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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
1. 检查设备:每日工作前,采煤支柱工需仔细检查支柱及其配件,确保无损坏、无松动,液压系统正常。
2. 定位安装:根据地质条件和开采计划,正确选择支柱位置,确保其能有效支撑顶板。
3. 操作程序:遵循正确的升柱、降柱流程,防止意外发生。
4. 安全间距:保持与邻近支柱和机械设备的安全距离,防止碰撞。
5. 应急处理:遇到异常情况,如支柱泄漏、顶板下沉等,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报告上级。
目的和意义
本规程旨在规范采煤支柱工的操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矿井作业安全。通过严格执行规程,可以降低支柱故障率,减少因支柱问题引发的事故,保障矿工生命安全,同时也有利于维护矿山的稳定生产环境,提高煤炭开采的经济效益。
注意事项
1. 穿戴防护装备:工作时必须佩戴安全帽、防护眼镜、防尘口罩和劳保鞋,确保个人防护到位。
2. 严禁超载:支柱承载能力有限,严禁超过规定负荷使用,以防支柱损坏或引发安全事故。
3. 观察顶板状况:作业过程中,时刻注意顶板变化,发现异常应立即撤离并报告。
4. 两人协作:复杂或危险情况下,建议两人配合操作,互相监护,增强安全性。
5. 培训与演练:定期进行安全操作培训和应急演练,提升工人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6. 维护保养:及时对支柱进行清洁、润滑和保养,延长设备使用寿命。
7. 记录与报告:详细记录每次操作过程,发现的问题及处理结果,便于追踪和改进。
请注意,操作规程的执行需要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灵活调整,每位采煤支柱工都应具备独立判断和处理问题的能力。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合理高效地完成工作任务。
采煤支柱工:安全操作规程范文
采煤支柱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基本要求:
l、采煤支柱工应由身体健康,年轻力壮,能胜任井下采煤支柱工作的同志担任。
2、采煤支柱工必须经过煤矿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工种的安全基本知识的培训和企业规章制度的学习,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3、采煤支柱工必须学习作业规程,并掌握与攉煤、支柱、充填、爆破等相关的各项规定。
4、采煤支柱工应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充足的体力进行工作。
二、操作前的准备
1、工作前应备齐铲、镐、锤、斧、锯、钎等工具,并认真检查,发现有问题或损坏时,应立即修复或更换。
2、进出班途中,应随时注意安全,发现各种不安全隐患,应及时处理或汇报。
3、进入工作地点,开始工作前,要详细检查工作地点安全(顶板、煤壁、支护状况等),先进行敲帮问顶,再补齐因放炮、垮砂、片帮打倒和折断的支柱,更换失效的支柱,处理不安全隐患。在布置好安全后方可进行其它工作。
4、清除工作地点控顶范围内的障碍物。
三、采煤工作及注意事项
1、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工作前,班组长应对工作面顶板进行全面检查。工作中,每个工作人员都要经常地,认真地检查工作地点的顶板、煤壁、支护状况等,发现危险时,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2、严禁空顶作业,攉煤、挖煤时,必须在完好支护的保护下工作。
3、攉煤、挖煤的顺序为:由外向里,由后向前。即:先工作面两头后中问,先后砂空,后炭头空。
4、攉煤、挖煤时如遇瞎炮、残炮,必须通知班组长和放炮员进行处理。严禁用手拉、镐刨、掏挖的方法进行处理。待按规定处理完后才能工作。
5、攉煤时,如发现浮煤中有丢失的炸药、雷管,必须及时捡出交给放炮员处理。
6、攉煤、挖煤时,要铲到或挖到哪里,眼看到哪里,不但要注意自已的安全,还要注意别人的安全。
7、回采工作面煤壁必须平整,炮壳要捡干净,不得留有伞檐,不得任意丢失顶煤和底煤,工作面浮煤应清理于净,煤壁伞檐超过规定或有片帮危险时,必须按规定及时处理。
8、手工回采面交界处(尖子上),应同步推进,不能留下错距,更不许互相丢包袱,丢下不采,保证工作面煤壁要平直、畅通无阻。
9、攉煤时,应对煤矸(砂)进行分选、分铲、分装、分运。矸砂用于工作面充填或置于采空区内,不得将煤矸(砂)混装混运。
10、清理采空区浮煤时,必须用长柄工具,严禁身体的任何部位进入采空区内。
11、工作中如发现有局部冒顶危险时,应立即加强支护,缩小排柱距,加强充填等,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后,方可继续作业。
12、当发现工作面压力突然增大、吹岩、支柱大量折断、煤质变软、变酥、片帮增多等有大面积冒顶危险时,必须立即撤离危险区域,向班(组)长汇报,待处理好,消除隐患后方可继续进行工作。
13、在工作面作业时,如发现温度突然增加或突然变冷、煤壁挂红、来汗等突水征兆时,应立即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向班组长报告,向调度站汇报。
14、如遇瓦斯超限,任何人都必须听从指挥,撤离工作地点,待采取措施处理,符合规定后,才准进行工作。
15、控顶距超过作业规程规定时,禁止采煤。
16、工作面进回风口或上、下安全出口,要保证畅通无阻,并达到通风、行人、运输所需断面。严禁堆放坑木、支柱或煤砂等杂物。
17、回采采煤小巷碛头(印子)煤时,印子必须超前,但不能超过工作面煤壁2米,并要对印子进行有效支护。
18、手工回采时,工作面尖子应略超前工作面码口,尖子不能滞后码口。
19、攉煤、堆砂时,必须爱护材料、设备,不得让煤砂将坑木、支柱、设备、缆线等埋没。
20、在向溜子中攉煤时,要均匀,不要堆积太多。
21、在向溜子中攉煤时,必须做到四不装:
(1)溜子停止运转时,不向溜槽中装煤。
(2)溜子出现故障时,不向溜槽中装煤。
(3)溜子出煤时,不得向溜子中装砂。严格执行煤砂分装分运。
(4)超过35公分大的煤块、砂块未打碎,不得装入溜子中。
22、工作面出煤结束时,应将工作面溜子两边和溜子下的浮煤回收干净,溜槽中的煤炭拉运完。不许存煤在溜子道和溜槽中,以免影响移溜工作。
23、在回收工作面溜子靠后砂侧浮
煤时,如采高矮、穿越溜子不安全时,一定要停溜子,在高处横穿溜子,进行浮煤的回收工作。
24、发现溜子爬链、溜槽脱节、刮板跳槽、溜子有异常声或发生其它故障时,要立即传信通知司机停溜。如需在溜子上检查、处理事故时,必须通知溜子司机切断电源开关,检查处理完毕后,通知溜子司机再行开动溜子。
25、工作面人员必须准确、及时地传递信号。不得在途中不传、错传或乱传信号,溜子司机必须严格按信号操作,严格执行谁叫停谁叫开,不许你叫停他叫开。
26、利用溜子运送坑木、支柱时,要顺着放在溜槽内。从运送的溜槽中取出坑木、支柱时,严禁拿取其前端,要看好位置,只能从运行方向的后端,抓住坑木、支柱及时取出。攉煤时应时刻注意,溜子内是否有其他物料,以防顶伤人员或顶倒支柱。
四、支柱工作及注意事项
1、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工作中,每个人员都要经常地、认真地检查工作地点的顶板、煤壁、支护状况等,发现危险时,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2、严禁空顶作业,支柱时,必须在完好支护的保护下进行支护。
3、支柱工应熟悉采煤工作面顶底板特性,作业规程规定的顶板控制方式、支护形式和支护参数,掌握支柱与顶梁的特性和使用方法。
4、工作中,必须严格按作业规程中规定的排距、柱距和支护形式及时支柱(架),不得空顶。攉煤时每攉出一根支柱(架)的位置,必须及时支护一根支柱(架),不得把煤出完后,再集中支柱(架)。
5、支柱必须架设牢固。任何支柱不准掺在浮煤、浮矸上。支柱的柱脚必须支在实底上或柱窝、柱鞋的中间,不准柱脚半边悬空。
6、支柱必须带帽或挂板(梁),底板松软时还要穿鞋,严禁掺光头顶子。除特殊支柱外,柱帽应垂直于煤壁。
7、支柱的柱顶和投岩背板上,必须插紧背实,不得悬空。
8、支柱必须垂直顶底板,掺正、掺紧、掺直。不得歪扭,并迎山有力,支柱要掺成直线,掺打支柱时应先轻后重。
9、严禁在控顶区内提前摘柱,碰倒、损坏和失效的支柱必须立即恢复或更换。
10、严禁使用折损的坑木和损坏、失效的金属支柱。
11、工作面顶板出现冒盔、解槽、陀包时,要认真察看,应将支柱掺在冒盔、解槽、陀包的重心位置。
12、工作面顶板出现裂缝(抽箱岩)时,不准正对裂缝掺支柱,必须沿裂缝两边架设支架或掺带帽点柱。必要时,应向裂缝打入柱帽、楔子、背板等,使顶板绞接并防止漏矸伤人。
13、当发现工作地点顶板有冒顶威胁时,必须及时支打临时支柱,不准在基本支柱未打好之前,回撤临时支柱,情况危急时应先撤人,向班(组)长汇报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4、工作面打斜撑支柱时,柱脚一定要牢实,支柱斜度适当,控制帮顶岩层有利。
15、如工作面改为托伪顶支护(投岩)时,必须在伪顶边缘架设支柱(架)或掺打箭崩(斜撑支柱)。
16、掺打支柱(架)时,要注意附近工作人员的安全,尤其是在支柱下方可能涉及到的地点不准有人。
17、回采工作面如遇顶底板松软或破碎、过断层、过老空、过原有煤柱、过废巷以及托伪顶开采时,都必须按照作业规程或补充措施规定的支护方式、支护参数进行支护。
18、金属摩擦式支柱应使用于倾角 25度以下的回采工作面中。
19、在有冲击地压和集中压力的工作面中,不能使
用金属摩擦式支柱。
20、使用金属摩擦式支柱时,必须根据工作面采高的变化,选用相适应的支柱,支柱支护高度应小于支柱设计最大高度,大于支柱设计的最小高度。严禁超高支设或将柱心全部缩人桩筒内使用。严禁用死柱支护。
21、金属摩擦式支柱应用于顶板较稳定的砂岩、硬青砂岩等顶板不破碎,不影响支柱回收的工作面中。
22、金属摩擦式支柱应用于底板不大松软,受压后支柱压入底板不超过20公分,同时不恶化顶板状况和不影响支柱回收的工作面中。
23、金属摩擦式支柱入井前必须逐根进行压力试验。在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或使用时间超过8个月后,必须出井检修,不得转到其它工作面继续使用。检修好的支柱,还必须进行压力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4、同一工作面内不得使用不同类型和不同性能的支柱。特殊情况下需使用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25、在掺金属摩擦式支柱时,应将支柱地点的浮煤、浮砂清净,顶底板剔平,将支柱立在实底上,按作业规程要求选择好排柱距及水平楔方向(水平楔平行于煤壁、水平楔小头一律向上),并将活柱拔至所需高度,打紧水平楔,扶正支柱,放入柱帽或背板,锤击支柱(先轻后重),使支柱支牢。
26、支设金属摩擦式支柱时,不得敲打柱心和柱筒,以免打弯支柱或损坏零件。
27、使用金属摩擦式支柱时,必须使用液压升柱器,保证有50kn以上的初撑力。必须按规定操作和使用液压升柱器。
28、金属摩擦式支柱应编号使用,不得倒放,柱筒内有煤砂时,必须及时清除,以免影响使用。
六、收尾工作
1、采煤支柱工作完成后,要经班组长检查验收工程质量,不合格时必须及时返工,达到合格以上要求后方可出班。
2、出班时,必须经班组长同意,以免工作面无人传信或出现特殊情况无人处理。
3、出班时,工具要交工具库或指定地点集中妥善存放,不得乱扔、乱放,以免伤人或丢失。
第2篇 采煤支柱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基本要求:
1、采煤支、 回柱工应由身体健康,年轻力壮,能胜任井下采煤支、 回柱工作的同志担任。
2、采煤支、 回柱工必须经过煤矿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工种的安全基本知识的培训和企业规章制度的学习,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3、采煤支、 回柱工必须学习作业规程,并掌握攉煤、支柱、充填、爆破等相关的各项规定。
4、采煤支、 回柱工应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充足的体力进行工作。
二、操作前的准备
1、工作前应备齐铲、镐、锤、斧、锯、钎等工具,并认真检查,发现有问题或有损坏时,应立即修复或更换。
2、进出班途中,应随时注意安全,发现各种不安全隐患,应及时处理或汇报。
3、进入工作地点,开始工作前,要详细检查工作地点安全(顶板、煤壁、支护状况等),先进行敲帮问顶,再补齐因放炮、垮砂、片帮打倒和折断的支柱,更换失效的支柱,处理不安全隐患。在布置好安全后方可进行其它作业。
4、清除工作地点控顶范围内的障碍物。
三、采煤工作及注意事项
1、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工作前,班组长应对工作面顶板进行全面检查。工作中,每个工作人员都要经常地,认真地检查工作地点的顶板、煤壁、支护状况等,发现危险时,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2、严禁空顶作业,攉煤时,必须在完好支护的保护下工作。
3、攉煤的顺序为:由外向里,由后向前。即:先工作面两头后中间,先采空,后炭头空。
4、攉煤时如遇瞎炮、残炮,必须通知班组长和放炮员进行处理。严禁用手拉、镐刨、掏挖的方法进行处理。待按规定处理完后才能工作。
5、攉煤时,如发现浮煤中有丢失的炸药、雷管,必须及时捡出交给放炮员处理。
6、攉煤时,要铲到哪里,眼看到哪里,不但要注意自己的安全,还要注意别人的安全。
7、回采工作面煤壁必须平整,炮壳要捡干净,不得留有伞檐,不得任意丢失顶煤和底煤,工作面浮煤应清理干净,煤壁伞檐超过规定或有片帮危险时,必须按规定及时处理。
8、攉煤时,应对煤矸(砂)进行分选、分铲、分装、分运。矸砂用于工作面充填或置于采空区内,不得将煤矸(砂)混装混运。
9、清理采空区浮煤时,必须用长柄工具,严禁身体的任何部位进入采空区内。
10、工作中如发现有局部冒顶危险时,应立即加强支护,缩小排柱距,加强充填等,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后,方可继续作业。
11、当发现工作面压力突然增大、吹岩、支柱大量折断、煤质变软、变酥、片帮增多等有面积冒顶危险时,必须立即撤离危险区域,向班(组)长汇报,待处理好,消除隐患后方可继续进行工作。
12、在工作面作业时,如发现温度突然增加或突然变冷、煤壁挂红、来汗等突水征兆时,应立即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向班组长报告,向调度室汇报。
13、如遇瓦斯超限,任何人都必须听从指挥,撤离工作地点,待采取措施处理,符合规定后,才准进行工作。
14、控顶距超过作业规程规定时,禁止采煤。
15、工作面进回风口或上、下安全出口,要保证畅通无阻,并达到通风、行人、运输所需断面。严禁堆放坑木、木柱或煤砂等杂物。
16、攉煤、堆砂时,必须爱护材料、设备,不得让煤砂将坑木、支柱、设备、缆线等埋设。
17、在向溜子中攉煤时,要均匀,不要堆积太多。
18、在向溜子中攉煤时,必须做到四不装:
(1)溜子停止运转时,不向溜槽中装煤。
(2)溜子出现故障时,不向溜槽中装煤。
(3)溜子出煤时,不得向溜槽中装矸。严格执行煤砂分装分运。
(4)超过35公分大的煤块、砂块未打碎,不得装入溜子中。
19、工作面出煤结束时,应将工作面溜子两边和溜子下的浮煤回收干净,溜槽中的煤炭拉运完。不许存煤在溜子道和溜槽中,以免影响移溜工作。
20、在回收工作面溜子靠后砂侧浮煤时,如采高矮、穿越溜子不安全时,一定要停溜子,在高处横穿溜子,进行浮煤的回收工作。
21、发现溜子爬链、溜槽脱节、刮板跳槽、溜子有异常声或发生其它故障时,要立即传信通知司机停溜。如需在溜子上检查、处理事故时,必须通知溜子司机切断电源开关,检查处理完毕后,通知溜子司机再行开动溜子。
22、工作面人员必须准确、及时地传递信号。不得在途中不传、错传或乱传信号,溜子司机必须严格按信号操作,严格执行谁叫停谁叫开,一许你叫停他叫开。
23、利用溜子运送坑木、支柱时,要顺着放在溜槽内。从运送的溜槽炽取出坑木、支柱时,严禁拿取其前端,要看好位置,只能从运行方向的后端,抓住坑木、支柱及时取出。攉煤时应时刻注意,溜子内是否有其它物料,以防顶伤人员或顶倒支柱。
四、支柱工作及注意事项
1、采用dz14-25/100型单体液压支柱配合hdja-1200型金属绞接顶梁支护顶板。
2、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工作中,每个人员都要经常地、认真地检查工作地点的顶板、煤壁、支柱状况等,发现危险时,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3、严禁空顶作业,支柱时,必须在完好的支护的保护下进行支护。
4、支柱工应熟悉采煤工作面顶底板特性,作业规程规定的顶板控制方式、支护形式和支护参数,掌握支柱与顶梁的特性和使用方法。
5、工作中,必须严格按作业规程中规定的排距、柱距和支护形式及时支柱(架),不得空顶。攉煤时每攉出一根支柱(架)的位置,必须及时支护一根支柱(架),不得把煤出完后,再集中支柱(架)。
6、权柱必须架设牢固。任何支柱不准掺在浮煤、浮矸上。支柱的柱脚必须支在实底上或柱窝、柱鞋的中间,不准柱脚半边悬空。
7、支柱必须配挂绞梁,底板松软时还要穿鞋,严禁掺光头顶子。除特殊支柱外,柱帽应垂直煤壁。
8、支柱的柱顶和投岩背板上,必须插紧背实,不得悬空。
9、支柱必须垂直顶底板,掺正、掺紧、掺直。不得歪扭,并迎山有力,支柱要掺成直线。
10、严禁在控顶区内提前摘柱,碰倒、损坏和失效的支柱必须立即恢复或更换。
11、严禁使用折损的坑木和损坏、失效的支柱。
12、工作面顶板出现冒盔、解槽、陀包时,要认真察看,应将支柱掺在冒盔、解槽、陀包的重心位置。
13、工作面顶板出现裂缝(抽箱岩)时,不准正对裂缝掺支柱,必须沿裂缝两边架设支架或掺带帽点柱。必要时,应向裂缝打入柱帽、楔子、背板等,使顶板绞接并防止漏矸伤人。
14、当发现工作地点顶板有冒顶威胁时,必须及时支打临时支柱,不准在基本支柱未打好之前,回撤临时支柱,情况危急时应先撤人,向班(组)长汇报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5、工作面打斜撑支柱时,柱脚一定要牢实,支柱斜度适当,控制帮顶岩层有利。
16、如工作面改为托伪顶支护(投岩)时,必须在伪顶边缘架设支柱(架)或掺打箭崩(斜撑支柱)。
17、掺打支柱(架)时,要注意附近工作人员的安全,尤其是在支柱下方可能涉及到的地点不准有人。
18、回采工作面如遇顶底板松软或破碎、过断层、过老空、过原有煤柱、过废巷以及托伪顶开采时,都必须按照作业规程或补充措施规定的支护方式、支护参数进行支护。
19、单体液压支柱应使用于倾角25度以下的回采工作面中。
20、使用单体液压支柱时,必须根据工作面采高的变化,选用相适应的支柱,支柱支护高度应小于支柱设计最大高度,大于支柱设计的最小高度。严禁超高支设或将柱心全部缩入桩筒内使用。严禁用死柱支护。
21、单体液压支柱入井前必须逐根进行压力试验。在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或使用时间超过8个月后,必须出井检修,不得转到其它工作面继续使用。检修好的支柱,还必须进行压力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2、同一工作面内不得使用不同类型和不同性能的支柱。特殊情况下需使用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23、在掺单体液压支柱时,应将支柱地点的浮煤、浮砂清净,顶底板剔平,将支柱立在实底上,按作业规程要求选择好排柱距后再用液压枪打紧。
24、支设单体液压支柱时,不得敲打柱心和柱筒,以免打弯支柱或损坏零件。
25、使用单体液压支柱时,保证有80kn以上的初撑力,必须按规定操作。
26、单体液压支柱应编号使用,不得倒放,柱筒内有煤砂时,必须及时清除,以免影响使用。
27、基本支柱和密集支柱的迎山角为2~4°,迎垮角为2~3°。
五、密集支柱
密集支柱为每相邻两根末排基本支柱间增设2~3根(即3-4根/m)单体液压支柱。
六、回柱放顶
1、回柱工作,必须由有经验或操作熟悉、责任心强的人担任。
2、回柱工,必须认真学习牢记和执行作业规程中,有关回柱的具体要求。
3、工作前,必须带齐工具,并认真进行检查,遇有损坏时,必须修好方准工作。
4、回柱工作前,必须由班、组长负责检查顶板及支柱情况,向工人详细布置回柱工作,对困难大,有可能影响安全时,要至少有一名班、组长始终在场指挥。
5、采用人工回柱放顶,回柱至少三人一组协同操作,必须指派有经验的人员观察顶板。回采初期工作面每5~8m设一组堆柱,沿倾向按间距为300mm布置,且每堆不少于4根;当采高超过1.6m,必须支护好戗柱。
6、每组分段长度为≮15m,分段地点必须选择采空区顶板充分垮落、采场顶板完整、支护可靠、退路畅通的地方,并提前在该处设一排伪斜挡矸密集,密集与采面走向呈15~30°的夹角,且不得少于6根。
7、回柱放顶前必须补齐所缺支柱,注液加固15m内范围的所有支柱,掺好临时护身支柱,维护好退路。
8、回柱按由下往上、先采空区侧后煤壁侧的顺序逐根进行,新密集必须超前于旧密集回撤点1~3m支设。
9、回柱时,先将扒柱器挂在回柱地点上方安全牢实的支架上,并栓牢待回支柱,然后回柱人员站在煤壁侧远离卸压,待顶板垮稳定后,迅速取出支柱。
10、为了增强密集的稳定性,防止支柱丢失和泄压支柱伤人,末排切顶密集支柱必须根根栓绳。即将油丝绳系于手柄上,且在交接处要搭接牢实。
11、采面回柱并支护后剩下的多余支柱掺在末两排支柱间,以便需要用支柱时随时取用。
12、回柱时,严禁其它任何工序与其平行作业。相邻回柱点之间的距离必须大于15m。
13、回柱工作,必须经常进行敲帮问顶。到达工作地点时,必须先详细检查工作地点的支护情况。随时注意顶帮岩层压力的变化,如有危险时,要先处理好再行工作。
14、进行敲帮问顶或处理聋砂时,要选好安全位置,找好安全退路,按“刁、掺、放”的原则处理,禁止盲目处理,如遇有危险时,应请示班组长或队长处理。
15、进行回柱时,精力要集中,严禁谈笑打闹等。回柱时先敲帮问顶,找好安全退路,二人一组,一人监视顶板,一人回柱。必要时应掺临时支柱。
16、在工作地点,如有缺柱、折断支柱时,必须将支柱补上或更换,回柱时必须站在支架完整或顶板完好的安全地点进行。保证后路畅通,不得堆积材料、煤、矸、溜槽等障碍物阻挡退路。
17、砂墩和安全出口的宽度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18、砌筑砂墩时,必须将工作面控顶范围内的矸砂收干净并全部传到采空区砌筑成砂墩。
19、在砌筑砂墩时,必须清扫底板上的浮煤浮矸,充填砂墩必须垒砌在硬底板上,砂带要垒砌紧实,封顶,四梭上线。顶板下和墩墙上的缝隙应用砂块塞紧。
20、充填时,应将采空区煤铲在工作面中,不得用煤充填。
21、如果工作面缺乏充填矸石,应取工作面顶底板砂充填。
22、严格禁止从采空区的砂墩中,拆取矸石作为充填材料。
23、回柱工作要由里往外、由上往下进行,如回收孤独支柱,有危险时,要先掺好临时支柱,再进行回柱工作。
24、工作面顶板大面积来压,有大冒顶危险时,不许回柱,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撤出工作面安全出口以外的安全地点。
25、回柱时,在任何情况下,都要严禁乱撞,乱打和乱刨、乱砍的办法回出支柱,如果支柱插入底板中,要先掏出柱窝,再把支柱回出。如支柱回收影响安全时,应请示班、队长处理。
26、工作面的充填砂墩一定要打成直线,并且充填后要符合工作面最小控顶距的要求。
27、回收出的坑木、支柱必须转放在溜槽边放好,不得放在采空区内。
28、凡是由其它工种调入该工种工作人员,必须学习和熟悉该工种操作后,才能独立工作。
29、遇以下情况均严禁回柱:
a 基本支柱未支设齐。
b 采空区悬顶超过《作业规程》规定又未采取措施。
c 安全退路不畅通或有人在附近休息时。
d 特殊支护不齐、护身支柱未掺。
七、工作面遇断层、顶板破碎或来大压
1、 割煤前、后根据顶板情况,每隔1.5m支设一根临时贴帮点柱,并找净顶板裂隙内的危岩、活矸,防止掉矸伤人。
2、 支护前必须停止割煤和sgw630/150ct溜子的运转并切断机组和sgw630/150c溜子电源,防止误操作,支护体必须距机组最近点≮5.0m
3、 移溜前,必须卸掉贴帮临时支护,打好临时点柱挂好绞梁,在更换柱时,必须做到先支后回,在顶板严重破碎时,必须分段支护分段移溜,移溜后及时打好基本点柱。
4、 回柱前必须加固作业10m范围支护,找好安全退路,并有专人看安全的情况下,方可进行回柱工作。
5、 若遇地质构造,采高≯1.0m。进行破底回采时,瓦检员必须加强瓦斯检查,发现异常立即停机、汇报并进行处理。
八、端头的支护及顺槽管理
1、溜子机头采用四对八梁抬棚支护,顶梁长为3.6 m的π型梁或工字钢梁,每根顶梁下支设三根单体液压支柱,同一组的两根顶梁交错1.2m,梁间距为200mm,组间距中对中750mm,交替前移步距为1.2m。
2、炮前以18mpa的泵压对所有单体进行二次注液,炮后及时扶起倒柱。
3、炮眼充填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定》要求,严禁反向爆破。
4、放炮前加固附近10m 范围内的支护,
九、收尾工作
1、采煤支、回柱工作完成后,要经班组长检查验收工程质量,不合格时必须及时返工,达到合格以上要求后方可出班。
2、出班时,必须经班组长同意,以免工作面无人传信或出现特殊情况无人处理。
3、出班时,工具要交工具库或指定的地点集中妥善存放,不得乱扔、乱放,以免伤人或丢失。
十、初采、初次放顶
⑴准备工作完成后,必须经矿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工。
⑵割煤后及时上齐铰梁和水平楔作前探梁支护。
⑶采面开第一条帮必须上齐一排支柱和铰梁,支柱选型合理,确保支柱的初撑力;新上的一排支柱按《作业规程》规定的柱距、排距进行架设,攉煤前认真进行敲帮问顶工作,严禁空顶作业。
⑷新上的支柱必须反复多次排尽柱内的空气,支柱初撑力必须达到80kn/根。
⑸当工作面支柱上齐四排支柱时,开始初次放顶工作,放顶必须由有经验的老工人组成,每组三人以上,回柱人员要先找好安全退路,且在专人看安全的情况下,方可开始回柱;其回柱间距不少于15m。
⑹初次放顶期间仍按“三、四排控顶”的支护方式控制顶板,若顶板悬顶沿工作面走向达2m,倾向达5m时,必须采取打堆柱进行加强支护,每堆四根,堆距5-8m。
⑺当工作面采空区顶板冒落高度超过采高的1.5倍时,经部门验收合格后,即初次放顶结束。
十一、强行放顶
1、凡工作面悬顶沿走向达5m,沿倾向达10m时,必须立即停产进行强行放顶。
2、强行放顶炮眼打在2-3排基本支柱之间的顶板上,采用电煤钻或风钻打眼,眼深、眼距均为1.5m。
3、强行放顶时,由现场指挥小组组长亲自到现场指挥强行放顶工作,警戒距下出口以外不小于50m的安全地点,放炮点并位于新鲜风流中,放炮时必须由班长布岗、撤人、断电(切断警戒区内本安型电源的所有电源)并设置好栅栏和警标、清点人数,并向调度汇报布岗、撤人、断电以及人数后,经调度同意后方可启爆;放炮要求按“三大规程”中的规定执行,一次联炮个数不超过20个,每次放炮后必须及时扶起崩倒的支柱,才能继续强行放顶。
4、每班跟班队干、班长、安全员必须注意观察顶板情况,若有大压预兆,立即撤出人员,待顶板稳定,按先加固支护后再恢复生产的原则安排工作。
编制:谭春祥
二00六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