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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
集控维护工的操作规程
一、日常巡检
1. 检查设备运行状态,确保各部件无异常声音、振动。
2. 观察仪表指示,确认温度、压力、流量等参数在正常范围内。
3. 检查设备润滑情况,及时补充或更换润滑油。
二、故障处理
1. 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机并上报。
2. 对简单故障进行初步诊断,执行相应维修措施。
3. 对复杂故障,配合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排查。
三、设备保养
1. 定期进行设备清洁,防止积尘、污垢影响设备性能。
2. 按照保养周期进行设备检修,更换磨损件。
3. 记录保养情况,为设备健康管理提供数据支持。
四、安全操作
1. 遵守安全规程,穿戴防护装备。
2. 熟悉应急处理程序,遇到紧急情况能迅速响应。
3. 不得擅自更改设备设定,避免引发安全事故。
五、文档管理
1. 妥善保存设备操作手册、维修记录等资料。
2. 定期更新设备运行日志,记录设备运行状态和维修情况。
3. 及时反馈设备问题,协助完善设备档案。
目的和意义
集控维护工的操作规程旨在规范工作流程,保证电力、化工、制造等行业的生产设备稳定运行,减少因操作不当导致的设备损坏和生产中断。通过严格执行规程,可以提高设备利用率,延长设备寿命,降低维护成本,保障生产安全,最终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注意事项
1. 维护工需经过专业培训,了解设备原理和操作方法,未经许可不得私自操作设备。
2. 在进行设备维修时,务必切断电源,避免触电风险。
3. 注意个人安全,遵守现场安全规定,不得冒险作业。
4. 保持良好的沟通,与同事协作,确保设备维护工作的顺利进行。
5. 对于规程的任何修改或更新,应及时学习并掌握,确保操作的合规性。
本规程旨在提供指导,具体操作还需结合实际情况灵活运用,不断积累经验,提升工作效率和质量。
集控维护工的操作规程范文
一、一般规定
第1条 经过安全和本工种专业技术培训,通过考试取得操作资格证后,持证上岗。
第2条 严格执行《选煤厂安全规程》、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度和其他有关规定。
第3条 熟悉各种机修工艺的操作要领,掌握常用设备、工具的使用方法。
第4条 上岗时,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
二、工作前的准备
第5条 工作前检查所使用工具、材料等是否符合要求。
第6条 设备安装、检修施工前,必须学习与工作有关的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多人工作时要明确施工人员和安全负责人,施工人员要明确分工,清楚安全注意事项。检查、整理工作现场。
第7条 检修前应对检修使用的工具、仪器、仪表和材料配件进行清点,对所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不合格者不能使用。
三、正常操作
(一)机修部分
第8条 检修设备时必须严格执行“断电挂牌”制度,严格按设备完好标准施工。
第9条 拆卸设备时,应按顺序进行,对拆卸件相对位置作出标记和记录,并妥善保管。
第10条 拆卸的零部件应清洗干净,设备加工面如有腐蚀应进行处理,并涂上适当的润滑油脂。
第11条 装配时,应先检查零部件与装配有关的外形尺寸和精度等级,必须符合要求后方可装配。
第12条 在拆装轴承等淬火机件时,应使用铜棒、铝棒或木棒垫着锤击,不得用大锤直接敲打。
第13条 检修完毕后,应清点工具,防止工具留在机器内。
(二)高空作业部分
第14条 严禁在临时的梯子上或不牢固的脚踏板上使用电动或风动工具。凡离地面2m以上进行操作即为高空作业。所有高空作业,不论工种、地点、时间,不论专职或临时,都应执行本操作规程。
第15条 登高作业前,应先检查所用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是否安全可靠;如不符合质量和使用要求,禁止使用,并拒绝登高作业。
第16条 高空作业要穿软底鞋,不准穿拖鞋和塑料鞋,以防滑倒和摔下;必须戴安全帽和系安全带,安全带高挂低用,并系在工作点上方结实牢固的物体上,禁止拴在尖锐棱角的物体上。
第17条 在高空安装物件或其他作业,使用撬棍校正位置时,人须站稳,用力得当,撬入深度适中,不能用力过猛,以防撬棍滑脱而摔倒,引起高空坠落。
第18条 在雨天、潮湿、淋漓或冬季冰雪、霜冻环境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采取防滑措施。工作现场清理干净,以防滑倒。
第19条 登高用梯子必须牢固、稳定可靠,与地面夹角在65。—70。,双脚梯开档不宜过大,两脚需系拉绳,挂牢挂钩,以防滑倒伤人,同时必须有专人负责扶梯,不得使梯角滑动或梯身摇晃。
第20条 高空作业应随身携带工具装入袋内,条件限制使用工具袋时,应把工具栓在手腕上,以防落下伤人。不准从高空向地面乱扔工具及杂物,上下传递工具应用吊绳。
第21条 禁止工作人员或非工作人员在高空作业点下面停留和通过。
第22条 在厂房高空作业时,特别要主意周围环境,如电缆、电线、各种机械设备、管道,如有威胁工作人员安全的因素,应立即排除或停止作业。
第23条 暴到6级以上大风和下大雨时,禁止高空作业。若因抢修需要,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第24条 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手脚残疾、深度近视以及其他不适合高空作业者,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第25条 有起重和运输工作时,应设专人负责,事先有措施,工作时有专人指挥,禁止乱指挥和擅自行动。
第26条 对有联络的电源和可能返送电的电源,停送电时应详细检查,将可能返送电的电源停掉,并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标志牌,的条件的要加锁。
第27条 一切易蚀、裸露的电器设备都必须加保护罩或遮栏,以防触电。母线和其他带电导体外露的配电装置,送电后必须挂牌标明“小心有电”字样。
第28条 设备运行时不准检修。对比较复杂的控制系统检修,除执行本规程外,还应执行针对具体设备、系统所制定的有关规定。
第29条 在停电后的高压设备上检修时,在验明设备确无电压后,应立即将检修设备接地并三相短路。
第30条 测量电缆、电容器及具有较大电容量的设备给绝缘电阻后,必须将被测部位及时进行放电。
第31条 在检修期间,与相邻带电体安全距离小于规定者,必须加可靠的遮拦,禁止用金属尺测量带电体。
第32条 在电气维修时,禁止短接各灯保护装置。在特殊情况下短接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同时应报告厂调度,厂调度室通知有关人员,事后必须及时尽快组织恢复。
第33条 电气线路需要改动,应经有关领导批准,新装端子必须加装字迹清晰的端子号,并及时做好记录。
第34条 在做高压电气试验时,必须将工作场地用绳拦起来,并悬挂“止步,高压危险!”标志,还要设专人监护。
第35条 电器维修时,严禁单人作业,必须至少2人以上,监护人必须做好监护工作。
第36条 一切可能带电的金属外壳必须有可靠接地,接地电阻不得大于电动机及其启动装置的金属外壳,均应接地或接零线,电源开关外壳和电线绝缘有破损、不完整或带电部分外露,应及时修好,否则不准使用。
第37条 工作临时中断或每班工作前,都必须重新验电和检查接地是否正常可靠。
第38条 凡离地面2m以上进行高空作业时,应该《选煤厂安全规程》的规定,杆上工作人穿脚扣或踏板,并将工具放入工具袋内,下方人员也应戴安全帽,设专人负责警戒工作。
第39条 装设地线必须验明设备确实无电后进行,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必须接触良好,拆接地线时顺序与比相反,装拆地线均应戴绝缘手套和使用绝缘棒。
第40条 检修工作结束后,若要带动主工作机械进行试运转,必须由值班司机进行操作。
第41条 检修工作结束后,应立即收拾、清点工具、材料及不用的零部件,并清理现场后方按规定送电,确认一切无问题后方可离开现场。
四、安全注意事项
第42条 设备在运转中发生故障,必须停车处理,严禁运转中进行检修。检修设备时,必须严格执行“断电挂牌”制度(不准打信号、捎口信、电话联络)。进入设备内部进行检修,必须设专人监护,还应断电加锁,进入内部的工作人员带好钥匙。检修完毕及清理现场完毕,要清点人员和工器具,确认无误后方可送电试车。
第43条 在移动、翻转抬运物件时,防止挤手压脚,多人一起进行上述工作前,要通知他人,用力均匀一致。
第44条 使用扳用时,扳手与螺母应接触紧密,接触部分不得粘有油脂。扳手不得加套筒使用。使用手捶扁铲、锉刀、刮刀等工具时,应严格遵守各工具操作要领,以免发生事故。第45条 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时,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现场检修时,上下设备要小心,防止滑倒。
第46条 严禁用胶带输送机搬运工具及其他物件。
第47条 给检修车间内高、低电气设备和线路时,必须严格执行断电挂牌制度,并进行验电、放电工作,需要挂接地线的,一定要及时挂接地线,工作完毕立即拆除。严禁采取就地按钮或拉紧停车关代替停送电制度。严禁打电话停、送电。严禁约时停送电。
第48条 不准带电检修、迁移电气设备和电缆。
第49条 电工所用工器具,带绝缘防护的,绝缘要完好,否则禁止使用。
第50条 严禁用潮湿手指接触各种电所按钮。
第51条 清理电气设备时,严禁用水冲洗,不得用湿布擦试内部。
第2篇 集控维护工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 经过安全和本工种专业技术培训,通过考试取得操作资格证后,持证上岗。
第2条 严格执行《选煤厂安全规程》、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度和其他有关规定。
第3条 熟悉各种机修工艺的操作要领,掌握常用设备、工具的使用方法。
第4条 上岗时,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
二、工作前的准备
第5条 工作前检查所使用工具、材料等是否符合要求。
第6条 设备安装、检修施工前,必须学习与工作有关的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多人工作时要明确施工人员和安全负责人,施工人员要明确分工,清楚安全注意事项。检查、整理工作现场。
第7条 检修前应对检修使用的工具、仪器、仪表和材料配件进行清点,对所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不合格者不能使用。
三、正常操作
(一)机修部分
第8条 检修设备时必须严格执行“断电挂牌”制度,严格按设备完好标准施工。
第9条 拆卸设备时,应按顺序进行,对拆卸件相对位置作出标记和记录,并妥善保管。
第10条 拆卸的零部件应清洗干净,设备加工面如有腐蚀应进行处理,并涂上适当的润滑油脂。
第11条 装配时,应先检查零部件与装配有关的外形尺寸和精度等级,必须符合要求后方可装配。
第12条 在拆装轴承等淬火机件时,应使用铜棒、铝棒或木棒垫着锤击,不得用大锤直接敲打。
第13条 检修完毕后,应清点工具,防止工具留在机器内。
(二)高空作业部分
第14条 严禁在临时的梯子上或不牢固的脚踏板上使用电动或风动工具。凡离地面2m以上进行操作即为高空作业。所有高空作业,不论工种、地点、时间,不论专职或临时,都应执行本操作规程。
第15条 登高作业前,应先检查所用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是否安全可靠;如不符合质量和使用要求,禁止使用,并拒绝登高作业。
第16条 高空作业要穿软底鞋,不准穿拖鞋和塑料鞋,以防滑倒和摔下;必须戴安全帽和系安全带,安全带高挂低用,并系在工作点上方结实牢固的物体上,禁止拴在尖锐棱角的物体上。
第17条 在高空安装物件或其他作业,使用撬棍校正位置时,人须站稳,用力得当,撬入深度适中,不能用力过猛,以防撬棍滑脱而摔倒,引起高空坠落。
第18条 在雨天、潮湿、淋漓或冬季冰雪、霜冻环境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采取防滑措施。工作现场清理干净,以防滑倒。
第19条 登高用梯子必须牢固、稳定可靠,与地面夹角在65。—70。,双脚梯开档不宜过大,两脚需系拉绳,挂牢挂钩,以防滑倒伤人,同时必须有专人负责扶梯,不得使梯角滑动或梯身摇晃。
第20条 高空作业应随身携带工具装入袋内,条件限制使用工具袋时,应把工具栓在手腕上,以防落下伤人。不准从高空向地面乱扔工具及杂物,上下传递工具应用吊绳。
第21条 禁止工作人员或非工作人员在高空作业点下面停留和通过。
第22条 在厂房高空作业时,特别要主意周围环境,如电缆、电线、各种机械设备、管道,如有威胁工作人员安全的因素,应立即排除或停止作业。
第23条 暴到6级以上大风和下大雨时,禁止高空作业。若因抢修需要,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第24条 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手脚残疾、深度近视以及其他不适合高空作业者,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第25条 有起重和运输工作时,应设专人负责,事先有措施,工作时有专人指挥,禁止乱指挥和擅自行动。
第26条 对有联络的电源和可能返送电的电源,停送电时应详细检查,将可能返送电的电源停掉,并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标志牌,的条件的要加锁。
第27条 一切易蚀、裸露的电器设备都必须加保护罩或遮栏,以防触电。母线和其他带电导体外露的配电装置,送电后必须挂牌标明“小心有电”字样。
第28条 设备运行时不准检修。对比较复杂的控制系统检修,除执行本规程外,还应执行针对具体设备、系统所制定的有关规定。
第29条 在停电后的高压设备上检修时,在验明设备确无电压后,应立即将检修设备接地并三相短路。
第30条 测量电缆、电容器及具有较大电容量的设备给绝缘电阻后,必须将被测部位及时进行放电。
第31条 在检修期间,与相邻带电体安全距离小于规定者,必须加可靠的遮拦,禁止用金属尺测量带电体。
第32条 在电气维修时,禁止短接各灯保护装置。在特殊情况下短接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同时应报告厂调度,厂调度室通知有关人员,事后必须及时尽快组织恢复。
第33条 电气线路需要改动,应经有关领导批准,新装端子必须加装字迹清晰的端子号,并及时做好记录。
第34条 在做高压电气试验时,必须将工作场地用绳拦起来,并悬挂“止步,高压危险!”标志,还要设专人监护。
第35条 电器维修时,严禁单人作业,必须至少2人以上,监护人必须做好监护工作。
第36条 一切可能带电的金属外壳必须有可靠接地,接地电阻不得大于电动机及其启动装置的金属外壳,均应接地或接零线,电源开关外壳和电线绝缘有破损、不完整或带电部分外露,应及时修好,否则不准使用。
第37条 工作临时中断或每班工作前,都必须重新验电和检查接地是否正常可靠。
第38条 凡离地面2m以上进行高空作业时,应该《选煤厂安全规程》的规定,杆上工作人穿脚扣或踏板,并将工具放入工具袋内,下方人员也应戴安全帽,设专人负责警戒工作。
第39条 装设地线必须验明设备确实无电后进行,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必须接触良好,拆接地线时顺序与比相反,装拆地线均应戴绝缘手套和使用绝缘棒。
第40条 检修工作结束后,若要带动主工作机械进行试运转,必须由值班司机进行操作。
第41条 检修工作结束后,应立即收拾、清点工具、材料及不用的零部件,并清理现场后方按规定送电,确认一切无问题后方可离开现场。
四、安全注意事项
第42条 设备在运转中发生故障,必须停车处理,严禁运转中进行检修。检修设备时,必须严格执行“断电挂牌”制度(不准打信号、捎口信、电话联络)。进入设备内部进行检修,必须设专人监护,还应断电加锁,进入内部的工作人员带好钥匙。检修完毕及清理现场完毕,要清点人员和工器具,确认无误后方可送电试车。
第43条 在移动、翻转抬运物件时,防止挤手压脚,多人一起进行上述工作前,要通知他人,用力均匀一致。
第44条 使用扳用时,扳手与螺母应接触紧密,接触部分不得粘有油脂。扳手不得加套筒使用。使用手捶扁铲、锉刀、刮刀等工具时,应严格遵守各工具操作要领,以免发生事故。第45条 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时,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现场检修时,上下设备要小心,防止滑倒。
第46条 严禁用胶带输送机搬运工具及其他物件。
第47条 给检修车间内高、低电气设备和线路时,必须严格执行断电挂牌制度,并进行验电、放电工作,需要挂接地线的,一定要及时挂接地线,工作完毕立即拆除。严禁采取就地按钮或拉紧停车关代替停送电制度。严禁打电话停、送电。严禁约时停送电。
第48条 不准带电检修、迁移电气设备和电缆。
第49条 电工所用工器具,带绝缘防护的,绝缘要完好,否则禁止使用。
第50条 严禁用潮湿手指接触各种电所按钮。
第51条 清理电气设备时,严禁用水冲洗,不得用湿布擦试内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