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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尘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作业前准备
1. 检查个人防护装备:确保佩戴符合标准的防尘口罩、防护眼镜、安全帽和防尘服。检查口罩滤芯是否有效,眼镜无破损,衣物干净无破损。
2. 工具设备检查:检查吸尘设备、湿法除尘设施、通风设备等是否正常运行,确保无故障。
3. 现场环境评估:确认工作区域的清洁程度,清除可能产生扬尘的杂物,并设置警示标志。
二、作业过程
1. 启动除尘设施:在开始工作前,启动吸尘设备或开启湿法除尘系统,保持作业环境良好通风。
2. 有序操作:按照作业流程进行,避免急躁和野蛮操作,减少粉尘扬起。
3. 定时清扫:定期清理作业面,避免粉尘积累。使用湿抹布或吸尘器进行清扫,避免干扫。
4. 遵守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交接双方需共同确认工作区域的安全状况,包括设备状态、粉尘控制效果等。
三、应急处理
1. 发现异常情况,如设备故障、粉尘浓度过高,应立即停止作业,启动应急预案,并报告上级。
2. 如遇火灾,应迅速关闭电源,使用灭火器材扑救,并及时撤离现场。
四、个人健康监测
1. 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关注呼吸系统状况,如出现咳嗽、气促等症状,应及时就医。
2. 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注意饮食均衡,增强身体抵抗力。
五、培训与教育
1. 新入职员工必须接受防尘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 定期组织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防尘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六、持续改进
1. 收集作业过程中的反馈,对防尘措施进行评估和优化,提升防尘效果。
2. 关注行业新标准和技术,适时更新设备和操作方法。
标准:
本规程依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防尘与防毒技术规程》等相关国家标准制定,旨在保障防尘工在作业过程中的人身安全,降低职业病风险,提高工作效率。防尘工应严格遵守上述规定,确保自身及他人安全,维护良好的作业环境。
防尘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范文
第1篇 防尘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1条 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第2条 熟练掌握矿井充填、注浆系统及其附属装备的结构性能。
第3条 必须保证井上下通讯系统、注浆充填系统及排水系统畅通。
第4条 充填注浆前,要先用水冲洗管路,水量由小到大,确认管路系统畅通后方可给砂(浆),给砂(浆)量要视水压、水量情况逐渐增加直至达到规定的配比。
第5条 充填注浆过程中,井上下要随时保持联系,如果通讯中断,要立即停止给砂(浆),直到通讯正常、无异常情况后方可恢复给砂(浆)。
第6条 巡查管路人员发现管路有故障,应立即通知地面停砂(浆),经处理后再注砂(浆)。
第7条 发现砂门子外鼓、变形、漏砂,注浆区域溃浆,泄水系统堵塞等情况时,要立即停砂(浆)进行处理。
第8条 确认砂门子充满后要立即停砂,进行泄压。
第9条 向有火情的残巷、回采工作面、采空区注砂(浆)时,要随时检查有害气体涌出情况,保证在安全情况下工作。
第10条 充填注浆后,要将管路冲洗干净,放净管内的存水,关闭各闸门。
本工种存在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
第11条 本工种存在危险因素是:跑沙或溃浆伤人
第12条 看守砂门子的人员要做到眼勤、手勤、腿勤,注意安全。
第13条 巡回检查注砂管路。
第2篇 洒水防尘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适用范固
第一条 本操作规程适用于全国各类煤矿的洒水防尘工。
第二条 洒水防尘工应完成下列工作:
1、安装维护防尘管路、设施。
2、使用防尘设施进行防尘、洒水。
3、负责大巷的刷白工作。
二、上岗条件
第三条 洒水防尘工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四条 洒水防尘工需要掌握以下知识:
1、熟悉人井人员的有关安全规定。
2、熟悉防尘管路、设施的工作原理。
3、掌握 《煤矿安全规程》对防尘管路、设施以及防尘的有关规定。
4、了解防尘管路、设施的安装要求。
5、了解有关煤尘爆炸的知识。
三、安全规定
第五条 要保证防尘管路、设施齐全、灵敏可靠。
第六条 确保防尘水源充足,水质符合要求。
第七条 洒水防尘工要按作业规程规定使用防尘管路、设施进行防尘工作,不得自行决不洒水灭尘。
第八条 操作时,要注意车辆和附近的顶板情况,不得冒险操作。
四、操作准备
第九条 洒水防尘工刷白巷道应严格按措施要求进行施工。
第十条 下井前应准备好所用工具和器材。
五、操作顺序
第十一条 本工种操作应遵照下列顺序进行检查(水池+水管+装置)+洒水防尘。
六、正常操作
第十二条 安装管路时,应按照管路工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第十三条 按行走路线,首先对井上(下)的防尘水池水量、水质进行检查。
第十四条 对井下各净化水幕、喷雾装置进行检查。
第十五条 对巷道的积尘情况进行检查,如果需要清理,要采取措施进行清理(按照冲刷巷道积尘和刷白巷道的操作方法进行操作)。
第十六条 对各作业地点的防尘设施(水幕、爆破喷雾等)以及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七条 采掘工作面的洒水防尘工作应指定专人从事或由采掘工兼任。具体要求是:
1、采掘工作面机组均要按规定设内外喷雾装置和架间喷雾装置,并确保正常使用,发现不正常要及时进行修理。
2、在爆破和机组割煤过程中,必须打开水幕净化风流。
3、炮采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爆破前后必须洒水灭尘。
4、炮采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坚持使用水炮泥和湿式钻眼法。
5、炮采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坚持使用爆破喷雾装置,确保爆破时产生的爆生粉尘得到有效控制。
第十八条 冲刷巷道积尘和刷白巷道操作如下:
1、冲刷、刷白巷道的人员,要穿雨衣、靴,戴口罩、戴防护眼镜和绝缘手套等进行工作。
2、巷道刷白前,应先将巷道积尘冲刷干净。
3、冲刷或刷白运输巷道时,应事先与运输调度联系,并在冲刷地点里外分别设岗,观察行人和车辆,当人员或车辆通过时,停止冲刷。
4、冲刷或刷白架线电机车巷道时,应事先与有关部门联系,切断架线电源,并挂上”有人工作,禁止送电”的停电牌,然后再开始工作。
5、冲刷和刷白工作要顺着风流进行。
第十九条 按照规定时间对巷道进行冲刷和刷白。
七、特殊操作
第二十条 如果发现有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环节,需要及时汇报并进行处理。
第二十一条 发现作业地点的粉尘浓度超标时,可以要求停止作业,采取措施后方可恢复生产。
八、收尾工作
第二十二条 必须认真填写防尘记录
第3篇 通风防尘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通风防尘工必须经过学习、熟悉风机性能、结构,掌握操作方法,并通晓一般电工知识,会联接电缆,能更换锈丝和开关盒等。
2、不准单独作业,上天井检查时,必须有一人在下部监护。要注意安全、随时预防浮石伤人和炮烟中毒。
3、通风洒水要彻底,距掌子头15米内要浇透碴堆、洗净壁尘,并保持空气清新,避免炮烟熏人事故。
4、每班应对管区内的通风设施普遍检查一次,做好接、补风筒和处理积水拐脖存渣,更换开关保险丝,修理喷雾咀,处理包扎损坏电缆等工作。
5、禁止带点或在设备运转中进行检修,更换锈丝要符合规格要求,不得以铜、铝丝代替。
6、联接风筒要“顺、平、直”,其末端距掌子头不得超过10米,天井风筒要接到风筒帽上。
7、存放在井下的备用风筒,要规整地堆放在指定地点,废旧风筒要及时回收入库,不得私自处理。
8、因故没通好风的掌子,要向生产工区交待清楚。
9、班后要填写运转日记,说明本班通风地点和存在问题。
第4篇 综合防尘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一节 总则
第1条防尘工作的目的是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采用综合方法减少采、掘、机、运、通等作业过程中粉尘发生量和降低空气中浮游粉尘量,从而创造矿井文明生产环境,保障职工身体健康,杜绝煤尘事故的发生。
第二节 井下测尘工
第2条测尘人员下井工作前,要认真检查测尘仪。使用光电测尘仪,电流、电压、气流量要达到规定值;使用矿用采尘器,要带足予先编号和称重的滤膜纸。测尘员应同时携带瓦斯鉴定器。
第3条对井下产尘点空气中含尘量每半月测定一次。主管防尘工作技术人员依据上述原则,编制每月测尘计划书。使测尘工作按规定进行定点、定时、定位进行。当新水平、新工作面投产或工艺发生变化和新的开采技术、新的防尘手段投入使用,要在一周内对粉尘的发生情况进行评价。
第4条测尘点附近20米范围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使用测尘仪作业。
第5条选择测尘位置总原则是把测点布置在尘源的回风侧,粉尘扩散得均匀地区的呼吸带(呼吸带是指作业场所距巷道底板高1.5米左右,接近作业人员呼吸的地带)。
第6条采样器受尘口,要对准风流方向。采样时间须达到仪器量程所规定的时间。
第7条测尘仪、分析天平要定期校正,超过规定允许误差,严禁使用。镉镍电池系易爆品,必须按规定时间进行充放电。老化电池要妥善处理。
第8条井下严禁拆卸测尘仪器,发生故障上井修理。
第9条测尘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有合格证者,方向操作。
第10条测尘人员有权监督井下防尘设施的使用情况,如发现违章作业,测尘员有权先行停止作业,后报主管矿长整改处理。
第11条测尘人员必须准确及时填写测报表,不得空点漏测,谎报数字。
第5篇 通风防尘工安全操作规程
1、每天巡回检查井下主要通风机械的运行情况,确保井下通风系统正常运行。
2、禁止单人进入采空区,对有受污风流和可能缺氧的地段,要佩戴防尘防毒面具。
3、在竖井、溜井、天井上部密闭时要做好防坠落的安全防范措施。
4、严禁将风筒挂在电缆电线上。
5、经常检修,维护通风设施,回收和修补旧风筒。
6、局扇的起放要轻、稳,局扇的安装要牢固,局扇的安装不能妨碍矿车运行。
7、粉尘作业点,每月至少检测二次,其它有毒有害物质作业点,井下每月至少检测一次,地表每季度至少一次。
8、井下风量、风速、风质和作业环境的气候,必须达到矿山安全规程的要求,氧不得低于20%,二氧化碳不得超过0.5%,温度不得超过28度。
第6篇 防尘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熟悉本岗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了解防尘器工作原理,必须按规定佩带劳动保护用品。
2.启动设备前,必须详细检查安全防护装置,确认无误,方可转车。
3.在检查防尘器上部清洁室时,必须停机切断电源,并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4.巡检设备上下楼梯时,手把牢,脚站稳。
5.及时将磁选的精粉清扫干净,保持精矿槽清洁。
6.保持室内清洁,及时巡检排水管道,保持排水通畅。
7.不准用湿手停起电气设备。
8.不准用手摸正在运行的磁选机各部位。
第7篇 通风防尘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负责平巷、切巷、矿斗、硐室等爆破后的防尘工作,冲洗长度15米,检查维修局扇的启动开关,使设备随时能开动。
2.只能在爆破30分钟后,确认工作面无炮烟时,才准进入工作面;洒水前,应开动局扇(先开抽、后开压),检查工作面的松石、脱帮,洒水时站好位置。
3.当独头巷道风筒远,空气不好时,应先通风、排净炮烟后再防尘,确实通风不良,可能会发生闭气时,可以不防尘。
4.爆破后作业面冲洗,必须由外到内,再由内到外反复冲洗两次,矿(岩)石堆要洒湿,做到顶板干净,矿石湿透。
5.及时处理局扇的一般故障,风筒漏风、积水,检查铁风筒口及天井倒三通是否被堵塞。
6.处理通风设备和启动开关时,应切断电源。
7.开动辅扇时,应检查密闭和辅扇运转是否良好,辅扇内有无碎石,杂物、螺丝是否松动,当发现辅扇响声不对时,要及时停止运转,并及时汇报。
8.局扇、辅扇保险丝规格要符合其容量,上保险丝时螺丝要拧紧,当自己无法排除通风设备和开关故障时,及时汇报,派电工修理。
第8篇 综合防尘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一节 总则
第1条防尘工作的目的是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采用综合方法减少采、掘、机、运、通等作业过程中粉尘发生量和降低空气中浮游粉尘量,从而创造矿井文明生产环境,保障职工身体健康,杜绝煤尘事故的发生。
第二节 井下测尘工
第2条测尘人员下井工作前,要认真检查测尘仪。使用光电测尘仪,电流、电压、气流量要达到规定值;使用矿用采尘器,要带足予先编号和称重的滤膜纸。测尘员应同时携带瓦斯鉴定器。
第3条对井下产尘点空气中含尘量每半月测定一次。主管防尘工作技术人员依据上述原则,编制每月测尘计划书。使测尘工作按规定进行定点、定时、定位进行。当新水平、新工作面投产或工艺发生变化和新的开采技术、新的防尘手段投入使用,要在一周内对粉尘的发生情况进行评价。
第4条测尘点附近20米范围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使用测尘仪作业。
第5条选择测尘位置总原则是把测点布置在尘源的回风侧,粉尘扩散得均匀地区的呼吸带(呼吸带是指作业场所距巷道底板高1.5米左右,接近作业人员呼吸的地带)。
第6条采样器受尘口,要对准风流方向。采样时间须达到仪器量程所规定的时间。
第7条测尘仪、分析天平要定期校正,超过规定允许误差,严禁使用。镉镍电池系易爆品,必须按规定时间进行充放电。老化电池要妥善处理。
第8条井下严禁拆卸测尘仪器,发生故障上井修理。
第9条测尘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有合格证者,方向操作。
第10条测尘人员有权监督井下防尘设施的使用情况,如发现违章作业,测尘员有权先行停止作业,后报主管矿长整改处理。
第11条测尘人员必须准确及时填写测报表,不得空点漏测,谎报数字。
第9篇 防尘工安全操作规程
㈠操作准备
⒈洒水灭尘前,遮盖好附近的机电设备、管线。
㈡操作顺序
检查(水管→装置)→洒水灭尘→关好水闸门→收拾水管和工具。
㈢正常操作
⒈对井下各净化水幕、喷雾装置进行检查。
⒉对巷道的积尘情况进行检查,如果需要清理,要采取措施进行清理(按照冲刷巷道积尘和刷白巷道的操作方法进行操作)。
⒊对各作业地点的防尘设施以及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⒋冲刷巷道积尘和刷白巷道的操作如下:
⑴冲刷、刷白巷道时,要穿雨衣、戴口罩、戴防护眼镜和绝缘手套、靴等进行工作。
⑵巷道刷白前,应先将巷道积尘冲刷干净。
⑶冲刷或刷白运输巷道时,应事先与运输调度联系,并在冲刷地点里外分别设岗,观察行人和车辆,当人员或车辆通过时,停止冲刷。
⑷冲刷或刷白架线电机车巷道时,应事先与有关部门联系切断架线电源,并挂上“有人工作,禁止送电”的停电牌,然后再开始工作。使用刷白机工作时,则无须停电。
⑸冲刷和刷白工作要顺着风流进行。
㈣特殊操作
⒈如果发现有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环节,需要及时汇报并进行处理。
⒉发现作业地点的粉尘浓度超标时,可以要求停止作业,采取措施方可恢复生产。
㈤收尾工作
交接班:对存在问题要当面交代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