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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一、气瓶运输
1. 运输前准备:
- 气瓶应完好无损,阀门、帽罩密封可靠,不得有泄漏现象。
- 根据气体性质选择合适的运输车辆和容器,严禁将性质相抵触的气体混装。
2. 装载与固定:
- 气瓶应垂直放置,用专用支架或绳索牢固固定,防止滚动或倾倒。
- 重瓶在下,轻瓶在上,避免相互挤压。
3. 运输途中:
- 驾驶员应熟悉气瓶安全知识,避免急刹车、剧烈颠簸。
- 严禁在人员密集区、火源附近停留,避免阳光直射。
二、气瓶储存
1. 储存场所:
- 存放地点应通风良好,远离热源、火源和人员活动频繁区域。
- 储存区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配备消防设备。
2. 储存方式:
- 气瓶应分类存放,不同性质的气瓶之间保持安全距离。
- 空瓶和满瓶分开存放,避免混淆。
3. 定期检查:
- 定期检查气瓶状况,及时处理破损、泄漏等问题。
- 对过期未使用的气瓶进行清理,避免积压。
三、气瓶使用
1. 预备工作:
- 使用前确认气瓶无泄漏,阀门、减压器完好。
- 根据气体性质佩戴相应防护装备。
2. 操作流程:
- 打开气瓶阀时应缓慢,避免气体冲击。
- 使用过程中密切观察压力表,保持适当的工作压力。
3. 使用后处理:
- 关闭气瓶阀,卸下减压器,确保无泄漏。
- 不使用时,气瓶应存放在指定地点,不得随意丢弃。
四、应急处理
1. 泄漏处理:
- 发现泄漏立即关闭阀门,疏散无关人员,严禁明火。
- 使用专用工具和材料进行堵漏,必要时联系专业人员处理。
2. 火灾应对:
- 切断气源,使用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
- 如火势无法控制,迅速撤离并报警。
标准
本规程参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等相关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旨在确保气瓶从运输到使用全过程的安全,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所有涉及气瓶操作的人员均需熟知并严格遵守本规程,违反规程将依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规程的修订和更新须经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审批。
气瓶运输、储存和使用安全技术规程范文
第1篇 气瓶运输、储存和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1.运输、储存和使用气瓶的单位应加强对运输、储存和使用气瓶的安全管理:有专人负责气瓶安全工作;根据规程和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制定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定期对气瓶的运输、储存和使用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2.运输和装卸气瓶时,应遵循下列要求:
1)运输工具上应有明显的安全标志;
2)必须配戴好瓶帽,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
3)吊装时,严禁使用电磁起重机和链绳;
4)瓶内气体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物的气瓶,不得同车运输;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或与瓶内气体起化学反应的物品,不得与气瓶一起运输;
5)气瓶装在车上,应妥善固定。横放时,头部应朝向一方,垛高不得超过车厢高度,且不超过五层;立放时,车厢高度应在瓶高的三分之二以上;
6)夏季运输应遮阳设施,避免爆晒;城市的繁华市区应避免白天运输;
7)严禁烟火。运输可燃气体气瓶时,运输工具上应备有灭火器材;
8)运输气瓶的车,不得在繁华市区,重要机关附近停靠;车停靠时,司机与押运人员不得同时离开;
9)装有液化石油气的气瓶,不应长途运输。
3. 储存气瓶时,应遵守下列要求:
1)应置于专用仓库储存,气瓶仓库应符合的有关规定;
2)仓库内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它热源;仓库内应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3)盛装易起聚合反应或分解反应气体的气瓶,必须规定储存期限,并应避开放射性射线源;
4)空瓶与实瓶两者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毒性气体气瓶和瓶内气体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物的气瓶,应分室存放,并在附近设置防毒用具或灭火器材;
5)气瓶放置应整齐,配戴好瓶帽。立放时,要妥善固定;横放时,头部朝同一方向,垛高不宜超过五层。
4. 气瓶使用,遵守下列规定:
1)不得擅自更改气瓶的钢印和颜色标记;
2)气瓶使用前应进行安全状况检查,对盛装气体进行确认;
3)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距明火10米以外。盛装易起聚合反应或分解反应气体的气瓶,应避开放射性射线源;
4)气瓶立放时应采取防止倾倒措施;
5)夏季应防止爆晒;
6)严禁敲击,碰撞;
7)严禁在气瓶上进行电焊引弧;
8)严禁用湿度超过40℃的热源对气瓶加热;
9)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永久气体瓶的剩余压力,应不小于0.5mpa;液化气体气瓶应留有不小于0.5-1.0%规定充装量的剩余气体;
10)在可能造成回流的使用场合,使用设备上必须配置防止倒灌的装置,如单向阀,止回阀,缓冲罐等;
11)液化石油气瓶用户,不得将气瓶内的液化石油气向其它气瓶倒装;不得自行处理气瓶内的残液。
12)气瓶投入使用后,不得对瓶体进行挖补,焊接修理。
5. 附则
1)气瓶发生事故时,发生事故单位应及时报主管部门。
2)违反本规程规定,要追究当事单位,及其负责人的责任,并按有关规定处罚。
第2篇 氧气瓶运输管理安全操作规程
1、进行运输时,每一个氧气瓶均应装置防震胶圈两个,并必须旋紧安全帽,在运输途中,必须保证不使氧气瓶跌落、撞击、受热、沾污油类和损坏。
2、运输氧气瓶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禁止押运和搬运人员在车上吸烟。
(2)氧气瓶的头部必须朝向一方,装好车后,瓶应固定牢。汽车装氧气瓶时,应按车箱横向放置。
(3)夏季必须对氧气瓶适当覆盖,防止日光暴晒。
(4)必须轻装轻卸、防止震动,严禁抛、扔、滚滑。
(5)易燃物品或易爆物品、油脂或带油脂的物品不得和氧气瓶同车装运。
3、仓库存放氧气瓶,应遵守下列规定:
(1)要直立放置整齐,并设有栏杆和支架加以固定。卧放时,必须使之固定,防止滚动,头部朝向一方堆放整齐。
(2)安全帽必须旋紧,防震胶圈要齐全完好。
(3)不得受日光暴晒。
4、储存氧气瓶的仓库或临时库,周围10米内禁止堆放易燃物品和引用明火。
第3篇 乙炔气瓶运输安全规程
气瓶运输按《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要求执行。
1. 气瓶搬运前,司机及押运员必须了解瓶内气体的名称、性质和安全搬运安全规程,运输车上应配有灭火器。
2. 运输车上应有明显的安全标志。
3. 必须佩带好瓶帽胶圈,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
4. 乙炔瓶不能与其它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及其性质相抵触的物品同车运输。
5. 夏季运输要有遮阳设施,避免曝晒。
6. 乙炔瓶不能横放,运输乙炔的车辆不得在繁华的市区、重要机关附近停靠。
第4篇 气瓶运输、储存、使用、改装安全作业操作规程
(1)运输
①运输工具上应有明显的安全标志。
②佩戴好瓶帽,轻装轻卸,严禁抛、滑、碰、滚。
③吊装时严禁使用电磁起重机和链绳。
④瓶内气体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物的气瓶,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或与瓶内气体起化学反应的物品,不得同车运输。
⑤气瓶装在车上应妥善固定。
⑥夏季运输应有遮阳设施,避免曝晒;应避免白天在繁华市区运输。
⑦严禁烟火,运输可燃气体气瓶时运输工具上应备有灭火器材。
⑧运输气瓶的车、船不得在繁华市区、重要机关附近停靠,车、船停靠时,司机与押运人员不得同时离开。
⑨装有液化石油气的气瓶不应长途运输。
(2)储存
①应置于专用仓库储存,气瓶仓库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②仓库内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他热源,仓库内应经常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③盛装易起聚合反应或分解反应气体的气瓶,必须规定储存期限,并应避开放射性射线源。
④空瓶与实瓶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毒性气体气瓶和瓶内气体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物的气瓶应分室放置,并在附近设置防火用具或灭火器材。
⑤放置整齐,佩戴好瓶帽。
(3)使用
①不得擅自更改气瓶的铅印和颜色标记。
②使用前应进行安全状况检查,确认盛装的气体。
③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火源,应离明火10m以外。
④气瓶立放时应采取防止倾倒的措施。
⑤夏季应防止曝晒。
⑥严禁敲击、碰撞。
⑦严禁在气瓶上进行电焊引弧。
⑧严禁用温度超过40℃的热源对气瓶加热。
⑨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
⑩在可能造成回流的场合,设备上应配防止倒灌的装置。
⑧气瓶投入使用后不得对瓶体进行修理。
⑩液化石油气瓶用户不得将气瓶内液化石油气向其他气瓶倒装;不得自行处理气瓶内剩余残液。
(4)改装
①根据气瓶制造铅印标记和安全状况,确定改装后充装气体和气瓶的公称工作压力。
②对气瓶进行彻底清理、冲洗、干燥,换装相应的瓶阀和其他附件。
③按规定打 检验钢印和涂检验色标,并按改装后盛装的气体更改气瓶的颜色、字样和色环。
④将气瓶改装情况通知其产权单位,记入气瓶档案。
第5篇 气瓶运输储存使用改装安全作业操作规程
(1)运输
①运输工具上应有明显的安全标志。
②佩戴好瓶帽,轻装轻卸,严禁抛、滑、碰、滚。
③吊装时严禁使用电磁起重机和链绳。
④瓶内气体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物的气瓶,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或与瓶内气体起化学反应的物品,不得同车运输。
⑤气瓶装在车上应妥善固定。
⑥夏季运输应有遮阳设施,避免曝晒;应避免白天在繁华市区运输。
⑦严禁烟火,运输可燃气体气瓶时运输工具上应备有灭火器材。
⑧运输气瓶的车、船不得在繁华市区、重要机关附近停靠,车、船停靠时,司机与押运人员不得同时离开。
⑨装有液化石油气的气瓶不应长途运输。
(2)储存
①应置于专用仓库储存,气瓶仓库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②仓库内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他热源,仓库内应经常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③盛装易起聚合反应或分解反应气体的气瓶,必须规定储存期限,并应避开放射性射线源。
④空瓶与实瓶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毒性气体气瓶和瓶内气体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物的气瓶应分室放置,并在附近设置防火用具或灭火器材。
⑤放置整齐,佩戴好瓶帽。
(3)使用
①不得擅自更改气瓶的铅印和颜色标记。
②使用前应进行安全状况检查,确认盛装的气体。
③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火源,应离明火10m以外。
④气瓶立放时应采取防止倾倒的措施。
⑤夏季应防止曝晒。
⑥严禁敲击、碰撞。
⑦严禁在气瓶上进行电焊引弧。
⑧严禁用温度超过40℃的热源对气瓶加热。
⑨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
⑩在可能造成回流的场合,设备上应配防止倒灌的装置。
⑧气瓶投入使用后不得对瓶体进行修理。
⑩液化石油气瓶用户不得将气瓶内液化石油气向其他气瓶倒装;不得自行处理气瓶内剩余残液。
(4)改装
①根据气瓶制造铅印标记和安全状况,确定改装后充装气体和气瓶的公称工作压力。
②对气瓶进行彻底清理、冲洗、干燥,换装相应的瓶阀和其他附件。
③按规定打 检验钢印和涂检验色标,并按改装后盛装的气体更改气瓶的颜色、字样和色环。
④将气瓶改装情况通知其产权单位,记入气瓶档案。
第6篇 气瓶运输安全操作规程
1、气瓶搬运以前,操作人员必须了解瓶内气体的名称,性质和安全搬运事项,并备齐相应的工具和防护用品。
2、搬运时严禁用肩扛,怀抱、臂夹的方式,以避免损伤身体和损坏气瓶酿成事故。
3、气瓶应戴好瓶帽,防振圈,以免在搬运过程中瓶阀因受外力而损坏,甚至瓶阀飞出等事故发生。
4、气瓶运到目的后,放置时将气瓶竖起放稳方可松手脱身,以防止气瓶摔倒酿成事故。
5、当需要人工将气瓶向高处举放或需把气瓶从高处放落时,必须两人同时操作,并要求提升与降落的动作协调一致,姿势正确,轻举轻放,严禁在举放时抛、扔,在放落时滑摔。
6、装卸气瓶时轻装轻卸,严禁用抛、滑、摔、流、碰等式装卸气瓶,以避免野蛮装卸而发生爆炸事故。
7、严禁使用链绳,钢丝绳捆绑或钩吊等方式吊运气瓶,以避免吊运过程中气瓶脱落而造成事故。
8、运输气瓶车上严禁烟火,并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
9、夏季运输时为避免阳光照射,车上必须具备遮阳设备,特别是运输二氧化碳。
10、车辆启动与停车应缓慢,行进中要避免急刹车和急转弯。停靠时,司机和押运员不得同时离开。
11、到达目的地后,要确认打开车厢板或解开绳索后气瓶不会坠落时,方可卸车。
12、司机认真检查,车辆的各项性能是否完好。检查项目包括:油及刹车油、机油是否充足,备胎是否齐全,工具是否齐全,灯光是否齐全,刹车是否灵敏,轮胎内有无异物,循环水是否正常。
第7篇 气瓶运输储存使用改装安全操作规程
1)运输
①运输工具上应有明显的安全标志。
②佩戴好瓶帽,轻装轻卸,严禁抛、滑、碰、滚。
③吊装时严禁使用电磁起重机和链绳。
④瓶内气体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物的气瓶,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或与瓶内气体起化学反应的物品,不得同车运输。
⑤气瓶装在车上应妥善固定。
⑥夏季运输应有遮阳设施,避免曝晒;应避免白天在繁华市区运输。
⑦严禁烟火,运输可燃气体气瓶时运输工具上应备有灭火器材。
⑧运输气瓶的车、船不得在繁华市区、重要机关附近停靠,车、船停靠时,司机与押运人员不得同时离开。
⑨装有液化石油气的气瓶不应长途运输。
(2)储存
①应置于专用仓库储存,气瓶仓库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②仓库内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他热源,仓库内应经常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③盛装易起聚合反应或分解反应气体的气瓶,必须规定储存期限,并应避开放射性射线源。
④空瓶与实瓶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毒性气体气瓶和瓶内气体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物的气瓶应分室放置,并在附近设置防火用具或灭火器材。
⑤放置整齐,佩戴好瓶帽。
(3)使用
①不得擅自更改气瓶的铅印和颜色标记。
②使用前应进行安全状况检查,确认盛装的气体。
③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火源,应离明火10m以外。
④气瓶立放时应采取防止倾倒的措施。
⑤夏季应防止曝晒。
⑥严禁敲击、碰撞。
⑦严禁在气瓶上进行电焊引弧。
⑧严禁用温度超过40℃的热源对气瓶加热。
⑨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
⑩在可能造成回流的场合,设备上应配防止倒灌的装置。
⑧气瓶投入使用后不得对瓶体进行修理。
⑩液化石油气瓶用户不得将气瓶内液化石油气向其他气瓶倒装;不得自行处理气瓶内剩余残液。
(4)改装
①根据气瓶制造铅印标记和安全状况,确定改装后充装气体和气瓶的公称工作压力。
②对气瓶进行彻底清理、冲洗、干燥,换装相应的瓶阀和其他附件。
③按规定打 检验钢印和涂检验色标,并按改装后盛装的气体更改气瓶的颜色、字样和色环。
④将气瓶改装情况通知其产权单位,记入气瓶档案。
第8篇 气瓶运输储存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1.运输、储存和使用气瓶的单位应加强对运输、储存和使用气瓶的安全管理:有专人负责气瓶安全工作;根据规程和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制定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定期对气瓶的运输、储存和使用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2.运输和装卸气瓶时,应遵循下列要求:
1)运输工具上应有明显的安全标志;
2)必须配戴好瓶帽,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
3)吊装时,严禁使用电磁起重机和链绳;
4)瓶内气体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物的气瓶,不得同车运输;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或与瓶内气体起化学反应的物品,不得与气瓶一起运输;
5)气瓶装在车上,应妥善固定。横放时,头部应朝向一方,垛高不得超过车厢高度,且不超过五层;立放时,车厢高度应在瓶高的三分之二以上;
6)夏季运输应遮阳设施,避免爆晒;城市的繁华市区应避免白天运输;
7)严禁烟火。运输可燃气体气瓶时,运输工具上应备有灭火器材;
8)运输气瓶的车,不得在繁华市区,重要机关附近停靠;车停靠时,司机与押运人员不得同时离开;
9)装有液化石油气的气瓶,不应长途运输。
3. 储存气瓶时,应遵守下列要求:
1)应置于专用仓库储存,气瓶仓库应符合的有关规定;
2)仓库内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它热源;仓库内应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3)盛装易起聚合反应或分解反应气体的气瓶,必须规定储存期限,并应避开放射性射线源;
4)空瓶与实瓶两者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毒性气体气瓶和瓶内气体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物的气瓶,应分室存放,并在附近设置防毒用具或灭火器材;
5)气瓶放置应整齐,配戴好瓶帽。立放时,要妥善固定;横放时,头部朝同一方向,垛高不宜超过五层。
4. 气瓶使用,遵守下列规定:
1)不得擅自更改气瓶的钢印和颜色标记;
2)气瓶使用前应进行安全状况检查,对盛装气体进行确认;
3)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距明火10米以外。盛装易起聚合反应或分解反应气体的气瓶,应避开放射性射线源;
4)气瓶立放时应采取防止倾倒措施;
5)夏季应防止爆晒;
6)严禁敲击,碰撞;
7)严禁在气瓶上进行电焊引弧;
8)严禁用湿度超过40℃的热源对气瓶加热;
9)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永久气体瓶的剩余压力,应不小于0.5mpa;液化气体气瓶应留有不小于0.5-1.0%规定充装量的剩余气体;
10)在可能造成回流的使用场合,使用设备上必须配置防止倒灌的装置,如单向阀,止回阀,缓冲罐等;
11)液化石油气瓶用户,不得将气瓶内的液化石油气向其它气瓶倒装;不得自行处理气瓶内的残液。
12)气瓶投入使用后,不得对瓶体进行挖补,焊接修理。
5. 附则
1)气瓶发生事故时,发生事故单位应及时报主管部门。
2)违反本规程规定,要追究当事单位,及其负责人的责任,并按有关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