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
1. 检查与准备:
- 作业前,检查设备各部件是否完好,如刹车系统、转向系统、照明设备等。
- 确保燃油、润滑油充足,轮胎气压正常。
2. 启动与行驶:
- 按照制造商的操作手册启动设备,避免空挡滑行。
- 行驶时保持安全速度,避免急转弯和急刹车。
3. 装载与卸载:
- 装载时,确保铲斗稳定接触地面,避免超载。
- 卸载时,控制好铲斗下降速度,避免物料飞溅。
4. 工作区域管理:
- 保持工作区域清洁,避免杂物影响操作。
- 设置警示标志,防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范围。
5. 维护与保养:
- 定期进行设备维护,如清洁、润滑和紧固。
- 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不得带病作业。
目的和意义
本规程旨在确保轮式装载机司机在操作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完好,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因操作不当造成的事故风险。通过规范的操作流程,可以降低设备故障率,延长设备使用寿命,同时保障工地的整体安全环境。
注意事项
1. 司机应接受专业培训,持证上岗,熟知设备性能和操作方法。
2. 操作时必须穿戴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反光背心、防滑鞋等。
3. 遵守工地安全规定,不违规操作,不酒后驾驶。
4. 在视线不良、地形复杂或天气恶劣的情况下,降低操作速度,增加警觉性。
5. 作业结束后,将设备停放在指定位置,关闭电源,做好防盗措施。
以上规程需每位轮式装载机司机严格遵守,通过规范的操作行为,确保施工安全,提升作业效率。任何疏忽或违规操作都可能导致严重后果,务必牢记于心,付诸实践。
轮式装载机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范文
一、主要危险源
1. 未检查车辆或检查不到位。
2. 未按要求检查制动、转向系统。
3. 车辆未配备灭火器或灭火器不完好。
4. 车辆超速行驶,转弯处未减速、鸣笛。
5. 铲斗悬空时驾驶员离车。
6. 在起升铲斗下站人或进行检修。
二、适用范围
第1条本操作规程适用于轮式装载机司机的操作。
三、上岗条件
第2条身体健康适合本岗位要求。
第3条必须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第4条必须熟悉所驾车辆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会操作、会维护、会保养、会处理一般故障,掌握灭火器的正确使用方法。
四、安全规定
第5条作业前必须进行本岗位危险源辨识,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手指口述”。
第6条在用车辆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使用和维护,正确的使用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和冷却水。
第7条入井必须按规定着装,并佩戴瓦斯报警仪;当瓦斯报警仪报警时,必须立即停车。
第8条车辆入井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矿内相关措施规定。
第9条持车辆完好状态,避免发动机无负荷高速运转,严禁带病运行。
第10条作业过程中时刻注意周围环境,严禁人员上、下车辆或传递物件,除驾驶员外其他人员严禁乘坐。
第11条装载机在满斗行驶时,铲斗不应提升过高,一般距地面0.5米左右为宜。
第12条运载物料时,应保持动臂下铰点离地400毫米。不得将铲斗提升到最高位置运送物料。
第13条向车内卸料时必须将铲斗提升到不会触及车箱档板的高度,严防铲斗碰车箱,严禁将铲斗从胶轮车驾驶室上方越过。
第14条严禁超载超速行驶。遇急转弯时,应提前降低车速,在不妨碍对方来车的行驶条件下,要尽可能的加大转弯半径。改变行驶方向要在车辆减速后进行。
第15条车辆在狭窄、弯道路上行驶时不得使用紧急制动,以防侧滑,待车速降低后缓慢制动;正常情况下严禁在上下坡道停车。
第16条当装载机遇到阻力增大,轮胎打滑和发动机转速降低等现象时,应停止铲装,切不可强行操作。
第17条下坡时采用自动减速,不可踩离合器踏板,以防切断动力发生溜车事故。严禁下坡时空档行驶。
第18条在斜巷中不得进行检修作业,严禁转弯、倒车和停车,在坡上熄火时应将铲斗落地,制动牢靠后,再行启动。
第19条作业时,正前方、斗臂下禁止有人站立或通过,铲斗不许载人升降。不得举臂行车,以免造成颠覆。严禁使用铲斗代替吊车吊装重物。
第20条作业中,随时清除夹在轮胎间的石渣。
第21条涉水后应立即停机检查,如发现因浸水造成制动失灵,则应进行连续制动,利用发热排除制动片内的水分,以尽快使制动器恢复正常。
第22条铲取物料前,应使前后车体成直线,使铲斗平行接触地面,然后铲取物料。
第23条推运或刮平作业中,应注意观察地面有无异物,发现车辆前进受阻,不得强行前进。
第24条待工时,铲斗落地,确保车体平稳。操作人员离开驾驶位置时,发动机熄火,切断电源。
第25条动臂升起进行润滑和调整时,必须由司机操作,并装好安全销或采取支顶等稳固可靠的措施,防止动臂下落伤人。
第26条作业完毕后将装载机停放在平坦地面上,并将铲斗平稳落地,将液压缸缩回,将操纵杆放在中间位置。车辆严禁在0℃以下的环境中长时间停放。
第27条当车辆停放在安全位置、发动机停转后,司机拉紧驻车制动器方可离开驾驶室。
第28条装载机安全操作十不准
1. 不准用高速挡取货(除散料)。
2. 不准边转向边取货。
3. 不准边行驶边起升。
4. 不准铲斗超重装载。
5. 不准用铲斗进行挖掘作业。
6. 不准在铲斗悬空时驾驶员离车。
7. 不准在起升的铲斗下面站人或进行检修。
8. 不准用铲斗举升人员从事高处作业。
9. 不准直接铲装其他车辆上的物料。
10.不准用铲斗进行推拉和起吊作业。
五、操作准备
第29条装载机驾驶员接班后应做下列检查:
1. 检查刹车、转向、喇叭、灯光是否完好。
2. 检查轮胎气压、各液压管接头液压控制阀是否正常。
3. 检查油、水是否缺漏,各润滑部位是否缺油。
4. 检查消防器材是否齐全完好。
5. 检查各部机件有无脱落、松动或变形。
第30条 行车前应做以下工作
1. 起步前观察四周,确认安全后(气压式制动待气压表读数达到规定值),鸣笛起步。
2. 发动机冷却水温度达55℃,机油温度达45℃时方可进行全负荷作业。
六、正常操作
第31条 车辆的起动步骤如下
1.起动前应将变速杆置空档,拉起手制动控制手柄,接通电源总开关,微踏下油门,在旋转钥匙开关,转动钥匙到“on”位置,使柴油机起动。
2.发动机启动后怠速运转5~10分钟预热后方可进行作业
第2篇 轮式装载机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主要危险源
1. 未检查车辆或检查不到位。
2. 未按要求检查制动、转向系统。
3. 车辆未配备灭火器或灭火器不完好。
4. 车辆超速行驶,转弯处未减速、鸣笛。
5. 铲斗悬空时驾驶员离车。
6. 在起升铲斗下站人或进行检修。
二、适用范围
第1条本操作规程适用于轮式装载机司机的操作。
三、上岗条件
第2条身体健康适合本岗位要求。
第3条必须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第4条必须熟悉所驾车辆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会操作、会维护、会保养、会处理一般故障,掌握灭火器的正确使用方法。
四、安全规定
第5条作业前必须进行本岗位危险源辨识,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手指口述”。
第6条在用车辆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使用和维护,正确的使用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和冷却水。
第7条入井必须按规定着装,并佩戴瓦斯报警仪;当瓦斯报警仪报警时,必须立即停车。
第8条车辆入井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矿内相关措施规定。
第9条持车辆完好状态,避免发动机无负荷高速运转,严禁带病运行。
第10条作业过程中时刻注意周围环境,严禁人员上、下车辆或传递物件,除驾驶员外其他人员严禁乘坐。
第11条装载机在满斗行驶时,铲斗不应提升过高,一般距地面0.5米左右为宜。
第12条运载物料时,应保持动臂下铰点离地400毫米。不得将铲斗提升到最高位置运送物料。
第13条向车内卸料时必须将铲斗提升到不会触及车箱档板的高度,严防铲斗碰车箱,严禁将铲斗从胶轮车驾驶室上方越过。
第14条严禁超载超速行驶。遇急转弯时,应提前降低车速,在不妨碍对方来车的行驶条件下,要尽可能的加大转弯半径。改变行驶方向要在车辆减速后进行。
第15条车辆在狭窄、弯道路上行驶时不得使用紧急制动,以防侧滑,待车速降低后缓慢制动;正常情况下严禁在上下坡道停车。
第16条当装载机遇到阻力增大,轮胎打滑和发动机转速降低等现象时,应停止铲装,切不可强行操作。
第17条下坡时采用自动减速,不可踩离合器踏板,以防切断动力发生溜车事故。严禁下坡时空档行驶。
第18条在斜巷中不得进行检修作业,严禁转弯、倒车和停车,在坡上熄火时应将铲斗落地,制动牢靠后,再行启动。
第19条作业时,正前方、斗臂下禁止有人站立或通过,铲斗不许载人升降。不得举臂行车,以免造成颠覆。严禁使用铲斗代替吊车吊装重物。
第20条作业中,随时清除夹在轮胎间的石渣。
第21条涉水后应立即停机检查,如发现因浸水造成制动失灵,则应进行连续制动,利用发热排除制动片内的水分,以尽快使制动器恢复正常。
第22条铲取物料前,应使前后车体成直线,使铲斗平行接触地面,然后铲取物料。
第23条推运或刮平作业中,应注意观察地面有无异物,发现车辆前进受阻,不得强行前进。
第24条待工时,铲斗落地,确保车体平稳。操作人员离开驾驶位置时,发动机熄火,切断电源。
第25条动臂升起进行润滑和调整时,必须由司机操作,并装好安全销或采取支顶等稳固可靠的措施,防止动臂下落伤人。
第26条作业完毕后将装载机停放在平坦地面上,并将铲斗平稳落地,将液压缸缩回,将操纵杆放在中间位置。车辆严禁在0℃以下的环境中长时间停放。
第27条当车辆停放在安全位置、发动机停转后,司机拉紧驻车制动器方可离开驾驶室。
第28条装载机安全操作十不准
1. 不准用高速挡取货(除散料)。
2. 不准边转向边取货。
3. 不准边行驶边起升。
4. 不准铲斗超重装载。
5. 不准用铲斗进行挖掘作业。
6. 不准在铲斗悬空时驾驶员离车。
7. 不准在起升的铲斗下面站人或进行检修。
8. 不准用铲斗举升人员从事高处作业。
9. 不准直接铲装其他车辆上的物料。
10.不准用铲斗进行推拉和起吊作业。
五、操作准备
第29条装载机驾驶员接班后应做下列检查:
1. 检查刹车、转向、喇叭、灯光是否完好。
2. 检查轮胎气压、各液压管接头液压控制阀是否正常。
3. 检查油、水是否缺漏,各润滑部位是否缺油。
4. 检查消防器材是否齐全完好。
5. 检查各部机件有无脱落、松动或变形。
第30条 行车前应做以下工作
1. 起步前观察四周,确认安全后(气压式制动待气压表读数达到规定值),鸣笛起步。
2. 发动机冷却水温度达55℃,机油温度达45℃时方可进行全负荷作业。
六、正常操作
第31条 车辆的起动步骤如下
1.起动前应将变速杆置空档,拉起手制动控制手柄,接通电源总开关,微踏下油门,在旋转钥匙开关,转动钥匙到“on”位置,使柴油机起动。
2.发动机启动后怠速运转5~10分钟预热后方可进行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