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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一、引言 消防工程技术交接培训承诺规程旨在确保在项目完成阶段,消防工程的专业知识和技术能够有效传递给接收团队,保证工程的安全运行和维护。本规程将详细阐述交接培训的目标、内容、方法和责任,以确保消防系统的稳定性和人员的安全。
二、培训目标
1. 熟悉系统构成:使接收团队全面理解消防工程的系统架构、设备功能及相互关系。
2. 掌握操作流程:确保团队能正确、安全地进行日常操作和紧急应对。
3. 了解维护要点:明确消防设施的保养周期和方法,预防潜在故障。
三、培训内容
1. 系统介绍:涵盖消防报警、灭火、疏散指示等子系统的原理、安装位置及工作流程。
2. 设备操作:包括控制器、探测器、阀门、喷淋头等设备的操作与测试。
3. 应急处理:模拟火警情况,训练快速响应和正确处置。
4. 维护管理:讲解定期检查、故障排查和保养程序。
四、培训方法
1. 理论授课:通过ppt、手册等资料,详细讲解消防工程的基本知识。
2. 实操演练:在专业指导下,实地操作设备,熟悉流程。
3. 案例分析:分享历史案例,讨论处理经验和教训。
4. 评估考核:通过书面测试和现场模拟,检验学习效果。
五、责任分配
1. 培训提供方:负责制定培训计划,提供专业讲师,确保内容的准确性和实用性。
2. 接收团队:积极参与,按时完成学习任务,提出疑问和反馈。
3. 监督部门:负责监督培训进程,确保双方遵守规程,保证质量。
六、后续支持
1. 技术咨询:提供长期技术支持,解答日常运营中的技术问题。
2. 更新培训:针对系统升级或法规变更,及时进行补充培训。
七、合规与安全
1. 所有参与者需遵守相关法规,尊重知识产权,不得泄露敏感信息。
2. 确保培训环境安全,遵守操作规程,防止意外发生。
八、承诺与确认 双方在培训完成后签署确认书,证明已完成交接,对培训内容理解和接受。
标准
1. 本规程适用于各类消防工程项目的交接培训,确保技术知识的有效传承。
2. 执行过程中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培训质量和效率。
3. 本规程将定期审查和更新,以适应消防技术的发展和法规变化。
4. 所有参与方应遵守规程,违反规定将承担相应责任。
本规程旨在为消防工程交接培训提供明确指导,促进工程的顺利交接和持续安全运行。通过规范化的培训流程,我们期望每一个接手的团队都能成为消防安全的守护者。
消防工程技术交接培训承诺规程范文
第1篇 消防工程技术交接培训承诺规程
消防工程技术交接及培训承诺
1技术交接
在系统正式启用时,我公司将提供下列文件资料:
1.系统竣工图及设备的技术资料;
2.操作规程;
3.值班员职责;
4.值班记录和使用图表。
2培训承诺
本公司将针对该项目的具体施工情况,安排全套使用培训计划,具体步骤及内容如下:
1.安排贵院维护使用人员在本公司施工安装阶段提前介入,实地的了解消防系统的组成、设备的安装使用,组织相关人员互相交流、讨论,确保尽快掌握。
2.安排贵院维护使用人员调试时提前介入,一起完成调试工作,以便贵院的维护使用人员尽早实际的介入消防系统的调试运行工作。
3.安排贵院的维护使用人员参观由本公司安装和维护的同类消防系统,实地了解消防系统的组成、设备的使用、运行和维护,以便更直观地了解消防系统的整体运行情况。
4.按照本公司编制的专门培训教材,由我公司工程技术人员对贵院维护使用人员进行不低于一周的专门培训,以方便贵院人员全面、系统地掌握设备的使用及维护情况,了解系统的工作原理及组成。具体培训内容如下:
a.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备安装使用手册;
b.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备维修基本知识及方法。
c.消防联动、广播通讯及火警电话系统设备安装使用手册;
d.消防联动、广播通讯及火警电话系统设备维修基本知识及方法;
e.自动喷淋系统设备安装使用手册;
f.自动喷淋系统设备维修基本知识及方法。
g.消火栓系统设备安装使用手册;
h.消火栓系统设备维修基本知识及方法。
注:具体培训时间、地点人数可由贵院指定或安排在本公司培训中心,如在本公司进行人员培训由我公司免费提供教室及食宿。
第2篇 工程施工现场消防措施规程
工程施工现场消防措施
1施工现场设置临时消防车道。其宽度不得小于3.5m,并保证临时消防车道的畅通,禁止在临时消防车道上堆物、堆料或挤占临时消防车道。
2根据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设置消火栓,消火栓处昼夜要设有明显标志,并配备足够的水龙带,消火栓周围3m以内,不得堆放任何物品。消火栓进水干管直径不得小于100mm。
3施工现场要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做到布局合理,经常维护、保养,在寒冷季节应采取防冻保温措施,保证消防器材灵敏有效。
4使用电气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落实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5施工现场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临时用电必须安装过载保护装置,电闸箱内不准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严禁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
6施工现场存放易燃、可燃材料的库房、木工加工场所、油漆配料房及防水作业场所不得使用明露高热强光源灯具。
7施工现场内不准住人。特殊情况需要住人时,要报经上级机关批准,并与建设单位签订协议,明确管理责任。
8施工现场内禁止易燃材料随便搭设更衣室、小工棚、小仓库,如确属需要,须经有关管理部门批准,并且使用非易燃材料支搭。施工现场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内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应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上述物品进场必须事先征得有关管理部门的同意,发给《特种物料进场许可证》方可进场,对于擅自进料或超过批准数量进料的,按消防法规及内部规定追究主管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9施工现场内因施工需要使用易燃的稀释剂或添加剂时,应在工程结构外调制完毕后进入工地内使用,各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的易燃物品应及时清理,消除火险隐患。
10使用后剩余的油料等易燃物品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
11施工现场在现有条件的情况下,可设有防火措施的吸烟室,施工现场内严禁违章吸烟。
12施工现场内和办公区,未经消防部门批准严禁使用电炉或大功率取暖器进行取暖。
13现场施工要坚持防火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特别是在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或从事防水等危险作业时,防火安全交底要具有针对性。
14保温材料的存放与使用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15在防水施工作业前,必须制定防火预案,采取行之有效的防火措施,对防火材料的运输、使用,应严格执行操作规定,明确专人负责组织施工,防止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
16施工中,对所用的木料必须加强管理,进场的新、整材料,要集中码放、整齐有序,并设专人看管,专门配备灭火器材。拆模后的木料要及时清运至专用木料周转场地,并严格管理。废旧木料要及时清运出场,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17施工现场内的供、用电线路、电力设备须由正式统一安装,严禁私接电线和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线路接头必须良好绝缘,不许裸露,开关、插座须有绝缘外壳。
第3篇 工程项目现场消防措施规程
工程项目现场消防措施
1、建立消防组织,设立防火小组和消防小分队,进行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2、编制防火技术措施。
3、按要求配置灭火器材并合理布置。
4、按施工平面布置做好临时消防龙头和消防水池、防火砂池。并时刻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
5、现场禁止使用明火,动火作业必须履行专职安全员审批制度。
6、工作区和生活区的照明、动力电路皆由专业电工按规定架设,任何人不得乱拉电线。
7、材料保管:对储存物品进行火灾危险性的分类并分开存放,各种气瓶等危险品应单独设库存放。
8、木工作业棚防火:采用阻燃材料搭设,电气设备应密封或采用防爆型,防止电线短路。用电设备过载运行,严禁在作业场所吸烟生火;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9、楼层施工防火:设置具有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楼层设置消防水龙头。
10、电、气焊作业:焊割作业区与气瓶距离,与易燃易爆物品距离,乙炔发生器与氧气瓶距离都应大于安全规定距离,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要保证完整有效,作业前应有书面防火交底,作业时备有灭火器材,作业后清理燃物,切断电源、气源。
11、熬制沥青防火:应在指定地点(远离建筑物和易燃材料30m外。
12、涂喷漆作业防火:保证场所通风良好;禁止焊割作业同时或同部位上下交叉进行;浸有涂料稀释剂的破布、棉纱、手套和工作服等应及时清除,防止堆放生热自燃。
13、项目部设立消防组织机构。
第4篇 体育场工程消防工作管理规程
体育场工程消防工作管理
1. 方针目标
1.1 在施工中,始终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认真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全面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将消防工作与生产任务紧密结合,有效的落实防火措施,严防各类火灾事故发生。
1.2 强化消防工作管理,实现杜绝火灾事故,避免火警事故的目标。
2. 组织管理
2.1 建立防火责任制。投标人项目经理部防火责任人与各施工单位防火负责人签订防火责任书,施工单位防火负责人也要与外施队签订防火责任书,使防火工作层层负责,责任落实到人。
2.2 成立由投标人项目经理部消防管理负责人为首和各施工单位消防管理负责人参加的“奥体中心体育场改扩建消防管理委员会”负责施工现场消防工作的领导与协调。
2.3 投标人项目经理部根据施工情况成立8~10 人现场“消防检查组”,负责开展日常的消防检查工作。
2.4 建立多层次的义务消防队组织,投标人项目经理部根据具体情况成立20~50 人的义务消防队,各施工单位也要设立基层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队员必须经过培训。
3. 工作制度
3.1 “奥体中心体育场改扩建工程消防管理委员会”每半个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总结前一段消防工作的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消防工作。
3.2 根据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设置消火栓,消火栓处昼夜要设有明显标志,并配备足够的水龙带,消火栓周围3m 以内,不得堆放任何物品。消火栓进水干管直径不得小于100mm。
3.3 各施工单位对重点防火部位、易发生火险部位,应配备足够的干粉灭火器材,随工程进度及楼层不断增高而及时增加干粉灭火器。消防器材应保证灵敏有效,干粉灭火器必须按规定时间更换干粉,灭火器材必须在经市消防局批准的销售单位购置,不得购置对环保有影响的灭火器,对购置的伪劣器材而造成的事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3.4 施工现场要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做到布局合理,经常维护、保养,在寒冷季节应采取防冻保温措施,保证消防器材灵敏有效。
3.5 加强用火、用电管理,严格执行电、气焊工的持证上岗制度。无证人员和非电、气焊工人员一律不准操作电气焊、割设备,电、气焊工要严格执行用火审批制度,操作前,要清除附近的易燃物,开具用火证,并配备灭火人员和灭火器材。用火证当日有效,动火地点变换时,要重新办理用火证手续。消防人员必须对用火严格把关,对用火部位、用火时间、用火人、场地情况及防火措施要了如指掌,并对用火部位经常检查,发现隐患问题要及时予以解决。
3.6 使用电气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落实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3.7 施工现场内不准住人。特殊情况需要住人时,要报经上级机关批准,并与建设单位签订协议,明确管理责任。
3.8 施工现场内禁止易燃材料随便搭设更衣室、小工棚、小仓库,如确属需要,须经有关管理部门批准,并且使用非易燃材料支搭。施工现场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内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应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上述物品进场必须事先征得有关管理部门的同意,发给《特种物料进场许可证》方可进场,对于擅自进料或超过批准数量进料的,按消防法规及内部规定追究主管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3.9 施工现场内因施工需要使用易燃的稀释剂或添加剂时,应在工程结构外调制完毕后进入工地内使用,各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的易燃物品应及时清理,消除火险隐患。
3.10 施工现场在现有条件的情况下,可设有防火措施的吸烟室,施工现场内严禁违章吸烟。
3.11 施工现场内和办公区,未经消防部门批准严禁使用电炉或大功率取暖器进行取暖。
3.12 现场施工要坚持防火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特别是在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或从事防水等危险作业时,防火安全交底要具有针对性。
3.13 冬施保温材料的存放与使用必须采取防火措施,不得采用可燃保温材料进行冬施保温。
3.14 在防水施工作业前,必须制定防火预案,采取行之有效的防火措施,对防水材料的运输、使用,应严格执行操作规定,明确专人负责组织施工,防止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
3.15 施工中,对所用的木料必须加强管理,进场的新、整材料,要集中码放、整齐有序,并设专人看管,专门配备灭火器材。拆模后的木料要及时清运至专用木料周转场地,并严格管理。废旧木料要及时清运出场,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3.16 施工现场内的供、用电线路、电力设备须由正式电工统一安装,严禁私接电线和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线路接头必须良好绝缘,不许裸露,开关、插座须有绝缘外壳。
3.17 奥体中心体育场改扩建工程高空电焊工作量大,每一作业点必须配备专门看火人员,配齐灭火器材。作业完成后确认没有余火后,方准离开。
第5篇 消防系统工程验收规程
消防系统工程验收
系统的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主持,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建设、设计、施工等单位参加。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使用。
1.系统竣工后,应对系统的供水水源、管网、喷头布置以及功能等进行检查和试验,并填写系统验收表。
2.系统的流量、压力试验应符合下列要求:通过启动消防水泵,测量系统最不利点试水装置的流量、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3.消防泵房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消防泵房设置的应急照明、安全出口应符合设计要求。
(2)工作泵、备用泵、吸水泵,出水管及出水管上的泄压阀、信号阀等的规格、型号、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当出水管上安装闸阀时应锁定在常开位置。
(3)消防水泵应采用自灌式引水或其他可靠的水措施。
(4)消防水泵出水管上应安装试验用的放水阀及排水管。
(5)备用电源、自动切换装置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4.消防水泵接合器数量及进水管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消防水泵接合器应进行充水试验,且系统最不利点的压力、流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5.消防水泵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分别开启系统的每一个末端试水装置,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信号装置功能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2)打开消防水泵出水管上放水试验阀,当采用主电源启动消防水泵时,消防水泵应启动正常;关掉主电源,主、备电源应能正常切换。
6.管网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管道的材质、管径符合设计规范及设计要求。
(2)系统最末端,每一分区系统末端作用每一层系统末端应设置的末端试水装置、预作用系统设置的排气阀应符合设计要求。
(3)管网不同部位安装的报警阀、闸阀、止回阀、电磁阀、信号阀、水流指示器、减压孔板、节流管、减压阀、压力开关、柔性接头、排水管、排气阀、泄压阀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4)预作用喷水灭火系统充水时间不应超过3min。
(5)报警阀后的管道上不应安装有其他用途的支管或水龙头。
7.报警阀组的验收就符合下列要求:
(1)打开放水试验阀,测试的流量、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2)水力警铃的设置位置应正确。测试时,水力警铃喷嘴处压力不应小于0.05mpa,且距水力警铃3m远处警铃声强,不应小于70db。
(3)打开手动放水阀或电磁阀时,雨淋阀组动作应可靠。
(4)控制阀均应锁定在常开位置。
8.喷头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喷头公称动作温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9.系统进行模拟灭火功能试验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报警阀动作,警铃鸣响。
(2)水流指示器动作,消防控制中心有信号显示。
(3)压力开关动作,信号阀开启,空气压缩机或排气阀启动,消防控制中心有信号显示。
(4)电磁阀打开,雨淋阀开启,消防控制中心有信号显示。
(5)消防水泵启动,消防控制中心有信号显示。
(6)加速排气装置投入运行。
(7)其他消防联动控制系统投入运行。
(8)区域报警器、集中报警控制盘有信号显示。
第6篇 工程项目施工消防安全规程
工程项目施工消防安全
贯彻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项目经理为该工地的消防负责人,工地公安派出所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并逐级建立防火责任制,落实责任,确保施工安全。
1、施工现场设消防、警示等各种标牌,现场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及足够的消防水源,消防器材周围3 m内严禁堆放其他材料,确保畅通。
2、施工用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易燃材料设专库储存。
3、电气焊作业,电器设备的安装必须由持证的电焊工、电工等专业技术工人操作。
4、施工作业用火必须经现场保卫人员审查批准,领取用火证后方可作业,并设看火人。用火证在指定地点、指定时间内使用,不得转给他人。
5、用火作业前,要清除周围的可燃物或采取浇湿、遮隔等安全可靠措施加以保护,用火作业后,必须检查确认无火种后,方可离开施工现场。
6、焊割作业不得与油漆、喷漆、木工、防水等工种在同部位、同时间、上下交叉作业。
7、冬施用保温材料不得使用可燃材料。
8、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9、施工现场搭设的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火要求,并不得用易燃材料搭设。
第7篇 工程项目消防器材配置标准规程
工程项目消防器材配置标准
(1)在建建筑物:施工层面积在500平方米以内,配备泡沫灭火器不少于2个,每增500平方米增配泡沫灭火器1个,非施工层必须视具体情况适当配置灭火器材。
(2)材料仓:面积在50平方米以内,配备泡沫灭火器不少于1个,每增50平方米增配泡沫灭火器不少于1个(如仓内存放可燃材料较多,要相应增加)。
(3)施工办公室、水泥仓:面积在100平方米以内,配备泡沫灭火器不少于1个,每增50平方米增配泡沫灭火器不少于1个。
(4)木制作场:面积在50平方米以内,配备泡沫灭器不少于2个,每增50平方米增配泡沫灭火器1个。
(5)电工房、配电房:配备灭火器不少于1个。
(6)电机房:配备灭火器汪少于1个。
(7)油料仓:面积在50平方米以内,配备灭火器不少于2个,每增50平方米增配灭火器不少于1个。
(8)可燃物品堆放场:面积在50平方米以内,配备泡沫灭火器不少于2个。
(9)垂直运输设备(包括施工电梯、塔式起重机)机驾室:配备灭火器不少于1个。
(10)临时易燃易爆物品仓:面积在50平方米以内,配备灭火器不少于2个。
(11)值班室:配备泡沫灭火器1个、灭火器1个及一条直径为65mm长度为20m的消防水带。
(12)集体宿舍:每25平方米配备泡沫灭火器1个,如占地面积超过1000mguh方米,应按每500平方米设立1个2m平方米的消防水池。
(13)厨房:面积在100平方米以内,配备灭火器3个,每增50平方米增配泡沫灭火器1个。
(14)临时动火作业场所:配备泡沫灭火器不少于1个和其他消防辅助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