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
1. 检查设备:在开始工作前,务必检查工具和设备是否完好无损,电气绝缘性能是否符合标准。
2. 穿戴防护装备:佩戴绝缘手套、安全鞋、护目镜和安全帽,确保个人防护到位。
3. 断电操作:进行维修前,需切断电源,并挂上“禁止合闸”的警示牌。
4. 测量电压:使用万用表确认线路无电压后方可作业。
5. 接地保护:确保设备接地良好,防止静电和漏电。
6. 维修过程:遵循“先外后内,先静后动”的原则,逐步排查故障。
7. 完工检验:修复后,先试运行,确认无误后再正式投入使用。
目的和意义
本规程旨在规范工贸企业低压维修电工的操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人员生命安全,防止因操作不当引发的电气事故。遵循这些规程,能有效降低设备损坏风险,维护生产秩序,确保企业的正常运营,同时也有利于提升电工的专业技能和安全意识。
注意事项
1. 不得擅自改动电气线路,应按照设计图纸进行维修。
2. 在狭窄空间作业时,确保通风良好,预防窒息危险。
3. 遇到不明原因的故障,切勿强行拆解,应及时上报并寻求专业指导。
4. 防止工具混杂,避免金属工具接触带电部位引发短路。
5. 严禁湿手操作电器设备,防止触电。
6. 保持工作现场整洁,避免杂物绊倒或引发火灾。
7. 工作完成后,及时清理现场,恢复设备原状,确保下次工作的顺利进行。
工贸企业低压维修电工的安全操作规程,不仅是对个人安全的保障,也是对企业责任的体现。每一位电工都应熟悉并严格遵守,以确保每一次维修作业的安全与高效。
工贸企业低压维修电工安全操作规程范文
1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低压维修电工、安装电工、低压内线电工、低压外线电工。
2操作规程
2.1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发给许可证后,持 证上岗操作。徒工必须在持证电工的监护和指导下才准进行操作。
2.2电工应掌握电气安全知识,了解岗位责任区域的电气设备性能,熟练 掌握触电急救和事故紧急处理措施。
2.3电工上岗必须穿戴合格的绝缘鞋,必要时应戴安全帽及其它防护用品,所用绝缘用具、仪表、安全装置和工具须检查完好、可靠。禁止使用破损、失效 的用具,对不同电压等级、工作环境、工作对象,要选用参数相匹配的用具。
2.4任何电气设备、线路未经本人验电以前,一律视为有电,不准触及。 需接触操作时,应切断该处的电源,经验电、放电(电容性设施)之后验电合格, 取下可熔保险器,并在电源开关手把上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方能接触工作。
2.5动力配电箱的闸刀开关,禁止带负荷拉开或合闸,必须先将用电设备 开关切断方可操作。处理事故需拉开带负荷的动力箱闸刀开关时,应采用绝缘工 具戴绝缘手套和护目镜或采取防止电弧烧伤、触电的措施。
2.6各种电气接线的接头要保证导通接触面积不低于导线截面积,线头不 应突出,接线不得松动,绝缘包扎符合要求。
2.7使用行灯时,需用专用的隔离变压器供电,且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 如在特别潮湿或在金属容器内工作时,其电压不应超过12伏。
2.8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必须与电网接地网可靠连接,零线与地线 必须分开,接地线截面积要符合标准。
2.9在可能的情况下,应尽量停电工作,如需带电操作,必须设专人监护。 监护人应符合从业要求,监护时不得从事操作或做与监护无关的事情。
2.10带电装卸熔断器管时,要戴护目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使用符合绝缘 要求的绝缘夹钳,站在绝缘垫上操作。带电作业时,应先分清火线、零线(地线),选好工作位置。工作时应不同时触及导电部分和接零(地)部分。如需断开导线 时,应先断开火线,后断开零(地)线;搭接导线时,顺序相反。
2.11在带电的电度表和继电保护二次回路上工作时,要检查电压互感器和 电流互感器的二次绕组原接地点应可靠。断开电流回路时,应事先将电流互感器 二次的专用端子短路,严禁用导线缠绕。工作时不得将回路的永久接地点断开。 工作时必须有专人监护,使用绝缘工具,并站在绝缘垫上。不许带负荷拆、装尾 线。
2.12不准在设备运转过程中拆卸修理,必须停车切断设备电源,按安全操 作程序进行工作。
2.13未经电气技术负责人许可和批准,电工不得改变电气设施的原有接线 方式和结构。
2.14使用梯子时,梯子要有防滑措施,踏步应牢固无裂纹。梯子与地面之 间的角度以75度为宜。没有搭勾的梯子在工作中要有人扶住梯子。使用人字梯 时拉绳必须牢固。
2.15高空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所用工具、零件均应装在 工具袋内,禁止上、下抛扔,工作现场应有监护人。
2.16临时装设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临时线安全规程。
2.17工作结束后,应清扫、整理现场。工作负责人应对工作项目进行周密 检查,确定无误后,向接班人员交接清楚。必要时,将有关事宜载入交接班记录。
2.18遇到发生人身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按紧急救护法进行抢救,并 应保护现场,同时要及时向上级领导和主管部门报告,并做好记录。
2.19使用电动工具应遵守有关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
2.20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要立即切断电源,用沙子、二氧化碳灭火器或 四氯化碳灭火器灭火,严禁用泡沫灭火器或水灭火,并立即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2.21低压维修的范围:公房动力配电箱隔离开关下火以下的电气维修。下 火以上部分归高压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