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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一、前言
排放瓦斯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旨在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矿井的稳定运行。本规程旨在提供一套详细、实用的技术措施,确保瓦斯排放过程的安全、高效和合规。
二、瓦斯排放的基本原则
1. 预防为主:定期进行瓦斯监测,预防瓦斯积聚,避免达到爆炸极限。
2. 安全优先:在排放过程中,始终将人员安全置于首位,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3. 系统控制:利用先进的瓦斯抽放系统,实现瓦斯的有序排放。
4. 综合治理:结合矿井实际情况,采取多种方法,如抽放、稀释、封闭等,综合治理瓦斯问题。
三、瓦斯排放操作步骤
1. 瓦斯浓度检测:在排放前,使用专业设备检测瓦斯浓度,确认在安全范围内。
2. 通风准备:开启局部通风机,保证排放区域的通风良好。
3. 排放管道检查:检查瓦斯排放管道,确保无泄漏、堵塞等问题。
4. 排放控制:缓慢打开排放阀,控制瓦斯排放速度,避免产生冲击波。
5. 实时监测:排放过程中持续监测瓦斯浓度和风速,及时调整排放速率。
6. 安全警戒:设置警戒区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7. 排放结束:瓦斯浓度降至安全值后,关闭排放阀,恢复正常生产。
四、应急处理措施
1. 瓦斯超标:若瓦斯浓度突然升高,立即停止排放,启动应急疏散计划。
2. 管道故障:如发现管道异常,迅速关闭阀门,通知维修人员处理。
3. 火灾事故:一旦发生火灾,启动灭火预案,同时通知消防部门。
五、技术设备与维护
1. 设备选型:选用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瓦斯排放设备,定期进行性能测试。
2. 设备维护:定期对瓦斯抽放系统进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六、培训与监督
1. 员工培训:定期对员工进行瓦斯排放操作培训,提升安全意识。
2. 监督机制:建立严格的监督制度,确保规程的执行。
七、法规与标准遵循
本规程参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瓦斯治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矿井实际情况制定。在执行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相关安全标准,确保瓦斯排放作业的合法合规。
标准
1. gb 3836.1-2010 爆炸性环境 第1部分:设备 通用要求
2. gb 3836.3-2010 爆炸性环境 第3部分:由本质安全型“i”保护的设备
3. mt/t 1050-2007 煤矿瓦斯抽放技术规范
4. aq 1051-2008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设备使用与管理规范
以上规程旨在为煤矿企业提供全面的瓦斯排放指导,各矿井应结合自身条件,制定具体的操作细则,确保瓦斯排放工作的安全进行。
排放瓦斯技术措施规程范文
1、排放瓦斯前,现场负责人(副组长)必须检查断电、警戒、撤人措施的实施情况,确认无误后,报调度室允许后,方可进行排放瓦斯作业。
2、局扇运行前,必须事先检查局扇及其开关地点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当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送电开启风机。
3、局扇运行前,通风工必须事先做好风量调节工作,杜绝开启局扇时排出大量高浓度瓦斯,引起全风压汇合处瓦斯超限(不大于1.5%)。
4、瓦斯检查员要按措施中指定位置(详见附图)检查瓦斯、二氧化碳浓度。
5、排放过程中,瓦斯检查员应随时观察排放风流瓦斯浓度变化,及时发出调节风量指令,调控送入停风区内的风量大小,保证排出的瓦斯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瓦斯浓度不超过1.5%。
6、排放过程中,通风工、瓦斯检查工要密切配合控制好送入瓦斯超限区风量大小,有效防止高浓度瓦斯窒息、熏人事故发生。
7、排放过程中,全风压以外地段出现风筒脱节、风筒吹破情况,应及时停风处理。
8、排放过程中,独头巷道以内出现风筒脱节、风筒吹破、冒顶等情况造成排放瓦斯尾巷时, 应根据巷道内风筒脱节、风筒吹破地点以外瓦斯浓度情况,先处理外段巷道内瓦斯,在保证工作地点20m范围内及外段巷道风流瓦斯均不超过1%,且由瓦斯检查员随时检测瓦斯的情况下,采取对接、更换、缝补、错口调风等方法进行处理。然后,再按规定继续组织排放瓦斯。
9、当独头巷道中排除风流瓦斯浓度小于1%时,排放瓦斯负责人和瓦斯检查员可进入巷道进行检查。进入过程中,瓦斯检查员在前,另一人在后,保持不少于5-10 m距离,瓦斯检查员必须按照“边检查、边进入”的原则,禁止长驱直入,防止窒息事故发生。
10、排放瓦斯结束、恢复供电等工作要落实本措施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