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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一、总则 放矿工作是矿山开采的重要环节,其安全性直接影响到矿山的生产效率和员工的生命安全。本规程旨在规范放矿作业的安全技术操作,确保矿山生产活动的安全有序进行。
二、人员资质与培训
1. 放矿工必须具备相关专业资质,通过矿山安全培训并持有有效证书。
2. 员工应定期接受安全知识更新和技能培训,掌握最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理方法。
三、设备检查与维护
1. 每日作业前,应对放矿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备完好无损,功能正常。
2. 发现设备异常应立即停机维修,未经修复不得投入使用。
3. 定期进行设备维护保养,预防设备老化引发的安全问题。
四、作业环境
1. 作业区域应保持整洁,无杂物堆积,防止滑倒、绊倒事故。
2. 作业前需确认巷道支护稳固,通风良好,无有害气体积聚。
五、操作规程
1. 放矿时应遵守“先支后采”原则,确保采矿面稳定。
2. 严禁超载放矿,防止设备过载引发事故。
3. 放矿过程中应保持与周围人员的有效沟通,避免误操作。
六、安全防护
1. 工作人员必须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尘口罩等。
2. 禁止在危险区域停留或进行非必要的作业。
3. 遇到紧急情况,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撤离现场。
七、应急处理
1. 设立清晰的应急路线,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2. 发生事故后,应立即报告并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同时保护好事故现场。
八、交接班制度
1. 交班时,双方应详细交接设备状况、作业进度及安全事项。
2. 接班人员确认无误后,方可开始作业。
九、环境保护
1. 放矿过程中应尽量减少粉尘产生,采取湿式作业或配备除尘设施。
2. 废弃物应按规定妥善处理,防止环境污染。
十、监督与考核
1. 矿山管理层应定期对放矿作业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对违反安全规程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确保安全制度的执行。
标准
本规程参照国家矿山安全法规、行业标准及企业内部规定制定,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对违反规程的行为,将依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本规程的修订和解释权归矿山安全管理部所有,根据实际情况和安全需求,可适时进行修订更新。
放矿工安全技术规程范文
第1篇 放矿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认真负责本坑口各中段溜矿井按时、按量均衡放矿,确保坑口下矿畅通。
2.放矿前做好斗口闸门检查处理、先开通风机,避好水、确保作业安全和空气新鲜。
3.放矿中准确掌握放矿时间,记好下矿量,注意溜矿井的异变,发现水包、悬空、卡死等及时报告,按规程处理,不得违章作业。
4.放矿时,不得把溜矿井矿石放空,应保有不少于5米的矿石,以防止斗肚、闸门被打坏,避免影响风流。
5.分中段各溜矿井存矿量,每天务必向坑口调度汇报,每月底各溜矿井结转下月矿量进行一次全面盘点,向公司调度汇报。
6.安全要求
6.1 放矿前首先要检查溜井栏杆,矿斗闸门和各部件有无损坏,是否牢固,如发现有损坏或不牢固,应处理好以后再放矿。
6.2 经常检查矿斗是否磨损或打坏,如发现有损坏,应及时报告,采取措施进行加固。
6.3 放斗时要站好位置,人的身子不能对着井口,特别是春季和下了大雨要注意防止水包。
6.4 要注意溜井避水工作,放矿后要注意把水沟畅通,防止水下溜矿井、产生水包。
6.5 放斗中发现水包,要及时告诉下部中段相关负责人,注意安全。
6.6 溜井、矿斗每次不能放空,要保留一定矿石,防止矿斗损坏,影响通风防尘。
第2篇 箕斗放矿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作业前对箕斗、托罐撑、大溜子阀门、气缸等部件,必须详细检查和注油。
2、登高作业,必须佩戴安全带。
3、严格执行信号制度,以主罐为标准,认真操作。不准有蹲罐现象发生。
4、调罐时要同卷扬工联系好,托台撑落好,然后将罐提起或下落。
5、计量漏斗不准放矿过满,保持九分罐,遇有大块、木头等要处理好再发出信号。
6、矿仓不准放空,遇有卡漏斗时,应停车处理,按爆破技术规定进行二次破碎。
7、竖井发生意外异常声音或掉东西,应立即同井口信号工联系。
8、检查粉矿回收、溜子存矿(岩)石情况,及时联系进行处理,井底不应积累过多矿(岩)石,以防影响尾绳运行。
9、停车时把总风门关好,计量溜斗不准装矿(岩)。
第3篇 振动放矿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上班前,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下井前穿好胶靴,带好手电和有关作业工具。
(二)、作业前,检查清理巷道,维护斗川的闸门及安全设施,使之保持完好。
(三)、放矿作业
1、放矿时,闸门前禁止行人通过或停留。
2、闸门附近发生堵塞时,应关闭闸门,在侧面用风管吹或用撬棍撬;严禁站在斗门正前方处理,若发生跑斗,必须从安全通道撤离。
3、放矿时,禁止将矿车装得过满。
4、在正常情况下,溜井不能全部放空,井内应留3米左右的垫层。
5、发现溜井内有涌水、稀泥等险情,应撤离工作现场。
6、用爆破法处理堵斗,必须遵守《爆破安全规程》,一人操作,一人安全监护。
7、爆破前,通向闸门的道口必须设警戒人员并通知溜井上部作业人员躲避。
8、必须采用火雷管在溜井闸门外起爆导爆索,导火索的长度不小于1.2米。
9、处理堵塞的溜井时,必须认真遵守爆破材料的领取、运送、加工和退库制度。
10、放矿结束,必须认真清理现场的矿、渣、杂物。
11、不准在窄巷内行走,严禁坐在轨道上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