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
有哪些
钻眼工技术操作规程
钻眼工是矿山开采、建筑施工等领域不可或缺的角色,他们的工作涉及到钻孔作业的安全与效率。以下是钻眼工必须遵守的技术操作规程:
1. 设备准备:检查钻机完好性,确保钻头、钻杆、连接件无损伤,润滑油充足。
2. 工作位置:选择稳固的工作平台,避免滑动或坍塌。
3. 定位:准确测量和标记钻孔位置,确保钻孔方向和深度符合设计要求。
4. 启动设备:按照设备操作手册启动钻机,缓慢增加钻压,避免骤然冲击。
5. 钻进过程:保持均匀的钻压和转速,随时观察钻孔情况,防止卡钻。
6. 清理与维护:定期清理钻屑,防止堵塞;作业间隙对钻机进行保养,检查磨损情况。
目的和意义
这些规程旨在确保钻眼工作的安全、高效和精确,防止设备损坏和事故的发生。通过规范操作,可以提高钻孔质量,减少返工,从而提升工程进度和经济效益。良好的设备维护能延长设备使用寿命,降低维修成本。
注意事项
1. 穿戴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护目镜、耳塞、防尘口罩和劳保鞋,以保护个人安全。
2. 注意通风:在封闭或狭窄空间钻孔时,要确保有足够的通风,防止有害气体积聚。
3. 遵守停机规定:在设备维修、调整或更换钻头时,务必关闭电源。
4. 严禁超负荷作业:根据设备性能和工况,合理控制钻压和转速,避免过载。
5. 应急处理:遇到异常情况如钻孔偏斜、设备故障等,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
6. 保持专注:集中注意力,避免因疏忽导致的事故。
7. 培训与考核:新入职钻眼工需接受专业培训并通过考核后方可上岗,确保其掌握操作规程。
在实际工作中,钻眼工应结合现场条件灵活应用这些规程,不断积累经验,提高技能水平。通过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我们能够保障工程质量和人员安全,实现可持续的生产目标。
钻眼工技术操作规程范文
一、 一般规定
第1条 工作面施工前,钻眼工必须认真学习作业规程,必须熟悉、掌握工作面的炮眼布置、放炮说明书、支护等有关技术规定。
第2条 钻眼工应熟悉、掌握钻眼机具的结构、性能和使用方法。
第3条 钻眼机具在工作中出现故障时,应立即检修或更换,不许“带病”运转。
第4条 钻眼前,必须依据中、腰线在工作面按炮眼布置图标定眼位。
第5条 严禁钻眼与装药平行作业和残眼内钻眼,并必须坚持湿式钻眼。
第6 条 工作面空顶距离必须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超过规定时必须立即支护,否则不准钻眼。
第7条 大断面巷道施工,必须搭设牢固可靠的工作台,或者采用台阶工作面施工、蹬碴钻眼等措施。
第8条 掘进接近老空、旧巷及巷道贯通等特殊地段,必须按作业规程中规定的特殊措施进行钻眼。
第9条 煤电钻应有“ma”标志。入井前应由防爆电气设备检查员检查其防爆性能,确认防爆性能良好,方准入井使用。
第10条 使用煤电钻时,必须设有并使用检漏、短路、过负荷、远距离起动和停机、自动停电等综合保护装置。
二、眼前准备工作
第11条 钻眼前应充分准备好所使用的钻具,如风钻、电煤钻、钻杆、钻头等。钻杆要直、水针孔要正,并要完整无损,钻头应锋利。
第12条 压风管、供水管、电源须接送至掘进工作面附近,保证压风、水、电使用方便、正常和安全。
第13条 掘进工作面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得钻眼,处理后,方可作业。
1.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工作面无风或风筒口距离工伯面超过作业规程的规定时。
2.供水管内无水,无防尘设施或防尘设施损坏、失效时。
3.工作面瞎炮、残炮没有处理完毕时。
4.工作面有害气体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或有煤和沼气突出征兆时。
5.工作面有透水预兆(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发生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涌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异状)时。
6.工作面迎头清理的浮煤、浮矸没清理干净或积水没有排除的。
7.钻孔突然与老空或旧巷相透时。
第14条 在工作面要进行敲帮问顶工作,有危岩、悬煤矸时,要及时处理;难以处理时,要进行临时支护。在支护完整条件下钻眼。
第15条 钻眼前对风钻要进行如下检查:
1.风钻接风、水管前,检查管口内是否有脏、杂物;如有时要用风、水吹冲干净。检查风、水管线是否完好畅通,接头是否连接牢固。
2.零部件是否齐全,螺钉是否紧固,并注油进行试运转。
3.注油器内要装满油脂,油脂要清洁,并调节好油阀。
4.运转声音是否正常,各操作把手是否灵活可靠,有无漏风、漏水现象,钻架的升降是否灵活等。
5.钻头安装是否牢固,钻杆中心孔和钻头出水孔等是否畅通。
以上情况都达到完好要求时,才准许钻眼。
第16条 钻眼前对电钻要进行如下检查:
1.综合保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2.电钻机体有无裂纹或损伤,螺钉、螺帽、销子等有无松动,后罩、风扇是否完好等。
3.电钻开关是否灵敏,转动方向及声响是否正常。
4.电缆是否漏电,并将电缆挂在巷道的一侧,防止挤压损坏。
5.供水管是否畅通,水源有无压力等。
6.钻杆与钻头是否扣紧牢固。
以上情况都达到完好要求时,才准许钻眼。
三、钻眼操作
第17条 在钻眼过程中,工作人员必须精力集中,注意观察钻进情况。
第18条 发现有煤岩变松、片帮、来压或钻孔中有压力水、水量突然增大,或出现有害气体涌出等异常现象时,必须停止钻眼,钻杆不要拔出,并向有关部门及时汇报,听候处理。工作人员应立即撤至安全地点。
第19条 当钻孔突然与老空或旧巷相透时,应停止钻眼作业,并检查有害气体。如果有害气体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需立即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经检查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后,方可继续工作。
第20条 钻眼中,发现有钻头合金片脱落、钻杆弯曲或中心孔不导水时,必须及时更换。
第21条 严格按标定的眼位和放炮说明书规定的炮眼角度、深度、个数进行钻眼。凡出现套槽眼相互钻透或不合格的炮眼,必须重新钻眼。
第22条 钻眼时要随时注意煤岩帮、顶板,发现有片帮、冒顶危险时,必须立即停钻处理。
第23条 钻眼中,出现粉尘飞扬时要停止钻进,检查水管是否有水,钻头、钻杆中心孔是否畅通,处理后再钻眼。
第24条 在钻眼过程中,发现钻眼机具的零部件、设施等出现异常情况时,必须停钻处理。
第25条 在倾角较大的上山工作面钻眼时,应设置牢固可靠的脚手架或工作台,必要时工作人员宜配戴保险带。巷道中须设置挡板,防止人员滑下和煤岩滚动伤人,并把电缆及风、水管固定好。
第26条 钻眼时,钻杆不要上下、左右摆动、以保持钻进方向;钻杆下方不要站人,以免钻杆折断伤人。
第27条 在向下掘进的倾斜巷道工作面钻底眼时,钻杆拔出后,应及时用物体把眼口堵好,防止煤岩粉把炮眼堵塞。
第28条 操作风钻的要求:
1.定眼时,风钻司机和领钎人员要相互配合,司机站在风钻后侧面,手握把手,调整钻架(气腿)到适当高度;领钎人员要站在一侧,避开司机视线,手握钎杆,把钎头放在用镐刨出的眼窝上。
2.开眼时,应把风钻操纵阀开到轻运转位置,待眼位稳固并钻进20~30毫米以后,再把操纵把手扳到中运转位置钻进,直至钻头不易脱离眼口时,再全速钻进。
3.正常钻眼时,司机一手扶住风钻的把柄,一手根据钻进情况,调节操纵阀和钻架调节阀,禁止在风钻前及钻杆下站人。
4.开钻时要先给水,后给风;钻眼过程中,给水量不宜过大或过小,要均匀适当;钻完眼后或更换钻标时,要先关风,后关水。
5.司机扶钻时,要躲开眼口的方向,站在风钻侧面,两腿前后错开,脚蹬实底,禁止踩空或骑在气腿上钻眼,以防钻杆折断时风钻扑倒伤人。
6.钻眼时,风钻、钻杆与钻眼方向要保持方向一致,推力要均匀适当,钻架升降要隐,以防折断钻杆、夹钻杆或拐丢钻头。
7.钻眼应与岩石层、节理方向成一定的夹角,尽量避免沿层、节理方向钻眼。
8.多台风钻同时钻眼时,要划分好区域,做到定钻具、定人、定开眼顺序,不准交叉作业。
9.遇有突然停风、停水时,应将风钻取下,钻杆拔出,停止钻眼。‘
10.更换钻眼位置或移动调整钻架时,必须将风钻停止运转。
11.按时向风钻注油器内注油,不得无润滑油作业。
12.钻深眼时,必须采用不同长度的钻杆,开始时使用短钻杆。
13.钻完眼后,应先关水阀,使风钻进行空运转,以吹净其内部残存的水滴,防止零件锈蚀。
第29条 操作电钻时的要求:
1.在工作面移动电钻时,要一手提电钻手把,一手提电缆。不准用电缆拖拉电钻,也不准将钻杆插在电钻上移动。
2.钻眼前,必须将衣服袖口、裤腿扎好,脖子上的毛巾必须塞到工作服领口内,并系好钮扣。
3.严禁戴手套钻眼。
4.开眼或钻眼过程中,不准用手直接扶、托钻杆或用手掏眼口的煤岩粉。
5.开眼时,钻头要轻轻接触煤壁,然后启动电机。电钻转动后要注意钻杆的进度,每钻进一段距离要来回抽动几次钻杆,排除煤粉,以防卡住钻杆和减少阻力,增快进度。
6.在煤壁上钻眼时,要尽量避开硬夹石层和硫化铁结核。
7.当电钻发生转动困难或发出不正常的声响,或电钻、电缆漏电,电钻外壳温升超过规定等故障时,必须停止钻进,查出原因,及时处理。
8.使用湿式煤电钻时,要先开水后启动;钻眼完毕,应先关水再断电,最后抽出钻杆。
四、收尾工作
第30条 使用风钻钻完眼后,应将钻眼工具、设施撤出工作面,存放在安全地点;将风、水管阀门关闭,软管盘放整齐。
第31条 使用电钻钻完眼后,应从电钻上拔下钻杆,切断电源,并把电缆、钻杆、电钻撤至无淋水和支架完好的安全地点,将电缆盘放好。
第2篇 打钻眼工技术操作指导规程
一、一般规定
1、工作面施工前,钻眼工必须认真学习作业规程,必须熟悉、掌握工作面炮眼布置、放炮说明书、支护等有关技术规定。
2、钻眼工应熟悉、掌握钻眼机具的结构、性能和使用方法。
3、钻眼机具在工作中出现故障时,应立即检修或更换,不许“带病”运转。
4、钻眼前,必须依据中、腰线在工作面按炮眼布置图标定眼位。
5、严禁钻眼与装药平行作业和在残眼内钻眼,并必须坚持湿式钻眼。
6、工作面空顶距离必须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超过规定时必须立即支护,否则不准钻眼。
7、大断面巷道施工,必须搭设牢固可靠的工作台,或者采用台阶工作面施工、蹬碴钻眼等措施。
8、掘进接近老空、旧巷及巷道贯通等特殊地段,必须按作业规程中规定的特殊措施进行钻眼。
9、煤电钻应有的“ma”标志。入井前应由防爆电气设备检查员检查其防爆性能,确认防爆性能良好,方准入井使用。
10、使用煤电钻时,必须设有使用检漏、短路、过负荷、远距离起动和停机、自动停电等综合保护装置。
二、钻眼前准备工作
1、钻眼前应充分准备好所使用的钻具,如风钻、电煤钻、钻杆、钻头等。钻杆要直、水针孔要正,并要完整无损,钻头应锋利。
2、压风管、供水管、电源须接送至掘进工作面附近,保证压风、水、电使用方便、正常和安全。
3、掘进工作面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得钻眼,处理后,方可作业。
(1)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工作面无风或风筒口距离工作面超过作业规程规定时。
(2)供水管内无水,无防尘设施或防尘设施损坏、失效时。
(3)工作面瞎炮,残炮没有处理完毕时。
(4)工作面有害气体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有煤和沼气突出征兆时。
(5)工作面有透水预兆(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发生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涌水、水色发浑有味等异状)时。
(6)工作面迎头应清理的浮煤,浮矸没有清理干净或积水没有排除的。
(7)钻孔突然与老空或旧巷相透时。
4、在工作面要进行敲帮问顶工作,有危岩、悬煤矸时,要及时处理;难以处理时,要进行临时支护。在支护完整条件下钻眼。
5、钻前对风钻要进行如下检查:
(1)风钻接风、水管前,检查管口内是否有脏、杂物;如有时要用风、水吹干净。检查风、水管线是否完好畅通,接头是否连接牢固。
(2)零部件是否齐全,螺钉是否紧固,并注油进行试运转。
(3)注油器内要装满油脂,油脂要清洁,并调节好油阀。
(4)运转声音是否正常,各操作把手是否灵活可靠,有无漏风、漏水现象,钻架的升降是否灵活等。
(5)钻头安装是否牢固,钻杆中心孔和钻头出水孔等是否畅通。
以上情况都达到完好要求时,才准许钻眼。
6、钻眼前对电钻要进行如下检查:
(1)综合保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2)电钻机体有无裂纹或损伤,螺钉、螺帽、销子等有无松动,后罩、风扇是否完好等。
(3)电钻开关是否灵敏,转动方向及声响是否正常。
(4)电缆是否漏电,并将电缆挂在巷道的一侧,防止挤压损坏。
(5)供水管是否畅通,水源有无压力等。
(6)钻杆与钻头是否扣紧牢固。
以上情况都达到完好要求时,才准许钻眼。
三、钻眼操作
1、在钻眼过程中,工作人员必须精力集中,注意观察钻进情况。
2、发现有煤岩变松、片帮、来压或钻孔中有压力水、水量突然增大,或出现有害气体涌出等异常现象时,必须停止钻眼,钻杆不要拔出,并向有关部门及时汇报,听候处理。工作人员应立即撤至安全地点。
3、当钻孔突然与老空或旧巷相透时,应停止钻眼作业,并检查有害气体。如果有害气体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须立即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经检查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后,方可继续工作。
4、钻眼中,发现有钻头合金片脱落、钻杆弯曲或中心孔不导水时,必须及时更换。
5、严格按标定的眼位和放炮说明书规定的炮眼角度、深度、个数进行钻眼。凡出现掏槽眼相互钻透或不合格的炮眼,必须重新钻眼。
6、钻眼时要随时注意煤岩帮、顶板,发现有片帮、冒顶危险时,必须立即停钻处理。
7、钻眼中,出现粉尘飞扬要停止钻进,检查水管是否有水,钻头、钻杆中心孔是否畅通,处理后再钻眼。
8、在钻眼过程中,发现钻眼机具的零部件、设施等出现异常情况时,必须停钻处理。
9、在倾角较大的上山工作面钻眼时,应设置牢固可靠的脚手架或工作台,必要时工作人员宜佩戴保险带。巷道中须设置挡板,防止人员滑下和煤岩滚动伤人,并把电缆及风、水管固定好。
10、钻眼时,钻杆不要上下、左右摆动,以保持钻进方向;钻杆下方不要站人,以免钻杆折断伤人。
11、在向下掘进的倾斜巷道工作面钻底眼时,钻杆拔出后,应及时用物体把眼堵好,防止煤岩粉把炮眼堵塞。
12、操作风钻的要求
(1)定眼时,风钻司机和领钎人员要相互配合,司机站在风钻后侧面,手握把手,调整钻架(气腿)到适当高度;领钎人员要站在一侧,避开司机视线,平握钎杆,把钎头放在用镐刨出的眼窝上。
(2)开眼时,应把风钻操纵阀开到轻运转位置,待眼位稳固并钻进20至30mm以后,再把操纵把手板到中运转位置钻进,直至钻头不易脱离眼口时,再全速钻进。
(3)正常钻眼时,司机一手扶住风钻的把柄,一手根据钻进情况,调节操纵阀和钻架调节阀,禁止在风钻前及钻杆下站人。
(4)开钻时要先给水,后给风;钻眼过程中,给水量不宜过大或过小,要均匀适当;钻完眼后或更换钻杆时,要先关风,后关水。
(5)司机扶钻时,要躲开眼口的方向,站在风钻侧面,两腿前后错开,脚蹬实底,禁止踩空或骑在气脚上钻眼,以防钻杆折断时风钻扑倒伤人。
(6)钻眼时,风钻、钻杆与钻眼方向要保持方向一致,推力要均匀适当,钻架升降要稳,以防折断钻杆、夹钻杆或拐丢钻头。
(7)钻眼应与岩石层、节理方向成一定的夹角,尽量避免沿层、节理方向钻眼。
(8)多台风钻同时钻眼时,要划分好区域,做到定钻具、定人、定开眼顺序,不准交叉作业。
(9)遇有突然停风、停水时,应将风钻取下,钻杆拔出,停止钻眼。
(10)更换钻眼位置或移动调整钻架时,必须将风钻停止运转。
(11)按时间向风钻注油器内注油,不得无润滑油作业。
(12)钻探眼时,必须采用不同长度的钻杆,开始时使用短钻杆。
(13)钻完眼后,应先关水阀,使风钻进行空运转,以吹净其内部残存的水滴,防止零件锈蚀。
13、操作电钻时的要求
(1)在工作面移动电钻时,要一手提电钻手把,一手提电缆。不准用电缆拖拉电钻,也不准将钻杆插在电钻上移动。
(2)钻眼前,必须将衣服袖口、裤腿扎好,脖子上的毛巾必须塞到工作服领口内,并系好钮扣。
(3)严禁戴手套钻眼。
(4)开眼或钻眼过程中,不准用手直接扶、托钻杆或用手掏眼口的煤岩粉。
(5)开眼时,钻头要轻轻接触煤壁,然后启动电机。电钻转动后要注意钻杆的进度,每钻进一段距离要来回抽动几次钻杆,排除煤粉,以防卡住钻杆和减少阻力,增快进度。
(6)在煤壁上钻眼时,要尽量避开硬夹石层和硫化铁结核。
(7)当电钻发生转动困难或发出不正常的声响,或电钻、电缆漏电,电钻外壳温升超过规定等故障时,必须停止钻进,查出原因,及时处理
(8)使用湿式煤电钻时,要先开水后启动;钻眼完毕,应先关水再断电,最后抽出钻杆。
四、收尾工作
1、使用风钻钻完眼后,应将钻眼工具、设施撤出工作面,存放在安全地点;将风、水管阀门关闭,软管盘放整齐。
2、使用电钻钻完眼后,应从电钻上拔下钻杆,切断电源,并把电缆、钻杆、电钻撤至无淋水和支架完好的安全地点,将电缆盘放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