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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北京保安外包服务合同
2022北京保安外包服务(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保安服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保安服务内容
根据甲乙双方确认的《安全防范方案》,乙方向甲方提供保安服务,并按照乙方的管理模式对保安队员进行管理,依据双方确认的岗位职责要求,执行安全防范任务,承担相应的保安服务责任。
第二条:甲方责任
1、 为乙方保安人员提供必备的工作条件,包括值班室、办公桌椅、通信联络工具,组织训练学习的场所等。
2、配备符合国家要求的消防设施,对乙方提出的安全防范隐患报告应及时答复和改进。制订并执行内部安全防范规章制度,教育本公司员工配合和支持乙方保安人员履行保安职责。
3、 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保安服务费。
第三条:乙方责任
1、 乙方指派4名保安员负责甲方的安全保安工作。
2、 保安员应严格履行《安全防范方案》规定的岗位职责要求,并遵守甲方符合法律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3、发生在执勤区域内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及时处理并报告甲方和当地公安机关,采取措施保护发案现场,协助公安机关侦查各类治安刑事案件,依法妥善处理责任范围内的其它突发事件。
4、 落实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安全防范措施,发现责任区域内的安全隐患,及时报告甲方并协助予以处理。
5、 选派的保安员必须经过正规的保安培训,无违法犯罪前科,并向甲方提供保安人员的人事档案。
6、 为保安人员配备制服及基本保安装备,并负责保安员的工资。
7、 加强对保安员的在岗培训、监督和管理,确保安全服务的优质高效。
第四条:保安服务费及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就保安服务费计算约定为两部分:
1、 甲方直接为乙方保安员提供伙食、住宿、水电费用的方式作为支付保安服务费的一部分。如果提供,则伙食、住宿、水电之总和不应底于肆百元。
2、 在第四条第一款的基础上,甲方还应支付人民币每人每月20_元,合计为每月捌千元整。
3、 甲方应在当月十五日前以□银行托收□转帐支票服务费。
第五条:合同期限 □现金方式向乙方支付当月的本合同自20_年12月1日起生效,有效期限自20_年12月31日止。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及违约责任
1、 在合同有效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本合同。
2、 在合同有效期内单方提出终止合同的,须向对方支付两个月的保安服务费作为违 约赔偿金。
3、甲方逾期支付保安服务费,须向乙方支付每日千分之三的逾期付款违约金。甲方逾期三十天未支付保安服务费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4、 甲方指派保安员从事本合同约定的保安服务职责范围外的工作,由此造成的对保安员和其他第三方的经济赔偿责任,由甲方负责。
5、依据本合同,经公安机关确定是由于乙方保安人员进行保安服务工作时的过失或故意行为,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负责承担赔偿责任。但该经济损失不包含甲方现金、珠宝、有价证券、商业资料及其它难以确定价值的物品的损失。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1、甲方追究乙方保安工作失职的赔偿责任,应向法院提起诉讼,乙方的赔偿责任依据法院的生效判决来确定,但甲方的经济损失小于人民币3万元的,双方可以协商确定赔偿责任。乙方须在赔偿责任确定后的30日内支付赔偿金。在赔偿责任确定前,甲方不得擅自扣减保安服务费。
2、 甲乙双方因合同履行发生其他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第八条: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九条:附则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行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2篇 北京市保安服务合同
第一章合同双方
第一条 合同双方
甲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授权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号码:
授权代表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同范围、期限
第二条 合同签订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 的保安服务工作订立本合同(下称本合同)。
第三条 合同内容范围
本合同范围是指本合同包括的正文内容条款、合同附件及合作过程中双方根据需要做出的新的约定。以上部分均是本合同有效内容部分,只有共同使用时方为有效。
第四条 合同规定的服务范围
甲方所属内所有区域的安全保障服务工作。
第五条 服务期限和服务内容
1、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甲方聘用乙方保安员,对双方确认的目标、区域实施安全保卫,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自然灾害”工作,防止侵害甲方和客户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发生,维护甲方的正常经营、工作秩序。
3、乙方保安员的具体值勤岗位、职责范围和勤务安排,由甲乙双方在法律法规准许的范围内协商确定。
4、甲方聘用乙方保安员5名。乙方必须保证保安员5名全部在岗,且不得随意替班、换班。
5、乙方必须保证甲方所聘保安员身高在1.72米以上,低于1.72米甲方不算在人数内,不予录用.
6、保安员实行综合工作时,每日工作六小时,每周工作七天。若甲方需要保安员加班,一般不得超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关于加班时间的规定,遇有抢险救灾等特殊情况除外。
7、乙方接收甲方前任保安员,工资不得低于每人每月rmb1000元.包吃包住.
第六条 乙方提供的保安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男性,身高1.72米以上.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3、持有效身份证,上岗服务证;
4、具备一定文化素质,会讲普通话;
5、无违法犯罪前科和不良行为。
第七条 服务费标准及付款方式
1、保安员服务费每人每月rmb1750元,每月合计rmb8750元(大写:人民币捌仟柒伍十元整)。此费用不包括相关节假日加班费用。
2、服务费支付日期:由乙方提供发票,甲方每月15日前向乙方支付上月服务费。
3、服务费支付方式:转帐支票。
第三章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甲方有权对保安员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具体指导,有权要求乙方调换不合适在甲方工作的保安员。乙方在接到要求调换不合格人员通知后应在五日内调换合格人员到岗,同时调离不合格人员。
第九条 甲方应为保安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提供服装并负责免费清洗工作。
第十条 甲方应尊重保安员的工作,对保安员履行职责的行为予以支持配合。
第十一条甲方负责处理保安员在值勤中与甲方人员及进入值勤区域的外来人员发生的争执,乙方应配合。
第十二条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派驻的保安员严格遵守甲方的相关规定和岗位职责,有权对保安员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罚。
第十三条 甲方保卫部有权对乙方派驻的保安员各项工作进行管理、监督、检查和指导。如遇紧急突发事件,甲方聘请的保安员必须服从统一调配。
第十四条 甲方有权给乙方保安员安排少量工作.如;搬运物品等.
第四章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五条 乙方应按规定为保安员统一办理保安员上岗服务证,购买人身意外保险,保安人员在执勤中因公受伤、致残、牺牲,其医药费、抚恤金等费用由保险公司按规定理赔,保安员因伤、残、亡的合理开支超出保险理赔的部分,由甲方负担。
第十六条 乙方对保安服务范围内不安全隐患有权向甲方提出改进意见,甲方应认真研究解决。
第十七条 在未经甲方授权,由于乙方擅自行动而造成的过失或未履行职责造成甲方(含业主/租户)的人身财产及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消除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不良影响。
第十八条 乙方负责按月支付保安员的工资和福利费用,提供用餐和住宿。如乙方无故拖欠保安员工资两个月以上,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第三个月服务费,用于发放保安员前两月工资。
第十九条 乙方负责保安员的思想教育、业务培训等日常管理和保安员违纪问题的处理。
第二十条 乙方应及时撤换甲方提出的不称职的保安员。
第二十一条 乙方遵守甲方关于保安人员管理的相关规定,员工出勤情况以甲方打卡机为准,未能打卡人员应及时通知甲方人员。如出现请假、调班等情况需由甲方预先批准确认。
第二十二条 乙方必须保证5名保安员全部在岗。如人员临时缺编,乙方必须在三日内补齐,此三日按实际到岗人数结帐,一次缺编人数不得超出5人,一个月内连续一周以上时间缺编,不论人数多少一律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罚款及要求赔偿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缺编.如;(缺人不缺岗)等.
第二十三条 乙方保安员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乙方到岗保安员必须接受甲方的培训并符合甲方要求.所有乙方保安员入职前必须由甲方核准,否则不算入职.
第二十四条 保安员请假,应书面向乙方队长和甲方保卫部申请,经双方审批签字同意后方能生效,逾期不归者视为缺勤。
第二十五条 乙方应严格约束保安员遵守甲方有关规定。对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保安员可向甲方提出奖励申请;对保安员违规违纪行为应及时纠正,并向甲方提供书面整改措施。
第二十六条 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在甲方区域内向第三方提供服务。不得撤调驻场保安员。如有违反,按第二十二条之处罚规定执行。
第五章 合同生效
第二十七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章 合同延期、合同终止与违约责任
第二十八条 合同延期
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由甲、乙双方协商合同是否续签事宜。
第二十九条 合同终止
1、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期限中,如一方未达到合同要求,履约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合同,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2、特殊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同意后自动终止合同,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条 违约责任
除出现不可抗力外,因一方严重违约行为造成合同解除或不能继续履行的,违约方承担由于违约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并向履约方支付三个月服务费。
第三十一条 合同争议处理原则
甲、乙双方如遇争议问题需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均可向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章 适用法律
第三十二条 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变更、终止和争议的处理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管辖。
第八章 合同法律效力附件
第三十三条 合同法律效力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商定另行补充。以下本合同附件和双方签约人载明明确意见的附件均为与本合同具有共同效力的法律文件。
甲方授权代表: 乙方授权代表:
( 签 章 ) ( 签 章 )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第3篇 北京市保安服务合同范本
第一章 合同双方
第一条 合同双方
甲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授权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号码:
授权代表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同范围、期限
第二条 合同签订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 的保安服务工作订立本合同(下称本合同)。
第三条 合同内容范围
本合同范围是指本合同包括的正文内容条款、合同附件及合作过程中双方根据需要做出的新的约定。以上部分均是本合同有效内容部分,只有共同使用时方为有效。
第四条 合同规定的服务范围
甲方所属内所有区域的安全保障服务工作。
第五条 服务期限和服务内容
1、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甲方聘用乙方保安员,对双方确认的目标、区域实施安全保卫,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自然灾害”工作,防止侵害甲方和客户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发生,维护甲方的正常经营、工作秩序。
3、乙方保安员的具体值勤岗位、职责范围和勤务安排,由甲乙双方在法律法规准许的范围内协商确定。
4、甲方聘用乙方保安员5名。乙方必须保证保安员5名全部在岗,且不得随意替班、换班。
5、乙方必须保证甲方所聘保安员身高在1.72米以上,低于1.72米甲方不算在人数内,不予录用.
6、保安员实行综合工作时,每日工作六小时,每周工作七天。若甲方需要保安员加班,一般不得超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关于加班时间的规定,遇有抢险救灾等特殊情况除外。
7、乙方接收甲方前任保安员,工资不得低于每人每月rmb1000元.包吃包住.
第六条 乙方提供的保安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男性,身高1.72米以上.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3、持有效身份证,上岗服务证;
4、具备一定文化素质,会讲普通话;
5、无违法犯罪前科和不良行为。
第七条 服务费标准及付款方式
1、保安员服务费每人每月rmb1750元,每月合计rmb8750元(大写:人民币捌仟柒伍十元整)。此费用不包括相关节假日加班费用。
2、服务费支付日期:由乙方提供发票,甲方每月15日前向乙方支付上月服务费。
3、服务费支付方式:转帐支票。
第三章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甲方有权对保安员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具体指导,有权要求乙方调换不合适在甲方工作的保安员。乙方在接到要求调换不合格人员通知后应在五日内调换合格人员到岗,同时调离不合格人员。
第九条 甲方应为保安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提供服装并负责免费清洗工作。
第十条 甲方应尊重保安员的工作,对保安员履行职责的行为予以支持配合。
第十一条甲方负责处理保安员在值勤中与甲方人员及进入值勤区域的外来人员发生的争执,乙方应配合。
第十二条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派驻的保安员严格遵守甲方的相关规定和岗位职责,有权对保安员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罚。
第十三条 甲方保卫部有权对乙方派驻的保安员各项工作进行管理、监督、检查和指导。如遇紧急突发事件,甲方聘请的保安员必须服从统一调配。
第十四条 甲方有权给乙方保安员安排少量工作.如;搬运物品等.
第四章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五条 乙方应按规定为保安员统一办理保安员上岗服务证,购买人身意外保险,保安人员在执勤中因公受伤、致残、牺牲,其医药费、抚恤金等费用由保险公司按规定理赔,保安员因伤、残、亡的合理开支超出保险理赔的部分,由甲方负担。
第十六条 乙方对保安服务范围内不安全隐患有权向甲方提出改进意见,甲方应认真研究解决。
第十七条 在未经甲方授权,由于乙方擅自行动而造成的过失或未履行职责造成甲方(含业主/租户)的人身财产及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消除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不良影响。
第十八条 乙方负责按月支付保安员的工资和福利费用,提供用餐和住宿。如乙方无故拖欠保安员工资两个月以上,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第三个月服务费,用于发放保安员前两月工资。
第十九条 乙方负责保安员的思想教育、业务培训等日常管理和保安员违纪问题的处理。
第二十条 乙方应及时撤换甲方提出的不称职的保安员。
第二十一条 乙方遵守甲方关于保安人员管理的相关规定,员工出勤情况以甲方打卡机为准,未能打卡人员应及时通知甲方人员。如出现请假、调班等情况需由甲方预先批准确认。
第二十二条 乙方必须保证5名保安员全部在岗。如人员临时缺编,乙方必须在三日内补齐,此三日按实际到岗人数结帐,一次缺编人数不得超出5人,一个月内连续一周以上时间缺编,不论人数多少一律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罚款及要求赔偿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缺编.如;(缺人不缺岗)等.
第二十三条 乙方保安员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乙方到岗保安员必须接受甲方的培训并符合甲方要求.所有乙方保安员入职前必须由甲方核准,否则不算入职.
第二十四条 保安员请假,应书面向乙方队长和甲方保卫部申请,经双方审批签字同意后方能生效,逾期不归者视为缺勤。
第二十五条 乙方应严格约束保安员遵守甲方有关规定。对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保安员可向甲方提出奖励申请;对保安员违规违纪行为应及时纠正,并向甲方提供书面整改措施。
第二十六条 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在甲方区域内向第三方提供服务。不得撤调驻场保安员。如有违反,按第二十二条之处罚规定执行。
第五章 合同生效
第二十七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章 合同延期、合同终止与违约责任
第二十八条 合同延期
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由甲、乙双方协商合同是否续签事宜。
第二十九条 合同终止
1、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期限中,如一方未达到合同要求,履约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合同,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2、特殊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同意后自动终止合同,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条 违约责任
除出现不可抗力外,因一方严重违约行为造成合同解除或不能继续履行的,违约方承担由于违约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并向履约方支付三个月服务费。
第三十一条 合同争议处理原则
甲、乙双方如遇争议问题需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均可向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章 适用法律
第三十二条 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变更、终止和争议的处理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管辖。
第八章 合同法律效力附件
第三十三条 合同法律效力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商定另行补充。以下本合同附件和双方签约人载明明确意见的附件均为与本合同具有共同效力的法律文件。
甲方授权代表: 乙方授权代表:
( 签 章 ) ( 签 章 )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