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柱放顶工操作规程有哪些
篇1
回柱放顶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工作前准备:确保个人防护装备齐全,包括安全帽、防护眼镜、防尘口罩、手套等,并进行设备检查,确保液压支架、回柱绞车等设备正常运行。
2. 顶板观测:仔细观察顶板情况,识别潜在的危险,如裂缝、松动的煤岩等,并记录相关信息。
3. 放顶操作:遵循“由外向内,由上至下”的原则,逐步回撤支柱,控制放顶速度,防止大面积冒顶。
4. 应急处理:遇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工作,采取应急措施,如设置警戒线、通知相关人员等。
5. 工作后清理:清理现场,恢复设备原状,确保作业区整洁安全。
篇2
回柱放顶工操作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准备工作:检查设备完好性,确保支柱、工具等无损坏。
2. 安全检查:确认作业区域无安全隐患,如断绳、松动的支架等。
3. 放顶操作:根据顶板岩层情况,合理选择放顶范围。
4. 撤柱:依次撤除回柱,确保其稳定下放。
5. 顶梁调整:适时调整顶梁,保持工作面稳定性。
6. 回收支柱:安全、有序地回收支柱,避免损坏。
7. 清理作业:清理掉下的煤矸,保持工作面清洁。
8. 闭锁安全:完成作业后,确保安全设施恢复原状。
篇3
回柱放顶工操作规程
回柱放顶是煤炭开采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环,主要涉及的工作内容包括:
1. 确定放顶范围:根据矿井地质条件和采煤工艺,确定需要进行回柱放顶的区域。
2. 检查设备:检查液压系统、支柱、顶梁等设备是否完好,确保安全操作。
3. 放顶操作:逐步撤除支撑顶板的液压支柱,使顶板自然下沉,释放压力。
4. 观察与记录:在放顶过程中,密切观察顶板动态,记录相关数据,以便分析和调整。
5. 安全撤离:完成放顶后,及时撤离现场,防止落石和其他安全隐患。
篇4
回柱放顶工作业操作规程
一、准备工作
1. 检查工具:确保回柱器、钢丝绳、卡子等工具齐全且完好无损。
2. 安全检查:检查作业区域无安全隐患,如顶板稳定、支护良好、电缆悬挂整齐等。
3. 人员分配:明确各工种职责,如回柱工、安全监护人、信号工等。
二、实施步骤
1. 设置警戒:在作业区前后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2. 放顶前准备:清理工作面浮煤,稳固周围支架,确保通道畅通。
3. 回撤支柱:按照从外向内、从下向上、由弱到强的原则,逐一回撤支柱。
4. 观察顶板:回撤过程中密切观察顶板变化,如有异常立即停止作业。
5. 固定回柱器:使用钢丝绳将回柱器固定在可靠位置,防止支柱突然回缩。
三、放顶操作
1. 缓慢释放:使用回柱器缓慢、平稳地放倒支柱,避免冲击造成事故。
2. 拆卸卡子:支柱完全放倒后,拆卸卡子,移出工作面。
3. 整理工作面:及时清理支柱残片,恢复工作面整洁。
四、后续处理
1. 重新支护:根据顶板条件,进行新支柱的安装,确保顶板稳定。
2. 检查确认:全面检查新支护的稳固性,确保安全后方可继续其他作业。
篇5
回柱放顶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准备工作
1. 检查设备:确保液压回柱器、链锯、撬棍等工具完好无损,功能正常。
2. 穿戴防护:佩戴安全帽、防尘口罩、工作服、防滑鞋等个人防护装备。
3. 现场检查:确认工作区域无明显安全隐患,如松动的顶板、不稳定的大块岩石。
二、放顶作业
1. 观察顶板:仔细观察顶板状况,识别潜在的危险区域,如裂隙、悬顶等。
2. 安置支柱:按照规定间距,正确安置和调整支柱,确保其稳固可靠。
3. 缓慢放顶:使用液压回柱器,逐步释放支柱压力,观察顶板变化,防止突然垮落。
三、应急处理
1. 发现异常: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如顶板下沉、裂缝扩大,立即停止作业,发出警报。
2. 安全撤离:根据预先设定的安全路线迅速撤离,避免危险区域。
3. 报告与处理:向班长或安全员报告,等待指示后再进行后续操作。
四、收尾工作
1. 清理现场:移除废弃的支柱和杂物,保持工作面整洁。
2. 检查工具:归还工具,确保无遗漏,并对工具进行保养。
3. 记录工作:详细记录放顶作业的过程和遇到的问题,为后续分析提供依据。
回柱放顶工操作规程范文
一、上岗条件
第1条 回柱放顶工必须熟悉工作面作业规程、顶板控制方法及支柱特性,掌握工作面顶、底顶岩性及厚度等参数,具有实际操作经验,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二、安全规定
第2条 回柱放顶时,必须每2~3人一组,一人回柱放顶,一人观察顶板及支架周围情况,观察人除协助回柱外,不得兼做其他工作。严禁单人独自操作。
第3条 回柱时回柱工必须站在支柱的斜上方支架完整、无崩绳、崩柱、断绳抽人的安全地点,使用长柄工具卸载或打松支柱水平楔。
第4条 回柱放顶应由下往上,由采空区向工作面按顺序进行回撤,严禁提前摘柱和进入采空区内作业。
第5条 回柱与支柱、割煤的距离及分段回柱时的分段距离均不得小于15米。
第6条 工作面初次放顶、结束放顶或顶板大面积不冒落等情况下,除按安全措施执行外,必须在区(队)长、技术人员和矿安监员现场监督指导下操作,工作面初次放顶还必须有初次放顶领导小组人员在现场监督指导。
第7条 工作面局部压力较大,遇断层、破碎带、老巷等,回柱时要在区(队)长的监督指导下操作,并严格执行作业规程和补充措施的各项规定。
第8条 工作面的基本和特种支护歪扭,质量不合格,有空顶、漏顶或没有按规定架设特种支架时,必须及时处理或整修达到质量合格,安全可靠后,方可回柱放顶。
第9条 回每一棵支柱前,都必须选择并清理好退路后,方可进行回柱操作。
第10条 采用人工分段回柱时,开口和收尾必须选择在顶板较好、支架完整的安全地点,并打上收尾支柱,做好处理工作。严禁采用平均分配分段长度的方法确定开口、收尾位置。
第11条 工作面来压有冒顶预兆时,严禁回柱放顶,必须将所有人员撤离工作面,待压力稳定,经区(队)、班长检查及处理后,方准人员进入工作面工作。
第12条 在有冲击地压危险煤层工作面回柱时,如发现有煤炮频繁、煤帮喷爆、顶板断裂声沉重等冲击地压危险预兆时,必须立即停止回柱,发出警号,将所有人员撤至工作面150米以外的安全地点。
第13条 回收出的支柱应将其支撑在作业规程规定的位置并全部承载;顶梁和各种材料必须按品种规格码放整齐,不得堵塞人行道和安全出口或埋入煤矸中。
第14条 严禁采用拉大网的方法进行回柱。严禁使用工作面和顺槽刮板输送机回柱。
第15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回柱放顶:
1、支护不完整或退路不畅通时。
2、回柱附近其他人员未按规定撤离时。
3、悬顶超过规定未采取措施或工作面来压有冒顶预兆时。
4、特种支架没有按规定距离提前架设时。
5、放顶分段距离小于规定距离时。
6、回孤柱没有架设临时支柱时。
7、有窜矸可能,但没挂好挡矸帘时。
第16条 断层处和撤面时回柱按作业规程及补充措施规定执行。
三、操作准备
第17条 备齐注液枪、卸荷手把、锤、斧、镐、钩、钎等工具和必备材料。
第18条 检查工作区域内的各种支护和顶板冒落情况,工作面有无异常现象,各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对发现的问题必须及时妥善处理。
第19条 检查工作区域内的各种支护和顶板冒落情况,工作面有无异常现象,各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对发现的问题必须及时妥善处理。
四、正常操作
第20条 人工回柱放顶:
1、按规定距离和质量要求,架设特种支架后,拆除原特种支架。
2、按作业规程规定在分段开口处架设好收尾支柱。收尾支柱不得少于2棵。
3、在新切顶线的梁柱靠采空区侧挂好挡矸帘。
4、在需回梁的煤帮侧梁上从下往上插好调角楔,并打紧。
5、回柱工站在回柱的斜上方进行回柱。回单体液压支柱时,用卸荷手把慢慢使支柱卸载取出支柱后支设在规定位置。
6、回梁时,站在支架完整的斜上方,用锤打脱调角楔后再将梁的圆销打脱,使该梁脱离连接后取出。
7、回收出各种背顶材料,码放到指定地点后,方可继续回柱放顶。
第21条 绞车回柱放顶:
1、按规定距离和质量要求,架设特种支架后,拆除原特种支架,运到指定地点码放整齐。
2、在新切顶线的梁柱靠采空区侧挂好挡矸帘。
3、信号工发出松绳信号,回柱工从上往下拖拽主绳,下放到位后,发出停止信号。
4、用绳套拴好要回的支柱,并与主绳钩连接。
5、回柱工站在回柱的斜上方进行回柱;回单体液压支柱时,用卸载手把慢慢使支柱卸载;回木支护时,还应用另一个绳套拴好梁并用锤、撬棍使支柱与梁错口,拴好绳后退到安全地点,发出紧绳信号,将支柱和梁拖至适当位置,发出停车信号,停止紧绳,取出支柱、梁并码放到指定地点。
6、回梁时,用锤敲打梁的圆销,使该梁脱离连接;往外拖梁时与回柱操作相同。
7、回收出各种背顶材料,码放到指定地点后,方可继续回柱放顶。
第22条 回柱放顶工要做到“三勤”、“两高”。即勤拴、勤拉、勤拣,回收率高、复用率高。
第23条 当采高大于顶梁长度时,先回柱后回梁,即回收完支柱后,再打掉调角楔和梁的圆销,使顶梁落下并拖出。
第24条 遇难回、难取的支柱的和梁时,处理之前,首先要打好临时护身柱或替柱,最后将替柱回出。
第25条 难回支柱的处理:
1、顶板压力大,支柱一松马上压下时,要打上临时支柱以控制顶板,然后采用挑顶、卧底的方法进行回撤,严禁采用爆破的方法进行回撤。
2、当支柱顶着岩块不能下缩,岩块又不好处理时,待顶板稳定后,将柱脚用镐刨开,用撬棍来回转动直到将柱回出。
第26条 栓柱或栓梁前要详细检查顶板周围情况,判断安全后,方可近前拴柱梁,并迅速将绳套挂在大钩上,严禁将绳套拴在活柱体上。
第27条 不得用手镐或其他工具代替卸荷手把卸荷,严禁用锤砸油缸。
第28条 如支柱三用阀损坏或活柱被压不能卸载时,不得生拉硬拽,必须采用挑顶、卧底或打临时木柱支撑顶板将单体液压支柱回出。
五、特殊操作
第29条 回收上、下顺槽支柱时应按照由采空区向煤壁、先柱后梁的顺序依次进行。最大滞后距离应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
第30条 按规定补齐新切顶线一排应支设的支柱。回撤出的各种材料,应当班清理、码放在指定地点。
六、收尾工作
第31条 回收的柱、梁和背顶材料要按规定支设或码放整齐;柱梁如有丢失、损坏,应如实汇报出具体编号,以便及时补充。
第32条 将回收出的折梁断柱、废料或失效柱、梁及时运出工作面并码放整齐。
第33条 对放顶区域内进行全面检查,发现有窜矸处,必须用竹笆材料挡矸。
第34条 向接班人或班长交待工作情况及柱、梁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