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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
易燃、易爆液体主要包括汽油、柴油、酒精、油漆、溶剂、液化石油气等,这些物质在运输和卸车过程中,由于其特殊的化学性质,一旦操作不当,可能导致火灾、爆炸等严重事故。因此,制定一套严密的安全操作规程至关重要。
目的和意义
本规程旨在确保易燃、易爆液体在卸车过程中的安全,预防意外发生,保护人员生命安全,保障企业财产不受损失,同时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行业标准,维护公共安全秩序。
注意事项
1. 检查车辆与设备:卸车前,必须确认运输车辆无泄漏、破损现象,卸车设备如鹤管、泵、阀门等应完好无损,并进行必要的试压测试。
2. 确认安全设施:检查现场配备的消防器材是否完备,防静电装置是否正常工作,应急救援预案是否更新并熟悉。
3. 遵守操作程序:严格按照操作手册进行,不得擅自简化步骤。卸车时应保持低速、平稳,避免剧烈晃动引起液体溅出或静电积累。
4. 作业人员防护:操作人员需穿着防静电工作服,佩戴防护眼镜和手套,必要时佩戴呼吸器。禁止携带火种进入作业区。
5. 监控与警戒:设立警戒区域,非作业人员不得靠近。全程监控卸车过程,一旦发现异常,立即停止作业并启动应急预案。
6. 接地与静电释放:确保车辆和卸车设备良好接地,卸车过程中定期检查静电导通情况,防止静电积聚引发火花。
7. 环境条件:在恶劣天气(如雷电、高温等)下禁止卸车。确保通风良好,避免蒸气积聚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
8. 液体排放:卸车结束后,应关闭所有阀门,清理现场,确保无液体残留。对于残余液体,应妥善处理,不得随意倾倒。
9. 记录与报告:详细记录卸车过程,包括时间、数量、操作人员等信息。如发生事故,立即上报并启动应急响应。
10. 培训与演练:定期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其应急反应能力。定期进行模拟演练,确保在真实情况下能迅速、正确应对。
易燃、易爆液体的卸车是一项高风险任务,每个细节都关乎安全。只有严格执行规程,才能最大程度降低风险,确保作业安全。每一位参与其中的员工,都是保障安全的重要一环,让我们共同遵守规程,共创安全的工作环境。
易燃、易爆液体的卸车安全操作规程范文
第1篇 易燃、易爆液体的卸车安全操作规程
一、重车的过磅
卸车人员接到监磅通知后,对需要卸车的甲醇车辆进行监磅,并严格遵守监磅员的职责,保证公司利益不受损失。监磅时认真核对卸车卡与车辆是否相符,保证卸车甲醇的产品质量。
在重车过磅后,遵守“谁监磅、谁负责”的原则,立即对甲醇车辆进行跟踪卸车。保证不留空档时间。
二、安全措施的落实- q5 o; |5 g# j
在重车过磅后,卸车人员指挥车辆停靠在卸车地点可靠位置,对各项安全措施进行逐一检查落实。
1、将车辆停放在可靠位置,保证道路畅通。
2、检查车辆的阻火器、静电接地线等安全装置是否完好,对接地线进行正确现场接地。
3、现场的灭火器、消防水等安全措施必须落实到位。
4、卸车人员和司机必须按规定消除静电,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5、现场人员禁止携带或使用手机,现场安全距离内禁止有带火或带静电的活动、作业。
三、鹤管的对接
1、在对接卸车鹤管前认真检查:卸车鹤管是否完好,有无泄露,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对接。
2、对接时所有管道阀门都必须处于关闭状态,对接鹤管时动作要缓慢进行,防止磨擦产生静电。
3、对接鹤管时要小心谨慎,做好人身的安全防护,防止对接人员身体接触受到伤害。
4、鹤管对接一定要牢靠、密闭,防止卸车过程中出现泄漏。
四、开启卸车泵
1、打开甲醇车根部球阀,使卸车鹤管内充满液体,
2、对卸车泵进行盘车,打开相关阀门
3、按照泵的操作规程,正确开启卸车泵。
五、空车的过磅
1、卸车结束后,立即对空车进行过磅.
2、做好台帐登记和相关数据的统计。
第2篇 一般化学药品及有毒、易燃、易爆药品安全操作规程
1、粒状和粉状的药品,不得直接倒入器皿中,必须用匙取出,有腐蚀性药品必须用瓷匙取出。
2、对于不了解其性质的药品,不得随意放置和混合,不得任意实验,一切化学分析药品,禁止用鼻嗅、嘴尝或直接用手触动。
3、化学药品禁止任意乱放,使用时必须将器皿口朝外,把溶液慢慢倒入池内,器皿口不准对人,用完的废溶液必须倒入池内,并开放冷水随时冲掉。
4、凡有毒性、易燃、易爆、易挥发、麻醉性和刺激性气味的药品,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使用前必须首先了解其技术、化学性能、使用的方法并熟知注意的事项,掌握操作方法后,方可操作。
(2)在开启瓶口时须对无人处,以防药品崩溅伤人。
(3)对剧毒、刺激性和麻醉性以及挥发性的药品,必须在通风条件良好的通风橱内进行。
(4)取用有毒或剧毒液体药品时,必须使用移液管,严禁用口直接吸取。
(5)加热或配制易燃、易爆品时,禁止接近烟头和易燃品,选择安全处操作。
(6)使用有毒、剧毒药品时,操作结束后立即将器皿冲洗净,试验台擦干净,手洗干净。
5、过氯酸冒烟时,严禁用手拿取。
6、化验分析人员每次操作结束后,特别是在饮食前,必须彻底的清洗手和面部,严禁使用仪器充当餐具或饮食用具。
第3篇 易燃液体槽车卸入灌操作规程
(1)槽车对位后,车号是否相同,检查50米周围是否有明火源,距离可燃物、行人15米以上。
(2)关闭手机,禁带火种,禁穿带钉鞋,禁穿化纤衣裤,禁戴老花镜,禁用非防爆电筒,禁用塑料盆、勺、桶。禁拖电缆和电缆裸露。
(3)每班操作工要三人以上,其中甲级工不得少于两人,现场有一名兼岗安全员。
(4)现场十米以内配备四个干粉灭火器,二床石棉被。
(5)检查汽车槽车、槽罐内部、电源插座、电机、泵、管、电缆、扳手是否符合安全和防爆要求,戴防火罩,如不符合,整改合格后才能使用。
(6)接好泵的电源和汽车槽车接地线,使静电导入地下。
(7)检查火车槽车罐口铅封是否良好,如被破坏,要报告安全领导同意后才能卸车。
(8)轻开槽车罐口、注意罐内气压掀盖伤人,不准在罐口处猛烈敲打,测量并记录罐内液面高度,当日温度、车号、罐体标出容量计表页数作计量备查。
(9)汽车停放在容易撤离和逃生的方位,司机不离车。
(10)接好火车槽车和汽车槽车的管后,开启前,安全员再检查周围现场各个环节,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才开机。开机后要做到听(有无异样响声)、摸(电机温度)、看(有无溢漏)、查(找原因修复整改)。
(11)汽车槽车上要有一人在上风方向监视罐装情况,罐内必须留出空间,达到安全液面,示意关机。
(12)槽车卸完四分之三时,应将管头移放到罐底中间的凹坑处,并用扫槽扫刮液体向凹坑汇集,关小开关,慢慢吸入,彻底卸干后停机停泵。
(13)停机后,先卸电缆、管阀,后拆接地线,盖好拧紧罐盖,机、泵、管、灭火器、石棉垫、泵、管、灭火器、石棉垫整齐放回原处。将火车槽车底部“空、重”阀拨到“空”阀处。
(14)作业中遇到电机发热、气温35℃以上、雷电交加时应停机停泵。
(15)操作过程起火时按以下程序自救:用干粉灭火器扑救、用石棉被盖槽罐口,拉阀断电、拉报警电铃、拨打119报火警、110救援、关死上下游阀门,汽车开离火场,启动消防水源冷却着火罐和邻罐。
(16)配置两个轮式、四个手提干粉灭火器。
(17)卸入贮存罐:打开放空阀、检查呼吸阀是否通风良好,接地是否良好,贮池净空容积能否装得下,槽车货物与贮罐留存物资是否相同。从泵开始沿着管道检查一遍,打开管线有关阀门,关闭邻线无关阀门,确认阀门准确后,才能开机。
(18)立式贮罐从底部阀门输入,卧式贮罐将管子伸入贮罐底部输入,严禁从顶部向下猛烈喷射。
(19)作业开始后,要有一人专门巡视管道,预防管道滴漏、爆裂、罐顶溢满等情况。
(20)卸完后,先关闭沿线各个阀门,后拆掉接地线,关闭顶部放空阀
2.
第4篇 易燃品安全操作规程
1、使用易燃品的作业场所应符合防火要求,安全出口严禁堵塞;
2、使用易燃液体的作业场所相关的电气设备和电气照明应采用防爆电器,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并定期检查是否有效;
3、凡有可能产生静电的电气、装置、设备、容器都应有除静电措施;
4、使用易燃品的作业场所的生产设备、安全装置应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定期维护;
5、生产现场化学易燃品应存放到指定位置,废弃的化学易燃品应按规定的区域存放,不得与其他物料混合。严禁随意倾倒溶剂进行作业或清洁,或将废弃液体倒入下水道、厕所等;
7、试制新品或改变生产设备及操作方法时,应该采取相关的安全措施后方可使用;
8、现场生产工人、管理人员和进入生产车间的办公人员应严格按规定穿戴个人防护用品;
9、化学易燃容器应牢固、密封。容器包装材料应符合易燃品的安全要求。容器包装的外部应印贴明显的警告标志,贴有安全标签,注明物品的名称、化学性质、防火,个人防护注意事项。容器包装应完好无损,发现破损、渗漏必须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10、禁止在贮存化学易燃品区的库内或露天堆垛附近进行试验、分装、打包、焊接或其它可能引起火灾的操作;
11、库房或临时存放间内,工作结束时,应进行防火检查,切断电源;
12、搬运化学易燃品要轻拿轻放,严禁撞击、重压、倾倒或摩擦。
第5篇 易燃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操作规程
1、未经管理人员允许,任何人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仓内,不得随意存放、取用危险化学品。
2、中间仓为本公司专用易燃化学品储存库房,不得混放其他危险化学品及杂物。
3、使用场所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4、经常检查消防设施及其他安全设施,保持状态良好,做好记录。
5、工作前,应先开动通风设备或打开窗户,使工作间空气流通,并穿戴好防护用具。
6、使用场所禁止烟火。不准进行电焊、切割等明火作业。
7、工作过程中保持良好通风。
8、禁止用白电油、酒精、天那水等化学品洗手。
9、易燃易爆化学品在车间的储备量不许超过一昼夜天的用量,并且要放在阴凉、通风良好的地方,固定地点存放。
10、车间内的易燃易爆化学品临时存放点设置标识、安全警示标志、安全告示牌、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配备消防器材。
11、禁止在易燃易爆品使用车间内吃东西、饮水,禁止饮用水瓶与化学品瓶混放在一起。
12、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将各种易燃辅料及棉纱、破布等清理集中,妥善存放。工具洗净,放回原处,不得乱扔乱放,更不能放在烘干箱和电器等热源地方。剩余的化学品统一存放或处理。
第6篇 易燃液体从槽车卸入油桶操作规程
(1)至(15)条操作规程与上述相同。
(16)提前将所有空桶有序排放,五排桶为一组单元,中间通道可换漏桶,可走老虎车,边沿通道可通汽车、相邻物资距离一米以上。
(17)提前检查桶内有无杂物、脏水、破漏、物化性能相冲突的空桶,空桶洗净后必须桶底朝天,排净残水。
(18)吸管伸入槽车罐底后,用石棉被盖住罐口。
(19)灌桶时,禁止使用非防暴扳手等工具,操作者必须站在上风口。
(20)每灌好一桶,必须当即拧紧桶盖,每个桶盖必须有胶圈。
(21)灌桶时发现渗漏及漏桶要当即更换。
(22)灌桶的桶液面至桶面距离必须留出15─20公分。
(23)严禁直接在汽车车箱内分装灌桶,灌桶和装车不得同时进行。
(24)灌桶完毕,逐桶全部检查是否有漏,漏桶立即更换。
(25)已灌好的桶原地静置8小时确无漏桶才能过磅转运入库、棚。
(26)液体桶装物资如临时露天堆放,桶盖处必须向上垫高成30度斜放,以防雨水从桶盖处渗入桶内。
第7篇 易燃液体罐车装卸作业操作规程
一、铁路易燃液体罐车对位后,铁路安全员检查罐车,看看罐车本身有无异状,施封、安全阀等是否完好。如有异状,通知通知车站派员处理。如无异状,通知装卸班做好装卸准备工作。
二、装卸班应将防爆泵安放在距罐车15米远处,配备前后各2只共4只干粉或泡沫灭火器和4张石棉布,汽车停放在离泵5米的位置,车头朝向逃生方向,人员就位:装卸班3人,铁路安全员1人,公路押运员1人,汽车驾驶员1人在驾驶室附近等待指令。
三、连接输液管并检查静电接地情况:装卸班连接好输液管和静电线后,公路押运员检查汽车静电接地和阀门关闭是否良好,铁路安全员检查输送管之间、输送管和泵之间、泵和铁路、泵和汽车之间静电接地是否良好。
四、开机试泵,检查机泵运转是否正常,有无异响或异状,确保机泵性能完好。
五、铁路罐车停放30分钟待液面静止后,计量人员用防爆扳手打开盖子,进行货物计量。
六、计量完成后,装卸班分别将输送管插入汽车和火车罐内的合适位置。
七、石棉布盖封:汽车和火车罐口处,各用一张石棉布将罐口与输送管之间的空隙封盖。为了便于装卸过程中罐体呼吸,此次封盖为“松盖”,另外两张石棉布分别由道路押运员和铁路安全员摊开放在汽车和火车罐口附近便利位置,一旦出现紧急情况,押运员和安全员分别立即用它们将罐口“死盖”阻断火苗,防止火苗蹿入罐体。
警告:1.石棉布封盖是预防和消灭火灾最关键的核心步骤。如果忽略这个步骤,起火时火苗一旦蹿入两个罐口,事故和可能马上很升级为重特大火灾安全事故,人员伤亡、灭火艰难、火势蔓延、不堪设想。如果正确地实施了这个步骤,汽车罐和火车罐内由于没有足够氧气,无法引燃,罐外的火苗由于被石棉布阻断无法蹿入,即使火苗将机泵和输送管全部烧毁也无法影响罐内物资,应急人员只需将初起火灾灭掉即可。即使由于各种原因,罐外火势无法及时消灭,那么,至少也需要30分钟,甚至更长时间才能把罐内物资烧热,这也为增援单位到达争取了时间,使消灭火灾成为可能,使事故升级成为不可能。
八、准备工作完成后,装卸班1人开机装卸,两人站在泵前后灭火器旁观察装卸情况,押运员和安全员分别在罐上观察罐上和四周情况,有情况立即大声呼叫。
九、装卸完成后,按规定停机,收泵,收管,收线,关盖,将工具放回原位清理现场,结束装卸过程。
第8篇 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安全操作规程
1.作业人员应穿工作服、戴手套、口罩等必要的防护用具,操作中轻搬轻放,防止摩擦和撞击;
2.各种操作不得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作业现场应远离热源与火源;
3.操作易燃液体需穿静电工作服,禁止穿带钉鞋,大桶不得直接在水泥地面滚动;
4.库房内不准分装、改装、开箱、开桶,验收和质量检查等须在库房外进行。
第9篇 易燃易爆库安全操作规程
1.易燃易爆仓库应通风良好。仓库周围应有围墙并装置大门。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仓库。
2.仓库工作人员必须了解所管物品的安全知识。严禁烟火,不准把火种、易燃物品和铁器等带入库内。
3.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分别存放在专用仓库中,不得随意乱放。存放电石应注意防潮。
4.库内不得同时存放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和其它物品,亦不得超过规定的储存数量。
5.仓库必须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对过期变质的易燃易爆物品要及时处理。
6.严禁在仓库内住宿、开会。收发物品要有严格的登记手续。
7.必须配备充分、完好、适用的消防器材,并放置在明显方便的地方。
8.仓库内的电机、电气设备,必须按设计规范采用密闭防爆型设备。要定期检查,确保安全可靠,仓库人员不得拆卸。
9.报警系统必须良好,并定期检查,确保有效。
10.运送易燃、易爆物品时,盖要拧紧,容器要竖直放稳。运送人员禁止吸烟,沿途须距离火种5米以外。运送电石时,先要把桶盖松开放出气体,中途注意防潮,雨天不准装运电石。
11.压力气瓶的存放、使用和运输,必须遵守国家颁布的《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第10篇 易燃溶剂液贮运使用技术安全操作规程通则
1、 易燃溶液系指汽油、煤油、酒精、香蕉水、松节油、油漆、甲苯、二甲苯和其它各种低溶点的溶液。
2、 运输、贮存(指车间贮存库),使用易燃溶液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程:
(1) 易燃溶液装车应平稳或拿稳,防止撞碰,跌落、倾倒、运输时,必须将桶盖盖好。
(2) 禁止易燃溶液与酸类物品同车装运。
(3) 装运时严禁吸烟,严禁通过靠近火源的地方。
使用要求:
(1) 工作场所应保持整齐清洁,严禁吸烟、生火和动火作业。如确需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危险作业手续,经有关部门同意,方可动火作业。在动火作业前应将易燃溶液送往指定的储存地点。
(2) 领用易燃溶液不得超过本班需用量,下班后必须将剩余溶液送到库房,不许存留在工房过夜。
(3) 盛装易燃溶液的桶槽必须是有色金属制成。必须严密不漏。
(4) 室内电缺设备必须是防爆式的,禁止拉临时线。
(5) 废弃溶液和有过的棉纱、破布应分别送到指定地点的箱桶内,回收再生,不得随便抛洒和倒入地沟。
(6) 通风机管道的溶渣要经常清除。并送到指定地点烧段。
(7) 经过易燃溶液清洗后的工件,必须凉干后,才允许送到下道工序烘干。
(8) 易燃溶液必须专物专用,未经领导批准,不得随便挪用。
下班时应进行防火检查关好门窗,方可离开工作地点。
第11篇 一般化学药品及有毒易燃易爆药品安全操作规程
1、粒状和粉状的药品,不得直接倒入器皿中,必须用匙取出,有腐蚀性药品必须用瓷匙取出。
2、对于不了解其性质的药品,不得随意放置和混合,不得任意实验,一切化学分析药品,禁止用鼻嗅、嘴尝或直接用手触动。
3、化学药品禁止任意乱放,使用时必须将器皿口朝外,把溶液慢慢倒入池内,器皿口不准对人,用完的废溶液必须倒入池内,并开放冷水随时冲掉。
4、凡有毒性、易燃、易爆、易挥发、麻醉性和刺激性气味的药品,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使用前必须首先了解其技术、化学性能、使用的方法并熟知注意的事项,掌握操作方法后,方可操作。
(2)在开启瓶口时须对无人处,以防药品崩溅伤人。
(3)对剧毒、刺激性和麻醉性以及挥发性的药品,必须在通风条件良好的通风橱内进行。
(4)取用有毒或剧毒液体药品时,必须使用移液管,严禁用口直接吸取。
(5)加热或配制易燃、易爆品时,禁止接近烟头和易燃品,选择安全处操作。
(6)使用有毒、剧毒药品时,操作结束后立即将器皿冲洗净,试验台擦干净,手洗干净。
5、过氯酸冒烟时,严禁用手拿取。
6、化验分析人员每次操作结束后,特别是在饮食前,必须彻底的清洗手和面部,严禁使用仪器充当餐具或饮食用具。
第12篇 一般化验药品及有毒、易燃、易爆药品安全操作规程
1、粒状和粉状的有毒药品不得直接倒入器皿中,必须用药勺取出;有腐蚀性的药品必须用瓷匙取出。
2、对于不了解其性能的化学药品,不得随意放置和混合,不得随意实验;一切化学药品,禁止用嘴尝、鼻子闻或直接用手触动。
3、化学药品禁止随意乱放,使用时,必须将器皿口朝外,把溶液慢慢倒入器皿内,器皿口不准对人,用完的废溶液必须倒入池内,并开放冷水随时冲掉。
4、凡有毒、易燃、易爆、易挥发、麻醉性和刺激性气体的药品,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使用前必须了解其技术、化学性质、使用方法,并在熟悉注意事项掌握操作方法后方可操作;
(2)开启瓶口时要对无人处,以防药品崩溅伤人;
(3)对剧毒、刺激性、麻醉性以及挥发性的药品,必须在通风条件良好的通风橱内进行;
(4)取用有毒或剧毒液体药品时,必须使用移液管,严禁用口直接吸取;
(5)加热或配制易燃、易爆药品时,禁止接近烟火,选择安全处操作;
(6)使用有毒、剧毒药品时,操作结束后,立即将器皿冲洗干净,试验台擦干净,手洗干净。
第13篇 易燃品的安全操作规程
1、使用易燃品的作业场所应符合防火要求,安全出口严禁堵塞;
2、使用易燃液体的作业场所相关的电气设备和电气照明应采用防爆电器,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并定期检查是否有效;
3、凡有可能产生静电的电气、装置、设备、容器都应有除静电措施;
4、使用易燃品的作业场所的生产设备、安全装置应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定期维护;
5、生产现场化学易燃品应存放到指定位置,废弃的化学易燃品应按规定的区域存放,不得与其他物料混合。严禁随意倾倒溶剂进行作业或清洁,或将废弃液体倒入下水道、厕所等;
7、试制新品或改变生产设备及操作方法时,应该采取相关的安全措施后方可使用;
8、现场生产工人、管理人员和进入生产车间的办公人员应严格按规定穿戴个人防护用品;
9、化学易燃容器应牢固、密封。容器包装材料应符合易燃品的安全要求。容器包装的外部应印贴明显的警告标志,贴有安全标签,注明物品的名称、化学性质、防火,个人防护注意事项。容器包装应完好无损,发现破损、渗漏必须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10、禁止在贮存化学易燃品区的库内或露天堆垛附近进行试验、分装、打包、焊接或其它可能引起火灾的操作;
11、库房或临时存放间内,工作结束时,应进行防火检查,切断电源;
12、搬运化学易燃品要轻拿轻放,严禁撞击、重压、倾倒或摩擦。
第14篇 易燃易爆液体卸车安全操作规程
一、重车的过磅
卸车人员接到监磅通知后,对需要卸车的甲醇车辆进行监磅,并严格遵守监磅员的职责,保证公司利益不受损失。监磅时认真核对卸车卡与车辆是否相符,保证卸车甲醇的产品质量。
在重车过磅后,遵守“谁监磅、谁负责”的原则,立即对甲醇车辆进行跟踪卸车。保证不留空档时间。
二、安全措施的落实- q5 o; |5 g# j
在重车过磅后,卸车人员指挥车辆停靠在卸车地点可靠位置,对各项安全措施进行逐一检查落实。
1、将车辆停放在可靠位置,保证道路畅通。
2、检查车辆的阻火器、静电接地线等安全装置是否完好,对接地线进行正确现场接地。
3、现场的灭火器、消防水等安全措施必须落实到位。
4、卸车人员和司机必须按规定消除静电,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5、现场人员禁止携带或使用手机,现场安全距离内禁止有带火或带静电的活动、作业。
三、鹤管的对接
1、在对接卸车鹤管前认真检查:卸车鹤管是否完好,有无泄露,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对接。
2、对接时所有管道阀门都必须处于关闭状态,对接鹤管时动作要缓慢进行,防止磨擦产生静电。
3、对接鹤管时要小心谨慎,做好人身的安全防护,防止对接人员身体接触受到伤害。
4、鹤管对接一定要牢靠、密闭,防止卸车过程中出现泄漏。
四、开启卸车泵
1、打开甲醇车根部球阀,使卸车鹤管内充满液体,
2、对卸车泵进行盘车,打开相关阀门
3、按照泵的操作规程,正确开启卸车泵。
五、空车的过磅
1、卸车结束后,立即对空车进行过磅.
2、做好台帐登记和相关数据的统计。
第15篇 易燃溶剂液贮、运、使用技术安全操作规程
1、 易燃溶液系指汽油、煤油、酒精、香蕉水、松节油、油漆、甲苯、二甲苯和其它各种低溶点的溶液。
2、 运输、贮存(指车间贮存库),使用易燃溶液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程:
(1) 易燃溶液装车应平稳或拿稳,防止撞碰,跌落、倾倒、运输时,必须将桶盖盖好。 (2) 禁止易燃溶液与酸类物品同车装运。 (3) 装运时严禁吸烟,严禁通过靠近火源的地方。 使用要求: (1) 工作场所应保持整齐清洁,严禁吸烟、生火和动火作业。如确需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危险作业手续,经有关部门同意,方可动火作业。在动火作业前应将易燃溶液送往指定的储存地点。 (2) 领用易燃溶液不得超过本班需用量,下班后必须将剩余溶液送到库房,不许存留在工房过夜。 (3) 盛装易燃溶液的桶槽必须是有色金属制成。必须严密不漏。 (4) 室内电缺设备必须是防爆式的,禁止拉临时线。 (5) 废弃溶液和有过的棉纱、破布应分别送到指定地点的箱桶内,回收再生,不得随便抛洒和倒入地沟。 (6) 通风机管道的溶渣要经常清除。并送到指定地点烧段。 (7) 经过易燃溶液清洗后的工件,必须凉干后,才允许送到下道工序烘干。 (8) 易燃溶液必须专物专用,未经领导批准,不得随便挪用。 下班时应进行防火检查关好门窗,方可离开工作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