、甲方提供的节目收视频道表详如附表一。甲方依第一款约定所提供的视讯服务地址为_________;接用服务的电视_________台。

第五条 除附表二所列频道外,任何频道更换、次序调整或停止播出,甲方应注意乙方权益的保障,并应于更换、调整或停止播出前5天以书面或连续5天在该频道中播出的方式通知乙方。甲方未依前款约定方式通知时,乙方可请求减少当月的收视费,但甲方事后并未更换、次序调整或停止播出任何频道的,不在此限。

第六条 甲方应于播出前7天,以书面或其他方式将计次付费节目名称、播出频道、时间、长度及收费通知乙方。

第七条 乙方可在计次付费节目播映5分钟内决定是否收视该节目;如乙方决定不收视时,甲方不得向乙方收取收视费用。

第八条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完成所有硬件管线架设,并使乙方正常接收讯号。甲方未于前款期限内安装完毕的,乙方可请求解除合同。前款安装包括装机、移机、分机或复机。

第九条 甲方在安装时,应尽量使乙方居家环境保持完整。若有移动的必要,应事先征得乙方同意。

第十条 甲方应安装完毕3日内与乙方联络,以确保乙方得到满意的服务。

第十一条 安装完成后,自分接点至乙方屋内的引进线材及分接点以外所有线缆设备由甲方负责维修及设备的维护。乙方屋内的引进线材由乙方自负保管责任。

第十二条 乙方不得任意变更甲方的架设或安装,否则因而发生讯号中断、收视不良或其他危险时,概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涉,因此所生的修复费由乙方负担。

第十三条 乙方向甲方租用的译码设备所有权仍属甲方,乙方在使用期间应善尽管理责任,如有毁损灭失,应负补偿责任,并应在合同终止时五条件返还甲方。

第十四条 甲方应成立订户服务中心(地址为_________)及服务专线(电话号码为_________),服务项目包括下列各项:

一、对于有线电视节目的申诉及建议。

二、有线电视线路的维护。

三、乙方变更服务项目。

四、乙方资料的申请变更。

五、其他与乙方权益相关的事宜。

前款服务中心开放时间为_________(应与营业时间配合);专线开放时间为_________(应与播送节目时间配合)。第一款各项规定,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请求之日起三日内处理,并将处理情形通知乙方。

第三章 收费标准及应收费用

第十五条 基本、付费或锁码频道的收视费用及译码设备租金缴付期限如下:

一、采月缴的,应于每月_________日前缴付。

二、采季缴的,应于每3个月的第1个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缴付。

三、采半年缴的,则应每6个月的第1个月(_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缴付。

四、采年缴的,则应于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缴付。

第十六条 前条各项费用的部分或全部调整,甲方应于获得核准后的各项收费标准及节目单以书面或连续5天在频道中播出的方式通知乙方,并自次缴费期时生效。前条各项费用调升时,甲方未依前款约定通知乙方的,乙方可依原约定的应缴费用给付。

第十七条 乙方应在甲方安装完成收视设备后_________日内给付甲方安装费用、第一期收视费及译码设备买断费或租金,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第十八条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书的同时,选定缴费方式;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前10天通知甲方。

第四章 订户基本资料

第十九条 甲方对于乙方填载的各项基本资料,只能在履行合同的目的范围内使用。非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为目的外利用或泄露。前款资料如有变更或错误,乙方可随时请求甲方更正,甲方应自请求日起七日内更正,并将应理情形通知乙方。甲方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时,应依乙方最后填列的各项基本资料为准,如无法送达,视同已合法通知。

第二十条 乙方可以在甲方正常营业时间内至甲方指定的营业所查阅其个人基本资料。

第二十一条 个人基本资料如因本合同解除、终止,或有其他无储存的必要时,乙方可以书面请求甲方销毁;甲方应自请求之日起7日内销毁,并以书面将处理情形通知乙方。

第五章 瑕疵给付

第二十二条 乙方发生无法收视或收视不良状况,甲方在收到乙方维修通知时,应即与乙方约定维修时间。甲方违反前款维修时间才修复的,乙方可以:

一、每逾约定时间_________小时,请求减少当月总收视费10%;未满1小时者,以1小时计。

二、逾约定时间_________小时以上时,请求免除当月总收视费(及译码设备租金)。

甲方对于前款请求,不得拒绝,但无法收视或收视不良系因天然灾害或其他不可归责于甲方的误失所造成的,不在此限。

第二十三条 乙方无法配合前条第一款约定维修时间的,应在约定时间前四小时通知甲方另订时间。乙方未为前款的通知,或为违反前款约定的通知而甲方已派员前往维修时,甲方可请求乙方支付相当于所派遣员工当日工资总和的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因可归责于甲方的事由而减少播出的频道数或经有关相关部门予以频道停播处分,致使甲方所提供的服务未达第四条基本频道(或付费频道)的最低约定频道数时,甲方应依播出的频道数与最低约定频道数的差额比例,减收该类频道当月的收视费。

前款甲方提供服务的频道数,如少于最低约定频道数l/3;并达10天以上时,即应免除该类频道当月的收视费用。

前款规定于不可归责甲方的事由而停播时,不予适用。

第二十五条 甲方拟变更付费频道的收视内容时,除应依第五条规定办理外,并应注意变更前后的频道收视内容品质需相当;如不相当,致使乙方权益受损时,乙方可请求减少(该)付费频道的收视费用。

第二十六条 计次付费节目在播映中,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致使画面或声音出现瑕疵,足以影响收视品质达不良程度的,乙方可请求减少或免除该次收视费用或回放。

第二十七条 计次付费频道播出的节目与甲方所告知者不符,而乙方选择收视的,仍计算该次收视费用。

第六章 节目播送的限制

第二十八条 甲方播送节目内容为限制级的,应在当日零时起至五时止播出,或在锁码频道中播出。如有违反上列情形,经乙方检举,并经有关相关部门处以行政处罚确定的,该检举的乙方可请求免除当月总收视费(及译码设备租金)。

第七章 费用减免的方式

第二十九条 乙方因第五条第二款、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约定而减少或免除收视费(及译码设备租金)时,该收视费(及译码设备租金)如已给付的,甲方应予退还或抵充次期的收视费(及译码设备租金)。

第八章 停止服务

第三十条 合同存续期间中,乙方可以书面请求甲方停止或恢复有线电视频道服务。乙方无需缴付停止服务期间的收视费(及译码设备租金);如已缴付,应予抵充恢复有线电视频道服务后的收视费、译码设备租金及其他相关费用。

第三十一条 乙方不按期缴交费用,经甲方定期催告仍未缴交时,甲方可停止其节目的播送。但应恢复乙方原有无线电视节目的收视、收听时。甲方为前款恢复乙方原有无线电视节目的收视、收听时,可向乙方请求支付必要的器材费用。

第九章 权义转让的限制

第三十二条 甲方将本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让与第三人时,非经通知乙方,对乙方不生效力。

第十章 合同终止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在甲方被撤销、破产宣告及停止营业时终止。甲方拟暂停或终止营业时,应于一个月前通知乙方。

第三十四条 乙方在合同有效期间内,可随时以书面或电话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或本合同的付费频道或计次付费频道。前款终止系因甲方故意违反第四条、第十九条或第二十二条约定而终止合同的,乙方并可请求相当月收视费总额二倍的惩罚性违约金。

第三十五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甲方应以书面限定至少7日的期限催告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甲方可终止合同的部分或全部:

一、乙方未依期限缴交费用,经甲方依第卅一条限期催告,逾期仍不改正的。

二、乙方逾越约定的使用范围,提供自己或他人使用。

乙方有前款第二项之情形的,应自违约之日起依本合同的收费标准增加给付收视费(及译码设备费);若有损害甲方所有设备的情形,并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害。

第三十六条 乙方故意破坏甲方的传输设备的,甲方可随时终止合同并请求损害赔偿。

第十一章 回复原状义务

第三十七条 合同终止后,甲方向乙方预收的费用尚未届期的,应于终止日起10日内无息偿还之;逾期未偿还者,按年利率_________计算其利息。

第三十八条 除乙方拒绝甲方进行拆除外,甲方应在1个月内将分接点至乙方屋内引户线的线缆及设备拆除,并恢复乙方原有无线电视节目的收视、收听;

逾期不为拆除时,乙方可以在自行拆除后,向甲方请求偿还其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但合同系因可归责乙方事由而终止的,不得请求偿还。

甲方为前款恢复乙方原有无线电视节目的收视、收听时,除合同系因甲方违约而终止的外,甲方可以向乙方请求支付必要的器材费用。

第十二章 其他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所称连续5天在频道中播出,指连续5天在每一频道每天播出总数达120分钟以上。

第四十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为凭。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订户)(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营业执照编号:_________ 营业执照编号: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一、有线电视节目播送系统节目单

第3篇 电视节目播送服务合同范本

_______有线电视节目播送系统(以下简称甲方)为提供有线电视频道服务予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同意订立本合同,以资遵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有效期间自_____年____月_____日(应与装机完成日同)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计_____年_____月。合同期满,可经双方同意另订新约。

合同期满,未订新约时,如甲方继续提供有线电视频道服务,而乙方不为反对,仍继续收视、收听及使用的,本合同视为继续存在

合同存续期间,如甲方新设或与第三人合并或以其他方式移转或让与其营业或资产以成立有线电视公司取得有线电视系统营业执照营运有线电视时,甲方应使该取得有线电视系统营业执照的公司承受本合同对乙方的权利义务,但乙方可另行选择终止合同。

第二条 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应提供管线架设、设备安装及维修服务,使乙方可以正常收视、收听及使用有线电视频道。

第三条 甲方提供的有线电视频道,包括下列三种类型

一、基本频道:指订户定期缴基本费用,才可收视、收听的频道。

二、付费频道:指基本频道以外,须特别定期付费,才可收视、收听的频道。

三、计次付费节目频道:指付费频道中,订户需按次付费才可收视、收听特定节目的频道。

第二章 服务范围

第四条 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依乙方的选择,提供下列视讯服务

口基本频道:频道总数不得少于______个(不包括回放频道)。

口付费频道:提供__________________频道。

口计次付费节目频道。

甲方提供的节目收视频道表详如附表一。

甲方依第一款约定所提供的视讯服务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接用服务的电视______台。

第五条 除附表二所列频道外,任何频道更换、次序调整或停止播出,甲方应注意乙方权益的保障,并应于更换、调整或停止播出前5天以书面或连续5天在该频道中播出的方式通知乙方。

甲方未依前款约定方式通知时,乙方可请求减少当月的收视费,但甲方事后并未更换、次序调整或停止播出任何频道的,不在此限。

第六条 甲方应于播出前7天,以书面或其他方式将计次付费节目名称、播出频道、时间、长度及收费通知乙方。

第七条 乙方可在计次付费节目播映5分钟内决定是否收视该节目如乙方决定不收视时,甲方不得向乙方收取收视费用。

第八条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日内完成所有硬件管线架设,并使乙方正常接收讯号。

甲方未于前款期限内安装完毕的,乙方可请求解除合同。

前款安装包括装机、移机、分机或复机。

第九条 甲方在安装时,应尽量使乙方居家环境保持完整。若有移动的必要,应事先征得乙方同意。

第十条 甲方应安装完毕3日内与乙方联络,以确保乙方得到满意的服务。

第十一条 安装完成后,自分接点至乙方屋内的引进线材及分接点以外所有线缆设备由甲方负责维修及设备的维护。乙方屋内的引进线材由乙方自负保管责任。

第十二条 乙方不得任意变更甲方的架设或安装,否则因而发生讯号中断、收视不良或其他危险时,概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涉,因此所生的修复费由乙方负担。

第十三条 乙方向甲方租用的译码设备所有权仍属甲方,乙方在使用期间应善尽管理责任,如有毁损灭失,应负补偿责任,并应在合同终止时无条件返还甲方。

第十四条 甲方应成立订户服务中心(地址为_______________)及服务专线(电话号码为_________),服务项目包括下列各项:

一、对于有线电视节目的申诉及建议。

二、有线电视线路的维护。

三、乙方变更服务项目。

四、乙方资料的申请变更。

五、其他与乙方权益相关的事宜。

前款服务中心开放时间为______________(应与营业时间配合),专线开放时间为______________(应与播送节目时间配合)。

第一款各项规定,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请求之日起三日内处理,井将处理情形通知乙方。

第三章 收费标准及应收费用

第十五条 基本、付费或锁码频道的收视费用及译码设备租金缴付期限如下:

口采月缴的,应于每月__________日前缴付。

口采季缴的,应于每3个月的第1个月(__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缴付。

口采半年缴的,则应每6个月的第1个月(_______、_______月)_______日前缴付。

口采年缴的,则应于每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缴付。

前款应缴费用详如附表三

第十六条 前条各项费用的部分或全部调整,甲方应于获得核准后的各项收费标准及节目单以书面或连续5天在频道中播出的方式通知乙方,并自次缴费期时生效。

前条各项费用调升时,甲方未依前款约定通知乙方的,乙方可依原约定的应缴费用给付。

第十七条 乙方应在甲方安装完成收视设备后_______日内给付甲方安装费用、第一期收视费及译码设备买断费或租金,共计人民币_______元整。

第十八条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书的同时,选定缴费方式(详如附表三)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前10天通知甲方。

第四章 订户基本资料

第十九条 甲方对于乙方填载的各项基本资料,只能在履行合同的目的范围内使用。非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为目的外利用或泄露

前款资料如有变更或错误,乙方可随时请求甲方更正,甲方应自请求日起七日内更正,并将应理情形通知乙方。

甲方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时,应依乙方最后填列的各项基本资料为准,如无法送达,视同已合法通知。

第二十条 乙方可以在甲方正常营业时间内至甲方指定的营业所查阅其个人基本资料。

第二十一条 个人基本资料如因本合同解除、终止,或有其他无储存的必要时,乙方可以书面请求甲方销毁甲方应自请求之日起7日内销毁,并以书面将处理情形通知乙方。

第五章 瑕疵给付

第二十二条 乙方发生无法收视或收视不良状况,甲方在收到乙方维修通知时,应即与乙方约定维修时间。

甲方违反前款维修时间才修复的,乙方可以:

一、逾约定时间_______小时,请求减少当月总收视费10%未满1小时者,以1小时计。

二、逾约定时间_______小时以上时,请求免除当月总收视费(及译码设备租金)。

甲方对于前款请求,不得拒绝,但无法收视或收视不良系因天然灾害或其他不可归责于甲方的误失所造成的,不在此限。

第二十三条 乙方无法配合前条第一款约定维修时间的,应在约定时间前四小时通知甲方另订时间。

乙方未为前款的通知,或为违反前款约定的通知而甲方已派员前往维修时,甲方可请求乙方支付相当于所派遣员工当日工资总和的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因可归责于甲方的事由而减少播出的频道数或经有关行政机关予以频道停播处分,致使甲方所提供的服务未达第四条基本频道(或付费频道)的最低约定频道数时,甲方应依播出的频道数与最低约定频道数的差额比例,减收该类频道当月的收视费。

前款甲方提供服务的频道数,如少于最低约定频道数1/3并达10天以上时,即应免除该类频道当月的收视费用。

前二款规定于不可归责甲方的事由而停播时,不予适用。

第二十五条 甲方拟变更付费频道的收视内容时,除应依第五条规定办理外,并应注意变更前后的频道收视内容品质需相当如不相当,致使乙方权益受损时,乙方可请求减少(该)付费频道的收视费用。

第二十六条 计次付费节目在播映中,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致使画面或声音出现瑕疵,足以影响收视品质达不良程度的,乙方可请求减少或免除该次收视费用或回放。

第二十七条 计次付费频道播出的节目与甲方所告知者不符,而乙方选择收视的,仍计算该次收视费用。

第六章 节目播送的限制

第二十八条 甲方播送节目内容为限制级的,应在当日零时起至五时止播出,或在锁码频道中播出。如有违反上列情形,经乙方检举,并经有关行政机关处以行政处罚确定的,该检举的乙方可请求免除当月总收视费(及译码设备租金)。

第七章 费用减免的方式

第二十九条 乙方因第五条第二款、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二十四条第一、二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约定而减少或免除收视费(及译码设备租金)时,该收视费(及译码设备租金)如已给付的,甲方应予退还或抵充次期的收视费(及译码设备租金)。

第八章 停止服务

第三十条 合同存续期间中,乙方可以书面请求甲方停止或恢复有线电视频道服务。

乙方无需缴付停止服务期间的收视费(及译码设备租金)如已缴付,应予抵充恢复有线电视频道服务后的收视费、译码设备租金及其他相关费用。

第三十一条 乙方不按期缴交费用,经甲方定期催告仍未缴交时,甲方可停止其节目的播送。但应恢复乙方原有无线电视节目的收视、收听时。

甲方为前款恢复乙方原有无线电视节目的收视、收听时,可向乙方请求支付必要的器材费用。

第九章 权义转让的限制

第三十二条 甲方将本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让与第三人时,非经通知乙方,对乙方不生效力。

第十章 合同终止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在甲方被撤销、破产宣告及停止营业时终止。

甲方拟暂停或终止营业时,应于一个月前通知乙方。

第三十四条 乙方在合同有效期间内,可随时以书面或电话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或本合同的付费频道或计次付费频道。

前款终止系因甲方故意违反第四条、第十九条或第二十二条约定而终止合同的,乙方并可请求相当月收视费总额二倍的惩罚性违约金。

第三十五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甲方应以书面限定至少7日的期限催告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甲方可终止合同的部分或全部:

一、乙方未依期限缴交费用,经甲方依第卅一条限期催告,逾期仍不改正的。

二、乙方逾越约定的使用范围,提供自己或他人使用。

乙方有前款第二项之情形的,应自违约之日起依本合同的收费标准增加给付收视费(及译码设备费)若有损害甲方所有设备的情形,并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害。

第三十六条 乙方故意破坏甲方的传输设备的,甲方可随时终止合同并请求损害赔偿。

第十一章 回复原状义务

第三十七条 合同终止后,甲方向乙方预收的费用尚未届期的,应于终止日起10日内无息偿还之逾期未偿还者,按年利率_______计算其利息。

第三十八条 除乙方拒绝甲方进行拆除外,甲方应在1个月内将分接点至乙方屋内引户线的线缆及设备拆除,并恢复乙方原有无线电视节目的收视、收听

逾期不为拆除时,乙方可以在自行拆除后,向甲方请求偿还其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但合同系因可归责乙方事由而终止的,不得请求偿还。

甲方为前款恢复乙方原有无线电视节目的收视、收听时,除合同系因甲方违约而终止的外,甲方可以向乙方请求支付必要的器材费用。

第十二章 其他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所称连续5天在频道中播出,指连续5天在每一频道每天播出总数达120分钟以上。

第四十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订户):(签章)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附件一 ___________有线电视节目播送系统节目单

“频道性质”栏中请注明该频道系属基本、付费或计次付费频道。

基本频道______个付费频道______个,计次付费频道______二个。

附件二

编号 频道性质

一 购物频道

二 免费频道(公益性、文艺性及社教性)

附件三 _______有线电视节目播送系统订户费用明细表

口基本频道 单机费用:

第一分机费用:数量 金额

公寓大厦 每户费用 户数额

口付费频道 单机费:

口 a频道单机费用:

口 b频道单机费用:数量额

口 计次付费频道:费用另计

装机费 口单机费用:

口每一分机费用:数量金额

移机费口同一户: 口不同户:

复机费口同一地址: 口不同地址:

译码设备口月租金: 口买断费

缴费期限及金额 口月缴 口半年缴 口季缴

口一年缴 应缴费用 第一期: 他期:

账单地址 联络电话

缴费方式

口自行缴款 口邮局划拨

口派员收款 口银行邮局转账

第4篇 电视动画项目制作服务合同

2023电视动画项目制作服务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邮政编码:

授权代理人: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名称:

证件类型及编码:

住所:

联系电话: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的制作,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标的

项目名称

制作;

项目内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进行制作。

二、履行方式

双方业务主要联络人

甲方:。

手机号码:。

乙方:。

手机号码:。

甲方应按照制作要求向乙方提供符合制作需求的原素材。

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素材按时按质完成合同中所述工作。

乙方自行安排场地器材完成制作,所发生费用由乙方负责。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来制作并达到甲方的标准。甲方将根据需要对委托乙方执行的工作进度及履行状况进行监督检查,以确保合同的完全履行,乙方应对甲方的检查监督进行配合。

三、酬金及结算方式

本合同制作费用金额为人民币_____元整(小写¥元)。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结算时间及方式

本合同签署生效后_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的定金共人民币_____元整(小写¥元)。乙方完成的制作并通过甲方审核,将工作文件及成品交付甲方后,甲方支付乙方%的尾款共人民币_____元整(小写¥元)。

四、履行期限

项目完成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五、权利担保条款

甲乙双方均应根据所知悉的对方公司所在地、产品影响涉及地的公序良俗、法律、法规、行业规章等,谨慎、善意履行合同义务,保证其所履行合同义务之行为、提供之产品不致侵害第三人之姓名权、名誉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他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乙方应保守商业秘密,在本合同约定期间和制作完成后,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此次的合作作品用于商业或非商业活动。

乙方未经甲方授权,不得擅自使用本项目中的素材及以其他任何方式利用本项目中的素材对外盈利。

六、保密责任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乙方作为相关工作的承担或参与单位,需在相关工作过程中及以后承担保密责任。

保密义务人

乙方为本协议所称的保密义务人。保密义务人是指为甲方提供相关服务而知悉甲方商业保密内容的法人及法人单位工作人员。

保密义务人同意为甲方公司利益尽最佳努力,在履行职务期间不组织、参加或计划组织、参加任何竞争企业,或从事任何不正当使用公司商业保密内容的行为。

本协议涉及保密的相关信息和技术资料包括:

a甲方给予乙方的剧本、人物设定、场景设定、模型、材质等;

b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制作的作品。

乙方责任

a乙方应仅将甲方批准的保密信息用于工作范围内的漫画创作;

b乙方对从甲方或者甲方以外的其他渠道获得的涉及相关工作的相关信息和技术资料负有保密责任,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c乙方为承担本协议约定的保密责任,应妥善保管有关的文件和资料,未经甲方事先的书面许可,不得对其复制、仿造等;

d乙方未经甲方授权,不得擅自使用包强系列卡通动画中的素材(包括但不限于角色设定图、概念设定等)及以其他任何方式利用包强系列卡通动画中的素材对外盈利;

e在本协议约定的保密期限内,乙方如发现有关保密信息被泄露,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积极的措施避免损失的扩大。

保密期限

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终止期限,自本协议签字之日或者自双方取得有关文件、资料之日起,以时间在前的为准,至本相关工作全部完成后甲方公司书面授权同意披露或使用商业秘密后终止。如在本相关工作实施过程中,乙方提前退出本项目,乙方应在终止本相关工作后的年内继续履行有关保密责任。

保密条款违约责任以及损失赔偿

a乙方如将协议约定的保密内容泄露给第三人或使用保密内容使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对甲方进行损害赔偿,赔偿数额为乙方违反义务所给甲方带来损失的倍损失额;

b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如律师费、公证费、取证费等,应当包含在损失赔偿额之内;

c因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侵犯了甲方的商业保密内容权利的,甲方可以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d因乙方恶意泄露商业保密内容给公司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司将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侵权责任,甚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七、合同违约及赔偿责任

甲乙双方须按照合同条款竭诚地履行各自义务。甲乙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合同约定而给另一方造成任何损害,或任何一方违约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充分履行,其所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应由违约方承担。同时,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若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的义务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的期限内自动中止,其履行期限自动延长,延长期间等同于中止期间,该方无须为此承担任何责任。

提出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发出通知后的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双方应就不可抗力立即进行协商,寻求一项双方认可的解决方案,尽力将不可抗力造成的影响降至最低;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使得本合同一方部分或完全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罢工、暴动、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等。

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持续超过天且未达成双方认可的解决方案,任何一方皆可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而解除本合同。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乙方的授权代理人而解除本合同:

a非因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因素,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二条的规定按时完成并向甲方提交制作内容,经甲方催告后日内仍未完成并向甲方提交的;

b乙方部分或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使其不能继续履行本合同。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终止:

a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b甲乙双方依据本合同第条、第条的规定解除本合同。

除本合同第条规定的情形之外,甲乙双方皆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

甲乙双方未履行或未按约定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如下:

a非因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因素,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二条的规定按时完成并向甲方提交设计,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甲方已经支付乙方酬金的_____%作为违约金;

b乙方制作的内容通过甲方导演的审核后,甲方应在日内支付酬金,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甲方未支付乙方酬金的_____%作为违约金;

c若未出现本合同第条规定的情形,乙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向其支付的酬金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

d若甲方根据本合同第条a项的规定解除本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向其支付的酬金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

e若甲方根据本合同第条b项的规定解除本合同,乙方无须返还甲方已向乙方支付的酬金,亦无须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有关经济损失,但甲方不必依据本合同第条的规定继续支付酬金,且有权使用乙方现有的工作成果。

甲方或乙方依据本合同第条的规定解除本合同,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事先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中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八、隐含关系排除及署名

甲乙双方的关系:由项目产生的委托关系,本合同并不产生除此以外的任何代理、授权、合作、联营、隶属、合伙等关系。

九、法律适用与纠纷解决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解释等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也可直接向甲、乙方任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由此产生的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在解决纠纷过程中,除双方发生争议且正在进行裁决的部分外,本协议的其他部分应继续履行。

十、其他

本合同未叙详尽并需补充之事,双方应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有效期至项目完整结束,双方费用结清为止;

乙方向甲方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盖章签字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授权代理人(签字):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第5篇 电视节目播送服务合同

_______有线电视节目播送系统(以下简称甲方)为提供有线电视频道服务予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同意订立本合同,以资遵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有效期间自_____年____月_____日(应与装机完成日同)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计_____年_____月。合同期满,可经双方同意另订新约。

合同期满,未订新约时,如甲方继续提供有线电视频道服务,而乙方不为反对,仍继续收视、收听及使用的,本合同视为继续存在

合同存续期间,如甲方新设或与第三人合并或以其他方式移转或让与其营业或资产以成立有线电视公司取得有线电视系统 营业执照 营运有线电视时,甲方应使该取得有线电视系统营业执照的公司承受本合同对乙方的权利义务,但乙方可另行选择终止合同。

第二条 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应提供管线架设、设备安装及维修服务,使乙方可以正常收视、收听及使用有线电视频道。

第三条 甲方提供的有线电视频道,包括下列三种类型

一、基本频道:指订户定期缴基本费用,才可收视、收听的频道。

二、付费频道:指基本频道以外,须特别定期付费,才可收视、收听的频道。

三、计次付费节目频道:指付费频道中,订户需按次付费才可收视、收听特定节目的频道。

第二章 服务范围

第四条 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依乙方的选择,提供下列视讯服务

口基本频道:频道总数不得少于______个(不包括回放频道)。

口付费频道:提供__________________频道。

口计次付费节目频道。

甲方提供的节目收视频道表详如附表一。

甲方依第一款约定所提供的视讯服务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接用服务的电视______台。

第五条 除附表二所列频道外,任何频道更换、次序调整或停止播出,甲方应注意乙方权益的保障,并应于更换、调整或停止播出前5天以书面或连续5天在该频道中播出的方式通知乙方。

甲方未依前款约定方式通知时,乙方可请求减少当月的收视费,但甲方事后并未更换、次序调整或停止播出任何频道的,不在此限。

第六条 甲方应于播出前7天,以书面或其他方式将计次付费节目名称、播出频道、时间、长度及收费通知乙方。

第七条 乙方可在计次付费节目播映5分钟内决定是否收视该节目;如乙方决定不收视时,甲方不得向乙方收取收视费用。

第八条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日内完成所有硬件管线架设,并使乙方正常接收讯号。

甲方未于前款期限内安装完毕的,乙方可请求 解除合同 。

前款安装包括装机、移机、分机或复机。

第九条 甲方在安装时,应尽量使乙方居家环境保持完整。若有移动的必要,应事先征得乙方同意。

第十条 甲方应安装完毕3日内与乙方联络,以确保乙方得到满意的服务。

第十一条 安装完成后,自分接点至乙方屋内的引进线材及分接点以外所有线缆设备由甲方负责维修及设备的维护。乙方屋内的引进线材由乙方自负保管责任。

第十二条 乙方不得任意变更甲方的架设或安装,否则因而发生讯号中断、收视不良或其他危险时,概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涉,因此所生的修复费由乙方负担。

第十三条 乙方向甲方租用的译码设备所有权仍属甲方,乙方在使用期间应善尽管理责任,如有毁损灭失,应负补偿责任,并应在 合同终止 时无条件返还甲方。

第十四条 甲方应成立订户服务中心(地址为_______________)及服务专线(电话号码为_________),服务项目包括下列各项:

一、对于有线电视节目的 申诉 及建议。

二、有线电视线路的维护。

三、乙方变更服务项目。

四、乙方资料的申请变更。

五、其他与乙方权益相关的事宜。

前款服务中心开放时间为______________(应与营业时间配合),专线开放时间为______________(应与播送节目时间配合)。

第一款各项规定,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请求之日起三日内处理,井将处理情形通知乙方。

第三章 收费标准及应收费用

第十五条 基本、付费或锁码频道的收视费用及译码设备租金缴付期限如下:

口采月缴的,应于每月__________日前缴付。

口采季缴的,应于每3个月的第1个月(__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缴付。

口采半年缴的,则应每6个月的第1个月(_______、_______月)_______日前缴付。

口采年缴的,则应于每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缴付。

前款应缴费用详如附表三

第十六条 前条各项费用的部分或全部调整,甲方应于获得核准后的各项收费标准及节目单以书面或连续5天在频道中播出的方式通知乙方,并自次缴费期时生效。

前条各项费用调升时,甲方未依前款约定通知乙方的,乙方可依原约定的应缴费用给付。

第十七条 乙方应在甲方安装完成收视设备后_______日内给付甲方安装费用、第一期收视费及译码设备买断费或租金,共计人民币_______元整。

第十八条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书的同时,选定缴费方式(详如附表三);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前10天通知甲方。

第四章 订户基本资料

第十九条 甲方对于乙方填载的各项基本资料,只能在履行合同的目的范围内使用。非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为目的外利用或泄露

前款资料如有变更或错误,乙方可随时请求甲方更正,甲方应自请求日起七日内更正,并将应理情形通知乙方。

甲方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时,应依乙方最后填列的各项基本资料为准,如无法送达,视同已合法通知。

第二十条 乙方可以在甲方正常营业时间内至甲方指定的营业所查阅其个人基本资料。

第二十一条 个人基本资料如因本 合同解除 、终止,或有其他无储存的必要时,乙方可以书面请求甲方销毁;甲方应自请求之日起7日内销毁,并以书面将处理情形通知乙方。

第五章 瑕疵给付

第二十二条 乙方发生无法收视或收视不良状况,甲方在收到乙方维修通知时,应即与乙方约定维修时间。

甲方违反前款维修时间才修复的,乙方可以:

一、逾约定时间_______小时,请求减少当月总收视费10%;未满1小时者,以1小时计。

二、逾约定时间_______小时以上时,请求免除当月总收视费(及译码设备租金)。

甲方对于前款请求,不得拒绝,但无法收视或收视不良系因天然灾害或其他不可归责于甲方的误失所造成的,不在此限。

第二十三条 乙方无法配合前条第一款约定维修时间的,应在约定时间前四小时通知甲方另订时间。

乙方未为前款的通知,或为违反前款约定的通知而甲方已派员前往维修时,甲方可请求乙方支付相当于所派遣员工当日 工资 总和的 违约金 。

第二十四条 因可归责于甲方的事由而减少播出的频道数或经有关行政机关予以频道停播处分,致使甲方所提供的服务未达第四条基本频道(或付费频道)的最低约定频道数时,甲方应依播出的频道数与最低约定频道数的差额比例,减收该类频道当月的收视费。

前款甲方提供服务的频道数,如少于最低约定频道数1/3;并达10天以上时,即应免除该类频道当月的收视费用。

前二款规定于不可归责甲方的事由而停播时,不予适用。

第二十五条 甲方拟变更付费频道的收视内容时,除应依第五条规定办理外,并应注意变更前后的频道收视内容品质需相当;如不相当,致使乙方权益受损时,乙方可请求减少(该)付费频道的收视费用。

第二十六条 计次付费节目在播映中,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致使画面或声音出现瑕疵,足以影响收视品质达不良程度的,乙方可请求减少或免除该次收视费用或回放。

第二十七条 计次付费频道播出的节目与甲方所告知者不符,而乙方选择收视的,仍计算该次收视费用。

第六章 节目播送的限制

第二十八条 甲方播送节目内容为限制级的,应在当日零时起至五时止播出,或在锁码频道中播出。如有违反上列情形,经乙方检举,并经有关行政机关处以 行政处罚 确定的,该检举的乙方可请求免除当月总收视费(及译码设备租金)。

第七章 费用减免的方式

第二十九条 乙方因第五条第二款、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二十四条第一、二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约定而减少或免除收视费(及译码设备租金)时,该收视费(及译码设备租金)如已给付的,甲方应予退还或抵充次期的收视费(及译码设备租金)。

第八章 停止服务

第三十条 合同存续期间中,乙方可以书面请求甲方停止或恢复有线电视频道服务。

乙方无需缴付停止服务期间的收视费(及译码设备租金);如已缴付,应予抵充恢复有线电视频道服务后的收视费、译码设备租金及其他相关费用。

第三十一条 乙方不按期缴交费用,经甲方定期催告仍未缴交时,甲方可停止其节目的播送。但应恢复乙方原有无线电视节目的收视、收听时。

甲方为前款恢复乙方原有无线电视节目的收视、收听时,可向乙方请求支付必要的器材费用。

第九章 权义转让的限制

第三十二条 甲方将本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让与第三人时,非经通知乙方,对乙方不生效力。

第十章 合同终止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在甲方被撤销、破产宣告及停止营业时终止。

甲方拟暂停或终止营业时,应于一个月前通知乙方。

第三十四条 乙方在合同有效期间内,可随时以书面或电话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或本合同的付费频道或计次付费频道。

前款终止系因甲方故意违反第四条、第十九条或第二十二条约定而终止合同的,乙方并可请求相当月收视费总额二倍的惩罚性违约金。

第三十五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甲方应以书面限定至少7日的期限催告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甲方可终止合同的部分或全部:

一、乙方未依期限缴交费用,经甲方依第卅一条限期催告,逾期仍不改正的。

二、乙方逾越约定的使用范围,提供自己或他人使用。

乙方有前款第二项之情形的,应自违约之日起依本合同的收费标准增加给付收视费(及译码设备费);若有损害甲方所有设备的情形,并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害。

第三十六条 乙方故意破坏甲方的传输设备的,甲方可随时终止合同并请求损害赔偿。

第十一章 回复原状义务

第三十七条 合同终止后,甲方向乙方预收的费用尚未届期的,应于终止日起10日内无息偿还之;逾期未偿还者,按年利率_______计算其利息。

第三十八条 除乙方拒绝甲方进行拆除外,甲方应在1个月内将分接点至乙方屋内引户线的线缆及设备拆除,并恢复乙方原有无线电视节目的收视、收听;

逾期不为拆除时,乙方可以在自行拆除后,向甲方请求偿还其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但合同系因可归责乙方事由而终止的,不得请求偿还。

甲方为前款恢复乙方原有无线电视节目的收视、收听时,除合同系因甲方违约而终止的外,甲方可以向乙方请求支付必要的器材费用。

第十二章 其他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所称连续5天在频道中播出,指连续5天在每一频道每天播出总数达120分钟以上。

第四十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订户):(签章)____________

居民 身份证 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附件一 ___________有线电视节目播送系统节目单

频道

频道名称

频道性质

频道

频道名称

频道性质

ch

ch

ch

ch

ch

ch

ch

ch

“频道性质”栏中请注明该频道系属基本、付费或计次付费频道。

基本频道______个;付费频道______个,计次付费频道______二个。

附件二

编号

频道性质

购物频道

免费频道(公益性、文艺性及社教性)

附件三 _______有线电视节目播送系统订户费用明细表

口基本频道 单机费用:

第一分机费用:数量 金额

公寓大厦 每户费用 户数额

口付费频道 单机费:

口 a频道单机费用:

口 b频道单机费用:数量额

口 计次付费频道:费用另计

装机费 口单机费用:

口每一分机费用:数量金额

移机费口同一户: 口不同户:

复机费口同一地址: 口不同地址:

译码设备口月租金: 口买断费;

缴费期限及金额 口月缴 口半年缴 口季缴

口一年缴 应缴费用 第一期: 他期:

账单地址 联络电话

缴费方式

口自行缴款 口邮局划拨

口派员收款 口银行邮局转账

第6篇 城市有线电视频道服务合同书

甲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及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有线电视节目播送系统(以下简称甲方)为提供有线电视频道服务予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依据法律法规之相关规定,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以资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有效期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应与装机完成日同)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计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合同期满,可经双方同意另订新约。合同期满,未订新约时,如甲方继续提供有线电视频道服务,而乙方不为反对,仍继续收视、收听及使用的,本合同视为继续存在。合同存续期间,如甲方新设或与第三人合并或以其他方式移转或让与其营业或资产以成立有线电视公司取得有线电视系统营业执照营运有线电视时,甲方应使该取得有线电视系统营业执照的公司承受本合同对乙方的权利义务,但乙方可另行选择终止合同。

第二条 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应提供管线架设、设备安装及维修服务,使乙方可以正常收视、收听及使用有线电视频道。

第三条 甲方提供的有线电视频道,包括下列三种类型

一、基本频道:指订户定期缴基本费用,才可收视、收听的频道。

二、付费频道:指基本频道以外,须特别定期付费,才可收视、收听的频道。

三、计次付费节目频道:指付费频道中,订户需按次付费才可收视、收听特定节目的频道。

第四条 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依乙方的选择,提供下列视讯服务

一、基本频道:频道总数不得少于_________个(不包括回放频道)。

二、付费频道:提供_________频道。

三、计次付费节目频道。

四、甲方提供的节目收视频道表详如附表一。甲方依第一款约定所提供的视讯服务地址为_________;接用服务的电视_________台。

第五条 除附表二所列频道外,任何频道更换、次序调整或停止播出,甲方应注意乙方权益的保障,并应于更换、调整或停止播出前天以书面或连续天在该频道中播出的方式通知乙方。甲方未依前款约定方式通知时,乙方可请求减少当月的收视费,但甲方事后并未更换、次序调整或停止播出任何频道的,不在此限。

第六条 甲方应于播出前天,以书面或其他方式将计次付费节目名称、播出频道、时间、长度及收费通知乙方。

第七条 乙方可在计次付费节目播映分钟内决定是否收视该节目;如乙方决定不收视时,甲方不得向乙方收取收视费用。

第八条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完成所有硬件管线架设,并使乙方正常接收讯号。甲方未于前款期限内安装完毕的,乙方可请求解除合同。前款安装包括装机、移机、分机或复机。

第九条 甲方在安装时,应尽量使乙方居家环境保持完整。若有移动的必要,应事先征得乙方同意。

第十条 甲方应安装完毕日内与乙方联络,以确保乙方得到满意的服务。

第十一条 安装完成后,自分接点至乙方屋内的引进线材及分接点以外所有线缆设备由甲方负责维修及设备的维护。乙方屋内的引进线材由乙方自负保管责任。

第十二条 乙方不得任意变更甲方的架设或安装,否则因而发生讯号中断、收视不良或其他危险时,概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涉,因此所生的修复费由乙方负担。

第十三条 乙方向甲方租用的译码设备所有权仍属甲方,乙方在使用期间应善尽管理责任,如有毁损灭失,应负补偿责任,并应在合同终止时五条件返还甲方。

第十四条 甲方应成立订户服务中心(地址为_________)及服务专线(电话号码为_________),服务项目包括下列各项

一、对于有线电视节目的申诉及建议。

二、有线电视线路的维护。

三、乙方变更服务项目。

四、乙方资料的申请变更。

五、其他与乙方权益相关的事宜。

前款服务中心开放时间为_________(应与营业时间配合);专线开放时间为_________(应与播送节目时间配合)。第一款各项规定,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请求之日起三日内处理,并将处理情形通知乙方。

第十五条 基本、付费或锁码频道的收视费用及译码设备租金缴付期限

一、采月缴的,应于每月_________日前缴付。

二、采季缴的,应于每个月的第个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缴付。

三、采半年缴的,则应每个月的第个月(_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缴付。

四、采年缴的,则应于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缴付。

第十六条 前条各项费用的部分或全部调整,甲方应于获得核准后的各项收费标准及节目单以书面或连续_________天在频道中播出的方式通知乙方,并自次缴费期时生效。前条各项费用调升时,甲方未依前款约定通知乙方的,乙方可依原约定的应缴费用给付。

第十七条 乙方应在甲方安装完成收视设备后_________日内给付甲方安装费用、第一期收视费及译码设备买断费或租金,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第十八条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书的同时,选定缴费方式;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前_________天通知甲方。

第十九条 甲方对于乙方填载的各项基本资料,只能在履行合同的目的范围内使用。非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为目的外利用或泄露。前款资料如有变更或错误,乙方可随时请求甲方更正,甲方应自请求日起七日内更正,并将应理情形通知乙方。甲方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时,应依乙方最后填列的各项基本资料为准,如无法送达,视同已合法通知。

第二十条 乙方可以在甲方正常营业时间内至甲方指定的营业所查阅其个人基本资料。

第二十一条 个人基本资料如因本合同解除、终止,或有其他无储存的必要时,乙方可以书面请求甲方销毁;甲方应自请求之日起_____日内销毁,并以书面将处理情形通知乙方。

第二十二条 乙方发生无法收视或收视不良状况,甲方在收到乙方维修通知时,应即与乙方约定维修时间。甲方违反前款维修时间才修复的,乙方可以:

一、每逾约定时间_________小时,请求减少当月总收视费______%;未满小时者,以_____小时计。

二、逾约定时间_________小时以上时,请求免除当月总收视费(及译码设备租金)。

甲方对于前款请求,不得拒绝,但无法收视或收视不良系因天然灾害或其他不可归责于甲方的误失所造成的,不在此限。

第二十三条 乙方无法配合前条第一款约定维修时间的,应在约定时间前四小时通知甲方另订时间。乙方未为前款的通知,或为违反前款约定的通知而甲方已派员前往维修时,甲方可请求乙方支付相当于所派遣员工当日工资总和的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因可归责于甲方的事由而减少播出的频道数或经有关部门予以频道停播处分,致使甲方所提供的服务未达第四条基本频道(或付费频道)的最低约定频道数时,甲方应依播出的频道数与最低约定频道数的差额比例,减收该类频道当月的收视费。

前款甲方提供服务的频道数,如少于最低约定频道数_____;并达____天以上时,即应免除该类频道当月的收视费用。

前款规定于不可归责甲方的事由而停播时,不予适用。

第二十五条 甲方拟变更付费频道的收视内容时,除应依第五条规定办理外,并应注意变更前后的频道收视内容品质需相当;如不相当,致使乙方权益受损时,乙方可请求减少(该)付费频道的收视费用。

第二十六条 计次付费节目在播映中,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致使画面或声音出现瑕疵,足以影响收视品质达不良程度的,乙方可请求减少或免除该次收视费用或回放。

第二十七条 计次付费频道播出的节目与甲方所告知者不符,而乙方选择收视的,仍计算该次收视费用。

第二十八条 甲方播送节目内容为限制级的,应在当日____时起至____时止播出,或在锁码频道中播出。如有违反上列情形,经乙方检举,并经有关部门以行政处罚确定的,该检举的乙方可请求免除当月总收视费(及译码设备租金)。

第二十九条 乙方因第五条第二款、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约定而减少或免除收视费(及译码设备租金)时,该收视费(及译码设备租金)如已给付的,甲方应予退还或抵充次期的收视费(及译码设备租金)。

第三十条 合同存续期间中,乙方可以书面请求甲方停止或恢复有线电视频道服务。乙方无需缴付停止服务期间的收视费(及译码设备租金);如已缴付,应予抵充恢复有线电视频道服务后的收视费、译码设备租金及其他相关费用。

第三十一条 乙方不按期缴交费用,经甲方定期催告仍未缴交时,甲方可停止其节目的播送。但应恢复乙方原有无线电视节目的收视、收听时。甲方为前款恢复乙方原有无线电视节目的收视、收听时,可向乙方请求支付必要的器材费用。

第三十二条 甲方将本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让与第三人时,非经通知乙方,对乙方不生效力。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在甲方被撤销、破产宣告及停止营业时终止。甲方拟暂停或终止营业时,应于_____个月前通知乙方。

第三十四条 乙方在合同有效期间内,可随时以书面或电话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或本合同的付费频道或计次付费频道。前款终止系因甲方故意违反第四条、第十九条或第二十二条约定而终止合同的,乙方并可请求相当月收视费总额_____倍的惩罚性违约金。

第三十五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甲方应以书面限定至少____日的期限催告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甲方可终止合同的部分或全部:

一、乙方未依期限缴交费用,经甲方依第三十一条限期催告,逾期仍不改正的。

二、乙方逾越约定的使用范围,提供自己或他人使用。

乙方有前款第二项之情形的,应自违约之日起依本合同的收费标准增加给付收视费(及译码设备费);若有损害甲方所有设备的情形,并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害。

第三十六条 乙方故意破坏甲方的传输设备的,甲方可随时终止合同并请求损害赔偿。

第三十七条 合同终止后,甲方向乙方预收的费用尚未届期的,应于终止日起______日内无息偿还之;逾期未偿还者,按年利率_________计算其利息。

第三十八条 除乙方拒绝甲方进行拆除外,甲方应在_____个月内将分接点至乙方屋内引户线的线缆及设备拆除,并恢复乙方原有无线电视节目的收视、收听;

逾期不为拆除时,乙方可以在自行拆除后,向甲方请求偿还其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但合同系因可归责乙方事由而终止的,不得请求偿还。

甲方为前款恢复乙方原有无线电视节目的收视、收听时,除合同系因甲方违约而终止的外,甲方可以向乙方请求支付必要的器材费用。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所称连续______天在频道中播出,指连续______天在每一频道每天播出总数达_____分钟以上。

第四十条因本合同引起或者是与本合同履行有关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进行解决;未能协商一致的,任何一方均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为凭,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乙方(订户)(签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第7篇 2023电视节目播送服务合同

2023-电视节目播送服务合同范本

_______有线电视节目播送系统(以下简称甲方)为提供有线电视频道服务予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同意订立本合同,以资遵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有效期间

自_____年____月_____日(应与装机完成日同)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计_____年_____月。

合同期满,可经双方同意另订新约。

合同期满,未订新约时,如甲方继续提供有线电视频道服务,而乙方不为反对,仍继续收视、收听及使用的,本合同视为继续存在合同存续期间,如甲方新设或与第三人合并或以其他方式移转或让与其营业或资产以成立有线电视公司取得有线电视系统营业执照营运有线电视时,甲方应使该取得有线电视系统营业执照的公司承受本合同对乙方的权利义务,但乙方可另行选择终止合同。

第二条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应提供管线架设、设备安装及维修服务,使乙方可以正常收视、收听及使用有线电视频道。

第三条甲方提供的有线电视频道,包括下列三种类型

一、基本频道:指订户定期缴基本费用,才可收视、收听的频道。

二、付费频道:指基本频道以外,须特别定期付费,才可收视、收听的频道。

三、计次付费节目频道:指付费频道中,订户需按次付费才可收视、收听特定节目的频道。

第二章服务范围

第四条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依乙方的选择,提供下列视讯服务

口基本频道:频道总数不得少于______个(不包括回放频道)。

口付费频道:提供__________________频道。

口计次付费节目频道。

甲方提供的节目收视频道表:

__________有线电视节目播送系统节目单频道

频道名称:

频道性质:

“频道性质”栏中请注明该频道系属基本、付费或计次付费频道。

基本频道______个;付费频道______个,计次付费频道______个。

甲方依第一款约定所提供的视讯服务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接用服务的电视______台。

甲方未依前款约定方式通知时,乙方可请求减少当月的收视费,但甲方事后并未更换、次序调整或停止播出任何频道的,不在此限。

第六条甲方应于播出前7天,以书面或其他方式将计次付费节目名称、播出频道、时间、长度及_____通知乙方。

第七条乙方可在计次付费节目播映5分钟内决定是否收视该节目;如乙方决定不收视时,甲方不得向乙方收取收视费用。

第八条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日内完成所有硬件管线架设,并使乙方正常接收讯号。

甲方未于前款期限内安装完毕的,乙方可请求解除合同。

前款安装包括装机、移机、分机或复机。

第九条甲方在安装时,应尽量使乙方居家环境保持完整。若有移动的必要,应事先征得乙方同意。

第十条甲方应安装完毕3日内与乙方联络,以确保乙方得到满意的服务。

第十一条安装完成后,自分接点至乙方屋内的引进线材及分接点以外所有线缆设备由甲方负责维修及设备的维护。乙方屋内的引进线材由乙方自负保管责任。

第十二条乙方不得任意变更甲方的架设或安装,否则因而发生讯号中断、收视不良或其他危险时,概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涉,因此所生的修复费由乙方负担。

第十三条乙方向甲方租用的译码设备所有权仍属甲方,乙方在使用期间应善尽管理责任,如有毁损灭失,应负补偿责任,并应在合同终止时无条件返还甲方。

第十四条甲方应成立订户服务中心(地址为_______________)及服务专线(电话号码为_________),服务项目包括下列各项:

一、对于有线电视节目的申诉及建议。

二、有线电视线路的维护。

三、乙方变更服务项目。

四、乙方资料的申请变更。

五、其他与乙方权益相关的事宜。

前款服务中心开放时间为______________(应与营业时间配合),专线开放时间为______________(应与播送节目时间配合)。

第一款各项规定,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请求之日起三日内处理,井将处理情形通知乙方。

第三章_____标准及应_____用

第十五条基本、付费或锁码频道的收视费用及译码设备租金缴付期限如下:

口采月缴的,应于每月__________日前缴付。

口采季缴的,应于每3个月的第1个月(__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缴付。

口采半年缴的,则应每6个月的第1个月(_______、_______月)_______日前缴付。

口采年缴的,则应于每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缴付。

第十六条前条各项费用的部分或全部调整,甲方应于获得核准后的各项_____标准及节目单以书面或连续5天在频道中播出的方式通知乙方,并自次缴费期时生效。

前条各项费用调升时,甲方未依前款约定通知乙方的,乙方可依原约定的应缴费用给付。

第十七条乙方应在甲方安装完成收视设备后_______日内给付甲方安装费用、第一期收视费及译码设备买断费或租金,共计人民币_______元整。

第十八条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书的同时,选定缴费方式;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前10天通知甲方。

第四章订户基本资料

第十九条甲方对于乙方填载的各项基本资料,只能在履行合同的目的范围内使用。非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为目的外利用或泄露

前款资料如有变更或错误,乙方可随时请求甲方更正,甲方应自请求日起七日内更正,并将应理情形通知乙方。

甲方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时,应依乙方最后填列的各项基本资料为准,如无法送达,视同已合法通知。

第二十条乙方可以在甲方正常营业时间内至甲方指定的营业所查阅其个人基本资料。

第二十一条个人基本资料如因本合同解除、终止,或有其他无储存的必要时,乙方可以书面请求甲方销毁;甲方应自请求之日起7日内销毁,并以书面将处理情形通知乙方。

第五章瑕疵给付

第二十二条乙方发生无法收视或收视不良状况,甲方在收到乙方维修通知时,应即与乙方约定维修时间。

甲方违反前款维修时间才修复的,乙方可以:

一、逾约定时间_______小时,请求减少当月总收视费10%;未满1小时者,以1小时计。

二、逾约定时间_______小时以上时,请求免除当月总收视费(及译码设备租金)。

甲方对于前款请求,不得拒绝,但无法收视或收视不良系因天然灾害或其他不可归责于甲方的误失所造成的,不在此限。

第二十三条乙方无法配合前条第一款约定维修时间的,应在约定时间前四小时通知甲方另订时间。

乙方未为前款的通知,或为违反前款约定的通知而甲方已派员前往维修时,甲方可请求乙方支付相当于所派遣员工当日工资总和的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因可归责于甲方的事由而减少播出的频道数或经有关_____予以频道停播处分,致使甲方所提供的服务未达第四条基本频道(或付费频道)的最低约定频道数时,甲方应依播出的频道数与最低约定频道数的差额比例,减收该类频道当月的收视费。

前款甲方提供服务的频道数,如少于最低约定频道数1/3;并达10天以上时,即应免除该类频道当月的收视费用。

前二款规定于不可归责甲方的事由而停播时,不予适用。

第二十五条甲方拟变更付费频道的收视内容时,除应依第五条规定办理外,并应注意变更前后的频道收视内容品质需相当;如不相当,致使乙方权益受损时,乙方可请求减少(该)付费频道的收视费用。

第二十六条计次付费节目在播映中,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致使画面或声音出现瑕疵,足以影响收视品质达不良程度的,乙方可请求减少或免除该次收视费用或回放。

第二十七条计次付费频道播出的节目与甲方所告知者不符,而乙方选择收视的,仍计算该次收视费用。

第六章节目播送的限制

第二十八条甲方播送节目内容为限制级的,应在当日零时起至五时止播出,或在锁码频道中播出。如有违反上列情形,经乙方检举,并经有关_____处以行政处罚确定的,该检举的乙方可请求免除当月总收视费(及译码设备租金)。

第七章费用减免的方式

第二十九条乙方因第五条第二款、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二十四条第一、二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约定而减少或免除收视费(及译码设备租金)时,该收视费(及译码设备租金)如已给付的,甲方应予退还或抵充次期的收视费(及译码设备租金)。

第八章停止服务

第三十条合同存续期间中,乙方可以书面请求甲方停止或恢复有线电视频道服务。

乙方无需缴付停止服务期间的收视费(及译码设备租金);如已缴付,应予抵充恢复有线电视频道服务后的收视费、译码设备租金及其他相关费用。

第三十一条乙方不按期缴交费用,经甲方定期催告仍未缴交时,甲方可停止其节目的播送。但应恢复乙方原有无线电视节目的收视、收听时。

甲方为前款恢复乙方原有无线电视节目的收视、收听时,可向乙方请求支付必要的器材费用。

第九章权利转让的限制

第三十二条甲方将本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让与第三人时,非经通知乙方,对乙方不生效力。

第十章合同终止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在甲方被撤销、破产宣告及停止营业时终止。

甲方拟暂停或终止营业时,应于一个月前通知乙方。

第三十四条乙方在合同有效期间内,可随时以书面或电话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或本合同的付费频道或计次付费频道。

前款终止系因甲方故意违反第四条、第十九条或第二十二条约定而终止合同的,乙方并可请求相当月收视费总额二倍的惩罚性违约金。

第三十五条乙方有下列情形,甲方应以书面限定至少7日的期限催告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甲方可终止合同的部分或全部:

一、乙方未依期限缴交费用,经甲方依第卅一条限期催告,逾期仍不改正的。

二、乙方逾越约定的使用范围,提供自己或他人使用。

乙方有前款第二项之情形的,应自违约之日起依本合同的_____标准增加给付收视费(及译码设备费);若有损害甲方所有设备的情形,并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害。

第三十六条乙方故意破坏甲方的传输设备的,甲方可随时终止合同并请求损害赔偿。

第十一章回复原状义务

第三十七条合同终止后,甲方向乙方预收的费用尚未届期的,应于终止日起10日内无息偿还之;逾期未偿还者,按年利率_______计算其利息。

第三十八条除乙方拒绝甲方进行拆除外,甲方应在1个月内将分接点至乙方屋内引户线的线缆及设备拆除,并恢复乙方原有无线电视节目的收视、收听;

逾期不为拆除时,乙方可以在自行拆除后,向甲方请求偿还其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但合同系因可归责乙方事由而终止的,不得请求偿还。

甲方为前款恢复乙方原有无线电视节目的收视、收听时,除合同系因甲方违约而终止的外,甲方可以向乙方请求支付必要的器材费用。

第十二章其他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所称连续5天在频道中播出,指连续5天在每一频道每天播出总数达120分钟以上。

第四十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签章)

营业执照编号:

地址:

代表人: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订户):(签章)

居民身份证号码:

营业执照编号:

地址: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8篇 有线数字电视服务合同

2023有线数字电视服务第一条______申请

____1、乙方申请开户时,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甲方指定的

服务

网点办理开户手续。

____2、原有线电视用户可直接申请,并于一个工作日内予以开通,初次入网的用户需缴纳有线电视初装费、入网费。

____3、收视有线电视境外电视节目需按规定进行审批。

____第二条______收费

____4、乙方收看日照有线数字电视,除基本节目外,其他节目可以自行选择,按节目资源收费标准实行年度一次性预缴收视费,逾期没有续缴费的用户,甲方将暂停提供服务。原有线模拟电视基本节目资费标准不变。

____5、本协议代为甲方有线数字电视费用托收协议,由甲方提供收费数据给银行作为划款的依据。乙方同意其付款银行通过电脑网络将自己的账户款自动划至甲方账户。并保证提供给甲方的资料正确、真实。

____6、乙方应确保在甲方指定的缴费银行账户上有足够的资金,如因账户冻结或余额不足等原因而未能划款向甲方银行支付收视费,甲方有权暂停服务,并每天按应交费总额的3‰收取违约金。

____7、乙方对有线数字电视收费有疑问,可向甲方查询,甲方有责任向乙方提供相关费用查询。

____第三条______使用与维修

____8、收看数字电视必须是在数字电视已开通的范围内、办理各种注册手续并按时缴纳费用的有线电视合法用户。

____9、甲方承诺向乙方提供有线数字电视服务,乙方有权监督服务质量,并提出批评、建议及申告。

____10、机顶盒及软件实行一年内包修、30天内包换服务(非人为损坏)。包修期以外,负责终身维修,收取维修成本费。

____11、乙方私自更改有线电视线路、变更机顶盒使用注册地址和不良操作,导致收视效果不好,甲方不承担责任。

____12、甲方传输的有线数字电视节目,若因国家政策变更、不可抗力因素、资费调整等客观原因而无法继续提供给乙方时,甲方有权暂停或调整节目的内容、频道以及节目数量,并且甲方将以业务通告的方式通过公共媒体通知乙方。

____13、有线数字电视传输网络如发生意外、出现信号异常情况,甲方应及时处理,乙方收视费不做延续。

____14、乙方因故需要报停、恢复、节目变更、机顶盒转让、过户和迁移,应到甲方营业厅办理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

____15、凡因乙方开户时登记不详,联系电话、

通信

地址和邮编不准确,或变更后未及时办理手续,造成服务延误,甲方不负责任。

____16、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都可向人

民法

院提起诉讼。

____17、团购用户除此协议外,需与甲方另行协议。

____18、租用机顶盒的有线电视用户,除此协议外,需同意甲方机顶盒租用细则所列的条款。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第9篇 收费电视地面服务专营合约

第一章 专营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一条 定义

批给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澳门地区公权法人,该日之后,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

地区:澳门地区。

总督: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澳门总督,该日之后,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

电信当局:澳门邮电司或监管电信事业的公共实体。

专营人:澳门有线电视服务有限公司。

收费电视地面服务:专营人通过收费,向缴费用户传送地面影音信号。

专营:指通过本合同给予权利,建立和操控一个公共电信系统及以专营方式提供收费的电视地面服务。

频道:用作传播某个节目的技术路径,其技术特徵应以国际电信联盟(ult)有关条文之所定为准。

节目:按某个概括性或特定性的节目安排而设定的视听内容,及通常以一个与它相关的标记予以识别。

节目安排:用作在指定运作时间内播出的一系列互不相同的及经选定的视听内容组合。

净资产:撤除重置、拟折及备用金后之毛资产总值(现金、银行存款、待收账、库存、经过重估之固定资产及预计成本)。

签约方:指批给人及专营人。

合同:指本合同及其附件及将来由签约双方签订的补充约及附件。

第二条 合同之目的

批给人通过本合同批予专营人下述权利:

提供有线电视地面专营服务;

建立及操控一个公共电信系统;

以专营方式提供视像服务,但电话视像服务除外。

第三条 专营期

一、专营期为十五年,由本合同签字之日起计。

二、专营期告满前二年,双方协商条件,以补充约作合同续期或延期。

第四条 有线电视地面服务之建立及开始

专营人必须在签立合同之日起或在附件i、ii及ⅲ之计划所预料频带批出之日起十五个月内开始提供服务。

第五条 担保

一、专营人所承担之义务及倘需缴付批给合同内的罚款或 赔偿金 ,将由专营人提供担保,做法是在本地区一间 代理 银行缴存现金澳门币贰佰伍拾万元并指明受惠人为批给人。

二、上款所述存款可由有资格银行之保函或保险担保代替,两者均为即付担保。

三、担保将在签立合同之日起三十天内提供。

四、担保金一旦被动用,营人将在批给人做出重置通知后三十日内重置。

五、担保金如未动用,专营人可在专营期告满后要求提醛?

第六条 回报

一、专营人每年付给批给人之回报为专营人营运年度毛收入百分之三。

二、上款所述回报之缴付方式为,每年第四个月最后一个办公日前将涉及上一营运年度之回报向电信当局交纳。

三、专营人将在每个民事年度结束后九十天内制成简图,向批给人展示营运毛收入,并出示一切被要求之证明文件。

四、倘出现特殊情况,签约双方得通过协商,减少或暂停回报。

第二节 批给之变更

第七条 接管

一、在以下纯属专营人过失的情况下,批给人经听取专营人意见后,可暂时取代专营人接管专营,同时接手使用各项设施、设备及器材,以便直接或通过第三者实施一切必要措施,以延续系统之运作及有线电视地面服务之提供:

有关之经营无故中断或即将无故中断;

专营人在组织上,运作上出现严重动荡或缺失,或设施、设备之状况出现严重缺陷。

二、在接管情况下,维持有线电视地面服务之正常及日常负担,包括为恢复正常经营而倘有之额外费用,概由专营人承担。

三、导致接管之原因一旦结束,专营人会被通知在指定时间内恢复有线电视地面服务之正常经营,同时,重新占有用于专营之一切财产。

四、如专营人无意或无能力恢复径营,或恢复经营后依然存在导致接管之因素,批给人可即时以违约为由撤销合同。

第八条 转让及分营

一、本专营不得转让。

二、末经批给人事先批准,专营人不可作局部分营,亦不得完成同等效力的法律行为。

第九条 检讨

本专营可随时由签约双方协商检讨。

第三节 专营之终止

第十条 终止

一、本专营于下列情况下终止:

专营期告满;

双方协议;

赎回;

因违约而撤销;

因公众利益而撤销。

二、上款c、d及e项之专营终止由总督在政府公报刊登有依据批示宣告。

第十一条 赎回

一、批给人可在开始提供专营服务十年后做出赎回,但须提前一年通知专营人。

二、专营人在接到通知之日起,未取得批给人许可前,不得将用于经营服务之财产转让或附加责任。

三、赎回专营时,专营人有权获得根据第十六条规定计算之赔偿。

第十二条 以违约为理由的撒销

一、当证实有以下可归卖于专营人的任一事实时,批给人得撤销本合同:

放弃经营或无故暂停专营;

专营的转让;

未经批给人预先许可而分营;

年罚款金额超过担保金额百分之五十;

破产, 债权人 协议及协定,或令专营人公司的管理受控于有关债权人的任何其他措施;

未经批给人预先许可而变更公司的宗旨,削减资金或专营人 公司变更 组织、合并、分割或解散;

不依合同规定彻交应缴的回报。

二、撤销合同后,担保金即时拨归批给人,同时,属于专营的一切财产及权利无偿拨归批给人。

第十三条 以公众利益为理由的撤诮

一、为公众利益而有必要时,不论专营人有无履行任何应承担约责任,批给人可在尊重专营人受法律保护的权利下,随时撤销专营。

二、按照上款规定宣告之撤销,专营人有权获得按照第十六条规定计算之补偿。

第十四条 拨归

一、终止专营时,不论有或无赋予索偿权,一切属于等营之财产及权利,均在无任何责任或负担下拨归批给人所有。

二、批给之公共电信系统、用作建立制作场所及技术、行政或其他部门之大楼,以及通常由专营人在抱共有线笋鼾也面服务时所使用之设备、用具、器材或其他财产,概视为用于专营之物。

三 、专营人所交出用于专营之系统,必须具备运作功能,而交出之财产则必须有良好保养,以使有线电视地面服务可在维持应有素质下延续,如欠缺上述条件,批给人可扣押用于恢复该等条件之款项,为此,可以对补偿金额作适当之动用,如不足应付时,则动用担保金。

第十五条 融资合同

在拨归情况下,批给人将取代专营人在设施及设备融资合同内的地位,包括该日仍在建造或安装当中或在三十六个月前投入运作的设施及设备。

第十六条 由拨归引起的补偿

如发生赎回或以公众利益为理由撤销专营之情况,专营人有权以拨归为理由获得补偿,金额为根据法律及相关的会计技术原则计得的资产净值加上岛近三年平均纯利的百分之八十乘以赔偿标的年数所得的数值。

第十七条 拨归数值的修正

在第十五条预料的情况下,上款所述数值将招除已承担的融资合同金额。

第十八条 优先权

除非原先之专营是因归责于专营人而撤销外,专营人对于同目的之新批给有优先权。

第二章 专营人

第一节 专营公司

第十九条 宗旨

一、专营人公司的主要宗旨为经营有线电视地面服务。

二、公司亦得自己或与其他个人或法人合夥从事以下的附带业务:

经营广告业;

提供专业培训及技术支援服务;

洽商节目赞助;

洽商制作场所时间、制作及剪接等业务;

录制、出版及洽商影音刊物及其业务有关产品;

经批给人预先批准,让出频道或频道时段;

按适用法律的规定,提供其他电信服务。

三、专营人对以任何名义让予第三者在节目内和节目时段内所广播的内容,向批给人负责。

第二十条 公司章程

一、专营公司的公司章程应遵守本地区法例及本合同的规定。

二、由本合同签字日起计九十天内,应办妥为符合上款规定的各项法定手续。

三、修改章程应先行通知批给人,以便查证是否符合本合同之条款。

四、专营公司未经批给人预先批准,不得做出以下任何行为:

改变公司宗旨;

减少或增加公司资本;

公司之变更组织、分割、合并或解散。

第二十一条 总部

专营人之总部及主要行政部门必须设在澳门。

第二十二条 公司资本

专营人之公司资本为澳门币五千万元,在本合同签字日起,十五个月内全数到位。

第二节 经济财政状况

第二十三条 会计

专营人必须在总部存备适当编制的、最新的会计账目。提供有线电视地面服务引致的成本和收益应与公司宗旨所预料的其他业务的成本和收益,分账处理。

第二十四条 资金的调动

专营人得按国际标准筹措业务范围内的借款及缴付有关之利息和本金。

第二十五条 固定资产清单

专营人应保持有形固定资产清单做到各个项目尤其是专营终止时拨归批给人之项目,一目了然。

第二十六条 资本收益

为审议专营人之年收益,下列者视为“受监管之年结果”:

税后纯利;

记入营运账目内之财务成本。

第二十七条 抵补比率

一、专营人须采取必需措施,使每年终结时,本身资本值最低限度相等于有形固定资产净值之25%。

二、在例外情况下,经批给人批准,专营公司本身的资本值可低于上款所述之百分比。

第二十八条 拟折及重置

专营人须采用本地区现行法例订定的年度摊折率及重置率,但不妨碍鉴于公司的待徵及设施、设备和用于等营的其他财产的性质,在专营人提出有依据建议下,特许采用其他比率。

第二十九条 资产重估

专营人可按照适用法例重估有形固定资产成分,如无适用法例,则按自己提出的有依据建议,但须有批给人的书面许可。

第三十条 账目审计

一、专营人之账目每年须由公认有资格而能干的本澳注册审计公司进行审计。

二、每个营运年度终结后120天内,专营人须将经过审计、证明及通过的业务报告及账目报告提交电信当局。

第三十一条 税务制度

专营人可享受免徵税款、费用及手绩费或法律容许的税务优惠。

第三十二条 管理统计指数

专营人将于每个季度向电信当局提交双方协定的基本营理信息系统内的数据。

第三节 专营人的一般权利和羲务

第三十三条 权利

除法律及本合同预料的权利外,专营人亦有下列权利:

按照本合同及其他适用法例的规定,设立及操控一个公共电信系统及提供有线电视地面服务;

根据与有关方面订立的协议,在互相平等的条件下,接连其他经营人的电信系统;

在遵守适用法例规定下,占用属于澳门地区公产或私产士地或公权法人的其他土地来建立获分配的公共电信系统;

在公共街道及其地底进行电信系统的安装、维修或保养工程;

当工作性质有需要时,人员及车辆作适当识别后,自由通行公众地方:

无偿享有建立电信系统所赋予的地役权;

向缴费用户收取费用及其他价钱;

有权通往属于系统组成部分的基础设施,如设备、天线、导线、导管、线缆的安装地点,及在尊重用户的前提下,通达用户终端设备的安装地点;

按照公共电信系统的其他适用法例的规定,在公共、私人楼宇内外安装对建立获分配系统所需的电信基础设施;

接连楼宇的适用电信基础设施;

按照现行法例,建立为发展本身宗旨所必需的,开通区内或区外的任何专用电信系统;

为转播其他电信经营人的节目及将本身制作的视听作品售予第三者或转播本身的节目,签立合同及收受回报。

第三十四条 义务

一、专营人须给与本地区一项有能力回应市民及经济活动在文化及社会方面需求之有线电视地面服务,支撑该项服务之系统应引入最新科技,同时,其设计应能迅远回应本地区每处角落的需求。

二、专营人尤其须要:

遵守本地现行法例、适用于澳门的国际现行法例、有关当局依法作出的命今、指令、提示、指示以及批给人和电信当局按本合同规定作出的命令;

提供优良技术的及安全的有线电视地面服务,并保证缴费用户取得本地的,地区的及国际的服务、节目和信息;

以居住本地区的有线电视服务需用的合格人员来维持有线电视地面服务的良好逼作及履行其他的合同义务;

紧随音像广播领域的技术发展,为支撑广播的传送系统引入最现代化科枝;

建立为操控系统所必需的基建及专营用的其他财产,并保持其良好安全运作及必要时纠正调整其功能,使运作正常及适当提供服务;

确保基建符合本地及国际水平的技术规格,尤其是国际电信联盟规章及指示所载者;

向电信当局提供其在执行工作时所需的资料和解释;

对出现的故障进行必需的维修;

经缴费用户要求及缴付适当费用,提供为其得到服务的终端设备,并确保该等设备的保养;

向用户提供谘询及维修服务;

履行由法律及不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十五条 频道的提供

一、专营人有责任无偿提供两个容许在澳门地区内傅送视听广播公共服务的节目的频道;

二、为上款之目的,有关节目应由有关实体以良好技术条件无偿让出,该等实体应确保取得许可及权利,特别是 著作权 及连带权益,以便接收、制作、纳入和传送该等节目时不使专营人承担任何附加责任。

三、专营人承诺以完整及无改动的方式转播第一款所述的节目。

第三十六条 计划

一、专营人必须履行专营期内的总计划、为首三年订定的指导计划以及首两年工作计划,均载于成为本合同组成部份之附件i、ii及ⅲ。

二、总计划以接续不断的多侣三年指导计划来调整,而每侣三年指导计划均在开始前一年的十一月三十日之前制订及知会批给人。

三、首两年营运后,专营人还须逐年制订工作计划,并在上年度的十一月三十日前交此给人审批。

第三章 营运基建

第三十七条 系统

为达立电信系统,专营人可以采用视为较有效的技术方法,例如电缆网络、无线电为络或其他,但须使用适当证明的尖端科技。

第三十八条 无线电频率

一、电信当局将按适用法例配给专营范围所需的频率。

二、使用相当于上款所指频率的无线电波谱,专营人必须缴付相应费用。

第三十九条 互联赫兹波束

在专营人要求下,电信当局将按适用法例配给远接制作场所与传输中心,连接传输中心与传输中心,及外景传送和新闻采访需用的频率。

第四十条 地理覆盖范围

作为本合同标的的公共电信系统,应覆盖整个澳门地区,并应跟随都市和人口的发展。

第四十一条 在楼宇建立的基建

一 、专营人有权在尊重楼宇独立单位业主、住客的前提下,在公共或私人楼宇安装为建立系统所需的电信基建,如设备、天线、导管及线缆等。

二、 在列为文物保护的地方或有建筑学价值的楼宇建立上款所述的基建,要取得澳门文化司署的许可。

三、专营人对受到上款所述基建的建立所影响的财产,负责修复。

第四十二条 工程的实施及系统的建立

一、为实现用于批给经营的工程,其设计须由专营人向有关实体申领法律上要求的审批许可或准照,以及缴付所需之费用。

二、专营人建立传送分系统时,应使用地下导管,但当技术上不可行,经电信当局批准后,得装设架空电缆或将之固定于楼宇之外墙,建立一传送系统。

三、在实施任何工程时,专营人须优先采用有效之管道嵌置法,以减少在公共道路开挖壕坑。

四、专营人应向有关实体通知施行任何对用户及市民大众造成影响之工事,并指出其性质,施工期。

五、专营人有责任与其他实体和机关协调马路上工程,尤其是检查井、导管、天线支架,目的是善用资源,减低成本及减少对公众及使用者可能带来之不便。

六、 专营人必须对施工之路面及任何其他设施或楼宇内外之结构因进行系统的工程所造成的损坏,进行修复。

第四十三条 第三者的基建和服务

一、专营人得通过与第三者达成协议,使用属于第三者的电信基建,例如支架、检查井、管道及地底电缆。

二、每当证实有必要时,寻营人必须与其他电信经营人及其他地底使用者订立关于以共用基建的协议。

三、专营人可与有适当资格的其他实体签约建立基建,但对损坏 承担连带责任 。

第四十四条 技术规格及安全要件

一、有线电视地面服务应使用pal-i系统,并得使用电信当局批准的其他规格。

二、专营人要采用一切措施维护电信系统的不可侵犯性,及确保无线电通信分系统受到保护,做到与其他获许可的无线电通信服务互不干扰。

第四十五条 私人缆网

一、专营人可与在楼宇设立的私人缆览网的所有人订立互联协议,以向缴费用户提供有线电视地面服务,但该等网络必须具备适当的技术条件。

二、上款所述的技术条件,由电信当局负责评估。

第四章 关于有线电视地面服务的提供

第一节 一般条件

第四十六条 义务性

一、只要关系人符合设定的必要条件及遵守适用法例及内部规章所定条件,专营人不得拒绝向其提供有线电视地面服务。

二、如建立的服务由于处在年度计划所指地理范围以外地方或处在传送系统所经过或影响区域以外地方而导致超负荷时,上款的规定不妨碍专营人可以拒绝或押后提供服务。

第四十七条 与缴费用户的关系

一、向缴费用户提供有线电视地面服务须先行徵得他们明确接受所预知之条件和规定。

二、载有上款所述的条件和规定的合同式样,连同其变更,须由批给人核准及最低限度用本地区的两种官方语言表述。

三、专营人须依照先后次序迅速地满足提出之要求,但不妨碍可为优先安装,设定特别条件。

第四十八条 持续性

一、专营人必须保证持绩地提供有线电视地面服务,并对公共电信系统进行所需的一切按驳、扩大及延伸工作。

二、因在公共电信系统任何组件上进行电信当局批准的工事,或因非归卖于专营人之行为或事实,方得有限度地提供或中断提供有线电视地面服务。

三、专营人不因上款预料之情况而提供有限度服务或中断提供服务,对缴费用户或第三者的受损,承担责任。

四、有限度地提供或中断提供有线电视隹也面服务,如属可以预料者,须向电信当局、缴费用户及有需要时向市民大众作事先通报,说明提供有限度服务或中断服务之时间、范围及原因。

第四十九条 归责于缴费用户的提供有限度服务或中断服务

一、遇下述情况,专营人可向缴费用户有限度地提供或中断提供有线电视地面服务:

不遵守有关合同或其他适用规则;

阻止检验工作之进行;

在协定期间内欠缴任何款项、费用、收费及价金;

对专营公司拥有之设施、接收器或任何其他设备做欺诈作为;

未得专营人书面许可,向第三者提供服务。

二、在上款a至c项所述情况下,缴费用户应在得到足够预先期来弥补过错下被通知。

第五十条 以公众利益为理由的提供有限度服务或中断提供服务

一、为公众利益而必要时,批给人可决定向缴费用户全面地或部分地暂停提供任一或多个节目或取消一或多个视听内容组合。

二、 除第三十五条所指的节目外,专营人对上款所述暂停所造成的损失,享有索偿权。

第五十一条 服务素质

一、专营人须向电信当局提供足以对各项有线电视地面服务的素质作长期评估的一切资料及统计数字,例如:

缴费用户的设施;

轮候名表;

对有线电视地面服务及发票提出的投诉;

已通报的及已修妥的故障,以及维修工作的平均需时。

二、提供资料及统计数字的方式及周期,由专营人与电信当局协商。

三、电信当局将在专营人之协助下,制定必须达到的有线电视地面服务素质基础指标。

第五十二条 套装服务种类

一、专营人可提供包括本地区内或外的电视及广播节目的基本套装服务及附加套装服务。

二、在提供的任何套装服务内,专营人必须无偿包括第三十五条所述的节目。

三、有线电视地面服务还可因应科技及市场的趋势而采用按频道或按节目的方式来提供。

第五十三条 播出的节目

一、任何节目可每日二十四小时运作。

二、启播或重新启播节目,专营人应提前十五天通知监察实体,并指出:

节目的名称:

负责实体,来源国或地区;

内容概述或节目时问表;

启播或重新启播的日期。

第二节 信息、节目及广告

第五十四条 信息及节目

一、在本身的节目安排中,专营人应遵守关于视听广播方面的法律规定。

二、专营人对节目内容,包括以任何名义让给第三者的频道内所傅送节目的内容,向批给人负责。

三、播送只合成人收看的节目时,专营人须以阻止收视或收听的电子仪器或其他仪器,确保不能直接进入有关频道。

第五十五条 广告

在本身制作的节目中,专营人应遵守本地区关于广告方面的现行法例。

第五十六条 对外合作

专营人应优先与葡萄牙的制作商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其他制作商订立关于节目的取得、供应和转播权等协议。

第五十七条 著作权

一、除公众利益之布告及第三十五条规定传送的节目外,专营人播送的节目享有著作权及相关权保护。

二、专营人必须遵守本地区关于著作权方面的现行法例。

第三节 收费及费用

第五十八条 一般原则

一、提供有线电视地面服务的收费和价格的上限或订定该数值的准则,须先由专营人提出有依据建议,由批给人听取电信当局意见后批准。

二、专营人不得收取任何高于已核准的收费、费用和价格,亦不得实施别的收费方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增加服务卖。

第五章 批给人及监察

第一节 批给人

第五十九条 批给人的权力

在不妨碍法律及本合同赋予的权力下,批给人有权:

核准各项计划、收费调整建议及专营人需要核准或许可的其他行为;

命令实施罚则。

第六十条 批给人代表

本合同赋予的或认可的批给人权利及权限,由总督或由总督委托电信当局行使。

第二节 监察

第六十一条 监察实体

一、监察本合同的履行和专营人的活动,属电信当局的权限;监察节目内容,则属新闻司的权限。

二、上款所述实体将采取认为必需的措施执行监察权限,尤其监督有线电视地面服务及专营人对义务的履行; 并可用认为合适的方式及在认为合适的时间,查证由专营人提交的报告、资料及数据的准确性。

三、为上款规定之目的,专营人必须:

任由通行本身的一切设施;

对监察工作的实施,提供一切资料和解释及给予一切必要的方便;

任由索阅一切簿册、记录和文件;

在监察实体要求下,当电信当局面前进行测试,以评估抱共服务的条件、设备的特徵和状况;

局部或全部中断有线电视地面服务时,先行通知电信当局,并于随后五个办公日内以书面确认及作出解释。

第六十二条 调试

一、电信当局可以测试及调校用作提供有线电视地面服务的设备,包括由缴费用户使用的属于专营人所有的设备,但不妨碍法律上关于确认无线电通信器材方面的规定。

二、上款所述的测试及调校工作引生的负担,概由专营人承担。

第三节 罚则

第六十三条 一般原则

实施本节预料之任何罚则,不豁免专营人对第三者承担倘有的责任,且不妨碍由有关实体施行本地区法律或本合同预料的其他罚则。

第六十四条 金钱罚则

一、专营人如全因自己的责任而不履行本合同引生的任何义务或批给人或电信当局的正当命令,批给人可视乎弓姜反程度的严重性,课处最少澳门币壹万元最多澳门币五万元的罚款。

二、缴钠的罚款将由提交的保证金承担,倘保证金不足应付,将通过管辖法院对尚欠罚款进行强讨性徵收,处罚心将作为执行的凭据。

三、实施罚款的同时,批给人将定给专营人一个适当期间,履行被命令履行的义务。

四、如专营人在该期间内继续做出违约行为,批给人可:

实施新的罚款;

饬令履行有关义务,尤其通过动用保证金或委托第三者实行对遵守本合同所必需的工作,并由专营人付费。

撤销合同。

第六十五条 非金钱罚则

由违约引致的接管及撤销,属非金钱罚则。

第六章 最后规定

第六十六条 争议的解决

一、双方对本合同的理解、效力及执行所产生的问题,除法律规定属于法院权限考,将交由一个在本地区运作的仲哉庭处理,仲裁庭由三名仲截员组成,批给人及专营人各指派一人,另一人由双方协商产生。

二、如任何一方不在被要求指派仲哉员之日起计三十天内指出本身的仲裁员,或双方在指出首两名仲裁员之日起计三十天内不能就第三仲裁员达成协议,将由任何一方请求管辖法院选出尚欠的一或多名仲裁员。

三、仲裁庭将以'公平原则'审理,对做出的判决不得上诉。

四、仲裁庭的组织费用由双方按仲裁庭定出的比例承担。

五、在不妨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规定下,件裁具暂缓效力,但该效力可由仲裁庭决定排除。

第六十七条 行为期限

本合同预料的批给人行为应在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天内作出,否则视为接纳请求,但第五十八条第一款预料之核准不在此限。

第六十八条 文本效力

本合同作成中、葡文本各一份,两文本均具同等效力。

第六十九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由签字日起生效。

附件i

附件ii

附件ⅲ

第10篇 电视及广播服务公证合同书

兹证明,通过缮录于____年____月____日澳门财政局公证处第378号簿册第56页至68页的公证合同,是对电视及声音广播服务批给合同作出修订及续期此批给合同是由澳门特别行政区与澳门广播电视股份有限公司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于同一公证处第278号簿册第40至58页签订,最后一次的修订合同缮立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同一公证处第314号簿册第98至113背页,该修订及续期合同内容如下:

第i章 概则

第一条 (本合同之标的)

一、澳门特别行政区(下简称“澳门特区”或“批给人”)通过本合同授予澳门广播电视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承批人”)下述的权利:

提供电视及声音广播公共电信服务

建立及操控用作支撑上述服务的电视及声音广播公 共电信系统。

二、为提供上款a项所述服务及操控b项所述系统,承批人得自由支配第五条所述广播用无线电频率及频道。

第二条 (电视及声音广播的概念)

所称电视及声音广播,意即采用非导向电磁波、以无名址单向形式传输供市民大众接收的连声影像以及声音。

第三条 (目的)

承批人在本身业务的营运上,应遵从无线电广播的法定目的。

第四条 (不符广播目的之节目和信息)

传输下述的节目和信息,视为不符广播目的:

鼓吹犯罪行为或提倡性别歧视、排外、暴力或怨愤,以及内容含淫亵或不雅成分

煽动对社会、民族或宗教的少数群体采取擅专或攻 击行为

鼓吹不爱惜生存环境。

第五条 (技术规格)

一、在不影响承批人须向电信暨资讯科技发展办公室(电信办)取得有关的政府许可的现行法例规定下,由承批人操作的广播站的设备,应遵守以下的主要技术规格:

二、为实现本合同所订责任而证实有需要时,承批人可申请在原有频道上增加别的可用频道或改变所获批给的频道的技术规格。

三、承批人可按为本特区而定之技术规格申请增加卫星电视数码播放频道或地面电视数码播放频道。

第六条 (播出的节目频道)

一、承批人必须播出:

a)电视广播方面:

一条分米波(超短波)中文节目频道

一条分米波(超短波)国际化节目频道,包括葡文每日新闻及资讯节目。

b)声音广播方面:

一条调频米波(短波)中文节目频道

一条调频米波(短波)葡文节目频道。

二、除上款所指的频道,承批人还可播出一条卫星电视中文频道及两条调频米波(短波)声音频道,后者其中最少一条为中文广播。

三、为上述两款规定之目的,承批人得自由支配第五条所述及电信暨资讯科技发展办公室日后拨给频率的频道。

第七条 (国际协议的约束)

承批人须遵守适用于澳门特区的电信及社会传播国际协议或协约的规定。

第八条 (与外间的合作)

一、承批人可与外地的电台、电视台以及制作人建立合作关系,以便在澳门特区广播该等电台及电视台的节目及其他制作。

二、承批人应运用必要的技术资源,接收及广播上款所述节目。

第ii章 批给

第九条 (期限)

批给由签署本合同起计续期十五年。

第十条 (本批给的不可转移性)

本批给属不可转移性,未经批给人许可,不得进行顶让或分营,即使部分亦然。

第十一条 (担保)

批给人订定承批人应缴保证金的金额、期限及条件。

第十二条 (批给的接管)

一、当发觉在未经批准或非因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全部或局部中断服务,或当出现特殊情况,又或当承批人的组织运作或设施、设备的状况出现严重弊端时,澳门特区可暂时取代承批人的地位,接管本批给,同时接手使用各项设施、设备及材料,以便实施必需的措施来确保批给活动的进行。

二、在接管情况下,为维持服务的一切负担,包括为恢复正常服务的倘有额外费用,概由承批人承担。

三、导致接管的因素一旦消失,承批人会被通知在指定时间内以正常条件恢复经营服务,为此,将重新拥有有关的设施、设备及材料。

四、如果承批人无意或无能力恢复经营或恢复经营后依然存在导致接管的因素,批给人可即时撤销批给。

五、在接管批给的期间内,承批人无须承担本合同引生的义务。

六、接管的期间不算入批给期。

第十三条 (偶发情况或不可抗力情况)

一、为本合同之目的,所称偶发情况或不可抗力情况包括:有关当局的干预、战争、公众秩序的改变、火灾、地震、水灾、风灾、大气放电、破坏活动、罪恶行为、经适当证明的第三者干预,以及任何其他不可抗拒及不可预料的类似情况。

二、一切由监察实体基于有依据的意见,结论为已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而且非属过失或故意的情况,亦视为偶发情况或不可抗力情况。

三、当已经遵守安全规章的规定及有关官方机构及部门订定的规定和守则,或无该等规定时,已经遵守一般施行的规定,均视为已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

四、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承批人毋须承担在本批给合同内承担的义务,但必须证明已采取一切防患于未然的必要预防措施。

第十四条 (撤销)

一、如果承批人违反本合同订定的主要义务,批给人可撤销本批给,尤其发现:

放弃经营或无故暂停经营

承批人使用不足或不当的设备

违反无线电广播活动的法律制度

暂时或永久地全部或局部转移批给

不向批给人缴付应缴的回报。

二、批给人未预先以双挂号信通知承批人限期最多九十天内履行未完的责任,不宣告撤销。

三、撤销批给后,用作经营的财产概无偿归属澳门特区。

第十五条 (因公众利益的撤销)

一、在公众利益迫使下,批给人得在任何时刻撤销本批给。

二、如为公众利益撤销批给时,承批人有权获得一项赔偿,计算方法是,在考虑到尚馀的批给期及已作出的投资、可取得的合理利润下按照第二十条的规定为之。

第十六条 (赎回)

一、批给人可在本合同期满前赎回批给。

二、本续期生效十年后方可作出赎回。

三、如批给被赎回,承批人有权获得一项赔偿,计算方法是,在考虑到尚馀的批给期、已作出的投资及可取得的合理利润下按照第二十条的规定为之。

第十七条 (消灭)

本批给因下列原因消灭:

批给期告满

批给人与承批人达成协议

撤销

因公众利益而撤销

赎回。

第十八条 (用于批给的财产归属澳门特区)

一、批给因第十七条预料的任何形式而消灭时,用于批给的一切财产和权利概归属澳门特区。

二、用作建立制作场地、技术、行政或其他部门的大楼,以及承批人在经营业务时通常使用的设备、用具、材料或其他财产概视为用于批给之物。

三、承批人承诺,所交出用于批给的财产,具备可让服务在维持应有素质下延续的功能和保养,如欠缺该等条件,澳门特区可扣押用于恢复该等条件的款项,为此,可在补偿金或保证金中扣除。

四、上款所述财产均在无任何责任或负担下交付。

第十九条 (融资合同)

在归属情况下,澳门特区可以取代承批人在设施及设备融资合同内的地位,所指设施及设备包括该日仍在建造或安装当中或在三十六个月前投入运作者。

第二十条 (归属的数值)

一、如发生赎回或以公众利益为理由撤销专营之情况,承批人有权以拨归为理由获得补偿,金额为根据法律及相关的会计技术原则计得的总资产净值加上最近三年平均纯利的百分之八十乘以赔偿标的年数所得的数值。

二、如对计得的数值有异议,按照本合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由仲裁庭解决。

第二十一条 (归属数值的修正)

如澳门特区在赎回或为公众利益撤销批给的情况下承受第十九条所述的地位,上条所指数值将减去在归属日尚欠的本金总和及该总数以归属日至约定还款期结束时融资合同采用的息率计得的利息,此乃固定息率的做法如属浮动息率,则用过去期间的平均息率计息。

第ⅲ章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节

第二十二条 (批给人的权力)

一、在不影响法律及本合同赋予的权力下,批给人有下述的权限:

确认第二十四条第二款b及c项所述计划文件

对承批人及其发展的业务进行长期监察

委任一名政府代表,并赋予法律、本合同及承批人 章程订定的权力

批准承批人提出的全部或部分暂停经营要求

批准承批人章程的变更

命令施行罚则

依法律或本合同赋予的权能,命令消灭批给。

第二十三条 (承批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承批人可在遵守有关的现行法例下,占用澳门特区或其他公权法人的公产或私产土地,来为对于履行职责是不可缺少的设施及设备建立输送设备。

二、承批人亦享有下述权利:

a)在有关当局预先批准下,人员及车辆作适当认别及 因工作需要时,在公众地方自由通行

b) 本身无线电中心由有关现行法例订定的地役保护权

c)在制作场地与传输中心之间,及在传输中心与有必 要的转播站之间建立的赫兹束的地役保护权

d)依法建立对于实现本身宗旨是必需的,开通澳门特 区内或外的任何电信系统。

第二十四条 (承批人的义务)

一、除法律及本合同其他条文订定的义务外,承批人应为履行本批给的规定而设法拥有必需的人力、技术、材料及财力,以良好地经营所批给的业务,以及进行一切的工作,使到用于批给的财产有良好的保养。

二、承批人还有义务:

严格遵守由澳门特区政府在电视及声音广播方面作 出的与维护公众利益有关的指令和指示

制定跨年度计划,显示将要推行的目标和策略

制定反映跨年度计划实施进度的业务计划

遵守国际电信联盟机构的适用规定及电信办发出的 技术性规则和指示

确保经营的持续性和常规性

紧随在声音及电视广播领域内的技术趋势,并为电 信网络引入最现代化的科技

以选择澳门特区为居所,对经营批给业务是必要的 人员来为本身服务

向批给人提供对其执行职务是必要的资料和解释, 并向其提供必需的工具,使其实质地行使法律赋予的权限

遵守法律或本合同订定的其他义务。

三、上款b及c项所述的计划文件,均须在开始实施的六十天前寄交批给人通过。

第二十五条 (投资)

一、承批人必须作出必需的投资,以保证第六条所定节目,在符合最佳的声像广播素质标准下完全覆盖澳门特区。

二、承批人亦必须紧随声像广播领域的技术趋势,以保证时刻履行上款的规定。

三、承批人作出的投资应载明于第二十四条第二款b及c项所述的跨年度计划及业务计划。

第二十六条 (资讯)

一、承批人在广播及处理资讯时,应尊重真实、中立、公正及忠诚的价值,不播放虚假的、偏见的或未经证实的消息,以及不对可能有歪曲或误导公众成份的事实作新闻性质的处理。

二、在第六条预料的节目频道内必须在适当的时刻内播放关于本地及国际实况的电台及电视中文及葡文新闻报导以及文化及体育性质的节目。

第二十七条 (公告及声明的广播)

承批人必须无偿地、完整地广播澳门特区政府随时基于公众利益而认为有必要的官方公告及文告,并指明其来源。

第二十八条 (选举节目)

一、于选举活动进行期间,承批人必须让出按法律或选举委员会订定的广播时段给候选人使用。

二、批给人保证向承批人支付关于候选人按照由选举活动开始日生效的秩序表使用广播时段及技术资源的费用。

第二十九条 (答辩权或更正权)

承批人必须向任何自然人或法人作出关于行使法定的答辩权或更正权的保证。

第ii节 广告

第三十条 (广告的应遵原则)

承批人播出的广告受现行法规及本合同的规定的约束。

第三十一条 (广告时间)

一、承批人每周播送广告的时间,不得超过该周总播送时间百分之十。

二、播放影片期间,每小时不得插播广告超过三次,且每次广告时间不得超过五分钟。

三、承批人不得在播出影片的技术及艺术资料与开映之间插播广告。

第三十二条 (禁止烟草广告)

禁止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

第三十三条 (含酒精饮料的广告)

一、在七时至二十一时之间,承批人不得播送含酒精饮料的广告。

二、含酒精饮料的广告不得:

有未成年人出现

以未成年人为宣传对象及引诱他们饮用

鼓吹过度饮用

贬低不饮用之人士

暗喻饮用时有任何程度的成功感

暗示或出现饮用的动作

与驾车扯上关系。

第三十四条 (幸运博彩的广告)

幸运博彩的广告不得以幸运博彩作为主要宣传目标,及不得在七时至二十一时之间播送。

第三十五条 (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广告)

一、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广告应顾及他们心灵脆弱,承批人于播送该类广告时尤其不得:

含有损害他们身心或道德的任何言词

暗示不使用所宣传产品或服务时会比别人低下

二、承批人播送以未成年人为主要宣传对象的广告时,当中宣传的产品或服务必须与他们之间存在可觉察之关系。

第iv章 承批人公司

第三十六条 (公司宗旨)

一、公司宗旨是经营电视及声音广播公共服务。

二、公司得从事或提供法律许可的,与上款所述活动相关的其他商业活动或服务。

三、公司得参资于其他公司,而不论那些公司的形式、性质或目的如何。

第三十七条 (从事其他业务)

一、承批人可自己或与其他实体合夥从事下述业务:

经营广告业

录制、出售及出租音像制品

提供专业培训及技术支援服务

出版及出售与本身业务相关的刊物及产品

洽商节目赞助

洽商电台、电视内部制作场地时间

洽商制作及剪接业务

承批人章程预料的其他业务。

二、承批人亦得通过付酬及预先经批给人准许,让出广播时段。

第三十八条 (承批人被禁止的作为)

承批人未经批给人的预先及书面准许不得修改本身章程。

第三十九条 (承批人的总部)

承批人的总部必须设在澳门特区。

第四十条 (行政及领导机构)

一、公司将由一个董事局领导,按照章程规定,董事局可将本身权限委托给一个执行委员会或一名常务董事。

二、执行委员会成员及常务董事必须以澳门为居所。

第四十一条 (政府代表)

行政长官将以批示任命政府代表乙名加入承批人公司,并授予法定的职责和权力。

第四十二条 (无线电广播公共服务的资助)

承批人提供无线电广播公共服务,批给人每年给予津贴。

第四十三条 (承批人的会计)

一、承批人必须存备按现行法例调整和编制的会计。

二、承批人采用的摊折率及每年产生的准备金,均按本特区现行规定为之,但不妨碍承批人鉴于公司的特徵及设施设备和用于批给的其他有价品的性质而提出有依据建议后,被特许采用其他比率。

三、承批人可按照适用法例重估有形固定资产值,如无适用法例,则按自己提出的有依据建议,但须有批给人的书面许可。

四、批给人可按照现行法例的规定,订定上款规定与税务无涉。

第v章 最后及暂行规定

第四十四条 (税务)

一、承批人必须按适用法例的规定,为经营所得的利润交纳税款。

二、承批人在批给期间获下列优惠:

豁免临时或永久进口营运所需设备的消费税

豁免营运设备的无线电通讯服务费。

第四十五条 (违反批给合同)

一、承批人因作为或不作为作出不履行一般及特定义务的行为,视为违反本合同。

二、为上款规定之目的,下述者尤其构成违反本合同:

违反关于节目编排的义务及传输广告的规范和限制

违反关于广播权及行使答辩权和更正权的规定

传输暗号、暗语及隐晦的信息

故意作出由适用于澳门的国际协议或协约定为破坏 性的干预行为

妨碍或拒绝由批给人或有权限的机构或实体行使监 察权

使用的设备不符批给人订定的规格或不适宜于承批 人良好地执行业务

改变或违例改动设备的技术特徵及其认别资料。

第四十六条 (罚则)

一、倘无预料其他更重处罚,批给人可于证实承批人违反下述合同条款时施予下列罚款:

e及g项:罚款澳门币三万元至十五万元

其他条款:罚款最高澳门币三万元。

二、施行罚款时,批给人将订给承批人一个期限,履行原来因未履行而罚款的义务。

三、倘承批人于第二款所述期限内依然不履行有关义务,批给人可以:

施行新的罚款

撤销本合同。

四、交纳上款所述罚款,不豁免承批人承担倘有的民事责任,亦不妨碍有权限实体实施澳门特区法律及本合同内预料的其他罚则。

第四十七条 (仲裁庭)

一、批给人与承批人之间在本合同的理解,效力及执行上所产生的问题,除法律规定属于法院权限者,悉交由一个在澳门特区运作的仲裁庭处理,仲裁庭将由三名仲裁员组成,批给人及承批人各指派一人,另一人由双方协商产生。

二、如任何一方不在被要求指派仲裁员之日起三十天内指出本身的仲裁员,或双方在指出最后一名仲裁员后三十天内不能就第三仲裁员达成共识,尚欠的一或多名仲裁员将由澳门初级法院选出。

三、仲裁庭将以“公平原则”进行审理,对其作出的决定不得上诉。

四、仲裁庭亦将订定仲裁负担及订定双方在这方面的义务。

第四十八条 (在终止合同下承批人人员的状况)

一、如终止合同,不论名义如何,双方将协商适当的措施,把承批人人员转入新承批人公司或有关实体,以确保批给活动的提供。

二、上款预料的转入不构成任何一方的义务,但不妨碍于终止日实行强制生效的规则。

第四十九条 (适用法规)

本合同受规范其内所载事项的命令性法例的约束本合同内未载明事项均按现行法例处理。

双方签署本合同。

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11篇 有线数字电视服务合同书

_________广播电视局网络信息中心(以下简称甲方)与有线数字电视用户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就申请安装有线数字电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申请

乙方申请开户时,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甲方指定的服务网点办理开户手续。

原有线电视用户可直接申请,并于_____个工作日内予以开通,初次入网的用户需缴纳有线电视初装费、入网费。

收视有线电视境外电视节目需按规定进行审批。

第二条收费

乙方收看日照有线数字电视,除基本节目外,其他节目可以自行选择,按节目资源收费标准实行年度一次性预缴收视费,逾期没有续缴费的用户,甲方将暂停提供服务。原有线模拟电视基本节目资费标准不变。

本协议代为甲方有线数字电视费用托收协议,由甲方提供收费数据给银行作为划款的依据。乙方同意其付款银行通过电脑网络将自己的账户款自动划至甲方账户。并保证提供给甲方的资料正确、真实。

乙方应确保在甲方指定的缴费银行账户上有足够的资金,如因账户冻结或余额不足等原因而未能划款向甲方银行支付收视费,甲方有权暂停服务,并每天按应交费总额的_________‰收取违约金。

乙方对有线数字电视收费有疑问,可向甲方查询,甲方有责任向乙方提供相关费用查询。

第三条使用与维修

收看数字电视必须是在数字电视已开通的范围内、办理各种注册手续并按时缴纳费用的有线电视合法用户。

甲方承诺向乙方提供有线数字电视服务,乙方有权监督服务质量,并提出批评、建议及申告。

机顶盒及软件实行_____年内包修、_____天内包换服务(非人为损坏)包修期以外,负责终身维修,收取维修成本费。

乙方私自更改有线电视线路、变更机顶盒使用注册地址和不良操作,导致收视效果不好,甲方不承担责任。

甲方传输的有线数字电视节目,若因国家政策变更、不可抗力因素、资费调整等客观原因而无法继续提供给乙方时,甲方有权暂停或调整节目的内容、频道以及节目数量,并且甲方将以业务通告的方式通过公共媒体通知乙方。

有线数字电视传输网络如发生意外、出现信号异常情况,甲方应及时处理,乙方收视费不做延续。

乙方因故需要报停、恢复、节目变更、机顶盒转让、过户和迁移,应到甲方营业厅办理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

凡因乙方开户时登记不详,联系电话、通信地址和邮编不准确,或变更后未及时办理手续,造成服务延误,甲方不负责任。

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都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团购用户除此协议外,需与甲方另行协议。

租用机顶盒的有线电视用户,除此协议外,需同意甲方机顶盒租用细则所列的条款。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12篇 收费电视地面服务专营合约书范本

第一章 专营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一条 定义

批给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澳门地区公权法人,该日之后,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

地区:澳门地区。

总督: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澳门总督,该日之后,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

电信当局:澳门邮电司或监管电信事业的公共实体。

专营人:澳门有线电视服务有限公司。

收费电视地面服务:专营人通过收费,向缴费用户传送地面影音信号。

专营:指通过本合同给予权利,建立和操控一个公共电信系统及以专营方式提供收费的电视地面服务。

频道:用作传播某个节目的技术路径,其技术特徵应以国际电信联盟(ult)有关条文之所定为准。

节目:按某个概括性或特定性的节目安排而设定的视听内容,及通常以一个与它相关的标记予以识别。

节目安排:用作在指定运作时间内播出的一系列互不相同的及经选定的视听内容组合。

净资产:撤除重置、拟折及备用金后之毛资产总值(现金、银行存款、待收账、库存、经过重估之固定资产及预计成本)。

签约方:指批给人及专营人。

合同:指本合同及其附件及将来由签约双方签订的补充约及附件。

第二条 合同之目的

批给人通过本合同批予专营人下述权利:

提供有线电视地面专营服务

建立及操控一个公共电信系统

以专营方式提供视像服务,但电话视像服务除外。

第三条 专营期

一、专营期为十五年,由本合同签字之日起计。

二、专营期告满前二年,双方协商条件,以补充约作合同续期或延期。

第四条 有线电视地面服务之建立及开始

专营人必须在签立合同之日起或在附件i、ii及ⅲ之计划所预料频带批出之日起十五个月内开始提供服务。

第五条 担保

一、专营人所承担之义务及倘需缴付批给合同内的罚款或赔偿金,将由专营人提供担保,做法是在本地区一间代理银行缴存现金澳门币贰佰伍拾万元并指明受惠人为批给人。

二、上款所述存款可由有资格银行之保函或保险担保代替,两者均为即付担保。

三、担保将在签立合同之日起三十天内提供。

四、担保金一旦被动用,营人将在批给人做出重置通知后三十日内重置。

五、担保金如未动用,专营人可在专营期告满后要求提醛?

第六条 回报

一、专营人每年付给批给人之回报为专营人营运年度毛收入百分之三。

二、上款所述回报之缴付方式为,每年第四个月最后一个办公日前将涉及上一营运年度之回报向电信当局交纳。

三、专营人将在每个民事年度结束后九十天内制成简图,向批给人展示营运毛收入,并出示一切被要求之证明文件。

四、倘出现特殊情况,签约双方得通过协商,减少或暂停回报。

第二节 批给之变更

第七条 接管

一、在以下纯属专营人过失的情况下,批给人经听取专营人意见后,可暂时取代专营人接管专营,同时接手使用各项设施、设备及器材,以便直接或通过第三者实施一切必要措施,以延续系统之运作及有线电视地面服务之提供:

有关之经营无故中断或即将无故中断

专营人在组织上,运作上出现严重动荡或缺失,或设施、设备之状况出现严重缺陷。

二、在接管情况下,维持有线电视地面服务之正常及日常负担,包括为恢复正常经营而倘有之额外费用,概由专营人承担。

三、导致接管之原因一旦结束,专营人会被通知在指定时间内恢复有线电视地面服务之正常经营,同时,重新占有用于专营之一切财产。

四、如专营人无意或无能力恢复径营,或恢复经营后依然存在导致接管之因素,批给人可即时以违约为由撤销合同。

第八条 转让及分营

一、本专营不得转让。

二、末经批给人事先批准,专营人不可作局部分营,亦不得完成同等效力的法律行为。

第九条 检讨

本专营可随时由签约双方协商检讨。

第三节 专营之终止

第十条 终止

一、本专营于下列情况下终止:

专营期告满

双方协议

赎回

因违约而撤销

因公众利益而撤销。

二、上款c、d及e项之专营终止由总督在政府公报刊登有依据批示宣告。

第十一条 赎回

一、批给人可在开始提供专营服务十年后做出赎回,但须提前一年通知专营人。

二、专营人在接到通知之日起,未取得批给人许可前,不得将用于经营服务之财产转让或附加责任。

三、赎回专营时,专营人有权获得根据第十六条规定计算之赔偿。

第十二条 以违约为理由的撒销

一、当证实有以下可归卖于专营人的任一事实时,批给人得撤销本合同:

放弃经营或无故暂停专营

专营的转让

未经批给人预先许可而分营

年罚款金额超过担保金额百分之五十

破产,债权人协议及协定,或令专营人公司的管理受控于有关债权人的任何其他措施

未经批给人预先许可而变更公司的宗旨,削减资金或专营人公司变更组织、合并、分割或解散

不依合同规定彻交应缴的回报。

二、撤销合同后,担保金即时拨归批给人,同时,属于专营的一切财产及权利无偿拨归批给人。

第十三条 以公众利益为理由的撤诮

一、为公众利益而有必要时,不论专营人有无履行任何应承担约责任,批给人可在尊重专营人受法律保护的权利下,随时撤销专营。

二、按照上款规定宣告之撤销,专营人有权获得按照第十六条规定计算之补偿。

第十四条 拨归

一、终止专营时,不论有或无赋予索偿权,一切属于等营之财产及权利,均在无任何责任或负担下拨归批给人所有。

二、批给之公共电信系统、用作建立制作场所及技术、行政或其他部门之大楼,以及通常由专营人在抱共有线笋鼾也面服务时所使用之设备、用具、器材或其他财产,概视为用于专营之物。

三 、专营人所交出用于专营之系统,必须具备运作功能,而交出之财产则必须有良好保养,以使有线电视地面服务可在维持应有素质下延续,如欠缺上述条件,批给人可扣押用于恢复该等条件之款项,为此,可以对补偿金额作适当之动用,如不足应付时,则动用担保金。

第十五条 融资合同

在拨归情况下,批给人将取代专营人在设施及设备融资合同内的地位,包括该日仍在建造或安装当中或在三十六个月前投入运作的设施及设备。

第十六条 由拨归引起的补偿

如发生赎回或以公众利益为理由撤销专营之情况,专营人有权以拨归为理由获得补偿,金额为根据法律及相关的会计技术原则计得的资产净值加上岛近三年平均纯利的百分之八十乘以赔偿标的年数所得的数值。

第十七条 拨归数值的修正

在第十五条预料的情况下,上款所述数值将招除已承担的融资合同金额。

第十八条 优先权

除非原先之专营是因归责于专营人而撤销外,专营人对于同目的之新批给有优先权。

第二章 专营人

第一节 专营公司

第十九条 宗旨

一、专营人公司的主要宗旨为经营有线电视地面服务。

二、公司亦得自己或与其他个人或法人合夥从事以下的附带业务:

经营广告业

提供专业培训及技术支援服务

洽商节目赞助

洽商制作场所时间、制作及剪接等业务

录制、出版及洽商影音刊物及其业务有关产品

经批给人预先批准,让出频道或频道时段

按适用法律的规定,提供其他电信服务。

三、专营人对以任何名义让予第三者在节目内和节目时段内所广播的内容,向批给人负责。

第二十条 公司章程

一、专营公司的公司章程应遵守本地区法例及本合同的规定。

二、由本合同签字日起计九十天内,应办妥为符合上款规定的各项法定手续。

三、修改章程应先行通知批给人,以便查证是否符合本合同之条款。

四、专营公司未经批给人预先批准,不得做出以下任何行为:

改变公司宗旨

减少或增加公司资本

公司之变更组织、分割、合并或解散。

第二十一条 总部

专营人之总部及主要行政部门必须设在澳门。

第二十二条 公司资本

专营人之公司资本为澳门币五千万元,在本合同签字日起,十五个月内全数到位。

第二节 经济财政状况

第二十三条 会计

专营人必须在总部存备适当编制的、最新的会计账目。提供有线电视地面服务引致的成本和收益应与公司宗旨所预料的其他业务的成本和收益,分账处理。

第二十四条 资金的调动

专营人得按国际标准筹措业务范围内的借款及缴付有关之利息和本金。

第二十五条 固定资产清单

专营人应保持有形固定资产清单做到各个项目尤其是专营终止时拨归批给人之项目,一目了然。

第二十六条 资本收益

为审议专营人之年收益,下列者视为“受监管之年结果”:

税后纯利

记入营运账目内之财务成本。

第二十七条 抵补比率

一、专营人须采取必需措施,使每年终结时,本身资本值最低限度相等于有形固定资产净值之25%。

二、在例外情况下,经批给人批准,专营公司本身的资本值可低于上款所述之百分比。

第二十八条 拟折及重置

专营人须采用本地区现行法例订定的年度摊折率及重置率,但不妨碍鉴于公司的待徵及设施、设备和用于等营的其他财产的性质,在专营人提出有依据建议下,特许采用其他比率。

第二十九条 资产重估

专营人可按照适用法例重估有形固定资产成分,如无适用法例,则按自己提出的有依据建议,但须有批给人的书面许可。

第三十条 账目审计

一、专营人之账目每年须由公认有资格而能干的本澳注册审计公司进行审计。

二、每个营运年度终结后120天内,专营人须将经过审计、证明及通过的业务报告及账目报告提交电信当局。

第三十一条 税务制度

专营人可享受免徵税款、费用及手绩费或法律容许的税务优惠。

第三十二条 管理统计指数

专营人将于每个季度向电信当局提交双方协定的基本营理信息系统内的数据。

第三节 专营人的一般权利和羲务

第三十三条 权利

除法律及本合同预料的权利外,专营人亦有下列权利:

按照本合同及其他适用法例的规定,设立及操控一个公共电信系统及提供有线电视地面服务

根据与有关方面订立的协议,在互相平等的条件下,接连其他经营人的电信系统

在遵守适用法例规定下,占用属于澳门地区公产或私产士地或公权法人的其他土地来建立获分配的公共电信系统

在公共街道及其地底进行电信系统的安装、维修或保养工程

当工作性质有需要时,人员及车辆作适当识别后,自由通行公众地方:

无偿享有建立电信系统所赋予的地役权

向缴费用户收取费用及其他价钱

有权通往属于系统组成部分的基础设施,如设备、天线、导线、导管、线缆的安装地点,及在尊重用户的前提下,通达用户终端设备的安装地点

按照公共电信系统的其他适用法例的规定,在公共、私人楼宇内外安装对建立获分配系统所需的电信基础设施

接连楼宇的适用电信基础设施

按照现行法例,建立为发展本身宗旨所必需的,开通区内或区外的任何专用电信系统

为转播其他电信经营人的节目及将本身制作的视听作品售予第三者或转播本身的节目,签立合同及收受回报。

第三十四条 义务

一、专营人须给与本地区一项有能力回应市民及经济活动在文化及社会方面需求之有线电视地面服务,支撑该项服务之系统应引入最新科技,同时,其设计应能迅远回应本地区每处角落的需求。

二、专营人尤其须要:

遵守本地现行法例、适用于澳门的国际现行法例、有关当局依法作出的命今、指令、提示、指示以及批给人和电信当局按本合同规定作出的命令

提供优良技术的及安全的有线电视地面服务,并保证缴费用户取得本地的,地区的及国际的服务、节目和信息

以居住本地区的有线电视服务需用的合格人员来维持有线电视地面服务的良好逼作及履行其他的合同义务

紧随音像广播领域的技术发展,为支撑广播的传送系统引入最现代化科枝

建立为操控系统所必需的基建及专营用的其他财产,并保持其良好安全运作及必要时纠正调整其功能,使运作正常及适当提供服务

确保基建符合本地及国际水平的技术规格,尤其是国际电信联盟规章及指示所载者

向电信当局提供其在执行工作时所需的资料和解释

对出现的故障进行必需的维修

经缴费用户要求及缴付适当费用,提供为其得到服务的终端设备,并确保该等设备的保养

向用户提供谘询及维修服务

履行由法律及不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十五条 频道的提供

一、专营人有责任无偿提供两个容许在澳门地区内傅送视听广播公共服务的节目的频道

二、为上款之目的,有关节目应由有关实体以良好技术条件无偿让出,该等实体应确保取得许可及权利,特别是著作权及连带权益,以便接收、制作、纳入和传送该等节目时不使专营人承担任何附加责任。

三、专营人承诺以完整及无改动的方式转播第一款所述的节目。

第三十六条 计划

一、专营人必须履行专营期内的总计划、为首三年订定的指导计划以及首两年工作计划,均载于成为本合同组成部份之附件i、ii及ⅲ。

二、总计划以接续不断的多侣三年指导计划来调整,而每侣三年指导计划均在开始前一年的十一月三十日之前制订及知会批给人。

三、首两年营运后,专营人还须逐年制订工作计划,并在上年度的十一月三十日前交此给人审批。

第三章 营运基建

第三十七条 系统

为达立电信系统,专营人可以采用视为较有效的技术方法,例如电缆网络、无线电为络或其他,但须使用适当证明的尖端科技。

第三十八条 无线电频率

一、电信当局将按适用法例配给专营范围所需的频率。

二、使用相当于上款所指频率的无线电波谱,专营人必须缴付相应费用。

第三十九条 互联赫兹波束

在专营人要求下,电信当局将按适用法例配给远接制作场所与传输中心,连接传输中心与传输中心,及外景传送和新闻采访需用的频率。

第四十条 地理覆盖范围

作为本合同标的的公共电信系统,应覆盖整个澳门地区,并应跟随都市和人口的发展。

第四十一条 在楼宇建立的基建

一 、专营人有权在尊重楼宇独立单位业主、住客的前提下,在公共或私人楼宇安装为建立系统所需的电信基建,如设备、天线、导管及线缆等。

二、 在列为文物保护的地方或有建筑学价值的楼宇建立上款所述的基建,要取得澳门文化司署的许可。

三、专营人对受到上款所述基建的建立所影响的财产,负责修复。

第四十二条 工程的实施及系统的建立

一、为实现用于批给经营的工程,其设计须由专营人向有关实体申领法律上要求的审批许可或准照,以及缴付所需之费用。

二、专营人建立传送分系统时,应使用地下导管,但当技术上不可行,经电信当局批准后,得装设架空电缆或将之固定于楼宇之外墙,建立一传送系统。

三、在实施任何工程时,专营人须优先采用有效之管道嵌置法,以减少在公共道路开挖壕坑。

四、专营人应向有关实体通知施行任何对用户及市民大众造成影响之工事,并指出其性质,施工期。

五、专营人有责任与其他实体和机关协调马路上工程,尤其是检查井、导管、天线支架,目的是善用资源,减低成本及减少对公众及使用者可能带来之不便。

六、 专营人必须对施工之路面及任何其他设施或楼宇内外之结构因进行系统的工程所造成的损坏,进行修复。

第四十三条 第三者的基建和服务

一、专营人得通过与第三者达成协议,使用属于第三者的电信基建,例如支架、检查井、管道及地底电缆。

二、每当证实有必要时,寻营人必须与其他电信经营人及其他地底使用者订立关于以共用基建的协议。

三、专营人可与有适当资格的其他实体签约建立基建,但对损坏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四条 技术规格及安全要件

一、有线电视地面服务应使用pal-i系统,并得使用电信当局批准的其他规格。

二、专营人要采用一切措施维护电信系统的不可侵犯性,及确保无线电通信分系统受到保护,做到与其他获许可的无线电通信服务互不干扰。

第四十五条 私人缆网

一、专营人可与在楼宇设立的私人缆览网的所有人订立互联协议,以向缴费用户提供有线电视地面服务,但该等网络必须具备适当的技术条件。

二、上款所述的技术条件,由电信当局负责评估。

第四章 关于有线电视地面服务的提供

第一节 一般条件

第四十六条 义务性

一、只要关系人符合设定的必要条件及遵守适用法例及内部规章所定条件,专营人不得拒绝向其提供有线电视地面服务。

二、如建立的服务由于处在年度计划所指地理范围以外地方或处在传送系统所经过或影响区域以外地方而导致超负荷时,上款的规定不妨碍专营人可以拒绝或押后提供服务。

第四十七条 与缴费用户的关系

一、向缴费用户提供有线电视地面服务须先行徵得他们明确接受所预知之条件和规定。

二、载有上款所述的条件和规定的合同式样,连同其变更,须由批给人核准及最低限度用本地区的两种官方语言表述。

三、专营人须依照先后次序迅速地满足提出之要求,但不妨碍可为优先安装,设定特别条件。

第四十八条 持续性

一、专营人必须保证持绩地提供有线电视地面服务,并对公共电信系统进行所需的一切按驳、扩大及延伸工作。

二、因在公共电信系统任何组件上进行电信当局批准的工事,或因非归卖于专营人之行为或事实,方得有限度地提供或中断提供有线电视地面服务。

三、专营人不因上款预料之情况而提供有限度服务或中断提供服务,对缴费用户或第三者的受损,承担责任。

四、有限度地提供或中断提供有线电视隹也面服务,如属可以预料者,须向电信当局、缴费用户及有需要时向市民大众作事先通报,说明提供有限度服务或中断服务之时间、范围及原因。

第四十九条 归责于缴费用户的提供有限度服务或中断服务

一、遇下述情况,专营人可向缴费用户有限度地提供或中断提供有线电视地面服务:

不遵守有关合同或其他适用规则

阻止检验工作之进行

在协定期间内欠缴任何款项、费用、收费及价金

对专营公司拥有之设施、接收器或任何其他设备做欺诈作为

未得专营人书面许可,向第三者提供服务。

二、在上款a至c项所述情况下,缴费用户应在得到足够预先期来弥补过错下被通知。

第五十条 以公众利益为理由的提供有限度服务或中断提供服务

一、为公众利益而必要时,批给人可决定向缴费用户全面地或部分地暂停提供任一或多个节目或取消一或多个视听内容组合。

二、 除第三十五条所指的节目外,专营人对上款所述暂停所造成的损失,享有索偿权。

第五十一条 服务素质

一、专营人须向电信当局提供足以对各项有线电视地面服务的素质作长期评估的一切资料及统计数字,例如:

缴费用户的设施

轮候名表

对有线电视地面服务及发票提出的投诉

已通报的及已修妥的故障,以及维修工作的平均需时。

二、提供资料及统计数字的方式及周期,由专营人与电信当局协商。

三、电信当局将在专营人之协助下,制定必须达到的有线电视地面服务素质基础指标。

第五十二条 套装服务种类

一、专营人可提供包括本地区内或外的电视及广播节目的基本套装服务及附加套装服务。

二、在提供的任何套装服务内,专营人必须无偿包括第三十五条所述的节目。

三、有线电视地面服务还可因应科技及市场的趋势而采用按频道或按节目的方式来提供。

第五十三条 播出的节目

一、任何节目可每日二十四小时运作。

二、启播或重新启播节目,专营人应提前十五天通知监察实体,并指出:

节目的名称:

负责实体,来源国或地区

内容概述或节目时问表

启播或重新启播的日期。

第二节 信息、节目及广告

第五十四条 信息及节目

一、在本身的节目安排中,专营人应遵守关于视听广播方面的法律规定。

二、专营人对节目内容,包括以任何名义让给第三者的频道内所傅送节目的内容,向批给人负责。

三、播送只合成人收看的节目时,专营人须以阻止收视或收听的电子仪器或其他仪器,确保不能直接进入有关频道。

第五十五条 广告

在本身制作的节目中,专营人应遵守本地区关于广告方面的现行法例。

第五十六条 对外合作

专营人应优先与葡萄牙的制作商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其他制作商订立关于节目的取得、供应和转播权等协议。

第五十七条 著作权

一、除公众利益之布告及第三十五条规定传送的节目外,专营人播送的节目享有著作权及相关权保护。

二、专营人必须遵守本地区关于著作权方面的现行法例。

第三节 收费及费用

第五十八条 一般原则

一、提供有线电视地面服务的收费和价格的上限或订定该数值的准则,须先由专营人提出有依据建议,由批给人听取电信当局意见后批准。

二、专营人不得收取任何高于已核准的收费、费用和价格,亦不得实施别的收费方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增加服务卖。

第五章 批给人及监察

第一节 批给人

第五十九条 批给人的权力

在不妨碍法律及本合同赋予的权力下,批给人有权:

核准各项计划、收费调整建议及专营人需要核准或许可的其他行为

命令实施罚则。

第六十条 批给人代表

本合同赋予的或认可的批给人权利及权限,由总督或由总督委托电信当局行使。

第二节 监察

第六十一条 监察实体

一、监察本合同的履行和专营人的活动,属电信当局的权限监察节目内容,则属新闻司的权限。

二、上款所述实体将采取认为必需的措施执行监察权限,尤其监督有线电视地面服务及专营人对义务的履行 并可用认为合适的方式及在认为合适的时间,查证由专营人提交的报告、资料及数据的准确性。

三、为上款规定之目的,专营人必须:

任由通行本身的一切设施

对监察工作的实施,提供一切资料和解释及给予一切必要的方便

任由索阅一切簿册、记录和文件

在监察实体要求下,当电信当局面前进行测试,以评估抱共服务的条件、设备的特徵和状况

局部或全部中断有线电视地面服务时,先行通知电信当局,并于随后五个办公日内以书面确认及作出解释。

第六十二条 调试

一、电信当局可以测试及调校用作提供有线电视地面服务的设备,包括由缴费用户使用的属于专营人所有的设备,但不妨碍法律上关于确认无线电通信器材方面的规定。

二、上款所述的测试及调校工作引生的负担,概由专营人承担。

第三节 罚则

第六十三条 一般原则

实施本节预料之任何罚则,不豁免专营人对第三者承担倘有的责任,且不妨碍由有关实体施行本地区法律或本合同预料的其他罚则。

第六十四条 金钱罚则

一、专营人如全因自己的责任而不履行本合同引生的任何义务或批给人或电信当局的正当命令,批给人可视乎弓姜反程度的严重性,课处最少澳门币壹万元最多澳门币五万元的罚款。

二、缴钠的罚款将由提交的保证金承担,倘保证金不足应付,将通过管辖法院对尚欠罚款进行强讨性徵收,处罚心将作为执行的凭据。

三、实施罚款的同时,批给人将定给专营人一个适当期间,履行被命令履行的义务。

四、如专营人在该期间内继续做出违约行为,批给人可:

实施新的罚款

饬令履行有关义务,尤其通过动用保证金或委托第三者实行对遵守本合同所必需的工作,并由专营人付费。

撤销合同。

第六十五条 非金钱罚则

由违约引致的接管及撤销,属非金钱罚则。

第六章 最后规定

第六十六条 争议的解决

一、双方对本合同的理解、效力及执行所产生的问题,除法律规定属于法院权限考,将交由一个在本地区运作的仲哉庭处理,仲裁庭由三名仲截员组成,批给人及专营人各指派一人,另一人由双方协商产生。

二、如任何一方不在被要求指派仲哉员之日起计三十天内指出本身的仲裁员,或双方在指出首两名仲裁员之日起计三十天内不能就第三仲裁员达成协议,将由任何一方请求管辖法院选出尚欠的一或多名仲裁员。

三、仲裁庭将以'公平原则'审理,对做出的判决不得上诉。

四、仲裁庭的组织费用由双方按仲裁庭定出的比例承担。

五、在不妨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规定下,件裁具暂缓效力,但该效力可由仲裁庭决定排除。

第六十七条 行为期限

本合同预料的批给人行为应在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天内作出,否则视为接纳请求,但第五十八条第一款预料之核准不在此限。

第六十八条 文本效力

本合同作成中、葡文本各一份,两文本均具同等效力。

第六十九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由签字日起生效。

附件i

附件ii

附件ⅲ

第13篇 收费电视地面服务专营合约书

第一章专营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一条定义

批给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澳门地区公权法人,该日之后,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

地区:澳门地区。

总督: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澳门总督,该日之后,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

电信当局:澳门邮电司或监管电信事业的公共实体。

专营人:澳门有线电视服务有限公司。

收费电视地面服务:专营人通过收费,向缴费用户传送地面影音信号。

专营:指通过本合同给予权利,建立和操控一个公共电信系统及以专营方式提供收费的电视地面服务。

频道:用作传播某个节目的技术路径,其技术特徵应以国际电信联盟(ult)有关条文之所定为准。

节目:按某个概括性或特定性的节目安排而设定的视听内容,及通常以一个与它相关的标记予以识别。

节目安排:用作在指定运作时间内播出的一系列互不相同的及经选定的视听内容组合。

净资产:撤除重置、拟折及备用金后之毛资产总值(现金、银行存款、待收账、库存、经过重估之固定资产及预计成本)。

签约方:指批给人及专营人。

合同:指本合同及其附件及将来由签约双方签订的补充约及附件。

第二条合同之目的

批给人通过本合同批予专营人下述权利:

提供有线电视地面专营服务;

建立及操控一个公共电信系统;

以专营方式提供视像服务,但电话视像服务除外。

第三条专营期

一、专营期为十五年,由本合同签字之日起计。

二、专营期告满前二年,双方协商条件,以补充约作合同续期或延期。

第四条有线电视地面服务之建立及开始

专营人必须在签立合同之日起或在附件i、ii及ⅲ之计划所预料频带批出之日起十五个月内开始提供服务。

第五条担保

一、专营人所承担之义务及倘需缴付批给合同内的罚款或赔偿金,将由专营人提供担保,做法是在本地区一间代理银行缴存现金澳门币贰佰伍拾万元并指明受惠人为批给人。

二、上款所述存款可由有资格银行之保函或保险担保代替,两者均为即付担保。

三、担保将在签立合同之日起三十天内提供。

四、担保金一旦被动用,营人将在批给人做出重置通知后三十日内重置。

五、担保金如未动用,专营人可在专营期告满后要求提醛

第六条回报

一、专营人每年付给批给人之回报为专营人营运年度毛收入百分之三。

二、上款所述回报之缴付方式为,每年第四个月最后一个办公日前将涉及上一营运年度之回报向电信当局交纳。

三、专营人将在每个民事年度结束后九十天内制成简图,向批给人展示营运毛收入,并出示一切被要求之证明文件。

四、倘出现特殊情况,签约双方得通过协商,减少或暂停回报。

第二节批给之变更

第七条接管

一、在以下纯属专营人过失的情况下,批给人经听取专营人意见后,可暂时取代专营人接管专营,同时接手使用各项设施、设备及器材,以便直接或通过第三者实施一切必要措施,以延续系统之运作及有线电视地面服务之提供:

有关之经营无故中断或即将无故中断;

专营人在组织上,运作上出现严重动荡或缺失,或设施、设备之状况出现严重缺陷。

二、在接管情况下,维持有线电视地面服务之正常及日常负担,包括为恢复正常经营而倘有之额外费用,概由专营人承担。

三、导致接管之原因一旦结束,专营人会被通知在指定时间内恢复有线电视地面服务之正常经营,同时,重新占有用于专营之一切财产。

四、如专营人无意或无能力恢复径营,或恢复经营后依然存在导致接管之因素,批给人可即时以违约为由撤销合同。

第八条转让及分营

一、本专营不得转让。

二、末经批给人事先批准,专营人不可作局部分营,亦不得完成同等效力的法律行为。

第九条检讨

本专营可随时由签约双方协商检讨。

第三节专营之终止

第十条终止

一、本专营于下列情况下终止:

专营期告满;

双方协议;

赎回;

因违约而撤销;

因公众利益而撤销。

二、上款c、d及e项之专营终止由总督在政府公报刊登有依据批示宣告。

第十一条赎回

一、批给人可在开始提供专营服务十年后做出赎回,但须提前一年通知专营人。

二、专营人在接到通知之日起,未取得批给人许可前,不得将用于经营服务之财产转让或附加责任。

三、赎回专营时,专营人有权获得根据第十六条规定计算之赔偿。

第十二条以违约为理由的撒销

一、当证实有以下可归卖于专营人的任一事实时,批给人得撤销本合同:

放弃经营或无故暂停专营;

专营的转让;

未经批给人预先许可而分营;

年罚款金额超过担保金额百分之五十;

破产,债权人协议及协定,或令专营人公司的管理受控于有关债权人的任何其他措施;

未经批给人预先许可而变更公司的宗旨,削减资金或专营人公司变更组织、合并、分割或解散;

不依合同规定彻交应缴的回报。

二、撤销合同后,担保金即时拨归批给人,同时,属于专营的一切财产及权利无偿拨归批给人。

第十三条以公众利益为理由的撤诮

一、为公众利益而有必要时,不论专营人有无履行任何应承担约责任,批给人可在尊重专营人受法律保护的权利下,随时撤销专营。

二、按照上款规定宣告之撤销,专营人有权获得按照第十六条规定计算之补偿。

第十四条拨归

一、终止专营时,不论有或无赋予索偿权,一切属于等营之财产及权利,均在无任何责任或负担下拨归批给人所有。

二、批给之公共电信系统、用作建立制作场所及技术、行政或其他部门之大楼,以及通常由专营人在抱共有线笋鼾也面服务时所使用之设备、用具、器材或其他财产,概视为用于专营之物。

三、专营人所交出用于专营之系统,必须具备运作功能,而交出之财产则必须有良好保养,以使有线电视地面服务可在维持应有素质下延续,如欠缺上述条件,批给人可扣押用于恢复该等条件之款项,为此,可以对补偿金额作适当之动用,如不足应付时,则动用担保金。

第十五条融资合同

在拨归情况下,批给人将取代专营人在设施及设备融资合同内的地位,包括该日仍在建造或安装当中或在三十六个月前投入运作的设施及设备。

第十六条由拨归引起的补偿

如发生赎回或以公众利益为理由撤销专营之情况,专营人有权以拨归为理由获得补偿,金额为根据法律及相关的会计技术原则计得的资产净值加上岛近三年平均纯利的百分之八十乘以赔偿标的年数所得的数值。

第十七条拨归数值的修正

在第十五条预料的情况下,上款所述数值将招除已承担的融资合同金额。

第十八条优先权

除非原先之专营是因归责于专营人而撤销外,专营人对于同目的之新批给有优先权。

第二章专营人

第一节专营公司

第十九条宗旨

一、专营人公司的主要宗旨为经营有线电视地面服务。

二、公司亦得自己或与其他个人或法人合夥从事以下的附带业务:

经营广告业;

提供专业培训及技术支援服务;

洽商节目赞助;

洽商制作场所时间、制作及剪接等业务;

录制、出版及洽商影音刊物及其业务有关产品;

经批给人预先批准,让出频道或频道时段;

按适用法律的规定,提供其他电信服务。

三、专营人对以任何名义让予第三者在节目内和节目时段内所广播的内容,向批给人负责。

第二十条公司章程

一、专营公司的公司章程应遵守本地区法例及本合同的规定。

二、由本合同签字日起计九十天内,应办妥为符合上款规定的各项法定手续。

三、修改章程应先行通知批给人,以便查证是否符合本合同之条款。

四、专营公司未经批给人预先批准,不得做出以下任何行为:

改变公司宗旨;

减少或增加公司资本;

公司之变更组织、分割、合并或解散。

第二十一条总部

专营人之总部及主要行政部门必须设在澳门。

第二十二条公司资本

专营人之公司资本为澳门币五千万元,在本合同签字日起,十五个月内全数到位。

第二节经济财政状况

第二十三条会计

专营人必须在总部存备适当编制的、最新的会计账目。提供有线电视地面服务引致的成本和收益应与公司宗旨所预料的其他业务的成本和收益,分账处理。

第二十四条资金的调动

专营人得按国际标准筹措业务范围内的借款及缴付有关之利息和本金。

第二十五条固定资产清单

专营人应保持有形固定资产清单做到各个项目尤其是专营终止时拨归批给人之项目,一目了然。

第二十六条资本收益

为审议专营人之年收益,下列者视为“受监管之年结果”:

税后纯利;

记入营运账目内之财务成本。

第二十七条抵补比率

一、专营人须采取必需措施,使每年终结时,本身资本值最低限度相等于有形固定资产净值之25%。

二、在例外情况下,经批给人批准,专营公司本身的资本值可低于上款所述之百分比。

第二十八条拟折及重置

专营人须采用本地区现行法例订定的年度摊折率及重置率,但不妨碍鉴于公司的待徵及设施、设备和用于等营的其他财产的性质,在专营人提出有依据建议下,特许采用其他比率。

第二十九条资产重估

专营人可按照适用法例重估有形固定资产成分,如无适用法例,则按自己提出的有依据建议,但须有批给人的书面许可。

第三十条账目审计

一、专营人之账目每年须由公认有资格而能干的本澳注册审计公司进行审计。

二、每个营运年度终结后120天内,专营人须将经过审计、证明及通过的业务报告及账目报告提交电信当局。

第三十一条税务制度

专营人可享受免徵税款、费用及手绩费或法律容许的税务优惠。

第三十二条管理统计指数

专营人将于每个季度向电信当局提交双方协定的基本营理信息系统内的数据。

第三节专营人的一般权利和羲务

第三十三条权利

除法律及本合同预料的权利外,专营人亦有下列权利:

按照本合同及其他适用法例的规定,设立及操控一个公共电信系统及提供有线电视地面服务;

根据与有关方面订立的协议,在互相平等的条件下,接连其他经营人的电信系统;

在遵守适用法例规定下,占用属于澳门地区公产或私产士地或公权法人的其他土地来建立获分配的公共电信系统;

在公共街道及其地底进行电信系统的安装、维修或保养工程;

当工作性质有需要时,人员及车辆作适当识别后,自由通行公众地方:

无偿享有建立电信系统所赋予的地役权;

向缴费用户收取费用及其他价钱;

有权通往属于系统组成部分的基础设施,如设备、天线、导线、导管、线缆的安装地点,及在尊重用户的前提下,通达用户终端设备的安装地点;

按照公共电信系统的其他适用法例的规定,在公共、私人楼宇内外安装对建立获分配系统所需的电信基础设施;

接连楼宇的适用电信基础设施;

按照现行法例,建立为发展本身宗旨所必需的,开通区内或区外的任何专用电信系统;

为转播其他电信经营人的节目及将本身制作的视听作品售予第三者或转播本身的节目,签立合同及收受回报。

第三十四条义务

一、专营人须给与本地区一项有能力回应市民及经济活动在文化及社会方面需求之有线电视地面服务,支撑该项服务之系统应引入最新科技,同时,其设计应能迅远回应本地区每处角落的需求。

二、专营人尤其须要:

遵守本地现行法例、适用于澳门的国际现行法例、有关当局依法作出的命今、指令、提示、指示以及批给人和电信当局按本合同规定作出的命令;

提供优良技术的及安全的有线电视地面服务,并保证缴费用户取得本地的,地区的及国际的服务、节目和信息;

以居住本地区的有线电视服务需用的合格人员来维持有线电视地面服务的良好逼作及履行其他的合同义务;

紧随音像广播领域的技术发展,为支撑广播的传送系统引入最现代化科枝;

建立为操控系统所必需的基建及专营用的其他财产,并保持其良好安全运作及必要时纠正调整其功能,使运作正常及适当提供服务;

确保基建符合本地及国际水平的技术规格,尤其是国际电信联盟规章及指示所载者;

向电信当局提供其在执行工作时所需的资料和解释;

对出现的故障进行必需的维修;

经缴费用户要求及缴付适当费用,提供为其得到服务的终端设备,并确保该等设备的保养;

向用户提供谘询及维修服务;

履行由法律及不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十五条频道的提供

一、专营人有责任无偿提供两个容许在澳门地区内傅送视听广播公共服务的节目的频道;

二、为上款之目的,有关节目应由有关实体以良好技术条件无偿让出,该等实体应确保取得许可及权利,特别是著作权及连带权益,以便接收、制作、纳入和传送该等节目时不使专营人承担任何附加责任。

三、专营人承诺以完整及无改动的方式转播第一款所述的节目。

第三十六条计划

一、专营人必须履行专营期内的总计划、为首三年订定的指导计划以及首两年工作计划,均载于成为本合同组成部份之附件i、ii及ⅲ。

二、总计划以接续不断的多侣三年指导计划来调整,而每侣三年指导计划均在开始前一年的十一月三十日之前制订及知会批给人。

三、首两年营运后,专营人还须逐年制订工作计划,并在上年度的十一月三十日前交此给人审批。

第三章营运基建

第三十七条系统

为达立电信系统,专营人可以采用视为较有效的技术方法,例如电缆网络、无线电为络或其他,但须使用适当证明的尖端科技。

第三十八条无线电频率

一、电信当局将按适用法例配给专营范围所需的频率。

二、使用相当于上款所指频率的无线电波谱,专营人必须缴付相应费用。

第三十九条互联赫兹波束

在专营人要求下,电信当局将按适用法例配给远接制作场所与传输中心,连接传输中心与传输中心,及外景传送和新闻采访需用的频率。

第四十条地理覆盖范围

作为本合同标的的公共电信系统,应覆盖整个澳门地区,并应跟随都市和人口的发展。

第四十一条在楼宇建立的基建

一、专营人有权在尊重楼宇独立单位业主、住客的前提下,在公共或私人楼宇安装为建立系统所需的电信基建,如设备、天线、导管及线缆等。

二、在列为文物保护的地方或有建筑学价值的楼宇建立上款所述的基建,要取得澳门文化司署的许可。

三、专营人对受到上款所述基建的建立所影响的财产,负责修复。

第四十二条工程的实施及系统的建立

一、为实现用于批给经营的工程,其设计须由专营人向有关实体申领法律上要求的审批许可或准照,以及缴付所需之费用。

二、专营人建立传送分系统时,应使用地下导管,但当技术上不可行,经电信当局批准后,得装设架空电缆或将之固定于楼宇之外墙,建立一传送系统。

三、在实施任何工程时,专营人须优先采用有效之管道嵌置法,以减少在公共道路开挖壕坑。

四、专营人应向有关实体通知施行任何对用户及市民大众造成影响之工事,并指出其性质,施工期。

五、专营人有责任与其他实体和机关协调马路上工程,尤其是检查井、导管、天线支架,目的是善用资源,减低成本及减少对公众及使用者可能带来之不便。

六、专营人必须对施工之路面及任何其他设施或楼宇内外之结构因进行系统的工程所造成的损坏,进行修复。

第四十三条第三者的基建和服务

一、专营人得通过与第三者达成协议,使用属于第三者的电信基建,例如支架、检查井、管道及地底电缆。

二、每当证实有必要时,寻营人必须与其他电信经营人及其他地底使用者订立关于以共用基建的协议。

三、专营人可与有适当资格的其他实体签约建立基建,但对损坏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四条技术规格及安全要件

一、有线电视地面服务应使用pal-i系统,并得使用电信当局批准的其他规格。

二、专营人要采用一切措施维护电信系统的不可侵犯性,及确保无线电通信分系统受到保护,做到与其他获许可的无线电通信服务互不干扰。

第四十五条私人缆网

一、专营人可与在楼宇设立的私人缆览网的所有人订立互联协议,以向缴费用户提供有线电视地面服务,但该等网络必须具备适当的技术条件。

二、上款所述的技术条件,由电信当局负责评估。

第四章关于有线电视地面服务的提供

第一节一般条件

第四十六条义务性

一、只要关系人符合设定的必要条件及遵守适用法例及内部规章所定条件,专营人不得拒绝向其提供有线电视地面服务。

二、如建立的服务由于处在年度计划所指地理范围以外地方或处在传送系统所经过或影响区域以外地方而导致超负荷时,上款的规定不妨碍专营人可以拒绝或押后提供服务。

第四十七条与缴费用户的关系

一、向缴费用户提供有线电视地面服务须先行徵得他们明确接受所预知之条件和规定。

二、载有上款所述的条件和规定的合同式样,连同其变更,须由批给人核准及最低限度用本地区的两种官方语言表述。

三、专营人须依照先后次序迅速地满足提出之要求,但不妨碍可为优先安装,设定特别条件。

第四十八条持续性

一、专营人必须保证持绩地提供有线电视地面服务,并对公共电信系统进行所需的一切按驳、扩大及延伸工作。

二、因在公共电信系统任何组件上进行电信当局批准的工事,或因非归卖于专营人之行为或事实,方得有限度地提供或中断提供有线电视地面服务。

三、专营人不因上款预料之情况而提供有限度服务或中断提供服务,对缴费用户或第三者的受损,承担责任。

四、有限度地提供或中断提供有线电视隹也面服务,如属可以预料者,须向电信当局、缴费用户及有需要时向市民大众作事先通报,说明提供有限度服务或中断服务之时间、范围及原因。

第四十九条归责于缴费用户的提供有限度服务或中断服务

一、遇下述情况,专营人可向缴费用户有限度地提供或中断提供有线电视地面服务:

不遵守有关合同或其他适用规则;

阻止检验工作之进行;

在协定期间内欠缴任何款项、费用、收费及价金;

对专营公司拥有之设施、接收器或任何其他设备做欺诈作为;

未得专营人书面许可,向第三者提供服务。

二、在上款a至c项所述情况下,缴费用户应在得到足够预先期来弥补过错下被通知。

第五十条以公众利益为理由的提供有限度服务或中断提供服务

一、为公众利益而必要时,批给人可决定向缴费用户全面地或部分地暂停提供任一或多个节目或取消一或多个视听内容组合。

二、除第三十五条所指的节目外,专营人对上款所述暂停所造成的损失,享有索偿权。

第五十一条服务素质

一、专营人须向电信当局提供足以对各项有线电视地面服务的素质作长期评估的一切资料及统计数字,例如:

缴费用户的设施;

轮候名表;

对有线电视地面服务及发票提出的投诉;

已通报的及已修妥的故障,以及维修工作的平均需时。

二、提供资料及统计数字的方式及周期,由专营人与电信当局协商。

三、电信当局将在专营人之协助下,制定必须达到的有线电视地面服务素质基础指标。

第五十二条套装服务种类

一、专营人可提供包括本地区内或外的电视及广播节目的基本套装服务及附加套装服务。

二、在提供的任何套装服务内,专营人必须无偿包括第三十五条所述的节目。

三、有线电视地面服务还可因应科技及市场的趋势而采用按频道或按节目的方式来提供。

第五十三条播出的节目

一、任何节目可每日二十四小时运作。

二、启播或重新启播节目,专营人应提前十五天通知监察实体,并指出:

节目的名称:

负责实体,来源国或地区;

内容概述或节目时问表;

启播或重新启播的日期。

第二节信息、节目及广告

第五十四条信息及节目

一、在本身的节目安排中,专营人应遵守关于视听广播方面的法律规定。

二、专营人对节目内容,包括以任何名义让给第三者的频道内所傅送节目的内容,向批给人负责。

三、播送只合成人收看的节目时,专营人须以阻止收视或收听的电子仪器或其他仪器,确保不能直接进入有关频道。

第五十五条广告

在本身制作的节目中,专营人应遵守本地区关于广告方面的现行法例。

第五十六条对外合作

专营人应优先与葡萄牙的制作商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其他制作商订立关于节目的取得、供应和转播权等协议。

第五十七条著作权

一、除公众利益之布告及第三十五条规定传送的节目外,专营人播送的节目享有著作权及相关权保护。

二、专营人必须遵守本地区关于著作权方面的现行法例。

第三节收费及费用

第五十八条一般原则

一、提供有线电视地面服务的收费和价格的上限或订定该数值的准则,须先由专营人提出有依据建议,由批给人听取电信当局意见后批准。

二、专营人不得收取任何高于已核准的收费、费用和价格,亦不得实施别的收费方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增加服务卖。

第五章批给人及监察

第一节批给人

第五十九条批给人的权力

在不妨碍法律及本合同赋予的权力下,批给人有权:

核准各项计划、收费调整建议及专营人需要核准或许可的其他行为;

命令实施罚则。

第六十条批给人代表

本合同赋予的或认可的批给人权利及权限,由总督或由总督委托电信当局行使。

第二节监察

第六十一条监察实体

一、监察本合同的履行和专营人的活动,属电信当局的权限;监察节目内容,则属新闻司的权限。

二、上款所述实体将采取认为必需的措施执行监察权限,尤其监督有线电视地面服务及专营人对义务的履行;并可用认为合适的方式及在认为合适的时间,查证由专营人提交的报告、资料及数据的准确性。

三、为上款规定之目的,专营人必须:

任由通行本身的一切设施;

对监察工作的实施,提供一切资料和解释及给予一切必要的方便;

任由索阅一切簿册、记录和文件;

在监察实体要求下,当电信当局面前进行测试,以评估抱共服务的条件、设备的特徵和状况;

局部或全部中断有线电视地面服务时,先行通知电信当局,并于随后五个办公日内以书面确认及作出解释。

第六十二条调试

一、电信当局可以测试及调校用作提供有线电视地面服务的设备,包括由缴费用户使用的属于专营人所有的设备,但不妨碍法律上关于确认无线电通信器材方面的规定。

二、上款所述的测试及调校工作引生的负担,概由专营人承担。

第三节罚则

第六十三条一般原则

实施本节预料之任何罚则,不豁免专营人对第三者承担倘有的责任,且不妨碍由有关实体施行本地区法律或本合同预料的其他罚则。

第六十四条金钱罚则

一、专营人如全因自己的责任而不履行本合同引生的任何义务或批给人或电信当局的正当命令,批给人可视乎弓姜反程度的严重性,课处最少澳门币壹万元最多澳门币五万元的罚款。

二、缴钠的罚款将由提交的保证金承担,倘保证金不足应付,将通过管辖法院对尚欠罚款进行强讨性徵收,处罚心将作为执行的凭据。

三、实施罚款的同时,批给人将定给专营人一个适当期间,履行被命令履行的义务。

四、如专营人在该期间内继续做出违约行为,批给人可:

实施新的罚款;

饬令履行有关义务,尤其通过动用保证金或委托第三者实行对遵守本合同所必需的工作,并由专营人付费。

撤销合同。

第六十五条非金钱罚则

由违约引致的接管及撤销,属非金钱罚则。

第六章最后规定

第六十六条争议的解决

一、双方对本合同的理解、效力及执行所产生的问题,除法律规定属于法院权限考,将交由一个在本地区运作的仲哉庭处理,仲裁庭由三名仲截员组成,批给人及专营人各指派一人,另一人由双方协商产生。

二、如任何一方不在被要求指派仲哉员之日起计三十天内指出本身的仲裁员,或双方在指出首两名仲裁员之日起计三十天内不能就第三仲裁员达成协议,将由任何一方请求管辖法院选出尚欠的一或多名仲裁员。

三、仲裁庭将以'公平原则'审理,对做出的判决不得上诉。

四、仲裁庭的组织费用由双方按仲裁庭定出的比例承担。

五、在不妨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规定下,件裁具暂缓效力,但该效力可由仲裁庭决定排除。

第六十七条行为期限

本合同预料的批给人行为应在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天内作出,否则视为接纳请求,但第五十八条第一款预料之核准不在此限。

第六十八条文本效力

本合同作成中、葡文本各一份,两文本均具同等效力。

第六十九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由签字日起生效。

附件i

附件ii

第14篇 电视剧特技效果服务合同

2023电视剧特技效果服务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甲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取得合法从事电影(电视剧)制作资格的法人单位,其计划摄制的电影(电视剧)《_________》(下称本电影(电视剧))中需要特技效果,决定聘请乙方提供特技效果服务。

乙方具备组织、提供电影特技效果服务的能力,并且参加过多部影视剧的特技效果制作,同意接受甲方的聘用。

鉴于此,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 定义本合同所称特技效果服务,是指在本电影(电视剧)摄制过程中,根据剧情的需要设计搭建现场背景、临时布景、制作电脑三维动画、制作特定道具、订做演员特殊戏服和各类装饰品以及其他在本电影(电视剧)中所需要的特定物品,从而在本电影(电视剧)中达到以假乱真的视觉效果

第二条 制作时间乙方制作特技效果的时间为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三条 资料的交付甲方应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本电影(电视剧)文学剧本、特技效果草图、特技效果的书面要求等必备资料;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及要求,于接到甲方相关资料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制定特技效果的文字描述及制作计划并向甲方提交。

甲方应及时审核特技效果的文字描述及制作计划并向乙方提出相应修改意见。

特技效果的文字描述及制作计划一旦确定,非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

确定后的特技效果文字描述及制作计划为本合同附件。

擅自修改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

第四条 定金条款甲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向乙方支付定金¥_________元,本合同得以实际履行后,此定金自动转为甲方向乙方支付的酬金。

若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未得以实际履行,甲方无权要求乙方返还定金;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未得以实际履行,乙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五条 酬金及支付甲方向乙方支付_________(税前/税后)的酬金为¥_________元,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一次性支付;甲方按乙方要求将费用划至乙方指定账户:账户名:_________,账户号:_________。

如甲方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未付清应付款项,则乙方可按日计提应付款项的5‰,向甲方追缴滞纳金。

第六条 联络人乙方应根据确定后的特技效果文字描述及制作计划选择相应专业人员组成项目小组为甲方提供特技效果服务。

乙方指派_________,甲方指派_________担任联络人共同负责对特技效果的整个制作过程进行管理并进行联络工作。

在本合同生效期间内,任何一方变更联络人,应事先书面通知对方。

第七条 成果的交付乙方的工作进度以特技效果制作计划为准。

特技效果全部制作完成,经甲方审核同意并向甲方交付完毕的,乙方的工作结束。

若乙方延期交付特技效果,每延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_________违约金。

甲方应于接到特技效果成果之日起_________日内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通知乙方,若甲方未在此期限内将审核结果通知乙方,视为甲方对特技效果予以认可,期限届满,乙方工作即告结束。

若甲方经审核认为特技效果不需要再行修改或润色的,接到甲方的相应通知之日为乙方的工作结束之日。

若甲方经审核认为特技效果的制作仍需进一步修改或润色的,乙方应于接到甲方相应通知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按甲方要求对特技效果进行修改或润色并将制作成果向甲方提交,乙方对甲方的修改、润色要求应以三次为限,若乙方修改或润色超过三次,甲方仍不满意,乙方不再承担合同义务,其工作即告结束。

乙方应于其工作结束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甲方依据本合同规定向其提供的资料及为工作需要所做的复制品全部归还甲方或按照甲方的要求将其销毁。

第八条 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在特技效果的制作过程中,乙方应接受甲方的指导和管理,但甲方的指导和管理行为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工作或违反行业惯例。

甲方有权随时审查特技效果的制作进度等制作情况,但不得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以配合。

甲方可以根据本电影(电视剧)文学剧本及本电影(电视剧)的实际拍摄需要对特技效果提出合理改进建议,乙方应尽其所能满足甲方的改进要求。

由此所支出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因特技效果的制作而支出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购买材料、工具、设备的费用以及乙方工作人员的酬金、办理相关保险的费用。

特技效果制作完成后,甲方有权自行决定是否在电影(电视剧)采用乙方制作的特技效果乙方不得干涉。

若甲方对乙方所制作的特技效果不满意,甲方有权另行聘请他人重新制作特技效果,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乙方应勤勉、尽责、高效地进行特技效果的制作。

甲方应当对乙方的制作工作予以配合,为乙方提供制作过程中所需要的相关资料。

甲方:

乙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15篇 个人家庭有线电视频道服务合同

2023个人家庭有线电视频道服务_________有线电视节目播送系统(以下简称甲方)为提供有线电视频道服务予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同意订立本合同,以资遵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有效期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应与装机完成日同)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计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合同期满,可经双方同意另订新约。

合同期满,未订新约时,如甲方继续提供有线电视频道服务,而乙方不为反对,仍继续收视、收听及使用的,本合同视为继续存在。

合同存续期间,如甲方新设或与第三人合并或以其他方式移转或让与其营业或资产以成立有线电视公司取得有线电视系统营业执照营运有线电视时,甲方应使该取得有线电视系统营业执照的公司承受本合同对乙方的权利义务,但乙方可另行选择终止合同。

第二条 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应提供管线架设、设备安装及维修服务,使乙方可以正常收视、收听及使用有线电视频道。

第三条 甲方提供的有线电视频道,包括下列三种类型:

一、基本频道:指订户定期缴基本费用,才可收视、收听的频道。

二、付费频道:指基本频道以外,须特别定期付费,才可收视、收听的频道。

三、计次付费节目频道:指付费频道中,订户需按次付费才可收视、收听特定节目的频道。

第二章 服务范围

第四条 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依乙方的选择,提供下列视讯服务:

一、基本频道:频道总数不得少于_________个(不包括回放频道)。

二、付费频道:提供_________频道。

三、计次付费节目频道。

四、甲方提供的节目收视频道表详如附表一。

甲方依第一款约定所提供的视讯服务地址为_________;接用服务的电视_________台。

第五条 除附表二所列频道外,任何频道更换、次序调整或停止播出,甲方应注意乙方权益的保障,并应于更换、调整或停止播出前5天以书面或连续5天在该频道中播出的方式通知乙方。

甲方未依前款约定方式通知时,乙方可请求减少当月的收视费,但甲方事后并未更换、次序调整或停止播出任何频道的,不在此限。

第六条 甲方应于播出前7天,以书面或其他方式将计次付费节目名称、播出频道、时间、长度及收费通知乙方。

第七条 乙方可在计次付费节目播映5分钟内决定是否收视该节目;如乙方决定不收视时,甲方不得向乙方收取收视费用。

第八条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日内完成所有硬件管线架设,并使乙方正常接收讯号。

甲方未于前款期限内安装完毕的,乙方可请求解除合同。

前款安装包括装机、移机、分机或复机。

第九条 甲方在安装时,应尽量使乙方居家环境保持完整。

若有移动的必要,应事先征得乙方同意。

第十条 甲方应安装完毕3日内与乙方联络,以确保乙方得到满意的服务。

第十一条 安装完成后,自分接点至乙方屋内的引进线材及分接点以外所有线缆设备由甲方负责维修及设备的维护。

乙方屋内的引进线材由乙方自负保管责任。

第十二条 乙方不得任意变更甲方的架设或安装,否则因而发生讯号中断、收视不良或其他危险时,概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涉,因此所生的修复费由乙方负担。

第十三条 乙方向甲方租用的译码设备所有权仍属甲方,乙方在使用期间应善尽管理责任,如有毁损灭失,应负补偿责任,并应在合同终止时五条件返还甲方。

第十四条 甲方应成立订户服务中心(地址为_________)及服务专线(电话号码为_________),服务项目包括下列各项:

一、对于有线电视节目的申诉及建议。

二、有线电视线路的维护。

三、乙方变更服务项目。

四、乙方资料的申请变更。

五、其他与乙方权益相关的事宜。

前款服务中心开放时间为_________(应与营业时间配合);专线开放时间为_________(应与播送节目时间配合)。

第一款各项规定,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请求之日起三日内处理,并将处理情形通知乙方。

第三章 收费标准及应收费用

第十五条 基本、付费或锁码频道的收视费用及译码设备租金缴付期限如下:

一、采月缴的,应于每月_________日前缴付。

二、采季缴的,应于每3个月的第1个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缴付。

三、采半年缴的,则应每6个月的第1个月(_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缴付。

四、采年缴的,则应于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缴付。

第十六条 前条各项费用的部分或全部调整,甲方应于获得核准后的各项收费标准及节目单以书面或连续5天在频道中播出的方式通知乙方,并自次缴费期时生效。

前条各项费用调升时,甲方未依前款约定通知乙方的,乙方可依原约定的应缴费用给付。

第十七条 乙方应在甲方安装完成收视设备后_________日内给付甲方安装费用、第一期收视费及译码设备买断费或租金,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第十八条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书的同时,选定缴费方式;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前10天通知甲方。

第四章 订户基本资料

第十九条 甲方对于乙方填载的各项基本资料,只能在履行合同的目的范围内使用。

非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为目的外利用或泄露。

前款资料如有变更或错误,乙方可随时请求甲方更正,甲方应自请求日起七日内更正,并将应理情形通知乙方。

甲方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时,应依乙方最后填列的各项基本资料为准,如无法送达,视同已合法通知。

第二十条 乙方可以在甲方正常营业时间内至甲方指定的营业所查阅其个人基本资料。

第二十一条 个人基本资料如因本合同解除、终止,或有其他无储存的必要时,乙方可以书面请求甲方销毁;甲方应自请求之日起7日内销毁,并以书面将处理情形通知乙方。

第五章 瑕疵给付

第二十二条 乙方发生无法收视或收视不良状况,甲方在收到乙方维修通知时,应即与乙方约定维修时间。

甲方违反前款维修时间才修复的,乙方可以:

一、每逾约定时间_________小时,请求减少当月总收视费10%;未满1小时者,以1小时计。

二、逾约定时间_________小时以上时,请求免除当月总收视费(及译码设备租金)。

甲方对于前款请求,不得拒绝,但无法收视或收视不良系因天然灾害或其他不可归责于甲方的误失所造成的,不在此限。

第二十三条 乙方无法配合前条第一款约定维修时间的,应在约定时间前四小时通知甲方另订时间。

乙方未为前款的通知,或为违反前款约定的通知而甲方已派员前往维修时,甲方可请求乙方支付相当于所派遣员工当日工资总和的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因可归责于甲方的事由而减少播出的频道数或经有关相关单位予以频道停播处分,致使甲方所提供的服务未达第四条基本频道(或付费频道)的最低约定频道数时,甲方应依播出的频道数与最低约定频道数的差额比例,减收该类频道当月的收视费。

前款甲方提供服务的频道数,如少于最低约定频道数/3;并达10天以上时,即应免除该类频道当月的收视费用。

前款规定于不可归责甲方的事由而停播时,不予适用。

第二十五条 甲方拟变更付费频道的收视内容时,除应依第五条规定办理外,并应注意变更前后的频道收视内容品质需相当;如不相当,致使乙方权益受损时,乙方可请求减少(该)付费频道的收视费用。

第二十六条 计次付费节目在播映中,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致使画面或声音出现瑕疵,足以影响收视品质达不良程度的,乙方可请求减少或免除该次收视费用或回放。

第二十七条 计次付费频道播出的节目与甲方所告知者不符,而乙方选择收视的,仍计算该次收视费用。

第六章 节目播送的限制

第二十八条 甲方播送节目内容为限制级的,应在当日零时起至五时止播出,或在锁码频道中播出。

如有违反上列情形,经乙方检举,并经有关相关单位处以行政处罚确定的,该检举的乙方可请求免除当月总收视费(及译码设备租金)。

第七章 费用减免的方式

第二十九条 乙方因第五条第二款、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约定而减少或免除收视费(及译码设备租金)时,该收视费(及译码设备租金)如已给付的,甲方应予退还或抵充次期的收视费(及译码设备租金)。

第八章 停止服务

第三十条 合同存续期间中,乙方可以书面请求甲方停止或恢复有线电视频道服务。

乙方无需缴付停止服务期间的收视费(及译码设备租金);如已缴付,应予抵充恢复有线电视频道服务后的收视费、译码设备租金及其他相关费用。

第三十一条 乙方不按期缴交费用,经甲方定期催告仍未缴交时,甲方可停止其节目的播送。

但应恢复乙方原有无线电视节目的收视、收听时。

甲方为前款恢复乙方原有无线电视节目的收视、收听时,可向乙方请求支付必要的器材费用。

第九章 权义转让的限制

第三十二条 甲方将本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让与第三人时,非经通知乙方,对乙方不生效力。

第十章 合同终止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在甲方被撤销、破产宣告及停止营业时终止。

甲方拟暂停或终止营业时,应于一个月前通知乙方。

第三十四条 乙方在合同有效期间内,可随时以书面或电话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或本合同的付费频道或计次付费频道。

前款终止系因甲方故意违反第四条、第十九条或第二十二条约定而终止合同的,乙方并可请求相当月收视费总额二倍的惩罚性违约金。

第三十五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甲方应以书面限定至少7日的期限催告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甲方可终止合同的部分或全部:

一、乙方未依期限缴交费用,经甲方依第卅一条限期催告,逾期仍不改正的。

二、乙方逾越约定的使用范围,提供自己或他人使用。

乙方有前款第二项之情形的,应自违约之日起依本合同的收费标准增加给付收视费(及译码设备费);若有损害甲方所有设备的情形,并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害。

第三十六条 乙方故意破坏甲方的传输设备的,甲方可随时终止合同并请求损害赔偿。

第十一章 回复原状义务

第三十七条 合同终止后,甲方向乙方预收的费用尚未届期的,应于终止日起10日内无息偿还之;逾期未偿还者,按年利率_________计算其利息。

第三十八条 除乙方拒绝甲方进行拆除外,甲方应在1个月内将分接点至乙方屋内引户线的线缆及设备拆除,并恢复乙方原有无线电视节目的收视、收听;

逾期不为拆除时,乙方可以在自行拆除后,向甲方请求偿还其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但合同系因可归责乙方事由而终止的,不得请求偿还。

甲方为前款恢复乙方原有无线电视节目的收视、收听时,除合同系因甲方违约而终止的外,甲方可以向乙方请求支付必要的器材费用。

第十二章 其他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所称连续5天在频道中播出,指连续5天在每一频道每天播出总数达120分钟以上。

第四十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为凭。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订户)(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营业执照编号:_________营业执照编号: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第16篇 城市有线电视频道服务合同

2023城市有线电视频道服务甲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及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有线电视节目播送系统(以下简称甲方)为提供有线电视频道服务予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依据法律法规之相关规定,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以资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有效期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应与装机完成日同)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计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合同期满,可经双方同意另订新约。合同期满,未订新约时,如甲方继续提供有线电视频道服务,而乙方不为反对,仍继续收视、收听及使用的,本合同视为继续存在。合同存续期间,如甲方新设或与第三人合并或以其他方式移转或让与其营业或资产以成立有线电视公司取得有线电视系统营业执照营运有线电视时,甲方应使该取得有线电视系统营业执照的公司承受本合同对乙方的权利义务,但乙方可另行选择终止合同。

第二条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应提供管线架设、设备安装及维修服务,使乙方可以正常收视、收听及使用有线电视频道。

第三条甲方提供的有线电视频道,包括下列三种类型

一、基本频道:指订户定期缴基本费用,才可收视、收听的频道。

二、付费频道:指基本频道以外,须特别定期付费,才可收视、收听的频道。

三、计次付费节目频道:指付费频道中,订户需按次付费才可收视、收听特定节目的频道。

第四条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依乙方的选择,提供下列视讯服务

一、基本频道:频道总数不得少于_________个(不包括回放频道)。

二、付费频道:提供_________频道。

三、计次付费节目频道。

四、甲方提供的节目收视频道表详如附表一。甲方依第一款约定所提供的视讯服务地址为_________;接用服务的电视_________台。

第五条除附表二所列频道外,任何频道更换、次序调整或停止播出,甲方应注意乙方权益的保障,并应于更换、调整或停止播出前天以书面或连续天在该频道中播出的方式通知乙方。甲方未依前款约定方式通知时,乙方可请求减少当月的收视费,但甲方事后并未更换、次序调整或停止播出任何频道的,不在此限。

第六条甲方应于播出前天,以书面或其他方式将计次付费节目名称、播出频道、时间、长度及收费通知乙方。

第七条乙方可在计次付费节目播映分钟内决定是否收视该节目;如乙方决定不收视时,甲方不得向乙方收取收视费用。

第八条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完成所有硬件管线架设,并使乙方正常接收讯号。甲方未于前款期限内安装完毕的,乙方可请求解除合同。前款安装包括装机、移机、分机或复机。

第九条甲方在安装时,应尽量使乙方居家环境保持完整。若有移动的必要,应事先征得乙方同意。

第十条甲方应安装完毕日内与乙方联络,以确保乙方得到满意的服务。

第十一条安装完成后,自分接点至乙方屋内的引进线材及分接点以外所有线缆设备由甲方负责维修及设备的维护。乙方屋内的引进线材由乙方自负保管责任。

第十二条乙方不得任意变更甲方的架设或安装,否则因而发生讯号中断、收视不良或其他危险时,概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涉,因此所生的修复费由乙方负担。

第十三条乙方向甲方租用的译码设备所有权仍属甲方,乙方在使用期间应善尽管理责任,如有毁损灭失,应负补偿责任,并应在合同终止时五条件返还甲方。

第十四条甲方应成立订户服务中心(地址为_________)及服务专线(电话号码为_________),服务项目包括下列各项

一、对于有线电视节目的申诉及建议。

二、有线电视线路的维护。

三、乙方变更服务项目。

四、乙方资料的申请变更。

五、其他与乙方权益相关的事宜。

前款服务中心开放时间为_________(应与营业时间配合);专线开放时间为_________(应与播送节目时间配合)。第一款各项规定,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请求之日起三日内处理,并将处理情形通知乙方。

第十五条基本、付费或锁码频道的收视费用及译码设备租金缴付期限

一、采月缴的,应于每月_________日前缴付。

二、采季缴的,应于每个月的第个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缴付。

三、采半年缴的,则应每个月的第个月(_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缴付。

四、采年缴的,则应于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缴付。

第十六条前条各项费用的部分或全部调整,甲方应于获得核准后的各项收费标准及节目单以书面或连续_________天在频道中播出的方式通知乙方,并自次缴费期时生效。前条各项费用调升时,甲方未依前款约定通知乙方的,乙方可依原约定的应缴费用给付。

第十七条乙方应在甲方安装完成收视设备后_________日内给付甲方安装费用、第一期收视费及译码设备买断费或租金,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第十八条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书的同时,选定缴费方式;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前_________天通知甲方。

第十九条甲方对于乙方填载的各项基本资料,只能在履行合同的目的范围内使用。非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为目的外利用或泄露。前款资料如有变更或错误,乙方可随时请求甲方更正,甲方应自请求日起七日内更正,并将应理情形通知乙方。甲方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时,应依乙方最后填列的各项基本资料为准,如无法送达,视同已合法通知。

第二十条乙方可以在甲方正常营业时间内至甲方指定的营业所查阅其个人基本资料。

第二十一条个人基本资料如因本合同解除、终止,或有其他无储存的必要时,乙方可以书面请求甲方销毁;甲方应自请求之日起_____日内销毁,并以书面将处理情形通知乙方。

第二十二条乙方发生无法收视或收视不良状况,甲方在收到乙方维修通知时,应即与乙方约定维修时间。甲方违反前款维修时间才修复的,乙方可以:

一、每逾约定时间_________小时,请求减少当月总收视费______%;未满小时者,以_____小时计。

二、逾约定时间_________小时以上时,请求免除当月总收视费(及译码设备租金)。

甲方对于前款请求,不得拒绝,但无法收视或收视不良系因天然灾害或其他不可归责于甲方的误失所造成的,不在此限。

第二十三条乙方无法配合前条第一款约定维修时间的,应在约定时间前四小时通知甲方另订时间。乙方未为前款的通知,或为违反前款约定的通知而甲方已派员前往维修时,甲方可请求乙方支付相当于所派遣员工当日工资总和的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因可归责于甲方的事由而减少播出的频道数或经有关部门予以频道停播处分,致使甲方所提供的服务未达第四条基本频道(或付费频道)的最低约定频道数时,甲方应依播出的频道数与最低约定频道数的差额比例,减收该类频道当月的收视费。

前款甲方提供服务的频道数,如少于最低约定频道数_____;并达____天以上时,即应免除该类频道当月的收视费用。

前款规定于不可归责甲方的事由而停播时,不予适用。

第二十五条甲方拟变更付费频道的收视内容时,除应依第五条规定办理外,并应注意变更前后的频道收视内容品质需相当;如不相当,致使乙方权益受损时,乙方可请求减少(该)付费频道的收视费用。

第二十六条计次付费节目在播映中,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致使画面或声音出现瑕疵,足以影响收视品质达不良程度的,乙方可请求减少或免除该次收视费用或回放。

第二十七条计次付费频道播出的节目与甲方所告知者不符,而乙方选择收视的,仍计算该次收视费用。

第二十八条甲方播送节目内容为限制级的,应在当日____时起至____时止播出,或在锁码频道中播出。如有违反上列情形,经乙方检举,并经有关部门以行政处罚确定的,该检举的乙方可请求免除当月总收视费(及译码设备租金)。

第二十九条乙方因第五条第二款、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约定而减少或免除收视费(及译码设备租金)时,该收视费(及译码设备租金)如已给付的,甲方应予退还或抵充次期的收视费(及译码设备租金)。

第三十条合同存续期间中,乙方可以书面请求甲方停止或恢复有线电视频道服务。乙方无需缴付停止服务期间的收视费(及译码设备租金);如已缴付,应予抵充恢复有线电视频道服务后的收视费、译码设备租金及其他相关费用。

第三十一条乙方不按期缴交费用,经甲方定期催告仍未缴交时,甲方可停止其节目的播送。但应恢复乙方原有无线电视节目的收视、收听时。甲方为前款恢复乙方原有无线电视节目的收视、收听时,可向乙方请求支付必要的器材费用。

第三十二条甲方将本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让与第三人时,非经通知乙方,对乙方不生效力。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在甲方被撤销、破产宣告及停止营业时终止。甲方拟暂停或终止营业时,应于_____个月前通知乙方。

第三十四条乙方在合同有效期间内,可随时以书面或电话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或本合同的付费频道或计次付费频道。前款终止系因甲方故意违反第四条、第十九条或第二十二条约定而终止合同的,乙方并可请求相当月收视费总额_____倍的惩罚性违约金。

第三十五条乙方有下列情形,甲方应以书面限定至少____日的期限催告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甲方可终止合同的部分或全部:

一、乙方未依期限缴交费用,经甲方依第三十一条限期催告,逾期仍不改正的。

二、乙方逾越约定的使用范围,提供自己或他人使用。

乙方有前款第二项之情形的,应自违约之日起依本合同的收费标准增加给付收视费(及译码设备费);若有损害甲方所有设备的情形,并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害。

第三十六条乙方故意破坏甲方的传输设备的,甲方可随时终止合同并请求损害赔偿。

第三十七条合同终止后,甲方向乙方预收的费用尚未届期的,应于终止日起______日内无息偿还之;逾期未偿还者,按年利率_________计算其利息。

第三十八条除乙方拒绝甲方进行拆除外,甲方应在_____个月内将分接点至乙方屋内引户线的线缆及设备拆除,并恢复乙方原有无线电视节目的收视、收听;

逾期不为拆除时,乙方可以在自行拆除后,向甲方请求偿还其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但合同系因可归责乙方事由而终止的,不得请求偿还。

甲方为前款恢复乙方原有无线电视节目的收视、收听时,除合同系因甲方违约而终止的外,甲方可以向乙方请求支付必要的器材费用。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所称连续______天在频道中播出,指连续______天在每一频道每天播出总数达_____分钟以上。

第四十条因本合同引起或者是与本合同履行有关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进行解决;未能协商一致的,任何一方均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为凭,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乙方(订户)(签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电视服务合同(16份范本)

第一章专营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一条定义批给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澳门地区公权法人,该日之后,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地区:澳门地区。总督: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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