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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药品购销合同书
编号:_________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_________( 招标 人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为一方和_________( 投标 人名称)(以下简称“投标人”)为另一方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 鉴于招标人为获得以下药品和伴随服务而进行集中招标采购,并接受了投标人对上述药品的投标。本合同在此声明如下:
1.本合同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与合同条款中定义相同。
2.下述文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
(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函和网上投标报价
(2)药品需求一览表
(3)合同条款
(4)招标 代理 机构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3.投标人将获得以下药品在招标周期内的独家供货资格,并委托_________为配送单位。
4.投标人在此保证将全部按照合同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供药品和服务,并修补缺陷。
5.合同所涉及的药品名称为:
6.招标人在此保证,将在收到投标人配送的药品_________日后,向投标人支付货款。
招标人(盖章):_________ 投标人(盖章):_________
招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第2篇 药品招标采购药品购销合同
2023药品招标采购药品购销编号:_________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_________(招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为一方和_________(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投标人”)为另一方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
鉴于招标人为获得以下药品和伴随服务而进行集中招标采购,并接受了投标人对上述药品的投标。本合同在此声明如下:
本合同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与合同条款中定义相同。
下述文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
(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函和网上投标报价;
(2)药品需求一览表;
(3)合同条款;
(4)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投标人将获得以下药品在招标周期内的独家供货资格,并委托_________为配送单位。
投标人在此保证将全部按照合同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供药品和服务,并修补缺陷。
合同所涉及的药品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人在此保证,将在收到投标人配送的药品_________日后,向投标人支付货款。
招标人(盖章):_________ 投标人(盖章):_________
招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第3篇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药品购销合同范本
编号:_________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_________(招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为一方和_________(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投标人”)为另一方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
鉴于招标人为获得以下药品和伴随服务而进行集中招标采购,并接受了投标人对上述药品的投标。本合同在此声明如下:
1.本合同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与合同条款中定义相同。
2.下述文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
(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函和网上投标报价;
(2)药品需求一览表;
(3)合同条款;
(4)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3.投标人将获得以下药品在招标周期内的独家供货资格,并委托_________为配送单位。
4.投标人在此保证将全部按照合同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供药品和服务,并修补缺陷。
5.合同所涉及的药品名称为:
│品目号│通用名│商品名│剂型│规格│单位│生产厂家│认证情况│中标价(元)│采购量│
6.招标人在此保证,将在收到投标人配送的药品____日后,向投标人支付货款。
招标人(盖章):_________投标人(盖章):_________
招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第4篇 吉林省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药品购销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吉林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
乙方:
为规范药品集中采购行为,保障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药品流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的通知》和《2011年度吉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合同。经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授权,吉林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代表参加2011年度吉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的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简称甲方)与基本药物供货企业(以下简称乙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中标药品
乙方须将中标药品(详见附件)及时供应到全省(或中标区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的名称、剂型、规格、价格和包装等须与中标信息一致,不得更改。药品质量应符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确保临床用药安全有效。
第二条采购周期
本合同约定采购周期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如遇国家和吉林省政策调整,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采购方式
乙方必须通过吉林省医药采购服务平台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网上采购。
乙方须在4个工作小时内对甲方通过平台发出的网上订单进行确认。
第四条采购数量
乙方获得中标药品在全省(或中标区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所有实际中标数量。
第五条配送
1.乙方须保证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的及时配送,签订本合同前应确定每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药品配送单位,药品配送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须自网上订单确认起,一般药品72小时内送到,急救药品4小时内送到,节假日照常配送。对有特殊要求的药品,应使用符合条件的设施设备配送药品,保证药品质量;
3.乙方须在省医药采购服务平台系统中及时填报供应配送信息;
4.不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采购规模大小,乙方或其委托的配送企业均应一视同仁,保证配送。
第六条验收
1.药品交货地点,为全省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药品库房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指定的地点;
2.乙方所提供的药品必须符合《中国药典》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标准,并与采购文件及采购人的要求一致,有效期限不得少于整个药品有效期的2/3;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不符合质量、有效期、包装和订单数量要求及破损的药品,有权拒绝接收,乙方应对不符合要求的药品在2日内进行更换,不得影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临床应用;药品质量不符合规定标准的,采购人有权解除订单合同或根据药品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乙方应提供“随货同行单”,作为基层卫生医疗机构的入账凭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送达的合格药品签字验收,并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在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平台网上入库确认;
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临床使用中确认需要进行药品质量检验,可要求乙方将该批次药品送交法定质量检验部门进行质量检验,并提供质量检验报告书;
6.药监部门在抽检中证实乙方提供质量不合格药品,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伴随服务
可以要求乙方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一项或全部服务:
1.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
2.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
3.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效期药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按要求及时更换;
4.在指定地点对所提供药品的临床应用进行现场讲解或培训;
5.应提供的其他相关服务项目。
第八条付款
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将药品配送到政府主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后,由政府主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验收并出具签收单,甲方根据签收单付款,原则上从交货验收合格到付款不得超过30日。
第九条退货
乙方应接受滞销药品、效期临近药品的退货,同时应将退货药款及时返甲方。
第十条双方责任
1.甲乙双方在药品集中采购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药品集中采购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监督管理。
2.乙方应在采购机构与供货企业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将中标药品的样品送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地点备案(备案具体要求另行规定)。对未备案的药品采购机构不予采购。
3.中标药品须通过吉林省医药采购服务平台进行交易,交易数据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
4.乙方须保证在采购周期内按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需要持续供货,并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送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采购非中标药品,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导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短缺或断货,甲方可按照吉林省卫生厅《药品紧急采购预案》的相关规定另行组织采购;
3.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应按迟延交付药品价格的日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的,乙方应当继续履行。同时,将乙方列入不良记录;
4.乙方所供药品因药品质量不符合有关规定而造成后果的,按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1.甲乙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合同迟延履行或者不能履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
2.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除对方同意外,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应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第十三条合同解除
1.乙方违约采取的补救措施达不到合同规定的要求,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2.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限期内提供药品或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3.乙方在本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有严重违法行为;
4.由于乙方关闭、停产造成合同不能履行,并且乙方已向甲方通报有关情况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工商、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行政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以下的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并将解决方式如实向吉林省卫生厅备案。
第十五条下列文件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没有约定的以如下文件内容为准:
1.《2011年度吉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实施方案》;
2.《2011年度吉林省基层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招标文件》及甲方发布的公告、通知等;
3.乙方递交的经甲方确认的所有投标资料;
4.吉林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附则
1.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解释。
2.如遇国家和吉林省政策性调整,本合同将按照新的政策执行。
3.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签订,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县(市、区)卫生部门各执1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第5篇 吉林省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药品购销合同(jc-2011-0035 )
合同编号:
甲 方:吉林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
乙 方:
为规范药品集中采购行为,保障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药品流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的通知》和《2011年度吉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合同。经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授权,吉林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代表参加2011年度吉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的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简称甲方)与基本药物供货企业(以下简称乙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中标药品
乙方须将中标药品(详见附件)及时供应到全省(或中标区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的名称、剂型、规格、价格和包装等须与中标信息一致,不得更改。药品质量应符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确保临床用药安全有效。
第二条 采购周期
本合同约定采购周期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如遇国家和吉林省政策调整,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采购方式
乙方必须通过吉林省医药采购服务平台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网上采购。
乙方须在4个工作小时内对甲方通过平台发出的网上订单进行确认。
第四条 采购数量
乙方获得中标药品在全省(或中标区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所有实际中标数量。
第五条 配送
1.乙方须保证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的及时配送,签订本合同前应确定每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药品配送单位,药品配送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须自网上订单确认起,一般药品72小时内送到,急救药品4小时内送到,节假日照常配送。对有特殊要求的药品,应使用符合条件的设施设备配送药品,保证药品质量;
3.乙方须在省医药采购服务平台系统中及时填报供应配送信息;
4.不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采购规模大小,乙方或其委托的配送企业均应一视同仁,保证配送。
第六条 验收
1.药品交货地点,为全省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药品库房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指定的地点;
2.乙方所提供的药品必须符合《中国药典》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标准,并与采购文件及采购人的要求一致,有效期限不得少于整个药品有效期的2/3;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不符合质量、有效期、包装和订单数量要求及破损的药品,有权拒绝接收,乙方应对不符合要求的药品在2日内进行更换,不得影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临床应用;药品质量不符合规定标准的,采购人有权解除订单合同或根据药品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乙方应提供“随货同行单”,作为基层卫生医疗机构的入账凭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送达的合格药品签字验收,并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在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平台网上入库确认;
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临床使用中确认需要进行药品质量检验,可要求乙方将该批次药品送交法定质量检验部门进行质量检验,并提供质量检验报告书;
6.药监部门在抽检中证实乙方提供质量不合格药品,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伴随服务
可以要求乙方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一项或全部服务:
1.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
2.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
3.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效期药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按要求及时更换;
4.在指定地点对所提供药品的临床应用进行现场讲解或培训;
5.应提供的其他相关服务项目。
第八条 付款
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将药品配送到政府主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后,由政府主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验收并出具签收单,甲方根据签收单付款,原则上从交货验收合格到付款不得超过30日。
第九条 退货
乙方应接受滞销药品、效期临近药品的退货,同时应将退货药款及时返甲方。
第十条 双方责任
1.甲乙双方在药品集中采购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药品集中采购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监督管理。
2.乙方应在采购机构与供货企业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将中标药品的样品送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地点备案(备案具体要求另行规定)。对未备案的药品采购机构不予采购。
3.中标药品须通过吉林省医药采购服务平台进行交易,交易数据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
4.乙方须保证在采购周期内按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需要持续供货,并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送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采购非中标药品,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导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短缺或断货,甲方可按照吉林省卫生厅《药品紧急采购预案》的相关规定另行组织采购;
3.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应按迟延交付药品价格的日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的,乙方应当继续履行。同时,将乙方列入不良记录;
4.乙方所供药品因药品质量不符合有关规定而造成后果的,按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1.甲乙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合同迟延履行或者不能履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
2.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除对方同意外,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应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第十三条 合同解除
1.乙方违约采取的补救措施达不到合同规定的要求,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2.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限期内提供药品或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3.乙方在本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有严重违法行为;
4.由于乙方关闭、停产造成合同不能履行,并且乙方已向甲方通报有关情况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工商、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行政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以下的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并将解决方式如实向吉林省卫生厅备案。
第十五条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没有约定的以如下文件内容为准:
1.《2011年度吉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实施方案》;
2.《2011年度吉林省基层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招标文件》及甲方发布的公告、通知等;
3.乙方递交的经甲方确认的所有投标资料;
4.吉林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 附则
1.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解释。
2.如遇国家和吉林省政策性调整,本合同将按照新的政策执行。
3.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签订,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县(市、区)卫生部门各执1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第6篇 药品购销合同(招标采购)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项目名称:
合同名称:
招标编号: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由 为甲方, 为乙方,双方根据 年 月 日 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结果,依据 市年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招标议价文件》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于 年 月 日,按以下条款和条件签订此药品购销合同:
一、药品名称、规格、剂型、包装、厂家及中标价
见附件(中标成交药品目录)。
二、合同金额
以实际发生金额结算。
三、技术资料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中标药品品种的有关技术资料。
四、采购范围、采购方式、交货期、交货地点及交货方式
采购范围:甲方必须在自己定标产品中给相应的投标企业提交采购订单。
采购方式:甲方必须通过 招采平台采购。
交货期:乙方通过 招采平台接到甲方采购订单后,在自己承诺的供货时间内交付药品。
交货地点: 。
交货方式:现场验收、网上记录。
五、付款方式
药品到货经双方验收合格后,由甲方在 天内按合同总价付款给乙方。
六、质量保证
乙方应按合同附件(中标成交药品目录)规定药品的规格、剂型、包装、生产厂家、中标价向甲方提供中标药品。因药品的质量发生问题的,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或退货。对于达不到使用要求者,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协议定价。
(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货物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
七、药品验收
乙方交货前应按出厂规定的检验方法,对产品做出检验。其记录附在质量证明书内,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但有关质量、规格、批号、产地、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乙方检验的结果应随药品交甲方。
八、违约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货物款总值的百分之 的违约金。甲方逾期验收,或逾期支付货物款的,甲方向乙方每日偿付货款总额万分之的滞纳金。
乙方所交的药品品种、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的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
乙方在接到甲方采购订单后 个工作日内不能送货到甲方时,乙方向甲方每日偿付货款应送货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
九、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在执行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所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间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及 网络有限责任公司,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天以上的,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并通过监督领导小组的审核后,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争议解决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合同事先约定条款,提请招标经办方和监督领导小组调解;如调解不成,可通过以下第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
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乙方投标文件的内容及其澄清内容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果投标文件或澄清的内容与本合同条款不符,以本合同的条款为主。
合同执行中,如需修改和补充合同内容,由双方协商,并在监督领导小组同意下,另签署书面修改补充协议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 个月,合同 未满的药品除外),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本合同壹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招采平台壹份。
(以下无正文,为合同签署页)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第7篇 中医院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药品购销合同
2023中医院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药品购销编号:_________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_________(招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为一方和_________(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投标人”)为另一方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
鉴于招标人为获得以下药品和伴随服务而进行集中招标采购,并接受了投标人对上述药品的投标。本合同在此声明如下:
1.本合同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与合同条款中定义相同。
2.下述文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
(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函和网上投标报价;
(2)药品需求一览表;
(3)合同条款;
(4)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3.投标人将获得以下药品在招标周期内的独家供货资格,并委托_________为配送单位。
4.投标人在此保证将全部按照合同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供药品和服务,并修补缺陷。
5.合同所涉及的药品名称为:
6.招标人在此保证,将在收到投标人配送的药品_________日后,向投标人支付货款。
招标人(盖章):_________投标人(盖章):_________
招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