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
爆炸危险品运输技术安全操作规程
一、车辆选择与装载
1. 必须选用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专用运输车辆,确保车辆结构坚固,有良好的防爆、防火设施。
2. 装载危险品前,检查车辆各部位,确保无泄漏、无损坏,特别是刹车系统和轮胎状态良好。
二、装载程序
3. 按照危险品性质分类装载,避免相互反应的物品混装。
4. 装载时轻拿轻放,防止撞击产生火花。
5. 货物之间应留有足够的隔离空间,以防止运输过程中碰撞。
三、运输途中管理
6. 司机需持有特殊危险品运输许可证,熟悉所运输物品的性质和应急处理方法。
7. 运输过程中保持合理速度,避免急刹车和高速行驶。
8. 定期停车检查货物状况,如发现异常立即报告并采取措施。
四、应急处理
9. 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和防护用品,如灭火器、防毒面具等。
10. 遇到紧急情况,司机应立即报警,并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初步处置。
五、卸货与储存
11. 危险品到达目的地后,应在指定区域卸货,避免接触火源和高温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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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卸货后,及时清理现场,确保无遗漏物。
目的和意义
爆炸危险品运输技术安全操作规程旨在保障运输过程中人员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降低环境风险,维护公共安全。通过规范操作流程,提高运输效率,确保危险品从起点到终点的安全转移,从而保护社会财产和生态环境。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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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所有参与运输的人员必须接受专门培训,了解危险品的特性和安全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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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在运输过程中,严禁吸烟和携带火种,避免任何可能引发火灾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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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遇到恶劣天气,如雷电、暴雨等,应暂停运输,选择安全地点避险。 1
6. 注意个人防护,穿戴合适的防护装备,防止化学品接触皮肤和眼睛。 1
7. 确保通讯畅通,随时准备应对突发情况。
以上规程旨在为爆炸危险品运输提供基本指导,但在具体操作中,应结合实际情况灵活调整,以最大程度地保障安全。务必牢记,安全是第一位的,任何疏忽都可能导致不可挽回的损失。
爆炸危险品运输技术安全操作规程范文
1、炸药、炸药、火工品(雷管、引信、底火、火帽、点火柱、导火索等),以及由上述品种总装成的产品,总称爆炸危险物品。
2、为了确保爆炸危险品在装卸、搬运、运输尽对安全,必须遵守下列规程:
(1) 凡属保管、装卸、搬运、押运职员都要教育或练习,懂得爆炸危险品的性能把握安全技术、防火、防爆等知识后,才能担任此项工作。
(2) 从事爆炸危险品工作职员禁止在爆炸物品四周吸烟,工作前和工作中禁止饮酒。
(3) 运输危险品的汽车司机必须是技术熟练,持有正式驾驶证,其他无证职员及学徒不准开车。
(4) 装卸、搬动中必须做到轻拿轻放、严禁投掷、甩手、肩扛(袋装除外)、拖拉碰撞、锤击、翻倒、掉落。
(5) 进库、装车(火车、汽车、手推车)前应先将库房、车箱、车板内所积存的酸、碱、油、泥、砂、石、草、铁屑等一切杂物清扫干净,才许装车。
(6) 装载爆炸危险物品的交通工具(火车、汽车),装卸工具(小推车)必须事先检查各种机件是否完好,如有故障,不得使用。
(7) 装载爆炸危险物品的火、汽车要配有蓬布,必须包装牢固、严密。并备有灭火器工具,不准使用敞箱车。
(8) 装卸爆炸危险品汽车间隔工房、库房、火车箱、堆垛场地,必须在五米以上,司机不得离开岗位。无关职员严禁进进装卸区。
(9) 遇有雷、电、狂风雨的天气,应暂装卸搬运爆炸危险品。
(10)小手推车装卸搬运爆炸、危险物品时,如遇道路不平、坡度大要有人扶,防止倒箱。运输危险品的汽车装载量不得超过规定的负荷量,最上一层不得不超过车箱三分之一。货物装好后,司机在行车前要进行检查,符合安全要求才能开车。
(11)起爆品与爆炸品不得混装在同车车箱运输。
(12)装运危险品的车辆不得使用柴油车、拖拉机、木碳车、煤气车、火车敞车和脚踏车载运爆炸物品。
(13)装运危险品的车辆,除押运职员和随车搬运职员外,严禁乘搭任何职员,行车中,禁止吸烟。
(14)装运危险品的汽车,最大时速为25千米/小时,装运全备产品不得超过10千米/每小时,如遇道路不平、视线不明、转弯、会车时时速要降速到10—15千米/小时。
(15)通火车交叉口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禁止抢道。
(16)运输爆炸物品在途中停歇时(如中途食、宿、车辆抛锚、检验等),要阔别建筑物设施和居民住宅的地方,押运职员要轮流看管,不准离人。禁止其他人靠近,并与当地公安、治保部分取得联系共同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确保安全。 从事上述工作职员除遵守本规程外,还必须遵守火工车间、仓库一切技术安防火制度。
第2篇 爆炸危险品运输技术安全操作规程通则
1、火药、炸药、火工品(雷管、引信、底火、火帽、点火柱、导火索等),以及由上述品种总装成的产品,总称爆炸危险物品。
2、为了确保爆炸危险品在装卸、搬运、运输绝对安全,必须遵守下列规程:
(1) 凡属保管、装卸、搬运、押运人员都要教育或训练,懂得爆炸危险品的性能掌握安全技术、防火、防爆等知识后,才能担任此项工作。
(2) 从事爆炸危险品工作人员禁止在爆炸物品附近吸烟,工作前和工作中禁止喝酒。
(3) 运输危险品的汽车司机必须是技术熟练,持有正式驾驶证,其他无证人员及学徒不准开车。
(4) 装卸、搬动中必须做到轻拿轻放、严禁投掷、甩手、肩扛(袋装除外)、拖拉碰撞、锤击、翻倒、掉落。
(5) 入库、装车(火车、汽车、手推车)前应先将库房、车箱、车板内所积存的酸、碱、油、泥、砂、石、草、铁屑等一切杂物清扫干净,才许装车。
(6) 装载爆炸危险物品的交通工具(火车、汽车),装卸工具(小推车)必须事先检查各种机件是否完好,如有故障,不得使用。
(7) 装载爆炸危险物品的火、汽车要配有蓬布,必须包装牢固、严密。并备有灭火器工具,不准使用敞箱车。
(8) 装卸爆炸危险品汽车距离工房、库房、火车箱、堆垛场地,必须在五米以上,司机不得离开岗位。无关人员严禁进入装卸区。
(9) 遇有雷、电、暴风雨的天气,应暂装卸搬运爆炸危险品。
(10) 小手推车装卸搬运爆炸、危险物品时,如遇道路不平、坡度大要有人扶,防止倒箱。运输危险品的汽车装载量不得超过规定的负荷量,最上一层不得不超过车箱三分之一。货物装好后,司机在行车前要进行检查,符合安全要求才能开车。
(11) 起爆品与爆炸品不得混装在同车车箱运输。
(12) 装运危险品的车辆不得使用柴油车、拖拉机、木碳车、煤气车、火车敞车和脚踏车载运爆炸物品。
(13) 装运危险品的车辆,除押运人员和随车搬运人员外,严禁乘搭任何人员,行车中,禁止抽烟。
(14) 装运危险品的汽车,最大时速为25千米/小时,装运全备产品不得超过10千米/每小时,如遇道路不平、视线不明、转弯、会车时时速要降速到10-15千米/小时。
(15) 通火车交叉口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禁止抢道。
(16) 运输爆炸物品在途中停歇时(如中途食、宿、车辆抛锚、检修等),要远离建筑物设施和居民住宅的地方,押运人员要轮流看守,不准离人。禁止其他人靠近,并与当地公安、治保部门取得联系共同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确保安全。
从事上述工作人员除遵守本规程外,还必须遵守火工车间、仓库一切技术安防火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