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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调料副食品采购合同
2023调料副食品采购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1.产品的等级和质量:
2.产品的检疫办法:
3.交货期限、地点和方式:
1.交货期限:甲方付款后立即生效,根据甲方生产需求逐一要求乙方配合一个月内发货到甲方仓库,分批发货根据甲方需求量发货。
2.交货地点:按乙方提供的地点。
3.交货方式:汽运
第五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收购或在合同期中退货的,应按未收或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2.甲方因特殊原因必须逾期收购的,按逾期收购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供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其它实际损失。
3.对通过银行结算而未按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的规定,向乙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
4.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除按拒收部分货款总值的10%的幅度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和费用。
第六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货或交货少于合同规定的,如甲方仍然需要的,乙方应如数补交,并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不交或少交部分货物总值的的违约金;如甲方不需要的,乙方应按逾期或应交部分货款总值的(1-20%的幅度)付违约金。
2.乙方交售的产品规格、卫生质量标准与合同规定不符时,甲方可以拒收。
第七条不可抗力
合同执行期内,如发生自然灾害或其它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不能安全履行或不能适当履行合同的,应向对方当事人通报理由,不负违约责任,并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八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民法典》执行。
第九条其它
1.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提前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由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接到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通知的一方,应在一个月之内作出答复。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第2篇 学校食堂调料采购合同
2023学校食堂调料采购甲方(学校盖章):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为防止危害人体健康的食品流入学校食堂,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原料进货采购工作,提高食品原料采购的卫生质量,根据《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校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园实际,特与水果定点单位签订协议如下:
一、相关手续和合同期限:
1、乙方必须向甲方无偿提供相关有效证件的复印件(身份证)。
2、正式供货期限为2016年9月1日起至2017年8月31日。
二、采购方案:_
1、供货品名:_________________水果
2、交货方式:_________________学校自提
3、供货时间:_________________生周日、每周三(根据情况可临时更改)。
三、供货事宜:_
1、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乙方供应甲方的水果要求质量优良、新鲜卫生、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具体要求:
(2)理化指标:_________________无公害标准;
(3)卫生指标:_________________无有害物质残留,无病害。
2、甲方要求乙方的产品、质量及规格与甲方要求如有不符,甲方有权拒收,若乙方不纠正,乙方需向甲方赔付货款金额两倍的违约金,从货款中扣除。若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导致食源性疾病、食物中毒等问题而引起投诉或因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3、甲方向乙方订购食品,,乙方均应按要求按时供货,若因乙方未按时送货的所有损失由乙方赔偿。
4、结账方式,现场支付,并出据发票或收据。
四:_违约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水果价格超出其他批发商3%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供货商资格。
2、因所供应水果的质量问题引起的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或其他事故由供货商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五,其他规定: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2、甲、乙双方如有一方需提前解约,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本协议若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__________
第3篇 最新调料采购合同
签约地点: 哈尔滨市
甲方: 哈尔滨粒粒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为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诚信合作、互惠双赢的原则,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一、产品明细及销售区域
1) 甲方授权乙方销售甲方产品(见附件),销售区域为 市,乙方不得跨区域销售。
2) 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的区域市场范围内做好网络渠道建设,确保甲方产品在该区域市场的快速流通,并按标准完成双方签订的销售任务。
3) 乙方在销售运作中,必须严格遵守甲方规定的价格体系及补充说明的规定,不得蓄意抬高或压低产品销售价格,不得跨区域销售,如经甲方发现并查实,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如下处理:第一次甲方给予乙方书面警告。第二次取消乙方本年度的一切奖励政策。第三次甲方取消乙方的代理权。
二、交货地点及运输方式:
1) 甲方根据乙方订货单组织货源,乙方指定到货地点 站。
2) 乙方发货的产品重量不能少于1吨(约15000元),运输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不足1吨的
运输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如乙方发货重量超过3吨,甲方把运费差价全部以货品的形式赠送给乙方。
3) 乙方在验收货物时应认真清点,据实签收,并在送货签收单或其他领货凭证上按规定签名。
4) 如乙方指定的交货地点不明确或乙方提供错误,造成返货或退、换货,所产生的费用及损
失由乙方承担。
5) 甲方保证产品的外包装完好无损地到达乙方所指定的到货地点。如有运输近中造成货品损
坏或丢失由甲方负责追偿,乙方协助甲方并提供相关证据,追究运输过程中的责任。
三、订货方式与结算
1) 乙方必须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甲方订货,如以电话或其他方式订货,出现货品名称
符或数量不符等情况甲方概不负责。
2) 乙方必须以现金或转帐的方式先行支付所订货款,甲方保证款到5日内发货(特殊产品除外),如甲方拖延发货日期每超过1天,按此批进货额的1‰进行赔偿。
3) 货款结算价格按合同价格结算,若遇价格调整,甲方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四、验收标准、方法:
1) 乙方应在提货时进行验收,验收完毕乙方应当签字确认。
2) 乙方应对产品的品种、数量、规格、外观质量进行确认。
3) 乙方在验收中发现产品的品种、规格、数量及质量与其订货单不符时,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
五、销售任务及奖励条件:
1) xx年度销售目标为 万元(按甲方开票金额为准)。完成任务者甲方给予乙方提成奖励,年度一次性结算(具体如下所列)。乙方没完成销售目标任务,则取消乙方奖励。
(注:如乙方在6个月内销售低于5万元,甲方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
2) 奖励政策:
产品销售按照年度销售根据产品系列扣点,具体规定如下:
火锅底料系列、火锅调料系列、调味油系列
年销售额(元)
10万-35万
35万-50万
50万-100万
100万-300万
300万以上
返点率
1%
1.5%
2%
2.5%
3.5%
其它系列(除火锅底料系列、火锅调料系列、调味油系列)
年销售额(元)
10万-35万
35万-50万
50万-100万
100万-300万
300万以上
返点率
1.5%
2%
3%
4%
5%
说明:扣点等级基数按照销售总额计算
3) 甲方在全力宣传品牌形象,“粒粒香”商标已获黑龙江省商标。“粒粒香”商标如获中
国或中国驰名商标、乙方年销售额达到150万元以上,甲方将出资2万元做该地区的促销活动,具体由乙方申请,经甲方批准后,按甲方的实施计划执行。
六、返货条件
1) 乙方在供方产品生产日起六个月内可以退货,运费由乙方负责。(新产品运费由甲方负责)
2) 如乙方因产品长期滞销而造成返货的(到期前6个月),返货按货款会额扣20%,运费由乙方负责。
3) 在距保质期三个月前返货按货款金额扣30%,运费由乙方负责。
4) 如新产品在6个月内滞销返货不扣费用;如产品过期则不予退货,运费由乙方负责。
5) 如产品出现质量(经国家质检部门检查为不合格产品),运费由甲方负责。
6) 乙方必须以书面形式(可传真)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同意并做好接货准备后方可返货。
七、甲方义务
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产品宣传单、公司简介和其他宣传资料以及公司三证复印件(营业执
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 ,乙方要求甲方提供产品的检验报告等资料。
八、争议事项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未达成解决办法的任何一方可在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裁决。
九、其他约定事项
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 本合同未罗列事项,需阐述的内容可附附件或签署附加合同,经签署后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合同条件
1) 本合同为甲、乙双方的约定内容,属商业机密,未经双方任何一方允许,任何一方不得将合同内容及价格或条件泄露给第三方。
2) 在乙方代理销售期间,乙方不得就甲方技术等商业秘密向第三人透漏,如乙方将合作过程中掌握或知悉甲方商业秘密而外泄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3) 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截至到 年 月 日(有效期1年)。
4)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署之日起即生效。
甲方: xxxxxx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签署代表: 签署代表:
地址: xxxxx城区延川大街718号 地址:
业务电话:xxxxx2336255 电话:
传真: xxxx87003555 传真: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第4篇 2023调料采购合同
签约地点: 哈尔滨市
甲方: 哈尔滨粒粒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为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诚信合作、互惠双赢的原则,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一、产品明细及销售区域
1) 甲方授权乙方销售甲方产品(见附件),销售区域为 市,乙方不得跨区域销售。
2) 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的区域市场范围内做好网络渠道建设,确保甲方产品在该区域市场的快速流通,并按标准完成双方签订的销售任务。
3) 乙方在销售运作中,必须严格遵守甲方规定的价格体系及补充说明的规定,不得蓄意抬高或压低产品销售价格,不得跨区域销售,如经甲方发现并查实,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如下处理:第一次甲方给予乙方书面警告。第二次取消乙方本年度的一切奖励政策。第三次甲方取消乙方的代理权。
二、交货地点及运输方式:
1) 甲方根据乙方订货单组织货源,乙方指定到货地点 站。
2) 乙方发货的产品重量不能少于1吨(约15000元),运输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不足1吨的
运输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如乙方发货重量超过3吨,甲方把运费差价全部以货品的形式赠送给乙方。
3) 乙方在验收货物时应认真清点,据实签收,并在送货签收单或其他领货凭证上按规定签名。
4) 如乙方指定的交货地点不明确或乙方提供错误,造成返货或退、换货,所产生的费用及损
失由乙方承担。
5) 甲方保证产品的外包装完好无损地到达乙方所指定的到货地点。如有运输近中造成货品损
坏或丢失由甲方负责追偿,乙方协助甲方并提供相关证据,追究运输过程中的责任。
三、订货方式与结算
1) 乙方必须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甲方订货,如以电话或其他方式订货,出现货品名称
符或数量不符等情况甲方概不负责。
2) 乙方必须以现金或转帐的方式先行支付所订货款,甲方保证款到5日内发货(特殊产品除外),如甲方拖延发货日期每超过1天,按此批进货额的1‰进行赔偿。
3) 货款结算价格按合同价格结算,若遇价格调整,甲方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四、验收标准、方法:
1) 乙方应在提货时进行验收,验收完毕乙方应当签字确认。
2) 乙方应对产品的品种、数量、规格、外观质量进行确认。
3) 乙方在验收中发现产品的品种、规格、数量及质量与其订货单不符时,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
五、销售任务及奖励条件:
1) xx年度销售目标为 万元(按甲方开票金额为准)。完成任务者甲方给予乙方提成奖励,年度一次性结算(具体如下所列)。乙方没完成销售目标任务,则取消乙方奖励。
(注:如乙方在6个月内销售低于5万元,甲方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
2) 奖励政策:
产品销售按照年度销售根据产品系列扣点,具体规定如下:
火锅底料系列、火锅调料系列、调味油系列
年销售额(元)
10万-35万
35万-50万
50万-100万
100万-300万
300万以上
返点率
1%
1.5%
2%
2.5%
3.5%
其它系列(除火锅底料系列、火锅调料系列、调味油系列)
年销售额(元)
10万-35万
35万-50万
50万-100万
100万-300万
300万以上
返点率
1.5%
2%
3%
4%
5%
说明:扣点等级基数按照销售总额计算
3) 甲方在全力宣传品牌形象,“粒粒香”商标已获黑龙江省商标。“粒粒香”商标如获中国或中国驰名商标、乙方年销售额达到150万元以上,甲方将出资2万元做该地区的促销活动,具体由乙方申请,经甲方批准后,按甲方的实施计划执行。
六、返货条件
1) 乙方在供方产品生产日起六个月内可以退货,运费由乙方负责。(新产品运费由甲方负责)
2) 如乙方因产品长期滞销而造成返货的(到期前6个月),返货按货款会额扣20%,运费由乙方负责。
3) 在距保质期三个月前返货按货款金额扣30%,运费由乙方负责。
4) 如新产品在6个月内滞销返货不扣费用;如产品过期则不予退货,运费由乙方负责。
5) 如产品出现质量(经国家质检部门检查为不合格产品),运费由甲方负责。
6) 乙方必须以书面形式(可传真)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同意并做好接货准备后方可返货。
七、甲方义务
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产品宣传单、公司简介和其他宣传资料以及公司三证复印件(营业执
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 ,乙方要求甲方提供产品的检验报告等资料。
八、争议事项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未达成解决办法的任何一方可在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裁决。
九、其他约定事项
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 本合同未罗列事项,需阐述的内容可附附件或签署附加合同,经签署后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合同条件
1) 本合同为甲、乙双方的约定内容,属商业机密,未经双方任何一方允许,任何一方不得将合同内容及价格或条件泄露给第三方。
2) 在乙方代理销售期间,乙方不得就甲方技术等商业秘密向第三人透漏,如乙方将合作过程中掌握或知悉甲方商业秘密而外泄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3) 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截至到 年 月 日(有效期1年)。
4)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署之日起即生效。
甲方: 哈尔滨粒粒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签署代表: 签署代表:
地址: 哈尔滨市xxxxxxx川大街718号 地址:
业务电话: 045xxxxxxx255 电话:
传真: xxxxxxxx传真: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第5篇 调料采购合同范本
调料采购合同范本
签约地点: 哈尔滨市
甲方: 哈尔滨粒粒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为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诚信合作、互惠双赢的原则,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一、产品明细及销售区域
1) 甲方授权乙方销售甲方产品(见附件),销售区域为 市,乙方不得跨区域销售。
2) 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的区域市场范围内做好网络渠道建设,确保甲方产品在该区域市场的快速流通,并按标准完成双方签订的销售任务。
3) 乙方在销售运作中,必须严格遵守甲方规定的价格体系及补充说明的规定,不得蓄意抬高或压低产品销售价格,不得跨区域销售,如经甲方发现并查实,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如下处理:第一次甲方给予乙方书面警告。第二次取消乙方本年度的一切奖励政策。第三次甲方取消乙方的代理权。
二、交货地点及运输方式:
1) 甲方根据乙方订货单组织货源,乙方指定到货地点 站。
2) 乙方发货的产品重量不能少于1吨(约15000元),运输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不足1吨的
运输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如乙方发货重量超过3吨,甲方把运费差价全部以货品的形式赠送给乙方。
3) 乙方在验收货物时应认真清点,据实签收,并在送货签收单或其他领货凭证上按规定签名。
4) 如乙方指定的交货地点不明确或乙方提供错误,造成返货或退、换货,所产生的费用及损
失由乙方承担。
5) 甲方保证产品的外包装完好无损地到达乙方所指定的到货地点。如有运输近中造成货品损
坏或丢失由甲方负责追偿,乙方协助甲方并提供相关证据,追究运输过程中的责任。
三、订货方式与结算
1) 乙方必须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甲方订货,如以电话或其他方式订货,出现货品名称
符或数量不符等情况甲方概不负责。
2) 乙方必须以现金或转帐的方式先行支付所订货款,甲方保证款到5日内发货(特殊产品除外),如甲方拖延发货日期每超过1天,按此批进货额的1‰进行赔偿。
3) 货款结算价格按合同价格结算,若遇价格调整,甲方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四、验收标准、方法:
1) 乙方应在提货时进行验收,验收完毕乙方应当签字确认。
2) 乙方应对产品的品种、数量、规格、外观质量进行确认。
3) 乙方在验收中发现产品的品种、规格、数量及质量与其订货单不符时,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
五、销售任务及奖励条件:
1) xx年度销售目标为 万元(按甲方开票金额为准)。完成任务者甲方给予乙方提成奖励,年度一次性结算(具体如下所列)。乙方没完成销售目标任务,则取消乙方奖励。
(注:如乙方在6个月内销售低于5万元,甲方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
2) 奖励政策:
产品销售按照年度销售根据产品系列扣点,具体规定如下:
火锅底料系列、火锅调料系列、调味油系列
年销售额(元)
10万-35万
35万-50万
50万-100万
100万-300万
300万以上
返点率
1%
1.5%
2%
2.5%
3.5%
其它系列(除火锅底料系列、火锅调料系列、调味油系列)
年销售额(元)
10万-35万
35万-50万
50万-100万
100万-300万
300万以上
返点率
1.5%
2%
3%
4%
5%
说明:扣点等级基数按照销售总额计算
3) 甲方在全力宣传品牌形象,“粒粒香”商标已获黑龙江省商标。“粒粒香”商标如获中
国或中国驰名商标、乙方年销售额达到150万元以上,甲方将出资2万元做该地区的促销活动,具体由乙方申请,经甲方批准后,按甲方的实施计划执行。
六、返货条件
1) 乙方在供方产品生产日起六个月内可以退货,运费由乙方负责。(新产品运费由甲方负责)
2) 如乙方因产品长期滞销而造成返货的(到期前6个月),返货按货款会额扣20%,运费由乙方负责。
3) 在距保质期三个月前返货按货款金额扣30%,运费由乙方负责。
4) 如新产品在6个月内滞销返货不扣费用;如产品过期则不予退货,运费由乙方负责。
5) 如产品出现质量(经国家质检部门检查为不合格产品),运费由甲方负责。
6) 乙方必须以书面形式(可传真)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同意并做好接货准备后方可返货。
七、甲方义务
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产品宣传单、公司简介和其他宣传资料以及公司三证复印件(营业执
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 ,乙方要求甲方提供产品的检验报告等资料。
八、争议事项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未达成解决办法的任何一方可在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裁决。
九、其他约定事项
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 本合同未罗列事项,需阐述的内容可附附件或签署附加合同,经签署后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合同条件
1) 本合同为甲、乙双方的约定内容,属商业机密,未经双方任何一方允许,任何一方不得将合同内容及价格或条件泄露给第三方。
2) 在乙方代理销售期间,乙方不得就甲方技术等商业秘密向第三人透漏,如乙方将合作过程中掌握或知悉甲方商业秘密而外泄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3) 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截至到 年 月 日(有效期1年)。
4)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署之日起即生效。
甲方: 哈尔滨粒粒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签署代表: 签署代表:
地址: 哈尔滨市阿城区延川大街718号 地址:
业务电话: 045182336255 电话:
传真: 045187003555 传真: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第6篇 调料采购合同
调料采购合同范文
签约地点: 哈尔滨市
甲方: 哈尔滨粒粒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为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诚信合作、互惠双赢的原则,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一、产品明细及销售区域
1) 甲方授权乙方销售甲方产品(见附件),销售区域为 市,乙方不得跨区域销售。
2) 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的区域市场范围内做好网络渠道建设,确保甲方产品在该区域市场的快速流通,并按标准完成双方签订的销售任务。
3) 乙方在销售运作中,必须严格遵守甲方规定的价格体系及补充说明的规定,不得蓄意抬高或压低产品销售价格,不得跨区域销售,如经甲方发现并查实,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如下处理:第一次甲方给予乙方书面警告。第二次取消乙方本年度的一切奖励政策。第三次甲方取消乙方的代理权。
二、交货地点及运输方式:
1) 甲方根据乙方订货单组织货源,乙方指定到货地点 站。
2) 乙方发货的产品重量不能少于1吨(约15000元),运输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不足1吨的
运输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如乙方发货重量超过3吨,甲方把运费差价全部以货品的形式赠送给乙方。
3) 乙方在验收货物时应认真清点,据实签收,并在送货签收单或其他领货凭证上按规定签名。
4) 如乙方指定的交货地点不明确或乙方提供错误,造成返货或退、换货,所产生的费用及损
失由乙方承担。
5) 甲方保证产品的外包装完好无损地到达乙方所指定的到货地点。如有运输近中造成货品损
坏或丢失由甲方负责追偿,乙方协助甲方并提供相关证据,追究运输过程中的责任。
三、订货方式与结算
1) 乙方必须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甲方订货,如以电话或其他方式订货,出现货品名称
符或数量不符等情况甲方概不负责。
2) 乙方必须以现金或转帐的方式先行支付所订货款,甲方保证款到5日内发货(特殊产品除外),如甲方拖延发货日期每超过1天,按此批进货额的1‰进行赔偿。
3) 货款结算价格按合同价格结算,若遇价格调整,甲方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四、验收标准、方法:
1) 乙方应在提货时进行验收,验收完毕乙方应当签字确认。
2) 乙方应对产品的品种、数量、规格、外观质量进行确认。
3) 乙方在验收中发现产品的品种、规格、数量及质量与其订货单不符时,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
五、销售任务及奖励条件:
1) xx年度销售目标为 万元(按甲方开票金额为准)。完成任务者甲方给予乙方提成奖励,年度一次性结算(具体如下所列)。乙方没完成销售目标任务,则取消乙方奖励。
(注:如乙方在6个月内销售低于5万元,甲方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
2) 奖励政策:
产品销售按照年度销售根据产品系列扣点,具体规定如下:
火锅底料系列、火锅调料系列、调味油系列
年销售额(元)
10万-35万
35万-50万
50万-100万
100万-300万
300万以上
返点率
1%
1.5%
2%
2.5%
3.5%
其它系列(除火锅底料系列、火锅调料系列、调味油系列)
年销售额(元)
10万-35万
35万-50万
50万-100万
100万-300万
300万以上
返点率
1.5%
2%
3%
4%
5%
说明:扣点等级基数按照销售总额计算
3) 甲方在全力宣传品牌形象,“粒粒香”商标已获黑龙江省商标。“粒粒香”商标如获中
国或中国驰名商标、乙方年销售额达到150万元以上,甲方将出资2万元做该地区的促销活动,具体由乙方申请,经甲方批准后,按甲方的实施计划执行。
六、返货条件
1) 乙方在供方产品生产日起六个月内可以退货,运费由乙方负责。(新产品运费由甲方负责)
2) 如乙方因产品长期滞销而造成返货的(到期前6个月),返货按货款会额扣20%,运费由乙方负责。
3) 在距保质期三个月前返货按货款金额扣30%,运费由乙方负责。
4) 如新产品在6个月内滞销返货不扣费用;如产品过期则不予退货,运费由乙方负责。
5) 如产品出现质量(经国家质检部门检查为不合格产品),运费由甲方负责。
6) 乙方必须以书面形式(可传真)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同意并做好接货准备后方可返货。
七、甲方义务
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产品宣传单、公司简介和其他宣传资料以及公司三证复印件(营业执
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 ,乙方要求甲方提供产品的检验报告等资料。
八、争议事项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未达成解决办法的任何一方可在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裁决。
九、其他约定事项
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 本合同未罗列事项,需阐述的内容可附附件或签署附加合同,经签署后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合同条件
1) 本合同为甲、乙双方的约定内容,属商业机密,未经双方任何一方允许,任何一方不得将合同内容及价格或条件泄露给第三方。
2) 在乙方代理销售期间,乙方不得就甲方技术等商业秘密向第三人透漏,如乙方将合作过程中掌握或知悉甲方商业秘密而外泄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3) 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截至到 年 月 日(有效期1年)。
4)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署之日起即生效。
甲方: 哈尔滨粒粒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签署代表: 签署代表:
地址: 哈尔滨市阿城区延川大街718号 地址:
业务电话: 045182336255 电话:
传真: 045187003555 传真: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