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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安全用电技术措施规程汇编(15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05-15 查看人数:25

临时安全用电技术措施规程

内容

一、临时用电申请与审批

1. 任何临时用电需求应提前提交书面申请,详细说明用电设备、负荷、使用期限等信息。

2. 审批部门需审查申请的安全性,确保符合电气安全规定,并签发批准文件。

二、临时电源设施安装

3. 临时电源线应选用绝缘良好、符合安全等级的电缆,避免使用破损或老化电线。

4. 安装电源插座时,应确保其安装位置远离水源,防止水溅入引发触电事故。

5. 每个临时用电点应设置独立的开关和漏电保护器,确保设备过载或接地故障时能及时切断电源。

三、临时用电设备管理

6. 所有临时用电设备应进行定期检查,确保无损坏、老化现象。

7. 设备操作人员应接受安全培训,了解设备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理措施。

8. 非专业人员不得随意拆卸、修理电气设备,如遇问题应及时报告。

四、作业现场安全

9. 现场应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提示人员注意安全。

10. 作业期间,禁止在电力线路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以防发生火灾。

11. 工作结束后,及时切断电源,清理现场,确保无遗留安全隐患。

五、应急处理与事故预防

1

2. 制定临时用电应急预案,包括触电、火灾等事故的处理流程。

1

3.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1

4. 发生电气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同时通知专业人员进行处理。

六、监督与评估

1

5. 项目负责人应定期巡查临时用电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1

6. 对违反安全规定的个人或部门,应采取警告、教育等措施,严重者可暂停其用电权限。

标准

本规程参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及《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 50150-2016,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旨在保障临时用电过程中的人员安全和设备正常运行。所有员工及承包商均须严格遵守,违反规程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规程的修订和更新应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确保与最新安全标准保持一致。

临时安全用电技术措施规程范文

第1篇 临时安全用电技术措施规程

临时安全用电技术措施

本系统采用tn-s供电系统,在专用保护线上无电流,此线专门承受故障电流,确保其保护装置动作,但应注意其pe线不得断开,在供电末端应给pe线重复接地。

1. 施工现场的总配电箱和开关箱应至少设致命伤级漏电保护器,而且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动作电流和额定动作时间应配合,使之具有分级保护的功能。

2. 开关箱设置漏电保护器,施工现场所有设备,除做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的首端处安装漏电保护器。

3. 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配电箱隔离开关的负荷侧或开关的负荷侧。

4. 漏电保护器的选择应符合gb6829-86《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的要求,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5. 配电系统应设置室内配电屏和室外分配电箱或设置室外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实行分级配电。

6. 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置在同一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照明线路设在动力开关上侧且箱内供电线路均有标识。

7. 开关箱应由末级分配电箱供电,开关箱内应一闸一漏,每台用电设备应有自己的开关箱,严禁用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两台设备。

8. 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常温场所,装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分配电箱与天关箱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是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9. 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两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其周围不得堆入任何有碍操作维修的物品。

10.配电箱应安装端正、牢固、移动式的箱体应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皮与地面垂直距离大于1.3m,移动式分配电箱、开关箱的下皮与地面的垂直距离为0.6-1.5m,箱体的下皮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铁板的厚度大于2mm

11.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下底面。

12.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各种电器按规定的位置牢固在安装板上,不得歪和松动。

13.工作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并应与保护零线接线板分设。

14.配电箱后面的排线需排列整齐,成束绑扎,并用卡钉固定在盘板上,盘板引出及引入的导线应留出适当余度,以备检查

15.电器设备的操作与维修必须符合以下要求:a、现场内的临时用电的施工和维修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后并取得上岗证书的专业电工完成,电工的等级应与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程度相适应,初级电工不得进行高级电工的作业。b、各类人员应作到: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使用设备前应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检查电器装置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工作:c、停电后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d、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做妥善处理后进行。

16.安全用是组织措施

(1)建立临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编制和审批制度,并建立相应的技术档案;

(2)建立技术交底制度;

(3)健全技术检查制度:从工程施工用电开始,定期对临时用电工程进行检测,主要内容包括:接地电阻值、电器设备绝缘电阻值、漏电保护器工作参数等,以监视临时用电工程是否安全可靠,并做好检测记录。

(4)建立电气维修制度

(5)建立安全检查和评估制度

(6)建立工程竣工后的拆除制度

(7)建立安全用电责任制

(8)建立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

第2篇 临时用电安全规程

铁路工程临时用电安全作业指导书

1.目的

为确保公司对施工生产、生活中的临时用电进行有效控制,符合公司管理手册的要求,特制定本作业指导书。

2.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公司施工生产、生活、服务全过程对临时用电的控制。

3.术语和定义

采用gb/t28001/2001标准及公司《管理手册》中的有关术语和定义。

4.职责

4.1安全质量监察处负责编制本作业指导书并组织实施。

4.2指挥部、项目部负责对施工中的临时用电进行控制。

4.3机关工作部及分公司负责各机关的临时用电的控制。

5.工作程序

5.1开工准备阶段临时用电控制。

5.1.1指挥部、项目部负责本工程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写,指导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布置。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技术负责人审核,并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5.1.2指挥部、项目部根据工程现场的规模和用电机械数量和用电量来配置电度表。

5.1.3指挥部、项目部根据有关规范要求制定电工岗位责任制,电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有特殊工种操作证,方可上岗操作,施工现场必须建立电工值班制度。

5.1.4指挥部、项目部负责对施工现场的相关方人员进行预防触电事故教育,并进行触电基本抢救措施培训。对于低压触电事故,可采用下列方法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5.1.4.1如果触电地点附近有电源开关或插座,可立即拉开电源开关或拔下电源插头,以断开电源。

5.1.4.2可用有绝缘手柄的电工钳、干燥木柄的斧头、干燥木把的铁锹等切断电源线,以隔断电流。

5.1.4.3当电线搭在触电者身上或被压在身下时,可用干燥木棒等绝缘物,挑开电线,切不可直接去拉触电者。

5.1.5对于高压触电事故,可采用下列方法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5.1.5.1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停电。

5.1.5.2带上绝缘手套,穿上绝缘靴,用相应电压等级的绝缘工具按顺序拉开开关。

5.1.5.3用高压绝缘杆挑开触电者身上的电线。触电者如果在高空作业时触电,断开电源时,要防止触电者摔下来造成二次伤害。

5.1.6脱离电源后,要及时迅速对症抢救。

5.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安装、验收控制。

5.2.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需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平面布置图安装,安装时需保证地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完好。

5.2.2配电箱内的电器元件及外观要符合有关规范要求,严禁在缺少元件、元件失效或在不安全状态下使用,严禁在漏电断路器失效的情况下使用,并防止其失灵或误操作。

5.2.3配电箱内侧面上应标明用电设备名称、用途,同时要作出分路标记,并按规范要求进行各类接地电阻测试,测试符合有关规范后方可使用。

5.2.4施工现场的用电电器及机械设备、工作接地、重复接地、防护接地等各种接地装置,按要求施工竣工后,应由电工按规范要求进行各类接地电阻测试。

5.3临时用电使用安装技术控制

5.3.1项目部负责对施工现场用电人员及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用电知识交底,以避免触电事故发生。

5.3.1.1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4ω,对于单台容量不超过100kva或使用一个接地装置并联运行的总容量不超过100kva的变压器或发电机的各种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10ω。

5.3.1.2中性点接地系统的运行。在高压系统,中性点接地可使接地保护准确动作并消除接地过电压。

5.3.1.3中性点接地的系统中,可降低电气设备和线路的绝缘水平。

5.3.1.4在潮湿、无采暖设备或暂时出现蒸汽、有导电粉末、高温的建筑物内采用36v作为安全电压。

5.3.1.5安全电压应根据使用环境、人员和使用方式等因素来选用。

5.3.1.6施工现场应普遍采用安全电压,干燥整洁场所使用的照明灯电压为36v;在金属容器内或潮湿场所为12v。

5.3.1.7施工现场应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屏护设施,防止过分接近带电体造成触电事故。屏护还能起到防止电弧短路和保障操作检修空间的安全作用。

5.3.1.8屏护装置应有足够的尺寸并保证必要的间距,屏护装置应有明显的标志,如挂标示牌,金属材料制成的屏护装置应采取接零(地)措施,固定安装的屏护装置应当上锁或装设连锁装置,可动的屏护装置应安装稳定,能防止被无意识移开。

5.3.1.9对于高压设备,不论是否裸露,均应采取屏护遮拦和保证安全短路的措施。对于1000伏以下生产和生活用电的电气设备,其熔断器和闸刀开关都必须装有绝缘罩(盖)进行屏护。

5.3.1.10凡在部分停电的高压设备上检修,都应在四周装设临时遮拦。在安全距离内的人为停电设备,也应装设遮拦屏护,防止他人进入危险区,并防止工作人员与带电部分直接接触。

5.3.1.11临时遮拦可用干燥木材、橡胶或其它坚韧绝缘材料制成,并装设牢固。

5.3.1.12编制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根据施工现场和用电设备、线路的实际情况,凡在易发生触电漏电危险及易产生爆炸等特殊场所中的所有电气设备,都应编制具体的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对那些易产生电火花及温度易升高的电气设备应编制具体的电气防火措施。

5.3.2项目部按照有关规范要求重点对电动建筑机械操作者和电工进行施工现场防护和安全操作技能交底。

5.3.2.1手持电动工具安全用电技术交底;

5.3.2.2特殊潮湿环境场所作业安全用电技术交底;

5.3.2.3塔式起重机安全用电技术交底;

5.3.2.4夯土机械安全用电技术交底;

5.3.2.5焊接机械安全用电技术交底;

5.3.3项目部负责对施工现场内相关方人员进行临时用电器具防火教育,避免用电火灾事故发生。

5.3.3.1电气线路超过负载引起火灾:线路设计或架设不合理,熔断器保护装置选择不当造成火灾。

5.3.3.2线路短路引起火灾:因导线安全间距和绝缘等级不够、年久老化、破损或人为操作不慎等原因造成线路短路,引起火灾。

5.3.3.3接触电阻过大引起火灾:导线与导线间、导线与接线柱间连接不良、开关接头接触不牢等造成接触电阻增大、引起火灾。

5.3.3.4电热设备、照明灯具使用不当引起火灾:电炉等电热设备如果使用不当会引起火灾,大功率照明灯具等与易燃物距离过近引起火灾。

5.3.3.5电弧,电火花等引起火灾:电气焊接设备如电焊机、点焊机等电气弧光火花会引燃周围物体,静电火花也会使易燃气体产生火灾。

5.4临时用电维修、检查控制

5.4.1项目部组织平时的检查验收,参加人员应包括电工工长及安全员。检查配电线路、各种配电箱、电气设备、接地电阻等。

5.4.1.1配电箱的制作应采用具有一定强度的铁板,以便箱体接地,亦可采用绝缘材料,但不宜采用木质材料制作。

5.4.1.2配电箱及其内部开关、电器的安装不得松动和歪斜,不准将配电箱置于地面上随意拖拉。对于固定式配电箱,其下底面安装高度距地1.3-1.5米为宜。对于移动式配电箱,其下底的安装高度以距地0.6-1.5米为宜。

5.4.1.3配电箱内连接导线应采用标准的绝缘导线,接头不得松动,不得裸露导电部分。为了明晰起见,保护零线应采用标准绿/黄双色绝缘导线,并通过专用接线端子连接。

5.4.1.4配电箱、分配电箱周围2米内不得堆放杂物。分配电箱至用电设备的距离一般不应大于3米,分配电箱至流动操作配电箱的距离最大不应超过30米。

5.4.1.5应经常对配电箱进行巡视检查:检查开关、熔断器的接点处是否过热;配线绝缘是否破损;各部接点是否牢固;各种仪表指示是否正常等;发现缺陷及时处理,配电箱应经常清扫除尘。

5.4.2为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项目部在组织检查时应全面对元件失灵或其他不符合临时用电安全操作规程的情况要定人、定时进行维修。

5.4.3对临电设施进行检查维修时,操作维修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穿戴好绝缘用品,禁止带电作业。

5.4.4对塔吊、龙门架、井字架和电梯等高空、高处用电器具必须定期检查、维修,防止用电事故发生。

5.4.4.1塔式起重机电气线路应符合国家《起重机械安全规程》要求。超重限位、行走限位、超高限位、幅度限位和吊钩、卷筒保险装置必须齐全灵敏可靠,保护电缆不被拉拽。夜间施工的塔吊必须在塔身或其它部位设置对着工作面的聚光照明灯并应在塔顶和大臂架头部安装红色障碍灯。塔吊接地应符合要求。

5.4.4.2外用施工电梯的电气线路和安全装置不得任意改动,电气系统应有良好的接地保护或接零保护,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电梯所有各部限位和安全装置应灵敏,应在电梯顶部安装红色障碍灯。工作后,应切断电源,关锁电闸箱。

5.4.4.3电梯的电气线路、仪表、附件及操作按扭等应经常检查,发现不正常时应立即排除,每使用一年应重新检修调试一次。

5.4.4.4井字架、龙门架的升降台严禁人员乘坐吊盘上下。必须加装超高限位装置。保证使用中灵敏、有效,并在其顶端安装红色障碍灯。井字架的任一点与架空输电线路或带电设备的水平与垂直距离不得小于3米。高度在20米以上的井字架、龙门架应设防雷接地,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

5.4.4.5卷扬机电器电源应一机一闸,一箱一锁,禁止一闸多用。防护罩(壳)齐全完好,电器设备应装漏电保护开关,并可靠接地或接零,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

5.4.4.6井字架的电器和各种安全装置应每月检查维修保养一次。雨季还应注意电气设备防雨、防潮。

第3篇 工贸临时接线安全操作规程

1、 凡公司内部所接用之临时电力、照明、试验线路(指电压在380伏以下者)均按本规定执行。

2、 在车间内部需要架设临时接线时,由需要部分事先通知动力、生产安全部门检查,认为有架设必要且符合安全规程时,填写“临时接线装置申请表单”。经两部门批准后,方可由车间派电工或动力部门派电工进行架设。

3、 临时线最长使用期限为七天。如超过此期限,使用单位应按照电气按照规程正式安装,并拆除临时线,不再临时接线处理。

4、 临时接线装置如发生危险,并证明系因装置不良,应由承装人负责。

5、 电气工作人员校验电气设备,使用临时线在不超过一个工作日者,可不填写临时线装置申请单,校验完毕后需本人负责拆除。

6、 临时线使用期满,需要继续使用者,必须在期满前一天,续办延长使用手续,报动力、生产安全部门各一份并经批准,但最多不得超过一个月,否则必须拆除。

7、 未经申请批准的临时线和安装不合格或已到期的临时线,动力、生产安全部门有权令其停止使用。车间、部门应在四小时内按要求处理完毕。如逾期未进行处理,动力部门在通知车间领导后,有权责令本单位电工拆除。

8、 装置临时线的一般安全要求:

(1) 装置临时线须用绝缘良好的橡皮线。要采取悬空架设和沿墙敷设。架设时户内离地高度不得低于2.5公尺,户外不得低于3.5公尺。架设时需设专用电杆和专用瓷瓶固定。禁止在树上或脚手架上挂线;

(2) 全部临时线装置必须有一总开关控制。每一分路须装熔断器;

(3) 所有电气设备,金属外壳须有良好接地线(或接零线);

(4) 分路线不得在灯头内并头,须用丁字接法并用包布包好;

(5) 临时线必须放在地面上的部分,应加以可靠的保护。如用橡皮线橡套电缆,则应在过路处设有硬质的套管保护。管上要装护圈,以防割破电线;

(6) 安装完毕的临时线,使用单位不得擅自更改;

(7) 电气工作人员安装临时线前,须查验临时线装置申请单。否则不予安装;

(8) 临时线与设备、水管、热水管、门窗等距离应在0.3米以外,与道路交叉处不低于6米。

第4篇 步行街临时动火作业安全规程制度

步行街临时动火作业安全规程

各单元经批准临时动火的部分,有实施临时动火作业时,必须做到动火前八不,动火中四要,动火后一清。

1 动火前八不:

1.1防火、灭火措施没落实不动火;

1.2周围的杂物和易燃品、危险品未清除不动火;

1.3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物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动火;

1.4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可燃液体的容器、管道用后未清洗干净不动火;

1.5储存易爆物品的场所未采取安全措施、危险性未排除不动火;

1.6在进行高空焊割作业时,未清除地面的可燃物品和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不动火;

1.7未有配备灭火器材或器材不足时不动火;

1.8现场安全负责人不在场不动火。

2 动火中四要:

2.1现场安全负责人要坚守岗位;

2.2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作业人员要加强观察、精心操作,发现不安全苗头时,立即停止动火;

2.3一旦发生火灾或爆炸事故,要立即报警和组织扑救;

2.4动火作业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 动火后一清:

完成动火作业后,动火人员和现场责任人要彻底清理动火作业现场后才能离开。

第5篇 临时用电安全作业规程

第一条为加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避免人身触电、火灾爆炸及各类电气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临时用电审批程序

(一) 在运行的生产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一般不允许接临时电源。确属生产必须时,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同时,按规定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

(二) 本公司内部的临时用电,由用电部门持用火作业许可证、电工作业操作证到安全主任处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第三条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有效期限应与用火作业许可证一致,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保存期为1年。

第四条 用电结束后,临时施工用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立即拆除,由用电执行人所在生产区域的技术人员、安全主任共同检查验收签字。

第五条 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作业人员,必须具有电工操作证方可施工。严禁擅自接用电源,对擅自接用的按严重违章和窃电处理。电气故障应由电工排除。

(一) 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要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

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

(二) 临时用电的单相和混用线路应采用五线制。

(三) 临时用电线路架空时,不能采用裸线,架空高度在装置内不得低于2.5米,

室外穿越道路不得低于5米;横穿道路时要有可靠的保护措施,严禁在树上或脚手架上架设临时用电线路。

(四) 采用暗管理埋设及地下电缆线路必须设有“走向标志”及安全标志。电缆埋深不得小于0.7米,穿越公路在有可能受到机械伤害的地段应采取保护套管、盖板等措施。

(五) 对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箱要有编号和防雨措施,配电箱门必须能牢靠关闭。

(六) 临时用电设施必须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

第六条 临时用电部门必须严格遵守临时用电的规定,不得变更临时用电地点和工作内容,禁止任意增加用电负荷,一旦发现违章用电,安全主任有权停止供电。

第七条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是临时用电作业的依据,不得涂改、不得代签,要妥善保管,保存期为一年。

第6篇 临时用电安全技术监督管理规程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 6-2oo5)的要求,编制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建立相关的管理文件和档案资料。

严格审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主要审查内容:

1)电气设备的设置、安装、防护、使用与维护是否符合jgj46-2oo5及有关技术标准要求。

2)施工现场按照国家强制性条文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即三相五线制)。抽查施工现场是否全部采用5芯电缆,同时必须满足机械强度要求。一

3)监督管理施工现场配电系统接地做法是否合理,接地不少于3处做重复接地。工作接地、防雷接地及重复接地按规范要求施工,接地电阻值符合规定要求。

2. 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必须签订临时用电管理协议,明确各方责任。分包单位必须遵守临时用电管理协议的约定,总包单位必须按照规定落实对分包单位的用电设施和日常施工的监督管理。

3.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管理,明确职责,并建立电工值班室和配电室,确定电气维修和值班人员。现场各类配电箱和开关箱必须确定检修和维护责任人。

4. 临时用电配电线路必须按规范架设整齐,架空线路必须采用绝缘导线,不得采用塑绞软线。电缆线路必须按规定沿附着物敷设或采用埋地方式敷设,不得沿地面明敷设。

5.各类施工活动应与内、外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达不到规范规定的最小安全距离时,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护和监护措施。

6.配电系统必须实行分级配电。各级配电箱、开关箱的箱体安装和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其选型、定值要符合规定,开关电器应标明用途,并在电箱正面门内绘有接线图。

7.各类配电箱、开关箱外观应完整、牢固、防雨、防尘,箱体应外涂安全色标,统一编号,箱内无杂物。停止使用的配电箱应切断电源,箱门上锁。固定式配电箱应设围栏,并有防雨、防砸措施。

8.独立的配电系统必须按jgj46-2oo5采用三相五线制的接零保护系统,非独立系统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各种电气设备和电力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9.在采用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的同时,必须逐级设置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漏电保护装置的选择应符合规定。

10.现场金属架构物(照明灯架、垂直提升装置、超高脚手架)和各种高大设施必须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

11.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依据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采用ⅱ类、ⅲ类绝缘型的手持电动工具。工具的绝缘状态、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完好无损,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或调换,维修和检查应由专业人员负责。

12.一般场所采用220 v电源照明的必须按规定布线和装设灯具,并在电源一侧加装漏电保护器。特殊场所必须按国家标准规定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

13.施工现场的办公区和生活区应根据用途按规定安装照明灯具和使用用电器具。食堂的照明和炊事机具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现场凡有人员经过和施工活动的场所,必须提供足够的照明。

14.使用行灯和低压照明灯具,其电源电压不应超过3 6 v,行灯灯体与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电源线应使用橡套电缆线,不得使用塑绞线。行灯和低压灯的变压器应装设在电箱内,符合户,处电气安装要求。

15.现场使用移动式碘钨灯照明,必须采用密闭式防雨灯具。碘钨灯的金属灯具和金属支架应做良好接零保护,金属架杆手持部位采取绝缘措施。电源线使用护套电缆线,电源侧装设漏电保护器。

16.使用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电焊机外壳应做接零或接地保护。一次线长度应小于5 m,二次线长度应小于3 0m。电焊机两侧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电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做回路地线。电焊把线应使用专用橡套多股软铜电缆线,线路应绝缘良好,无破损、裸露。电焊机装设应采取防埋、防浸、防雨、防砸措施。交流电焊机要装设专用防触电保护装置。

17.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安全电气产品必须经过国家级专业检测机构认证。

18.检修各类配电箱、开关箱、电气设备和电力施工机具时’,必须切断电源,拆除电气连接并悬挂警示标牌。试车和调试时应确定操作程序和设立专人监护。

19.专业监理工程师抽查下列内容:

1)重复接地线与保护零线,保护零线与保护零线做可靠联接,不得搭接、缠绕或形成鸡爪线。电气设备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金属外壳、金属架构、部件、管道、金属操作台及靠近带电部位的金属围栏、金属门均应做保护接零。与电气设备相联接的保护零线必须采用绿/黄双色线。

2)检查施工现场配电系统采用三级配电二级以上漏电保护,第一级漏电保护器宜安装在现场配电室的配电柜内,各电动机械、工具及用电设施的开关箱内必须按规定动作值安装漏电保护器。安装或拆除时不得打开密封盖,以免影响性能。

3)配电系统除应符合jgj46-2005的技术要求外,还应要求总承包单位做到:

①带电导线必须绝缘良好,导线与导线之间接头必须绝缘包扎,严禁在带电导线上搭、挂、压其他物品。

②现场使用的配电箱、开关箱必须设置围护栏,并有防雨、防砸功能。配电箱周围应有足够2人操作的空间和通道。

③配电箱、开关箱应编号、加锁、底部做半封闭,并有专人负责维护、管理。箱体应外观整洁、内无杂物,周围不得有灌木及杂茅等。箱内电器必须完好无损、装设端正、牢固可靠、并标明用途,且与箱内系统图一致。配电箱的引入引出线必须在下底口外垂直固定。开关箱实行一机一闸,与每台用电设备不超过3 m,并不得将机具电源线临时跨接在其他设施线路上。

④自然采光差的场所或晚间施工,必须保证有足够的照明灯具,并设专人负责维修。根据需要设置警卫照明、红色信号照明及事故照明,其电源设在施工现场电源总开关的前侧。特殊场所按规定使用安全电压照明。

⑤电动装置、电动机械设备的电源进、出线端应做固定联接。使用橡套、塑套电缆的电源线、负荷线、控制线缆应进入接线盒内,并在盒内或盒外固定。根据特殊部位需要,分别采用耐酸、碱、油的电缆或增加防护设施。

4)各种配电箱使用时,应遵守以下停电、送电的顺序:总配电柜一分配电箱一开关箱。断电时相反。

5)监督管理楼层施工用的照明干线垂直敷设时,是否采用护套电缆线,电缆线路按规定进行固定。

第7篇 临时架空电缆线路及变台安全操作规程

(1)开挖电杆基坑作业前,应与有关单位取得联系,探明地下物状况并采取防护措施。在现况电力、通讯电缆2m范围内和现况燃气、热力、给水、排水等管道1m范围内必须在主管单位人员的监护下人工开挖。

(2) 搬运电杆时,必须统一指挥,协调一致,互相呼应。使用车辆搬运电杆时,必须将电杆绑扎牢固,并保持平�。

(3)立、撤电杆作业必须设专人指挥,明确联系信号和人员分工,必要时设专人监护和疏导交通。

(4)使用汽车起重机立、撤电杆时,应与信号工密切配合,吊点应在电杆重心的上方,距杆根的距离应大于杆长的0.4倍加0.5m。

(5)人工立杆应使用两副架腿,杆轴向与架腿顶部支点应保持同一直线,并位于架腿两支腿的中心,架腿受力应均�。基坑填平夯实后方可拆除支腿。立水泥杆时,应采取防滑措施。

(6)立、撤电杆时,应设置半径为1.2倍杆长的作业区域,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作业区域。立杆作业时,坑内严禁有人。

(7)蹬杆前应检查电杆埋设的牢固性,确认安全后方可蹬杆。

(8)杆上作业时,上下传递工具和材料应用小绳,严禁抛掷。小绳不得系在安全带上。

(9)杆上作业人员使用的工具和材料,应放在工具袋内,较大的工具应用绳子栓在牢固的构件上。

(10)邻近其他带电线路作业时,作业人员与带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应不得小于表1-5中的数据。

(11)邻近带电路线或带电设备放、紧线作业时,应将导线接地,并用小绳栓好,指定专人拽住。

(12)紧、撤线前应先检查拉线、拉桩、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在无拉线、拉桩的电杆上紧线,必须设置临时拉线。紧大截面导线应设专人监视拉线、拉桩,发现异常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13)撤线作业必须按规定程序操作。放线时应先用绳索将导线拴牢,剪断后徐徐下放。

(14)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暴雨、雷电、大雾等恶劣天气,不得进行立杆和蹬杆作业。

(15)敷设电缆时应设专人指挥。在拐弯处敷设电缆时,作业人员应站在弯角外侧。

(16)巡视架空线路时,应沿线线路上风侧行走。发现导线断落地面或悬挂空中,应采取防护措施,并及时处理。

(17)用绝缘拉杆拉合高压隔离开关及跌开式熔断器,或经传动机构拉合高压隔离开关及高压负荷开关时,室内操作应戴绝缘手套,室外操作还应穿绝缘靴。

(18)严禁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及跌开式熔断器。

(19)雨天不得进行室外高压作业。

(20)变压器停电时,先停负荷侧,后停电源侧。送电时,先送电源侧,后送负荷侧。操作单极隔离开关及跌开式熔断器,停电时,先拉中间相,后拉两边相;送电时,先合两边相,后合中间相。

(21)在变台上进行检修作业时,必须采取下列安全技术措施:停电、验电、挂临时接地线、挂标示牌和装设临时遮栏。

第8篇 临时用电线路安全管理规程

为了规范管理、确保用电安全,对临时用电线路的架设、安装和使用,特制订如下的管理规定:

一、临时用电线路的架设、使用,由技术部门负责审批。

凡因生产、工作或工程需要架设的临时用电线路,电压在380v以下,使用期在一个月以内的,均应由使用单位和架设部门填写“临时线路装置申请表”,设备动力部门根据其使用负荷及线路规格等情况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如设备调试需短时拉接临时线的也应口头报告设备动力部门批准后,方可拉接。用后应马上拆除。

二、临时用电线路的架设施工,必须符合有关用电临时线路和安装标准,并由持证电工负责架设安装。临时线应采用四芯或五芯的橡套软线,线路应布置整齐。

三、临时用电线路应满足基本的安全要求,其长度一般不宜超过10米,离地面高度一般不应低于2.5米。有关设备应采取保护接零(接地)或其他安全措施。临时架空线长度不得超过500米。离地高度不应小于4-5米,与建筑物、树木或其他导线的距离一般不得小于2米,临时线路使用期限一般不应超过30天。使用完毕后由原架设部门负责拆除。如未经同意逾期不拆除的,追究其有关人员责任。未经申请批准安装和安装不合格或到期的临时线路,主管安技部门有权令其停止使用。

四、临时用电线路应按用电规范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第9篇 路基临时用电安全操作规程

1、施工现场用电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三级配电、二级保护。所有设备必须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装置进行安装;接电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持证上岗。

2、临时用电装置的安装、维修、搬迁、移动和拆卸必须由受过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电工完成。

3、施工场地的电缆要架空,离地面不小于2m,严禁拖地和压埋土中。

4、一切设备必须接零接地,并设置漏电保护器。

5、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两人同时作业的空间,其周围不得堆放任何有碍操作、维修的物品。

6、配电箱、开关箱安装应牢固、平稳、移动式的箱体应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固定式配电箱垂直距地应大于1.3m,小于1.5m,移动式配电箱的垂直距地为0.6-1.5m。

7、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工作时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和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8、配电箱均应配锁,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停止作业1小时以上,应将动力开关箱拉闸上锁。各种电气箱内不允许放置任何杂物,应保持清洁,不得挂接其它临时用电设备。

9、漏电保护器的安装,必须按生产厂家产品说明正确安装、接线、使用。对搁置已久的漏电保护器,安装前检查,合格后才能安装。漏电保护器安装后,操作试验按钮,检查漏电保护器工作特性,确认能正常动作后才允许投入使用。

10、设备外壳必须按要求进行接地或接零保护;电机设备要有防雨措施;电器设备材料、工具等必须购买正规厂家产品,严禁使用不符合规范要求、假冒产品。

第10篇 临时接线安全规程

1.凡属短期使用,不宜正规安装的低压电源线路,包括临时电力、照明、试验线路(指电压为380伏及以下者)均按本规定执行。

2.车间内部需要架设临时接线时,由需要部门事先通知动力部门检查,认为有架设必要且符合安全规程时,填写“临时接线装置申请单”,经设备动力部门审查,安技部门批准后,方可由车间派电工或动力部门派电工进行架设。

3.临时线路办理期限—般为15天,每7天需检查一次,需延长使用时,应办理延期手续,但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使用场所必须悬挂“临时线危险”警示标牌,并遵守安全技术要求。

4.临时接线装置如发生危险,并证明系因装置不良,应由承装入负责。

5.电气工作人员校验电气设备,使用临时线不超过一个工作日时,可不填写临时线装置申请单,校验完毕后本人负责拆除。

6.未经申请批准的临时线和安装不合格或已到期的临时线,动力,安技部门有权令其停止使用。车间、部门应在4小时内按要求处理完毕。如逾期未进行处理,动力部门在通知车间领导后,有权责令单位电工拆除。

7.装置临时线的一般安全技术要求:

(1)装置临时线须用绝缘良好的橡皮线。不得使用花线,要采取悬空架没和沿墙敷设。架设时卢内离地高度不得低于2.5米,长度不超过10米。沿地面敷设,必须穿钢管。户外离地高度不得低于4.5米,道路交叉处不得低于6米,长度不得超过500米;架设时需要设专用电杆和专用瓷瓶固定。禁止在树上或脚手架上,窗台上挂线;

(2)全部临时线装置必须有单独能带负荷拉闸的总开关控制。每一分路须装熔断器;

(3)所有电气设备,金属外壳须有良好接地线(或接零线);

(4)分路线不得在灯头内并头,须用丁字接法并用绝缘带包好;

(5)临时线必须放在地面上的部分,应加以可靠的保护。如用胶皮线橡套电缆,则应在过路处设有硕质的套管保护。管口要装护圈,以防割破电线;

(6)安装完毕的临时线,使用单位不得擅自更动;

(7)临时线与设备,水管、热水管、门窗等距离应在0.3米以外,禁止直接在门、窗上、木板壁房上直接装线。

8.易燃易爆场所严禁架设临时线。

9.凡达不到上述管理和技术要求的临时线及不符合正规安装的电源线,均应拆除,禁止安装使用。

——摘自《机械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11篇 临时用电安全作业操作规程

第一条为加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避免人身触电、火灾爆炸及各类电气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临时用电审批程序

(一) 在运行的生产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一般不允许接临时电源。确属生产必须时,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同时,按规定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

(二) 本公司内部的临时用电,由用电部门持用火作业许可证、电工作业操作证到安全主任处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第三条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有效期限应与用火作业许可证一致,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保存期为1年。

第四条 用电结束后,临时施工用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立即拆除,由用电执行人所在生产区域的技术人员、安全主任共同检查验收签字。

第五条 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作业人员,必须具有电工操作证方可施工。严禁擅自接用电源,对擅自接用的按严重违章和窃电处理。电气故障应由电工排除。

(一) 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要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

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

(二) 临时用电的单相和混用线路应采用五线制。

(三) 临时用电线路架空时,不能采用裸线,架空高度在装置内不得低于2.5米,

室外穿越道路不得低于5米;横穿道路时要有可靠的保护措施,严禁在树上或脚手架上架设临时用电线路。

(四) 采用暗管理埋设及地下电缆线路必须设有“走向标志”及安全标志。电缆埋深不得小于0.7米,穿越公路在有可能受到机械伤害的地段应采取保护套管、盖板等措施。

(五) 对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箱要有编号和防雨措施,配电箱门必须能牢靠关闭。

(六) 临时用电设施必须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

第六条 临时用电部门必须严格遵守临时用电的规定,不得变更临时用电地点和工作内容,禁止任意增加用电负荷,一旦发现违章用电,安全主任有权停止供电。

第七条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是临时用电作业的依据,不得涂改、不得代签,要妥善保管,保存期为一年。

第12篇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要求规程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要求

在施工中要注意以下内容:

1、现场用电线路的设置和架设必须按有关规定与平面布置图进行。电缆线均应埋地或架空,穿越道路的电缆线护套管埋至深度应超过0.2米。用导线架空时,应按规范架设,无车辆通过地段离地面垂直高度不低于4m,车道处不得低于6m,相线必须按颜色排列。

2、在现场电工房醒目处挂警示标志,配备一组有效的干粉灭火器,电工房钥匙由现场电工班派专人保管。

3、主线走向原则:不设在剧烈振动场所,不设在可触及的地方,不设在有腐蚀介质场所,不设在低洼和积水、溅水场所,不设在易燃物房,进入建筑物的主线原则上设在预留管线井内。

4、现场施工用电原则执行三相五线制、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措施,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现场用的配电箱应统一编号、设门上锁,专人保管。施工用电的设备、电缆线、导线、漏电保护器等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漏电保护器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更换,熔丝要相匹配。

5、从总配电室引出的主干线至各级配电箱及开关箱之间的保护接零线,不应少于2-3处以上重复接地保护措施。末级开关箱至机械电气设备的不带电部位与保护接零线(黄、绿双色多股铜芯线)作可靠连接。

6、电焊机的外壳应可靠接地,不得多台串通接地。电焊机的裸露导电部分应装保护罩,电缆线和电焊把钳绝缘必须良好。

7、移动式电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在通电前,要做好保护接零措施,安装单独的电源开关,严禁1个开关接2台及2台以上的设备。

8、移动式电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在采用插座连接时,其插头、插座应无损伤、无裂纹,且绝缘良好。

9、移动式电动工具和手持式电动工具,应装高灵敏动作的漏电保护器。使用电动工具应戴绝缘手套或站在绝缘台上。

10、配电箱内所配置的电闸、漏电、熔丝荷载必须与设备额定电流相等。不使用偏大或偏小额定电流的电熔丝,严禁使用金属丝代替熔丝,在开关箱内部和顶部同时钉装防火板。

11、现场防雷装置。现场脚手架、电梯、塔吊都将高于建筑物,很容易受到雷击破坏。因而要求现场三种设备必须设置避雷装置,其设备顶端焊接2米长φ20镀锌园钢作避雷器,用小于35毫米的钢芯作引下线与埋地件(角钢50×50×2500mm)连接,其电阻值不大于10ω。

12、现场所有用电设备均按三相五线制配备,电工要随时检查用电情况。

13、使用行灯的电压不得超过36v,行灯应有保护罩,行灯的手柄应绝缘良好且耐热、防潮,行灯的电源线应采用橡套软电缆。

14、现场需要临时用电时,必须提前提出申请,由现场专业电工进行接引。

15、严禁非电工拆装电气设备,严禁乱拉乱接电源。

16、配电室和现场的开关箱、开关柜应加锁。电气设备明显部位应设严禁靠近,以防触电的标志。

第13篇 临时架空电缆线路变台安全操作规程

(1)开挖电杆基坑作业前,应与有关单位取得联系,探明地下物状况并采取防护措施。在现况电力、通讯电缆2m范围内和现况燃气、热力、给水、排水等管道1m范围内必须在主管单位人员的监护下人工开挖。

(2)搬运电杆时,必须统一指挥,协调一致,互相呼应。使用车辆搬运电杆时,必须将电杆绑扎牢固,并保持平衡。

(3)立、撤电杆作业必须设专人指挥,明确联系信号和人员分工,必要时设专人监护和疏导交通。

(4)使用汽车起重机立、撤电杆时,应与信号工密切配合,吊点应在电杆重心的上方,距杆根的距离应大于杆长的0.4倍加0.5m。

(5)人工立杆应使用两副架腿,杆轴向与架腿顶部支点应保持同一直线,并位于架腿两支腿的中心,架腿受力应均衡。基坑填平夯实后方可拆除支腿。立水泥杆时,应采取防滑措施。

(6)立、撤电杆时,应设置半径为1.2倍杆长的作业区域,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作业区域。立杆作业时,坑内严禁有人。

(7)蹬杆前应检查电杆埋设的牢固性,确认安全后方可蹬杆。

(8)杆上作业时,上下传递工具和材料应用小绳,严禁抛掷。小绳不得系在安全带上。

(9)杆上作业人员使用的工具和材料,应放在工具袋内,较大的工具应用绳子栓在牢固的构件上。

(10)邻近其他带电线路作业时,作业人员与带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应不得小于表1-5中的数据。

表1-5 作业人员与带电线路的安全距离

电压等级(kv)

10

35

110

220

安全距离(m)

1

2.5

3

4

(11)邻近带电路线或带电设备放、紧线作业时,应将导线接地,并用小绳栓好,指定专人拽住。

(12)紧、撤线前应先检查拉线、拉桩、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在无拉线、拉桩的电杆上紧线,必须设置临时拉线。紧大截面导线应设专人监视拉线、拉桩,发现异常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13)撤线作业必须按规定程序操作。放线时应先用绳索将导线拴牢,剪断后徐徐下放。

(14)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暴雨、雷电、大雾等恶劣天气,不得进行立杆和蹬杆作业。

(15)敷设电缆时应设专人指挥。在拐弯处敷设电缆时,作业人员应站在弯角外侧。

(16)巡视架空线路时,应沿线线路上风侧行走。发现导线断落地面或悬挂空中,应采取防护措施,并及时处理。

(17)用绝缘拉杆拉合高压隔离开关及跌开式熔断器,或经传动机构拉合高压隔离开关及高压负荷开关时,室内操作应戴绝缘手套,室外操作还应穿绝缘靴。

(18)严禁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及跌开式熔断器。

(19)雨天不得进行室外高压作业。

(20)变压器停电时,先停负荷侧,后停电源侧。送电时,先送电源侧,后送负荷侧。操作单极隔离开关及跌开式熔断器,停电时,先拉中间相,后拉两边相;送电时,先合两边相,后合中间相。

(21)在变台上进行检修作业时,必须采取下列安全技术措施:停电、验电、挂临时接地线、挂标示牌和装设临时遮栏。

第14篇 施工临时用电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临时用电线路与设备应有良好的绝缘,未经验收合格不得使用。

2、临时用电线路应架设在电柱或建筑物的绝缘物体上。高压线路对地面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永久性工程要求。低压线路其架空高度不得小于2.5m,架空线路穿越主要道路时,线路与路面中心的垂直高度不得低于6m,施工现场不得架设裸体导线。

3、电气设备的刀闸开关和熔断器应装设防护罩,管形熔断器不得无管使用。如在户外应设防水罩。熔断器应装在电源的相线上且不得装在零线上。

4、电气设备、电力机械,如用电磁启动器控制时,必须在启动器前加设刀闸开关。

5、变电配电间应备有经试验合格的绝缘手套、绝缘靴鞋、绝缘垫、绝缘操作棒、高压验电器、绝缘夹(钳)、携带型接地线等安全操作用具。

6、移动式电动工具,应有专人负责维护保管,定期检修,并应遵守下列规定:

(1)机具应放置在库房内或防雨、雪棚内。

(2)交、直流电焊机、氩弧焊机、气体保护焊机的一次线长度以2.5m为宜,但不得超过5m,二次线应使用合格的电焊软导线,并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

(3)手电钻、手砂轮、电锤等电动工具,应使用多芯橡皮绝缘软导线,其中一芯专供保护接零用,并做到“一机一闸一漏”。

第15篇 临时安全用电防火措施规程

临时安全用电防火措施

1)针对电气火灾发生的主要原因,制定以下防火措施:

1、电气操作人员要认真执行规范,正确连接导线,使用压线铜鼻;

2、配电室的防火等级大于三级,室内配置干粉灭火器并按规定设砂池。

3、施工现场内除试验室外严禁使用电炉。

4、现场成立防火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建立防火检查制度,强化电器防火领导体系,详见现场安全防火制度。

2)触电事故发生后的急救措施。

1、发生触电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开关或用干燥、绝缘的木棒、布条等将电源线从触电者身上拨开,或将触电者拨离电源线。

2、严禁救护者用手直接推、拉和触摸触电者。

3、严禁救护者使用金属或其它绝缘性差的物体接触电者。

4、触电者脱离电源后,一度昏迷,应及时采用人工呼吸或心脏按摩法,或上两种同时进行急救电伤员,并及时通知急救中心进行专业抢救。

5、在无特殊医疗措施情况下,抢救伤员严禁注射强心剂药物。

临时安全用电技术措施规程汇编(15篇范文)

内容一、临时用电申请与审批1.任何临时用电需求应提前提交书面申请,详细说明用电设备、负荷、使用期限等信息。2.审批部门需审查申请的安全性,确保符合电气安全规定,并签发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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