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炮员操作指导规程有哪些
篇1
放炮员技术操作规程
一、准备工作
1. 检查爆破器材:确保炸药、雷管、导火线等器材完好无损,数量准确。
2. 确定爆破点:依据设计图纸,准确选定爆破位置,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3. 设置安全警戒:在爆破区域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并安排专人负责警戒。
二、装药与连线
4. 装药量控制:根据岩石硬度和爆破需求,合理控制装药量,避免过度爆破。
5. 导火线连接:采用双线串联方式,保证导火线长度适中,便于撤离。
6. 安全检查:装药完毕后,仔细检查每个炮眼,确保无遗漏和错误。
三、起爆操作
7. 确认撤离:确认所有人员已撤至安全距离之外,无闲杂人等靠近。
8. 点燃导火线:使用防静电工具点燃导火线,迅速撤离。
9. 观察与记录:在安全地点观察爆破效果,记录相关数据,为后续爆破提供参考。
四、爆后处理
10. 安全检查:爆破后等待足够时间,确认无残余危险后,进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
11. 清理工作:及时清理炸药残留物和废石,保持作业面整洁。
1 2. 评估效果:评估爆破效果,如有必要,调整爆破方案。
篇2
放炮员岗位操作指导规程
放炮员是矿山开采中不可或缺的角色,其工作涉及到爆破作业的全过程,包括炸药的领取、运输、储存、装填、引爆以及爆后检查。以下是放炮员的主要职责和操作步骤:
1. 炸药领取:从指定地点领取炸药和雷管,确保数量准确无误。
2. 运输安全:使用专用运输工具,遵守安全距离,避免碰撞和摩擦。
3. 储存管理:妥善存放炸药,防止受潮、高温或阳光直射。
4. 爆破设计:根据地质条件和开采计划,确定爆破方案。
5. 装填钻孔:精确计算炸药量,谨慎装填,避免堵塞或遗漏。
6. 安全警戒:设立警戒区,确保人员撤离至安全距离。
7. 引爆操作:按照规定程序连接雷管,确保引爆系统的可靠性。
8. 爆后检查:确认无残留炸药,检查爆破效果,处理未爆物品。
篇3
放炮员操作指导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爆破器材的准备与检查
2. 爆破作业现场的安全评估
3. 钻孔与装药
4. 布线与起爆
5. 安全撤离与等待时间
6. 爆破效果检查与清理
篇4
放炮员安全操作规程
一、准备阶段
1. 检查火工品:确认炸药、雷管等火工品无破损,数量准确,存储条件符合规定。
2. 确定爆破方案:根据地质构造、开采计划,制定合理的爆破设计,包括炮眼布置、装药量和起爆顺序。
3. 安全警戒: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通知相关人员远离爆破区域。
二、作业阶段
1. 炮眼钻孔:遵循爆破设计,确保炮眼深度、角度和位置准确。
2. 装药与封孔:小心谨慎地装填炸药,使用雷管时注意连接质量,确保导通良好;封孔材料应能有效防止水进入。
3. 设置起爆装置:采用非电起爆系统,确保起爆线路清晰、无交叉,测试起爆器功能正常。
4. 安全撤离:完成准备工作后,立即撤离爆破区,确保人员全部到达安全地带。
三、引爆与后期处理
1. 起爆:按照预定的起爆顺序进行,确保信号清晰,人员远离。
2. 延时观察:等待足够安全的延时时间后,才可进入爆破区检查效果。
3. 废弃物清理:及时清理废弃的火工品,妥善处理炸药残留物和炮渣。
篇5
综采队放炮员安全操作规程
一、准备阶段
1. 检查炸药与雷管:确保其无破损、潮湿或过期,且数量准确。
2. 安全距离:在装药前,确认人员远离爆破区域至少100米。
3. 通讯设备:确保通讯设备正常运行,以便在紧急情况下及时联络。
二、装药与布线
1. 精确测量:根据地质条件,精确计算炸药用量,合理布设炸药。
2. 雷管连接:使用专用工具,确保雷管与炸药连接牢固,防止松动。
3. 警戒设置:在爆破点周围设立明显警戒标志,并指定专人负责警戒。
三、引爆与监控
1. 安全距离:引爆前,放炮员必须撤离至安全位置,距离爆破点不少于300米。
2. 引爆操作: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启动引爆装置,不得提前或延迟。
3. 监控爆炸:通过观察和监听,判断爆破效果,如有异常立即报告。
四、爆后处理
1. 安全检查:爆破后,待烟尘散尽,由专人进行安全检查,确认无残留火源。
2. 矿石清理:组织人员进行矿石清理,注意避开可能存在的未爆物品。
3. 记录与汇报:详细记录爆破情况,包括炸药用量、爆破效果及存在问题,及时向上级汇报。
篇6
放炮员操作规程
放炮员操作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核心环节:
1. 爆破材料的领取与检查
2. 爆破点的选择与布置
3. 钻孔作业与装药
4. 爆破信号的发送与安全距离的设定
5. 爆破后的安全检查与处理
篇7
放炮员技术操作规程
放炮员技术操作规程涵盖了以下几个核心方面:
1. 爆破材料的存储与运输
2. 钻孔与装药
3. 布线与起爆
4. 安全检查与警戒
5. 应急处理与后期清理
篇8
放炮员操作规程
放炮员是矿山开采中不可或缺的角色,他们负责爆破作业的安全执行。以下是放炮员的主要操作步骤:
1. 爆破设计:根据矿山地质条件和开采计划,制定合理的爆破方案。
2. 布置炮眼:在指定位置钻孔,确保炮眼深度、角度和间距符合设计要求。
3. 装药与封孔:选用合适的炸药和雷管,谨慎装填,确保安全;装药后用封孔材料封闭炮眼。
4. 设置警戒:在爆破前设置明显的警戒标志,通知相关人员远离爆破区。
5. 连接雷管:按照规定顺序连接雷管,确保起爆顺序正确。
6. 安全检查:全面检查爆破现场,确认无安全隐患。
7. 触发爆破: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启动引爆装置。
8. 爆破后处理:等待足够安全时间后,进入爆破区检查,清除未爆物品,恢复作业。
放炮员操作指导规程范文
1、放炮员必须工作负责,责任强,有实践经验,经过专门培训。持有放炮合格证的人员担任。并认真掌握《煤矿安全规程》有关条例。
2、领取火药时要当面点清数量,检查是否有硬化、受潮的现象。同时领取的雷管要合格(导通试验)0,并且将炸药和雷管分别装炮箱加锁,严禁将火药装入衣袋或用其他方法携带和乱扔乱放。
3、装配引药时,除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第281条外,并遵守下列规定:
⑴ 一个引药不准装入两个雷管。
⑵ 一遍炮引药不准用两个不同厂家生产的雷管。
⑶ 不同型号的同段雷管不能混用、替代。
4、炮眼装药量、起爆顺序、联线方法应严格按爆破图表进行装药。
5、装药锂,先检查放炮母线(作导通检查)及瓦斯和通风情况,清理炮眼内的水和粉尘,再用炮棍在炮眼里来回捅几下,然后用炮棍将药卷轻轻地连续推入。各个药卷之间必须密集紧接,防止有岩粉或碎石。
6、装药时除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第286条外,有下列情况者严禁装药:
⑴ 工作面瓦斯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⑵ 工作面停风或风筒落后工作面五米以上时。
⑶ 炮眼深度不够,小于六百五十毫米时。
⑷ 炮眼有岩粉,水未吹干净时。
7、严禁边打眼边装药,严禁一次装药分两次放炮,打眼未完成时,火药不得运至工作面。
8、所有炮眼必须封泥,炮泥要用粘土砂子混合制成,禁止用块状的材料作炮泥。
9、采用光面爆破时周边眼装药和联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 炮眼深度在1.8米以下时,就采用反向连续装药。
⑵ 周边眼必须串联,逐个串联后,再与其它眼连接。
⑶ 周边眼必须用同段雷管,同时起爆。
⑷ 周边眼采用孔口封泥的空气柱型式。
10、放炮母线和雷管脚线之间的连接,宜使用铜芯线,须刮净,然后互相扫净,再用绝缘胶布包好,有水的地方,雷管脚线要悬空。
11、放炮的联线,检查线路和通电工作,只准放炮员一人操作装药时可指定一至三人同时进行。
12、联好线后,放炮员应复查一次连接网路,检查是否连错,是否有遗漏。发现问题重新连接。确认无误后,方可撤出人员放炮。
13、井筒放炮在地面进行,井下所有人员全部出井离开井口,打开井盖门,发出放炮警号,方可通知放炮。
14、放炮前必须指定责任心强的人员在各通道站岗警戒。未发出解除警戒前,必须坚守岗位。一般以鸣哨示警,一声预备,二声放炮,三声解除,必须在发出放炮警号后方可放炮。
15、放炮箱开关的钥匙,必须由放炮员随身携带,不准移交他人,放炮后将两道开关打开加锁,放炮电缆扭结。
16、放炮后,待炮烟吹散,放炮员、瓦斯检查员和班、队长必须巡视放炮地点,检查瞎炮、残炮,如有危险情况立即处理。
17、瞎炮处理,必须在班、队长、放炮员的指导下进行。并且要当班处理完毕,当班未处理完工,放炮员必须同一班放炮员在现场交待清楚,处理瞎炮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⑴ 由连接不良引起的瞎炮,可重新连线放炮。
⑵ 在距离瞎炮至少0.3米处的地方,另打一平行眼,重新装药放炮。
⑶ 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引药或从引药中拉出雷管,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炮眼。
⑷ 处理的瞎炮爆炸后,放炮员必须详细检查爆落的矸石,收集未爆的电雷管。
⑸ 在瞎炮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同处理瞎炮无关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