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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
信号工操作规程涵盖了以下几个主要方面:
1. 设备检查与准备:确保所有信号设备,如信号灯、旗语、音响设备等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2. 工作环境评估: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识别潜在风险并采取预防措施。
3. 信号传递:正确理解和执行信号指令,保证与操作员、其他信号工之间的有效沟通。
4. 紧急情况应对:制定并熟知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理程序。
5. 个人防护装备使用:正确佩戴和使用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反光衣等。
目的和意义
信号工操作规程的设立旨在保障工地安全,提高工作效率,防止因沟通不畅或误操作导致的事故。其重要性在于:
1. 提升安全性:明确的信号传递能减少误解,降低施工风险,保护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
2. 优化作业流程:标准的操作流程可以提升工作效率,减少因混乱或延误造成的工程延误。
3. 培训与教育:为新入职员工提供清晰的行为指南,有助于快速适应工作环境,同时强化现有员工的安全意识。
注意事项
1. 在开始工作前,务必熟悉并理解各种信号的含义,避免因混淆导致错误操作。
2. 保持专注,避免在信号传递过程中分心,尤其是在嘈杂或视线不佳的环境中。
3. 与操作员和其他信号工保持良好的视线接触,必要时使用辅助通信设备。
4. 信号传递应简洁明了,避免复杂的手势或信号,以减少误读可能性。
5. 时刻关注周围环境变化,如天气、地形等,及时调整信号传递方式。
6. 遵守休息时间,防止疲劳影响信号传递的准确性。
7. 紧急情况下,立即启动应急响应计划,同时通知相关人员。
8. 不得擅自更改或省略操作规程,如有改进意见,应通过正规渠道提出。
以上规定旨在确保信号工工作的顺利进行,每一位信号工都应严格遵守,以实现安全、高效的工作环境。
信号工操作规程范文
第1篇 信号工操作规程
1、井下所有信号必须通过井口信号站中转,由井口信号工转发至绞车房和各稳车。
2、井口信号以红光显示,井口及提升机构信号必须为声光显示。井口至吊盘、转水站、绞车房还应分别设电话,以便作复杂联系。通讯装置必须保持完好畅通。
3、双提升必须设置两套信号操作系统,互不干扰,并由两个信号工单独操作,以免混淆。
4、信号语言系统应清楚明了,不易混淆,显呈规律性,便于记忆。信号工及操作人员应熟练掌握,各信号战火为、信号标志愿军必须统一,须发前应反复对,不得有误。
5、信号工应由责任心强,有经验,业务熟悉老练,反应快的同志担任。上岗前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操作。
6、信号工工作期间,必须保持良好的身体和精神状态,工作时坚守岗位,精力集中,认真负责,不得擅自离职,带情绪上班或严重睡眠不足。
7、进班后,应先检查信号装置有无故障,配合机修检查滑架及吊桶钩头连接装置,发现总是及时汇报,处理好后,才能操作。班中信号出总是不得自行修理或带故障操作,必须与信号接收点联系好,通知电工处理,出现其他问题也应及时汇报处理。
8、井口信号室设有大抓紧急断电开关,信号工班前应检查其动作是否可靠。工作过程应经常注意观察大抓运行情况,发现不正常运行或接到井口紧急断电信号,立即操作紧急断电开关。
9、信号工发送信号应及时、准确、清楚,如连续发出时,每次应有五至十秒间隙。但连续发出最多不超过三次,对方发来的信号听不清,不得转发。
井口信号在绞车房及各稳车发点前,必须得井下或翻矸平台的清楚回点,否则禁止转发,吊桶运送长材料、设备及其它必须慢速的情况必须使用慢点,上下人员采用上下专用信号。
10、吊桶接近井口,各盘口及工作面及起落吊挂时各信号工应目送目接,手不离信号器,发现异状,立即停点,待查明原因,问题处理好后,才能继续操作。井口信号工在吊桶全过程中应注意观察大绳及稳绳的善,如摆动大,立即打停点,待罐稳后,方能提升。
11、吊桶提升前,未接到把钩工通知,吊挂起落前未得到现场指挥人员的通知,信号工不得发送信号。起落吊挂时,必须先按规定发预备点,使操作人员及井上下看护人员作好准备后,才能发升降点。
12、吊桶下降至工作面五至十米时,必须自动停车,此信号工时井底应迅速通知其他人员引起注意并避开提升位置后,才能发点下落吊桶。
13、上下人员时,信号工必须事先发出联系信号,得到回声后才能进行。
14、向下运送炸药,机械或不带滑架运行时,一律使用慢点并电话通知绞车房和各盘面。
15、井口设施不准遮挡信号并观察各提升悬吊绳及井口设备设施视线,其他任何人不得在信号室逗留或从事干扰信号工的工作,在吊桶运行和吊挂起落时,任何人不得与信号工闲谈或联系事宜,以免分散精力,造成事故。
信号室附近燥音不得干扰信号工作。
16、井口信号取暖严禁烟火。
17、信号工应适当掌握井盖门的开启时间,以距井口三十米至四十米开启为宜,不应过多提前。除吊桶出入井口,下第一罐人员,工作面放炮,起落吊挂时及其他特殊情况外,不得打开井盖门,交接班后,用红漆或小绳子在提升绳标出井底、吊盘、固定盘的位置,以便掌握吊桶升降位置。
18、每班起落吊盘后,负责通知绞车司机在深度批示器上作好标志。
第2篇 非煤矿山信号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必须按规定迅速、准确、清楚的发送信号,不准用电铃当作电话。保证电话、电铃、信号灯的畅通,发现问题及时找电工修理。
二、升降人员或运送物料时,要严格检查,发现不符合乘罐规定的,要立即通知整改,不整改,严禁发送升降信号。
三、对升降信号一定要打清,打准。如没有听清楚应反问一下,弄清楚后再发信号。
四、在操作台上要集中精力不准说笑、打闹,不准脱岗。
第3篇 起重工挂钩工、信号工安全操作规程
1 一般规定
1 起重工应健康,两眼视力均不得低于1.0,五色盲、听力障碍、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眩晕、突发性昏厥及其他影起重吊装作业的疾病与生理缺陷。
2 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作业。
3 作业前必须检查作业环境、吊索具、防护用品。吊装区域无闲散人员,障碍已排除。吊索具无缺陷,捆绑正确牢固,被吊物与其它物件无连接。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4 轮式或履带式起重机作业时必须确定吊装区域,并设警戒标志,必要时派人监护。
5 大雨、大雪、大雾及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等恶劣天气,必须停止露天起重吊装作业。严禁在带电的高压线下作业。
6 在高压线一侧作业时,必须保持表所列的最小安全距离。
表 起重机与架空输电导线的最小安全距离
输电导线电压(千伏)
1以下
1-15
20-40
60-110
220
允许沿输电导线水平方向最近距离(米)
1.5
3
4
5
6
允许沿输电导线水平方向归近距离(米)
1
1.5
2
4
6
7 在下列情况下严禁进行吊装作业:
1) 被吊物质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
2) 信号不清;
3) 吊装物下方有人;
4) 吊装物上站人;
5) 立式构件、大模板不用卡环;
6) 斜拉斜牵物;
7) 散物捆扎不牢;
8) 零碎物无容器;
9) 吊装物质量不明;
10) 吊索具不符合规定;
11) 作业现场光线阴暗。
8 作业时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听从统一指挥。
9 使用起重机作业时,必须正确选择吊点位置,合理穿挂索具,试吊。除指挥及挂钩人员外,严禁其他人员进入吊装作业区。
10 使用两台吊车抬吊大型构件时,吊车性能应一致,单机荷载应合理分配,且不得超过额定荷载的80%。作业时必须统一指挥,动作一致。
11 需自制吊运物料容器(土斗、混凝土斗、砂浆斗等)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 荷载(包括自重)不得超过5000千克;
2) 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设计,报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批准;
3) 焊制时,须选派技术水平高的焊工施焊,由质量管理人员跟踪检查,确保制作质量;
4) 制作完成后,须经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组织验收,并试吊,确认合格;
5) 验收时必须将设计图纸和计算书交项目经理部主管部门存档,并由主管部门纳入管理范畴,定期检查、维护,遇有损坏及时修理,保持完好。
6) 使用前必须由作业人员进行检查,确认焊缝不开裂,吊环不歪斜、开裂,容器完好。
2 基本操作
1 穿绳:确定吊物重心,选好挂绳位置。穿绳应用铁钩,不得将手臂伸到吊物下面。吊运棱角坚硬或易滑的吊物,必须加衬垫、用套索。
2 挂绳:应按顺序挂绳,吊绳不得相互挤压、交叉、扭压、绞拧。一般吊物可用兜挂法,必须保持吊物平衡。对于易滚、易滑或超长货物,宜采用索绳方法,使用卡环锁紧吊绳。
3 试吊:吊绳套挂牢固,起重机缓慢起升,将吊绳绷紧稍停,起升不得过高。试吊中,信号工、挂钩工、司机必须协调配合。如发现吊物重心偏移或与其他物件粘连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起777777吊,采取措施并确认安全后方可起吊。
4 摘绳:落绳、停稳、支稳后方可放松吊绳。对易滚、易滑、易散的吊物,摘绳要用安全钩。挂钩工不得站在吊物上面。如遇不易人工摘绳时,应选用其他机具辅助,严禁攀登吊物及绳索。
5 抽绳:吊钩应与吊物重心保持垂直,缓慢起绳,不得斜拉、强拉,不得旋转吊臂抽绳。如遇吊绳被压,应立即停止抽绳,可采取提头试吊方法抽绳。吊运易损、易滚、易倒的吊物不得使用起重机抽绳。
6 吊挂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1) 兜绳吊挂应保持吊点位置准确、兜绳不偏移、吊物平衡。
2) 锁绳吊挂应便于摘绳操作。
3) 卡具吊挂时应避免卡具在吊装中被碰撞。
4) 扁担吊挂时,吊点应对称于吊物重心。
7 捆绑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1) 捆绑必须牢固。 ,
2) 吊运集装箱等箱式吊物装车时,应使用捆绑工具将箱体与事车连接牢固,并加垫防滑。
3) 管材、构件等必须用紧线器紧固。
8 新起重工具、吊具应按说明书检验,试吊后方可正式使用。
9 长期不用的起重、吊挂机具,必须进行检测、试吊,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
10 钢丝绳、套索等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8~10。
3 三角架吊装
1 作业前边必须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选用机具、吊具、绳索及配套材料。
2 作业前应将作业场地整平、压实。三角架底部应支垫牢固。
3 三角架顶端绑扎绳以上伸出长度不得小于60厘米,捆绑点以下三杆长度应相等并用钢丝绳连接牢固,底部三脚距离相等,且为架高的1/3至2/3。相邻两杆用排木连接,排木间距不得大于1.5米。
4 吊装作业时必须设专人指挥。试吊时应检查各部件,确认安全后方可正式操作。
5 移动三角架时必须设专人指挥,由三人以上操作。
4 构件及设备的吊装
1 作业前应检查被吊物、场地、作业空间等,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2 作业时应缓起、缓转、缓移,并用控制绳保持吊物平稳。
3 移动构件、设备时,构件、设备必须和排子连接牢固,保持稳定。道路应坚实平整,作业人员必须听从统一指挥,协调一致。使用卷扬机移动构件或设备时,必须用慢速卷扬机。
4 码放构件的场地应坚实平整。码放后应支撑牢固、稳定。
5 吊装大型构件使用千斤顶调整就位时,严禁两端千斤顶同时起落;一端使用两个千斤顶时,起落速度应一致。
6 超长型构件运输中,悬出部分不得大于总长的四分之一,并应采取防倾覆措施。
7 暂停作业时,必须把构件、设备支撑稳定,连接牢固后方可离开现场。
5 吊 索 具
1 作业时必须根据吊物的重量、体积、形状等选用合适的吊索肯。
2 严禁在吊钩上补焊、打孔。吊钩表面必须保持光滑,不得有裂纹。严禁使用危险断面磨损程度达到原尺寸的10%、钩口开口度尺寸比原尺寸增大15%、扭转变形超过10%、危险断面或颈部产生塑性变形的吊钩。板钩衬套磨损达原尺寸的50%时,应报废衬套。板钩心轴磨损达原尺寸的5%时,应报废心轴。
3 编插钢丝绳索具宜用6_37的钢丝绳。编插段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且不得小于300毫米。编插钢丝绳的强度应按原钢丝绳强度的70%计算。
4 吊索的水平夹角应大于45度。
5 使用卡环时,严禁卡环侧向受力,起吊前必须检查封闭销是否拧紧。不得使用有裂纹、变形的卡环。严禁用焊补方法修复卡环。
6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钢丝绳不得继续使用。
1) 断股或使用时断丝速度增大。
2) 在一个节距内的断丝数量超过总丝数的10%。
3) 出现拧扭死结、死弯、压扁、股松明显、波浪形、钢丝外飞、绳芯挤出以及断股等现象。
4) 钢丝绳直径减少7%~10%。
5) 钢丝绳表面钢丝磨损或腐蚀程度,达到表面钢丝直径的40%以上,或钢丝绳被腐蚀后,表面麻痕清晰可见,整根钢丝绳明显变硬。
7 使用新购置的吊索具前应检查其合格证,并试吊,确认安全。
第4篇 主井信号工安全操作规程
1.设专人操作,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非信号工不得擅自操作(电、钳工试车不在此限)。
2.接班时,要认真仔细检查所使用的设备、信号装置、操作按纽等是否齐全、完好。并且试验一次,确保声光信号具备、动作可靠。
3.信号操作:
主井信号以主罐(南侧)为主。
(1)正常信号: 主罐升--- 二短点
主罐降--- 三短点
(2)对罐信号: 主罐升--- 二长点
主罐降--- 三长点
(3)停车信号: 一长点
(4)特殊情况信号工应用电话与绞车司机联系清楚。
4.设备操作:
主井装栽设备具有自动和手动操作系统。
(1)手动操作:
①当需要提煤时,信号工必须与绞车司机联系清楚,再根据箕斗位置、闸门关闭信号,按下给煤机启动按纽,给煤机给煤,到量后自动停车。
②箕斗到位时,井壁信号灯亮,按下电机(泵站)启动按纽,电机运转,按下闸门升起按纽,闸门升起装栽。
③空载指示灯亮后,按下闸门降按纽,闸门关闭、灯亮,发出提升信号。按下电机停按纽,停止电机运转。
④箕斗离开后,井壁灯灭,按下给煤机启动按纽给煤。完成一次循环。
(2)自动操作:
①接班后需要提煤时,信号工必须先用手动操作工作一段时间(5箕斗以上),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在静止状态将转换开关拨至自动装栽位置(自动灯亮)实现自动装栽。
②自动装栽后,信号工只打信号。但信号工必须随时观察指示灯是否正常,发现异常立即将转换开关搬回手动位置进行手动操作。
③工作中因故停止提升,时间较长时,应将转换开关拨至手动位置,以防误动。下班时必须将转换开关拨至手动位置,方可离开。
④维修工在检修、维护设备时,严禁使用自动操作,必须使用手动操作。信号工必须与维修工联系清楚后再操作。应积极配合维修工完成设备检修工作。
⑤在进行特殊提升时(如提水煤等),必须使用手动操作。
⑥信号工操作中要集中精力,不允许误操作。
5.给煤机工作中,发现压磁称重仪数据无变化时,应及时停止装栽(出现死机),通知维修工处理。
6.发现定量斗超载,超载指示灯亮时,不准将斗内煤全部装入箕斗,必须分两次装入箕斗或部分放入井筒。
7.由于其它原因,造成箕斗内煤量超载时,必须配合绞车司机工作,不允许强行提升,应采取有效措施把超载重量从箕斗内挖出后再提升。
8.周末最后一个班下班时,应保持定量斗是无煤状态,必须使箕斗离开装栽位置(井壁灯灭),确保传感器不在工作。人离开时应停电。
9.在特殊情况,箕斗上必须上人员时,信号工必须向调度室汇报并与绞车司机联系清楚后,人员才能上箕斗作业。并设专人监护。信号工不得离开信号房。
10.发现设备和信号有故障时,应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通知维修工到场进行处理。并向区值班汇报。
11.特殊情况下的运行:
在定量斗闸门不能正常工作的情况下,在征得调度室和区值班同意后,可采取给煤机直接装箕斗,但一名信号工必须在下层台观察箕斗装栽情况,并用信号指挥给煤机工作,不得超载。
第5篇 井口把钩信号工操作规程
第1条 把钩信号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考试合格发证后,方可担任。
第2条 把钩信号工在罐笼运行期间,必须集中精力,随时注视各设备的情况,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措施。
第3条 在绞车提升时,人员应离开2m以外,严禁有人通过。
第4条 打完信号后,罐笼内外人员不得出入。
第5条 升降人员时,把钩信号工一定要把安全链挂上。进车侧的挡车器必须闭合,一切车辆停止往井筒方向运行。
第6条 上、下空车重车时,一定要等罐笼到停罐位置,罐笼停稳后,推上罐座,方可推车装罐,车进罐后,一定要将车轮挡好,用腰闸挡住车箱。
第7条 人员上、下时,必须一侧进罐,一侧出罐,不准两侧同时上、下。
第8条 上、下重物,罐笼两侧重量要平衡,以免扭坏罐道。
第9条 使用花车或其他类型专用车提升物料时,必须遵守装车不准超重、不准超长、超宽、超高。
第10条 人员不得和有爆炸性、易燃性或腐蚀性的物品同乘一罐。
第11条 信号未发完停电或信号失灵,一定要用事故信号紧急停车。
第12条 当发出开车信号后,一般不得随意废除本信号,特殊情况需要改变时,必须先发送停车信号,再发送其他信号。
第13条 罐笼提升到井口时,一定要将罐笼落到拖罐器上。
第14条 遇到罐内卡车或车在罐笼内掉道时,要用绳索系着长柄工具处理。
第15条 升降管子,道轨等长料时,必须按专项措施执行。
第6篇 副井信号工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本操作规程适用于信号工与操车设备的安全操作
二、上岗条件
1、必须经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必须熟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提升设备和信号设施的规定,掌握所使用设备的正确操作方法。能正确处理工作中遇到的突发情况。
三、安全规定
1、每班操作前要对操作台上的各种电器进行检查,确保完好、齐全。
2、工作中要集中精力,听清信号,发送信号要清晰,信号不清,不给对方发送。
3、根据工作需要,与车房司机联系好,方可发送信号。
4、操车人员应听语言信号为准,斜巷运输执行一停二开的规定。
5、信号发送方式:下井口信号只能发至上井口,上井口收齐所有信号后,方可传发同类别同命令信号至车房。但停止信号与急停信号均能发至车房。
6、上下口及车房、信号硐室均安装有直通电话,用作上下口信号工之间及上口信号工与车房之间联系工作之用,非工作事务严禁使用。
7、信号工应与把勾工密切配合,当车辆连接好、阻车器打开以及把勾工发出信号指令,信号工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发送信号。
8、 信号发出后,密切注意走钩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发出停车信号。
9、信号工不得任意脱离岗位,特殊情况要安排替班信号工。
10、井筒运送爆破材料及易燃易爆物时,应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及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11、各道阻车器应经常关闭,放车时方可打开。
四、操作
1、信号工等待挂好链环,插好插销,检查确认挂好后,根据信号约定中的规定向上井口(或井底车场)发出提车或下放信号。
2、上井口信号工向绞车房发出提升或下放信号。
3、提升或下放物料,上、下井口信号工应相互配合。
4、运输设备出现紧急情况,可直接按“操车急停”按钮,停止运行。
五、收尾工作
交班时一定要把当班情况交待清楚,接班时问清上班情况,并严格按照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进行交接。
第7篇 信号工的安全操作规程
1、从事信号指挥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学习证必须有监护人,持外地证应换领北京市核发的临时操作证。
2、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熟悉指挥信号、哨、旗和明显标志齐全,不以喊代替。
3、指挥中应了解被吊物的重量,重物起吊后禁止任何人从吊运的重物下通过,严禁在人的头上吊运重物。
4、指挥吊运大模板时,大模板应与墙体无粘连,挂钩工站在模板上时不得吹起钩哨,模板起升2米才能转臂,不得串吊模板。
5、从事信号指挥的人员应身体健康,能适应高空作业,经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听力、视力应满足具体工作条件要求,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6、信号工应掌握所指挥的起重机的技术性能和起重工作性质,了解常用起重机的起重工作性质。对起重机的行走路线、路基及塔式起重机的锚固等,能够定期配合司机进行检查。能够熟练自如地运用手势、旗语、音响和通讯设备。
7、信号工应能看懂一般的建筑结构施工图,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的现场平面布置图和工艺要求指挥起吊、就位构件、材料和设备等。能够掌握起重机作业范围内的安全情况。
8、掌握常用材料的重量和吊运就位方法、构件重心位置,并能计算非标准构件和材料的重量。
9、具备防止构件装卸、运输、堆放过程中防止变形的知识。
10、掌握滑轮及滑轮的应用原理。
11、信号工应站在使司机能够清楚看到的安全位置进行指挥。
12、信号工应具备指挥单机、双机或多机作业的指挥技术。
13、信号工应严格执行以下“十不吊”的原则:
1)被吊物重量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不准吊;
2)信号不清不准吊;
3)吊物下方有人不准吊;
4)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5)埋在地下物不准吊;
6)斜拉斜牵物不准吊;
7)散物捆扎不牢不准吊;
8)零散物不装容器不准吊;
9)吊物重量不明,吊、索具不符合规定,立式构件、大模板不用卡环不准吊;
10)六级以上强风、大雾天影响视力和大雨、雪时不准吊。
第8篇 斜井信号工安全操作规程
1、一般规定斜井信号工必须对工作认真负责,有一定的提升把钩工作实践经验,经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后持证上岗。
提升信号的设置,要求声光齐全,通讯设备可靠。兼作行人的运输斜巷,要设置红灯信号,行车时红灯亮,不准行人。
提升机停运超过6h以上或因事故检修后,开车前必须对所有信号、通讯设备进行检查试验(试验前,必须与h各信号点及提升机司机联系明确后再进行),确认正确灵活畅通后,方可作业。
2、收发信号(1)信号工在岗位上,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在联系工作中(如用电话或口头与他人联系工作时),发送信号,必须精力集中,细心操作;(2)信号工收到的信号不明确时,不得发送开车信号,同时可用电话或回点等方式查明原因,并且废除本次信号,重新发送;(3)信号工发出信号后,发现提升容器的运行方向与信号规定的方向不一致时,应立即发出停车信号,待查明原因后,再重新发出信号;(4)信号工在操作中必须与把钩工密切配合,联系要及时、清楚、准确。当把钩工允许发信号时,信号工应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发出信号;(5)信号工操作信号后,不得离开信号机旁,以便观察提升中的运行情况,监视运行中的信号系统,如有紧急情况,可随时发出停车信号;(6)多水平提升时,信号工操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信号工在不同水平所发出的信号必须有区别;②信号工在中部车场操作信号时,除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定外,还必须做到弯道处严禁站人。
(7)斜井升降人员时,信号工操作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①跟车工的信号操作必须严格按跟车工的操作规程执行;②每班挂人车时,或斜井井筒检修后,信号工应与车房联系进行一次空人车试道运行;③信号工发出人车发车信号后,严禁再上、下人员,也不准废除本次信号再上、下人员。
(8)矸石山信号工操作时,要遵守下列规定:
①接班后的信号试验按上述要求进行;②矸石山信号工在发开车信号前,应检查山上确实无人捡东西,架子、轨道、装载点没有人员时,方可发出开车信号;③需要中途人工卸矸时,信号工必须与绞车司机联系后操作停车信号,同时监护好信号机,停止信号至卸矸完毕后废除;④矸石山信号工必须同时执行本操作规程的其他各项规定。
3、其他规定:
(1)各信号工与提升机司机必须用矿统一规定的信号指令含义进行工作联系,不得私自改变,也不得任意临时规定信号,以防混乱;(2)运输大件、井筒检修、处理事故、运送火药等特殊运行,信号工应提前与提升机司机联系明确,以便按措施要求及《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操作;(3)信号工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严禁私自找他人代替上岗。需离岗时,必须请示领导决定;(4)信号工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
第9篇 绞车信号工操作规程
1、信号工必须经过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信号工必须熟悉本岗位提升设备及信号设施等情况和《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集中精力,按照操作规程准确无误地发送信号
3、接班后应首先与绞车司机及其它信号工联系好,仔细检查有关信号设备、设施是否正常,待一切安全可靠后方可正式操作。
4、应主动与把钩工密切配合,当把钩工向信号工发出发送信号指令后,要监视乘人和装罐等情况,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发送信号。
5、信号发出后,不得离开信号室,并密切监视提升容器、钢丝绳、钩头及信号显示系统的运行情况,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发出停车信号,查明原因处理后,方可重新发送信号。对于事故隐患,必须立即汇报工区或有关部门。
6、发出信号后,一般不得随意废除本信号,特殊情况需要改变时,必须先发出停车信号后再发送其它种类信号。
7、正常情况下,只准使用主用信号系统,只有当主用信号发生故障时,方可使用备用信号系统,同时应立即通知有关人员修复,修复后立即恢复使用主信号系统。
8、运送特殊物料、或火工用品时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10篇 斜井信号工技术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第1条 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
第2条 必须熟悉本斜井提升设备及信号设施等情况和《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集中精力,按照本规程要求和各局矿统一规定的信号种类标志等有关规定,准确无误地发送信号。
二、安全规定
第3条 提升信号的设置,必须声光齐全,通讯设备可靠。兼作行人的运输斜巷,要设置红灯信号,行车时红灯亮,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不作业”的规定。
第4条 绞车、连续牵引车、架空乘人装置等提升设备停运超过6小时以上或因事故检修后,开车前必须对所有信号和通讯设备进行检查试验(试验前必须与各信号点及绞车司机联系明确后再进行),确认正确、灵活、畅通后,方可作业。
第5条 收到的信号不明确时不得发送开车信号,应用电话或其它方式查明原因,并且废除本次信号,重新发送。
第6条 发出信号后,发现提升容器的运行方向与所发信号规定
的方向不一致时,应立即发出停车信号,待查明原因后,再重新发出
信号。
第7条 必须集中精力,细心操作,在岗位上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在联系工作中(如用电话或口头与他人联系时)发送信号。
第8条 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严禁私自找他人代替上岗;确需离岗时,必须请示领导,待批准后方可离岗。
第9条 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严禁在提升运行过程中交接班。交接班时双方均应履行正规交接手续。
三、正常操作
第10条 工作中必须与把钩工密切配合,联系信号要清晰准确。
当把钩工允许发信号时,应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发出信号。
第11条 信号发出后,不得离开信号机旁,并认真观察提升中的运行情况,监视运行中的信号系统,如有紧急情况,必须立即发出停车信号。
第12条 多水平提升时操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不同水平所发出的信号必须有区别。
2. 在中部车场操作信号时,除严格执行“第10条”外,还必须做到弯道处严禁站人。
第13条 升降人员时操作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 每班挂人车时或井筒检修后,必须与绞车房联系,进行一次空人车试道运行。
2. 发出人车发车信号后,严禁再上、下人员,也不准废除本次信号再上、下人员。
第14条 矸石山信号工操作时要遵守下列规定:
1. 接班后的信号试验按“第4条”进行。
2. 开车前,应认真检查并确认矸石山上、架子、轨道、装载点没有人员时,方可发出开车信号。
3. 需要中途人工卸矸时,必须与绞车司机联系后操作停车信号,
同时监护好信号机,停止信号至卸矸完毕后废除。
4. 必须同时执行本规程的有关条款。
第15条 连续牵引车信号操作必须同时遵守以下规定:
1. 当发现有人进入运行区段时,行车前要与机头或机尾处的信号工进行联系,确定人员是否离开运行区段,如人员未离开运行区段,不得发出开车信号。运行中严禁人员进入运行区段。
2. 牵引车运行到机头、机尾时,及时打点停车,防止车辆撞坏挡车器。
3. 发出信号后,不得离开信号机旁,以便观察张紧装置、牵引车及钢丝绳运行情况;监视运行中的信号系统,如有紧急异常情况,可随时发出停车信号。
4. 中间开有道岔的联络巷口,信号工必须检查道岔岔尖的密贴
情况,要保证直线线路的通畅。联络巷口弯道处严禁站人。
5. 必须按统一规定的信号操作。
第16条 各信号工与绞车司机必须用矿统一规定的信号指令含义进行工作联系,不得私自改变,也不得任意临时规定信号。
第17条 运输大件、井筒检修、处理事故、运送火药等特殊运行,应提前与绞车司机联系明确,以便按措施要求及《煤矿安全规程》
的有关规定进行操作。
四、收尾工作
第18条 每班工作结束后,须填写有关记录并现场履行完交接班手续后,方可离开岗位。
第11篇 井底信号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作业规程中对接发信号的规定。
2对井下所需人、物向井上发需要信号,当井上发出下罐信号后,认为可以下罐才发同意信号,否则打停点。
3当吊架(小罐笼)提离井底200mm左右时立即打停点稳罐。待把钩工同意上提时才许发提升信号。
4下罐前立即通知井底施工人员撤离。
5信号工必须精力集中,当升降信号发出后,手不离点把,吊桶升降必须目接、目送距井底20 m左右,若遇罐运行不稳,或罐下有人、设备等紧急情况,立即打停点。
第12篇 深部信号工安全操作规程
1.1点信号,停车信号,高压换向掉电,工作闸缓慢自动收闸。
2.2点信号,主令控制器向后拉,上提运行。
3.3点信号,主令控制器向后拉,下放运行。
4.使用非正规信号时,司机必须选择开车方向(上行或下行),然后信号工打点,“信号已发”指示灯亮,司机方可开车。
5.卷扬工工作闸每拉回零位一次,信号工必打一次点(上行或下行),否则不能开车。
6.信号显示屏罐位与主罐实际位置不一致时,司机必须调零,调零时主罐必须停在023水平,按一下调零按钮(调零按钮在信号主机柜内上方),罐位指示正常后,方可开车。
主罐停车位置不准确,手闸已回零位,信号工跟罐无法打点须开车时,卷扬工必须按一下检修按钮,否则不能开车。
第13篇 回柱绞车司机看滑轮工、信号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第1条回柱绞车司机必须熟悉本工作面作业规程和顶板控制方法,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取得操作资格证后,方可上岗。
二、安全规定
第2条回柱绞车司机要和回柱放顶工、看滑轮工、信号工密切配合,做好回柱放顶工作。回柱绞车司机和看滑轮工都要有护身点柱或设施。
第3条回柱绞车司机与回柱放顶工的联系,必须使用电铃(或声光)信号装置,信号一般规定如下:
1次长铃停车;
连续2次铃开车;
连续3次铃倒车松绳。
电铃线不许明接,防爆铃盒不准打开。在操作过程中,一律听从信号指挥。听不清信号,不准开车。开车前,绞车附近及绳道内人员要及时躲开。
第4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停车:
1.绞车移动时。
2.导向轮移动或看守导向轮人发出信号时。
3.其他不安全情况或有人喊停车时。
4.绞车附近、绞车与导轮间有人时。
5.钢丝绳钩头距绞车或导轮1.5m时。
第5条滑轮及滑轮柱要符合下列规定:
1.滑轮柱子小头直径不小于200mm,使用时大头向下,小头向上。
2.滑轮柱子顶端要有柱窝,深度不小于500mm,顶板破碎要加深柱窝,窝底加垫帽。底柱窝深不小于100mm,底板破碎或松软要穿铁鞋。
3.滑轮柱与底板成60°~75°。方向视两绳的合力方向而定。
4.滑轮必须拴在滑轮柱的下部,最高不得超过底板0.5m,上边缘必须与绞车滚筒成一直线。
5.滑轮底部应用半圆木或木板垫平,防止回柱时上下摆动。
6,拴滑轮的钢丝绳直径必须为不小于18mm的新绳,不得使用旧钢丝绳。
7.滑轮的位置要保证钢丝绳的一端对绞车中心,另一端和回柱方向成直线c
8.滑轮的滑动销子、轮夹、轮轴必须齐全,滑轮沟槽直径最小要大于钢丝绳直径的1/4。
9.在滑轮靠工作面一侧,应加打一对支柱,防止断绳伤人及拉倒工作面支柱。
第6条工作时,必须集中精力,按信号操作。开车时不得远离绞车,必须站在护身柱后方。
三、操作准备
第7条备齐小锤、长柄工具等工具及油壶、螺丝等备品配件。
第8条检查绞车附近的顶帮、巷道位置是否支护完整牢固、安全,有无杂物堆积影响操作。
第9条检查绞车安装是否牢固,压柱、战柱是否符合作业规程规定;钢丝绳在滚筒上固定是否牢固,排绳是否整齐,一个捻距内断丝面积是否超过原钢丝绳总断面面积的10%。
第10条检在电气设备是否摆设稳固适宜、操作方便。
第11条检查绞设备各部件、螺栓、垫圈、护罩等是否齐全牢固,常用闸是否灵活,减速箱和轴承的油质是否合格,油量是否充足。
第12条检查信号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四、正常操作
第13条先进行2一3次的正反车试转,并与回柱工用信号联系,试验其准确性。
第14条集中精力,听取信号,按回柱信号进行开车、停车、倒车等操作。
第15条正常情况停车时,应断电后用机械闸停车,不准打反车停车。电动机、轴承温度达65℃时,要停车找出原因,等温度下降后方准开车。
第16条看滑轮工应在滑轮柱上方0.5m外靠采空区侧工作。松主绳时,在滑轮下方钢丝绳外侧密切配合向下给绳,以防咬绳。
第17条看滑轮工必须用哨子与回柱绞车司机联络,发现滑轮卡绳、柱子松动、咬绳、销子松动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吹哨停车。
第18条不论开车或停车,看滑轮工都必须集中精力,目注工作范围动态,严禁打吨或离开岗位。运行时,滑轮内侧不准人员停留或通过。
第19条信号工(打点工)必须听从回柱工的指挥,精力集中,密切注意钢丝绳运行方向,当发现钢丝绳运行方向有误时,应立即发出停车信号,并重新发出正确的信号:发信号要迅速、准确。
第20条信号工始终要和回柱位置保持5一8m距离,随回柱位置推延而改变工作位置,并收盘好电缆。调整工作位置时,应手持信号装置,不得悬提信号线,以免损坏信号线接头,造成事故。
第21条回柱工作结束后,把钢丝绳全部缠在滚筒上,把开关把手打在断电位置,锁紧闭锁螺栓,切断电源。
五、特殊操作
第22条移回柱绞车前,要选择顶板及支架完好、无淋水、空间宽敞、有利于安设和回柱工作的地点,安设好牢固的牵引柱,并清理好绞车移动的通道。
第23条移回柱绞车时应至少2人操作。拴好牵引[绳,人员撤到安全地点后,发出开车信号。移动时要慢速牵引,严密注视牵引柱的牢固性和被移绞车是否碰撞、挤压巷道支架、电缆或其他设施,绞车开关电缆是否拉紧,发现问题立即停车,处理好后再移动。
第24条绞车移到位后,将开关打到零位,再打好压柱和饿柱。四根压柱要与顶、底板垂直。两根战柱打在绞车前面两侧,与底板呈60°~75。各柱下头均需打在绞车底盘上,上头支在顶板柱窝内,当顶板破碎或为复合顶时,应加柱帽,底板松软要下底梁。
第25条安装绞车要保证其平、正、牢。经试车,确认绞车稳固无问题后,方可使用。
六,收尾工作
第26条收拾好工具,向接班人、班(组)长汇报运转情况、出现的故障、存在的问题等。按规定填写回柱绞车工作日志。
第14篇 信号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信号工上岗时要集中精力,密切注视信号,检查车辆的挂钩、保险装置及运行情况。
二、上岗时,要携带作业证,无证不许作业。
三、发出信号要准确、明显、清楚、不得无故发停车信号。
四、斜井有行人时,严禁发信号提升或下放车,斜井正在提升时,严把井口,不准上下人员。
五、严禁非信号工动用信号。
六、严格执行一停、二上、三下的信号指令。
七、信号工必须对井口,斜井车场,坚井马头门的安全设施要经常检查,车过完后,马上关上井口安全门,搬起车场地挡,提起头门摇台。
第15篇 总信号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总信号工必须经过训练,熟悉本职业务并通过考试合格。
2、认真执行岗位交接班,检查信号灯、铃、电话、井口门、阻车器及自动上下罐耙车装置是否完好,如有损坏应立即修复。
3、贯彻执行《乘罐制度》和《爆破材料运输制度》的有关规定,并做到:
(1)提升作业前,让大罐全程空运一次;
(2)运送爆破材料、人员、物料时,应事先通知卷扬工;
(3)运送伤病号、爆炸材料时,应及时给罐,否则应说明原因,并要求押运人员将爆炸材料带到井口外的安全地点等候。
4、信号工要坚守岗位,不准擅离职守。信号室要保持肃静,禁止闲人入内。
5、工作中要精神集中,不准聊天,看报或打盹。接转信号要准确,铃声不清不转发信号,转发信号要先灯后铃。
6、要及时接转电话,不准拖延误事。
7、使用推车器时,不准有人站在卷筒和耙道附近,并注意罐上脚档是否起到作用。
8、禁止用推车器顶送装有爆炸材料的矿车。罐笼不在本中段井口时,禁止动用顶车器,或在其前端停有矿车。
9、要时刻注意大罐在井筒里的运行情况,发现有异常现象应采取紧急措施制止事故发生。
10、事故喇叭是为竖井专设的报警装置,只有此下列情况下才准动用:
(1)当罐道损坏,即将或已经发生脱槽事故时;
(2)当矿车出笼,即将或已经发生挂框事故时;
(3)当井筒里有障碍,即将或已经发生卡罐事故时;
(4)党有人在井筒里遇到危险,非立即停罐不能避免时;
(5)当大罐失控,有过卷或蹲罐危险时;
(6)在用罐中,本中段没给信号大罐自动溜走时;
(7)在下部中段有人动用事故喇叭时,应迅速查清原因,将结果通知卷扬工。
11、因事停罐后应立即通知就近中段的看罐工到肇事地点查原因,并将结果向区长他、调度室做详细汇报。在未了解情况和没得到领导指示前,不准擅自处理。
12、检查、清扫或修理井筒时,应事先通知卷扬工,并分派看罐工到各中段井口担任警戒和通讯联络工作。
13、停止提升时,应拉下信号台操作开关,切断推车器的电源。
14、要保持信号室清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