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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一、地测防治水基本原则 地测防治水工作是矿产资源开发中至关重要的环节,其主要目标是确保矿井安全生产,预防和控制地下水对矿山开采的影响。遵循科学性、预见性、系统性和针对性的原则,实施精细化管理,确保地质测量和防治水工作的有效进行。
二、地质调查与分析
1. 地质构造调查:详细记录地质构造特征,包括断层、节理、岩层倾角等,以评估地下水的分布和流动情况。
2. 水文地质条件分析:研究地下水的来源、补给、径流和排泄,确定地下水动态变化规律。
3. 地下水监测:定期进行地下水位、水质和水量的监测,为防治水决策提供依据。
三、防治水设计与施工
1. 防治水工程设计:根据地质调查结果,制定合理、可行的防治水方案,如防水闸门、排水系统、帷幕注浆等。
2. 施工质量控制:严格执行设计标准,确保防治水工程的质量,同时做好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防范。
3. 工程验收:工程完成后进行全面检查,确保防治水设施达到预期效果。
四、监测与预警
1. 建立完善的监测网络:设置地下水位、水质等监测点,实时监控防治水效果。
2. 预警机制:设定预警指标,一旦监测数据异常,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防止灾害发生。
3. 数据分析与反馈:定期分析监测数据,及时调整防治水策略,提升防治效果。
五、应急响应与管理
1. 应急预案:制定详细的防灾、减灾和救灾预案,包括人员疏散、设备保护等措施。
2. 应急演练: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水害的能力。
3. 救援准备:储备必要的救援物资,保证在紧急情况下能迅速响应。
六、技术培训与安全教育
1. 技术培训:定期对地测防治水技术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
2. 安全教育: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教育,使其了解防治水的重要性及可能的风险。
七、法规与标准遵守 严格遵守国家和行业的地测防治水相关法律法规,如《矿山安全法》、《煤矿防治水规定》等,确保所有活动合法合规。
标准
1. 严格执行gb/t 21541-2008《矿山水文地质勘查规范》和mt/t 1008-2006《矿山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规范》。
2. 遵守aq 1060-2015《煤矿防治水细则》和aq 1020-2006《煤矿安全规程》中的相关规定。
3. 参照gb 50203-2011《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gb 50208-2011《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进行防治水工程的施工与验收。
通过上述规程的实施,我们将确保地测防治水工作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安全性,为矿产资源的可持续开发提供坚实保障。
地测防治水技术规程实施细则技术规定范文
一、实施细则
(一)测量部分
1、中腰线标定及时、准确、无责任工程事故。
1)巷道开工通知单要提前3天发送地测部门。
2)重要巷道的开门应有标定工作设计图。
3)巷道开口时须对作为起算数据的上一级导线(点)进行检测。
2、3000米以上贯通测量应有设计、审批、总结,贯通测量精度符合规程规定或工程要求。
3、坚持巷道开门、贯通、停头、复工、停采及工程进度等通知单制度
4、贯通通知单应提前(岩巷20-30米,煤巷30-40米)发送施工单位、矿分管领导及技术、安全、通风等单位。
5、煤矿必备的图纸
(1)井田区域地形图(1:2000或1:5000)
(2)工业广场平面图(1:500或1:1000)
(3)采掘工程平面图(1:1000或1:2000)
(4)井上下对照图(1:1000或1:5000)
(5)主要保安煤柱图(1:1000或1:2000)
(6)井筒断面图(1:200或1:500)
(7)井底车场平面图(1:200或1:500)
(8)矿井水文地质图(1:2000)
(9)矿井综合柱状图(1:2000)
6、矿图内容、精度符合要求,图上符号、线条符合《煤矿地质测量图例》要求,并且每月填绘一次。
7、各种防水、建筑物保护煤柱设计合理,并有设计,有批文,如有水害威胁而不需留设煤柱的,应标有探水警戒线。
(二)地质部分
(1)矿井必须具备精查或最终地质勘探报告、补充勘探报告、储量复核地质报告,并且经过验收,结论明确,能够指导生产。
(2)地测部门必须按规定时间提供掘进地质说明书。
(3)必须有由设计部门提供的经总工程师批准的“委托书”。
(4)“三书”必须做到文字、原始资料、图纸数字相符,内容达到要求。
(5)地质预报做到月有月报,年有年报,必要时有临时预报。
(6)预报内容准确无误,预报结果应保证煤矿安全生产。
(7)水情水害预报应包括周分析、月预报、季预报、年预报。
(8)预报内容齐全,描述准确、措施有针对性,签字齐全。
(9)预报结果应保证煤矿安全生产,不出现误报、漏报现象。
(10)建立水文观测系统,并按规定时间定期观测。
(11)防治水工程有方案设计并按规定程序审批。
(12)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对不清楚地段要进行探放水,并有设计和措施。
(13)每月进行一次防治水隐患排查,并有书面分析记录。
(14)矿井范围内钻孔经过注浆封堵处理,达到防治水要求,对封闭不良钻孔要建立台帐,揭露时要制定专门探放水措施。
(15)对井田范围内小窑进行调查、分析、记录在案。并和相邻矿井建立资料交换制度。
(16)水文地质原始资料建立台帐保管安全可靠,有目录、有索引。
(17)坚持防治水安全检查,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二、技术补充规定
随着矿井采深的延伸,地质情况逐渐复杂,地质测量、防治水工作任务日益艰巨。为切实加强地测防治水技术管理,明确责任,严格落实有关地测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防止重大水灾及贯通事故的发生,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现将我矿区在地测防治水方面的管理规定要求如下,望各部门严格遵守:
1.技术员每月要对地测科提交工作小结内容包括:本月施工范围内防治水工作开展情况,排水设备选用情况及排水设备的安置位置,头面出水情况,区域内揭露构造断层情况,煤岩层产状及相对位置、巷道中腰线及激光导向仪使用情况等,每月月底前交到地测科,并会同地测科共同分析总结本月施工区域水文地质概况及次月地测防治水方面工作重点。
2、各类巷道开工前,技术人员要提前一个月向地测科申请编写各类地质说明书。
3.由于矿井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复杂,需掘进技术员协助地质人员搞好重点岩巷、煤巷的地质调查工作,地质技术员应了解岩层变化、地质构造、煤层等情况;当岩巷掘进时,必须配合地质人员对巷道进行编录,杜绝漏编构造、标志层、煤线等情况,当煤巷与预想误差较大时,必须重点关注煤层产状变化,及时反馈信息。
4.掘进技术员要参照地质及水文地质预报,了解施工巷道水文地质情况。巷道施工中遇见出水现象或有出水预兆,要及时通知调度室和地测科,出现突水现象,未进行及时汇报造成突水事故的,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矿有关规定执行。
5.掘进技术员要掌握所施工的巷道和工作面具备的排水能力,对施工巷道前方的水文地质和对施工区域的排水现状要清楚,所在巷道按照要求配备排水设备,备用水泵按照要求处于备用状态,水沟必须按照要求及时施工,出现问题及时整改,不整改或情节严重的下发通报处理。
6.掘进班组要积极配合地测科进行探放工作,短探工作定期探煤厚(每30米探一次),与地测科结合,提前做好人员安排等工作,对超前探工作不予配合,造成超前探工作无法进行或物探效果失真的,按矿有关规定执行。
7.探放水组负责探放水任务,跟班副矿长要对本矿所管理的探放水牌板进行监督,对超前探要掌握和控制,除超前距30m外,施工巷道应提前至少40m通知地测科,以便地测科及时安排超前钻探或物探。
8.掘进班组所施工的巷道,需要有明确的计划,并有生产科或地测科下发的书面通知,严禁未经允许私自施工。施工时要严格按照地测科和生产科设计要求。
9.施工时掘进技术员必须在现场做好巷道开口准备工作,提前一天通知地测科准备情况,并积极配合测量人员进行现场开口中腰线标定等工作,测量部门接业务联系通知单后给线,掘进队在现场应积极配合测量工作,确保施工工作面达到放线条件,如有问题应现场提出。
10.严格执行巷道中腰线日常技术员检查制度,巷道开口位置及中、腰线标定后,地测科以书面形式向施工单位下发,施工队严格按照通知单有关数据进行施工,不得随意更改,所有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测量业务通知单数据执行。
11.技术人员要随时对中、腰线进行检查,成型巷道中、腰线要及时标记。每班工作前,跟班副矿长、班组长都要对施工中、腰线进行校核并延至迎头,对上一班中、腰线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本班中、腰线进行标定。对每班不检校中、腰线及不按线施工的,按矿有关规定处理。
12.使用激光指向仪的班组应每班对激光光斑进行检查,无误后方可使用,相关参考数据必须严格按照地测提供施工联系通知单的有关数据执行。
13.技术员积极主动向地测科汇报进尺以方便及时给线,掘进队应认真对照设计图,技术员积极主动上报进尺情况,在巷道需要拐弯及给线时,至少提前一天通知地测科,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区队负全部责任。
14.技术员对巷道贯通距离要实时掌握,技术员每天汇报一次贯通剩余距离,并按照贯通措施的要求探透,并向地测科汇报。
16.地测科下发的施工联系通知单是各科室施工的重要依据,各科室要妥善保管、存档。
盘县柏果镇麦地煤矿
2023年3月22日
第2篇 地测防治水技术规程实施细则和技术补充规定
一、实施细则
(一)测量部分
1、中腰线标定及时、准确、无责任工程事故。
1)巷道开工通知单要提前3天发送地测部门。
2)重要巷道的开门应有标定工作设计图。
3)巷道开口时须对作为起算数据的上一级导线(点)进行检测。
2、3000米以上贯通测量应有设计、审批、总结,贯通测量精度符合规程规定或工程要求。
3、坚持巷道开门、贯通、停头、复工、停采及工程进度等通知单制度
4、贯通通知单应提前(岩巷20-30米,煤巷30-40米)发送施工单位、矿分管领导及技术、安全、通风等单位。
5、煤矿必备的图纸
(1)井田区域地形图(1:2000或1:5000)
(2)工业广场平面图(1:500或1:1000)
(3)采掘工程平面图(1:1000或1:2000)
(4)井上下对照图(1:1000或1:5000)
(5)主要保安煤柱图(1:1000或1:2000)
(6)井筒断面图(1:200或1:500)
(7)井底车场平面图(1:200或1:500)
(8)矿井水文地质图(1:2000)
(9)矿井综合柱状图(1:2000)
6、矿图内容、精度符合要求,图上符号、线条符合《煤矿地质测量图例》要求,并且每月填绘一次。
7、各种防水、建筑物保护煤柱设计合理,并有设计,有批文,如有水害威胁而不需留设煤柱的,应标有探水警戒线。
(二)地质部分
(1)矿井必须具备精查或最终地质勘探报告、补充勘探报告、储量复核地质报告,并且经过验收,结论明确,能够指导生产。
(2)地测部门必须按规定时间提供掘进地质说明书。
(3)必须有由设计部门提供的经总工程师批准的“委托书”。
(4)“三书”必须做到文字、原始资料、图纸数字相符,内容达到要求。
(5)地质预报做到月有月报,年有年报,必要时有临时预报。
(6)预报内容准确无误,预报结果应保证煤矿安全生产。
(7)水情水害预报应包括周分析、月预报、季预报、年预报。
(8)预报内容齐全,描述准确、措施有针对性,签字齐全。
(9)预报结果应保证煤矿安全生产,不出现误报、漏报现象。
(10)建立水文观测系统,并按规定时间定期观测。
(11)防治水工程有方案设计并按规定程序审批。
(12)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对不清楚地段要进行探放水,并有设计和措施。
(13)每月进行一次防治水隐患排查,并有书面分析记录。
(14)矿井范围内钻孔经过注浆封堵处理,达到防治水要求,对封闭不良钻孔要建立台帐,揭露时要制定专门探放水措施。
(15)对井田范围内小窑进行调查、分析、记录在案。并和相邻矿井建立资料交换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