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
1. 熟悉设备:了解并掌握所使用的起重机、吊具、索具等设备的性能、操作方法和安全规定。
2. 安全检查:每次作业前,必须对设备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包括但不限于刹车系统、钢丝绳、吊钩、滑轮等关键部位。
3. 作业规划:制定合理的吊装方案,明确吊装路径、作业顺序和安全措施。
4. 吊装指挥:设立专门的指挥人员,使用标准手势或信号进行指挥,确保作业人员间沟通无误。
5. 重物捆绑:正确使用吊索和卡具,确保重物牢固、稳定。
6. 作业监督:实施现场安全监控,及时纠正违章行为,防止事故发生。
目的和意义
本规程旨在规范单位工程起重工的安全操作行为,降低作业风险,保障人员安全,提高工作效率,维护设备完好,确保工程项目顺利进行。通过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可以预防因操作不当导致的设备损坏、人身伤害,以及可能对工程进度和质量产生的负面影响。
注意事项
1. 操作前务必穿戴好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工作服、防滑鞋、护目镜等。
2. 遵守“十不吊”原则,如超载、视线不清、信号不明、捆绑不牢等情况坚决不吊。
3. 起吊过程中,严禁站在重物下方,防止物体坠落。
4. 在风力超过6级或恶劣天气下,应停止露天起重作业。
5. 操作过程中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作业。
6. 作业完毕,应及时清理现场,保持设备清洁,做好设备保养工作。
7. 对新进员工进行安全培训,确保其熟悉操作规程并能正确执行。
以上规定旨在为起重工提供一个安全、高效的工作环境,但任何规程都不能替代个人的责任心和专业判断。每一位起重工都应时刻保持警觉,将安全放在首位,以确保单位工程的顺利进行。
单位工程起重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范文
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人安全生产基本规定》。
一般要求:
1.起重指挥应有技术熟练、懂得起重机械性能的人员担任。指挥时应站在能够顾到全面工作的地点,所发信号应事先统一,并做到准确、宏亮和清楚。
2.80吨以上的设备和构件,风力达五级时应停止吊装。
3.所有人员严禁在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停留或行走。
4.使用卡环应使长度方向受力,抽销卡环应预防销子滑脱,有缺陷的卡环严禁使用。
5.起吊物件应使用交互捻制的钢丝绳(安全系数见表1)。钢丝绳如有扭结、变形、断丝、锈蚀等到异常现象,应及时降低使用标准或报废(见表2)。
6.编结绳扣(千斤)应使各股松紧一致,编结部分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5倍,并且不得短于300毫米。用卡子连成绳套时,卡子不得小于三个。
7.地锚(桩)应按施工方案确定的规格和位置设置,如发现有沟坑、地下管线情况,应及时报告施工负责人采取措施。
表1钢丝绳的安全系数
钢 丝 绳 的 用 途安 全 系 数
缆风绳3.5
缆索起重机承重绳3.75
手动起重设备4.5
机动起重设备5~6
作吊索无弯曲6~7
作捆绑吊索8~10
用于载人的升降机14
表2钢丝绳断丝折减或报废标准(一个节距内)
折减或报废钢丝绳种类(交互捻制)
6×19+16×24+16×37+16×61+1
1.000-50-70-100-15
0.906-108-1411-2022-25
0.8011-1615-2022-3026-40
报废16以上20以上30以上40以上
8.使用绳卡,应将有压板的放在长头一面。其应用范围应符合下列规定。
绳卡应用范围
绳卡
型号卡杆直径(毫米)允许承载力(千公斤)适用于钢丝绳直径(毫米)绳卡间距(毫米)绳卡使用量(个)
y1-6m60.727.4-8903
y2-8m81.288.7-9.3903
y3-10m102.0011903
y4-12m122.4012.5-141003
y5-15m142.8815-17.51003
y6-20m165.1218.5-202204
y7-22m186.4821.5-23.51404
y8-25m208.0024-26.51605
y9-28m229.6828-311805
y10-32m2411.5032.5-372005
y11-40m2512.5039-44.52506
y12-45m2714.8046.5-50.53006
y13-50m301852-563006
60以上3507
注:搭接时的绳卡数量按上表增加一倍。
9.使用二根以上绳扣吊装时,绳扣间的夹角如大于100度,应采取防止滑钩等措施。
10.用四根绳扣吊装时,应在绳扣间加铁扁担等调节其松紧度。
11.使用开口滑车必须扣牢。禁止人员跨越钢丝绳和停留在钢丝绳可能弹及的地方。
12.起吊物件,应合理设置溜绳。
起重桅杆:
13.组装桅杆应用芒刺对孔。高空拧紧和拆卸螺丝应用固定板手,如用活动板手应系安全带。
14.捆转向滑车或定滑车,捆绕数不宜多,并须排列整齐、受力均匀。捆绑定滑车应有防滑措施,但起重量大的定滑车应用吊环。
15.缆风应合理布置,松紧均匀。缆风与桅杆顶应用卡环连接;缆风与地锚连接后,应用绳卡轧死。
16.缆风跨越马路时,架空高度应不低于7米。
17. 缆风与高压线之间应有可靠的安全距离。如需跨过高压线,应采取停电、接地、搭设防护架等安全措施。
18.定点桅杆应设5根缆风绳,移动式桅杆缆风不得少于8根,禁止设多层缆风。
19.桅杆移动的倾斜幅度,当采用间歇法移动时,不宜越过桅杆高度的1/5;当采用连续法移动时,则应为桅杆高度的1/20-1/15。相邻缆风要交错移位。
结构吊装:
20.装运易倒构件应用专用架子,卸车后应放稳搁实,支撑牢固。
21.起吊屋架由里向外起板时,应先起钩配合降伸臂;由外向里起板时,应先起伸臂配合起钩。
22.就位的屋架应搁置的道木或方木上,两侧斜撑一般不少于三道。禁止斜靠在柱子上。
23.使用抽销卡环吊钩件时,卡环主体和销子必须系牢在绳扣
上,并应将绳扣收紧,严禁在卡环下方拉销子。
24.引柱子进杯口,撬棍应反撬。临时固定柱的楔子每边需两只,松钩前应敲紧。
25.无缆风校正柱子应随吊随校。但偏心较大、细长、杯口深度不足柱子长度的1/20或不足60厘米时,禁止无缆风校正。
26.禁止将物体放在板形构件上起吊。
27.吊装不易放稳的构件,应用卡环,不得用吊钩。
设备吊装:
28.三角架(三木塔)下脚应相对固定,倒链应挂在正中,移动时应防止倾倒。
29.装运重心高、偏心大或易滚动的设备等,应合理搁置,并采取稳固措施。
30.用顶升法装车,托梁应有足够的长度和强度。顶升速度应一致,前后应交错进行,高差不宜过大。
31.用滚动法装卸车时,滚道的坡度不得大于20度,滚道的搭设应平整、坚实、接头错开。滚动的速度不宜太快,必要时应设溜绳。在滚道一侧的车体下面应用枕木垫实。
32.使用管子(滚杠)拖动设备,管子的粗细应一致,其长度应比托板宽度长50厘米。填管子,大拇指应放在管子的上表面,其它四指伸入管内,严禁戴手套和一把抓管子。
33.旋转法起吊时,设备的中心线、桅杆和基础中心应在同一平面内。采用多根主缆风时,应有调节受力的装置。在滑车组的相反方向应有制动措施。
34.采用人字桅杆起板法吊装时,桅杆两腿间的夹角应不大于45度,受力方向应在两腿的中间。桅杆的高度
,应为设备和长度的1/2.5-1/2。桅杆两腿和设备绞座应放在一起。
35.滑行法吊装应遵守下列各项:
(1)两桅杆或四桅杆吊装时,桅杆的前倾和后仰应一致,并选
用同种型号同速卷扬机。
(2)设备直径大于3米时应设两套溜绳,其间要有平衡轮调节,使滑车受力一致;设备直径小于3米时,可设一套溜绳,但设备中心线、溜绳与基础中心应在同一直线上。
(3)溜绳的滑车组,应有防止扭转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