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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天深孔爆破安全操作规程
露天深孔爆破是矿山开采和土石方工程中常用的技术手段,涉及到一系列复杂的作业流程。以下是该操作规程的主要内容:
1. 爆破设计:根据地质条件和工程需求,制定科学合理的爆破方案,包括钻孔深度、孔径、装药量和起爆顺序等。
2. 钻孔作业:使用专业钻机进行钻孔,确保孔位准确、深度适宜,同时注意防止钻孔过程中的坍塌和粉尘污染。
3. 装药与堵塞:选用合适的炸药和雷管,严谨操作,确保装药均匀,堵塞材料应能有效密封炮孔,防止炸药外露。
4. 安全警戒: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划定安全距离,确保非作业人员远离爆破区域。
5. 起爆系统连接:采用可靠的起爆系统,严格检查连接线路,确保无短路、断路现象。
6. 延时起爆:合理设定各炮孔的起爆时间差,以减少爆破震动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7. 爆破后检查:爆破结束后,等待足够的时间进行安全检查,确认无残余炸药和雷管后方可进入工作区。
8. 废渣处理:及时清理爆破后的废渣,保持工作区整洁,防止滑坡和泥石流等次生灾害。
目的和意义
露天深孔爆破安全操作规程旨在确保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提高爆破效率,减少对环境的破坏,同时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遵循这些规程,可以预防爆炸事故,降低设备损坏风险,维护企业的生产秩序,实现可持续发展。
注意事项
1. 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熟知爆破操作流程及应急措施。
2. 操作过程中应佩戴防护装备,遵守劳动保护规定。
3. 遇到异常情况,如钻孔困难、疑似漏气等,应立即停止作业,进行检查和修复。
4. 爆破前应进行气象观测,避免在大风、雷雨等恶劣天气条件下作业。
5. 爆破后,严禁未经许可的人员擅自进入爆破区,以防未爆药包或飞石伤人。
6. 妥善保管炸药和雷管,防止丢失和被盗,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存储和运输。
通过严格执行这些规程,我们可以确保露天深孔爆破作业的安全和高效,为矿山和土建工程的顺利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露天深孔爆破安全操作规程范文
1、 基本规定
1.1一般规定
1.1. 1深孔爆破应编写爆破设计书和爆破说明书,爆破设计书须由爆 破工程技术人员编写。
1.1.2城镇居区、风景名胜区、重点文物保护区和重要设施附近进行爆破时,除了须经本单位主要技术负责人批准外还必须征的当地有关部门同意和当地县市以上公安部门批准。
1.1.3爆破作业地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禁止进行爆破作业:
a. 有边坡滑落危险的;
b. 爆破参数或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的;
c. 工作面有涌水危险或炮孔异常的;
d. 危及设备或建筑物安全,无有效防护措施的;
e. 危险区边界上未设警戒的;
f. 光线不足时;
g. 未按本规程要求做好准备工作的;
1.1.4禁止爆破器材加工和爆破作业人员穿化纤衣服,不准携带能发火的物品。
1.1. 5在雷雨天、大雾天、七级以上大风天、黄昏及夜晚,禁止进行露天爆破,在进行爆破作业过程中遇雷雨时应立即停止爆破作业,并迅速撤离危险区。
1.1.6在高硫区用销胺类炸药进行爆破,必须测定硫化矿矿粉的铁离子浓度和含硫量。当矿石含硫量超过30%,矿粉含硫酸亚铁的铁离子浓度之和超过0。3%,作业面潮湿有水,使用销胺炸药爆破时,必须清除孔内矿粉;严禁炸药与孔壁直接接触;炸药应包装完好;不得用硫矿渣填塞炮孔;严格控制装药时间和炮孔数。
1.1.7禁止使用销化甘油炸药。
1.1. 8装药前不准将起爆器材与炸药混放在一起。
1.1. 9装药工作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 装药前应对炮孔、药壶进行检查、清理和验收;
b. 装药量应根据实际情况修正原设计药量,并经爆破工作领导人或爆破工程技术人员批准;
c. 必须按设计计算药量装药,禁止超过规定的装药长度;
d. 装起爆药包、起爆药柱时严禁投掷或冲击;
e. 装药出现堵塞时,在未装入雷管、起爆药柱等敏感爆破器材前,可采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处理;
f. 若发现起爆药包没装到位被药柱埋住而不能轻微提起时,禁止拔出或拉出电雷管脚线或导爆管,应按处理盲炮的有关规定处理;
g. 装药工作必须使用木质炮棍;
h. 禁止烟火,禁止用明火照明;
i. 遇到硝炸药结块时,纸包管药用手轻柔,袋装的散药用木质品轻轻打碎后方可使用;
j. 使用电爆网络起爆时,雷管脚线必须短路。
1.1. 10填塞工作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 保证填塞质量。禁止使用无填塞爆破;
b. 禁止使用易燃材料填塞炮孔;
c. 填塞不得破坏起爆线路;
d. 禁止捣固直接接触药包的填塞材料或用填塞材料冲击起爆药包。
1.1.11禁止用力拉出起爆药包或药柱中的起爆材料。
1.1.12电雷管不准与电池、电线等电器设备靠近,不得在杂散电流大于30ma的地方使用非抗电流的电雷管。
1.1.13严禁在残眼上打孔。
1.1.14已装药炮孔必须一次爆破完毕,不准存留。
1.1.15在爆破危险区内有两个以上的单位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统一指挥,同一区段二爆破应采用一次点火或远距离起爆。
2、爆破警戒与信号
2.1在装药地点周围10m以外插上红旗,以标志爆破危险区,并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2.2现场加工导爆索,加工药包时,应在深孔爆破区域20m以外的安全地点进行。
2.3起爆前,根据爆破设计书及现场周围与装填的具体情况,确定爆破危险区的警戒边界。并设置岗哨,每个岗哨应处于相邻岗哨视线范围之内。
2.4起爆前必须发出明显的音响和视觉信号,应使危险区的人员都能听到和看到。
应使职工和附近居民,预先知道警戒范围,警戒标志和音响信号的意义,以及规定的爆破时间。
第一次信号(即起爆信号)发出后,所有与起爆无关人员应立即撤到警戒危险区以外,或指顶的安全地点。
第二次信号(即起爆信号)发出后,在确认人员、设备全部撤离危险区,具备安全起爆条件时,总负责人方准发出引爆指令,施爆人员根据指令进行引爆。
第三次信号(即解除警戒信号),响炮后爆破警戒岗哨应坚守岗位,不准任何人进入危险区,经指定的检查人员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准发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