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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技术规程1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69

维修技术规程

内容

一、前言

维修技术规程旨在规范设备的维修作业,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降低故障率,提高工作效率。本规程基于行业标准和实践经验,适用于各类机械设备的维修工作。

二、维修前的准备

1. 设备检查:在开始维修前,技术人员应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记录设备的当前状态,包括异常噪音、振动、温度等关键指标。

2. 安全措施:确保断电并挂上“禁止操作”警示牌,必要时采取防护措施,如佩戴安全帽、防护眼镜和手套。

3. 工具准备:根据维修任务,准备合适的工具和替换零件,确保工具完好无损,替换零件符合设备原厂标准。

三、维修过程

1. 故障诊断:通过设备日志、现场观察和专业检测工具,准确识别故障原因,制定维修方案。

2. 维修步骤:按照既定方案,逐步进行拆解、清洗、更换损坏部件、调整设备参数等工作,保持工作区域整洁。

3. 测试验证:维修完成后,进行功能测试,确认设备运行正常,无异常现象。

四、维修后的维护

1. 记录归档:详细记录维修过程和结果,归档保存,为以后的维修提供参考。

2. 设备保养:根据设备使用情况,定期进行保养,预防潜在问题。

3. 培训反馈:分享维修经验,对维修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解决方案进行培训,持续提升团队技能。

五、特殊情况处理

1. 遇到复杂问题或无法解决的故障,应及时上报,由高级技术人员或厂家技术支持介入。

2. 如发生意外情况,应立即停止维修,启动应急预案,确保人员安全。

六、持续改进

1. 定期评估维修规程的执行效果,根据反馈进行调整优化。

2. 鼓励技术创新,引入新的维修技术和工具,提高维修效率和质量。

七、责任与合规

1. 所有维修工作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确保作业安全合规。

2. 技术人员需对维修质量和设备安全负责,遵守职业道德,保证服务质量。

标准

1. 维修规程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如gb/t 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2. 维修工作应遵循设备制造商提供的操作手册和技术指南。

3. 维修人员需持证上岗,定期接受安全和技能培训,保持专业素养。

4. 维修过程中的数据记录、设备状态评估和故障分析应系统化、标准化,以便于持续改进。

5. 本规程的执行情况将纳入员工绩效考核,以确保其有效实施。

总结,维修技术规程的目的是保障设备安全、高效运行,通过规范化的流程和专业的技术,实现设备生命周期内的最优维护。每个环节都应严格执行,不断学习和创新,以适应设备技术的发展和企业的需求。

维修技术规程范文

第1篇 综采维修钳工技术操作规程

1、综采维修钳工操作前应备齐工具和劳动防护用品。

2、所用工具必须完好,使用安全可靠。使用时严格遵守常用工具操作规程。

3、开动设备前应先检查防护装置,紧固螺丝,以及电、油、气等动力开关是否完好。

4、作业中注意周围人员及自身的安全,防止所挥动的工具脱落、工件及铁屑飞溅造成伤害。

5、两人以上一起工作时,要注意协调配合。

6、起吊和搬运重物应遵守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

7、高空作业应检查梯子、脚手架是否紧固可靠,工具必须放在工具袋里,安全带应扎好并系在牢固的结构体上,不准上下扔东西,上下传递工具物品要用绳索系老后吊上掉下。

8、用虎钳、手锯、扳牙等工具时不要用力过猛,夹工件时,不准加套管或猛力敲打。

9、使用大锤时,锤头不得沾油污,打锤时,打击方向不得正对他人,打锤人不得戴手套。

10、工作完毕后,必须将设备和工具的电、气、水、油等动力开关断开,必须清理工作场地,将工具和零件摆放在指定的位置上。

第2篇 电梯维修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巡视检查拽引机

①巡视人员穿防滑性能较好的软底鞋,鞋底无油污。

2三紧式工作服衣扣扣齐,戴安全帽。

3在电源未断开的情况下,禁止触碰轮、绳,检查要站稳并保持一定距离。

(2)清扫轿厢卫生

①打开轿厢内控制小门,将安全停止开关扳下,即将他人叫梯回路断开转入轿厢内控制。

②按下司机开关。

③不得站在轿厢与厅门之间。

(3)电梯中道内巡视检查

①必须由政府安监部门批准的持有特种作业证的人员担任电梯检修工作。

②穿三紧工作服、防滑鞋、戴安全帽。

3使用检修速度,尽量避免用运行速度。

4站在轿厢上部栏内精神必须集中。

⑤需停车检查时,按下轿厢上部安全开关。

⑥井道、轿厢应有充足照明。

⑦加强监护,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4)井道底坑清扫检查

①由2人担任此项工作,并加强监护。

底坑及井道照明充足。

③打开一层厅门,扳下底坑安全开关,合上照明开关后方可进行清扫检查工作。

④穿三紧工作服,戴安全帽,穿防滑鞋。

(5)电梯轿厢冒顶或蹲底的手动调整

①手动调整必须将故障电梯停电停止工作。

②在控制柜将正常运行的开关转换到检修运行的位置。

3机房照明充足。

④使用拽引机抱闸扳手时要放正放稳,用力得当。

⑤扳拽引机平衡轮时,注意调正方向。

⑥恢复运行时必须检查抱闸扳手是否取下,人员是否已离开拽引机。

(6)轿厢内照明灯管更换及修理

①穿工作服,戴安全帽,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站在绝缘物体上。

②工作前将轿厢停止在一层或顶层某站,并扳下厢内安全开关。

③必要时在机房切断照明电源。

④照明回路停电检修时使用便携式安全行灯照明。

⑤应有2人工作,设1专人监护,确保安全。

(7)电梯电源或控制柜内故障及熔断器检查

①尽量停电检查。

②带电检查时要站在绝缘物上,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和长袖衣服。

严禁接地、短路。

(8)抱闸摩擦片的更换及调整

①将轿厢停在一层平层位置。

②切断电源,停电更换。

3将拽引机平衡轮利用锁孔用钢丝绳锁固在基座框架上。

④锁固钢丝绳的连接长度应为锁孔与基座间的最小距离。

(9)厅门调正

①检查电动连锁触点工作正常可靠。

②厅门关闭后锁钩应牢固、可靠、扒不开。

(10)处理轿厢非正常关闭

①保证轿厢内通信可靠,及时与消防人员、电工值班人联系,及时排除故障,尽快放出轿内人员。

②轿厢关闭在不平层位置应由电工调整至平层安全位置。

③调整平层应在停电状态下手动调正。

第3篇 井下机械维修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1、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熟知《煤矿安全规程》有关内容、《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和要求,并了解周围环境及相关设备的关系;

3、熟悉所维修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工作原理,具备一定的钳工基本操作及液压基础知识,能独立工作。

二、安全规定

1、上班前严禁喝酒,工作时精神集中,上班时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2、所用维修工具、起吊设施、绳索等应符合安全要求。

3、吊挂支撑物应牢固,在吊、运物件时,应随时注意检查顶板支护安全情况,检查周围应无其他不安全因素,禁止在不安全的情况下工作。

4、在距检修地点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送电试车;达到1.5%时,必须停止作业,并切断电源,撤出人员。

5、在斜巷进行维修作业时.上部车场各出口处,应设警示标志。

6、在倾角大于15。的地点检修和维修时,下方不得有人同时作业。如因特殊需要平行作业时,应制定严密的安全防护措施。

7、维修工在进行检修工作时,不得少于2人,在维修时应与司机配合好。

8、需要在井下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条款执行。

三、操作准备

1下井前,要由维修工作负责人向有关人员讲清工作内容、步骤、人员分工和安全注意事项。

2、维修工要根据当日工作的需要认真检查所带工具是否齐全、完好,材料、备件是否充足,是否与所检修和维修设备需要的材料备件型号相符。

3、对所维修的设备要停电、闭锁并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停电牌,并与相关设备的工作人员联系,必要时也需对相关设备停电、闭锁并挂停电牌。

4、维修工进入现场后,要与所维修设备及相关设备的司机联系。

5、清理所维修设备的现场,应无妨碍工作的杂物。

四、正常操作

1、维修工对所负责的设备维护检查时应注意:

(1)检查各部紧固件应齐全、紧固。

(2)润滑系统中的油嘴、油路应畅通,接头及密封处不漏油,油质、油量应符合规定。

(3)转动部位的防护罩或防护栏应齐全、可靠。

(4)机械(或液压)安全保护装置应可靠。

(5)各焊件应无变形、开焊和裂纹。

(6)机械传动系统中的齿轮、链轮、链条、刮板、托辊、钢丝绳等部件磨损(或变形)无超限,运转正常。

(7)减速箱,轴承温升正常。

(8)液压系统中的连接件、油管、液压阀、千斤顶等应无渗漏、无缺损、无变形。

(9)相关设备的搭接关系应合适,附属设备应齐全完好。

(10)液力耦合器的液质、液量、易熔塞、防爆片应符合规定。

(11)输送带接头可靠并符合要求,无撕裂、扯边。

(12)各项保护应齐全可靠,倾斜井巷中使用的带式输送机应检查防逆转装置和制动装置。

{13)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或及时向当班领导汇报。

2、在打开机盖、油箱进行拆检、换件或换油等检修工作时,必须注意遮盖好,严防落人煤矸、粉尘、淋水或其他异物等。注意保护设备的防爆结合面:以免受损伤。注意保护好拆下的零部件,应放在清洁安全的地方,防止损坏、丢失或落人机器内。

3、处理刮板输送机漂链时,应停止本机。调整中部槽平直度时,严禁用脚蹬、手搬或用撬棍别正在运行中的刮板链。

4、进行缩短、延长中部槽作业时,链头应固定,应采用卡链器,并在机尾处装保护罩。

5、处理机头或机尾故障、紧链、接链后,启动试车前,人员必须离开机头、机尾,严禁在机头、机尾上部伸头察看。

6、处理输送带跑偏时,应停机调整上、下托辊的前后位置或调整中间架的悬挂位置,严禁用手脚直接拽蹬运行中的输送带。

7、检修输送带时,工作人员严禁站在机头、尾架、传动滚筒及输送带等运转部位的上方工作:如因处理事故必须站在上述部位工作时,要派专人停机、停电、闭锁、挂停电牌后方可作业。

8、在更换输送带和做输送带接头等时,应远离转动部位5米以外作业;如确需点动开车并拉动输送带时,严禁站在转动部位上方和在任何部位直接用手拉或用脚蹬踩输送带。

9、试车前必须与司机联系并通知周围相关人员后,方可送电由司机操作试车。

五、收尾工作

1、检修结束后,认真清理检修现场。检查清点工具及剩余材料、备品配件,特别是运转部位不得有异物。

2、维修工应会同司机对维修部位进行检查验收;并就检修部位、内容、结果及遗留问题做检修记录。

第4篇 设备操作维修联合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设备操作和维修联合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 设备点检

第一条 设备点检人员到达现场后,首先要向操作人员明确点检负责人,同时操作人员要向点检人员明确操作负责人。

第二条 点检负责人为本台设备当班点检工作的安全总负责人。

第三条 在多工种、不同车间同时对同一设备进行点检时,由主设备点检钳工包机负责人统一协调指挥。设备上只有单一工种单独对设备进行点检时,则由本工种点检包机负责人指挥点检。

第四条 点检开始前,点检负责人应检查设备停放位置及其周围环境是否安全可靠,是否需要采取打埯或其它防护措施,内燃设备必须熄火,电动设备必须停止运转。确认安全后,点检人员向设备操作人员了解设备运行状况,查看设备运行记录。由点检负责人在设备驾驶室内启动开关上挂点检工作牌,并告知操作负责人开始点检工作。双方负责人在点检卡上签字,并注明点检起始时间,然后开始点检工作。

第五条 操作负责人不在岗,不进行设备点检。

第六条 在有就地启机装置的部位(如卡车)点检时,点检负责人必须在就地启机开关上挂点检工作牌。

第七条 设备点检期间,操作负责人要积极配合,未经点检负责人书面允许,严禁启动设备。

第八条 需要对设备进行动态检查(包括试车)时,由点检负责人与操作负责人取得联系,双方在点检卡上签字确认并记录准确时间,确认设备及其周围无人或其它障碍物时,在点检负责人的指挥下,做好呼唤应答,由操作负责人启动设备。

第九条 地面系统的胶带机在检查和试验时的启动工作由维修负责人负责。

第十条 在设备隐蔽处、转动部位等危险部位进行点检时,由点检负责人指派专人监护。监护人员要严密观察人员及设备动态,确保安全。

第十一条 点检结束时,点检负责人负责清点人员和工器具,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摘下点检工作牌,并通知操作负责人点检完毕。

第十二条 操作负责人必须逐项认真监督维修人员的点检工作,确认所有点检项目完成后,在点检卡上签字,并标明点检结束时间。操作负责人确认点检人员全部撤离后,方可启动设备。

第十三条 设备点检完毕,如果存在需要观察运行的问题,维修相关车间的主管应该将观察内容和技术要求在本班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矿作业部相应的主管,由采矿作业部相应的主管负责布置和跟踪。

第十四条 设备点检期间,设备操作人员在取得维修点检负责人同意并保证不影响维修点检工作的前提下,认真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规定的项目对设备进行班前检查。

第十五条 油脂取样人员抽取油样前,首先要确认设备停放安全可靠,内燃设备必须熄火,电动设备必须停止运转。然后由取样负责人在设备司机室内启动开关上挂取样工作牌,并告知设备操作负责人,由设备操作负责人在取样单上签字并注明取样开始时间。征得操作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抽取油样,取样完毕由取样负责人摘下工作牌,并通知操作负责人取样完毕,由设备操作负责人在取样单上签字并注明取样结束时间。操作负责人确认取样人员全部撤离后,方可启动设备。

二 设备维修保养

第一条 设备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后,首先要向操作人员明确维修负责人,同时操作人员要向维修人员明确操作负责人。

第二条 维修负责人为本台设备当班维修工作的安全总负责人。

第三条 由多工种、多层次联合进行维修作业时,要确定维修总负责人,维修总负责人负责各工种之间的协调配合。操作负责人、起重工、辅助设备司机(吊车司机只能听从起重工指挥)必须听从维修总负责人的指挥,其他人无权指挥。

第四条 在开始维修工作前,设备操作负责人要向维修负责人详细描述设备状态和故障情况,指出所有缺陷;同时维修负责人向设备操作负责人了解设备运行情况,查看设备运行记录,对照设备保养任务单及增加的维修项目,统一安排维修工作,并将维修计划详细告知操作负责人。

第五条 维修工作开始前,维修负责人应检查设备停放位置及其周围环境是否安全可靠,是否需要采取打埯或其它防护

措施,内燃设备必须熄火,电动设备必须停止运转。确认安全后,由维修负责人在设备驾驶室内启动开关上挂维修工作牌,并告知操作负责人开始维修工作。双方负责人在维修工单或保养单上签字,并注明维修起始时间,然后开始维修工作。

第六条 在有就地启机装置的部位(如卡车)进行维修作业时,维修负责人必须在就地启机开关上挂维修工作牌。

第七条 需要进厂维修保养设备时,操作负责人应在维修包机负责人的指挥下,将设备停放在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停放。

第八条 设备维修期间,操作包机人员应该跟班监修并积极配合,未经维修负责人书面允许,严禁启动设备。

第九条 在修或保养的设备无包机操作人员的,由采矿作业部负责人指派监修人员,并书面通知维修负责人,监修人员必须对维修工作进行全程监督验收并配合维修。

第十条 设备维修期间,需要运转设备时,双方负责人在维修工单或保养单上签字确认并记录准确时间,并确认设备及其周围无人或其它障碍物时,在维修负责人的指挥下,做好呼唤应答,由操作负责人启动设备。其他人员无权要求操作负责人启动设备。

第十一条 地面系统的胶带机在维修、检查和试验时的启动工作由维修负责人负责。

第十二条 维修人员在设备隐蔽处、转动部位或带电进行维修作业时,维修负责人要指派专人监护。监护人员要严密观察人员及设备动态,确保安全。

第十三条 严禁与维修工作无关人员进入设备维修场地。

第十四条 严禁维修人员代替设备操作负责人启动和操作设备。

第十五条 在特殊环境下进行维修作业,如有毒、有害、高温、高压工作环境,以及大型故障检修及胶带硫化等,维修作业前应由车间制定书面检修方案,确定检修总负责人和安全监护人,并将方案送达采矿作业部,方可检修。检修负责人必须由主管以上人员担任,并全程跟踪,确保安全。

第十六条 在设备检修时,维修人员变动过位置的按钮、开关或检修更换过的按钮、开关,应该告知操作负责人。

第十七条 维修结束后,维修人员要保证设备所加注油、水、脂等达到规定刻度,并由维修负责人清点人员、工器具,确认维修人员、工器具、维修辅助设备、废旧材料、配件全部撤离现场后,由维修负责人摘除维修工作牌,并告知操作负责人维修完毕,双方负责人再次签字确认,并注明结束时间。

第十八条 对于维修完毕的设备,操作负责人必须按照维修保养工单的项目进行验收,并按班前检查项目对设备进行详细检查,确认完好后,并确认所有维修人员已经撤离现场,方可启动和使用。

第十九条 设备维修保养完毕,如果存在需要观察运行的问题,设备管理部相关人员应该将观察内容和技术要求以书面形式通知采矿作业部的相关人员,由采矿作业部的相关人员负责布置和跟踪。

第二十条 设备进出厂程序:

1、设备发生故障,要尽量在现场维修,如需要进厂维修保养,应该经过队机电工程师和车间负责人同意。

2、维修结束后,由维修负责人要确认车间钳工、电工、焊工等维修工作全部结束后,通知调度室。

3、维修负责人要确认所有的维修工作全部结束,设备可以出厂时,签发书面的设备出厂通知单,通知采矿作业部。

4、采矿作业部所派操作负责人向维修负责人领取出厂通知单后,方可启动设备出厂。

第二十一条 进入维修场地的非本单位人员,严禁动用矿业公司的任何设备和工器具。

第二十二条 设备点检维修时的停送电:

1、当维修人员点检、维修设备,需要供电单位对设备停电时,由维修负责人向设备当班操作负责人提出申请。

2、当维修负责人提出停电要求后,设备当班操作负责人应立即在《设备运行记录本》上写明停电检修内容和要求停电时间(年、月、日、时、分),并签上自己的名字,同时申请停电的维修负责人必须签字认可。

3、当申请停电的维修负责人签字认可后,设备当班操作负责人即可与本设备当班运行工长联系停电,确认停电后告知维修负责人。

4、负责停电的供电人员按照有关规程规定切断该设备的电源,并拔开该设备电缆尾线的耦合器。

5、设备停电后,维修负责人应该指派专人按照有关规程进行放电、验电,确认无电后,挂好接地线方可进行维修作业。

6、维修作业完毕,维修负责人负责对设备和周围人员进行全面检查,操作负责人对设备机组人员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维修负责人应该指派专人取下接地线,并当面要求操作负责人联系送电,这时操作负责人应在《设备运行记录本》上写明申请送电时间(年、月、日、时、分),并签上自己的名字,同时申请送电的维修负责人必须签字认可。

7、当维修负责人签字认可后,设备当班操作负责人即可与本设备当班运行工长联系送电,送电过程应该按照有关规程做好呼唤应答。

8、申请停电和申请送电签字的维修负责人必须是同一个人,否则操作负责人应拒绝执行停送电作业。

第二十三条 如果维修人员需要维修设备上的局部电气回路,维修负责人应该首先指派专人切断设备上相应回路的断路器,进行放电、验电,确认无电后,挂好接地线,并在开关旁边张挂警示牌,条件许可时应该上锁,方可进行维修作业。停送电时必须是谁停电谁负责,并与在场人员做好呼唤应答。

第5篇 原煤破碎机维修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到集控室办理停电检修报告,汇报检修内容。

二、严格执行选煤作业机械维修安全规程的各项规定。

三、执行停送电制度。

四、检查破碎辊上是否有雷管、或其它残留物,并妥善处理。

五、动用电焊前,应用水冲洗干净破碎辊。

六、上方来料设备要停电上锁,并设专人看护,下方设备要设置防护,避免火星掉落,引起设备损坏(皮带),防止煤尘着火等火灾事故发生。

七、使用电焊机焊接转动部件时,接地线接到焊件处,防止电流通过轴承。

八、人进入机箱内紧固齿板时,用木板或者道木放在两破碎滚之间以防破碎滚转动伤人。

九、起吊工件时按照《起重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执行。

十、电焊气割时遵照《焊工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执行。

十一、更换齿辊轴承,电动机,减速器时要有专人指挥。

十二、更换轴承时先移去上方溜槽,溜槽移动时下方严禁站人。

十三、轴承安装加热温度要均匀,用油煮时,容器底部要垫起,加热温度不得超过110℃。

十四、使用液压工具时工作人员要站在侧面以防油管或工件断裂伤人。

十五、部件安装前要清理干净各结合面。

十六、部件安装时禁止人员将手深入结合面内。

十七、试车时先启动润滑油泵,再点动主电动机,确认正常后开启(空车连续运行不得超过15分钟)。

十八、检查润滑系统是否正常。

十九、检查齿辊运转时有无杂音,各部件轴承温度是否正常。

二十、检修完工后,清点工具,检查遗忘在破碎机内的铁器,清理工作现场,通知集控,结束检修工作。

第6篇 工贸维修钳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在修理机器、拆卸马达时,必须先断开电动机,禁止在修理是开车,以免发生事故;

2、装拆机器时,应按次序装拆、拆下的零件应当妥善保管,以免发生混乱遗失和损伤现象;

3、拆卸笨重的零件时,身体站的位置应注意安全;

4、试车检验时,工作人员应选择适当位置,以免发生事故(飞轮、工件等脱离飞出伤人);

5、拆卸弹簧时,应注意弹簧的弹力,以免发生意外;

6、起吊设备零部件时,必须详细检查所有连接件,如:螺钉、销钉等是否均已拆除,否则可能会损坏设备;

7、装配、拆卸机床时,禁止使用铁榔头,必要时,可以用铜或木料榔头,以保持机床精度;

8凡二人以上工作时,必须指定一人负责,统一指挥;

9、使用虎钳夹紧工件时,圆形工件要超过中心线,站立位置要妥当,以防工件落下伤人;

10、使用手锤时,必须检查锤头有无松动现象及锤柄有无裂纹节疤等缺陷,锤顶面和手握的部位不得有油脂,同时必须选择正确的运动方向,以防事故发生;

11、使用手锯时,工件须夹紧,锯条松紧要均匀,操作平稳,并选择适当的站立位置,以免发生事故;

12、锉刀、铲刀、刮刀应当装有手柄和金属箱,不能有松动现象,不可当做手锤和对划使用,更不能将其尖端冲击工件上的栓针和插销。

第7篇 采矿维修钳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工作前必须充分作好工具、材料、配件等准备工作,井下作业时必须按要求穿戴好保护用品。

2、对采矿所有的各类设备的结构、性能及有关技术参数要完全生彻底了解,对处理设备所发生的故障,要做到心中有数,对症下药,处理迅速。

3、设备拆卸时,必须按照零部件拆卸顺序,相互装卸位置,作好记号以便装配。对折下的零部件要保管好,不能损失和损坏。

4、设备拆卸时严禁猛敲猛打,滚动轴承及联轴器应尽量采用拉卸工具,对过盈量较大的部件装配应采用压装或热装的办法。

第8篇 机械维修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3)

机械维修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三)

1.工作环境应干燥整洁,不得堵塞通道。

2.扁铲、冲子等尾部不准淬火,出现卷边裂纹时应及时处理,剔铲工作时应防止铁屑飞溅伤人;活动扳手不准反向使用;打大锤时不准戴手套,在大锤甩转方向上不准友人。

3.用台钳夹工件,应夹紧夹牢,所夹工件不得超过钳口最大行程的三分之二。

4.机械解体,要用支架,架稳垫实,有回转结构者要卡死。

5.修理机械,应选择平坦坚实地点停放,支撑牢固和楔紧;使用千斤顶时,必须用支架垫稳。

6.不准在发动着的车辆下面操作。

7.检修有毒、易燃、易爆物的容器或设备时,应先严格清洗,经检查合格,并打开空气通道,方可操作。在容器内操作,必须通风良好,外面应有人监护。

8.检修机械时,应有“正在修理,禁止开动”的标志示警,非检修人员一律不准发动或转动。检修中,不准将手深进齿轮箱或用找正对孔。

9.试车时,应随时注意各种仪表、声响等,发现不正常情况,应立即停车。

第9篇 熔炼维修电工钳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工作前,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电工随身携带电器维修工具并应遵守“电工安全操作规程”,非电气工作人员不得维修电气设备及线路。钳工应遵守“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2、停电检修设备应办审批手续,严禁私下停电,否则可能引发重大事故。严禁带电工作,停电检修时要拉闸断电,挂牌示警,在进行电气作业前,必须验明确实无电后,才能工作,维修结束,确认设备和人员安全后才能合闸。

3、使用测电笔不准超出使用范围,一般测电笔只允许测试500伏以下的电压。

4、对电容器检查维护时,必须要断开电容器电源,并做好安全隔离,待电容放电完毕并确认电容器无电压后方可进行。

5、要用真空吸尘器清洁电炉的线圈组,不许使用压缩空气,否则易使灰尘进入线圈周围。

6、设备运行中,随时观察设备运行状况,电器仪表运行状况,若出现异常应和控制室联系。维修设备时要挂警示牌,排除故障,禁止在设备运行时调整、检修设备。一时难以排除的故障,应及时报告。当危害到人或设备的安全时,应果断按下急停钮,并及时报告段长等有关人员,同时作好事故记录。

7、用人力移动机件时,必须要协调配合,统一指挥,以防止挤伤压伤。

8、维修液压缸时应确认已卸压方能进行。维护、检修气压、液压系统时应注意内部是否存残余压力,凡拆卸时会靠自重落下或移动的部件,必须进行可靠支撑,否则禁止随意拆卸。拆卸气管、油管时管口严禁对着人。禁止随意调整气压、油压。

9、清洗零件时,严禁吸烟。废油应倒在指定容器内,不准随便倒入地沟或地面。

10、在地沟维修设备时,必须两人以上,并与地面取得联系,互相配合,防止意外。在地沟、油泵房进行电气焊作业时,一律报动火作业审批,严禁随便动火。

11、登高检修时要系安全带,地面应有人监护,以防工具掉落伤人。禁止非工作人员在下面通行,作业区应拦上隔离装置,并标明“禁止通行”的牌子。

12、工作完毕,应清点工具是否有遗漏,防止遗忘在设备内部引发事故,通知操作者开车试运行,并清理工地,方可撤离。

13、从事熔炼工作,不仅要保护本人的生命安全,而且在你一举一动的操作过程中都关注到大多数操作人的生命安全,因此必须把安全用责任感提到最大的高度,以防人身事故及设备事故。

第10篇 低压维修电工安全操作技术规程(3)

低压维修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三)

1. 遵守电气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通则》有关规定。

2. 不准在设备运行过程中拆卸修理,必须停运并切断设备电源,按安全操作程序进行拆卸修理。临时工作中断或每班开始工作前,都必须重新检查电源是否已经断开,并验明是否无电。

3. 动力配电箱的刀开关,禁止带负荷拉闸。

4. 电机检修后必须遥测相间及每相对地绝缘电阻。绝缘电阻合格,把皮带轮上紧方可试车。空载电流应不超过规定范围。

5. 试验电机、电钻等,不能将其放在高处,需放稳后再试。

6. 定期巡检、维修电气设备,应确保其正常运行,安全防护装置齐备完好。

7. 凡是暂时拆除的电气设备的导线电源端必须用绝缘胶布包好,不得有裸露部分。对不再使用的电源管线应拆除。

8. 熔断器熔丝的额定电流要与设备或线路的安装容量相匹配,不能任意加大。带电装卸熔体时,要戴防护眼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应使用绝缘夹钳,操作人站在绝缘垫上。

9. 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或接零必须完好、合格。即:电气设备裸露的不带电导体(金属外壳)经接地线、接地体与大地紧密连接起来,称保护接地,其电阻一般不超过4欧姆。将电气设备在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金属部分与电网的零线相连接,称保护接零。在同一低压配电系统中,保护接零与保护接地不许混用。

10. 螺口灯头的开关必须接在相线上,灯口螺纹必须接在零线上。

11. 监督执行在动力配电盘、配电箱、开关、变压器等各种电气设备的附近,不准堆放易燃易爆、潮湿或其它危及安全,影响维护检修的物品。

12. 临时装设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临时接线安全技术规程。

13. 每次检修完工后,必须清点所用工具、材料及零配件,以防遗失和留在设备内造成事故。将检修情况向使用人交代清楚,并送电与使用人一起试车。不能由维修电工单独试车。

14. 漏电保护器应定期清扫、维修,检查脱扣机构是否灵敏,定期测试绝缘电阻,阻值应不低于1.5兆欧,电子式漏电保护器不准用兆欧表测量相邻端子间的绝缘电阻。

15. 低压停电时,按规定办理停电手续,并会同申请停电人去现场检查、验电、挂地线或设遮拦,在开关的操作把上挂“禁止合闸,有人作业”的警示牌。在同一线路上有两组或以上人员同时工作时,必须分别办理停电手续,并在此路刀闸把上挂以数量相等的警示牌。

16. 工作完毕,作业人员检查、清理现场,待全部人员撤离现场,工作负责人填写工作终结并签字后交停电执行电工复查无误方可摘警示牌送电。遇有两组及以上人员作业时,必须在各组完全完工后,方可摘警示牌送电。

第11篇 泵站维修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泵站维修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泵站设备的结构、性能、原理及装配工艺要求。

2、 泵站维修工每天必须不少于2小时对泵站设备继续检查维护,检查内容包括:

1) 泵站工作情况和油温、各部螺丝紧固情况。

2) 管路、阀门、柱塞腔、油箱的密封情况。

3) 油箱内油质、油量检查。

4) 卸载阀工作情况。

5) 检查过滤器,泵站及周围的文明生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 维修工严格执行井下钳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 维修工必须按月做一次卸载阀的性能校验,并进行修理。

4、 做好泵站维修记录。

第12篇 化工中、低压容器维修安全技术规程

一、总则

1、本规程适用于化工厂中,容器壁温为其材料的允许温度,操作压力为0.07-1.6mpa的低压容器,以及操作压力为1.6-10.0mpa的中压容器的维护、检修。

低于-20℃或高于450℃的中、低压容器维护检修尚须遵循低温或高温压力容器的有关规定。

气瓶、槽车、锅炉等容器不属于本规程范围。

2、中、低容器、制造、安装、维修和检验应遵循或参照下列规程。

(1)gb150-89《刚制压力容器》

(2)jb127-73《碳素刚及低合金刚焊制球形容器技术条件》

(3)炼油、化工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标准有关中、低压容器部分的规定

(4)gb151-89《刚制管壳式换热器》

3、本规程于国家规定有抵触时,应遵循国家归受压容器制定的一切规定。

二、中、低压容器的维修

1、中、低压容器及其所需零件必须完整可靠,材质符合设计要求。

2、企业设备管理部门应组织容器所属单位对容器进行编号、登记、建立设备档案。

3、中、低压容器的设备档案的设备档案包括下述资料。

(1)容器制造图纸

(2)容器出厂的质量证明书

(3)容器安装检验记录

(4)受压容器的设备卡片及运行、事故记录

4、如系拆迁的旧容器,出上述资料外,尚需原容器所属单位提供该设备历史资料,其中包括使用、检验、改造、修理和事故等记录。

5、对于历史不明,技术资料不全,无档无卡的中、低压容器,应通过定期检验,有计划的补验,做出鉴定,并将检验结果和有关资料填入压力容器检查鉴定记录。具体要求如下:

(1)测定壁厚并进行强度校验

(2)对容器进行全面检查

(3)必要时进行筒体和主要零部件材质、化学成份分析

6、容器所属单位应根据生产工艺要求和容器技术特征,制定容器安全使用要求,列入生产工艺规程和岗位操作制度,严格贯彻执行。必须定时、定点、定线巡回检查,不得超温、超压和带病运行。

7、对腐蚀的中、低压容器,必要时与母材相同的材料做现场挂片试验,予以详细记录,发现问题,及时采取预防措施。

8、镶有衬里的中、低压容器,有降温、降压时不宜过快,以防衬里鼓包。

9、壁温大于200℃的中、低压容器、外壁应涂有测量变色漆其转变温度根据容器材质和壁温等具体条件确定。为更全面掌握容器壁温变化情况,还应用表面温度计校核,并定时记录。

10、中、低压容器及接管尚的安全附件必须齐全、灵敏、准确。

11、安全阀的起跳压力应该调整为容器操作压力的1.05-1.10倍,回座压力应不低于容器操作压力的90%。定压、加铅封时,有关负责人必须在场并做好记录,列入设备档案。容器运行中,严禁擅自调整安全阀。

12、中、低压容器与安全阀之间不得装有切断阀。装易燃、易爆、有毒和有粘性介质的容器与安全阀之间允许装有切断阀,但切断阀必须全开并加以铅封。

13、防爆膜爆破压力为容器操作压力的1.15-1.25倍。防爆膜应通过试验测定。试样的数量不少于每批生产总数的5%,但至少三张。试验时,如有一张爆破压力不符合规定,则此批防爆膜算不合格。盛装易燃、易爆介质容器的防爆膜,应采用破裂时不产生火花的材料制造,不得随意改变材质,不得多层叠加代用或增加厚度。防爆膜应定期更换,更换时间应根据使用情况由使用单位自行决定。

14、盛装易燃、易爆和有毒介质容器的安全阀或防爆膜出口,应装有放空管并引至室外安全地点。所有直接排入大气的可燃气体放空管线应装阻火器。放空管应保持畅通,严防堵塞,不准污染环境。

15、压力表必须经过校验合格方可使用。校验间隔期每年至少一次。压力表使用范围应为量程的1/3-2/3。压力表精度不应低于2.5级。不允许使用逾期未校验、无铅封、表盘模糊、玻璃损坏、灵敏度不够的压力表。

16、液位计应有液位上限、下限的标志。经1.5倍操作压力试压合格方可使用。

17、盛装易燃、可燃介质的压力容器均应有静电接地线。接地电阻应不超过4欧姆,每年至少检测一次。

18、在下列情况下,应采取紧急措施停止容器运行。

(1)容器超温、超压、经处理仍然无效。

(2)容器筒体或主要承压部件发现裂纹、鼓包、变形,有破坏危险或发生泄漏,足以引起火灾或二次空间爆炸等危险。

(3)发生火灾直接威胁容器的安全生产

(4)安全附件失灵,采取措施仍无法保证安全生产

(5)发生安全守则中不允许受压容器继续运行的其它情况。

三、中、低压容器的检查与修理

1、中、低压容器外部宏观检查每季度至少一次,在容器运行条件下进行,并认真做好记录及分析。

2、外部宏观检查内容如下:

(1)检查保温层是否完好,有无漏液或漏气现象;对无保温层的容器应检查防腐层及锈蚀情况,检查筒体、密封处、焊缝、开孔接管、连接过度部位和信号孔有无泄漏、裂缝或变形等。

(2)检查筒体有无超温或局部过热。对容器壁温有疑问,应用相应的温度计复查。

(3)检查设备基础有无下沉、倾斜或裂纹,基础螺栓和螺母有无松动、袭纹、腐蚀等。

(4)检查容器有无异常震动或声响,容器与管道或相邻构件之间有无摩擦。

(5)检查容器安全附件与接地线是否齐全、完好。

(6)了解容器运动过程中的有关情况,特别是发生过哪些异常现象。

2、内部宏观检查和重点抽查

(1)中、低压容器内部宏观检查和重点抽查结合设备停车检修进行,但每三年至少一次。

(2)内部宏观检查和重点抽查的内容如下:

①清洗内表面,宏观检查筒体和焊缝有无裂纹、重皮、变形等缺陷。重点抽查应力集中部位,丁字型接头、连接过渡部位、制造中定位板点焊处、起弧点、补焊区和支承部位有无裂纹、腐蚀、冲刷等。对裂纹可凝处应用磁力探伤检查。

测量腐蚀深度和查明腐蚀分布情况,必要时利用测厚仪测定筒体和封头的壁厚。

②对内壁涂有防腐蚀层的容器,检查防腐层完好情况,查明破损部位,腐蚀深度及分布。

③对有衬里的容器,除检查衬里情况外,尚需从筒体外壁测定壁厚或超声波探伤检查,以查明筒体壁腐蚀情况,是否存在其他缺陷。

④必要时,在筒体尚取样做机械性能和金相组织检查、钢元素分析,钢中氢含量测定等有关项目。

⑤中压容器和较重要的低压容器在第一次内部检查和重点抽查时,应用超声波探伤抽查制造时有缺陷的返修焊缝,评级较低的焊缝,丁字型接头,异种钢焊缝或外观不良的焊缝;有疑问时用_射线探伤核对。抽查长度视每台容器的具体情况而定。以后每次检查应对上述有缺陷部位进行复查,并适当扩大检查范围。超声波探伤按jb1152-73《刚制压力容器对接焊缝超声波探伤标准》评定。焊缝射线探伤接jb928-67《焊缝射线探伤标准》评定。

⑥内部结构复杂,不便拆开以及无法入内检查的容器,可用测厚、超声波探伤及其它方法从容器外壁进行检查。

(3)检查结果予以记录,发现超过标准的缺陷必须及时研究处理。

3、全面检查

(1)中、低压容器的全面检查必须结合装置大修时进行,每六年至少一次。

(2)全面检查的内容入下:

①进行外部、内部宏观检查和重点抽查的全部项目。

②进行水压试验

③对于不便采用水压试验的,有特殊要求或大型压力容器,可用气压试验代替水压试验。

④按图纸规定需做的气密性试验应的水压试验合格后进行。其试验压力等于操作压力。试验时升压和降压都应缓慢,当压力达到试验压力时,用肥皂水检查焊缝及连接处,以不漏气为合格。入设计图纸对气密性试验有特殊规定的应以图纸为准。

(3)水压试验

①中、低压容器水压试验压力ps按下列选用一般常温使用时:

最高工作压力pmpap<0.6p=0.6~1.2 p>1.2

水压试验压力psmpa1.5p p+3 1.25

若设计图纸对水压试验有特殊规定应以图纸为准。

②水压试验前,必须彻底清除那些水接触后引起器壁腐蚀的物质,并进行内、外部检查。用水温和环境温度均不低于5℃。若设计图纸有特殊规定应以图纸为准。

③水压试验时应缓慢升压、降压。升到试验压力时其保压时间低压容器不少于5分钟,中压容器不少于20分钟,以不降压、无泄漏和肉眼可视不变形为合格。当发现问题后,应将压力降为零,然后进行处理。处理后,仍缓慢升压。直至试验合格为止。

④壁厚因腐蚀等原因而减薄的容器,在水压试验前应进行强度验算。水压试验时筒体应力不应超过筒体试验温度下材料屈服极限的90%。

⑤中压容器和较重要的低压容器,水压试验后应再进行一次内部宏观检查。筒体和主要承压部件不得有裂纹、肉眼可视不变形和影响强度的缺陷。

(4)气压试验

①气压试验前必须认真检查容器的质量,其焊缝需经100%的射线或超声波探伤,在确保质量的情况下,经主管领导批准,可适当减少需探伤的长度。气压试验应采取有效的安全保护措施,经上级主管部门和安全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

②非低温刚制压力容器其气压试验温度不低于15℃。

③气压试验压力应缓慢上升,达到0.5p/s后,应以每级0.1p/s逐级升压,每级保压2分钟,直至气压压力p/s。容器在试验压力下保压5分钟,然后降至最高工作压力并检查容器,以不降压,无泄漏和肉眼可视不变形为合格。试压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应将压力缓慢降至为零,然后进行处理,处理后仍缓慢重复上述升压过程,直至试验合格为止。

④壁厚因腐蚀等原因而减薄的容器,在气压试验前,需经测厚并进行强度验算,气压试验时筒体应力不应超过筒体试验温度下材料屈服极限的80%。

(5)经全面检查后应做出容器可否继续运行的结论和要求,确定下次检查的日期,并将上述检验内容记在容器检查鉴定记录内。

4、非定期检查

(1)非定期检查亦即提前进行重点抽查或全面检查。

(2)遇有下列情况,可进行非定期检查:

①在容器运动中或在容器外部宏观检查时发现筒体泄漏,变形处于危险状况;

②容器投产后中间停用二年以上再重新投入运行时;

③容器移装它地;

④容器承压部分修改结构,更换筒节或封头以及进行局部补焊工作时;

⑤容器更换衬里时;

⑥根据容器的技术状况,设备管理部门及容器使用单位讲座认为必要时。

5、中低压容器的修理

(1)压力容器结构改造,材料代用,筒体局部挖补,部分更换筒体、封头或接管,应在施工前制定修理方案,并进行必要的核算。中压容器和较重要的低压容器的施工方案,应由主管部门审核、报请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施工。

施工过程中所使用的材料、焊条、坡口形式、焊接工艺、预热温度、焊后热处理和质量检验、应按原容器图纸和制造技术条件的要求进行或参照jb/z105-73《刚制压力容器焊接规程》和gb150-89《刚制压力容器》有关规定进行。

(2)检修安全附件时,应对承压部分详细地进行宏观检查、对腐蚀、冲刷严重地部位进行测厚,并以1.5p的试验压力进行水压强度试压,以1.0p的试验压力进行气密性试验。安全阀校验按2.11条规定进行。

(3)容器金属衬里损坏时,可用补焊或局部更换衬里的方法修复。如发现衬里鼓包,在消除泄漏后,可用加压或其它机械方法修复,然后检查修复质量并进行气密性试验。

(4)非金属防腐衬里或耐火材料衬里损坏,按防腐衬里工程火筑炉工程技术要求进行局部修理或整体更换,整体更换衬里时。必须对容器筒体进行重点抽查或全面检验。

(5)容器拆装时,注意保护密封面和密封元件。螺栓固应对称、均匀、满扣,螺纹面应涂以防锈脂。修理过程中不得随意锤击敲打,以免损坏器壁。

(6)容器密闭前,应有专人检查质量,清除杂物,封闭入孔,拆除盲板,确诊容器符合质量要求方可交付生产使用。

(7)容器检修后的涂漆、保温,按hg1074-79《设备管道的保温油漆规程》的规定进行。

(8)中低压容器检修完毕后,检修单位应提出下列文件交付使用单位,并存入压力容器档案中。

①容器部件修理或改造的图纸;

②所用材料、焊条、管件的合格证明;

③代用材料、改造方案审批手续。

④容器全面检验记录和安全附件检修记录。

四、中、低压容器检修的安全要点

1、单系统或全系统停车时,容器的降温、降压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不许在容器带压的情况下拆卸螺栓或其它紧固件。不得擅自上紧带压容器上的螺栓及其它紧固件。

2、切断容器上的有关电源。

3、用盲板将检修容器与生产系统切断,必须用惰性气体置换,氮气转换,取样分析合格并经安全部门批准后,方可进入容器内清理、检查和修理。

4、进入容器只准用不超过12伏电压的行灯照明。检验仪器和修理工具用电源超过安全电压,必须用绝缘良好的软线,中间不准有接头,要有可靠的接地线和触电保安器。

5、工作人员进入容器内清理、检查或修理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为些而设置的升降工具或脚手架等必须安全可靠。要注意通风。容器内外应有监护人员进行联络,监护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并应掌握急救方法。

6、检修人员对设备工艺管道、动力源、物料理化性质要清楚。对接触易燃易爆介质的容器,要严格遵守有关降温、放料、泄压、清洗、吹扫、转换、隔断、分析等有关规定,执行化工部进罐八个必须和办理动火的六^___令,并办理审批手续,如动火证、进入设备作业证等。

7、车间操作人员要配合维修人员,做好准备、监护、竣工、验收工作,试车正常后检修人员才能离开,还应做到工完、料净、地面清,做到安全检修,文明检修。

8、其它有关安全未尽事宜,按厂、车间和上级有关制度和规定执行。

第13篇 井巷维修和报废安全技术规程

第九十一条煤矿企业必须制定井巷维修制度,加强井巷的维修,保持巷道设计断面,保证通风、运输的畅通和行人安全。巷道失修率不得超过规定。

第九十二条井筒大修时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维修井巷支护时,必须有安全措施。严防顶板冒落伤人、堵人和支架歪倒。

扩大和维修井巷连续撤换支架时,必须保证有在发生冒顶堵塞井巷时人员能撤退的出口。在独头巷道维修支架时,必须由外向里逐架进行,并严禁人员进入维修地点以里。

撤掉支架前,应先加固工作地点的支架。架设和拆除支架时,在一架未完工之前,不得中止工作。撤换支架的工作应连续进行;不连续施工时,每次工作结束前,必须接顶封帮,确保工作地点的安全。

维修倾斜井巷时,应停止行车;需要通车作业时,必须制定行车安全措施。严禁上、下段同时作业。

第九十三条修复旧井巷,必须首先检查瓦斯,当瓦斯积聚时,必须按规定排放,只有在回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0%、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空气成分符合本规程第一百条的要求时,才能作业。

第九十四条报废的立井应填实,或在井口浇注1个大于井筒断面的坚实的钢筋混凝土盖板,并应设置栅栏和标志。

报废的斜井应填实或在井口以下斜长20m处砌筑1座砖、石或混凝土墙,再用泥土填至井口,并加砌封墙。

报废的平硐,必须从硐口向里用泥土填实至少20m,再砌封墙。

报废井口的周围有地面水影响时,必须设置排水沟。

封填报废的立井、斜井和平硐时,必须做好隐蔽工程记录,并填图归档。

第九十五条报废的巷道必须封闭。报废的暗井和倾斜巷道下口的密闭墙必须留泄水孔。

第九十六条报废的井巷,必须在井上、下对照图上标明。

从报废的井巷内回收支架和装备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第14篇 过滤式自救器检查维修技术操作规程

1.自救器集中保管,固定专人使用等办法防止丢失损坏。

2.自救器必须进行编号,建立台账,台账中要详细填写自救器的牌号、出厂日期、发放使用日期、使用人员姓名及单位、检查日期及检查维修内容。

3.自救器使用发放要按牌对号发放,个人专用自救器不准转给他人使用。

4.要建立自救器的使用管理办法,在使用有效期内无故损坏进行赔偿。

5.严禁使用失效过期、损坏的自救器。

6.自救器的橡胶套磨损严重及破裂后不得继续使用,应及时更换。

7.自救器外壳的气密性要定期检查,随身携带的自救器,每月检查一次,固定存放的自救器每季检查一次,受到碰伤,有漏气可能的自救器,随时进行检查。

(1)采用真空负压检查气密性时,自救器放入气密检验台的透明真空干燥器的水中,其水位必须超过自救器上外壳的缝焊线。盖好真空干燥器的上盖,打开高压气瓶,使真空干燥器内的真空度为-100mmhg。观察1min,自救器外壳内不冒气泡,证明气密性良好,如果冒气泡(1min内,同一点连续三个气泡以上)自救器为漏气。

(2)使用zj-1型自救器气密性检查仪检查气密性时:

①必须先进行气密性能检查,其方法是:首先向仪器内注水,至溢流管有水流出为止,然后拧紧封口螺帽,接着将检查仪专用的“标准块”放进工作室内,缓慢而平稳地扣紧封盖,观察其压力计指示,室中压力应调整到500±20mmh2o,观察5min,下降不超过8mmh2o,其仪器系统气密性能良好。

②检查自救器气密时,打开检查仪器封盖,将“标准块”取出,再将自救器放入检查仪的工作室内缓慢而平稳地扣紧封盖,工作室内产生压力,待压力计中的水柱平稳后,用秒表计时,计时压力应在480―520mmh2o范围内,时间为15s,压力下降不超过8mmh2o,自救器气密性合格;如果在15s压力下降超过8mmh2o,或者压力计的水柱升不到470 mmh2o,自救器气密性不合格。

(3)温水检查法:在无真空负压检查和zj-1型自救器气密性检查仪的情况下,水温应保持60--65℃,时间为1min,然后翻转自救器,看自救器外壳内部是否往外冒气泡,不冒气泡的自救器气密性为合格,冒气泡(1min内,同一点连续三个气泡)的自救器为漏气。

自救器在浸泡之前首先取下橡胶保护罩,浸泡后的自救器,取出后应擦干。

8.气密性合格的自救器,应进行增重检查。增重超过10g的自救器,要停止使用。

增重检查方法:采用架盘药物天平,型号为hctp11b10,最大称量为1000g,感量为1g;采用yamato ecocto ecocell r―208a数字式电子称,最大量程3000g,感量为1 g。(厂址:山西省太原市并州南路三营盘国营太行仪表厂)。以上两种仪器均可使用。称重先校正天平(或电子称)是否准确,然后将待称重的自救器,取下保护罩,擦净外壳上水汽及灰尘,放在天平(电子称)的中心位置细心操作。

9.自救器漏气处理方法如下:

(1)修理环境:要有约10m2的修理室,室内空气干燥,绝对湿度应在10g/m3以下即室温20℃,相对湿度为55%。

(2)修理方法步骤:

①首先将待修自救器的保护罩取下,搬启红色的扳手,拉断封印条,取下前后封口带和腰带环,打开自救器的上下外壳,将上外壳密封槽中的旧橡胶圈取出,重新更换橡胶圈,在换上的新橡胶圈上涂上一层薄薄的硅脂,以防橡胶老化。

②将上外壳再盖在下外壳上,装上腰带环和前后封口带,换上新的封印条(向厂方购买),扣上前后封口带,再将自救器进行气密性能检查,不漏气的为已修好,再将封印条用锡焊或点焊焊接上;

③修理漏气自救器要求迅速,每台自救器修理不要超过5min。以防自救器内的药品受潮失效;

④修理好后的自救器,要再经过增重检查,增重不超过10g为合格,增重超过10g的自救器,予以报废。

10.检修工对仪器的修理、保养工作一定要按照操作规程认真执行,按时将仪器送集团公司校验,否则将会导致仪器失效后,有可能导致气体事故和其它“一通三防”事故发生时,自救器不能发挥作用。

11.不经过检查的仪器和有问题的自救器严禁入井,否则在发生事故时,不能起到自救作用。

第15篇 造型线维修电钳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工作前,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电工随身携带电器维修工具并应遵守“电工安全操作规程”,非电气工作人员不得维修电气设备及线路。钳工应遵守“钳工安全操作规程”。开车前检查设备各工位是否复位,有无妨碍线运行的障碍物,如有异常,应通知控制室鸣警停车检修。

2) 严禁带电工作。停电检修设备应拉闸断电,挂牌示警。在进行电气作业前,必须验明确实无电后,才能工作;维修结束,确认设备和人员安全才能合闸。

3) 使用测电笔不准超出使用范围,一般测电笔只允许测试500伏以下的电压。

4) 造型线运行中,随时观察设备运行状况,电器运行状况,若出现异常应和控制室联系,停机停泵并挂警示牌,排除故障,禁止在设备运行时加油、维护、调整、检修设备。当危害到人或设备的安全时,应果断按下急停钮,并及时报告段长等有关人员,同时作好事故记录。

5) 打手动排除故障时,信号要明确再操作,控制电盘每进行一项动作均要告知维修人员,使其处于安全位置。一时难以排除的故障,应及时报告。

6) 用人力移动机件时,要协调配合,统一指挥,以防止挤伤压伤。

7) 维护、检修气压、液压系统时应注意内部是否存残余压力,凡拆卸时会靠自重落下或移动的部件,必须进行可靠支撑,否则禁止随意拆卸。拆卸气管、油管时管口严禁对着人。禁止随意调整气压、油压。

8) 清洗零件时,严禁吸烟。废油应倒在指定容器内,不准随便倒入地沟或地面。

9) 在地沟维修设备时,必须两人以上,并与地面取得联系,互相配合,防止意外。

10) 在地沟巡查时注意和皮带保持安全距离。每班至少应检查两次泵站电器、液压运行情况。

11) 在地沟、油泵房进行电气焊作业时,一律报动火作业审批,严禁随便动火。

12) 登高检修时要系安全带,地面应有人监护,以防工具掉落伤人。禁止非工作人员在下面通行,作业区应拦上隔离装置,并标明“禁止通行”的牌子。

13) 工作完毕,应清点工具是否有遗漏,防止遗忘在设备内部引发事故,通知操作者开车试运行,并清理工地,方可撤离。

维修技术规程15篇

内容一、前言维修技术规程旨在规范设备的维修作业,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降低故障率,提高工作效率。本规程基于行业标准和实践经验,适用于各类机械设备的维修工作。二、维修前的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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