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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一、引言 配电安全技术规程旨在确保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保障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设备的完好无损。本规程涵盖了配电系统的设计、安装、操作、维护和故障处理等方面,适用于各类工业、商业及住宅配电环境。
二、基本要求
1. 设计阶段:配电系统设计应遵循国家相关电气工程标准,确保电气隔离、接地、过载保护等关键环节的可靠性。
2. 安装规范:所有电气设备必须由合格的电工进行安装,遵循制造商的指导手册,确保接线正确,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符合规定。
3. 操作规程:操作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熟悉设备操作和应急处理程序,佩戴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
4. 维护保养:定期进行电气设备的检查、清洁和润滑,及时更换磨损部件,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三、安全措施
1. 接地与绝缘:所有电气设备应有可靠的接地,绝缘材料应定期检查,防止因绝缘破损导致的触电事故。
2. 保护装置:安装适当的短路、过载和漏电保护装置,确保在异常情况下能快速切断电源。
3. 火灾预防:配电室应配备灭火器材,电缆线路应采取防火措施,避免火灾发生。
4. 标识警示:配电设备应有明显的标识和警告标志,提示操作风险。
四、操作流程
1. 开启:确认电源开关在关闭位置,穿戴好防护装备后,按照操作顺序逐级开启设备。
2. 监控:运行期间,密切监视电压、电流等参数,发现异常立即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3. 关闭:先停止负载,再依次关闭设备,确保无负荷状态后断开主电源。
五、故障处理
1. 初步判断:遇到故障,首先判断是否为电源、设备或线路问题。
2. 应急响应: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切断故障区域电源,防止故障扩大。
3. 专业维修:由专业人员进行故障排查和修复,非专业人员不得擅自操作。
六、培训与记录
1. 培训: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2. 记录:详细记录配电系统的运行状态、维护保养情况和故障处理过程,以便分析和改进。
七、法规遵从 遵守国家及地方的电气安全法规,接受相关机构的监督和检查,确保配电安全工作的合规性。
八、持续改进 根据实际情况和新技术发展,定期评估并更新配电安全规程,确保其适应性和有效性。
标准 本规程的制定参考了《gb 50054-2011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t 2887-2011 计算站场地通用规范》等相关国家标准,结合行业最佳实践,旨在为配电安全提供全面的指导。所有相关人员都应熟悉并严格遵守本规程,共同营造安全、高效的配电环境。
配电安全技术规程范文
第1篇 电工送配电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所有配电箱均应标明其名称、用途,并作出分路标记。
2.所有配电箱门应配锁,配电箱和开关箱应由持证的电工负责使用管理。
3.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月进行检查和维修一次。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4.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头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5.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按照下述操作顺序:送电操作顺序为: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停电操作顺序为: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出现电气故障的紧急情况除外)
6.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并应保持经常维修和整洁。
7.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挂接其它临时用电设备,不准乱剪乱接电源线。
8.熔断器的熔体更换时,严禁用不符合原规格熔体或铁丝、铜丝、铁钉等金属体代替使用。
9.配电箱、开关箱的进线和出线不得承受外力。严禁挂晒衣服等生活用具,与金属尖锐断口和强腐蚀介质接触。
第2篇 井下配电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矿井维修电工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和专业培训,取得(安全工作资格证书)及操作证,方可持证上岗。
2、电器设备的检修、安装、拆除及操作,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及各种有关井下防爆电气设备检查标准的规定。
3、煤矿井下电气设备的检修必须遵照(煤矿机电设备检修完好标准)执行,检修后的电气设备或在运行中的电气设备必须保证防爆性能及设备完好,否则禁止使用。
4、井下维修电工必须掌握变电所供电系统图 , 了解变电所电源情况和各开关柜的负荷性质、容量和运行方式。
5、井下维修工必须熟知变电所主要电气设备的特性、一般构造及工作原理 ,并掌握操作方法。
6、各变电所应具备有绝缘台、绝缘手套、绝缘靴、高压验电器等安全用具。
二、接班前的准备工作
1、了解电气设备运行情况
检查电气设备上一班的运行方式,操作情况、异常运行、设备缺陷和处理情况。
了解上一班发生的事故、不安全情况和处理经过。
阅读上级指示、操作命令和有关情况。
了解上一班内未完的工作及注意事项,特别是上一班中停电检修的线路有关设备的情况。
检查通讯设备,应保持完好。
清点工具、备件、安全用具、钥匙、消防用品、图纸、各种记录薄。
2、接班人员应在上一班完成倒闸操作或事故处理、并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字后方可接班。
三、变电所设备操作
1、值班电工应负责监护变电所内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
电气设备的主绝缘如瓷套管、支持瓷瓶应清洁、无破损裂纹、异响及放电痕迹。
各设备配电箱内的浮尘要及时清理。
电气设备的油位、油色应正常 ,无漏泊、渗泊现象。
电气设备的接头应无发热、变色、打火现象。
高压开关、变压器温度应正常 ,油箱内无异响。
电缆冷补头无漏胶、渗油现象。
仪表指示、信号指示应正确。
电气设备接地线应良好。
继电保护指示正确。
2、值班配电工负责变电所内高、低压电气设备停、送电操作。
a、停电操作:值班人员接到停电指示或持有 “高压停电操作票 ”的作业人员及检查人员的停电要求后,做如下操作 :
(l) 停高压开关时 ,应核实要停电的开关,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停电操作。停电操作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 ,操纵高压开关于柄,切断高压开关断路器 ( 真空断路器 ),并在手柄上挂上 “ 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志牌。
如检修开关或变压器时,在切断断路器后,必须拉开隔离开关,并装上隔板。
(2) 低压馈电开关停电时,在切断开关后,实行闭锁 ,并在开关手柄上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志牌。
b、送电操作:当值班人员接到送电指示或作业人员己工作完毕原联系人要求送电时,应核实好送电的开关,确认无误后方可送电。严禁约定时间送电。操作如下:
(l) 高压开关合闸送电:
填写高压操作票,取下停电作业牌,戴好绝缘手套 ,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取下隔板,闭合隔离开关,操作断路器手柄进行合闸送电。
(2) 低压馈电开关送电操作如下:
取下开关手柄上的“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牌后解除闭锁,操作手柄合上开关。同时,观看检漏继电器绝缘指示,当指针指示低于规定值时,必须立即切断开关电源,进行处理或向调度室及有关人员汇报。
3、在供电系统正常供电时,若开关突然跳闸,不准送电,必须向调度室和有关人员汇报,查找原因进行处理,只有当故障排除后,才能送电。
4、值班人员必须随时注意各开关的继电保护、漏电保护的工作状态 ,当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处理,并向有关部门汇报,做好记录。
四、井下电气设备操作
1、检修或操作高压电气设备,必须执行工作票制度。严格按照停电、验电、装设地线步骤进行。验电时必须用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器,验明无电后,井下只有在瓦斯浓度小于1%时,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
2、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停送电工作必须由专人负责联系,停电后应将电源开关闭锁,并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警示牌或设专人看管,只有执行此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利取下此牌送电,在检修同一设备处的多条线路时,停电后应各自分挂牌,工作完毕应取掉各自停电牌,只有取掉最后一个停电牌人员方可送电。
3、各种电气设备继电器的整定值和熔断器的选择,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技术人员给定的数值进行。
4、电气设备各种保护应定期试验、检查,严禁甩掉不用,严禁用铜丝或其他金属代替。
5、各种保护接地系统的装设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定期测量接地电阻,对与不合格的要及时处理。
6、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载绝缘手套、穿绝缘鞋、站在绝缘台上。
7、操作千伏级电气设备主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载绝缘手套、穿绝缘鞋。
8、严禁带检修,搬迁设备或电缆,未停电时井下严禁打开电源端盖或防爆门合闸送电,试验及检修,严禁带电拔插插件。
9、高压电气设备的检修必须至少两人进行,一人工作,一人监护。
10、电气设备维修时要思想集中,线路、设备在未查明无电前,一律视为有电,在未做好安全措施前,严禁用手触摸。
11、电气设备必须严格按操作说明操作,停电必须按照短路器(接触器)--隔离开关顺序进行,送电与此相反。
12、变电所两回路设备的引线或电源进线拆除,更换及从新接线后,两回路并网前必须定相序。进行定相测定时,必须载绝缘手套,穿绝缘鞋,至少两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13、检修高压电机和启动装置时,应做好以下安全措施:
断开电源断路器、隔离开关,验明无电后,装设接地线或在刀闸间装绝缘隔板,小车开关应成套拉出,关门上锁。
在断路器、隔离开关上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志牌。
拆开后的电缆头须三相短路接地。
做好防止被其带动的机械设备,引起电动机的转动。
禁止在转动着的高压电机及其附属装置回路上进行工作,电动机及启动装置外壳均应接地。
电动机电源更改或电缆更换后,都必须检查电动机转向。
14、电缆的敷设、吊挂、连接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电缆的型号的选择要符合要求。
第3篇 高炉配电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配电工必须严格执行高压配电系统的操作规程、维护规程、操作票制度和交接班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 配电工进行高压合分闸、倒闸操作、挂接地、验电等相关工作时必须(认真观察高压柜的状态指示,再按相应顺序操作)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并且至少2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按高压操作票制度唱票并监护。
3 在高压设备送电前,应先找相关的岗位人员和维修人员落实无安全隐患后方可进行倒闸操作,操作完毕后应及时将情况反映给相关岗位人员和维修人员。
4 高压电动机的操作应由现场人员在现场进行启动和停止,配电工无权在高压配电室内进行操作,以免因现场情况不明而引起事故。
5 如遇紧急情况严重威胁设备或人身安全来不及向工长、调度报告时,值班人员可先断开有关设备的电源,但事后必须向工长、调度或车间领导报告。
6 高低压配电室内的设备或线路停电检修时,应当及时挂上“禁止送电,有人工作”的安全标示牌,并设专门的停电联系人,在没有得到停电联系人的允许前,不允许进行任何操作;严禁口头约时进行停电、送电操作。
7 在高低压配电室进行停电检修或安装工作时,应有保证人身及设备安全的组织和技术措施,并应向工作负责人指明停电范围及带电设备所在位置。
8 高压柜上的微机继电保护装置配电工和维修工无权查阅和更改内部信息和参数,以免引起保护失灵而引起事故。
9 高压配电室内应急照明系统应定期检查,保持完好。
10 高低压配电室、变压器室应配备专用的灭火器材,并保持完好。
11 高压后台监控上位机应正常完好,上位机上显示的开关的状态位置应与高压柜完全一致,如有状态不一致、黑屏、死机等现象,应及时处理。
12 高压配电室配备的高压操作工具、绝缘用具、验电器要状况良好,检验合格,出现故障时应立即退出使用,并做好标识,同时将信息及时反映给维修人员。
13 高低压配电室禁止闲人进入,外来参观人员必须由车间人员陪同方可进入。
14 平时应当密切注意高压配电系统中的各种仪表指示,发生事故或异常现象时,应当及时处理;当值班人员不能判断原因时,应立即报告工长、调度或电气负责人。报告前不得进行任何修理恢复工作,以免扩大事故,并且事后将故障发生的时间、经过、保护装置的动作情况及原因、处理措施进行详细记录。
15 湿手不准触摸电器设备,对配电柜、电气设备禁止用水冲洗。
16 配电室必须配备干粉灭火器4部。
17 配电室操作室必须保证安全通道两个。当班人员发现安全隐患或生产隐患必须通知班长或主管人员。
18在高压设备送电前,应与相关人员与维修人员落实无安全隐患后,方可进行倒闸操作。
19发生爆炸、着火时:(1)岗位人员沉着、冷静,不要慌。(2)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关闭设备电源。(3)有热烟气时,用湿布捂住鼻子。直接从东楼梯口撤离。
20严禁无证上岗。
第4篇 工贸企业变配电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变配电站(所)值班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需要经常监视的高压设备,值班电工必须应有二人以上。值班人员必须熟悉本区域电气设备,应有独立操作能力。
表1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
电压等级(千伏)
安全距离
10及以下
0.70
20~ 35
1.00
44
1.20
60~110
1.50
2、高压电气设备,不论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独移开,或越过遮拦,如必须移开,或接近没有遮拦的高压设备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有专人在场监护。
3、运行中的高压设备的间隔网门,不准打开。
4、值班电工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严格执行值班巡视制度,倒闸操作制度,工作票制度,交接班制度,安全用具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变配电管理制度等各项管理规定。
5、巡视配电装置,进出高压室,必须随手将门关好。
6、电气设备停电后,在未断开开关和做好安全措施以前应视为有电,不得触及设备和进入遮拦,以防突然来电。
7、电气值班人员在发生人身触电和火灾事故的紧急情况下,应立即断开有关设备电源,以进行抢救,但事后必须向上级汇报。
(二)高压电气设备的巡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巡视高压设备时,不得移开或越过遮拦。
2、雷电天气,需要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必须和高压设备保持10以上距离。
3、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故障时,任何人在未使用绝缘用具前不得接近故障点,远离故障点的距离为:4——5米以外,室外8——10米以外。
(三)倒闸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倒闸操作,必须填写倒闸操作票,操作票应由发令人和操作人员共同核对无误,方可执行每张操作票只能填写一个操作任务。
2、倒闸操作必须两人进行,其中一人必须是该变、配电站(所)的值班人员,在高压线路、户外高压开关操作,由检查、维护人员按调度命令进行操作,操作者必须了解操作的目的和程序。由一人操作,一人监护。担任监护工作的应为值班负责人,或较高级别的熟练电气技工,监护人必须严格按操作票内容,监护其操作的正确性。
3、操作中发生疑问时,不准擅自更改操作票,必须向值班调度员,或值班负责人报告,弄清楚后再进行操作。
4、停电拉闸操作必须按照开关、负荷侧刀闸、母线侧刀闸顺序依次操作,送电合闸的顺序与此相反的顺序操作,严禁带负荷拉刀闸。
5、用绝缘棒拉合刀闸或经传动机构拉合刀闸和油开关,操作人员应戴绝缘手套,操作变电所室外设备,应穿绝缘台上。
6、装卸可熔保险器,应戴护目镜和橡胶绝缘手套,使用绝缘夹钳并站在绝缘物上。
7、电气设备停电或事故停电后,在未拉开有关刀闸和做好安全措施以前,值班操作人员不得触及设备或进入遮拦,以防突然来电。
8、在发生人身触电事故时,为了解救触电人,可以不经许可,即可断开有关设备电源,但事后必须立即报告上级。
(四)高压设备上的安全措施分类
1、在运行中的高压设备上的工作安全措施分为三类:
(1)、全部停电(即整个变电所全停)工作。
(2)、部分停电工作。
(3)、不停电工作。
所谓不停电工作系指:
(1)、工作本身不需用停电和没有触及导电部分危险者。
(2)、许可在带电设备外壳上进行的工作。
2、在高压设备上带电工作,必须遵守下列各项:
(1)、应有负责人的命令(工作票,口头命令或电话命令)
(2)、至少应有两人在一起工作。
(3)、应完成保证工作人员安全的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
(五)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分类
在电气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如下:
(1)、工作票制度
(2)、工作许可制度
(3)、工作监护制度
1、工作票制度
(1)、在高压设备上或高压室内二次接线和照明等贿赂上工作,需要全部或部分停电者,应填用第一种工作票(格式另附)。
(2)、按规程由值班员执行或在值班员监护下执行的高压设备上工作(无需停电者),可不用工作票而依据口头命令或电话命令执行,此项命令应记入值班记录中,并复述核对。
(3)、第一种工作票统一由车间值班调度员签发,必要时可以由车间,工段领导签发,但涉及值班调度员职权范围者,需通知值班调度员。不用工作票的工作指示和命令(对供电系统和用户无影响的作业),车间、工段领导可直接下达。
(4)、工作票签发人或命令发布人及工段领导应对下列各项负责:
a.工作票的必要性。
b.工作的安全性。
c.工作票上所填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d.新派工作领导人、负责人和操作人员的安全措施是否适宜和充足。
(5)、工作人员应负责检查值班人员所设置的安全措施是否适当,工作人员与工作票所登名是否相符,并讲授安全注意事项。
(6)、工作负责人(或监护人)应负责检查,是否按工作票所订各项安全措施执行,并经常检查,监护施员员是否安全操作。
凡非电气工作人员到变电所(站)工作,应听从该站(所)值班人员或派负责电气方面的安全人员担任监护,有关专业的安全问题,由该工作的负责人负责。
(7)、值班员应负责审查工作票上所载各项安全措施是否完备及合符现场条件。如有疑问,可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清楚,必要时可要求详细补充,填写明确,负责检查停电设备有无突然来电的可能。
(8)、在特殊情况下,工作领导人可兼任工作负责人,但不得兼任工作许可人。只许参加一个班的工作,不得兼领其他班的工作。
(9)、当班的值班员不得兼任工作领导人、工作负责人或监护人。(如值班人数较多,允许抽出适当人员来专门担任上述工作).
(10)、工作票必须用钢笔填写,一式两份。填写要准确清楚,不得任意涂改。
第一种工作票的有效期一般不超过六个工作日,中间的间隔时间一般不得超过48小时。
(11)、一个工作负责人只能发给一张工作票,工作票所列的工作地点,以一个电气连接部分为限。
如果工作性质需要在两个电气连接部分上同时进行工作时(如检验和调整备有电源自动合闸)则可以发给一张总的工作票。
(12)、两份工作票中一份由工作负责人收执,带在工作地点,另一份保存在值班员处,工作票须按值移交。
2、工作许可制度
工作许可人(值班员)在完成施工现场的准备工作后,应同工作领导人和工作负责人再次检查必须的接地、短路、遮拦和标示牌,是否设齐全,然后才许可开始工作。
工作许可手续包括下列各项:
(1)、工作许可人应在工作地点对工作值班人员当面用手触试,证明检修设备确无电压。
(2)、工作许可人对工作班负责指明带电设备的位置和注意事项。
(3)、工作许可人应在两份工作票上签名盖章,然后交由工作领导人和工作负责人签收。
3、工作监护制度
(1)、完成工作许可手续后,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应始终在工作地点,并不断地对工作人员的安全认真监护,发现违章操作及时纠正。
(2)所有电气工作人员(包括工作负责人),不许单独留高压室内和室外变电所高压设备区内。
若工作需要(如测量电极回路,导通试验等)而现场设备具体情况允许时,可以准许有实际经验的一人或几人同时在高压设备区域进行工作,但须做好安全措施(工作票亦要填写清楚),工作负责人应在事前将有关安全注意事项予以详尽的指示。
(3)现场情况复杂或工作人员较多时,应适当增设专门的监护人员,进行现场监护工作。
(4)工作期间,工作负责人若因故必须离开工作地点时,应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理,但必须将工作现场作业等情况交待清楚,并告知工作人员。
(5)值班员如发现工作人员违反安全规程有危及工作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应向工作负责人提出整改意见,必要时可暂停工作,并立即报上级。
4.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1)工作间断时,工作班人员应从工作现场撤出,所有安全措施保持不动,工作票仍由工作负责人执存,间断后继续工作,无需通过工作许可人。此时,若无工作负责人或监护人带领,任何人员不可进入工作现场。
(2)未办理工作票的终结手续以前,值班员不准将施工设备合闸送电。
在工作间断期间,工作人员已离开施工地点,若因紧急需要将施工设备合闸送电运行时,下令送电者,应找工作负责人,收回工作票,确认现场安全后,方可执行。
如未找到工作负责人,应通知工作领导人和报告车间主任,经同意后再执行送电,并采取下列措施:
a.拆除临时遮拦、接地线和标示牌,恢复常设遮拦,换挂“有电危险”的标示牌;
b.在工作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未回到工作地点之前,所有通路场应派人守候,以便告诉工作人员,“设备已合闸送电,不得继续工作”。守候人员在工作票未交回施工负责人以前,不得离开守候地点。
(3)检修工作未结束以前,若需对检修设备试加工作电压,应遵守下列规定:
(a)全体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点;
(b)将该系统的所有工作票收回,拆除临时遮拦、接地线和标示牌,恢复常设遮拦。
(c)应在工作负责人和值班员进行全面检查无误后,由值班员进行加压试验。
若需继续检修作业,应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5)工作班每日收工,应清扫工作场地,开放已封闭的通路,但临时遮拦,接地线和标示牌等仍应保持不动.
(6)在同一电气连接部分用同一工作票依次在几个工作地点转移工作时.应按照下列手续办理:
a.该电气连接部分的所有工作地点,均应在工作开始前由值班员做好现场准备工作,并向工作领导人交代清楚。
b.工作班在同一时间内,只可在一个工作地点工作,不得擅自转移到另一工作地点;
c.在转移工作时,应在工作票的“工作转移”栏内,依次填明工作地点和工作开始与工作结束时间,并由工作负责人和值班人员签名盖章。
(7)全部工作终结后,工作班应检查、清扫、整理工作地点,将工具材料物品撤出现场,并由工作领导人认真仔细检查后,通知值班员“工作已经结束”,“人员已全部撤出”。值班员亦应进行巡检,确认无误,在工作票上填明工作终结时间,经工作领导人和值班负责人签字认可后,值班员将两份工作票留存,完成下列手续,工作票方可结束:
a.拆除所有接地线,短路线并对照登记的数量,检查是否有遗漏.
b.拆除临时遮拦和警告类牌.
c.恢复常设遮拦并拆除其他在作业前挂设的一切告示牌。
(8)工作票结束后,一份由值班员保存,另一份交工作票签发人保存。已结束的工作票,应保存三个月。
(9)在同一停电系统的所有工作票结束,值班员到值班调度员或值班负责人的送电命令后,方可合闸送电。
(六)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1、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必须由管理该设备的值班员完成下列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1)停电,对可能送电部分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如锁位开关,派人看守等)防止其突然来电;
(2)悬挂标示牌,安装遮拦;
(3)验电;
(4)装设接地线;
2、停电:
(1)工作地点必须断开电源的导电部分如下:
a.施工设备的导电部分;
b.工作人员在进行工作中的正常活动范围与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小于表2规定者:
表2
工作人员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与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
电压等级(千伏)
安全距离(米)
10及以下
0.35
20~35
0.60
44
0.90
60~110
1.50
c.带电部分工作人员后面或两侧无可靠安全措施的设备。
(2)将待检修设备停电,必须把各方面的电源完全断开(任何运行中的星形接线设备的中性点,必须视为带电设备),在只经开关断开电源的设备上工作,必须拉开刀闸,使各方面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与停电设备有关的变压器和电压互感器,必须从高压、低压两侧断开,防止反送电。
(3)断开油开关和刀闸的远方控制回路的保险器应取下,操作把手必须锁住,并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拦。
(4)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开关和刀闸的操作把手上,均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第5篇 供配电安全技术规程
1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所属供配电系统设备的运行及修理。
2总则
2.1 为切实保证供配电工作的人身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规程。
2.2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电气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规程。
2.3 所谓运用中的电气设备是指全部带有电压或一部分带有电压及一经操作即带有电压的电气设备。
2.4 电气设备分为高压和低压两种。
高压:设备对地电压在250v以上者;
低压:设备对地电压在250v及以下者。
2.5 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a) 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
b) 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熟悉本岗位的电气结构原理和实际操作,并经考试合格;
c)学会紧急救护法,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
d) 任何工作人员发现有违反本规程,并足以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者,应立即制止。
3高压设备工作
3.1 值班工作
3.1.1 值班人员必须熟悉电气设备,应有实际工作经验。
3.1.2 单独值班人员不得从事修理工作。
3.1.3 值班人员不得单独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若有必要移开遮栏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并符合安全距离。
3.2巡检
3.2.1 巡回检查是保证设备正常安全运行的有效制度。对发现重大缺陷或防止事故的发生者,应给予奖励;因巡查不周所致事故者要追究责任。
3.2.2 在巡检中应遵守的规定
a)每班不少于两次,高峰负荷时必须检查,并做好巡检记录,放在本
配电室内考核检查;
b) 遇有气候变化,特别是雷、雨、雾天气应适当加强巡检,设备故
障跳闸后,应进行一次较详细的检查;
c) 法定节假日及有重要供电任务期间,要增加巡视次数;
d) 巡检高压配电装置一般应两人一起进行,巡检高压设备时,人体与带电导体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下列规定:
电压等级
无遮栏
有遮栏
(kv)
(m)
(m)
6-10
0.70
0.40
20-35
1.00
0.60
4倒闸操作
4.1倒闸操作
运行中的电气设备有运行、热备用、冷备用和检修四种不同的运行状态,要将电气设备由一种状态转换到另一种状态,就需要进行一系列的倒闸操作。所谓倒闸操作就是拉开或合上某些断路器和隔离开关,其中包括拉开或合上相应的直流操作回路,改变继电器保护装置或自动定位,拆除或安装临时接地线,以及检查设备的绝缘等。倒闸操作是值班员的一项复杂而重要的工作,为了不致发生误操作,对当值运行人员和电气设备有规定的要求。
4.1.1对运行操作人员的要求
a) 经考试合格并持有电工安全操作证,并经单位批准的操作人和监护人;
b) 进行操作期间严肃认真工作,保证正确操作;
c) 处理故障时,不要惊慌失措,以免扩大故障范围或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d) 送电范围内的设备在投入前,必须检查其上有无接地线、工具、擦布等物。
e) 当闭锁装置拒绝动作时,应对设备进行检查,并分析原因。
4.1.2 对电气设备的要求
a) 现场一次、二次设备要有明显的标志,包括命名、编号、铭牌、
转动方向、切换位置的指示以及区别电气相别的颜色。
b) 要配备与现场设备标志和运行方式相符合的一次系统模拟图。继电保护和二次设备还应有二次回路的展开图。
c) 要有合格的操作工具、安全用具和设施(包括放置接地线的专用装置)等。
4.1.3倒闸操作的一般顺序
4.1.3.1停电操作
a) 断开开关。
b) 拉开线路侧刀闸。
c) 拉开母线侧刀闸。
4.1.3.2送电操作其顺序与停电相反。
4.1.3.3电力降压变压器的操作顺序
a) 停电操作
依低、中、高压侧为序断开开关;依低、中、高压侧为序及先变压器侧、后母线侧次序拉开隔离刀闸。
b) 送电操作其操作顺序与停电相反。
4.2在运用中的高压设备上工作的安全措施分类
4.2.1 全部停电的工作是指室内外高压设备全部停电和邻近的高压室的门全部锁闭。
4.2.2 部分停电的工作是指高压设备部分停电或虽全部停电,但邻近高压室的门未全部锁闭。
4.2.3 不停电的工作是指:
a) 工作本身不需要停电和没有触及导电部分的危险者;
b) 许可在带电设备外壳上或导电部分上进行的工作。
4.3在高压设备上工作,必须遵守下列各项:
a) 至少两人在一起工作;
b) 完成保证工作人员的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
5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必须完成下列安全技术措施:
5.5.1 停电
6.断开施工设备及可能送电到工作地点的各方电源,并拉开隔离刀闸,使各方面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并将隔离开关把手上锁扣紧,与带电部分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10kv及以下 0.35m 20kv至35kv0.6m
5.2 验电
a) 验电工作在挂接地线之前进行,并使用合格的试电笔,用前应在带电设备上检验是否良好;
b) 验电工作应在检修设备两侧进行,如设备为开关,应验所有引出线套管;
c) 检查验电器及验电时均应带绝缘手套。
5.3装设接地线
a) 当验明设备确无电压后,方可装设接地线;
b) 对可能送电到停电设备的各方,都应装设接地线,接地线要装设在明显的地方;
c) 装接地线的顺序是先将接地线接地,带着绝缘手套放电,装上接地线。拆除接地线的程序与装时相反。
5.4在工作地点悬挂标示牌
a) 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至工作地点的断路器或隔离开关的操作把手上,要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b) 室内部分停电工作,在相邻带电间隔及对侧门上挂“止步、高压危险!”、在工作地点挂“在此工作”等标示牌;
c) 室外部份停电工作,应将工作地点与带电部分用绳子隔开,在围栏上挂适量的“止步、高压危险!”标志牌,在附近带电开关或带电部分构架上挂“在此工作” 标志牌,可以攀登的构架上挂“从此上下” 标志牌;
d)凡禁止类、警告类标示牌均应在停电以后悬挂;凡准许类标示牌均应在装好接地线以后悬挂;
e)严禁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移动或拆除遮栏、接地线和标示牌。
6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
6.1 在电气设备上工作时,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的组织措施如下:
a) 工作许可制度;
b)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6.2配电室人员对工作要认真做好审核、许可、间断、转移、验收、终结各个关口,严禁不验电接地,进行违章作业。具体规定如下:
6.2.1凡到配电室工作都必须持有操作证;
6.2.2参加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考核合格;
6.2.3工作票签发人必须对下列各项安全负责:
a)工作的必要性;
b)工作内容是否安全;
c)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及足够,精神状态是否良好。
6.2.4 工作负责人(或监护人)应负责检查工作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执行工作中随时检查工作人员是否遵守安全工作规程。
6.2.5 值班人员应负责审查工作的各项安全措施是否完善及符合现场条件,并正确执行。
6.2.6 值班人员在完成工作上安全技术措施后应会同工作领导人和工作负责人检查安全措施是否做好,经双方检查无误后,即为正式许可工作。
6.2.7 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变更或拆除已布置好的安全措施;值班人员如发现工作人员违反安全工作规程或任何危及工作人员安全的情况,应立即指出、制止。对不听劝告者有权停止工作。
6.2.8 全部工作终结后,工作班应仔细清扫,整理工作地点,值班人员在接到工作负责人关于工作终结及清理完毕,工作班人员已全部撤出的通知后,应立即检查现场。
6.2.9 值班人员在完成下列工作后,经双方认定,工作方可结束:
a) 检查接地线是否全部拆除;
b)拆除临时遮栏,警告标示牌。
7 在低压回路上的工作
低压回路停电的工作的安全措施:
a) 在操作手柄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b) 工作前必须验电。
8在二次回路上的工作
8.1 与导电部分的距离小于安全距离时应停电工作。
8.2检查高压电动机和起动装置的继电器和仪表,需将高压设备停电。
8.3所有电流互感器和电压互感器的二次侧有永久性的、可靠的保护接
地。
8.4在带电的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时,应采取下列措施:
a)严禁将二次侧开路;
b) 短路二次回路时,严禁用导线缠绕,必须用短路片或短路线。
8.5在带电的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应采取下列措施:
a)严禁短路或接地;
b)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应装有专用的开关或熔断器;
c)二次回路通电试验时,为防止二次侧向一次侧反送电,除应将二次回路断开外,还应取下一次的保险或断开开关。
8.6 保护装置二次回路变动时,应严防寄生回路的存在。
8.7 电气安全用具的试验标准
对安全用具除了要正确的使用和保管外,还应定期进行试验。对电气绝缘安全用具试验规定如表所示:
名 称
电压等级kv
测验周期
交流耐压kv
时间(分)
泄漏电ma
绝缘棒
6—10
一年
44
三倍线电压
5
绝缘夹钳
35及以下
一年
三倍线电压
5
试电笔
6—10
六个月
40
5
发光电压不高于设备额定电压的25%
绝缘手套
高压
低压
六个月
8
2.5
1
<=9
<=2.5
绝缘手套
高压
六个月
15
1
<=7.5
9.1使用安全工具及分类:
9.1.1基本安全工具
这类安全工具的绝缘足以承受电气设备的工作电压,操作人员必须采用之后,才允许带电操作。例如,操作隔离开关的绝缘棒及用来装拆熔断器的绝缘夹钳等。
9.1.2辅助安全用具
这类安全用具的绝缘不足以安全地承受电气设备的工作电压,但是操作时使用它,使人身安全可有进一步的保障,例如,绝缘手套、绝缘靴、绝缘地毯、高压验电器、低压试电笔、临时接地线、警告牌等。常用的安全工具有绝缘棒、绝缘钳,验电笔等。
9配电室防止恶性事故措施
10.1防止误操作事故
a) 操作前,在模拟图上核对,确认无误后方可开始操作;
a) 操作前,应全面检查待操作设备;操作隔离刀闸应注意开关必须在断开位置;
b) 严格执行监护制。不准一个人单独进行操作,一个操作任务在执行中,不得更换监护人或操作人;
c) 在整个操作过程中,必须思想集中,严肃认真,一丝不苟,严格执行按规中有关倒闸操作规定。
10.2防止带接地线合闸事故
a) 装设接地线必须登记,交接班时必须交待清楚;
b) 电前必须检查接地及检查人员自已装的接地线,短路线是否折除;
c) 带有接地刀闸的隔离刀闸操作时,必须认真检查,将要操作的把手是否正确。
10.3防鼠,防鸟害事故
a) 堵塞高压室与外相通的沟洞,加防鼠门;
b) 高压室控制室门窗要关好;
c) 堵好小动物进入端子、机构箱的洞;
d) 做好灭鼠工作。
10.4防止人身触电事故
10.4.1 巡视设备时,禁止打开开关柜,保证对带电部份的安全距离。
10.4.2检修
在停电设备上进行清洁维护工作,必须按规程规定工作,并做好安
全措施。
10.4.3 当检修、试验、清洁工作同时进行时,为了防止误触试验电压,清洁维护工作的负责人应与试验负责人密切联系,并设必要的监护人,变更工作地点时,应通知试验负责人。
10.4.4 在配电室内外搬运长物体,如梯子、金属材料等,注意只能平抬。
10.4.5 具有大电容的设备,如电力电缆、补偿电容、中性点不接地的主变压器,停电后必须放电。
10.4.6 在临近10kv的设备上工作,应使设备接地,防止接触感应电压触电。
10.4.7电炉、电钻等低压电器设备,引线应有插头或开关,绝缘必须良好,开关插头等损坏者要及时更换。
10.4.8安全用具应定期试验,妥善保管。
10.4.9用绝缘棒拉合刀闸或经机构传动拉合刀闸或开关,均应戴绝缘手套。有雷电时,禁止操作。
10.5防止高空摔跌事故
10.5.1凡更换灯泡,攀蹬构架,必须注意安全,使用梯子应有专人扶好,检查梯子是否牢固。
10.5.2在隔离刀闸上工作,分合操作前,操作人应与上面工作人联系好。
10.5.3高空工作人员必须使用安全带,工具材料要放在稳妥的地方,以防坠落伤人;地面上的工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10.6防止其它人身事故的安全措施
10.6.1 开关检修中,开关用手动或电动合闸,均要联系好。实行重复联系制,防止跳、合闸误伤人。
10.6.2在检修工作中使用工具,防止坠落在带电部份,引起短路,要用绝缘板隔离。
10.6.3设备事故停电时,在未拉开有关隔离开关和做好安全措施以前,不得触及设备或带电部分,以防突然来电。
10.7 与工作无关的人员严禁进入配电室,保证其安全运行;
11配电室的停送电操作及故障处理
11.1配电室的所有操作,必须严格执行操作制度。并且只能由持有“电工操作证”的人员进行操作,非配电室值班人员不得到配电室操作开关。
11.2 非值班人员未经许可一律不得进入配电室。
11.3自己检修配电室的电气线路和设备需要停电时,必须由检修组负责人到相应配电室填写停送电操作记录,值班室操作人员方可进行停电,当该项检修工作结束,需恢复供电时,必须由原停电申请人办理恢复供电手续后,值班人员方可恢复供电,严禁在检修中预约时间供电,严禁电话通知恢复供电(特殊情况除外)。
11.4值班人员接到外单位停送电申请时,必须由值班人员填好停送电操作记录,核对无误后才能操作。操作10kv以上开关时,一人监护,一人操作,操作完毕检查无误后记录下操作时间。
11.5由于供电系统原因停电后的恢复供电,各配电室值班人员可不通知用电单位,即可恢复供电,在停电期间,配电室或用电单位检修电气线路或电气设备时,仍必须按常规办理停电手续。
11.6当发现电气设备或供电设备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故障时,可用电话通知相应配电室紧急停电,但事后由值班员向有关部门报告。配电室高压开关或低压馈电回路开关故障跳闸后,配电室值班员记录下故障信息,同时对配电室内的故障开关进行详细的检查,如有属于本配电室设备的故障,迅速把故障报告主管领导,若能作简单处理就能恢复送电,则应迅速处理,以最快速度恢复供电,对于故障较大或一时不能查清原因的,则要求迅速派人支援,并报告相关部门领导,由其协调处理;当只是某一回路故障时,需通知有关人员对故障线路进行彻底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送电,如果检查后故障点还确定不了时,征得主管领导同意,可进行第二次试送电,一旦保护再次动作跳闸,就不再送电,直到排除故障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