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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碎石开采加工合作承包合同 第2篇花岗岩荒料开采承包合同 第3篇采石场开采权经营承包合同书 第4篇矿石开采承包合同 第5篇采石场碎石开采加工合作承包合同 第6篇石膏矿开采劳务承包合同 第7篇矿山开采劳务承包合同 第8篇承包开采工程合同 第9篇矿山开采承包合同
第1篇 碎石开采加工合作承包合同
2023碎石开采加工合作承包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在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下,甲方将前锋砂石场,以生产费用、机械损耗、安全责任事故以全包方式承包给乙方,由乙方负责人员安排、做工、生产和安全等,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各种砂石生产承包单价:砂单价为12元/方,毛石单价7元/方。
二、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打理证照和道路畅通,保证乙方在砂石场内安全生产。
2、甲方负责每月月底(30号)按当月生产销售方量结算承包费,次月的15日付给乙方上月承包费。
3、甲方负责提供生产所需的机械设备(现有设备)。
4、甲方负责销售和资金回收。
三、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人员安排和生产、隐患的排除,服从甲方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乙方负责机械的保养及各种机械的维修,所有机械保养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在生产中,油费、炸材由甲方垫付,工人工资、生活费用由乙方负责。
2、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生产,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停工、罢工。必须每月根据甲方的销售需求生产砂石,不得以任何借口造成缺缺。如给甲方客户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所有施工人员作业时,必须按国家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要求的事项进行作业,在生产过程中如违反了有关部门的要求,所被处罚的费用由乙方负责,如发生事故,造成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4、乙方承包人必须带领所有工人进行社保部门要求的体检,如体检不合格,乙方不得用,乙方中途换工人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5、在没有其它任何原因(气候)的情况下,乙方必须保证每月生产各种砂石五万方以上,在生产五万方以上后,按每方12元计算,如无其它特殊情况(天气)而生产达不到五万方,甲方只能按10元/方计算。
6、乙方在进场生产后,以十五日为试用期,如达不到甲方的生产要求标准,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自动退场,甲方不支付任何退场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戴安全帽、安全绳,甲方有权对其罚款,不戴安全帽一次罚款人民币500元,未系安全绳一次罚款人民币2000元。
7、乙方在签订合同接管生产后有任何机械设备的损坏,乙方必须照价赔偿。乙方负责(含爆破、解炮、炸材、挖机装车、片石运输、柴油、设备维护、配备件采购、相关人员、人员工资)等一切生产所需和损耗的费用。
8、乙方必须使用潜孔钻进行爆破,潜孔钻由甲方提供,石口开采须以台阶式进行,符合国家对石场的开采规范,乙方必须保证清除盖山,保证砂石的质量,做到砂石中不含泥,如发现有质量问题,乙方必须承担损失。
四、甲方交给乙方使用的一切机械设备、工具等要妥善保管,并做好保养,必须定人定时建立保养制度和保养登记,甲方有权随时监督和抽检,如保养不到位,甲方有权一次性处罚人民币5000元,不得遗失、被窃、到期满时要按数交回甲方,所有机具必须保持60%的新旧成度,否则按原价赔偿。
五、由于下雨、炸药、停电等原因每月超过十五日,按当月销售方量每方3元计算,实发工资所差部分由甲方补贴。
六、签订合同后乙方必须一次性向甲方缴纳保证金贰拾万元人民币,合同期满一次性退还乙方,由于乙方一次性缴不齐贰拾万元保证金,经协商,先缴伍万元,其余从每月的生产利润中扣除,扣足贰拾万元后,每月按当月方量结账。
七、如发现乙方私自卖砂石,甲方有权扣留乙方保证金作罚款处理,同时当月的方量甲方不能再计算给乙方。
八、在乙方进场生产后,甲方每月垫付生产所需的炸药、油费,其它所有费由乙方自行解决。
九、签订合同后,乙方不得讨价还价,如合同期内乙方提出不再承包,甲方有权不退还保证金和不结算当月承包费。
十、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应付乙方所损失的一切费用。
2、乙方违约甲方有权不付当月承包费,并不归还押金。
十一、合同期限
时间:农历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止。
以上是甲乙双方责任,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此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不得违反,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
第2篇 花岗岩荒料开采承包合同
甲 方: 乙 方:
现就____省________县生地湾穿山驯____区花岗岩荒料开采有关事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石材荒料开采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甲方指定位于县____区一角平面面积约10000平方米由乙方承包开采。
第二条 承包期限为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 开采、取料要求:
1、锯切开采平面面积计算方式为:长度按每条锯路走到的位置计算,宽度按锯路
第一条和最后一条之间的总距离量算,并画出平面几何图形来计算面积。
2、乙方锯切必须使用¢3.2米片体锯切,在平台位置锯切深度必须达到1.40米以上。每条锯路宽度必须根据甲方要求下单生产。
3、荒料开采质量:荒料的开采以四面切、两面打为质量要求,按国家建材部颁发的质量标准执行。
第四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圆盘锯2部、3立方空压机2部、装载机1部供乙方生产使用,乙方负责对其进行保管、养护、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若有损坏乙方需要重新添置。承包期满后,乙方应将甲方所提供的设备如数归还,并保证该设备未损坏。
2、甲方须提供适宜开采的施工平台(即施工平台前期的杂石沙及平台以外的废渣由甲方负责清理,施工平台内产生的废渣杂石由乙方自行清理到甲方指定位置堆放),修好荒料运输道路。
3、甲方负责供水供电设备安置,将电缆接至开采工作区附近并配备变压器。生活、生产等所用水、电费应由乙方自行负责,变压器正常损坏维修由甲方负责。
4、甲方负责解决乙方一期开采工人的住宿问题及地方事务纠纷。
第五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负责购置开采所需的除甲方提供以外的设备配套等的采石工具线缆水管,以及相应的人员配备,并负责将荒料运送到指定堆场,由矿山到堆场之间的运输风险及费用由乙方承担。施工人员的现场管理及生产开采进度安排由乙方负责,但必须在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指导下开展作业。
2、安全生产:矿山生产开采中的安全管理由乙方自行负责管理,乙方应严格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并按照安全生产规程操作,确保矿山开采安全。
3、合同期内,乙方第________年必须完成10000立方以上的荒料开采任务。
第六条 费用的计算标准、付款方式、时间等。
1、开采荒料的承包价格按锯切开采平面面积计算,每平方米单价为人民币壹佰贰拾元(不含税)。销售荒料时,若需要由乙方负责装车(司机和柴油乙方负责),则装车费按每立方10元计算。
2、按锯切开采面积计价后,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导下进行荒料的开采、整形。
3、结算方式为按开采平台每层结算一次,每层锯切完成并清理完成层上碎石后,于10天内给予结算该层的承包工程款,除开采
第一层的柴油费、电费、水费由甲方垫付(该费用从
第一层结算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外,其它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七条 乙方矿山施工及管理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自行负责购买,矿山生产开采中人为导致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有效,如市场对该矿山的荒料品种需求大,甲方可要求乙方增加人力投入以扩大生产量。
第九条 承包期间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____区荒料开采转让、转包
第三人,否则乙方构成违约。
第十条 如乙方变更相关工程队为合同主体,则甲乙双方同意将合同下乙方的全部义务转为变更方的义务。
第十一条 本协议双方如有一方先违反本协议约定构成违约,另一方经书面通知对方后,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赔偿经济损失。自签订后双方均不得反悔。乙方不能无故罢工。如任何一方反悔需付违约金人民币伍拾万元。
第十二条 本协议终止或期满后,甲乙双方应在____日内办理结付及____区移交手续。
第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以补充条款体现,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第3篇 采石场开采权经营承包合同书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就乙方向甲方承包采石场开采权开展经营活动的事宜,双方达成以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向甲方承包________采石场独立经营,自主管理,自负盈亏,采石场地址:______采石场性质:______,主要矿产:_____。承包期间乙方所生产的材料自产自销,甲方不承担责任或义务。
第二条 开采权经营权承包年限为_____年,即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三条 承包费为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乙方竞得承包经营权后__________天内一次性向甲方交清,甲方收到有关款项后向乙方出具有效收据。
第四条 乙方于竞得承包经营权后_____天内一次性向甲方缴纳押金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不含在承包费内),保证乙方依法办理采石场的有关证件,修路及建厨房和炸药库、依法经营采石场,甲方收到有关款项后向乙方出具有效收据。承包经营期满后,甲方无息退还收取的押金。
第五条 采石场的法人代表、营业执照、安全生产及矿长等均过户到乙方,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承包期间国土局所收取的矿产出让金,工商局营业执照年检及水电局,公安,税务以及相关部门组织培训等所需收取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甲方在办理采石场_____证时已缴纳_____费人民币_____元,乙方于交纳押金时同时向甲方交纳该费用。
第八条 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得转让和出卖采石场经营开采权给其它任何单位或个人。
第九条 乙方可以开采片石,不可开采其它用石,但经得甲方书面同意且有相关部分的法定核准的除外。
第十条 乙方仅可开采现有洞口,如需增加洞口,需经有关部门和甲方同意且办理相关手续之后方可增加洞口,且最多只能同时开采两个洞口,所需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第十一条 承包期间本甲方因修采石场附近的道路或甲方村子范围内道路需采用石材的,乙方应免收材料费。
第十二条 如乙方有以下任一项或多项事项未能完成的,甲方有权没收押金。
1.维修好采石场至_____及采石场至_____的马路,以确保路面平整通畅,承包到期后经甲方验收合格;
2.承包到期后采石场的全部证件全部无条件移交甲方,且协助甲方办理相关过户手续;
3.维修并保管好甲方现有采石场的厨房,炸药库。
第十三条 承包期间,如遇国家或政府统收或征收矿产资源,乙方应无条件同意,如有此现象,甲方将按乙方经营年月按总承包金额平均退回所余承包时间的承包费给乙方,但不计息。
第十四条 乙方在生产期间,应做到安全第一,如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五条 乙方应在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加强炸药,雷管的安全管理,如出现任何因泄漏,出卖,被盗炸药,雷管等事故,其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第十六条 乙方应在安监局及其它相关部门的要求下进行开采作业,且尽量采用机械化作业。
第十七条 甲方只提供采石场现有的厨房,炸药库,不再添加其它任何设施和设备,如需添加任何设施均由乙方自行解决。承包到期后_____内,所添置设备由乙方自行处理,逾期处理的,全部设施和设备归甲方所有。
第十八条承包期满后,乙方不得在采石场内外存放片石、磋子等,如有余存,所余存材料均无条件归甲方所有。
第十九条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二十条 一方对因采石场经营开采权承包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式_____份,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4篇 矿石开采承包合同
2023矿石开采承包甲方:________市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基础上。为合理的开发矿产资料,满足矿山选厂生产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平等协商,就各自的责、权、利达成共识,愿签订具体合同如下,要求双方严格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二、安全要求
1、乙方所有进场人员必须持有有效身份证原件,接有关安全法规规定进行岗前培训,并参加人身工伤保险,保险由甲方负责办理,如发生安全事故责任甲、乙双方各负责50%。
2、乙方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全部持有所在地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并保证持证上岗,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负责办理。
3、乙方应注意生产安全、严格按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对火工材料的保管和使用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4、乙方应建立及健全相关安全要求,认真执行甲方所制定的十五条规章制度,服从甲方对监督及管理。
5、乙方做到可能提高生产装备技术含量,合理安排安全和生产工作,相互协作,尽可能的超额完成甲方要求的生产任务,有权向甲方提出合理的施工方案及安全建议,有权拒绝不合理、不安全的生产安排和违章指挥。
三、技术要求:
1、乙方派驻矿山的项目经理,必须懂得采矿、设计能力,安全技术和管理人员,机电骨干人员,必须有一定的技术水平,以及较丰富的矿山现场管理经验,确保矿山各项工作安全顺利的进行。
2、乙方应严格执行矿山要求及甲方生产计划进行施工,并服从甲方的生产、技术安全管理。
四、甲、乙双方提供的设备、设施
1、甲方负责:压风、通风、供水、排水、供电、提升、运输等设备、设施由甲方一次投入、生产电费、生活电费及住房由甲方负责提供。甲方提供的设备、设施给乙方无偿使用,但日常维护由乙方负责。
2、乙方负责:常用易损物件、照明类、风钻类、油类、设备配件由乙方负责,以后由于生产需要,设备增
加由乙方负责。
五、工程单价、验收与估算
1、井巷采矿施工单价:
①、平巷单价________元/m;
②、扩-邦按平巷价立方计算;
③、斜井单价________元/m;
④、上山单价________元/m;
⑤、支护(材料归甲方负责、每人每天工资________元)
⑥、采矿单价________元/吨,矿石吨位以甲方的汽车过磅单为准。
2、结算方式:
每月25日由甲方验收小组验收核定,工程量结算,双方签字生效。次月5日前甲方一次性付清乙方本月工程款。
六、相关事宜
1、甲方负责矿山地质、测量、主巷道设计、采矿图纸技术。
2、矿山有关一切税收费用由甲方负责。
3、甲方负责火工品材料到位管理,乙方领用。价格按进货价计算,甲方从乙方当月结算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4、卸矿、卸渣乙方负责运输到洞口外150米以内,150米以外运输费用由甲方负责。
5、在承包过程中,甲方应处理好与村、镇及市政府相关部门的关系,并协商处理好与当地村民的关系。
6、乙方的生活设施由乙方负责。
7、乙方必须协助甲方做好安全生产评估及验收工作。
8、月出矿量按采场实际情况,甲方下达计划,乙方均衡供矿,三级矿量平衡,乙方应严格剔除夹废石,确保矿石产品位质量,乙方负责把矿石倒入选矿场,给甲方选矿挑毛石。
9、乙方所有管理生产人员都不得偷拿和破坏甲方矿石晶体,违者重罚。
10、甲方有权在乙方技术力量、人员配置、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达不到甲方要求,影响甲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时,提前终止合同或分包有关工程。
11、合同签字生效后7天之内,乙方付给甲方信用责任保证金人民币壹佰万元整作为押金,工程完工或半途甲方原因使乙方不能施工退出矿山,甲方归还信用保证押金人民币壹佰万元整给乙方。如因乙方责任原因信用保证押金不予退还。
12、由于原因造成的暂停施工,所发生的误工损失费用,停工5天之内,由乙方自付。5天之外由甲方负责,每人每天停工补贴100元。
七、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八、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5篇 采石场碎石开采加工合作承包合同
2023采石场碎石开采加工合作承包甲方:
乙方:
为加强对 采石场的管理,加大开采力度,提高矿石开采量,甲乙双方经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乙方在甲方 采石场从事矿产开采,本协议期限
暂定年,从20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起至20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止,除在协议期内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调整和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不能履行协议外,甲乙双方均不得无故终止协议。
二、上缴利润:
1、乙方应按照每开采一方石料向甲方计提 元作为其承包甲方石场的承包费用。
2、乙方应保证在承包期内每月开采石料数量不低于 立方。如乙方开采未能达到本协议约定最低标准的,应按照每月 元向甲方支付承包费。
3、上缴利润应经双方确认,每月月底进行结算。
三、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
甲方应承担办理矿山证照、手续和职能部门收取的各项费用。
甲方应做好矿山开采的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建设维护用于出入石场的道路、水电设施等,确保道路通畅。
甲方负责协调与村民关系,保证石场的开采工作能正常进行。
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规定,监督乙方依法经营,在承包期限内,甲方有权派员对乙方的开采状况进行监督,以确定石料的开采数量。
乙方:
在本协议约定承包期限内,乙方自行承担开采石料所需的采矿及运输设备。开采过程中所需的工人由乙方自行招募,并承担其工人的工资、保险、石场经营所产生的水电费、运输费等费用。
乙方为承包期内采石场的法定代表人,对采石场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负有全面责任,对在采矿过程中所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均有乙方承担责任。
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执行国家政策和计划,做好矿山采矿的安全措施,如因乙方在采矿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导致甲方采矿许可证被吊销的,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或非法干预,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相应调整当年上缴利润或延长承包期限。
2、乙方完不成当月开采指标,应按照约定开采指标支付甲方承包费。如乙方无故拖延承包费的结算,甲方有权解除承包合同或要求乙方按照最低开采指标一次性支付个月的承包费。
五、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乙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第6篇 石膏矿开采劳务承包合同
2023石膏矿开采劳务承包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及其它有关汗毛、行政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甲方将其石膏矿的开采采掘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特签订本施工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情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承包范围及生产量:
采矿含爆破、开挖、巷道掘进、装运、提升到井上货场。
第二条承包限期
承包期限为_年,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工程质量及技术要求、验收方法
一、所有的要求均符合国篆安全标准和行业技术质量要求。
二、符合矿山井巷采掘施工的质量标准。
三、以甲方下达的月采掘施工技术交底为准。
四、乙方将矿石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堆放(乙方不负责上车,堆码场地内装车由甲方自行安排)。
第四条合同价格及支付方式
一、合同单价:
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
固定单价是甲方为乙方完成合同标明的单位工作内容及处理其涉及的或衍生的各种风险应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人工、材料、供电、供风、通讯、标示、消防器材、照明设备、管线、局部通风、排水及照明设施的安拆、运输、管理、安装、维护、保险、劳保、施工措施费、临时设施费、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及所需的其他全部费用。且不因人工、材料、机械、能源消耗、乙方采购材料费用、政府有关部门规定支付的管理费的变化而调整,本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条款执行。
采矿费计算以甲方地磅过磅数量为依据。
巷道掘进计算以双方验收合格的数量和技术规范为依据。
年产量及采矿单价:2014年度为_万吨/年,单价_元/吨,2015年度至合同期满保底_万吨/年,开采价格:2015年_元/吨,2016年度至本合同期满_元/吨。
主巷道掘时:1000元/m;产品不计产量、支巷200元/m;计产量。(材料一切由甲方提供)
二、支付方式
双方每月底进行一次工程款的结算。工程款于次月15日以现金和转帐形式支付给乙方,以乙方出具收据为证。
第五条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和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办理每次开工所需的一切手续,不得因此影响乙方开工和停工(如果开工后脚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一个星期以上)由甲方赔偿乙方一切经济损失。
2、按约定和时间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3、审查乙方的作业资格(由乙方配合甲方办理作业资格证)。
4、制定年度和月度采掘计划,下达产量、掘进工程量计划。
5、提供供电变压器和供电电源到配电室。
6、安排管理个人监督、检查、指导、协调乙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宣传贯彻执行甲方安全管理的理念。对查出的安全隐患,督促乙方落实、整改。
7、组织对乙方重要施工作业的安全环保措施的审查。
8、甲方应当督促乙方经常性开展对职工安全教育培训,督促乙方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告知乙方与工作相关的安全要求(包括作业风险、职业危害因素、安全标准、hse程序、个人防护要求、工作许可要求等)和作业场所、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9、根据生产计划编制和批准火工品用量计划。
10、监督乙方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搞好技术服务,并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在现场进行开采指导。
11、接到乙方安全事故报告后,及时协调并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12、对乙方安全生产实施过程hse监管,以确保工作程序符合甲方要求,如有任何违反,应提请乙方及时采取更正措施,甲方提出后乙方拒不整改,甲方可书面要求乙方停工整改,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要求三天内仍不整改,甲方可与乙方解除合同
13、对乙方发生的任何事故、均应纳入乙方评审纪录,若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发生死亡事故、乙方负责拾万元,余下由甲、余下由甲方全部赔偿。
14、有权对乙方使用的工具、设施设备及个人防护用品的性能、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以符合安全作业要求。
15、有权掌握乙方从业人员变动状况,监督乙方对新进人员的hse教育培训,符合作业安全要求、指令和甲方所制订的一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6、监督并参与乙方每日乙方每周安全例会,督促检查班前会。
17、督促指导乙方进行应急预案的演练。
18、甲方无偿向乙方提供办公室住房供乙方经营和安全管理使用。
19、甲方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生产流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有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按照采掘石膏矿安全规程操作,遵守上级有关安全指令和甲方所制订的一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二、乙方的责任和权利、义务
1、乙方应取得合法有效的矿山作业资质证,工程开工前,乙方应提交合法、有效的作业资质证书于甲方审查归档,并保证其聘用人员符合从事矿山作业的从业人员。
2、乙方自行聘用工作人员,但乙方有责任对其聘用人员进行职业技术、安全生产知识、职业病防治、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与培训,保证乙方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物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确保所有作业人员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特殊工程人员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
3、乙方自行负责人员聘用、配备、人员安排和自行决定员工的工资报酬、保险、劳保福利、食宿,并应按劳动法规的规定向聘用人员支付劳动报酬和为聘用人员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含工伤保险),管理好员。
4、按甲方的要求乙方在生产中每月必须交纳电费捌仟元整,剩余由甲方承担。
5、乙方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对合同约定的工程承包范围内发生的人员伤亡事故承担拾万以内责任和费用(不包括政府行政部门惩加给甲方的费用)。开工前,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交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拾万元。
6、负责本矿井的的安全教育并定期召开安全例会,承担矿井生产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和劳动组织管理。
7、应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须达到如下要求:
a、矿井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应取得国家、省安监局核发的安全资格证书。
b、按当地安监部门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
8、乙方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必须组织并参加每周安全例会,每周至少三次到现场捡查工作、
9、应从管理层指定一名代表负责hse工作,及时理解、贯彻甲方hse管理要求,并负责编制安全作业方案。
10、至少配置一名生产技术管理人员负责生产技术工作。
11、认真落实“五想五不干”现场作业安全行为准则。
12、乙方应按规定对其工作人员进行入职、在岗、离职的职业健康身体检查,符合安全作业要求,并建立员工职业健康档案。
13、乙方施工中所需的各种机械、设施、设备、工具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应使用状况完好的设施设备、工具及个人防护自行用具以保证安全工作,特种设备取得检测检验证书。
14、火工品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民爆物品安全管理规定和公安部门要求结算。
15、严格执行出入井登记管理制度。自开工日起,每天向甲方报送当天的入井人数、安全动态等甲方安全生产日报制度要求的相关情况。
16、及时向甲方报告从业人员的变更情况。
17、保证安全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的相对稳定,若有变更须报甲方批准。
18、制定防止中毒、窒息、边坡坍塌、冒顶片帮、透水及坠井等安全事故及自然灾害、地质灾害诱发的安全事故的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19、及时向甲方报告生产作业中发生的事件和事故,主动积极参加事故调查分析。
20、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人员不得擅自动用甲方设备设施;
21、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安全教育和演练活动。
22、有权对甲方的违章指挥提出建议和修正意见。
23、负责采购完成合同工作内容所需的原材料并承担相关费用(合同约定甲方提供的材料除外)。
24、乙方负责对借用甲方房屋、设备设施的使用和日常维修、保养并承担费用(详见附后财产借用清单)。合同期内,若因乙方未尽维修保养义务造成的各种事故引发的人身和财产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合同期满后,乙方应交甲方验收后移交甲方,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第六条奖励与处罚
1、全年完成计划任务,无安全事故奖励乙方2万元,超出计划部分每吨奖励2元(未完成部分惩4元/t)。
2、生产人员出入井日不按时签字或代签的,罚款50元/人次;未经许可与生产无关的人员下井,人次处罚1000元。
3、安全违章,不戴防护品,罚款100元/人次,队长500元/人次。生产人员带病上岗,罚款200元/人次。
4、出现安全事故20分钟要报告主要负责人,重大安全事故15分钟内要报告总经理。
5、轻伤事故罚款50元/人次。
6、不按规定开口,矿壁、顶板达不到规定,每处罚款500元。不按时封口的,每处罚款200元。
7、其他按本矿安全管理制度及规章制度执行。如拒不服从管理罢工、辞工罚款1000元/人次。
8、电路、线路安装包扎要固定、要规范,如有不规范,一处罚款50元。
9、乙方所领爆破物品未按炸材有关管理规定存放退还入库或爆破员未按爆破作业要求作业,罚款2000元/人次。
10、甲、乙双方关于本矿技术、经营等资料信息,双方要保密。如有违反,罚款5000元。
11、在承包期间,乙方财产被盗、丢失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违约责任
l、甲方不按时支付乙方工程款,每月22日前如甲方未位-清工资款,乙方有权停工。由甲方承担乙方损失和费用,按乙方上月出勤人数每天100元/补偿给乙方,直至升工为止。
2、乙方应严格甲方下达的月度生产计划和技术交底,保质保量的完成汁划量,否则即为违约,若发生上述违约,乙方应按本月计划量合同总价的5%的比例支付甲方违约金。
3、乙方在生产期间施工组织过程中,应建立严格的安全施工规章制度,并确保按安全标准和安全方案进行施工,提取和使用安全经费,确保人身及工程安全。同时实行安全目标管理,达到无死亡事故、无重伤事故、无重大设备安全事故、无火灾事故。
4、双方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不按合同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单方无故解除合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额为守约方投资额壹倍。
一、工程性质:本工程禁止任何分包和转包行为。
二、不可抗力,按安监局文件执行。
三、承包期满后,若甲方继续对外承包,乙方也愿意承包的,甲乙双方需另行协商重新签订承包合同后,乙方方可继续承包。
若甲方不愿继续对外承包,乙方应与甲方结清承包费后离矿。
第八条本合同签订后,确因情况发生变化,双方可以协商变更,也可依法解除,但不得单方终止合同。如因甲乙双方单方而无法履行合同时,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取得双方同意后可终止合同,否则须按解除时上一个月生产量的价值全额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第九条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定效力。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甲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章双方公章即时生效。
第十二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
第7篇 矿山开采劳务承包合同
2023矿山开采劳务承包甲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甲方将矿山开采劳务承包给乙方,特订立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一、工程情况
1、名称:_________________矿山开采(绳锯切割石材开采)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矿山
3、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采用金刚石绳锯切割矿山大理石
4、收方单价:_________________1、上面一层开采量按80元/平方米,2、矿山第二层开采量按60元/毛立方米计算费用,3、如需要切割成成品方则另外按150元/净立方米(毛立方:_________________矿山开采分割出多少立方的量;净立方:_________________从毛立方中选的成品材石料)。二、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的责任
1、开工前,甲方办好工程开工前所需的一切手续。
2、严格按照协议的约定及时间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3、甲方为乙方无偿提供矿山设备、宿舍及水、电、开采用水等设施保障。
4、甲方必须为工人购买意外伤害及意外身故保险。
5、合同生效后,乙方开采所需购买的耗材,甲方预支给乙方,资金可以从次月工程款中扣除。
(二)乙方的责任
1、乙方负责提供矿山开采石材部分绳锯机所用绳子,钻机所用钻头,及开采工人工资、伙食。
2、服从甲方现场指挥与管理。
3、根据工程具体情况组织机械施工,调配各种施工机械及生产人员,做到精心施工,精心组织和安全生产作业。
4、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防止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工程付款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每月30日,向甲方提供已切割立方数报表,甲方于次月10日前支付上月已切割工程款。
2、乙方账户信息:_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五、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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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在开工后因甲方原因导致矿山停工不能继续开采时,甲方必须结清工程所欠工程款。
2、甲方不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和其它因素而造成乙方停工4天以上(第4天开始),一切费用和损失均由甲方负责。按一天每人每天200元补助,停工超过20天,按一个月工作算,每人8000元。
3、由于乙方无正当原因,造成甲方停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确认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及代表签字盖章生效,至本工程完工付清工程款后自动失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第8篇 承包开采工程合同
2023承包开采工程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现在开发商承包同意发包转让,乙方自愿接受此项目工程任务,经甲乙双方协商,特订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在承包合同正式签订后,按该项目高层电梯房总造价值
二、该项目计算工程单价,不得低于其它标段工程单价,否则由甲方负责,补偿乙方与其它标段的差额单价。
三、转让合同正式签订后,由乙方付给甲方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元,凭银行当日付款回单生效,否则该转让协议书无效。
四、正式合同签订当日再另行协商履约保证金的返还。
五、该项目暂定年月日之前进场开工,如果不能按期开工,乙方支付给甲方的合同履约金由甲方承担的月息(从乙方打款给甲方帐号之日起算)。如果在年月日之前还未进场开工,甲方需在天内将乙方的合同履约保证金按照月息%连本带利返还给乙方。否则,由此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均由甲方自负。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补充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第9篇 矿山开采承包合同
矿山开采 承包合同 (一)
发包方:陕西格兰德实业*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陈*华(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兹就文家湾花岗岩开采工程承包的有关事项,经自愿、平等协商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标的物:宁陕县新场乡文家湾花岗岩矿(证号:************)。
第二条承包范围:矿体覆盖层剥离、石材荒料开采工程。
第三条承包期限:五年(**年4月~**年4月)。
第四条风险 保证金 :乙方须向甲方交纳风险保证金20万元(人民币,以下币种均指人民币),本合同签订之日支付。当发生 工伤事故 需要进行医治、赔偿时,如乙方未能及时履行义务,甲方可以用该项风险金进行预先处理,而后由乙方承担相关费用并及时补足;当该项风险金不足予偿付时,甲方有权依法向乙方追偿。承包期限届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或 欠款 ,甲方应全额退还风险保证金(不计息)。
第五条保证金及安全责任:根据作业岗位设置的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供岗位职数和人员名单,由甲方向保险公司投保,险额为20万元/人,保险费由甲方承担。如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除保险公司赔偿或给付的保险金外,其余不足部分的费用概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乙方如需提高保险金额,自行支付相应的保险费。由于乙方责任原因造成从业人员漏保、未保,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乙方对安全管理负全责,应对安全专项经费列入预算,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采用各项安全防护措施,配备有关安全保护设备用品。有关特殊工种(如爆破、装载机、挖掘机、电焊等)须持有岗位资格证书,否则不准上岗作业。
第六条发包方式:总承包(人工、材料、设备、安全等项)。
第七条承包综合单价(按工程项目计价)
1、土方开挖:6元/m(包括出渣运距<200m的运费)。
2、石方开炸:23元/m(包括出渣运距<200m的运费)。
3、荒料开采:770元/m(包括装车费)。
第八条计量方式及验收标准:土、石方工程按自然量方(实方)计取;荒料开采工程按原矿石计取体积(以现场量方为凭)。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荒料甲方可拒收。
第九条结算及支付方式:工程量每月结算一次,于次月5日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当月 工程款 。
第十条民爆物品的计价与管理:乳化炸药12000元/t;电雷管3.60元/枚;导爆管(毫秒管、秒管)7.50元/枚。上列单价为甲方向乙方提供物品的结算价(包括运费),不随市场进行调价,涨跌的价格风险由甲方承担。甲方根据乙方每月的实际耗用量与当月工程量一并结算。开工第一个月的民爆物品暂由甲方出资采购,并在当月工程款中扣回;第二个月开始由乙方出资采购。
第十一条质量要求:乙方应严格遵照甲方制定的施工方案进行作业,合理、有效提高荒料的利用率和成材率。如有夹层,应先行剔除;无法剔除而需一同爆破的,废石应予清理。其它工程应符合施工设计要求。
第十二条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享有该矿山的所有权、处置权、管理权;
2、监督管理乙方的施工作业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整改、返工甚至停工;
3、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4、积极为乙方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力争减少人力方面造成的误工、停工;
5、承担矿山公路、堆场、尾矿坝等工程项目的费用及税金、资源费。
6、提供照明电源、水源。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享有该工程的承包经营收益,承担承包经营亏损;
2、按时、足额收取工程款;
3、遵守有关法律、施工方案、作业流程及安全制度等,遵守当地民风民俗,服从甲方的管理,积极配合、协助甲方开展各项工作。
4、承担各项承包生产所需要的设备、设施、用品、材料(炸材、油品、零配件等)的购置、维修、更新费用以及所产生的人员 工资 、水电费、伙食费、安全经费、 医疗费用 等。自行搭建工棚及配置有关生活设施、用品。
5、不得向第三方转包或变相转包。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有关约定应视为违约,违约方除应承担 违约金 20万元外,还应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触犯法律 法规 的,还应承担法律责任;守约方还有权 解除合同 。如属乙方违约,甲方可从风险保证金优先扣除违约金、 赔偿金 ,并由乙方及时补足。不可抗力的因素(如政策和法规调控、战争、自然灾害、资源枯竭或开采价值低下、地质结构条件变化等)应视为免责,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合同解除 、终止的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予以解除或终止:
1、承包期限届满;
2、双方一致同意;
3、工程项目完成或不能完成;
4、工程项目违反法律被撤销。
第十五条合同的续展:本合同承包期限届满后,经甲乙双方协商,可以书面形式延长承包期限,也可另行签订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第十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先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
第十七条其他约定事项:
1、开工时间初步拟于**年4月上旬,具体时间根据天气、公路工程进度而定,以甲方的开工令为准(提前15天通知)。开工时间提前或延后不视为甲方违约。
2、承包单价中不含税金,由甲方承担。乙方在购买材料、设备时应以甲方的名义开具发票,交由甲方建账。
3、乙方负有现场保管荒料的责任,如有失窃、盗采,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甲方制定的施工方案,如与现场有出入之处,乙方有权建议甲方进行变更、调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对于甲方下达的不安全、不合理的施工指令,乙方有权拒绝执行。
4、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乙方应全力提高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甲方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荒料的全年产量不得低于10000m如为矿体结构、矿石质量、甲方责任等因素,则不受此限)。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日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经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陕西格兰德实业*限公司(章)乙方:(签字)
住址:宁陕县广场路森林文化中心住址:宁陕县江口回族镇江镇村江镇组82#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 号码:*************
委托 代理 人:
签订时间:*年4月6日
签订地点:陕西格兰德实业*限公司
矿山开采承包合同(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了保证安全生产,提高生产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筑法 》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共同制定本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以便共同遵守。
一、承包形式
1、双方一致同意,乙方独立承包甲方所属矿区井下采掘工程施工,实际施工范围的确定以甲方提供的施工图表明的范围做为准。(根据实际生产情况,施工范围经双方协商可作调整,调整范围以书面形式确认。)
2、乙方以大包干的形式对甲方工程进行承包(即:包施工、包产量、包进度、包本协议约定乙方提供的材料、包动力消耗、包施工人员的组织管理、包甲方提供的施工设备使用操作及维修保养),并对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和产品质量全面负责。依法独立承担承包范围的安全生产责任、 民事责任 。
二、承包工程内容
1、开拓工程:
扩帮、起底按相应工程单价计算。
2、探矿工程:
3、采准工程
4、回采工程:
上述全部工程的工程量及其他技术参数以甲方交付乙方的施工图描述为准,(www.fwsir.com)甲方交付乙方的施工图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计价方法及单价
(一)、计价方法
1、验收合格的掘进工程,按工程量乘以单价计算总价。
2、出矿量按毛矿扣除废石和水份之后的净矿量计算;
矿石总价按净矿量乘矿石单价计算总价。
(二)、单价
以上掘进费用定额,按掘进工作面涌水量小于40m3/h计算。单工作面涌水量大于40m3/h时,甲方承担超出部分排水电费。
四、设备、材料供应
(一)、甲方负责提供的设备、材料
1、由甲方提供的大型设备包括:动力变压器、配电柜、牵引车、整流柜、破碎机及皮带运输机、永久水泵、永久提升机、永久空压机、磁滑轮。详细内容见本合同《附件一:甲方提供设备明细表》。
2、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主要材料:地面井下铺轨材料、主风水管、主电缆、电机车架空线及配件、绞车首次使用的钢丝绳及斜井首次使用的地滚等。详细内容见本合同《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明细表》。
(二)、乙方负责提供的设备、材料
乙方承包工程中除第三条第(一)项明确由甲方提供的大型设备、材料外,其余一切材料消耗、水电动力消耗、工器具及其它设备的配置等全部由乙方负责,所产生的费用由其承担。
五、乙方应当承担的其他费用
1、乙方负责承包矿区、生活区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按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配备足够的安全管理人员,工程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培训费用由乙方负担。
2、承包范围内的设备、材料运杂费,小型设备的安装费、货场管理其他辅助工程费,临时支护安全措施费。
3、乙方自主负责承包范围内人员的组织、录用;材料进购、保管,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乙方自主协调与相关部门的关系,甲方可以应乙方的请求帮助乙方进行协调,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依法向相关部门按期缴纳相关税费,因乙方缴纳不及时所产生的罚款或其他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5、在承包工程后乙方的生活和生产的费用,乙方所有人员的保险及福利待遇。
六、乙方承诺
1、生产任务:全年计划生产铁矿石万吨(净矿量),各种规格井巷具体安排及采矿作业计划以当年甲方下达的生产作业计划为准。
2、乙方保证实现本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产品质量、工程进度、产量、设备完好率等计划指标。
3、安全生产责任目标:无因工死亡事故、无重伤事故。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协议》、《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执行,完成安全生产目标任务。
4、乙方在承包期内管理和使用甲方提供的主要设备完好率达到95%以上,其他设备、设施完好率达到85%以上。
七、工程进度、质量要求及工程款支付方式
1、乙方每月生产的矿石产量和井巷掘进量与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必须严格按照甲方下达的当月生产任务和设计要求及本合同约定的标准执行,本合同没有约定标准的适用国家标准
2、出矿矿石块度小于400mm,进入选厂大于400mm大块由乙方处理,费用乙方负责。
3、回采施工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严格控制废石混入,禁止矿石、岩石岩混倒,发现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2000元,根据情节由甲方确定具体数额。
4、掘进工程计量,以甲乙双方月底共同验收的工程量为准。结算矿量以甲方质检部计量的净矿量为准。
5、乙方完成甲方下达的月掘进计划任务100%-110%(不含110%)时,掘进单价执行本合同单价;完成甲方月计划任务110%-120%(不含120%)时,掘进单价上浮10%;完成甲方月计划任务120%-130%时掘进单价上浮20%;完成计划任务130%以上时,掘进单价上浮30%;未完成当月掘进任务时,当月掘进单价按照当月掘进完成量占当月任务百分比乘以约定单价执行。
6、工程款支付以甲方当月下达的生产计划为基础,按照当月进度,次月25日前拨付上月工程款的90%(10%为质量保证金;矿石及采矿工程不留质量保证金)
7、乙方安全考核不合格按甲方《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约定标准承担违约金。
八、工程验收
1、乙方按照《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13-90)》和相关规定及施工图纸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全部合格。
双方以上述标准进行验收、评定工程质量等级。
2、为了确保工程质量,乙方自购材料必须有合格证、化验单、否则不得使用,材料代用需甲方同意签字方可代用。
3、验收时间定为每月20-25日,由甲、乙双方共同参加验收。不合格工程由乙方无偿按期整改,直至合格为止;
4、验收隐蔽工程,乙方需要提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如甲方代表不到场,乙方可自行隐蔽并做好记录,甲方应承担并且予以签证;
6、工程竣工交付生产使用,乙方施工的工程一年内出现工程质量问题由乙方无偿负责修理或赔偿。
7、锚喷巷道的验收,按《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50086-2001)》进行验收,经甲方同意的喷浆工程,可以按实际喷厚进行结算。
九、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对矿山进行统一规划开采方案设计和生产管理。甲方每月初以书面形式向乙方下达当月生产计划和任务,甲方下达的生产计划和任务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在甲方核定范围内,甲方负责火工材料供应,超出核定用量的部分乙方按照甲方购买成本价格的120%支付甲方费用。甲方有权利监督乙方对火工材料的运输、贮存、管理和使用,纠正乙方不符合管理要求的作法。
3、甲方出借现有固定设施(包括办公室、宿舍、库房、机房等)、生活设施给乙方无偿使用,详细内容见《附件四:甲方提供生产、生活设施》。乙方接收上述设施后,房屋修缮由乙方负责,修缮费用由乙方承担。
该房屋交付乙方后产生的其他费用如水费、电费等亦由乙方负担。
4、甲方有权利对乙方进行安全文明生产管理,有权制止乙方的违章行为;有权对乙方生产进行安全检查,提出安全整改指令,乙方应当遵照执行。对乙方的违法乱纪、违章行为有权制止。
5、甲方有权对乙方产品、工程不合格,完不成生产任务等违反合同的行为要求乙方给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办法为:不合格的产品、工程或未完成任务金额的30%。
十、乙方的权利、义务、责任
1、乙方有按合同约定取得工程款的权利。
2、乙方应当全面负责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技术管理、确保生产安全和质量。
3、乙方负责承包范围内甲方提供的主要大型设备的维修保养,确保设备完好率,完好标准见本合同《附件三:设备完好标准》。乙方使用甲方的设备使用完毕后应完好的交给甲方。如有损坏须赔偿甲方损失。
4、乙方必须服从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按照甲方设计要求和生产计划安排生产;甲方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乙方遵照执行。
5、乙方更换项目经理或负责人需经甲方同意
6、乙方必须按照国家 劳动法 规的要求,与自己聘用的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签定书面 劳动合同 ,同时要将所签定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提供给甲方,如乙方不履行签定劳动合同的义务而造成的任何形式的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乙方不得招聘不明身份的人员,并对所要招聘人员严格管理。
7、乙方承包工程后要加强安全管理,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乙方应承担在生产、生活中因自身安全的措施不力而发生的设备事故、人员伤亡事故及其它安全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十一、合同的解除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在接到甲方《解除合同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退出生产现场,造成损失乙方自行承担。
(1)出现乙方以任何方式组织人员围攻、殴打甲方工作人员,或冲击甲方办公场所。
(2)出现乙方拒绝接受甲方安全指令,不服从甲方依法进行的安全生产管理行为。
(3)乙方连续二个月完不成任务湖当月产量完不成计划的50%。
(4)本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
(5)由于乙方的各种违约行为,乙方在接到甲方终止(解除)合同通知书,10日内必须撤离施工现场,如不撤离每日支付甲方违约金万元人民币整,直至乙方撤离完毕。
3、合同解除后乙方未爆破的中深孔、存窿矿量按下列方式结算:
1)、符合设计要求的中深孔按总进尺乘以单价计算总价。单价为元/米。
2)、存窿矿量按照数量乘以单价的方式计算总价。存窿矿量依照甲方的设计和现场实测资料确定,双方对计算办法有争议的由甲方委托有资质的机构依照甲方的设计和现场实测资料重新评估计算,所产生的费用双方平均分担。存窿矿量单价为元/吨。
十二、其它
1、乙方在矿区内建设房屋的行为需取得甲方同意,具体内容双方另行书面约定。
2、合同执行中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 合同履行 地人民法院诉讼。
3、本合同有效期自签定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补充。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矿山开采承包合同(三)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 投标 、议标、定标,将其所属的矿井交由进行施工生产总承包。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经济关系和责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环境保护法 》等有关法规和有关安全、技术规定,以及自治区、地、市有关矿业开发、生产、施工、安全方面的规定、条例,在遵法守纪、平等互利、精诚合作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总则
1、工程名称及内容
1)工程名称:采拓工程
2)工程内容:开拓工程、采准工程、采矿出矿生产
2、承包方式
1)乙方以包施工、包生产、包设备、包设施、包材料、包人工的大承包形式对甲方项目进行施工生产总承包。
2)乙方对承包甲方的工程项目不得进行转包或变相转包。
3)乙方必须直接负责实施矿山施工生产的行政管理、设备(设施)管理、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培训),不允许“以包代管”。
3、施工、生产方式
1)乙方按照甲方的生产、施工计划和工程施工设计方案、采矿质量要求以及有关安全技术要求进行工程施工和采矿生产作业。
2)乙方对甲方的生产、施工计划和工程施工设计方案一经签字,即视为认可,不得自行变更,并负有施工生产责任和安全责任。
4、工程单价(见附表)
1)表中未涉及的工程项根据实际需发生工程量,比照表中同类工程单价进行计算。
2)除另行要求外,其他设备、材料、制作均含在表中单价内,不再单独计算。
3)属于安全检查特别要求的安全整改支护工程,根据实际发生材料量,甲方承担60%,乙方承担40%。由于乙方原因进行安全整改所发生的工程量,其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4)经甲方认可的厚度小于0.7m的需采矿体和已采矿房的残采作业,甲乙双方另行协商采矿单价。
5)地表设施、设备、建设等,包括堆矿场、挡墙等,均由施工方自行解决,甲方不予负担。
二、生产计划的制定和施工要求
1、生产计划的制定
1)年计划的制定:每年12月底,由甲方向乙方提供下年度生产计划,作为双方下年度施工生产计划的控制依据。
2)月计划的制定:在保障年度计划完成的总前提下,由甲方综合考虑制定月计划。双方在每月各自生产调度会后,及时召开甲乙方矿山工作协调会,以确定下月矿山生产计划、施工计划。
3)因甲方原因不能保障月计划的完成,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商榷,由甲方对月计划进行调整。乙方无权对月计划进行私自调整。
2、生产施工要求
1)生产矿量要求:按当月生产计划执行。
2)矿石块度要求:由乙方控制进入选厂矿石块度不得超过400×400mm,超标矿石不予计价。
3)采矿要求: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在符合安全技术条件下进行开采。
4)工程施工要求:乙方按照甲方制定的合理的工程设计方案、技术要求、时间要求进行施工。
三、甲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委派矿山管理人员进驻矿山,依照有关规定对矿山的采拓施工、生产、计划、质量、安全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并代表甲方行使权力、责任和义务。
2、负责编制单体采拓工程方案、施工设计,在施工前5天向乙方提供,并在乙方签收后及时下达施工通知。
3、甲方在单体工程设计中必须明确回采量、回采率、贫化率、出矿最低品位等各项技术指标。
4、负责对乙方工程施工、生产进度和质量的检查、验收。
5、协助乙方做好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并有权督促、检查乙方进行安全整改。
6、负责按月结算合格工程款项。
7、甲方对乙方在生产、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违章、违规作业和不符合有关规范和规定要求的质量、技术、安全等问题,有责令停工、停岗、整改或按合同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的权力。
8、负责保障乙方能够连续施工的基本条件。
9、甲方矿山管理人员的调整,应及时向乙方书面通知。
四、乙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1、负责矿山施工、生产、生活的内部管理,自行解决生产生活所需设备、设施、物资材料、人员、运输等。
2、乙方接到甲方的单体工程方案、施工设计后,3天内给予提出异议或签收。否则,对影响施工生产责任负责。
3、负责施工质量、施工进度、生产质量以及生产、施工计划的完成,配合并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现场检查、指导。
4、对井口堆矿质量负责,不同质量矿石和渣石按甲方要求分类堆放。矿渣分离,不得混堆。并对未拉运矿石的保管负责,不得发生丢失、污染、混杂。
5、负责矿房房壁的加固、支护处理,防止围岩废石塌落混入。负责井壁、想到的加固、支护处理,防止塌方、片帮造成安全事故。
6、配合甲方在矿山的地测采技术工作和探矿工作,协助解决甲方技术工作和探矿工作所需,期间所发生的使用人工费由乙方承担,大宗材料费(按市场价计),由甲方承担。
7、乙方对甲方所下达的各项通知书须签字签收,并负责保障连续施工的基本条件。
8、对甲方违章的通知书,乙方有拒绝的权利,并及时提出理由和修改意见。在矿山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双方公司协调解决。
9、乙方矿山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施工人员的调整、主要设备的更换,应及时向甲方书面通知。
五、安全生产、安全施工责任
1、甲方负责督促乙方做好矿山安全管理、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等工作,乙方负责矿山安全管理、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安全设施、矿山救护等矿山安全工作的具体实施,并建立健全矿山安全保障机构、设备、设施、人员。
2、乙方在矿山必须配备齐全并持有资格证的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完整的细致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保证所有特种工持证上岗。
3、对甲方下达的符合安全生产规定的有关安全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无条件签收,并付诸于行动。
4、乙方必须依照国家法规与下属所有员工 签订劳动合同 ,按有关规定为员工进行相应保险。保险金由乙方负责,若发生 伤残 亡事故,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保险赔付金以外的其他费用。
5、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因乙方原因所发生的一切人身事故、工程事故、生产事故、设备事故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6、甲方人员下井前须通知乙方,并服从乙方现场管理人员的合理安排。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人员的人身安全由乙方负责。
7、甲方人员下井检查过程中,乙方管理人员必须陪同。
六、生产月工程验收、生产验收、安全检查办法
1、每月在甲方财务结算日前(每月23—25日)由甲方组织并会同乙方人员对工程量、工程质量、出矿量、出矿质量进行验收,同时对安全管理、安全施工、安全生产进行系统检查。验收前甲乙双方确定参加验收人员名单,验收后所有参加验收人员在验收单上签字。
2、对不合格的工程项当月不予验收,乙方负责返工合格后在次月一并验收,返工费用自负。
3、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施工所造成工程浪费或报废,其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由此对甲方的工程安排、采矿计划、施工进度造成影响,则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4、没有施工通知书的工程和超出施工通知书的工程不予验收。
5、出矿量的验收:以乙方出矿(含工程矿量)车数折合吨量计算或以实地测量计算矿量进行验收,作为甲方月生产计划的控制依据和对乙方生产计划完成与否的验收,不作为结算依据。
6、安全检查执行“一票否决”制,凡安全检查不合格,对当月所有工程量、生产量暂不予结算,待整改合格后再行结算。
7、 工程验收单 、安全检查表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后各持一份,作为结算依据。
七、结算、付款办法
1、工程量以验收单结算工程费用。
2、出矿量以当月矿石拉运到甲方选厂,按过磅实际量进行结算。
3、由于甲方原因不能将当月矿石运出,按验收出矿量的50%给乙方进行预结算。由于其他客观原因造成当月矿石不能运出,按验收出矿量的40%给乙方进行预结算。
4、附有安装项目的未安装完成的单项工程暂按掘进量的60%进行预验收,待完工后一次性验收。
5、月结算日为当月26日—次月10日,结算当月工程施工、出矿生产等费用;年结算日为12月26日—次年1月20日,进行当年工程施工、出矿生产等费用的总决算。
6、当月工程施工费用结算额按80%由甲方向乙方及时支付,剩余20%在年终结算后一次性给予支付。
7、结算额的支付乙方须出具正式税务发票。
8、工程矿的结算:如果乙方承担采准工程施工费用,工程矿计算在乙方总出矿量中;如果甲方承担采准工程施工费用,工程矿则从乙方出矿量中按月扣除。
八、甲乙双方对保障生产计划完成、保障生产质量、保障安全生产的约定
1、乙方将所承包矿山属于乙方的井上所有主要设备、设施作为施工生产和安全生产的抵押保证,其产权和使用权归乙方所有。
2、凡因乙方安全问题造成的停工,停工一天对乙方罚款元。安监部门要求的停工除外。
3、凡因乙方原因将废石倒入矿堆,按每吨元计算对乙方进行罚款,并由乙方负责将废石挑出。
4、乙方没有及时处理矿房壁或及时支护采场而发生围岩混入的废石,乙方负责人工挑拣,如由甲方安排人工挑拣,其费用由乙方支付。特殊地质因素除外。
5、在甲方设计的开采范围中,在采矿时不能剔除的夹石中的蚀变岩石,甲方负责人工挑拣,如由乙方安排人工挑拣,其费用由甲方支付。
6、凡因乙方原因造成出矿品位达不到甲方最低要求或造成开采贫化率10%以上,对所采出的矿石量不予结算。
九、违约责任
1、凡违反本合同条款均属违约,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直接经济损失和其他经济赔偿。若甲乙双方协商后更改的条款不属违约,但须有补充协议。
2、因乙方原因连续3个月不能完成计划生产任务,甲方有权中止或解除合同,其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甲方因故拖延向乙方付款,每拖延一天按欠付款额的2‰向乙方支付滞纳金。若甲乙双方协商约定的延付则不属违约。
4、乙方因故中止或解除合同,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甲乙双方暂停结算,待甲方在一个月内寻找新的承包方来接替乙方工作后再行结算。
5、甲方因故需中止或解除合同,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一个月后,无论甲方是否找到接替方,乙方均可自行撤工,甲方给予乙方结算所有已经形成的、经双方验收合格的工程施工、采矿生产费用。在合同中止或解除生效后,如属于乙方的井上设备和设施,甲方有租赁或购买的优先权,其办法另行协商。
6、因不可抗力致使工程施工和生产经营无法进行,不属违约范畴。
十、合同附件
1、 工程合同 单价表。
十一、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
2、与本合同相关的补充协议、附件,均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可生效,有效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优先与乙方续订合同。如因故未签订新合同,即仍延续本合同执行。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