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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
1. 防爆措施
- 定期检查设备的防爆性能,确保设备无泄漏、破损或异常。
- 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并确保其安装、维护符合防爆标准。
- 严禁在易燃易爆区域使用非防爆工具和设备。
- 建立并执行严格的火源管理,禁止烟火。
2. 防雷措施
- 安装有效的避雷设施,如避雷针、避雷带等。
- 定期检查防雷设备,确保其导电性能良好。
- 在雷雨天气,关闭非必要的电源,避免雷击风险。
3. 接地静电措施
- 对设备进行静电接地,确保良好的导电路径。
- 工作人员应穿着防静电工作服和防静电鞋,减少静电积累。
- 对易产生静电的物料进行适当的处理,如抗静电包装。
目的和意义
防爆、防雷、接地静电操作规程旨在保障生产环境的安全,防止因爆炸、雷击或静电引发的事故,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财产不受损失。这些措施的实施能够降低潜在的风险,提高作业效率,同时也有助于企业遵守相关法规,提升安全生产形象。
注意事项
1. 执行操作前,务必熟悉相关设备的操作手册和安全规定。
2. 防爆检查应由专业人员进行,不得擅自拆卸设备。
3. 防雷设施的安装位置应远离人员活动区,确保人员安全。
4. 静电接地应定期测试,确认其有效性。
5. 遇到雷电天气,立即停止户外作业,人员应迅速撤离至安全地带。
6. 防止静电的关键在于预防,保持环境湿度适宜,减少静电的产生。
7. 不得忽视任何小的异常,如设备发热、异响等,应及时报告并处理。
8. 员工培训至关重要,确保他们了解并能正确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以上措施的执行需要全员参与,管理层需定期监督,确保安全制度的有效执行。只有通过持续的努力和严谨的态度,我们才能构建一个安全、高效的工作环境。
防爆、防雷、接地静电安全操作规程范文
第1篇 防爆、防雷、接地静电安全操作规程
1、防爆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排列整齐,周围要保持清洁,严禁存放有影响安全运行,检修作业的杂物。
2、在防爆厂房内严禁明敷绝缘导线,电缆进入室内时,必须剥去麻被。
3、在防爆厂房内更换灯泡时,必须切除电源,不得带电更换灯泡(夜间不得更换灯泡)换灯泡后,防爆、防尘灯具的外壳应固定好,保持应有严密程度。
4、防爆电机用钢管配线必须进入防爆接线盒内,并做好可靠接地。
5、所有避雷器应于每年冬季拆除,按规定进行试验,次年雷雨季节前(3月15日前)投入运行。
6、避雷针及引下线每年检查一次,并做好接地电阻测试,引下线损坏原直径的20%须更换,引下线每一年刷沥青漆一次(由动力车间负责)。
7、防静电必须根据工艺设备、物料的有关要求作好防静电措施,并可靠接地,正常时间不得任意拆除。
8、接地电阻在全年任何时间不由不应大于下列数值:
(1)、电气设备接地电阻值≤4欧。
(2)、避雷针及引下线接地电阻值≤10欧。
(3)、防静电设施接地电阻值≤100欧。
(4)、测试结果要有记录,以备查。
第2篇 粉尘防爆: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科学预防和正确处置粉尘火灾爆炸事故。
2.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工厂)粉尘车间(岗位)。
3. 主要引用标准: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 15577-2007)
《铝镁粉加工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 17269-2003)
4. 职责和权限:
4.1公司(工厂)主要负责人负责依规范要求设置粉尘作业场所,保证本制度规定的安全投入,以及组织粉尘火灾爆炸事故应急救援,并向政府部门如实报告事故。
4.2.公司(工厂)安全主任负责编写、监督本制度的落实,指导粉尘车间(工厂)火灾爆炸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4.3车间主任(班组长)负责落实本制度中相关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处置粉尘火灾爆炸事故。
4.4设备管理部门负责依本制度规定和引用的相关规范,正确安装粉尘车间设备,敷设电气线路等,对相关安全设施及时检修,对规定的相关检测项目实施检测。
4.5 粉尘作业岗位人员应遵守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时保养粉尘设施设备,检查本岗位消防器材和安全标志,保证应急通道的畅通;报告事故隐患。
5. 粉尘火灾爆炸事故的预防:
5.1粉尘车间(岗位)应与其他建筑保持安全距离。铝镁合金粉尘车间(岗位)应与其他车间保持10m以上的安全距离,且不得设置在多层厂房中。粉尘车间门窗框架应为金属材料制作,安全门应向外开启。应急疏散、救援通道应保护畅通。
5.2 粉尘车间应当配备灭火器材。铝镁合金粉尘车间的灭火器材不可选用干粉灭火器,水剂型和泡沫型灭火器。车间消防器材、安全标志应由岗位作业人员定期检查、维护,实施定置管理;
5.3 粉尘车间(岗位)应选用防爆型的电气设备、电气开关,导线敷设应选用镀锌管或水煤气管,达到整体防爆要求。除尘器应符合防静电安全要求。除尘设施应有阻爆、隔爆、泄爆装置。除尘管道不应有降尘现象。有异常现象,作业人员应当停止作业,及时报告设备管理部门处理。
5.4 粉尘作业人员应由安全主任组织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5.5 粉尘作业人员应穿棉质工作服,不得穿化纤材料制作的工作服。作业时应佩戴防尘口罩和护耳器。
5.6 粉尘车间(岗位)严禁烟火,杜绝各种非生产性明火,并应使用防爆功能或不产生火花的工具。确需明火作业的,动火作业人员应依规定向公司(工厂)安全责任人提出申请,经许可,落实相关安全作业措施后方可作业。
5.7 粉尘作业车间处于建筑物顶层或除尘装置高于厂房建筑的,应有防雷装置。
5.8 粉尘车间必须安装通风装置,并保证其状况良好。
5.9 粉尘车间(岗位)设施设备由设备管理部门组织每周进行检修。岗位工人对生产用设备设施进行日常保养。
5.10 作业完毕后,岗位作业人员应当立即收集除尘袋,除尘管道中的粉尘,不得使用压缩空气吹扫设施设备,以及身体、衣物上的粉尘。严禁使用金属工具敲打除尘设备金属材质的部位。
5.11 收集的粉尘应当进行降温后贮存,并不得与其他可燃物品同贮。铝镁粉尘应当贮存在专用仓库。
6. 粉尘检测和监控
6.1 干式除尘器内应安装超温报警器。
6.2 设备管理部门每个月应当对使用法兰连接的收尘器,法兰两端的电阻应小于0.03ω。
6.3 设备管理部门每个月应当对除尘器接地电阻进行检测,接地电阻应小于100ω。
6.4 粉尘车间安全负责人应当对车间进行日常检查。有异常,应当采取措施处置;无力处置的隐患,应当及时向安全主任报告。
6.4
7. 粉尘火灾爆炸事故的处置
7.1 现场作业人员发现粉尘火灾爆炸事故的征兆,以及发生粉尘火灾爆炸事故后,应当依事故现场处置方案,立即停机,切断现场所有电源开关,通知现场及附近人员紧急撤离事故现场,并立即向公司(工厂)安全主任或上级报告。
7.2 安全主任或现场管理人员应当立即组织事故现场人员疏散,开展自救工作,并向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7.2 铝镁合金粉尘发生事故不得使用干粉灭火器,水,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
8.附则
8.1 本制度由公司(工厂)总经理批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8.2 安全主任负责解释、监督执行。
第3篇 防爆防雷接地静电操作规程
(一)、防爆厂房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排列整齐,周围要保持清洁,严禁存放有影响安全运行,检修作业的杂物。
(二)、在防爆厂房内严禁明敷绝缘导线,电缆进入室内时,必须剥去麻被。
(三)、在防爆厂房内更换灯泡时,必须切除电源,不得带电更换灯泡(夜间不得更换灯泡)换灯泡后,防爆、防尘灯具的外壳应固定好,保持应有严密程度。
(四)、防爆电机用钢管配线必须进入防爆接线盒内,并做好可靠接地。
(五)、所有避雷器应于每年冬季拆除,按规定进行试验,次年雷雨季节前(3月15日前)投入运行。
(六)、避雷针及引下线每年检查一次,并做好接地电阻测试,引下线损坏原直径的20%须更换,引下线每一年刷沥青漆一次(由动力车间负责)。
(七)、防静电必须根据工艺设备、物料的有关要求作好防静电措施,并可靠接地,正常时间不得任意拆除。
(八)、接地电阻在全年任何时间不由不应大于下列数值:
1、电气设备接地电阻值≤4欧。
2、避雷针及引下线接地电阻值≤10欧。
3、防静电设施接地电阻值≤100欧。
4、测试结果要有记录,以备查。
第4篇 防爆灯安全操作规程
1. 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熟知设备的构造、性能、特点,掌握设备的使用方法后方准使用。
2. 每次使用后应及时充电,因电池电量不足导致灯光亮度不够时,应给灯具补充充电12—16小时。
3. 不同型号的防爆灯所配用的充电器不通用,充电时必须使用匹配的充电器。
4. 经常检查并保证提手和电池盒盖,开关、电缆线头及充电器插座等处结构性结合紧密,以增强防水、防爆、抗冲击能力。
5. 更换光源,拆卸透明件时需使用专用工具,充电或拆卸灯具必须在安全场所进行。
6. 严禁随意拆卸灯头和电池盒及其他密封结构件。
第5篇 防爆电气设备修理工作业操作规程
1.上班前不得喝酒,上班时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2.防爆电气设备修理过程中,通电试验时,必须不少于两人协同工作。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严禁带电作业。
3.检修用配件和零部件应采用符合标准规定的合格品,不得使用没有合法生产手续,未经试验、检验的自制产品作为配件。
4.防爆电气设备经修理后达不到防爆要求的,严禁下井使用。
5.修理前准备好必要的材料、配件、工具、测试仪器及其他用具。
6.在起、拉、吊、运防爆电气设备前,应对使用的器具进行检查。
7.防爆电气设备检修前,必须对防爆设备的完好程度、防爆壳体及防爆面进行全面检查,详细记录检查情况。
8.对防爆设备脏污、锈蚀部分和油漆脱落部分进行清理。
9.严格实行定期检修制度,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应定期升井到地面进行大修。
10.拆装防爆电气设备时,应用专用工具,严禁野蛮拆装和违章操作。
11.防爆电气设备拆开后,防爆面要妥善放置保管,对不符合防爆要求的,必须进行处理,对沾污或局部有可处理损伤的防爆面,经处理后的粗糙度和防爆间隙应符合防爆标准的规定,防爆面应进行钝化处理并涂防锈油。
12.对损伤的触头、接点、线圈、消弧罩等零部件修理后应达到检修质量标准要求,保证安全使用,对无法修复的各种零部件必须更换。
13.选用熔片、保护装置的整定应与电气设备性能一致,严禁用保险丝代替熔片。
14.修理电气设备时,不准任意改动原设备上的端子位序和标记;所换的组件必须是校验合格的,固定要牢固,接线要合理。
15.经修理后的防爆电气设备的机械传动部分应动作灵活,刀闸、主回路动静触头和辅助接点接触符合规定要求,内部接线牢固、无松动,电气保护动作灵敏可靠。
16.防爆电气设备修完装盖前,必须详细检查防爆腔,应无遗留的线头,零件等杂物,保持防爆设备主防爆腔和各个接线盒防爆腔内清洁无杂物。
17.对防爆电气设备涂刷防锈漆和防护漆时,不得沾污防爆面。
18.按规定项目对设备防爆性能进行检查试验,并记录主要参数,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要找出原因,重新修理并试验,直至合格为止。电气试验合格后,出具产品检修证书,签字盖章入库存放。
19.实行防爆电气设备检修责任制,谁检修、谁负责,严格按防爆设备检修标准认真检查,
20.对修理后仍不能保证安全使用或严重损坏无法修理的电气设备,应予以报废,做好报废标记后送指定地点。
21.每台防爆电气设备完成检修工作后应整理检修记录及试验报告。
22.防爆电气设备应编号管理,建立修理档案。修理档案应注明检修设备编号、型号、检修日期、检修内容、更换的主要零、部件、安全保护装置的整定值、选用保险片(丝)的额定通过电流值等项内容、试验情况和检修入的签字等项内容。
23.清点工具、仪表、材料,清扫工作环境卫生,电气设备停好电后方可离开工作场所。
第6篇 防爆检查员操作规程
第1条 电气设备入井前检查
a)入井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对隔爆接合面的粗糙度、间隙及接线引入装置等隔爆部位进行详细检查。隔爆性能必须符合防爆规程要求,失爆设备严禁入井。
b)必须填写入井设备检查记录,合格的设备方可签发入井合格证。
第2条 井下电气设备的检查
a)防爆检查员在井下检查电气设备时,应与所在地区负责人或维修人员一起检查。
b)需停电检查设备时,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瓦斯浓度在1%以下方准许打开隔爆外壳,经验电、放电后方可进行检查。检查工作完毕后,填写检查卡片或检查记录。
c)在检查中发现失爆或其它重大问题时必须责令被检查单位当场处理。检查员在现场监督直至处理完后方可离开。
第3条 检查出的问题当场不能处理时,可通知有关单位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失爆的设备不准送电运行。
第4条 继电保护整定不合理的装置,应通知有关人员,重新测试调整。
第5条 防爆检查员将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向主管人员汇报,并填写检查报告单,送交有关单位限期解决。
第7篇 运输队防爆无轨胶轮车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要求
1、无轨胶轮车司机,必须经过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胶轮车司机必须熟悉本设备的结构、性能、参数及完好标准,并会进行一般性的检查、维修、保养及故障处理。
3、胶轮车司机必须熟悉各种车辆行驶路线范围、巷道参数、支护形式,掌握各种安全标识和信号的有关规定。
4、胶轮车司机必须能准确使用通讯设施,准确执行调度命令,保持运输中的通讯联络,不得随意关闭通讯。
5、胶轮车司机必须能准确使用瓦斯自动报警仪,当瓦斯浓度超标时,应立即熄火停机,查明原因,有害气体不超限时,方可开车运行。
二、启动前应检查:
当防爆胶轮车进行启动时,要对车辆进行启动前的检查和必要的准备,以便确保它的正常运行和安全行驶,其具体检查内容如下:
查看机壳、轮胎等有无损坏。
检查消焰器,清理现有的消焰器或者更换消焰器。
清理空气过滤器中积存的灰尘,必要时,则更换之。
检查瓦斯报警仪和灭火器材是否完好有效,检查车辆设施如灯、报警、安全带是否完好。
5、检查机油、柴油、制动液、冷却液和水的液位是否正常,若缺少油液,应及时添加到位。
6、检查进气软管有无破裂、松脱现象,如发现问题及时告知维修人员进行处理。
7、检查制动油管、制动器、波纹管是否漏液,如发现漏液应及时告知维修人员进行处理。
8、检查前后钢板弹簧是否有断裂,u型螺栓.制动器静壳固定螺栓.半轴螺栓、轮胎螺母等是否松动,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告知维修人员进行处理。
9、检查各润滑点是否加注锂基润滑脂(前后桥)。
10、检查各仪表指示工作是否正常准确可靠。
11、检查风扇皮带的张紧,及时调整风扇皮带的张紧程度。
12、查看气压表的气压是否达到6.5bar以上,不足的应及时充气。
13、行车前取力器必须处于脱离状态。
14、行车前必须检查前后吸铁是否处于提起状态及吸铁气阀处于“关”位置。
15、行车前载货箱应将载货箱液压阀至“降”位置。
16、行车前所有液压阀应处于初始位置。
17、清除道路区域的障碍物,严防有其它东西有可能接触到车身而引起事故的发生。
三、机车启动操作
检查确认车况良好后,进行以下起动操作:
1、将起/停开关打到启动位置,将档位打至1档。
2、将前进/后退打至中间位置。
3、按下启动按钮,发动机启动。
4、如果启动失败,需重新按下启/停开关,使机器处于停止状态15s后,重新启动。
5、启动发动机后必须检查各仪表及保护系统处于正常状态。
四、启动后应检查:
当以上检查的问题全部得到解决,准备工作就绪,胶轮车则可以启动。启动时,制动操作手柄随即放下,解除停车制动,再踏下离合器踏板,换档手柄置于空档,适当配合油门踏板位置,先按下启动按钮至启动,启动后随即松开启动按钮,待机油压力表指示超过0.2mpa,柴油机则进行正常运行。此时司机应检查:
1、分别检查所有的灯开、停是否正常。
2、发动机启动后,保证发动机低速运转5min,驾驶室各种仪表都处于正常,发动机油压表(0.2-0.6mpa)范围内;发动机冷却液温度表(80-95℃)范围内;空压机温度表(160℃)内;
3、检查喇叭是否正常。
4、检查制动效果是否灵敏有效。
5、检查油、水、气连接的各个部位是否有渗漏或不够紧固的现象。
6、检查方向盘能否随驾驶员的意志进行轻快自如准确的转向。
7、每隔三天对储气罐进行一次排水。排水时,应使车辆停下,在柴油机怠速状态下进行,先打开排水阀,排完水后,排水阀自动关闭。
五、机车运行
在完成启动程序后,发动机运行起来,然后按以下步骤进行操作:
1、选择前进档或后退档。
2、选择第一档传动。
3、对脚制动施加轻压,并松开紧急停车制动闸。
4、踩油门以增大发动机速度,同时放松脚闸。
六、行车中应注意:
1、确认驻车制动有效;
2、换档手柄应置于空档位置;
3、所有水位和油位都在正确位置;
4、驾驶门是否关上。
5、柴油机启动后应怠速预热,待柴油机水温达到55℃以上时才允许开车行驶。
6、在车辆行驶的过程中,应注意观察仪表指示是否正常。柴油机正常运转的水温应保持在80-95℃的范围内。
7、行驶过程中应密切注意车辆各部分的工作状况,若发现不正常声音,应及时检查和排除。
8、重载上坡和遇到故障情况下需要用低速行驶时,应用低速一、二档;但在正常行驶中使用一、二档的时间不宜过长。
9、在井下巷道中行驶时,车速应保持在时速30公里以内。根据路况保持速度,严禁使用高速档。
10、下坡行驶时,不允许熄火或换入空档滑行;下陡坡时应换入较低档,利用柴油机来制动,并通过间断踩制动踏板使下坡速度不致过快。
11、需换入倒档时,应待车完全停止后,并观察车后和周围情况下以缓慢速度倒车。
12、当车行驶时出现异常响动,应及时停车检查,在车辆恢复正常后才可继续行驶。
13、若井下巷道中积水深度超过400mm时,不许车辆涉水通过。
14、根据负载、路况选择档位,严禁野蛮驾驶。
15、行走过程中,车上严禁站人。
七、机车停机操作
确保停车的地区安全,不阻碍其他机械运行的前提下从事以下操作:
1、停机前使用停车闸停车,并使前进/后退操纵杆使发动机空转,使发动机缓慢地冷却。
2、查起动压力读数为规定值,如果低于规定值,必须向系统充压。
3、拉柴油机停止控制器。
4、停机时,需将熄火栓向前提起,直至发动机停止运转后再放回原处。
司机在变速杆未打到空档位、机器未制动、发动机未停转、转向压力表未返零位之前不得离开机器。
八、停车时应注意:
1、防爆车在停车时应逐步减少柴油机负荷降低转速。
2、在车停驶后柴油机熄火前,应低速运转2-3min,使柴油机逐渐均匀冷却。
3、停放时,应拉起手制动手柄,确保驻车制动;在下坡道和平路上停车时应将换档手柄置入倒档;在上坡道停车时应将换档手柄置入一档。
4、 每隔两天吹一次空滤滤芯。
5、井下胶轮车装卸货物必须制动锁车,但不得熄灭灯光。
6、运输途中除会让车外,一般不允许停车,必须停车时应事先汇报调度或车队,通知其他车辆并制动锁车、亮灯,斜巷还需采取掩车措施。
九、拖车时应注意:
1、检查手制动和脚踏板制动工作正常。
2、 用满足于拖车的坚硬脱钩和安全的安全链连接好本车和动力车辆,注意连接安全可靠。
3、注意拖车的车辆和故障车一定保持安全距离,防止两车相撞。十、注意事项:
1、车辆必须前有照明,后有红尾灯。
2、不得背对前进方向行驶,如确无法做到时,必须有跟车工指挥。
3、同一段巷道,不得有两辆(或两种)以上车辆对面行驶。
4、机车通过风门,必须设有当列车通过时能够发出在风门两侧都能接收到的声光信号的装置,或专门监督人员统一指挥。
5、车辆在行近巷道口、硐室口、弯道、道岔、坡度较大或噪声大的地段,以及前面有车辆、障碍物或视线有障碍时,都必须减低至最低速度并鸣号。
6、在同一巷道中行驶的两辆胶轮车之间的距离水平巷道不小于50m,斜巷不少于100m。
7、车辆的制动距离,每年至少测定一次,并严格控制在(操作说明书)的设计内。
8、严禁司机超载运行,保证车辆按照相关的维护日程进行良好的维护。
9、每个司机接班后,首先要检查所有的控制、仪表和制动装置是否工作正常。如有异常,严禁行驶车辆,并及时配合维修工维修。杜绝车辆带病运行。保证所有的门、板、和盖安全可靠或关闭好。
10、若在上、下坡停车时,一定要在轮胎后加楔垫楔住或把车辆开进煤柱中间位置。
11、不要让柴油机过长时间空转。
12、进行日常检查后,标出并报告损坏及发生故障的部位。
13、对所有的损坏和故障被修理和排除后才能进行操作。
14、车辆行驶过程中,严禁进行调节和维修。
15、保持车辆清洁卫生。
16、排气栅栏应每班用高压水冲洗一次,直至把栅栏上的机碳冲洗干净为止。
17、进排气栅栏间隙不得大于0.5mm。
18、进排气各防爆结合面要保持平整,光滑,不允许有磕碰,滑伤现象。
19、当防爆补水箱中缺水时,禁止操作人员采取其它措施开动车辆在井下行驶。
20、严禁在没有水箱盖的情况下在井下行驶,以防煤尘进入防爆补水箱内堵塞管路。
21、排气防爆栅栏要经常清洗,否则会降低柴油机的输出动力。清洗时必须在柴油机停机时进行,先用扳手拧松固定排气防爆栅栏的螺栓,然后取下排气防爆栅栏,用高压水枪冲洗干净后再安装上,并拧紧固定螺栓。
22、湿式废气处理箱中的水位在出厂前已按要求调好,在没有特殊情况下不要擅自调整水位控制阀。
23、在任何情况下严禁拆掉各保护阀开动车辆。
24、每使用十天左右,应打开湿式废气处理箱放水螺栓,将废水排放干净,而后再拧紧螺塞,加上干净的自来水。
25、在冬天,发动机不好启动时,司机严禁擅自使用启动液,只有在维修人员的监督下使用。
26、磁力吸盘在使用前必须清理吸盘的吸合平面,不得有任何杂物,尤其是不得有金属杂物,以免减小吸盘的吸合力。要保持磁力吸盘的洁净。吸盘的工作能量比较大,所以任何人不得拆卸工件,不得松动任何紧固件,以免发生危险。
27、在需要使用磁力吸盘时要清扫被吸合金属表面,不得有任何杂物,以免降低吸盘的使用效果。
28、前后吸盘的操纵要认真按操纵组合阀的标牌提示操纵。
29、任何人不得任意改变磁力吸合装置的气路系统、液压系统的管路,检修或更换管件时要注意不得有任何杂物进入管路系统中。
30、车辆停止使用时要关闭驾驶室中的电源开关,停止使用超过2小时要同时关闭电源箱上的总开关。
31、当柴油机噪声大于90db(a)时,驾驶人员应采用耳塞等防护用品。
32、车辆会车时注意:
(1)设置或指定会车硐室(地点),非会车地点禁止会车。
(2)车辆会车速度限制在5km/h内。
(3)会车时车与车、车与两巷帮的距离都不得小于0.5m。
(4)胶轮车在指定地点会车时,应遵守轻车让重车,下坡车让上坡车的原则。
(5)无会车硐室(地点)的巷道,禁止对面有行驶的车辆。
33、所有在井底车场行驶的胶轮车,其运行速度都不得超过5km/h。
34、胶轮车在执行运输任务时,要确保货物绑扎牢固,严禁超载、超高、超宽运输,严禁人物混装。
35、胶轮车在运送大件、重件设备材料时应充分考虑以下因素:
(1)装载重量的均匀分布。
(2)装卸地点的工作条件。
(3)运输线路状况。
(4)装卸顺序与安装顺序等。
36、运送大型设备(如液压支架等)或车辆倒行,影响司机视线时,必须制定专门措施,并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37、行驶中遇有行人或途经有人员工作的地点时,必须鸣号减速、停车,确定人员已躲避,否则不得通过。
38、巷道中所有的信号标志与调度指令均为车辆安全行驶的依据,所有车辆的运行均不得违反这些依据。
39、运送爆破材料时,必须严格执行(2022版煤矿安全规程)第312条、第313条和第314条各项规定。
40、严禁用胶轮车顶拉其他车辆。当有胶轮车中途因故障死车,需用胶轮车牵引拖车时,需有专项措施并安装专用的拖车装置。
41、胶轮车司机操作时应保持坐在驾驶椅上、目视前方、双手握住方向盘(操作手把)的正确姿势,严禁将头、手或身体伸出车体外,严禁站在车下开车,当进入或离开驾驶室时不得把方向盘当作扶手。
42、司机必须按信号指令开车,开车前先发出开车信号,检查确认周围无人时,方可起动。
43、司机上岗后,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严禁在车辆未停放时离开司机室。司机暂时离开岗位时必须做好机车制动,依次做好工作制动、手闸制动、脱离离合器,柴油机怠速运转、停机、锁车等步骤。
44、司机必须保证停车时和离开司机室前,通过操作方向盘次数,释放方向盘内积聚的液压并释放停车制动回路的压力,避免突然释放。
45、司机操作中应做到:
(1)根据运输任务的性质来选择相应的车辆及车厢。
(2)加强封车与人车运行前的检查。
(3)严格执行本规程对各类胶轮车行驶速度的限制。
(4)车辆上坡不准曲线行驶,下坡不准脱档滑行。
46、胶轮车遇故障停车时,按下列内容检查:
(1)发动机冷却水温度是否过高。
(2)机油压力失压。
(3)发动机温度过高。
(4)液压油温过高。
(5)液压油油位过低。
(6)尾气排放温度过高。
当排除以上因素时,司机必须立即向区队或调度室汇报处理。
第8篇 防爆车间维修安全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做到持证上岗,劳保用品穿戴齐全。
2.严禁吸烟,严禁将火种带入禁火区。
3.严禁穿化纤衣服及带铁掌的鞋、高跟鞋、拖鞋等,在维修设备过程中,严禁用铁制器具敲打管道。凡在本车间内作业,必须使用防爆工具。
4.如有动火作业时,凡在禁火区内动火,不论时间长短,必须按规定办理动火手续,一般下午17:00至次日8:00之间不允许动火。
5.如有电焊作业时,首先检查焊机是否正常,焊钳是否牢固,焊把线及地线有无破损,如有破损现象必须包好后再使用,焊机地线必须与焊件牢固连接,不得用其他设备或管道代替地线,接焊机时必须办理临时接线证。
6.在二类动火区内动火,动火周围不许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格执行动火证制定的安全防范措施,并且禁止在下水道附近动火。
7.在一类动火区动火,必须由安环部检测、审批。动火时,根据动火现场及周围的环境,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保证动火作业的顺利进行,动火完毕后,现场要彻底清理干净,然后方可离开。
8.实施气焊、割作业时,氧气瓶和乙炔瓶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7米,气瓶距明火之间不得小于10米,作业人员必须佩戴眼镜、焊工手套等劳保防护用品。
9.对盛装或输送易燃易爆化学原材料的设备或管道进行电、气焊维修时,施焊前必须对现场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对焊件进行充分清洗、蒸汽置换和隔绝等,直至达到动火条件。
10.电气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先切断电源,然后通知电工修理,不得私自拆卸、修理。
11.罐或塔内作业时,必须办理下罐作业证。作业前先切断电源,拆下三角带,在该设备的启动开关上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标示牌,并在有一人以上监护的情况下,穿戴好劳保防护用品,方可下罐工作。
1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非特种作业人员严禁从事特种作业。
13.氧气瓶与乙炔瓶在存放或使用时,必须带好防震胶圈。
14.高处作业时,必须办理相应登高作业证,如遇雷雨、大风天气,禁止高空作业。高空作业前,必须将劳动防护用品穿戴齐全,检查所用的安全带是否完好无损,安全带使用时禁止低挂高用或挂在有菱角处。作业时所用工具放在专用的工具袋内,所拆工件禁止随手扔下或随意摆放,以免落下伤人。作业过程中随时注意周围环境,做到“三不伤害”。
15.铁质设备或机件等重物不得在车间内水泥地面上拉动,以免产生磨擦火花。
16.手提电动工具在使用前先检查其性能是否良好,使用时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17.使用电钻、电锤等电动工具作业时,禁止带手套。
18. 设备运转时,禁止擦拭、清理和跨越;检修设备时,要切断电源,经验电后挂上禁止开车标志;以防止转动设备伤人。
第9篇 防爆、防雷、接地静电的操作规程
(一)、防爆厂房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排列整齐,周围要保持清洁,严禁存放有影响安全运行,检修作业的杂物。
(二)、在防爆厂房内严禁明敷绝缘导线,电缆进入室内时,必须剥去麻被。
(三)、在防爆厂房内更换灯泡时,必须切除电源,不得带电更换灯泡(夜间不得更换灯泡)换灯泡后,防爆、防尘灯具的外壳应固定好,保持应有严密程度。
(四)、防爆电机用钢管配线必须进入防爆接线盒内,并做好可靠接地。
(五)、所有避雷器应于每年冬季拆除,按规定进行试验,次年雷雨季节前(3月15日前)投入运行。
(六)、避雷针及引下线每年检查一次,并做好接地电阻测试,引下线损坏原直径的20%须更换,引下线每一年刷沥青漆一次(由动力车间负责)。
(七)、防静电必须根据工艺设备、物料的有关要求作好防静电措施,并可靠接地,正常时间不得任意拆除。
(八)、接地电阻在全年任何时间不由不应大于下列数值:
1、电气设备接地电阻值≤4欧。
2、避雷针及引下线接地电阻值≤10欧。
3、防静电设施接地电阻值≤100欧。
4、测试结果要有记录,以备查。
第10篇 防爆柴油机车司机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一、使用前检查和准备
1、各部连接螺丝要紧固牢靠。
2、自动保护装置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3、水温表、机油压力表处于良好状态。
4、各部操作机构动作灵活可靠,无卡滞现象。
5、制动系统动作灵活可靠。
6、变速箱处于空档状态,变速杆灵活准确无串档现象。
二、起动前的准备
1、按要求给防爆柴油机车加注燃油和润滑油,变速箱加齿轮润滑油。
2、给防爆柴油机车冷却水箱和水浴箱加到规定水位,并用扳手将加水盖拧紧。
3、检查燃油箱的燃油是否满足要求。
4、检查润滑系统是否正常。
5、检查三角带的松紧状况,有无严重磨损。
6、打开油箱开关,接通燃油。
三、起动柴油机
1、观察各仪表是否工作正常,柴油机运转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声响。
2、检查防爆发电机是否发电。
四、开车行驶
1、车辆起步时,左脚踩下离合器踏板,将变速杆置于1档位置,解除制动,然后慢慢松开离合器踏板,同时渐渐加大油门,机车缓慢起步。严禁2档起车,避免冲击造成零件损坏或发动机熄火。
2、车辆起步后,根据轨道质量好坏、坡度大小随时加减控制车速。
3、机车变换方向时,应先停车,再按以上的要求进行操作。
五、停车制动和驻车
1、机车行驶过程中如需减速或停车,可先抬油门踏板,轻踩制动踏板,待车速降到一定程度后,踩下离合器踏板,将变速杆移至空档位置,再踩下制动踏板即可停车。
2、为了防止溜车现象,司机离车前要将手制动施紧,实现驻车制动。
六、柴油机的停车
按照柴油机使用方法,将调速把手逐渐移到停车位置即可停车。
第11篇 矿用防爆对旋轴流式局部通风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对局部通风机操作人员的基本要求
1.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持合格证后方可操作设备,否则不允许检修通风机设备。
2.局部通风机操作人员必须熟记局部通风机操作规程。
3.操作人员应熟悉通风机一般构造、工作原理、技术特征、各部性能,供电系统和控制回路。
4.局部通风机在运行期间,加强巡回检查,做好各种运行记录。
5.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6.起动前检查风电闭锁完好情况,启动后应监听风机运转声音一段时间,出现异常声音及时停机处理
二、进入现场
1.局部通风机操作人员必须熟悉自己的工作环境,对煤尘、噪音、顶板等可能存在的危害有着充分的认识,有熟练的操作技能。
2.操作时必须佩戴齐全个人防护用品
三、.操作准备
1.仔细检查风机各紧固件有无松动,如有松动及时紧固。
2.检查风机、风筒有无漏风现象,如有应及时进行处理。
3.检查配电装置是否完好,运行是否正常。
4.局部通风机进风口前5米内不得堆放杂物
5.检查风流通道中是否有杂物,风叶有无堵卡现象,确认无误后方可启动。
四.操作过程
1.启动先将开关隔离手把合到正转位置,按下起动按钮风机运转。
2.风机运转中,要经常巡视风机运转情况,风电闭锁工作情况。
五.完成操作
1.停风机时,必须有停风措施,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撤出人员后方可停机。
2.停机时,按下组合开关停止按钮。
3.将开关隔离手把打到零位。
六.离开现场:
1.设备卫生必须清理干净。
2.交接班时风机存在的问题和运行情况必须向下个班交接清楚,并填写好交接班记录。
3.离开现场需把本班存在的危害因素向下个班交接清楚。
七.违反操作标准及可存在的危害
1.运转中不得用手触摸回转机件,小心受伤。
2.检修风机时,检修工要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
3.停风机时,必须有停风措施,经有关部门批准,撤出人员后方可停机。否则会造成人员伤害和其它损失 。
4.风机20米范围内严禁有明火,以防发生瓦斯着火或瓦斯爆炸事故。
七.安全警告:
1.每台局部通风机必须悬挂管理牌板,内容包括:局部通风机编号、管理人姓名、风筒长度、周围瓦斯及二氧化碳浓度、有效风量等。
2.局部通风机应断续启动,不要一次启动,以防止风筒脱节脱落。
3.维护人员每班至少要检查2次风筒,发现有脱节、挤压、扭折、破裂、脱挂及漏风等现象时,要及时处理。
4.局部通风机在正常运转时,任何人不准随意停机
5.要求风筒之间接口严密,胶质风筒可用双反边接头。
6.更换风筒时,不得随意停局部通风机。
7.风筒拐弯处必须用硬质弧形弯头连接。
8.风筒吊挂要靠顶靠帮,并要保证平、直、紧、稳,避免车刮。
9.局部通风机必须指定专人进行管理。
第12篇 煤矿防爆检查员作业操作规程
1.上班前不得喝酒,班中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2.需停电检查设备时,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瓦斯浓度在1 %以下方准许打开隔爆外壳,经验电、放电后方可进行检查。
3.检查出的问题当场不能处理时,可通知有关单位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失爆的设备不准送电运行。
4.继电保护整定不合理的装置,通知有关人员,重新进行调整。
5.清点检查用工具、仪表、零部件、绝缘材料,检查验电笔是否保持良好状态。
6.需要停电检查前,应提前与有关部门(区队)取得联系。
7.电气设备入井前检查:
(1)入井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对隔爆接合面的粗糙度、间隙及接线引入装置等隔爆部位进行详细检查。隔爆性能必须符合防爆标准的要求,严禁失爆设备入井。
(2)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
(3)必须填写入井设备检查记录,合格的设备方可签发入井合格证。
8.井下电气设备的检查:
(1)防爆检查员在井下检查电气设备时,应与所在地区负责人或维护人员一起检查。
(2)设备周围环境是否清洁,有无妨碍设备安全运行和检修的杂物。
(3)是否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条件,外壳有无缺损。
(4)安装是否牢固可靠,有无歪斜及震动现象。
(5)设备完好,符合防爆性能和要求,做到:
①电源电缆、控制线和信号线电缆接线规范,引出引入密封良好,不用的喇叭口应用档板封堵严密,无失爆现象;
②有无异常声响、过热、异味;
③控制部分、闭锁装置、信号显示是否正常、有效;
④接地(接零)应规范、牢固、无锈蚀。
(6)检查工作完毕后,填写检查卡片或检查记录。在检查中发现失爆或重大问题时,必须责令被检查单位当场处理,检查员在现场监督直至处理完后方可离去。
9.防爆检查员将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向主管人员汇报,并填写检查报告单,送交有关单位限期解决。
第13篇 防爆柴油无轨胶轮车安全操作规程
一、总则
1、操作司机持证上岗,随身携带一套常用工具。
2、不要穿宽松的工作服,防止被运转部件缠住。检查一下与动力输出连接的所有旋转零件是否进行了恰当的防护。
3、进行任何操作时,所有零部件应完整正确的安装在胶轮车上。定期检查一下紧固件特别是螺栓是否松动,确信没有因意外冲击而损坏。
二、起动胶轮车
1、在起动胶轮车前要检查一下制动器是否起作用,变速杆和动力输出手柄是否处于中立位置。
2、起动发动机前,确信所有护罩及保护装置均已正确地安装在胶轮车上。
3、起动或操纵胶轮车,驾驶员必须坐在驾驶座上。
4、在胶轮车行驶前,确信在胶轮车周围没有人或其他障碍物。
5、起动胶轮车:
1)开启总气源,检查熄火开关是否复位。
2)观察胶轮车前后是否有人或者其他障碍物3)空转五分钟看胶轮车是否正常运行,有没有杂音。
三、操作胶轮车
1、起步时缓慢加油门,不能突然加油门,尤其是在驶出挖掘区、泥泞区或上陡坡作业时,这样可能导致胶轮车出现纵向倾翻的危险。如果有翘头的迹象,则迅速减小油门。
2、启动胶轮车时应迅速果断,启动按钮应按到底,启动后立即松开启动按钮,单次启动时间不得超过5秒,连续启动时间间隔必须超过10分钟后,方可再次启动。
3、下坡滑行时,应挂档,胶轮车严禁挂空挡滑行。
4、胶轮车行驶时驾驶员必须坐在驾驶座上。。
5、在行驶时不要上、下胶轮车。
6、要轻踩制动器踏板。
7、严禁高速行驶。
8、要根据路面状况,在安全速度下驾驶胶轮车。在不平路面上行驶时,应恰当保持胶轮车的稳定。
9、在坡路上,不要开的太快,转弯时尤其要注意。当车轮靠巷道边行驶时,应更加注意。
10、踏下制动器时,不可用力过度。
四、装矸与倒矸作业
1、装矸石,胶轮车停放位置要确保周围无浮矸,且不影响装载机装矸。
2、装矸时,必须将胶轮车档位在空挡位置。
3、装矸时,必须将胶轮车停放在坚实的基础上。
4、装矸石,装矸要均匀,防止胶轮车由于重心偏移侧翻。
5、胶轮车行驶时,遇见行人及会车均要鸣笛警示。
6、胶轮车运输矸石时,速度不宜过快,保持在合适的速度。
7、胶轮车在倒矸作业时,要听从指挥人员指挥,严禁私自操作。
五、停车
停车时,离开胶轮车座位前,将变速手柄和动力输出操纵手柄置于空档位置,接合驻车制动装置,关闭发动机。另外,离开胶轮车前,必须拔下起动开关钥匙。
六、胶轮车的保养
1、打开散热器盖前,发动机应熄火并充分冷却,在盖子完全拧下之前应慢拧以卸压。
2、对电器系统的任何零部件维护前,断开蓄电池接地线以防止短路而产生火花。
3、在拆卸液压管路时,一定要确信液压系统内无压力。
4、在压力下飞溅的液压油可能会造成严重的人身伤害。因此在查找漏油位置时,应采取适当的安全防护措施,加穿防护服,戴眼镜和手套。
5、在进行检查、清洗、调整、修理或保养胶轮车时,应确保发动机已经熄火,变速箱操纵杆处于空档位置,驻车制动已接合,动力输出轴已断开及所有的运动部件均停止下来。
6、安装和维修轮胎必须有适当的工具和经验。轮胎的错误安装会严重影响您的人身安全。
7、胶轮车燃油是易燃的危险品。在发动机运转、热机、明火附近或正吸烟时不可加油。
七、燃料的使用
1、燃料为易燃物,使用时应严禁烟火;
2、燃油箱加油前,应将发动机熄火;
3、加油和检修燃油系统时严禁吸烟;
4、燃油或机油溢出时,请用干净的抹布擦拭干净
八、警告事项
1、胶轮车起步时,应注意道路上有无障碍物,在胶轮车周围是否有人;
2、不要在离开驾驶座的位置去启动和操纵胶轮车,起动胶轮车时要确保变速杆在空档位置,动力输出操纵杆和前驱动手柄置于分离状态,提升器操作手柄置于下降的位置;
3、胶轮车行走时不允许有人上下胶轮车,发动机运转时不允许爬到胶轮车底下进行检查和修理;
4、停车后,驾驶员从胶轮车上下来以前,一定要取出钥匙,将各变速杆拨到空档位置;
5、胶轮车严禁挂空挡,上下坡时严禁换挡。
6、停车后,在发动机没有熄火前,驾驶员不得离开胶轮车;不得已在坡地停放车时,应挂上档(上坡位置挂前进档,下坡位置挂倒档)。如冬季气温低于0℃时,未使用防冻液的胶轮车必须在发动机怠速状态下拧开水箱放水阀,发动机放水开关放尽冷却水,然后熄火停机,以免冷却水不尽,冻坏机体和水箱。
第14篇 防爆电气设备修理工:操作规程
一、适用范围
第1条本规程适用于在煤矿地面从事防爆电气设备修理工作的修理工。
二、上岗条件
第2条防爆电器修理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后,持证上岗。
第3条熟知《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及煤矿电气防爆标准的有关规定。
第4条熟悉所维修设备性能,结构和原理,能独立工作,学徒工不得单独从事防爆设备的修理工作。
三、安全规定
第5条上班前不得喝酒,上班时不得做与本职工期无关的事情,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第6条防爆电气设备修理过程中,通电试验时,必须不少于两人协同工作,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严禁带电作业。
第7条检修用配件和零部件应采用符合标准规定的合格品,不得使用没有合法生产手续,未经试验、检验的自制产品作为配件。
第8条防爆电气设备经修理后达不到防爆要求的,严禁下井使用。
第9条修理前准备好必要的材料、配件、工具、测试仪器及其他用具。
第10条在起、拉、吊、运防爆电气设备前,应对使用的器具进行检查。
第11条防爆电气设备检修前,必须对防爆设备的完好程度,防爆壳体扩防爆面进行全面检查,详细记录检查情况。
第12条对防爆设备脏污、锈蚀部分和油漆脱落部分进行清理。
五、正常操作
第13条严格实行不定期检修制度,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应定期升井到地面进行大修。
第14条拆装防爆电气设备时,应用专用工具,恶霸禁野蛮拆装和违章操作。
第15条防爆电气设备拆开后,防爆面要妥善放置保管。对不符合防爆要求的,必须进行处理,对沾污或部有可处理损伤的防爆面,经处理后的粗糙度和防爆间隙应符合防爆标准的规定,防爆面应进行钝化处理并涂防锈油。
第16条对损伤的触头、接点、线圈、消弧罩等零部件修理后应达到检修质量标准要求,保证安全使用,对无法修复的各种零各件必须更换。
第17条选熔片、保护装置的整定应与电气设备性能一致,严禁用保险丝代替熔片。
第18条修理电气设备时,不准任意改动原设备上的端了位序和标记;所换的组件必须是校验合格的,固定要牢固,接线要合理。
第19条经修理后的防爆电气设备的机械传动部分应动作灵活,刀闸、主回路动静触头和辅助接点接触符合规定要求,内部接线牢固、无松动,电气保护动作灵敏可靠。
第20条防爆电气设备修完装盖前,必须详细检查防爆腔。应无遗留的线头,零件等杂物,保持防爆设备主防爆腔和各个接线盒防爆腔内清洁杂物。
第21条对防爆电气设备涂刷防锈漆和防护漆时,不得沾污防爆面。
第22条按规定项目对设备防爆性能进行检查试验,并记录主要参数,达到规定要求的,要找出原因,重新修理并试验,直至合格为止,电气试验合格后,出具产品检修证书,签字盖章入库存放。
第23条实行防爆电气设备检修责任制,谁检修、谁负责,严格按防爆设备检修标准认真检查。
第24条对修理后仍不能保证安全使用或严重损坏无法修理的电气设备,应予以报废,做好报废标记后送指定地点。
六、收尾工作
第25条每台防爆电气设备完成检修工作后应整理检修记录及试验报告。
第26条防爆电气设备应编号管理,建立修理档案。修理档案应注明检修设备编号、型号、检修日期、检修内容、更换的主要零部件、安全保护装置的整定值、选用保险片(丝)的额定通过电流值等项内容、试验情况和检修人的签字等式逻辑项内容。
第27条清点工具,仪表、材料,清扫工作环境卫生,电气设备停好电后方可离开工作场所。
第15篇 机运队防爆无轨胶轮车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要求
1、无轨胶轮车司机,必须经过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无轨胶轮车司机必须熟悉本设备的结构、性能、参数及完好标准,并会进行一般性的检查、维修、保养及故障处理。
3、无轨胶轮车司机必须熟悉各种车辆行驶路线范围、巷道参数、支护形式,掌握各种安全标识和信号的有关规定。
4、无轨胶轮车司机必须能正确使用通讯设施,准确执行调度命令,保持运输中的通讯联络,不得随意关闭通讯。
5、无轨胶轮车司机必须能准确使用瓦斯自动报警仪,当瓦斯浓度超标时(大于1%),应立即熄火停车,汇报调度室,查明原因,有害气体不超限时,方可开车运行。
二、 出车前检查:
1、发动机、电器、仪表部分的检查
1.1、检查冷却水箱和补水箱水位,每班工作前必须加满清洁的软水和清水。
1.2、检查燃油箱油量,每班工作前必须加满经过80目粗过滤网过滤的柴油。
1.3、检查发动机油底壳机油量,不得低于油标尺规定范围,如不足应加入规定的机油。
1.4、检查各油管、水管及各部附件的密封性。
1.5、如长期不使用柴油机,启动前必须盘转曲轴3-5转。
1.6、检查防爆栅栏,每天清洗一次。
底盘及操纵部分的检查
2.1、检查液压油箱油位,液压油位应处于油标零刻度和满刻度之间为正常。
2.2、检查液压系统管路及附件密封性。
2.3、检查工作制动、紧急及停车制动是否可靠。
2.4、检查各操纵杆是否灵活并处在中位。
2.5、检查轮胎是否正常。
2.6、启动前应将换档手柄处在中位,停车制动手柄处在停车位置
三、机车启动操作
进行“出车前检查”确认各部均属正常后启动发动机,检查各仪表指针是否正常,各照明设备的工作情况,低速运转中倾听发动机工作是否正常。
发动机起动后应在600-750转/分进行暖机,发动机水温不低于55℃,机油温度不低于45℃,并密切注意发动机仪表的指示(特别是机油压力表,机油压力应大于0.3mpa)和油泵压力,同时检查其它系统有无不正常现象。检查正常,拉动停车制动手柄,解除制动,方可行车。
四、行车作业
1、运行过程中应密切注意发动机机油压力、机油温度、水箱温度。如废气箱水温超过70℃、水箱温度超过95℃,机油压力低于0.2mpa,柴油机会自动熄火;如机油温度超过95℃应停车检查。必须查明原因,恢复正常后方可使用。
2、由于功率标定为1小时标定功率,在满负荷工作时,机车不得连续运转超过40分钟,当长期连续运行时以使用80%-90%的标定功率为宜。
3、液压油箱油温不得超过90℃。
4、制动液压系统压力不得小于10mpa。
5、运行过程中,应注意观察转向油泵压力为12.5±0.5mpa,变速系统压力过低, 变矩器、变速箱易损坏。
6、应注意发动机工作情况,若发现有不正常的声音和振动,应停车检查。
7、应注意发动机皮带工作情况,若发现皮带伸长松弛,应调整皮带张力。
8、发动机不得长期在怠速下运转,也不允许在冒黑烟的情况下运转。
9、无轨胶轮车在下坡行驶时,严禁用高速档,不容许柴油机熄火滑行。
五、停车时应注意:
1、防爆无轨胶轮车在停车时应逐步减少柴油机负荷降低转速。
2、在车停驶后柴油机熄火前,应低速运转2-3min,使柴油机逐渐均匀冷却。
3、停放时,应拉起手制动手柄,确保驻车制动;在下坡道和平路上停车时应将换档手柄置入倒档;在上坡道停车时应将换档手柄置入一档。
4、井下无轨胶轮车装卸货物必须制动锁车,但不得熄灭灯光。
5、运输途中除会让车外,一般不允许停车,必须停车时应事先汇报调度室或车队,通知其他车辆并制动锁车、亮灯,斜巷还需采取掩车措施。
六、停车操作
发动机停止运行前,应先在800-1000转/分运转几分钟,以便各部均匀冷却,(冬季温度低于-5℃)停车后应及时拧开发动机所有放水阀,放完冷却系统中全部积水,防止机件冻裂。如水中已加入防冻液,则不必放水,井下无轨胶轮车无作业任务时必须停放在换装硐室,严禁随意停靠,冬季地面停放车辆应入库。
七、停车后检查保养
1、检查发动机油底壳油面及清洁情况,若发现油面过高并且变稀,要找出原因予以排除。
2、检查油管、水管有各附件有无渗漏现象。
3、检查变矩器、变速箱、齿轮泵、转向器、前后桥的固定密封及有无过热现象。
4、检查轮辋螺栓、传动轴螺栓以及各销轴的固定是否松动。
5、检查轮胎是否正常。
6、每周向各黄油嘴压注钙基润滑脂,圧注标准为润滑脂刚刚溢出黄油嘴为准。
八、其他操作
液压系统各系统的压力值在出厂时已调定,不得随意改动。液压油应保持在游标显示的油位之间,需要加油时必须从加油口的滤网上加入,要求使用同一牌号的液压油(46#抗磨液压油)。如果换油必须全部更换。当本车发生故障需要移动时,可使用手动加油泵解除前后制动。
九、拖车时应注意:
当因故障原因不能起动发动机,要用另外车辆牵引本机时,需先将换档手柄处在中位,松开停车制动器解除停车制动,然后用钢性牵引杆牵引。
十、 注意事项:
1、车辆必须前有照明,后有红尾灯。
2、不得倒车行驶,如果由于特殊原因无法做到时,必须有人指挥。
3、液压系统的液压油必须清洁(加油时用带有6u的过滤器液油车过滤后加入液压油箱)。
4、发动机启动时,前进后退换挡手柄一定要处在中位(无负荷启动),发动机启动后,空运转,当压力达到后解除停车制动后进行起步行驶。
5、除发生紧急情况外,其他时候不得在行车时使用紧急及停车制动,否则会导致该部件损坏。
6、车辆在行近巷道口、硐室口、弯道、道岔、坡度较大或噪声大的地段,以及前面有车辆、障碍物或视线有障碍时,都必须减低至5km/h并鸣笛。
7、在同一巷道中行驶的两辆胶轮车之间的距离水平巷道不小于50m,斜巷不少于100m。
8、无轨胶轮车的制动距离每年至少测定一次,测定标准为:3吨无轨胶轮车20km/h行驶时,最大制动距离为4m;8吨无轨胶轮车20km/h运行时,最大制动距离为5m。
9、严禁司机超载运行,保证车辆按照相关的维护日程进行良好的维护。
10、每个司机接班后,首先要检查所有的控制、仪表和制动装置是否工作正常。如有异常,严禁行驶车辆,并及时配合维修工维修。杜绝车辆带病运行。保证所有的门、板、和盖安全可靠或关闭好。
11、若在上、下坡停车时,一定要在轮胎前或后加楔垫楔住,楔垫必须随车携带。
12、进行日常检查后,标出并报告损坏及发生故障的部位。
13、对所有的损坏和故障被修理和排除后才能进行操作。
14、车辆行驶过程中,严禁进行调节和维修。
15、保持车辆清洁卫生。
16、进排气栅栏间隙不得大于0.5mm。
17、进排气各防爆结合面要保持平整,光滑,不允许有磕碰,滑伤现象。
18、严禁在没有水箱盖的情况下在井下行驶,以防煤尘进入防爆补水箱内堵塞管路。
19、排气防爆栅栏要经常清洗,否则会降低柴油机的输出动力。清洗时必须在柴油机停机时进行,先用扳手拧松固定排气防爆栅栏的螺栓,然后取下排气防爆栅栏,用高压水枪冲洗干净后再安装上,并拧紧固定螺栓。
20、在任何情况下严禁拆掉各保护阀开动车辆。
21、车辆停止使用时要关闭驾驶室中的电源开关,停止使用超过2小时时,必须关闭电源箱上的总开关。
22、当柴油机噪声大于90db时,驾驶人员应采用耳塞等防护用品。
23、车辆会车时注意:
(1)设置或指定会车硐室(地点),非会车地点禁止会车。
(2)车辆会车速度限制在5km/h内。
(3)会车时车与车、车与两巷帮的距离都不得小于0.5m。
(4)无轨胶轮车在会车时,应遵守轻车让重车,下坡车让上坡车的原则。
24、所有井下行驶的无轨胶轮车,有限速牌板时,必须按照限速牌规定速度行驶。
25、井下载物无轨胶轮车,其运行速度不得超过20km/h
26、胶轮车在执行运输任务时,要确保货物绑扎牢固,严禁超载、若运送超高、超宽、超长货物,必须根据相关巷道行驶路线和实际情况制定措施,严禁人物混装。
27、胶轮车在运送大件、重件设备材料时应充分考虑以下因素:
(1)装载重量的均匀分布。
(2)装卸地点的工作条件。
(3)运输线路状况。
(4)装卸顺序与安装顺序等。
28、运送大型设备(如液压支架等)或车辆倒行,影响司机视线时,必须制定专门措施,并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29、行驶中遇有行人或途经有人员工作的地点时,必须鸣笛减速、停车,确定人员已躲避,否则不得通过。
30、巷道中所有的信号标志与调度指令均为车辆安全行驶的依据,所有车辆的运行均不得违反这些依据。
31、严禁用胶轮车顶拉其他车辆。当有胶轮车中途因故障死车,需用胶轮车牵引拖车时,需有专项措施并安装专用的拖车装置。
32、胶轮车司机操作时应保持坐在驾驶椅上、目视前方、双手握住方向盘(操作手把)的正确姿势,严禁将头、手或身体伸出车体外,严禁站在车下开车,当进入或离开驾驶室时不得把方向盘当作扶手。
33、司机必须按信号指令开车,开车前先发出开车信号,检查确认周围无人时,方可起动。
34、司机上岗后,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严禁在车辆未停放时离开司机室。司机暂时离开岗位时必须做好机车制动,依次做好工作制动、手闸制动、脱离离合器,柴油机怠速运转、停机、锁车等步骤。
35、司机必须保证停车时和离开司机室前,通过操作方向盘次数,释放方向盘内积聚的液压并释放停车制动回路的压力,避免突然释放。
36、司机操作中应做到:
(1)根据运输任务的性质来选择相应的车辆及车厢。
(2)严格执行本规程对各类胶轮车行驶速度的限制。
(4)车辆上坡不准曲线行驶,下坡不准脱档滑行。
37、胶轮车遇故障停车时,按下列内容检查:
(1)发动机冷却水温度是否过高。
(2)机油压力失压。
(3)发动机温度过高。
(4)液压油温过高。
(5)液压油油位过低。
(6)尾气排放温度过高。
当排除以上因素时,司机必须立即向区队或调度室汇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