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
有哪些
斜井把钩工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1. 按照操作规程正确地挂、摘矿车钩头,确保矿车安全进出斜井。
2. 监控提升系统运行状态,及时发现并报告异常情况。
3. 维护保养提升设备,确保其良好运行。
4. 熟练掌握信号传递方法,确保与绞车司机的沟通准确无误。
5. 严格执行安全规定,防止事故发生。
目的和意义
斜井把钩工技术操作规程旨在规范作业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矿井提升运输的安全性。通过明确的操作步骤和责任分工,可以减少人为失误,降低事故风险,保障工人生命安全,同时也有利于维护矿山的正常生产秩序,确保矿产资源的稳定开采。
注意事项
1. 操作前务必检查设备,确认无异常后方可开始工作。
2. 挂车时必须确保矿车连接牢固,避免因挂钩松动导致矿车脱轨。
3. 严格遵守信号传递规则,任何情况下不得随意发送信号。
4. 发现设备故障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及时上报并采取应急措施。
5. 在斜井作业时,必须佩戴好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安全带等。
6. 不得超负荷运行提升设备,以防过载损坏设备或引发安全事故。
7. 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以免影响正常生产秩序。
8. 加强与绞车司机的沟通协调,确保提升作业的顺畅进行。
9. 定期参加安全培训,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斜井把钩工的技术操作规程是矿山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每一位工人都应严格遵守,以确保工作的安全高效。通过规范操作,我们不仅可以提高生产效率,更能预防潜在风险,保护每位工人的生命安全。让我们共同努力,打造安全、有序的矿山环境。
斜井把钩工技术操作规程范文
一、上岗条件
第1条 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
第2条 必须熟悉所使用车辆、防跑车及跑车防护装置、工具等设备设施的结构和使用性能以及《煤矿安全规程》中的相关规定,能正确处理一般故障和突发情况,按照本规程要求进行操作。
二、安全规定
第3条 在运行车辆的倾斜井巷,负责监督并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不作业”的规定。
第4条 倾斜井巷上部车场(或井口)的阻车器必须经常处于关闭状态,放车时方准打开。
第5条 认真监督并检查矿车之间的连接、矿车与钢丝绳之间的连接,必须使用不能自行脱落的连接装置,并加装保险绳。
第6条 对检查出不合格的连接装置必须单独放置,交班时交待清楚,并做明显标志,消除隐患。
第7条 上岗前必须扎紧袖口和腰带,做好自身安全保护。
第8条 忠于职守,对于不符合提升规定以及违反操作规程的,严禁提升。
第9条 必须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严格执行斜井运输的有关安全规定。
第10条 倾斜井巷在轨道维护、掉道处理、检修等工作之后,提升之前,必须对轨道线路、巷道环境、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等进行详细检查,并且进行一次空车试运行,证实巷道、轨道和各种安全装置没有问题后,方准提升。
三、操作准备
第11条 上岗后,必须详细检查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连接装置、保险绳、钩头和接头(钩头与钢丝绳的连接)以及各种使用工具是否完好、齐全、灵敏可靠,并查看钩头15米以内的钢丝绳是否有打结、压伤、死弯等不安全隐患,不符合提升要求时严禁提升。
第12条 详细检查斜巷内有无影响安全提升的不安全隐患、有无人员工作,如有以上情况,必须待消除隐患和撤离人员后,方可提升。
四、正常操作
第13条 认真检查运输的设备或材料的装载情况,必须捆绑固定牢靠,重心稳定,否则不准提升。
第14条 认真检查核对所挂车辆的重量和数量是否符合规定。
第15条 运送超重、超高、超长、超宽的设备、材料等物件,必须有安全提升措施,并严格按照措施规定进行操作。
第16条 运送爆炸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检查信号装置是否可靠。如果信号不清晰或不完好、不可靠,
严禁运送。
2. 炸药和电雷管必须分开运送。
3. 运送电雷管的车辆必须加盖、加垫,车厢内用软质垫物塞紧,防止震动和撞击。
4. 必须在提升前通知绞车司机和各水平把钩工注意,车辆运行速度不得超过1米/秒。
5. 不得同时运送人员和其它设备、材料或工具等。
第17条 待车停稳后方可摘挂钩,严禁车未停稳就摘挂钩,严
禁蹬车摘挂钩。
第18条 摘挂钩操作时站立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严禁站在道心内,头部和身体严禁伸入两车之间进行操作,以防车辆滑动碰伤身体。
2. 必须站立在轨道外侧,距外侧钢轨200毫米左右进行摘挂钩。
3. 单道操作时, 一般应站在信号位置同一侧或巷道较宽一侧。
4. 双道操作时,应站在双道之间,如果双道之间安全间隙达不到《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时,则应站在人行道一侧。
5. 摘挂完毕确需越过串车时,严禁从两车辆之间或车辆运行下方越过。
第19条 摘挂钩时如遇到摘不开、挂不上的情况,严禁蹬绳操作,必须采用专用工具操作,以防车辆移动使身体倾斜摔倒,造成事故。
第20条 挂人车时,首先应详细检查人车各部位(特别是人车所带的防坠器)、保险绳、连接装置,确认完好、灵活可靠,然后挂好钢丝绳进行试车。试车时除跟车工外,其它人员禁止乘车,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运送人员。
第21条 提升物料时,发现牵引车数超过规定、连接不良或装载物料超重、超高、超长、超宽时,都不得发送开车信号。
第22条 特殊设备、材料及长大物件,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安全技术提升措施作业,采用专用的连接装置,并由专人指挥进行提升。
第23条 每次挂钩完毕,必须对车辆各部位、保险绳、连接装置等再详细检查一遍,确保完好正确、牢固可靠,然后了望车辆运行方向有无障碍和隐患,确认安全后打开上部车场(或井口)挡车器(或挡车栏),进入躲避硐、信号硐室或安全地带,方准发出开车指令。
第24条 车辆运行时,要严密注视车辆运行状况,发现异常或
事故,及时与信号工联系发送紧急停车信号,立即赶赴现场,详细检查,确定异常或事故性质,拿出处理意见,进行处理。
第25条 串车进出车场,应做到目接目送,与信号工配合默契,以便做好随时发出停车信号的准备。
五、收尾工作
第26条 工作完毕,必须清理现场,将钢丝绳、保险绳、工具和多余不用的连接环、插销等连接装置放置在轨道以外的安全可靠地带,还应检查挡车器或挡车栏是否处于关闭状态,确认无误并履行交接班手续后,方可离开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