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煤打眼工:安全操作规程有哪些
篇1
采煤打眼工操作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1. 工作准备:检查设备性能,确认钻具、炸药、雷管等材料齐全且无破损。
2. 确定钻孔位置:依据采煤设计图,准确测量并标记钻孔位置。
3. 安装钻机:确保钻机稳定,调整钻头与钻孔位置对准。
4. 开始钻孔:控制钻机速度,适时添加冷却液,防止过热。
5. 拆卸钻机:完成钻孔后,安全拆卸钻机并清理现场。
6. 填充炸药:按照规定程序和量填充炸药,并安装雷管。
7. 设置安全警戒:设立明显警示标志,确保人员远离爆破区域。
8. 爆破作业:按预定时间进行爆破,随后进行通风排烟。
9. 检查效果:评估爆破效果,如有需要,进行二次爆破或调整钻孔方案。
篇2
采煤打眼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准备工作
1. 熟悉工作面地质条件,了解煤层硬度、节理发育情况。
2. 检查钻机各部件是否完好,油水是否充足,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 确保个人防护装备齐全,包括安全帽、防护眼镜、防尘口罩、劳保手套等。
二、操作流程
1. 定位打眼位置,依据开采设计确定钻孔方向和深度。
2. 启动钻机,保持稳定速度,避免猛踩油门导致设备损坏。
3. 打眼过程中,注意观察钻孔情况,防止钻头偏斜或卡钻。
4. 定期清理钻屑,保持工作面清洁,预防粉尘积聚。
5. 打完眼后,关闭钻机,断开电源,及时撤离工作区。
三、协作与沟通
1. 与瓦斯检查员保持密切联系,确认无瓦斯超限情况。
2. 在钻孔作业中,与相邻工友保持一定安全距离,避免互相干扰。
3. 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作业,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
四、应急处理
1. 遇到钻孔漏水,应迅速关闭水源,通知维修人员。
2. 若发生钻孔卡钻,不得强行转动,应立即停机,寻求专业帮助。
篇3
采煤打眼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设备准备
1. 检查钻机:确保钻机各部件完好无损,油水充足,钻杆无弯曲。
2. 安全帽与防护眼镜:佩戴牢固,防止飞溅物伤害头部和眼睛。
3. 防尘口罩与手套:确保作业过程中呼吸安全,保护手部免受磨损。
二、工作场地准备
1. 清理工作面:移除杂物,确保作业区域平整、无障碍。
2. 设置警戒线:在作业范围周围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靠近。
三、打眼操作
1. 确定钻孔位置:依据采煤计划,准确标定钻孔位置和角度。
2. 开启钻机:启动钻机,缓慢推进,保持稳定压力,避免过快导致失控。
3. 监测钻进情况:随时观察钻孔深度,防止钻头卡住或损坏。
四、安全措施
1. 避免空转:钻机不工作时,应立即关闭,防止意外启动。
2. 防止瓦斯突出:在高瓦斯区域作业,必须配备瓦斯监测设备,一旦超标立即停止作业。
3. 应急准备:熟知应急预案,遇到紧急情况能迅速撤离。
篇4
采煤打眼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一、作业准备
1. 检查设备:确保钻机、钻具完好无损,电气线路安全可靠。
2. 熟悉工作面:了解地质构造、煤层硬度及顶底板状况。
3. 制定打眼计划:根据采煤工艺,合理规划钻孔位置、角度和深度。
二、操作流程
1. 定位打眼:依据作业计划,精确标记钻孔位置。
2. 启动钻机:平稳启动,避免突然冲击。
3. 打眼过程:保持钻头与煤层接触稳定,适时加压,防止钻头偏斜。
4. 监测粉尘:注意粉尘产生,及时开启除尘装置。
5. 停止打眼:完成钻孔后,先减压再关闭钻机,避免钻头卡住。
三、安全措施
1. 个人防护:佩戴安全帽、防护眼镜、防尘口罩和劳保鞋。
2. 防爆操作:严禁使用带电设备进行检修,防止火花引发爆炸。
3. 应急处理:遇到瓦斯超限、煤尘飞扬等情况,立即停止作业并撤离现场。
4. 遵守规程:严格执行煤矿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
篇5
1. 掌握钻机操作技能:每位采煤打眼工应熟悉钻机的构造、性能及操作方法。
2. 熟悉地质条件:了解工作面的地质构造、煤层硬度及顶板状况,以便选择合适的钻孔参数。
3. 安全防护措施:佩戴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尘口罩、护目镜等。
4. 钻孔作业程序:正确安装钻头,调整钻机角度,确保钻孔方向准确。
5. 事故应急处理:熟知应急预案,遇到异常情况能迅速采取应对措施。
采煤打眼工:安全操作规程范文
一、上岗条件
第1条 采煤打眼工应熟悉设备性能和使用方法,掌握作业规程、炮眼布置、爆破说明书以及支护等有关规定,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二、安全规定
第2条 煤电钻必须使用设有检漏、漏电闭锁、短路、过负荷、断相、远距离起动与停止煤电钻的综合保护装置。
第3条 检修煤电钻必须在指定地点进行,严禁在工作面内随意拆卸和检修电钻。
第4条 严禁在旧眼、残眼内打眼,不得在煤(岩)裂缝中打眼,不得站在输送机上打眼。打眼过程中,严禁用手扶托钻杆。
第5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准打眼:
1.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
2.发现煤层内有连续小煤炮声响或有大量瓦斯涌出,有煤和瓦斯突出征兆时;
3.在冲击地压危险工作面打眼过程中,出现卡钻杆、孔内冲击以及爆孔等动力现象时;
4.发现煤层变潮、煤质松软,有挂红、挂汗、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空气变冷等透水预兆时;
5.打眼中突然遇压力水从钻孔流出时(此时严禁抽动钻杆);
6.工作面局部顶板来压、片帮严重时;
7.悬顶距离、控顶距离或端面距超过作业规程的规定时;
8.支护不齐全、不牢固时;
9.在自溜运输工作面,打眼处的上方正在出煤时;
10.抵抗线小于0.5(岩石0.3)米时。
对上述1、2、3、4、5项,如情况紧急,必须立即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威胁地点的人员,并向上级汇报。
第6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止打眼,经查明原因处理好后,方可继续打眼:
1.出现卡住钻杆时;
2.电钻声音突然不正常时;
3.电钻外壳超温(60摄氏度或烫手)或有烧焦味时;
4.电钻钻杆严重震动时;
5.电钻外壳带电时。
第7条 搬运、移动电钻时,必须卸下钻杆;严禁用输送机运送电钻、钻杆和电缆。
第8条 打眼过程中必须停止输送机和采煤机。
第9条 自溜运输工作面应在撤除溜槽之后打眼。
第10条 工作面倾角超过25度时,工作地点上下方要设置安全挡卡,挡卡高度不小于0.5m;若两部电钻同时打眼,其间必须要有一定的安全距离,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0m。
第11条 工作面有淋水处,必须遮盖电钻,以防漏电伤人。
第12条 回柱地点以上10米、以下15米范围内,打眼和回柱不准平行作业。
第13条 处理拒爆时的打眼工作:
1.要在班组长直接指导和爆破工的配合下进行打眼;
2.用木签或竹签挖出部分炮泥,插入炮棍确定拒爆炮眼方向;
3.在距拒爆炮眼0.3米以外,平行新打炮眼,其深度可稍大于拒爆炮眼深度;
4.拒爆炮眼处必须设置显著标志;
第14条 打放顶眼及过断层在岩石内打眼,必须按照作业规程及补充措施中的有关规定进行操作。
第15条 打眼工作结束后,要向爆破工交待本班打眼情况。
三、操作准备
第16条 备齐注液枪、锨、镐、侧式供水钻杆、钻头等工具。检查煤电钻是否完好,煤电钻综保是否灵敏可靠,电缆是否有破皮漏电、“鸡爪子”、“羊尾巴”;防尘水管是否配齐。
第17条 拉钻时将电缆套在手把内,手提电钻手把或肩背电钻电缆送至工作地点。
第18条 按作业规程的规定敷设电缆,不许随意扔放、散乱堆积;电缆横跨输送机头、机尾、溜槽和溜煤道时,应在距其0.5米以上悬挂牢固。
第19条 必须事先对工作地点的顶板、煤帮、支护等进行全面检查,敲帮问顶,摘除危帮,由班组长指定人员补全空缺支柱,更换失效支柱,及时处理各种不安全隐患,清除炮道内的浮煤和脏杂物。
第20条 打眼前要做到“三紧”、“两不要”,即:袖口、领口、衣角紧,不要戴布、线手套,不要把围巾露在外面。
四、正常操作
第21条 打眼最少由两人操作,一人在电钻一侧领钎定眼,一人在另一侧紧握电钻手把。
第22条 要严格按照作业规程中爆破说明书的炮眼布置方式进行炮眼定位、打眼。先用手镐刨点定位,定位后,使钻头顶紧定位点,间断地送电二至三次,使钻头钻进煤体。
第23条 钻头钻进煤体后,根据爆破说明书的规定,调整钻进的方向和角度,打眼时要均匀用力,顺势推进,调节好水量,排出孔内煤粉。成型的炮眼内煤粉必须清理干净。
第24条 底眼打完后,要用木楔或大块煤矸盖好眼口,以防煤粉堵塞。
五、收尾工作
第25条 打眼工作结束后,拔下钻杆,卸下钻头,切断电源。将电缆、电钻、水管等工具运至指定地点整理好。
第26条 按规定进行交接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