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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
1. 检查设备:每次使用前,务必检查煤气管道、阀门、连接件等设备是否完好无损,无泄漏现象。
2. 正确操作:开启煤气时,应先开启阀门,再点燃火源;关闭时,应先熄灭火源,再关闭阀门。
3. 定期维护:定期对煤气设备进行保养和检查,及时更换磨损部件。
4. 灾害预防:设立火灾报警系统,配备灭火器材,并定期进行演练。
5. 通风环境:确保使用煤气的场所通风良好,避免煤气积聚。
6. 个人防护:操作人员应佩戴防护设备,如防毒面具,避免吸入煤气。
7. 应急处理:一旦发生泄漏,立即关闭总阀,疏散人员,严禁明火。
目的和意义
此规程的目的是为了确保煤气使用的安全性,防止因操作不当导致的火灾、爆炸等事故。通过规范操作流程,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减少潜在风险,保障企业生产和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同时也是履行社会责任,维护公共安全的重要举措。
注意事项
1. 不得私自改动煤气设施,任何维修工作应由专业人员进行。
2. 使用煤气时,严禁吸烟或使用明火,禁止在煤气泄漏区域打电话或使用电器。
3. 储存煤气的地方应远离火源、热源及易燃易爆物品。
4. 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安全培训,确保其了解并能正确执行煤气操作规程。
5. 在操作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不得延误。
6. 遵守环保法规,合理处置废弃煤气设备,防止环境污染。
煤气安全关乎每一个人的生命安全,每一位员工都应认真对待,严格执行本规程,共同构建安全的工作环境。让我们携手共进,为实现零事故目标而努力。
煤气一般安全操作规程范文
一、加热炉区安全通则:
1.在辊道上、钢坯上面不准站立、行走或工作。
2.煤气区域禁止吸烟,在进行煤气导入和放散时,该区域严禁动火及吊车作业。
3.进入煤气区域必须2人以上,应佩带co报警器,进入煤气泄漏区域必须佩带空气呼吸器。
4.严禁在加热炉区域内用汽油清洗烧嘴或其他用途作业。
5.过辊道时必须走安全跨桥,严禁跨越辊道。
6.加热炉内检修照明电压必须低于36v,检修结束必须确认炉内无人后才能封堵炉门。
7.无关人员严禁在煤气区域逗留,严禁乱动阀门开关和按钮。
8.进入炉区行走必须注意头上和脚下障碍。
二、煤气总则:
1.严格执行冶金部和公司颁发的煤气安全规程和规定。
2.凡接触煤气设备操作、维护、检修及管理人员应学习本规程有关条例,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参加工作。
3.凡接触煤气设备的非直接操作人员,必须经煤气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可工作。
4.为确保煤气设备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夜间工作时必须有足够的照明(36v电源、二层平台处)。
5.煤气设备的低压或co报警器,由煤气专业人员管理,要定期进行灵敏度检验。
6.煤气设备严禁用铁器敲打,以保证设备完好并防止产生火花引起煤气泄漏或爆炸(包括煤气管路)。
7.煤气设备的改建和大中修等完工后,要经煤气负责人和热工技术人员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有关技术文件要存档备案。
8.每季用肥皂水检查一次煤气压力、流量导管及接头处的煤气泄漏情况,发现泄漏及时处理。
9.煤气设备的严密性检验、应用压缩空气进行,严禁用水压试验。新用或检修后的煤气设备都要进行泄漏试验。
10.煤气设备有缺陷时,操作人员应立即报告班、作业长、煤气负责人、安全员及调度,立即采取安全处理措施。
11.如发生煤气中毒、爆炸、起火事故时,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并挂煤气急救电话、火警电话,同时报与调度室。不准冒险抢救,煤气泄漏用co报警仪事后进行检查。
12.在煤气区,不准有明火和易燃物等,以免引起火灾。如需在煤气设备上动火,必须取得安全动火证后方可进行。
13.无关人员不许在煤气区域逗留。严禁在隐蔽不通风的地方休息,特别是煤气管道和转动机械及炉体附近(炉底层和二层平台)。
14.凡在第一类、第二类煤气危险区工作,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有煤气救护人员在场。
(2)参加工作人员必须带氧气呼吸器,并经煤气知识考试合格。
(3)必须有经批准的煤气危险区工作计划和许可证方可施工。
15.煤气危险区工作计划和许可证的办理,必须是在三天前由作业区负责人提出申请,经安全科、保卫部煤气负责人签字同意,厂领导批准后执行。
16.加热炉系统煤气危险区划分:
一类危险区:
(1)带煤气拆装盲板、更换流量孔板。
(2)带煤气处理大小开闭器和处理煤气设备。
(3)煤气管道排水口,烟道内部及煤气爆发试验。
二类危险区:
(1)渣道的检修及送煤气操作。
(2)停煤气后的清扫煤气设备。
(3)煤气开闭器的开、关及煤气仪表附近。
(4)煤气水封闭。
三类危险区:
(1)炉内、炉顶及周围。
(2)烧咀的煤气阀的开关。
(3)煤气管道及附属设备附近。
三.煤气使用安全注意事项:
1.使用煤气人员必须进行煤气安全技术知识教育,懂得煤气设备操作、煤气爆炸、煤气中毒和火灾处理等技术知识,经考试合格后才能工作,否则不准使用煤气。
2.煤气的使用由专人负责,非操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准动用炉内、外的所有阀门。
3.正常使用的煤气设备和阀门,要经常检查,如发现煤气管道有裂纹和法兰盘、开闭器等漏煤气时,要及时报告领导处理。
4.发现泄漏煤气时,谨防人员中毒。凡发现煤气着火时,应迅速排除或用石棉被盖好附近的易燃易爆物品。凡着火地点威胁着电源时,应立即切断电源。
5.混合煤气压力低于2500pa时,不得放煤气入炉。
6.放煤气入炉前,经爆发试验,连续三次合格后,方可送煤气。取样方法步骤必须遵守《操作规程》。
7.置换煤气时(吹扫或引气过程中),严禁在煤气设施上拴拉电焊机二次线。煤气设施周围40米内严禁火源。
8.煤气设备发生事故,原因不明时,不准送煤气。
9.点炉前,应将烟道闸板打开,起动引风机排除烟道及炉内可能泄漏的煤气。
10.点燃煤气时,必须先点火后开煤气阀门,并且要小开阀门,点燃后,再由小往大调整,两人以上操作。
11.点火时,如第一次没点着,不许继续点火,必须将残余煤气排除,再按第10条重新点火。
12.点燃后正常使用煤气时,不要把阀门开得过大,以防煤气大量流出,不能充分燃烧,造成中毒或爆炸。
13.当煤气压力降到3000pa时,应立即组织做停炉处理。
14.用完煤气要关闭好阀门。如长期停炉,要进行吹扫,将煤气吹扫干净,并加堵盲板,以免漏出煤气引起爆炸和中毒。
15.停烧咀时,要先关煤气阀门,后关风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