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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离婚案件委托代理合同 第2篇离婚纠纷代理意见 第3篇代理离婚起诉书 第4篇离婚纠纷代理意见范本 第5篇委托律师代理离婚案合同书 第6篇离婚案件代理词(原告版) 离婚诉讼代理词范本 第7篇离婚诉讼委托代理合同 第8篇离婚案件委托代理合约 第9篇离婚委托代理合同 第10篇离婚后财产纠纷代理词 第11篇离婚民事代理合同书 第12篇离婚律师委托代理合同 第13篇离婚律师代理合同书 第14篇律师代理离婚案件委托书 第15篇离婚案件代理词 第16篇离婚民事代理合同内容
第1篇 离婚案件委托代理合同
2023离婚案件委托代理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和职务: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和乙方于年月日签署了《委托代理协议》,乙方将作为甲方的代理人,代理甲方与诉讼一审阶段的法律服务工作;
2.甲方与已自行达成了离婚协议,并将通过协议离婚程序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离婚诉讼已无必要;
3.甲方已支付乙方律师代理费人民币元,乙方并未开始协议约定工作,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双方同意按本协议约定解除《委托代理协议》。经过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一致意见:_________________
1.合同解除及责任承担
(1)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解除双方已签署的《委托
代理协议》,该协议不再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一方相应免除另一方在《委托代理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
(2)乙方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法律服务费用人民币元;
(3)一方无需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钱款、费用。
2.甲方及乙方共同承诺及保证
(1)解除《委托代理协议》不会导致一方对另一方的任何责任负担;
(2)解除《委托代理协议》不会导致任何一方被提起诉讼、仲裁或其他法律程序法或行政程序,不会导致任何一方存在诉讼和潜在纠纷的可能性。
3.管辖法律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总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签字)
代表:_________________(签字)
第2篇 离婚纠纷代理意见
离婚纠纷代理意见尊敬的审判员:
________律师事务所接受了本案原告_______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其诉________离婚纠纷一案的代理人,我在接受委托后,进行了相关的调查工作,根据刚才的庭审情况,现发表代理意见如下:
一、原被告之间的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法庭应依法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
1、原、被告双方婚前缺乏了解,婚姻基础薄弱。
原、被告双方经人介绍,相识于____年____月,由于当时双方年龄尚轻,只经历了____个月的沟通、了解、相处,就草率登记结婚。双方在结婚时,对于对方的牌气、性格都不十分了解,导致了婚后矛盾重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中列举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况之第(2)款:“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如符合规定中的一种情况,当事人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的,经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就本案而言,原、被告双方符合这一规定,应判决离婚。
2、被告脾气暴躁,是双方婚姻走向灭亡的根本原因。
从双方共同生活开始,被告长期因生活琐事无端对原告以及其他家庭成员进行辱骂,为了顾忌邻里之间的影响;期望孩子在完整的家庭成长,原告数次都选择委屈承受,也寄希望原告会随年龄的增长,心智的成熟性格会有所改善,但原告一再的忍让,换来的却是被告变本加厉的折磨。目前,原告的精神已遭受严重创伤,搬出了共同居住地,双方也再无和好的可能。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况下再勉强维持这段名不副实的婚姻,对双方来说都是一种痛苦,对原告来说更是一种伤害,恳请法庭考虑这一实际情况,依法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
二、原、被告之子_______应依法判决由原告抚养。
1、从孩子出生以来,原告与其子便形影不离,为了避免母亲被父亲的伤害,儿子________时时充当起母亲保护伞的角色。____年____月,原告搬离与被告共同生活地时,________也随原告一并离开了父亲随母亲共同生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3条:“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第(2)项“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之规定,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保障孩子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原告绝对比被告更适合抚养________。
2、目前_________已年满十周岁,并明确表达过父母离婚,愿随母亲生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五条的规定:“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法庭应当将婚生子________判决归原告抚养。
3、参照被告每月的工资收入,结合目前我市的生活水平,原告认为被告应每月支付____元抚养费,_________的教育费用、医疗费用由原、被告按实际发生的金额平均分摊。
综上所述,目前,原、被告双方的感情确已破裂,无任何再和好的可能,根据《民法典》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人民法院应依法解除原、被告的婚姻关系,从保护未成年人权益考虑,应依法判决原告抚养婚生子_________。作为原告的代理人,就本案发表以上代理意见,供法庭充分考虑并采纳。
代理人: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3篇 代理离婚起诉书
原告:_________,女/男,(民族),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住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路______号______房,电话:……
被告:_________,女/男,(民族),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住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路______号______房,电话:……
诉讼请求
一、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二、婚生儿子_________由原告抚养,被告一次性支付抚养费万元给原告(从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每月元计)
三、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路______号______房所有权归原告所有,其他财产依法分割(见清单)。
事实和理由
(陈述支持诉讼请求的事实和理由)
原告于______年___月经人介绍与被告认识,见过一面后,在父亲之令、媒妁之言的撮合下,于同年______月______日到______镇人民政府领取结婚证。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下儿子_________。
由于婚前双方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双方学识、生活环境和生活习惯不同,尤其是被告有非常严重的大男子主义、性格暴躁,对原告经常恶言恶语。婚后不到二年,被告更是寻找借口在外租房另居,长年不归家。自此以后,我与被告便过上牛郎织女式的分居生活。结婚这么多年以来,我们没有正常的夫妻生活,我没有体会到夫妻之间的互相照顾,也没有体会到夫妻之间的关爱和家庭的幸福。其实我所希望的只是家庭的一点点温暖。但是,累了,只有自己默默承受苦了,无人知晓病了,自己照顾自己受了委屈,没人可以倾诉和理解。照料儿子,都是我一个人独力承受。
在分居期间被告也极少过问本人的情况,偶尔归家对我也是漠不关心,彼此积怨,没有沟通,致夫妻感情日益淡薄。更令人伤心的是,被告在外还沾花惹草,与他人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没有尽到夫妻之间应有的忠实义务,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
由于无法忍受这种没有感情、没有温暖的夫妻生活,我曾于年月提出协议离婚,双方虽然均认为没有和好可能,但被告却不同意离婚。而经实践证明,夫妻双方分居多年,性格不合,更因被告不履行夫妻之间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的义务,致使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毫无和好可能。没有感情和关怀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婚姻,因原、被告双方没有感情基础,且分居多年,再继续共同生活下去已没有意义,因而理当结束这段婚姻。
儿子_________一直与原告生活,从小到大一直由原告携带,而被告从未关心和照顾儿子的生活,为有利于儿子的健康成长,应保持现状,继续由原告抚养为宜。被告现月收入上万元,且其经常不归家、无法联系,因而应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元。由于原告收入不多和不稳定,为维护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告现居住的房屋应判归原告所有。
为此,原告根据《民法典》和《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向你院提起诉讼,请你院依法判决。
此致
______市______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4篇 离婚纠纷代理意见范本
离婚纠纷 代理 意见
尊敬的审判员:
四川xxx 律师 事务所接受了本案原告李xx的委托, 指派我担任其诉吴xx离婚纠纷一案的代理人,我在接受委托后,进行了相关的调查工作,根据刚才的庭审情况,现发表代理意见如下:
一、原被告之间的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法庭应依法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
1、原、被告双方婚前缺乏了解,婚姻基础薄弱。
原、被告双方经人介绍,相识于2002年5月,由于当时双方年龄尚轻,只经历了7个月的沟通、了解、相处,就草率登记 结婚 。双方在结婚时,对于对方的牌气、性格都不十分了解,导致了婚后矛盾重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中列举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况之第(2)款:“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如符合规定中的一种情况,当事人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的,经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就本案而言,原、被告双方符合这一规定,应判决离婚。
2、被告脾气暴躁,是双方婚姻走向灭亡的根本原因。
从双方共同生活开始,被告长期因生活琐事无端对原告以及其他家庭成员进行辱骂,为了顾忌邻里之间的影响期望孩子在完整的家庭成长,原告数次都选择委屈承受,也寄希望原告会随年龄的增长,心智的成熟性格会有所改善,但原告一再的忍让,换来的却是被告变本加厉的折磨。目前,原告的精神已遭受严重创伤,搬出了共 同居 住地,双方也再无和好的可能。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况下再勉强维持这段名不副实的婚姻,对双方来说都是一种痛苦,对原告来说更是一种伤害,恳请法庭考虑这一实际情况,依法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
二、原、被告之子吴xx应依法判决由原告 抚养 。
1、从孩子出生以来,原告与其子便形影不离,为了避免母亲被父亲的伤害,儿子吴xx时时充当起母亲保护伞的角色。2015年5月,原告搬离与被告共同生活地时,吴xx也随原告一并离开了父亲随母亲共同生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 子女抚养 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3条:“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第(2)项“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之规定,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保障孩子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原告绝对比被告更适合抚养吴xx。
2、目前吴xx已年满十周岁,并明确表达过父母离婚,愿随母亲生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五条的规定:“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法庭应当将婚生子吴xx判决归原告抚养。
3、参照被告每月的 工资 收入,结合目前我市的生活水平,原告认为被告应每月支付600元 抚养费 ,吴xx的教育费用、 医疗费用 由原、被告按实际发生的金额平均分摊。
综上所述,目前,原、被告双方的感情确已破裂,无任何再和好的可能,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人民法院应依法解除原、被告的婚姻关系,从保护未成年人权益考虑,应依法判决原告抚养婚生子吴xx。作为原告的代理人,就本案发表以上代理意见,供法庭充分考虑并采纳。
代理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第5篇 委托律师代理离婚案合同书
委托人____________与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达成如下协议:
一、________律师事务所指派________律师为_________案的 阶段代理人,出庭代理。
二、委托律师代理权限:
三、根据《律师业务收费办法》的规定,委托人向________律师事务所缴纳委托费用__________元。
四、本委托书有效期自双方签订之日起至_________止。
五 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的义务
1、真实、客观、全面的向乙方律师介绍案情,为乙方律师办理案件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如与案件有关的信息、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告知承办律师;
2、按期、足额的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费用;
3、甲方如变更联系信息,应当及时通知乙方或承办律师;
4、甲方向乙方提出的要求不得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
(二)乙方的义务
1、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充分运用专业法律知识和技能尽职地办理委托事项,依法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2、承办律师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客观地告知案件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及时告知委托人有关代理的程序性情况;
3、除本合同约定的律师费和其他费用以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另行收取费用;
4、受托人或者承办律师变更联系信息的,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人。
六、本委托书如需变更,另行协议。
委托人: 受托人:
(签字) 律师事务所(章)
年 月 日
(注: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由委托人、律师事务所各执一份)
第6篇 离婚案件代理词(原告版) 离婚诉讼代理词范本
在 离婚 案件中,为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当事人或者 代理 律师 会就案件的事实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发表意见,并将意见整理成文件提递给法庭,下面小编将离婚案件代理词(原告版)介绍如下:
离婚案件代理词(原告版) 离婚诉讼 代理词范本
离婚诉讼代理词
尊敬的审判员:
×××××律师事务所接受王xx的委托,指派我作为原告××××诉被告xxx 离婚纠纷 一案的代理人,参加了今天的庭审活动。通过刚才的法庭调查,代理人现根据本案的事实和我国现行法律,阐述如下代理意见,恳请审判庭能够予以采纳。
一、原被告夫妻感情现已破裂,人民法院应判决解除双方婚姻关系1.原告王xxx某与被告xxx无婚姻基础,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
原被告双方虽领取有 结婚证 ,但由于家庭背景的不同,受教育的程度也不同,双方在性格、经济的、文化的以及各自的性格、爱好、兴趣、生活习惯、志向等方面也存在的巨大差异,双方之间始终存在着矛盾。随着原被告双方共同生活时间的推移,夫妻间的矛盾就越来越激烈,终于导致原告xx在 结婚 后的——2003年10月向xx市人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
后因意志以外的原因,于2004年4月向人民法院撤回了起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二条的规定,针对原被告这类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判决双方解除婚姻关系。
2.原告xx与被告xxx因夫妻感情不和,现已 分居 两年有余。
原告王xx为摆脱不幸婚姻的巨大重负,于2003年10月底带着孩子离开了被告,在原告自已开的专卖店里,白天经营,晚上和孩子打地铺。时至今日,双方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时间已超过了两年。根据我国《 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因双方无法共同生活、感情不和而两地分居满两年的情况,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夫妻双方的感情确已破裂,判决准予双方离婚。
3、被告xxx多次实施 家庭暴力 是 夫妻感情破裂 的催化剂。
原被告之间无法建立起夫妻感情的原因之一是被告xxx多次实施家庭暴力。原告和被告因一些家庭琐事发生争吵时,被告就仗着自己人高力气大,动手殴打原告。被告可能还认为是自己手下留情,但这对原告心灵的创伤很大,原告也萌发了要和被告离婚的念头。在2005年9月,原告曾被打得鼻青脸肿。这次以后,被告不思悔改,还曾多次殴打原告,也使原告离婚的决心越来越坚决。其中有几次被告施暴后,原告都报了警,由于时间和一些其它的因素,这些报警记录没有能够调出来。被告由于性格暴燥,经常因一点家庭琐事摔家里东西,砸窗户玻璃,每次被告砸、摔完后,原告都跑遍了xx市才找到了和被告摔、砸碎的完全一样的物品摆设。因为原告怕自已年迈的父母发现自己家中的物品总在更换,担心自己的女儿又被被告实施家庭暴力。所以,原告每次经历过被告的打、砸、摔之后,都是一个人跑到没有其他人的角落暗自伤心。每次见到亲戚朋友,原告都小心意意的把自已那颗受伤的心包裹的严严实实,装出一幅家庭和睦的假象,原告心理上精神上也承受着巨大的压抑和打击。由于原告的这种家丑不外扬的性格,越发的促使被告施暴。造成了恶性循环。原告善良的性格并没有使被告悬崖勒马,反而更加变本加厉。被告不止一次的扬言要杀了原告的父母、兄弟姐妹。原告很是惧怕,这次原告也是担心、害怕的,但是最终离婚的决心战胜了一切恐惧,鼓起勇气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2条第3款第2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提请法院判决准予原被告离婚。
4.被告从未尽过为人夫、为人父的义务也是造成离婚的又一主要原因。
原告和被告结婚八年,女儿今年也已经七岁了。女儿在自出生至今天这几千个日日夜夜里一直都是由原告抚养、照顾的。原告为照顾好女儿付出了巨大的心血,同时与女儿之间产生的深厚的母女感情。反观被告却从未真正关心过、照顾过自己的女儿。被告的收入自结婚后就从未贴补过家用,全用作自已的开销上,穿带名牌服饰,喝名酒,吸名烟,对自己可谓一掷千金。被告不仅从来没有过问过女儿的学习情况,也没有给过孩子一分钱的零用钱,还常常扬言是原告母女脱累了被告,如果没有原告母女被告的生活会变得更加潇洒、更加自由。被告的这种行为在法律上已经构成了遗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2条第3款第2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提请法院判决准予原被告离婚。
二、婚生女由原告抚养,被告支付合理的抚养费。
首先,女儿在自出生至今天这几千个日日夜夜里一直都是由原告抚养、照顾的。原告为照顾好女儿付出了巨大的心血,同时与女儿之间产生的深厚的母女感情。而被告从未关心过、照顾过孩子。
其次,这么多年以来,一直都是原告一人在抚养孩子,被告从未给过生活费,原告开的服装店,虽说利润不大,但足够自已和孩子的花销,有比较稳定的收入,具备抚养小孩的能力;而被告一直以来无论是精神上还是物质上均没有给予原告及孩子实质性的帮助。正是由于被告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对孩子从未尽过自已的义务,孩子在感情上对被告很是生分,对原告确实十分的亲密。
再次,被告结婚后,经常对原告实施家庭暴力,自己的女儿也亲眼目睹了母亲被打伤的惨状。在日常生活中,被告自己的生活过的非常奢侈,却没有给过自己的女儿百般呵护。被告的种种劣迹不仅给原告的心理带来了巨大的伤害,还严重地伤害了女儿那颗幼小的心灵,严重地破坏了作为父亲应有的伟大的形象。被告这样的父亲,难道会照顾好自己的女儿吗
综上所述,由于婚前缺乏足够的了解,婚后两人生活态度和生活方式的巨大差异,加上被告目无法纪、漠视人权,经常使用家庭暴力,最终导致原告和被告的婚姻关系名存实亡。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请人民法院判决准予原被告双方离婚,并判决女儿由原告抚养。
幸福婚姻是每个人的追求,是让人向往的。但是,一旦婚姻成为了不幸,失去了安全感,那就是一场灾难。法律是幸福的守护者,是善良的最后一根救命草。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今天,人民法院也一定能够排除一切干扰,依法办事,还原告一个公正的判决。
第7篇 离婚诉讼委托代理合同
2023离婚诉讼委托代理标准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事项:
委托方因与________离婚纠纷一案,现根据法律规定,委托________为委托方的代理人。代理期限为双方签订授权委托书之日起至执行________结束。
委托权限:
全权代理 (包括提出、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提出或接受调解,代表委托人在调解协议、和解协议上签字,代为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代领款项等。)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
第8篇 离婚案件委托代理合约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事项:
委托方因与________离婚纠纷一案,现根据法律规定,委托________为委托方的代理人。
代理期限为双方签订授权委托书之日起至执行________结束。
委托权限:
全权代理(包括提出、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提出或接受调解,代表委托人在调解协议、和解协议上签字,代为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代领款项等。)
第9篇 离婚委托代理合同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事项:
委托方因与________离婚纠纷一案,现根据法律规定,委托________为委托方的代理人。代理期限为双方签订授权委托书之日起至执行________结束。
委托权限:
全权代理 (包括提出、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提出或接受调解,代表委托人在调解协议、和解协议上签字,代为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代领款项等。)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
第10篇 离婚后财产纠纷代理词
代理词
审判长、审判员:
依据法律的相关规定,陕西合恒律师事务所接受张 韩某 的委托,指派柳雁琪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人,参与其与王 某 结 婚后财产 纠纷二审的诉讼活动。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代理人特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供合议庭参考:
代理意见为:原审法院对本案事实未能查清、且适用法律有误,判决结果严重偏袒被上诉人,请二审法院依法改判。理由如下:
一. 20 个月花光 23 万元,这样的开销既不合理、也不真实,不应该得到法律的支持。
2017 年, xx 省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0810 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0265 元; xx 省 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20388 ,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9306 元。 23 万在 20 个月内被花掉,一个月平均是 11500 元。被上诉人王 某 没有在婚内购置车房等不动产;上诉人又在共同生活的 8 个月期间承担了几乎是全部的家庭开支。此情况上诉人在一审庭审已经举证,王 某 本人也认可。那么可以说,王 某 从 2017 年 11 月到 2018 年 10 月, 12 个月内花掉了 23 万,平均一月 19166 元。超出了合理的消费,即使真实也不该被法院支持,何况严重不实。 2021 年《民法典》生效之后,挥霍 夫妻共同财产 ,将构成少分和不分财产的法定事由(《民法典》 1092 条 )。本案的基本事实是,争议款项绝大部分被 李某 转移给了案外人王 某甲 和王 李某乙 。
二.案外人修建大棚不是夫妻婚内的合理支出,不该由上诉人承担。上诉人张 某 婚内转给王 某 的款项,根本没有被夫妻共同生活消耗,依法分割存在事实基础。
代理人和上诉人也认为,孝顺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和公民的法定义务。但是婚内孝顺父母应该是承担父母必要的开销,而不是用配偶多年辛劳挣得的财产资助娘家父母和兄弟作重大投资。这 32 万元如果是王 某 的父母发生了重大事情、需要由儿女来承担、上诉人也知情的话,上诉人根本不会提起诉讼。事实情况是,上诉人只知道转过去的钱离婚时候还在王 某 处、没有被消耗掉,具体以什么方式存在(华夏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支付宝?微信?百度理财?),上诉人毫不知情。如果知情就会在一审的过程中举证,以王 某 转移、隐匿财产为由要求对方依法少分。上诉人是在二审远程询问的当天,看到王 某 的答辩状时才知道王 某 主张钱是被案外人盖大棚用了。至于是否真的盖大棚?花费多少?上诉人不知情,也无法核实。
被上诉人在法庭询问时陈述的 “双方父母是同村人,发生任何事实均会家喻户晓,因此上诉人对王 某 的父母建筑大棚的事实也是知道的 ”的说法,上诉人不认可。上诉人和家人对此情况压根不知情。退一万步说,如果上诉人的父母对修建大棚的事情知情;在王 某 既有工作 (王 某 是职业女性、收入较高)、 又有兄弟 (一审时陪同王 某 一起出庭)、 且已经出嫁 (本案基本事实)、 父母还有收入 (建筑大棚是为了种植蔬菜)的情况下,两位老人家怎么能想得到此大棚是用了上诉人多年的血汗钱建造的?!
被上诉人的逻辑是: “因为王 某 和张 某 的父母住在一个村子里,所以王 某 的父母一定知道王 某 的父母在修建大棚;又因为张 某 的父母知道王 某 的父母在修建大棚,所以张 某 知道修建大棚的钱是自己多年辛苦工作收入的财产;再因为张 某 知道 王某 把钱给案外人盖大棚用了,所以张 某 是认可王 某 用自己多年工作的血汗钱给娘家父母和兄弟购置资产。 ”这样的逻辑,代理人和上诉人均无法理解。
代理人认为,这么大额的支出根本不是为了赡养父母产生的,因此不构成夫妻共同生活开销。这就是为了避免财产的依法分割,产生的转移和隐匿财产行为。上诉人要求依法分割被上诉人转移的财产,符合法律规定。
三.被上诉人两次庭审时对 329500 元的说法存在不一。
本案双方是从 2017 年 11 月开始分居,分居后未能在共同生活,双方就是协商离婚的事情。此外,被上诉人在答辩状中主张离开西安去外地工作是为了更好的生活(答辩状第三页第 4 行)。代理人以为,更好的生活指的是更好的工作机会,而更好的工作机会意味着更好的收入(王 某 在 xx 省 工作期间收入就偏高、上诉人已经提交证据)。被上诉人这样的陈述和上诉人一直强调的王 某 是高级工程师、收入较高、是职业女性的说法是一致的。也可以说,王 某 去 xx 市 和 xx 市 工作虽然是夫妻感情不和产生的分居,但是客观上王 某 也有了更好的工作机会,得到了更好的收入。被上诉人在自身有工作、而且工作和收入越来越好的情况下,一审时主张为了夫妻共同生活花掉了 329500 元,显然是虚假陈述。
二审时,王 某 面对上诉人通过调查令调取到的华夏银行账单,又主张钱是被父母修建大棚用掉了。代理人恳请合议庭考虑,王 某 前后不一的陈述究竟那一次属实,或者都不属实。
四.本案案由准确、事实清晰、逻辑无误,原审法院没有尊重双方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明确约定,请二审法院依法更正。
即使没有合法有效的离婚协议,离婚时存在未分割的财产,当事人也有权要求依法分割。在现今中国,很多人为了结束痛苦的婚姻生活都会选择先行离婚,后分割财产。离婚后财产纠纷是法定的民事案由。在现实生活中,不同行为人根据自身的知识和素质,面对各种问题有不同解决方法。本案的上诉人张 某 是理工科高级知识分子,但是法律素质确实一般。上诉人在一审起诉前都一直认为,通过离婚时对财产的明确约定和款项确实在王 某 处未被消耗的事实,只要好好协商就能够解决双方未分割的财产问题。
被上诉人在答辩状中主张 “婚姻期间的个人财产与各自财产在除开共同开销后归个人”(答辩状第二页第 2 行和第四页第 8 行)和依据离婚协议提起反诉的行为,自相矛盾。原审法院对双方均认可的离婚财产约定作出了不同解释,违背了民事主体意思自治的基本原则。
代理人认为即便被上诉人真的是为了让上诉人张 某 少分财产作出反诉的 “无奈之举”(答辩状第二页第 28 行),也不存在受到任何人胁迫或者欺诈作出了虚假意思表示。因为民事起诉是公民的私权利,民事纠纷的当事人有权利选择起诉,也有权利选择不起诉。在本案中,王 某 和其代理人是 年 11 月 6 日去 xx 市 第一次应诉时,就提出了反诉。其提出反诉之时,尚未接受第一次法庭询问,双方对审判的结果都是未知的。上诉人之合法诉求,不应当对被上诉人造成任何精神上胁迫或者欺诈。因此,被上诉人王 某 根据离婚协议提出的反诉,够成了对离婚财产协议双方约定的自认。
至于被上诉人为何撤销反诉,上诉人不得而知。在被上诉人撤销反诉之后,上诉人就向一审法院表示,愿意将诉讼金额降回到 17 万元。如果说为了减少矛盾,双方的诚意是显而易见的、也是相同的。在二审的询问过程中,上诉人也提出了平分 17 万元、一人 85000 元的调解方案,足见上诉人解决问题的诚意。代理人也愿意在 85000 元的金额以下对上诉人做工作,希望早日结束双方当事人在司法诉讼过程中的严重消耗,帮助双方当事人早日开展新生活。
五.上诉人如果能够未卜先知,也不会结婚,更就不会将这么多财产交给被上诉人 。
? ? 被上诉人 在庭审时 ? ? 陈述:如果知道对方要离婚,根本不会结婚,更不会在离婚前通过网银向父母转账32万。给父母钱的行为,是赡养行为,不构成转移财产。
代理人恳请合议庭理解以下情况:
第一, 每对夫妻结婚时都怀着共度一生的美好心愿,没有人结婚是为了离婚。但现实情况是,因为各种原因,很多夫妻都不能走到最后,离婚率逐年攀升。上诉人 韩某 如果知道结婚最终会导致离婚,会和被上诉人王 某 结婚吗?上诉人如果知道拿回自己多年来的血汗钱艰难至此,会不会在婚内对王 某 毫无戒心的转账 329500 元?
应该说 “双方当事人如果能知道今天的结果,根本就不愿意认识,遑论结为夫妻。”
第二, 在双方因为感情不和分居的情况下,上诉人如何能知道对方家庭在修建大棚?又如何知道对方家庭修建大棚的钱是王 某 出的?此情况前文已经论述。上诉人是 8 月 6 日看到对方提供的证据和答辩状才知道这个情况,而且无法核实真伪。
第三, 转移财产不以提出离婚前和提出离婚后为时间节点,而且双方从 2017 年 11 月分居就开始商量离婚事宜,并没有再共同生活过。根据我国《民法典》第 47 条规定可知,夫妻一方在婚内转移财产没有时间节点的要求。被上诉人主张上诉人是 **年* 月提出离婚的,也无相关证据佐证。且对方代理人在答辩状中也一再陈述,双方只要一天不离婚就是夫妻。那么这么大额的财产,被上诉人王 某 怎么能够轻易交给案外人而无需上诉人同意?
代理人认为,任何一方提出离婚的时间节点与此案的争议事实无关联性。 32 万在婚内转到案外人账上的事实,就是转移和隐匿财产,无任何其他合理解释。
六.本案一审程序有误,请二审法庭纠正。
首先, 原审法院即使有中止审理的法定事由,也没有作出中止审理的决定,审理时间严重超过简易程序审限。
其次, 上诉人要求调查令是原审法院要求上诉人证明 329500 元不是结婚后理财收入之后的事情。新的事由出现,当事人要求依法收集新的证据,没有违背民事诉讼法证据规则之处。原审法院不予签发,没有保障上诉人的诉讼权益。
再次, 简易程序适用的要求是 “ 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 ”。在本案中,被上诉人在答辩状第三页第2行陈述“在双方就约定内容、字面意思存在较大分歧时,是应当由公正的法院对约定分歧意思予以纠正判断”。 被上诉人的答辩足见本案分歧之大,不适合简易程序。
最后,王 某 在一审法院通知的二次开庭时间 不到 xx市xx法院 应诉。过后去法官处接受询问,就算法院能够核对支付宝、微信、信用卡账单的真假,也剥夺了上诉人合法的诉讼权利。因为王 某 开庭时未能到场,原审法院不应该再对此证据是否真实性作出判定,否则对上诉人不公。上诉人对上述账单的真实性不认可,对原审法院据此证据作出的判决不能服判息诉。
七.上诉人的诉求并不违背公序良俗。
现代法律保护实际出资人的合法权利,不鼓励女方通过婚姻获取大额财产。如果上诉人转给被上诉人的金额不多、不是上诉人多年工作辛苦积攒的全部财富;又或者双方共同生活时间很长,被上诉人王 某 对家庭生活付出很多;再或者王 某 不是职业女性、收入低或者没有收入; 如果有以上任何一种情况,上诉人根本就不会起诉。 上诉人一审只起诉了 17万,也提出了平分。因为被上诉人反诉,不得已才追加诉讼请求到329500元。代理人认为,上诉人的合法诉求并不违背公序良俗,也就是希望对方对自己辛苦多年挣得的财产有所交代而已。请合议庭支持上诉人的合法诉求。 以上代理意见,请合议庭充分予以考虑并采纳。谢谢!
此致
xx 市 中级人民法院
代 理 人:陕西合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柳雁琪
2020 年 8 月 11 日
第11篇 离婚民事代理合同书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与________发生________纠纷,甲方欲委托乙方为代理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委托事项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委托事项乙方指派乙方____________系人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的授权范围
为诉讼进行调查、取证、撰写诉讼文件,参加法庭审理、承认、放弃或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上诉或反诉、申请强制执行。为仲裁进行调查取证参加仲裁活动,承认、放弃或变更仲裁请求、进行和解。
参与庭外调解、和解。
第三条乙方承诺
1、乙方在本协议规定之权限范围内进行代理活动。
2、全面及时认真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3、及时向甲方提出有关意见及建议。
4、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
5、将案件进展情况及时通报给甲方。
6、及时完整地向甲方移交有关档案。
第四条甲方承诺
1、向乙方提供乙方为办案所需要的文件及背景资料和有关证据并保证前述资料真实、合法、有效。
2、为乙方办案律师出具办案所需的诉讼法律文书并在需要时加盖印章。
3、不再另行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或任何第三方办理本合同的委托事项。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不再和诉讼当事人或任何第三方达成任何调解协议。
5、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向诉讼当事人泄露乙方身份及委托诉讼协议内容。
第五条律师代理费
1、甲方应在合同签署之日向乙方支付代理费________;
第六条其它费用其它费用是指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其他费用,该等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律师去往北京市外以及在北京市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资料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第七条合同的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代理律师的;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蒙受损失的;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甲方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提供的权益凭证非法等情形;甲方逾期不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律师工作费用。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乙方应当通过其所投保的执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无故终止合同、再委托任何第三方、私自与诉讼当事人或第三方达成任何调解协议等情况,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3、如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向诉讼当事人泄露乙方身份及委托诉讼协议内容的,甲方承担因此而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4、甲方未按规定时间支付律师费,每逾期一日按律师费总额的%交纳滞纳金。
第九条关于退费
1、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全部已付的律师费。
2、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费: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项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甲方作为被告时,乙方律师已经为出庭作好准备,而原告方撤诉的;其他非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无故终止合同的。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_________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由甲乙各方签字起生效。
第十二条通知和送达甲乙各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本合同首部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2篇 离婚律师委托代理合同
2023离婚律师委托代理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事项:委托方因与________离婚纠纷一案,现根据法律规定,委托________为委托方的代理人。代理期限为双方签订授权委托书之日起至执行________结束。委托权限:全权代理(包括提出、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提出或接受调解,代表委托人在调解协议、和解协议上签字,代为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代领款项等。)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
第13篇 离婚律师代理合同书
委托人:____________
性别:女
出生日期: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居于:______区______006号
受托人:____________
性别:男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律师事务所
职务:律师工作
地址:______省______区______城______室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现委托______律师在我与离婚纠纷一案中,作为我参加案件的委托代理人,委托权限如下:代为起诉;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代为调解;代收法律文书。受托人有转委托权。受托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在其权限范围内依法所作之一切行为及签署一切文件,本人均予以承认。
第14篇 律师代理离婚案件委托书
编号: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人(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法律事务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离婚案律师代理合同,共同遵行。
1、委托代理事项: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甲方与纠纷一案的有关法律事务,具体事项如下:
2、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即一般授权或特别授权),授权具体内容及期限另见授权委托书,在乙方代理过程中出现案情变化或甲方的变化,甲方要求改变委托授权内容的,双方另行签订新的授权委托书。
3、为尽可能详尽周全的完成委托事务,甲方同意律师指定其它律师或助理协助其办理相关法律事务,包括法律文书的起草、调查取证、与法院沟通联系等,也同意该助理协助律师一起出庭代理。
4、由于婚姻家庭案件的可调解性,乙方律师可根据情况在诉讼前或诉讼中进行调解,乙方律师可代理委托人参与谈判调解工作(包括诉前调解,诉讼中庭上调解及庭外调解,但此调解工作是指一般性调解,不包括反复调解、长期调解、专项调解),若经调解后双方诉讼终结(包括当事人双方达成诉前调解、原告撤诉、委托人单方撤销委托、诉讼中达成调解、一方被判驳或裁驳的情形),均视为乙方律师完成本协议委托代理事务,本代理协议自行终止,本协议第二条所约定的律师代理费乙方不退还。
5、由于婚姻家庭案件的多变性,甲乙双方一致认可,无论本次诉讼是否经历开庭或开庭几次,在甲方委托乙方之后,若发生原告撤诉情形或当事人双方和解情况,导致本次诉讼终结的,由于乙方律师在接受委托后已付出劳务工作,也视同乙方律师完成代理事务,原代理协议自行终止,本协议第二条所约定的律师代理费乙方原则上不退还。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15篇 离婚案件代理词
尊敬的审判员:
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接受________的委托,指派我作为原告__________诉被告____________离婚纠纷一案的代理人,参加了今天的庭审活动。通过刚才的法庭调查,代理人现根据本案的事实和我国现行法律,阐述如下代理意见,恳请审判庭能够予以采纳。
一、原被告夫妻感情现已破裂,人民法院应判决解除双方婚姻关系
1.原告________某与被告____________无婚姻基础,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原被告双方虽领取有结婚证,但由于家庭背景的不同,受教育的程度也不同,双方在性格、经济的、文化的以及各自的性格、爱好、兴趣、生活习惯、志向等方面也存在的巨大差异,双方之间始终存在着矛盾。随着原被告双方共同生活时间的推移,夫妻间的矛盾就越来越激烈,终于导致原告________在结婚后的_______年_____月向________市人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
后因意志以外的原因,于_____年_____月向人民法院撤回了起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二条的规定,针对原被告这类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判决双方解除婚姻关系。
2.原告________与被告____________因夫妻感情不和,现已分居两年有余。
原告________为摆脱不幸婚姻的巨大重负,于_____年_____月底带着孩子离开了被告,在原告自已开的专卖店里,白天经营,晚上和孩子打地铺。时至今日,双方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时间已超过了两年。
3、被告____________多次实施家庭暴力是夫妻感情破裂的催化剂。
原被告之间无法建立起夫妻感情的原因之一是被告____________多次实施家庭暴力。原告和被告因一些家庭琐事发生争吵时,被告就仗着自己人高力气大,动手殴打原告。被告可能还认为是自己手下留情,但这对原告心灵的创伤很大,原告也萌发了要和被告离婚的念头。在2005年9月,原告曾被打得鼻青脸肿。这次以后,被告不思悔改,还曾多次殴打原告,也使原告离婚的决心越来越坚决。其中有几次被告施暴后,原告都报了警,由于时间和一些其它的因素,这些报警记录没有能够调出来。被告由于性格暴燥,经常因一点家庭琐事摔家里东西,砸窗户玻璃,每次被告砸、摔完后,原告都跑遍了________市才找到了和被告摔、砸碎的完全一样的物品摆设。因为原告怕自已年迈的父母发现自己家中的物品总在更换,担心自己的女儿又被被告实施家庭暴力。所以,原告每次经历过被告的打、砸、摔之后,都是一个人跑到没有其他人的角落暗自伤心。每次见到亲戚朋友,原告都小心意意的把自已那颗受伤的心包裹的严严实实,装出一幅家庭和睦的假象,原告心理上精神上也承受着巨大的压抑和打击。由于原告的这种家丑不外扬的性格,越发的促使被告施暴。造成了恶性循环。原告善良的性格并没有使被告悬崖勒马,反而更加变本加厉。被告不止一次的扬言要杀了原告的父母、兄弟姐妹。原告很是惧怕,这次原告也是担心、害怕的,但是最终离婚的决心战胜了一切恐惧,鼓起勇气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提请法院判决准予原被告离婚。
4.被告从未尽过为人夫、为人父的义务也是造成离婚的又一主要原因。
原告和被告结婚八年,女儿今年也已经七岁了。女儿在自出生至今天这几千个日日夜夜里一直都是由原告抚养、照顾的。原告为照顾好女儿付出了巨大的心血,同时与女儿之间产生的深厚的母女感情。反观被告却从未真正关心过、照顾过自己的女儿。被告的收入自结婚后就从未贴补过家用,全用作自已的开销上,穿带名牌服饰,喝名酒,吸名烟,对自己可谓一掷千金。被告不仅从来没有过问过女儿的学习情况,也没有给过孩子一分钱的零用钱,还常常扬言是原告母女脱累了被告,如果没有原告母女被告的生活会变得更加潇洒、更加自由。被告的这种行为在法律上已经构成了遗弃。提请法院判决准予原被告离婚。
二、婚生女由原告抚养,被告支付合理的抚养费。
首先,女儿在自出生至今天这几千个日日夜夜里一直都是由原告抚养、照顾的。原告为照顾好女儿付出了巨大的心血,同时与女儿之间产生的深厚的母女感情。而被告从未关心过、照顾过孩子。
其次,这么多年以来,一直都是原告一人在抚养孩子,被告从未给过生活费,原告开的服装店,虽说利润不大,但足够自已和孩子的花销,有比较稳定的收入,具备抚养小孩的能力;而被告一直以来无论是精神上还是物质上均没有给予原告及孩子实质性的帮助。正是由于被告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对孩子从未尽过自已的义务,孩子在感情上对被告很是生分,对原告确实十分的亲密。
再次,被告结婚后,经常对原告实施家庭暴力,自己的女儿也亲眼目睹了母亲被打伤的惨状。在日常生活中,被告自己的生活过的非常奢侈,却没有给过自己的女儿百般呵护。被告的种种劣迹不仅给原告的心理带来了巨大的伤害,还严重地伤害了女儿那颗幼小的心灵,严重地破坏了作为父亲应有的伟大的形象。被告这样的父亲,难道会照顾好自己的女儿吗
综上所述,由于婚前缺乏足够的了解,婚后两人生活态度和生活方式的巨大差异,加上被告目无法纪、漠视人权,经常使用家庭暴力,最终导致原告和被告的婚姻关系名存实亡。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请人民法院判决准予原被告双方离婚,并判决女儿由原告抚养。
幸福婚姻是每个人的追求,是让人向往的。但是,一旦婚姻成为了不幸,失去了安全感,那就是一场灾难。法律是幸福的守护者,是善良的最后一根救命草。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今天,人民法院也一定能够排除一切干扰,依法办事,还原告一个公正的判决。
第16篇 离婚民事代理合同内容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与________发生________纠纷,甲方欲委托乙方为代理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委托事项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委托事项
乙方指派乙方____________系人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的授权范围
1.为诉讼进行调查、取证、撰写诉讼文件,参加法庭审理、承认、放弃或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上诉或反诉、申请强制执行。为仲裁进行调查取证参加仲裁活动,承认、放弃或变更仲裁请求、进行和解。
2.参与庭外调解、和解。
第三条 乙方承诺
1、乙方在本协议规定之权限范围内进行代理活动。
2、全面及时认真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3、及时向甲方提出有关意见及建议。
4、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
5、将案件进展情况及时通报给甲方。
6、及时完整地向甲方移交有关档案。
第四条 甲方承诺
1、向乙方提供乙方为办案所需要的文件及背景资料和有关证据并保证前述资料真实、合法、有效。
2、为乙方办案律师出具办案所需的诉讼法律文书并
在需要时加盖印章。
3、不再另行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或任何第三方办理本合同的委托事项。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不再和诉讼当事人或任何第三方达成任何调解协议。
5、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向诉讼当事人泄露乙方身份及委托诉讼协议内容。
第五条 律师代理费
1、甲方应在合同签署之日向乙方支付代理费________;
第六条 其它费用
其它费用是指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其他费用,该等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律师去往北京市外以及在北京市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资料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第七条 合同的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代理律师的;
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蒙受损失的;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甲方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提供的权益凭证非法等情形;
甲方逾期不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律师工作费用。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乙方应当通过其所投保的执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无故终止合同、再委托任何第三方、私自与诉讼当事人或第三方达成任何调解协议等情况,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3、如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向诉讼当事人泄露乙方身份及委托诉讼协议内容的,甲方承担因此而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4、甲方未按规定时间支付律师费,每逾期一日按律师费总额的0.5%交纳滞纳金。
第九条 关于退费
1、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全部已付的律师费。
2、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
方退费:
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
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项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甲方作为被告时,乙方律师已经为出庭作好准备,而原告方撤诉的;
其他非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无故终止合同的。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_________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由甲乙各方签字起生效。
第十二条 通知和送达
甲乙各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本合同首部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