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
移动式起重机工安全操作规程
移动式起重机在建筑工地、港口、仓库等多种场所广泛使用,为确保作业安全,所有操作人员必须遵守以下规程:
1. 检查设备:在开始工作前,务必检查起重机的各个部件,包括钢丝绳、吊钩、刹车系统、轮胎及液压系统,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2. 了解负荷:清楚知道起重机的最大承载能力,并根据负载重量合理选择吊具,避免超载。
3. 规划路线:在移动起重机前,应预先规划行驶路线,避开电缆、管道、建筑物等障碍物。
4. 设置警示标志:在作业区域周围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5. 通信协调:与指挥人员保持有效沟通,确保信号清晰无误。
6. 稳定操作:起吊、移动和放下重物时,要保持平稳,避免突然加速或急停。
7. 个人防护:佩戴必要的安全装备,如安全帽、安全带、防滑鞋等。
目的和意义
本规程旨在提高移动式起重机操作的安全性,减少事故风险,保护工人生命安全,保障工程进度和财产不受损失。通过规范操作,增强员工安全意识,降低因人为失误造成的设备损坏和生产中断,从而提升整体工作效率。
注意事项
1. 不得在恶劣天气下进行作业,如强风、暴雨、雷电等。
2. 未经培训的人员不得擅自操作起重机,确保每位操作员都具备相关证书和实践经验。
3. 在起重机工作过程中,禁止人员站立在吊臂下或重物可能坠落的范围内。
4. 定期进行设备维护和检查,及时修复发现的问题,防止小故障演变成大事故。
5. 对于复杂或高风险的吊装作业,应制定专门的安全方案,并在作业前进行演练。
6. 在操作过程中如遇异常情况,立即停止作业,查明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
遵循这些规程,我们将共同营造一个安全、高效的工作环境,确保每一位员工都能健康、安全地完成任务。请牢记,安全是我们的首要责任,也是我们工作的基础。
移动式起重机工安全操作规程范文
1、基本规定
(1)新机或经过大修以及改变了原主要性能的起重机,应经载荷试验和检查验收合格,办妥交接手续后,方可投入运行。
(2)超过预修期而需继续运行时,必须通过技本鉴定,规定允许超期使用期限,采取相应措施,并经机电、技安部门批准后,方可继续使用。
(3)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应经体格检查证明无精神病、高血压、心脏病、视力听力不正常等禁忌性疾病。
(4)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技术训练,经考试合格,达到下列要求:
1)熟悉起重机的结构、原理和工作性能;
2)熟悉安全操作及保养规程;
3)熟悉起重工的工作信号及规则;
4)具有操作维护起重机的基本技能;
5)掌握各调整部位的调整方法。
(5)每台起重机应配备专职司机和助手各一名。助手只有在司机的指导下方可操作。起吊重要部件(重量大、精度高)时,必须由司机操作,助手不得单独进行调整工作。
(6)值班人员必须穿工作服,女同志应将发辫塞入帽内。
(7)严禁酒后或精神情绪不正常的人员操作。与本机无关人员禁止上机。
(8)必须保持起重机内外零、部件完整,如有丢损,应及时补齐及修复。
(9)起重机上配备的变幅指示器,重量限制器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禁止拆封,要求保证动作灵敏可靠,不得以安全装置代替操作机构进行停机。
(10)起重机吊有重物时,司机不得离开操作室;作业时,司机不得从事与操作无关的事情或与他人闲谈。
(11)夜间作业时,机上及工作地点必须有足够的照明。
(12)遇六级以上大风或雷雨、大雾时,应停止作业。
(13)汽车式、轮胎式起重机在公路上行驶时,要严格执行汽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14)起重机应设置足够的消防器材,操作人员都应掌握其使用方法。
(15)用汽油、酒精清洗机件时,严禁烟火;清洗完毕后,要及时处理干净。废油、擦拭后的破布、棉纱等不得乱泼、乱放。
2、起动发动机
(1)起动前要检查冷却水、润滑油、燃油、液压油是否充足,轮胎气压是否达到规定标准,各连接部位的螺栓是否牢固。
(2)拉紧手制动器,将变速杆、取力器(to杆)都置于空档位置,踩下离合器踏板,并适度踏下加速踏板,连通起动开关,进行起动。每次起动时间不得超过10s,一次起动未成,约停30s后,方可再次起动。如果3次未成,则应检查原因,设法排除故障。
(3)低温起动时,必须使用预热装置,先用起动机驱动发动机空转几转后,方可给油起动。qy-8型起重机起动时,可在进气管中喷射起动液助燃。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用明火烤油底壳。
(4)发动机起动后,缓慢放松离合器踏板,观察各仪表的指针是否动作。机油压力是否达到本机要求的压力。怠速运转3~5min,使发动机水温上升到5o~60℃(正常工作水温为75~90c),然后经中、高速运转,观察发动机有无异声,焦臭气味、漏油、漏水、漏气等现象。在机油压力和水温未达到规定要求的最低标准之前,不得高速运转;无论何时,发动机都不应在无负荷的情况下长时间高速运转。
3、起吊作业
(1)作业前的准备规则
1)各操纵杆应置于空档位置,并锁住制动器踏板。
2)发动机在中速下按合输出动力,使液压油及各齿轮箱的润滑油预热15~20min,寒冷季节可适当延长预热时间。
3)起重机进入现场,应检查作业区域周围有无障碍物。起重机应停放在作业点附近平坦坚硬的地面上,全部伸出支腿。地面松软不平时,支腿应用势木垫实,使起重机处于水平状态。
4)全部伸出水平油缸。禁止在半伸出状态下使用起重机。
5)tl-252型、nk-400e型起重机支腿后,轮胎不可接触地面。
6)放支腿时,应先放后支腿,后放前支腿;收支腿时,必须先收前支腿,后收后支腿。qy-8型起重机应检查稳定器油缸活塞是否伸出,并通过挂钩吊住后钢板弹簧,整机倾斜度不得大于1.5、nk-400型起重机支腿时,应将机身校正。
7)作业时,不要扳动支腿操作机构。如需调整支腿时,必须将重物放至地面,臂杆转至正前方或正后方,再进行调整。
(2)作业规则
1)变幅应平稳,严禁猛然起落臂杆。
2)作业时,臂杆可变倾角不得超过制造厂规定:tl-252型起重机臂杆长35m时,应为30°~80°。制造厂无规定时,最大倾角不得超过78°。
3)变幅角度或回转半径应与起重量相适应。
4)回转前要注意周围(特别是尾部)不得有人和障碍物。
5)必须在回转运动停止后,方可改变转向。当不再回转时,应锁紧回转制动器。
6)起吊作业应在起重机的侧向和后向进行,向前回转时,臂杆中心线不得超过支腿中心。
7)臂杆外伸时,第二、第三节必须同步,如其中一节发生迟缓现象,应即予调整。第四节臂杆只有在第二、三节全部伸出后才允许伸到需要的长度。
8)带副杆的臂杆外伸时,要取出副杆根部销轴,并把它插入第一节下的固定销位。
9)臂杯外伸时,应充分下降吊钩,以免发生过绕。
10)臂杯向外延伸,当超过限制器发生警报时,应立即停止,不得强行继续外伸。
11)当臂杆外伸或降到最大工作位置时,要防止超负荷。
12)在时、臂杆角度缩回不得太小,先缩回第四节,然后再将第二、三节缩回。
(3)副杆的延伸与收存的规则
1)延伸副杆时,工作范围内应无任何障碍物。
2)延伸或收存副杆时,各支腿应完全伸出。
3)收存时应根据指挥信号,拆卸或存放副吊钩。在操作中,力矩限制器可能会使起重机停止动作,此时,应操作力矩限制器释放扭矩,以便使收存工作继续进行。
4)收存时应特别注意不可将钢丝绳绞的太紧。
(4)提升和降落的规则
1)起吊前,应查表确定臂杆长度,臂杆倾角,回转半径及允许负荷间的相互关系,每一数据都应在规定范围以内。绝不许超出规定,强行作业。
2)应定期检查起吊钢丝绳及吊钩的完好情况,保证有足够的强度。
3)起吊前,要检查蓄能器压力矩限制器、过绕断路装置,报警装置等是否灵敏可靠。
4)为防止作业时离合器突然脱开,应用离合器操纵杆加以锁紧。
5)正式起吊时,先将重物吊高地面20~50cm,然后停机检查重物绑扎的牢固性和平稳性,制动的可靠性,起重机的稳定性,确认正常后,方可继续操作。
6)作业中如突然发生故障,应立即卸载,停止作业,进行检查和修理。禁止在作业时,对运转部位进行修理、调整、保养等工作。
7)当重物悬在空中时,司机不得离开操作室。
8)当负荷不超过最大定值的1.5时,可使用自由下落装置,但操作要平稳。
9)起吊钢丝绳从卷筒上放出时,剩余量不得少于3圈。
(5)安全注意事项
1)在提升或降落过程中,重物下方严禁人员停留或通过。
2)操作室内禁止堆放有碍操作的物品,非操作人员禁止进入操作室。
3)严禁斜吊、拉吊和起吊被其它重物卡压与地面冻结以及理设在地下的物件。
4)严禁在起吊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物品和材料必须用吊笼或用钢丝绳捆绑牢固后,方可起吊。
5)开始工作前,必须仔细检查各操作手柄的位置,操作前一定要先发出信号。
6)雨雪天气,为了防止制动器受潮失灵,应先经过试吊,确认可靠后,方可作业。
7)起吊重物时,重物重心与吊钩中心应在同一垂直线上,绝不可偏置。回转速度要均匀,重物未停稳前,不准作反向操作。非紧急情况,严禁紧急制动。
8)起吊重物越过障碍时,重物底部至少应高出所跨越障碍物最高点0.5m以上。
9)要注意吊构起升高度,应防止升过极限位置,以免造成事故。
10)停机时,必须先将重物落地,不得将重物悬在空中停机。
(6)新机或大修后投入使用的起重机在交合期各润滑部位应充分润滑按规定及时换油。
(7)应尽量避免双机抬吊。确因工作需要双机抬吊时,必须两机性能相同,负荷分配均匀,荷重不得超过两机总起重量的75%,起吊时动作要一致,禁止回转臂杆,严格服从统一指挥。
第2篇 移动式起重机工安全操作规程范本
移动式起重机工安全操作规程
1、基本规定
(1)新机或经过大修以及改变了原主要性能的起重机,应经载荷试验和检查验收合格,办妥交接手续后,方可投入运行。
(2)超过预修期而需继续运行时,必须通过技本鉴定,规定允许超期使用期限,采取相应措施,并经机电、技安部门批准后,方可继续使用。
(3)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应经体格检查证明无精神病、高血压、心脏病、视力听力不正常等禁忌性疾病。
(4)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技术训练,经考试合格,达到下列要求:
1)熟悉起重机的结构、原理和工作性能;
2)熟悉安全操作及保养规程;
3)熟悉起重工的工作信号及规则;
4)具有操作维护起重机的基本技能;
5)掌握各调整部位的调整方法。
(5)每台起重机应配备专职司机和助手各一名。助手只有在司机的指导下方可操作。起吊重要部件(重量大、精度高)时,必须由司机操作,助手不得单独进行调整工作。
(6)值班人员必须穿工作服,女同志应将发辫塞入帽内。
(7)严禁酒后或精神情绪不正常的人员操作。与本机无关人员禁止上机。
(8)必须保持起重机内外零、部件完整,如有丢损,应及时补齐及修复。
(9)起重机上配备的变幅指示器,重量限制器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禁止拆封,要求保证动作灵敏可靠,不得以安全装置代替操作机构进行停机。
(10)起重机吊有重物时,司机不得离开操作室;作业时,司机不得从事与操作无关的事情或与他人闲谈。
(11)夜间作业时,机上及工作地点必须有足够的照明。
(12)遇六级以上大风或雷雨、大雾时,应停止作业。
(13)汽车式、轮胎式起重机在公路上行驶时,要严格执行汽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14)起重机应设置足够的消防器材,操作人员都应掌握其使用方法。
(15)用汽油、酒精清洗机件时,严禁烟火;清洗完毕后,要及时处理干净。废油、擦拭后的破布、棉纱等不得乱泼、乱放。
2、起动发动机
(1)起动前要检查冷却水、润滑油、燃油、液压油是否充足,轮胎气压是否达到规定标准,各连接部位的螺栓是否牢固。
(2)拉紧手制动器,将变速杆、取力器(to杆)都置于空档位置,踩下离合器踏板,并适度踏下加速踏板,连通起动开关,进行起动。每次起动时间不得超过10s,一次起动未成,约停30s后,方可再次起动。如果3次未成,则应检查原因,设法排除故障。
(3)低温起动时,必须使用预热装置,先用起动机驱动发动机空转几转后,方可给油起动。qy-8型起重机起动时,可在进气管中喷射起动液助燃。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用明火烤油底壳。
(4)发动机起动后,缓慢放松离合器踏板,观察各仪表的指针是否动作。机油压力是否达到本机要求的压力。怠速运转3~5min,使发动机水温上升到5o~60℃(正常工作水温为75~90c),然后经中、高速运转,观察发动机有无异声,焦臭气味、漏油、漏水、漏气等现象。在机油压力和水温未达到规定要求的最低标准之前,不得高速运转;无论何时,发动机都不应在无负荷的情况下长时间高速运转。
3、起吊作业
(1)作业前的准备规则
1)各操纵杆应置于空档位置,并锁住制动器踏板。
2)发动机在中速下按合输出动力,使液压油及各齿轮箱的润滑油预热15~20min,寒冷季节可适当延长预热时间。
3)起重机进入现场,应检查作业区域周围有无障碍物。起重机应停放在作业点附近平坦坚硬的地面上,全部伸出支腿。地面松软不平时,支腿应用势木垫实,使起重机处于水平状态。
4)全部伸出水平油缸。禁止在半伸出状态下使用起重机。
5)tl-252型、nk-400e型起重机支腿后,轮胎不可接触地面。
6)放支腿时,应先放后支腿,后放前支腿;收支腿时,必须先收前支腿,后收后支腿。qy-8型起重机应检查稳定器油缸活塞是否伸出,并通过挂钩吊住后钢板弹簧,整机倾斜度不得大于1.5、nk-400型起重机支腿时,应将机身校正。
7)作业时,不要扳动支腿操作机构。如需调整支腿时,必须将重物放至地面,臂杆转至正前方或正后方,再进行调整。
(2)作业规则
1)变幅应平稳,严禁猛然起落臂杆。
2)作业时,臂杆可变倾角不得超过制造厂规定:tl-252型起重机臂杆长35m时,应为30°~80°。制造厂无规定时,最大倾角不得超过78°。
3)变幅角度或回转半径应与起重量相适应。
4)回转前要注意周围(特别是尾部)不得有人和障碍物。
5)必须在回转运动停止后,方可改变转向。当不再回转时,应锁紧回转制动器。
6)起吊作业应在起重机的侧向和后向进行,向前回转时,臂杆中心线不得超过支腿中心。
7)臂杆外伸时,第二、第三节必须同步,如其中一节发生迟缓现象,应即予调整。第四节臂杆只有在第二、三节全部伸出后才允许伸到需要的长度。
8)带副杆的臂杆外伸时,要取出副杆根部销轴,并把它插入第一节下的固定销位。
9)臂杯外伸时,应充分下降吊钩,以免发生过绕。
10)臂杯向外延伸,当超过限制器发生警报时,应立即停止,不得强行继续外伸。
11)当臂杆外伸或降到最大工作位置时,要防止超负荷。
12)在时、臂杆角度缩回不得太小,先缩回第四节,然后再将第二、三节缩回。
(3)副杆的延伸与收存的规则
1)延伸副杆时,工作范围内应无任何障碍物。
2)延伸或收存副杆时,各支腿应完全伸出。
3)收存时应根据指挥信号,拆卸或存放副吊钩。在操作中,力矩限制器可能会使起重机停止动作,此时,应操作力矩限制器释放扭矩,以便使收存工作继续进行。
4)收存时应特别注意不可将钢丝绳绞的太紧。
(4)提升和降落的规则
1)起吊前,应查表确定臂杆长度,臂杆倾角,回转半径及允许负荷间的相互关系,每一数据都应在规定范围以内。绝不许超出规定,强行作业。
2)应定期检查起吊钢丝绳及吊钩的完好情况,保证有足够的强度。
3)起吊前,要检查蓄能器压力矩限制器
、过绕断路装置,报警装置等是否灵敏可靠。
4)为防止作业时离合器突然脱开,应用离合器操纵杆加以锁紧。
5)正式起吊时,先将重物吊高地面20~50cm,然后停机检查重物绑扎的牢固性和平稳性,制动的可靠性,起重机的稳定性,确认正常后,方可继续操作。
6)作业中如突然发生故障,应立即卸载,停止作业,进行检查和修理。禁止在作业时,对运转部位进行修理、调整、保养等工作。
7)当重物悬在空中时,司机不得离开操作室。
8)当负荷不超过最大定值的1.5时,可使用自由下落装置,但操作要平稳。
9)起吊钢丝绳从卷筒上放出时,剩余量不得少于3圈。
(5)安全注意事项
1)在提升或降落过程中,重物下方严禁人员停留或通过。
2)操作室内禁止堆放有碍操作的物品,非操作人员禁止进入操作室。
3)严禁斜吊、拉吊和起吊被其它重物卡压与地面冻结以及理设在地下的物件。
4)严禁在起吊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物品和材料必须用吊笼或用钢丝绳捆绑牢固后,方可起吊。
5)开始工作前,必须仔细检查各操作手柄的位置,操作前一定要先发出信号。
6)雨雪天气,为了防止制动器受潮失灵,应先经过试吊,确认可靠后,方可作业。
7)起吊重物时,重物重心与吊钩中心应在同一垂直线上,绝不可偏置。回转速度要均匀,重物未停稳前,不准作反向操作。非紧急情况,严禁紧急制动。
8)起吊重物越过障碍时,重物底部至少应高出所跨越障碍物最高点0.5m以上。
9)要注意吊构起升高度,应防止升过极限位置,以免造成事故。
10)停机时,必须先将重物落地,不得将重物悬在空中停机。
(6)新机或大修后投入使用的起重机在交合期各润滑部位应充分润滑按规定及时换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