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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维修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设备维修工作是保障生产正常运行的关键环节,涉及到的不仅仅是设备的修复,更是关乎人员安全和企业稳定。以下是设备维修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主要内容:
1. 工前准备
- 确认维修设备已断电,并挂上“禁止合闸”警示牌。
- 检查维修工具是否完好,无损坏或缺失。
- 了解设备故障情况及历史维修记录。
2. 安全防护措施
- 穿戴适当的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护眼镜、手套等。
- 设置工作区域警戒线,防止他人误入。
3. 维修步骤
- 分析故障原因,制定维修方案。
- 拆卸和检查设备部件,必要时进行清洁或更换。
- 组装设备,确保各部件位置正确,紧固件牢固。
4. 测试与验证
- 重新接通电源,进行试运行,确认设备功能恢复正常。
- 记录维修过程和结果,更新设备维修档案。
5. 清理现场
- 收拾工具,清理工作区域,恢复原状。
目的和意义
设备维修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旨在确保维修工作的安全、高效进行,防止因操作不当引发的事故,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通过规范的操作流程,可以降低设备故障率,延长设备使用寿命,减少生产中断,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注意事项
1. 在维修过程中,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工作,报告上级并寻求解决方案。
2. 不得擅自更改设备结构或电路,避免影响设备性能和安全。
3. 维修完成后,需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无遗漏工具或其他异物。
4. 遵守“一人操作,一人监护”的原则,互相监督,确保安全。
5. 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以上规程需要每位维修人员严格遵守,以确保设备维修过程的安全和效率。在执行过程中,应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但始终以安全为首要原则。任何疏忽都可能导致严重后果,因此,每一位员工都应将安全牢记心中,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设备维修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范文
第1篇 设备维修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修理机械或车辆须用千斤顶或起重设备将其吊起时,应用专用支架垫稳支妥,不得在支架垫撤的同时在机械或车辆的上、下部工作,不得用砖块等物代替支架支撑。
(2)、不需架起修理的机械和车辆,须将轮的前后用三角挡木垫牢,将变速杆放在空挡位置,人员不得在驾驶室内停留。不得在斜坡上顶架车辆和停车修理。
(3)、在车下作业时,发动机须熄火,接好手制动,如须在发动机运转情况下修理时,操作手柄要有专人看守。
(4)、在打开发动机盖进行修理时,须把机盖支牢,在检查齿轮部分时不得将手伸入拨动。在校正点火时,要用发动机摇把转动曲轴。
(5)、自卸汽车需要举升料斗修理时,要将料斗支撑牢固,修完后,尽快将料斗落回原位。
(6)、修理发动机、变速器前后桥等部件时应有专用支架,防止部件摆动。装配发动机需拨动飞轮时应用撬棍慢慢拨动,不得用手直接拨。
(7)、使用拉、拨工具时,工件和拉拨工具中心对正后缓慢加力将工件拉出,需加热拉出时要注意防火。
(8)、在车下或地沟进行修理时,应采用通过安全变压器电压不超过36伏带电保护网的手提工作灯。工作场地潮湿时应用12伏安全电压工作灯。严禁使用高压电灯照明。
(9)、装卸钢板销子时应用专用工具,严禁用手指对正销孔。使用喷灯加热修理时喷灯储油筒内以加入三分之二的汽油为宜,加油后拧紧盖子,检查有无漏油,点燃时喷嘴不得对人,点燃后慢慢打气。用毕后先关闭喷油开关,慢慢放气。放气时应把喷灯放正,防止汽油喷出。露天作业遇风时,不得将喷灯嘴顶风旋转,以防回火。喷灯使用时间不宜过长,防止喷灯过热,油质挥发压力增高发生爆炸。
(10)、在填注或更换机械、车辆用油时,应按规定的种类和标准加注。机械、车辆未修完 时严禁发动试车。
(11)、修理场地或车间内的通道要确保畅通,不得随便堆放工件及物品。
第2篇 cng加气站设备维修抢险安全操作规程
1.维修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熟悉站上设备的基本工作原理和安全操作规程。
2.进行维护检修时,应采取防爆措施或使用防爆工具,严禁进行任何能产生火花的操作。
3.对带压设备或管道进行维修时,必须先卸压,关闭维修点的上下端阀门,严禁带压进行维修或维护。
4.维修电气设备,应先切断电源,并在电闸处设立警示标志避免误合闸。
5.进行高空作业或特殊场合作业时,维修人员应佩戴安全带、安全帽等防护工具,所携带工具应严加保管,严禁以抛接方式传递工具。
6.需要动火作业时,应到公司有关部门办理动火手续,并做好现场的安全监护。
7.抢修作业应统一指挥、严格纪律,并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严格遵循《加气站应急抢险预案》。
8.抢修人员到达作业现场后,应根据燃气泄露程度确定警戒区,并设立警示标志;在警戒区内严禁明火和打手机,管制交通、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9.警戒区内未经批准不得使用非防爆型的机电设备及仪器、仪表。
10.管道和设备维修后,应做全面检查,消除隐患。
第3篇 煤矿专用机械设备维修保养安全操作指导规程
一、各类机械设备的性能不同,采用不同的操作方法进行维修。
二、各类运转机械、设备的修理都必须停车进行,严禁在机械设备运转中进行维护保养和处理故障。
三、修理各种机械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指电力作动力的),关厢上锁,派专人看守,方可维修作业。
四、修理其他设备时,应有相应安全措施,或有专人看守协助,不得一人单独进行维修操作。
五、修理电器设备时,需电工配合共同完成。
六、机修工要掌握机械设备的运行情况,随时检查机械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发现问题,立即关机维修。
七、对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维修保养,确保设备能安全正常运转。
第4篇 电气设备维修安装安全操作规程
1. 维修部分
1.1 工作前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具,不准喝酒,上班不准玩笑技术打闹,精神集中。
1.2 电工检修任何电器设备时,一律禁止带电工作。
1.3 检修电器线路时,应在此线路的刀闸处挂上明显的停电标示牌。检修完毕后应由检修负责人清点人员、工具、质量并撤去停电牌方可送电。
1.4 检修完毕后必须戴好手套,穿好绝缘鞋,方可试车。
1.5 取保险和安装保险时必须停电。
1.6 各种电器设备检修完毕后,需要进行耐压试验及绝缘试验(1伏工作电压在1000欧以上)并按其容量配好保险,方准使用。
1.7 各种电气设备检修完毕后,确保接地良好,并测地线电阻(小于4欧)。
1.8 凡是新拆除的电气设备的导线,电源端必须用胶布包好,不得有裸露部分。
1.9 砂轮冲床试车时,必须注意相序是否正确,以免伤人发生机器事故。
1.10 电机检修后,必须把皮带轮上紧,方可试车。
1.11 试验电动机、电钻等设备时,不得放于高处,须放稳后方可试车。
1.12 使用电器仪表,应遵守仪表使用规则。
1.13 电工所使用工具的绝缘手把,每次使用前必须检查。
1.14 维修电工在修理机器设备后必须和使用机械设备工作人员共同试车,严格禁止单独试车。
1.15 凡是有配电室的车间,应遵守配电室内有关规程执行。
1.16 所有维修电工必须持有劳动局频发的操作证,并持证上岗。
1.17 发生事故,保持现场,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1.18 拆机械时,应首先切断电源,将保险取下,再将电源线头包上胶布。
1.19 吊运电机和其他电器设备时,必须用钢丝绳,不得用电线、皮带等物。
1.20 在运输中要注意电气各种部件如开关等不得碰砸,要设专人监视。
1.21 各种机械设备在安装后、检修后、运行前必须作电气试验,绝缘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地线和零线是否可靠,通电后再用试电笔检查是否有电方可使用。对本单位运行的电气线路及电气设备应定期按排清扫及检修,但每年不得少于二次。
1.22 车间内外不准乱拉临时线,必须安装时要采取可靠安全措施,用后立即拆除,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2. 安装部分
2.1 高低压电器装置的区别:对地电压在250伏以上为高压;在250伏以下为低压;在36伏以下为安全电压,;在12伏以下为绝对安全电压。
2.2 一切电气线路和设备未经检查注明无电时,一律按有电处理。
2.3 在高压电气设备及附近工作时应按照变配电部分执行。
2.4 接地线操作手则
2.4.1 接地线前应检查工作现场及线路确无电压后再接地线,地线应接在潮湿的地方,并将地线针打入地下1.2米深,接地线不得有接头、断股和背花,应不小于7/1.68mm。
2.4.2 接地线时,可将地线一端先接好,另一端必须带好防护用具后与导体各线相接,不准只接一条,拆卸时顺序相反,不得用缠绕法连接。
2.4.3 在工作电路有双路及备用电源的,在工作地两端接地后,并在与工作线路的交驻叉点接地,支线也应接地。
2.5 绝缘手套、绝缘鞋和安全带在每次使用前必须认真检查,发现有漏洞、硬脆、脱离、断线、割裂等现象时一律不得使用。
2.6 安全带必须每年试验一次,负重250kg试五分钟,其它绳索不许当安全带使用。
2.7 使用高压验电器应带电导体验明良好后再用。使用时应渐渐的接近电源,不可直接碰触电源。
2.8 拉杆长度室内不得小于1米,室外不小于1.5米,使用前应接好地线,并每年需经过试验合格再用。
2.9 一切手持临时灯不准使用220伏,须用36伏以下的电压,对于潮湿工作场所和金属容器内应采用12伏电压,严禁用金属丝栓挂电线。
2.10 钳子、搬子不许当锤子用,改锥不许当凿子用,刀子使用后应合上,不准伸出带在身上。
第5篇 机电设备维修安全操作规程
1、 工作前应认真检查工作环境,确认为正常(动火操作经安保同意)方可开始工作,施工前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要戴好安全带。敲焊渣、磨砂轮戴好平光眼镜。
2、 传动带、明齿轮、砂轮、接近于地面的联轴节、转轴、皮带轮飞轮等危险部分,都要安设防护装置。
3、 机器的转动磨擦部分,如果用人工加油,要使用长嘴注油器,难于加油的,应停车注油。(最好设置专职加油员)
4、 各种机械设备有造成碾、挤、扎、刮伤等危险部位都要防护装置。
5、 机器设备和工具要定期检修,如有损坏,应该立即修理。
6、 设备检修时在必要的地方要挂警示牌及电器安全锁,停车检修必须先切断电源方可进行,并在电气开关处挂上“有人作业,不许合闸”的警示牌或在开关上罩上‘警示筒’。
7、 检修中各工种协调有序,不能双层作业,2 米以上高空作业应系安全带,大风天气禁止高处作业。
8、 设备检修完后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安全设施恢复原状。
9、 禁止检修正在运转的设备,不能用手或身体接触设备运转部件,禁止检修压力没有排除的设备、容器、管路等。
10、 容器内焊接、气割(焊)时,应注意通风,把有害烟尘排出,以防中毒,容器外必须有1个以上监护人员在场。
11、 电气线路和设备的绝缘必须良好。裸露的带电导体应该安装于碰不着的场所,否则必须设置安全遮拦和显明的警告标志。
12、 电气设备必须设有可熔保险器或者自动开关。
13、 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可能由于绝缘损坏而带电的,必须根据技术条件采取保护性接地或者接零的措施。
14、 电钻、电镐等手持电动工具,在使用前必须采取防护性接地或者接零的措施。
15、 检修设备时电气设备和线路都要符合规格,并且定时检查,电气设备开关应指定专人管理。
16、 从事机械维修及电气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准单独从事设备的安装、调试、维修等工作,工作时要有取得上岗证的师傅带领。
17、 各种设备线路的设计、安装、调试、运行、维护检修都必须严格按照安全规范进行。
18、 电气工作人员必须使用相应等级的绝缘工具,劳保用品等,并定期进行预防性试验。
19、 临时用电线路需架空高度不得低于2 米,要有安全防护措施,并应尽量缩短长度,工作地点要有开关。
20、 禁止带电检修或搬动任何带电设备(包括电缆、电线),检修或搬动前,必须切断电源,并将导体完全放电和接地。
21、 个人不准私接电线和用电设施,发生电气故障不得私自处理,并立即通知电工处理。
25、 维修工作完毕,重复检查维修部位是否达到要求,检查携带工具是否齐全,并对现场进行全面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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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 防尘设备维修安全操作规程
1、遵守《设备检修安全操作规程》。
2、工作前检查工具是否完好,电源是否切断。
3、禁止用湿布擦拭电气设备。
4、清除设备内部的积尘、污垢,更换破损和沾尘过多的布袋,作业时应戴防尘口罩。
5、除尘器内部维修、检查时,要切断电源并挂上“有人检修,禁止合闸”的警告牌,照明电压不得超过36伏,隔离变压器放在除尘设备外面,同时要有人监护。
7、高处作业时,遵守《高处作业安全制度》。
第7篇 矿井大型设备维修电工作业操作规程
1.上班前不准喝酒、严格遵守工种岗位责任制,上班时不得干与本职无关的工作,遵守本操作规程及《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2.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挂好停电牌,并采取防止自转和自滑的措施。
3.在井下瓦斯浓度超过1 %时,禁止进行电气检修作业。当电气设备附近20 米内的瓦斯浓度达到1.5 %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及时汇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4.高空或井筒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帽和保险带,保险带应扣锁在安全牢靠的位置上。
5.需要变配电所的值班人员进行操作停送电的检修项目,停送电时,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并设专人联系停送电,严禁带电作业。
6.无论高压、低压供电系统停电作业,作业前必须挂“停电作业”牌,并进行验电、放电,接临时地线等项安全措施。
7.在电气线路、电气设备未经验明确实无电前,一律视为有电,在未做好安全措施前,不准用手摸带电体。
8.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种联合作业时,必须指定专人统一指挥。严禁在他人停电作业的线路上或设备上擅自进行工作,需要时应另行办理手续。
9.在试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报领导批准。
10.作业前对所用工具、仪表、保护用品进行认真检查、调试,确保准确、安全、可靠。
11.检修负责人应向检修人员讲清检修内容、人员分工及安全注意事项。
12.作业前要搞清整个供电系统各部的电压等级,使用与电压等级相符的合格的验电笔时,要逐渐接近导体。
13.在进行定期检修或大修设备前,应按照作业计划,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14.需要对6 千伏以上高压电气设备检修作业时,还必须遵守“高压设备作业规程”。
15.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必须戴合格的绝缘手套、并穿电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由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在停电后的开关上,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停电警示牌。
16.对所规定的日、周、月检内容按时进行维护检修,不得漏检、漏项。
17.各种电气安全保护装置应按规定进行定期维修、试验和整定。
18.对所维修的电气设备应按规定进行巡回检查,并注意各部温度和有无异响,异味,异常震动。
19.注意各种仪表应指示准确(如电流表、电压表、功率表、电度表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0.对高低压开关的保护装置应按规定进行定期整定。
21.注意检查变压器的声响和温度,变压器上层油温不应超过85 ℃。
22.检查电动机的运行情况,注意轴承温度,线圈温度,有无异响,异味等。
23.对提升机等大型设备的各项机电保护、后备保护、闭锁功能及相应的检测装置应定期检查试验,并保证动作灵敏可靠,指示正确。
24.向电气设备补充的绝缘油,应同原使用的绝缘油有相符的物理、化学
性能和不低于原使用油的电气耐压强度,电气设备绝缘油的更换和试验要做好记录(有特殊要求的电气设备,按产品说明书执行)。
25.在架空线路或电缆线路上工作前,必须将该线路可能来电的所有开关刀闸全部拉开,并加绝缘隔板,挂好停电警示牌。经验明无电后,对大地充分放电装设接地线时,必须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接触应良好,拆除地线顺序相反。
26.各种安全保护装置、监测仪表和警戒标志,未经领导批准,不准随意拆除和改动。
27.经检修负责人和操作监护人共同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按操作顺序进行送电。
28.对检修后电气设备,机械保护进行测试和联合试验,确保整个系统保护灵敏可靠。
29.设备检修后在送电前要清点人员、工具、测试仪器、仪表和更换的材料、配件是否齐全。
30.对检修作业场所进行清扫,搞好设备和场所的环境卫生。
31.检修后的设备状况,要由检修负责人向操作人员交待清楚,由检修、管理、使用三方共问检查验收后,方可移交正常使用。
32.认真填写检修记录,将检修内容、处理结果及遗留问题与司机交待清楚,双方签字。
第8篇 矿井大型设备维修电工技术操作规程
矿井大型设备维修电工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l条 维修电工必须熟练掌握所维修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工作原理和电气系统原理图和各安全保护装置的作用。能独立工作,并经考试取得合格证。
第2条 未经考核合格者,不得独立从事电气维修工作。学徒工应在考核合格的正式电工指导下从事有关电气维修实习工作。
第3条 对设备维护检修后,应接受司机及有关负责人的验收。
第4条 维修工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和电气有关作业规程。
第5条 维修电工应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并遵守设备操作规程。
第6条 检修质量应符合《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
准》的有关规定。
第7条 上班前不准喝酒、工作时精神集中,不得干与本职无关的工作。
二、作业前准备
第8条 作业前对所用工具、仪表、保护用品认真检查、调试,确保准确、安全、可靠。
熟练掌握所进行设备检修的内容,检修工艺及
达到《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的规定和安全技术措施。
第10条 需要变电所或配电所进行操作停送电的检修项目,停送电必须严格执行“停电工作票”制度,并设专人联系停送电,严禁带电作业。
第11条 无论高压、低压供电系统停电作业,作业前必须挂“停电作业”牌,并进行验电、放电,接临时地线等项安全措施。
第12条 作业前要搞清整个供电系统各部的电压等级,使用验电笔时,要逐渐接近导体。
三、维修作业
第13条 作业维修人员在电气设备维修作业中要保持精力充沛,思想集中。
第“条 在电气线路、电气设备未经验明确实无电前,一律视为有电,在末做好
安全措施前,不准用手摸带电体。
第15条 需要对6干伏以上高压电气设备检修作业时,还必须遵守“高压设备作业规程”。
第16条 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必戴合格的绝缘手套、并穿电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由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在停电后的开关上,挂上“停电作业,禁止合闸”的停电警示牌。
第l7条 按时对所规定的日、周、月检内容进行维护检修,不得漏检漏项。
第18条 各种电气安全保护装置应按规定定期维修、试验和整定。
第19条 对所维修的电气设备应按规定进行巡回检查,并注意各部温度和有无异响,异味,异常震动。
第20条 注意各种仪表应指示准确(如电流表、电压表功率表、电度表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21条 对高低压开关的过电流保护装置应按规定定期进行整定。
第22条 注意检查变压器的声响和温度,变压器上层油温不应超过85℃。
第23条 检查电动机的运行情况,注意轴承温度,线圈温度,有无异响,异味等。
第24条 对提升机的保护装置,松绳保护、过卷开关、限速保护、减速点、后备保护等及各项机电闭锁功能应定期检查试验,并保证动作灵敏可靠。
第25条 向电气设备补充的绝缘油,应同原使用的绝缘油有相符的物理、化学性能和不低于原使用油电气耐压强度,电气设备绝缘油的更换和试验要做好记录。
第26条 检查、检修或移动电气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
挂好停电牌,并采取防止自转和自滑的措施。
第27条 在架空线路或电缆线路上工作前,必须将该线路可能来电的所有开关刀闸全部拉开,并加绝缘隔板,挂好停电警示牌。经验明无电后,对大地充分放电装设接地线时,必须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接触应良好,拆除地线顺序相反。
第28条 高空或井筒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帽和保险带,保险带应扣锁在牢靠的位置上。
第29条 各种安全保护装置、监测仪表和警戒标志,未经领导批准,不准随意拆除和改动。
第30条 在试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寸,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报领导批准。
第31条 经检修负责人和操作监护人共同确认无问题
后,方可按操作顺序进行送电。
第32条 对检修后电气设备,机械保护进行测试和联合试验,确保整个系统保护灵敏可靠。
四、收尾工作
第33条 设备检修后在送电前要清点人员、工具、测试仪器、仪表和更换的材料、配件是否齐全。
第34条 对检修作业场所进行清扫,搞好设备和场所的环境卫生。
第35条 检修后的设备状况,要由检修负责人向操作人员交待清楚。由检修、管理、使用三方共同检查验收后,方可移交正常使用。
第36条 认真填写检修记录,将检修内容、处理结果及遗留问题与司机交待清楚,双方签字。
第9篇 设备维修安全操作规程
1、一切检修工作,应严格遵守检修安全技术规程和有关检修工作的安全禁令。
2、参加检修人员,除认真执行检修安全技术规程外,还必须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规程。
3、下列情况禁止维修:
(1)检修任务不明确不修
(2)正在运转设备不修
(3)没有放掉压力和残液不修
(4)没有办理停电联系单位及没有切断电源挂警示牌不修
(5)进罐、入塔、下阴井,没经置换和没人监护不修
(6)没有安全防护措施不修。
第10篇 数控切割设备维修保养说明及安全操作规程
1.防止触电
●当通电或机器正在运转时,请不要接触电器柜和操作台内的任何电气元件。否则会发生触电。
●请不要带电进行查线或更换电气元件,否则会触电或受伤。
●具备相应技术资格的维修人员,并应严格按照电气维修技术要求才可维修该设备。以防发生意外。
2.防止火灾
●切割机使用的工作原料为易燃性气体如乙炔、丙烷、液化气等气体。因此需定期检查整个气路是否密封完好。
●切割机的气源部分应远离明火,并在其附近放置性能正常的二氧化碳或其他相应的灭火装置。
●操作人员在调火时应对其进行及时控制,以免发生火灾。
3.防止损伤
●当切割机运行时应注意前方是否有人或其他物体,以免撞伤。
●在每次切割完毕后,应提升割炬到最高处,以免碰到钢板,撞坏割炬。
●机械维修人员在维修保养时应确保机器处于停止工作状态。并挂上警示牌,以免机器突然运行而发生人为事故。
●在机器运行较长时间时,不得用手直接触摸模块上的散热片和其它的发热器件,以免烫伤。
4.操作注意事项
(1)开机前检查机器管路是否有漏气现象,有漏气现象决不开机。
(2)开机后要检查工作面和导轨上是否有障碍物,若有障碍物必须排除。
(3)操作人员不能随意离开工作岗位,非操作人员不得随意开动机器。
(4)在操作中如遇到紧急情况时,要立刻按下红色急停开关,防止发生意外。
(5)维修保养数控时要注意有专管员指挥协调。
(6)关机前关闭所有气阀,并放空气路中的剩余气体。
(7)若发现管路有回火现象,要立即断电断气。对机器的故障现象要有记录。
(8)如发现故障,应有故障记录。
5.其他注意事项
(1)搬运和安装
●在吊装搬运前需拆掉控制器,并确保其无过大震动而运输。
●该切割机在吊装时防止冲击、碰撞。并让割炬运行到机架的适当位置以保持平衡。
(2)外部接线及气管连接
●应严格按照图纸要求进行电源连接和气路布置,并保证电线和气路有合适的长度。
●若配有等离子电源,则需严格按照等离子电源制造商的要求进行电、气的连接。
(3)不得改变机器的相关参数,以免引起故障。
(4)切割机的安装位置应选择在较小冲击震动的地方,附近应无锻锤和大型压力机等振动较大的设备。
一、机械部分维修维护
1、每周一次用真空吸尘器吸掉机器内的粉尘和污物,所有电器柜应关严防尘。
2、各导轨应经常清理,排除粉尘等杂物,保证设备正常齿条要经常擦拭,加润滑油,保证润滑而无杂物。
3、经常检查钢带,一定保证拉紧。
4、每六个月检查轨道的直线度及机器的垂直度,发现不正常及时维护调试。
二、气路部分维修维护
1、气路系统维护
a、经常检查气路系统,发现漏气及不能正常使用的零部件应及时处理,保证气路畅通。
b、应经常擦拭清除气路的灰尘及杂物,防止气路过早老化。
2、减压阀的维护,调节减压器,将压力表调到需用的压力,调节过程中应使压力由小到大,确保减压器能连续调节。如不能连续调节或气体从安全阀中泄漏就必须更换新的减压器。自行折装气体减压器之零部件,将会造成设备损坏,甚至严重人身伤害。
3、割炬割嘴回火防止器的维修
a、割炬采用专业厂家生产的机用割炬,割炬长期使用,密封面损坏,与割嘴密封不严,必须用专用工具修复。
b、割炬也采用专业厂家生产的标准快速割嘴,对于新割嘴,必须经检查合格方可使用。
c、割嘴污染了需用专用工具清理预热火焰孔及切割氧通道。
4、回火防止器是保证安全的重要部件,根据安全部门的要求,回火防止器严禁私自拆卸。因此,回火防止器使用久后气阻,保证不了气体流量要求时或漏气,一定请专业人员更换。
三、设备操作者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严禁非专业人员操作此机,否则后果自负。
割咀及其使用气体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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割嘴切割性能及基本参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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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 液化石油气站液化石油气设备维修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 检修液化石油气设备、附件时,要使用防爆工具。
第二条 检修液化石油气设备、附件时,要随身携带消防器材。
第三条 检修设备时必须排净压力后进行,排放流速不得高于3m/s。
第四条 检修设备时要按说明书的技术要求进行,各配合间隙要适当。
第五条 组装时一定要仔细检查各联接部位是否符合要求。
第六条 检修完毕或试车,要有操作者及班(组)长在场,认为确保正常使用后方能交接,并有交接记录。
第七条 严格遵守防火防爆制度,周围有易燃易爆物品、电线漏电、气管漏气、带压密封容器和管路不准拆修。
第12篇 矿井大型设备维修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 维修电工必须熟练掌握所维修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工作原理和电器系统原理图和各安全保护装置的作用。能独立工作,并经考试取得合格证。
第2条 未经考试取得合格证,不得独立从事电器维修工作。学徒工应在考核合格的正式电工指导下从事有关电气维修实习工作。
第3条 对设备维护检修后,应接受司机及有关负责人的验收。
第4条 维修工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和电气有关作
第5条 业规程。
第6条 维修电工应严格执行岗位则任制和交接班制,并遵守设备操作规程。
第7条 检修质量应符合《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的有关规定。
第8条 上班前不准喝酒、工作时精神集中,不得干与本职无关的工作。
二、作业前准备
第9条 作业前对所用工具、仪表、保护用品认真检查、调试、确保准确、安全、可靠。
第10条 熟练掌握所进行设备检修的内容,检修工艺及达到《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的规定和安全技术的措施。
第11条 需要变电所或配电所进行操作停送电的检修项目,停送电必须严格执行“停电工作票”制度,并设专人联系停送电,严禁带电作业。
第12条 无论高压、低压供电系统停电作业,作业前必须挂“停电作业牌,并进行验电、放电,接临时地线等项安全措施。
第13条 作业前要搞清整个供电系统各部的电压等级、使用验电笔时,要逐渐接近导体。
三、维修作业
第14条 维修作业人员在电气设备维修作业中要保持精力充沛,思想集中。
第15条 在电气线路、电气设备未经验明确实无电前,一律视为有电,在未做好安全措施前,不准用手摸带电体。
第16条 第15条需要对6千伏以上高压电气设备检修作业时,还必须遵守“高压设备作业规程。
第17条 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必须戴合格的绝缘手套、穿合格的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台上,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在停电后的开关上挂“停电作业,禁止合闸”的停电警示牌。
第18条 按时对所规定的日、周、月检内容进行维护检修,不得漏检漏项。
第19条 各种电气安全保护装置应按规定定期维修、试验和整定。
第20条 对所维修的电气设备应按规定进行巡回检查,并注意各部温度和有无异响,异味,异常震动。
第21条 注意各种仪表应指示正确(如电流表、电压表、功率表、电度表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22条 对高低压开关的过流保护装置应按规定定期进行整定。
第23条 注意检查变压器的声响和温度,变压器上层油温不应超过85℃o
第24条 检查电动机的运行情况,注意轴承温度,线圈温度,有无异响,异味等。
第25条 对提升机的保护装置,松绳保护、过卷开关、限速保护、减速点、后备保护等及各项机电闭锁功能应定期检查试验,并保证动作灵敏可靠。
第26条 向电气设备补充的绝缘油,应同原使用的绝缘油有相符的物
第27条 理、化学性能和不低于原使用油电气耐压强度,电器设备绝缘油的更换和试
第28条 验要做好记录。
第29条 第26条检查、检修或移动电气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挂好停电牌,并
第30条 采取防止自转和自滑的措施。
第31条 在架空线或电缆线路上工作前,必须将该线路可能来电的所有开关刀闸全部拉开,并加绝缘隔板,挂好停电警示牌。经验明无电后,对大地充分放电装设接地线时,必须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接触应良好,拆除底线顺序相反。
第32条 高空或井下作业时,必须佩带安全帽和保险带,保险带应扣锁在牢靠的位置上。
第33条 各种安全保护装置、检测仪表和警戒标志,未经领导批准,不准随意拆除和改动。
第34条 在试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报领导批准。
第35条 经检修负责人和操作监护人共同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按操作顺序进行送电。
第36条 对检修后电气设备、机械保护进行测试和联合试验,确保整个系统保护灵敏可靠。
四、收尾工作
第37条 设备检修后在送电前要清点人员、工具、测试仪器、仪表和更换的材料、配件是否齐全。
第38条 对检修作业场所进行清扫,搞好设备和场所的环境卫生。
第39条 检修后的设备状况,要由检修负责人向操作人员交代清楚,由检修、管理、使用三方共同检查验收后,方可移交正常使用。
第40条 认真填写检修记录,将检修内容、处理结果及遗留问题与司机交代清楚,双方签字。
第13篇 机械设备维修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目的:为规范机械设备维修工安全作业,制定本规程。
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公司从事维修技术工种人员。
1.1接班后
1.1.1明确维修项目、作业地点、工作环境及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1.1.2穿戴好劳保用品,准备好维修工具和器材。
1.1.3若需特种作业,作业人员应持特种作业《操作人员资格证》上岗。
1.1.4若需明火作业,需按规定办理好《明火作业许可证》。
1.1.5登高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熟知登高作业安全注意事项和防范措施。
1.1.6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必须经检验合格并绝缘可靠,按《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1.2作业前
1.2.1严格检查各种修理设备、工具,必须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1.2.2检查作业现场环境,了解维修过程中可能存在和产生的危险和有害因素,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消除维修作业安全隐患。
1.2.3从事电气设备维修时,必须执行《电工维修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定内容,非电工严禁从事电气维修作业。
1.2.4电气及机械转动部分应确认安全后,方可执行作业方案。
1.3作业中
1.3.1严格执行维修工艺。
1.3.2维修人员不准站立在维修点空间下方区域,严禁在吊钩运行路线下或起吊物下停留或通过。
1.3.3使用设备和工具应按设计性能和操作使用程序操作,禁止超负荷、超速使用。
1.3.4与起重设备配合作业或多人作业时,应有专人指挥,指挥手势要明确,其他人员应站立在安全位置,防止高空坠物。
1.3.5气焊、气割作业须按《气焊、气割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定操作,应配备灭火器材,有专人监护。
1.3.6电气焊作业须按《电气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定操作,应有专人监护。
1.3.7明火作业前应采取遮蔽措施,防止引燃周围设施,作业后应检查并清除余火和焊接溶渣,防止隐藏火种。
1.3.8下列场所不准单人从事维修作业。
a船舶油柜附近
b设备储油箱
c在带电体及其附近
d罐体容器内
e高处作业时
1.3.9对维修部位电气线路不清时,应请设备主管指导。否则,应停止作业。
1.3.10多人参加维修作业,应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相互配合看好门。
1.4作业后
1.4.1确认维修部位达到维修要求,设备防护罩已罩牢,安全装置回位正确。
1.4.2整理维修工属具,清除维修用下脚料。
1.4.3人员撤离后,报告班长和主管工程师验收。
1.4.4做好设备维修记录。
第14篇 机械设备维修专业学生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一、安全技术总则和要求:
1、承担修理任务时,按照下达的具体工作,不得做与本工作无关的其他事情,更不许做私活。当接到不熟悉的工作时,应向组长和老师问明安全技术要求,方得进行工作,确保安全操作。
2、工作时要聚精会神,保质保量保安全不得与他人谈笑打闹和分散他人的注意力,以防止造成人为的事故。
3、不允许与本身工作无关的人员交换或代替自己的工作,也不许擅自动用他人的机床设备,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必须经过申请借用,并征得老师的同意,方能使用。
4、试机时,禁止触机运转机构的衔接部位和其他运转部位,也不许随便摸弄电器导线与接地线。在工作中有疑问时,要及时向组长或有经验的老师傅请教。
5、拆下的机件和加工完毕待装配的零件,都要放置妥当,防止撞击碰坏,更不要乱堆乱放,以防丢失或阻塞通道。
二、工作前:
1、应按规定穿好工作服和其他必要的一切防护用品,将上衣袖口扎紧。
2、准备和检查好上班用的各类工具和夹具,以便安全使用它们。
3、不许用偶尔见到的或未经检验过的工具,使用的工具应适合下列条件:
a、锤头应当有凸型,不得歪斜和卷口,锤柄用硬木制作,长度比例适当,装束要结实牢固,顶头用铁契子逆契,避免滑脱。
b、使用成套的各种扳头(导板、套扳、内六角扳)必须与螺钉头和螺帽头的尺寸相符合。
c、螺丝刀(旋凿)刮刀、铲刀等必须装有手柄,否则不得使用。
4、如短小扳头扳不动生锈的螺丝帽时,不许用锤敲扳头,也不许在扳头柄上接套管子,(防止敲坏和扳断扳头),应调换使用较大的扳头。
5、应将自己的工具按次序放在工作台上或工具箱里,并保持清洁,以致达到文明生产和使用方便等要求。
6、使用台虎钳夹持工件加工时,要夹持合理,松紧适当,既防工件被夹坏,又防太松夹不牢。工作要准备和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地点,并保持工作场地清洁整齐。
7、进行小修理时,工作位置上,应备有可搬移的工具小车和工具袋,及煤油清洗零件的盛器、(铁桶、盘盖等)工作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和其他必须应用的物件。
三、在修理工作中:
1、开始工作前应要求电工将机器动力的干线断开,取去插头,自己不得拆装。拆卸机件时,首先要切断电源和相联部分(如操作杆、总线上的开关、管道等)并将机床总开关保险拉掉,,防止误开机床发生事故.
2、必须认真检查,确定机器不会因起动设备的偶然接通而开动的情况下,方可进行修理工作。
3、在修理时,必须在机床接电部位附近显目的地方挂上警告牌,正在修理中不许开动!
4、在直接接触没有绝缘外层的电线,或电器开关的导电部位进行工作时,必须要采取隔离防护措施,和遮拦防护设备。
5、在运动部位附近修理时,必须安装保护装置隔离,以防绞辗伤害。
6、用煤油清洗零件时,一定要在防火安全的地方进行,以防发生火灾。
7、起重时不要超过起重机上面表明的核定载重量,如起重机上面未标明核定最大载重量时,不准随便使用该起重机吊运。如无其他起重设备代替,而必须使用该起重机时,一定要经过调查了解该机的起重吨位。核准负荷后,再行使用。
8、经修理的机床装配完毕后,一定要认真检查机床齿轮箱内是否有遗留的零件和工具。
9、刚修理完工后的机床,在未试车前必须先用手板动试转,在无阻击和良好的情况下,装上各部位保护装置后进行通电试车。
10、用电动工具操作时,必须检查其外壳接地是否良好下雨天禁止在露天用移动电具操作。
11、不得随便搬动带有电压的电气具,如必须搬动时,应将它和电力线路断开,在搬动时应拿住外壳,决不许拿它工作部位和导电部位。
12、当在砂轮上磨工具时,必须戴好防护眼镜,不要站立在砂轮直径旋转的直线方面,应站立在砂轮的侧面,磨削时手持工具要平稳,不要撞击和用力过猛,以防砂轮破裂溅击伤人。
13、在凿削加工时,防止凿削飞溅伤人;必须在凿子对面用半圆铁皮罩遮拦,同时操作者必须戴好防护眼镜。
14、修理和安装较大型机器设备,在未吊装前要搭好脚手架,脚踏板一定要结实,牢固稳妥,在高处负责安装的人员要扎好保险带操作,机件起吊时要有专人负责指挥。
15、在登高修理作业时,应用紧固的安全梯子:即梯子顶端有紧固装置(铅丝箍扎),梯脚应包橡皮,放置要稳妥不许滑动,斜度最大不得超过60,绝对禁止使用有缺档的梯子。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
16、在高空操作完毕以后,应随时将跳板上的工具,零件和剩余的材料收掉,禁止留下没有固定好的各类物品,以防高空落物伤人。
17、在有交通运输的公共人行道上工作时,必须让助手留在下面照看,防止车辆撞梯,也防止高处落物砸伤行人。
18、用喷灯工作时,应遵守下列规则:(1)不准往煤油喷灯里倒灌汽油。(2)使用喷灯气不宜打得过足,以防爆炸。(3)禁止往温度较高的或者未冷却透的喷灯里加油,以防火焰爆发伤人。(4)往喷灯里加油时,不要靠近火焰喷口。往喷灯盛油不能太满。(5)喷灯盛油不能太满。(6)不许从火口或炉膛内引点喷灯。(7)喷灯工作完毕后,必须将气筒内剩气放完。
19. 拆装机床时,首先应了解机床性能、作用及各部分的重要性,按顺序拆装.
20. 使用电钻必须用三芯或四芯定相插座,并保证接地良。
21. 试车用电必须通过专业电工冼电线接妥后方可试车.
22. 使用三角吊架时,必须将三只脚用绳子绑隹,以免滑倒.
23. 使用电动或手摇吊车时须按照吊车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
24. 研磨机体,床面时,如研磨面上有沟槽和空隙,必须加以遮盖,避免因手指插入导致断指事故.
25. 研磨床面和机件时,如两端有妨碍研磨之物必须加隔离垫,避免将手碰伤.
26. 工作地点要经常保持整洁,通道不准放置物品.
27. 拆卸机床时应注意有弹性的零件,防止这些零件突然弹出伤人.拆卸冲压床应首先放下锤头.
28. 协同作业时必须互相联系协调,禁止互不通气盲目行事.
29. 拆装机床时,手脚不得放在或踏在机床的转动部分
30. 递接工具材料、零件时禁止投掷.
31. 把轴类零件插入机床组合时,禁止用手引导、用手探测或把手插入孔内.
32. 拆卸笨重机件时必须用趣重设备,不要以人力强制搬动.
33. 在垂直导轨上拆装走道箱、主轴箱等部件或在其下面工作时,必须将垂直导轨上的部件用吊车吊起,并用木块垫牢,防止这些部件下落伤人.
34.使用手钻要穿戴发绝缘护具.朝上钻孔进应戴上防护镜
四、工作完毕后:
1、收拾好自己所用的工具,打扫好工作地点。地面清洁,无油污,无积水,无杂物。物料按指定地点摆放整齐。
2、将修理好的机床,以及其他机器设备,做好试转移交手续。
3、经过修理过的机床设备(试运转中未发现)在使用中发现修理质量有问题时,原负责修理人得到通知后,应及时前往现场检查察看并负责保修到底。
浙江省机电高级技校
第15篇 矿井大型设备维修钳工操作规程
1.上班前不准喝酒、上班不得做与本职无关的工作,严格遵守本操作规程及各项规章制度。
2.维修工进行操作时应不少于2 人。
3.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种联合作业时,必须指定专人统一指挥。
4.作业前要切断或关闭所检修设备的电源、水源等,并挂“有人作业”警示牌。
5.高空和井筒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和系保险带,保险带应扣锁在安全牢靠的位置上。
6.禁止血压不正常,有心脏病、癫痫病及其他不适合从事高空和井筒作业的人员参加高空或井筒作业。
7.高空和并筒禁止上下平行作业,若必须上下平行作业时,应有可靠的安全保护措施。
8.禁止在设备运转中调整制动闸。
9.需要在井下焊接作业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条款执行。
10.在试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时,应制定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11.熟悉设备检修内容、工艺过程、质量标准和安全技术措施,保证检修质量及安全。
12.设备检修前要将检修用的备件、材料、工具、量具、设备和安全保护用具准备齐全。
13.作业前要对作业场所的施工条件进行认真的检查,以保作业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14.作业前要检查各种工具是否完好,否则不准使用。
15.维修人员对所负责范围内设备每班的巡回检查和日常维护内容如下:
(1) 检查所维护的设备零部件是否齐全完好可靠。
(2) 对设备运行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检查处理。
(3) 对安全保护装置要定期调整试验,确保安全可靠。
(4) 检查设备各部液压油量、油质和润滑油量、油质应符合规定要求。
16.按时对所规定的日、周、月检内容进行维护检修,不得漏检、漏项。
17.拆下的机件要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得有碍作业和通行,物件放置要稳妥。
18.拆卸设备必须按预定的顺序进行,对有相对固定位置或对号入座的零部件,拆卸前应做好标记。
19.拆卸较大的零部件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止下落和下滑的措施。
20.拆卸有弹性,偏重或易滚动的机件时,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21.拆装机件时,不准用铸铁、铸铜等脆性材料或比机件硬度大的材料作锤击或顶压垫。
22.在检修时需要打开机盖,箱盖和换油时,必须遮盖好,以防落入杂物、淋水等。
23.在装配滚动轴承时,又无条件进行轴承预热处理时,应优先采用顶压装配,也可用软金属衬垫进行锤击。
24.在对设备进行换油或加油时,油脂的牌号、用途和质量应符合规定,并做好有关数据的记录工作。
25.对检修后的设备,要进行全面的验收,需盘车的设备,必须做盘车试验,检查设备的传动情况。
26.设备检修后的试运转工作,应由工程负责人统一指挥,由司机操作的,在主要部位应设专人进行监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7.设备经下列检修工作后,应进行试运转:
(1) 设备经过修换轴承。
(2) 电动机经过解体大修,调整转子,定子间隙。
(3) 提升系统修换罐道、罐道梁,更换天轮、提升容器、连接装置及钢丝绳,调整、检修制动系统,解体大修绞车本体。
(4) 主通风机经过解体大修,更换叶片,调整叶片安装角度
(5) 主排水泵修换本体主要部件后。
(6) 压风机解体检修、更换主要部件或调整进出气阀、安全阀、换传动胶带或调整气缸余隙、轴瓦、十字头、曲轴等处间隙后。
(7) 减速器更换齿轮后。
(8) 其他在检修任务书上所规定进行试运转的项目。
28.试运转时,监视人员应特别注意以下两点:
(1) 轴承润滑等转动部分的情况及温度。
(2) 转动及传动部分的震动情况,转动声音及润滑情况。
29.禁止擅自拆卸成套设备的零、部件去装配其他机械。
30.传递工具、工件时,必须等对方接妥后,送件人方可松手;远距离传递必须拴好吊绳、禁止抛掷。高空或井筒作业时,工具应拴好保险绳,防止坠落。
31.各种安全保护装置,监测仪表和警戒标志,未经主管领导允许,不准随意拆除和改动。
32.检修后应将工具、材料、换下零部件等进行清点核对。对设备内部进行全面检查,不得把无关的零件,工具等物品遗留在机腔内,在试运转前应由专人复查一次。
33.检修中被临时拆除或甩掉的安全保护装置,应指定专人进行恢复,并确保动作可靠。
34.试运转前必须移去设备上的物件。
35.检修结束后应会同司机及使用维护负责人共同验收,验收中发现检修质量不合格,验收人员应通知施工负责人,及时加以处理。
36.认真填写检修记录,检修部位、内容、结果及遗留问题等,双方签字,并将检修资料整理存档。
37.搞好检修现场的环境卫生,检修清洗零部件的废液,应倒入指定的容器内,严禁随便乱倒。烧焊后的余火必须彻底熄灭,以防发生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