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
施工爆破物品领取运输储存安全操作规程
一、领取流程
1. 提前申请:施工负责人需提前向相关部门提交爆破物品申请表,详细列明所需种类、数量及用途。
2. 审核批准:由安全管理部门审批,确认无误后签发领取许可证。
3. 双人领取:至少两名持证人员一同前往仓库,携带有效证件及许可证。
二、运输规定
1. 专用车辆:使用专用的爆破物品运输车,确保车辆状况良好,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
2. 安全押运:运输过程中必须有专人押运,保持通讯畅通,随时报告位置和状态。
3. 路线规划:选择人烟稀少、交通顺畅的路线,避免高峰期和敏感区域。
三、储存管理
1. 专用仓库:设立专门的爆破物品储存仓库,符合安全标准,具备防火、防潮、防盗设施。
2. 分类储存:各类爆破物品应分开存放,避免相互影响。
3. 定期检查:定期进行库存清点,确保物品数量准确,状态良好。
目的和意义
施工爆破物品领取运输储存安全操作规程旨在规范施工过程中爆破物品的管理,降低安全隐患,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保障工地人员的生命安全,维护工地秩序,确保工程进度不受影响,同时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注意事项
1.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私自改变流程或减少安全措施。
2. 爆破物品操作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熟悉物品性质和应急处理方法。
3. 领取和运输过程中,严禁吸烟、使用明火,避免产生火花。
4. 储存仓库应保持通风干燥,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5. 发现破损、过期或异常情况的爆破物品,立即上报并按照规定处理,不得擅自处置。
6. 在特殊天气条件下(如雷雨、高温等),应暂停运输和使用,确保安全。
7. 对于违反规程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以上规程需全员熟知并严格执行,以确保施工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共创和谐、安全的施工环境。
施工爆破物品领取运输储存安全操作规程范文
施工爆破物品的领取、运输和储存安全操作规程
应建立爆破器材收发流水帐、三联式领用单和退料单,制定定期核对目,做到帐物相符。
1、爆破器材须由爆破器材押运员领取,其必须持有公安部门颁发的上岗证书并且身体健康、责任心强。
2、爆破员领取爆破器材必须经班(组)长或当班领导批准,领取数量不应超过当班计划用量。使用量要详细记录,使用与剩余的数量总和要与领取数量相符,剩余的炸药应该当班退回入库。
3、爆破器材的运输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后,向运达地点的地县、市公安局申请领取《爆破物品运输证》,凭证运输。
4、运送爆破器材的车、船,除驾驶人员及押运人员外,其他无关人员不许乘坐。
5、搬运爆破器材的人员须由工地领导指定,运送期间,严禁饮酒,搬运爆破器材的人员应彼此相距5~10m,禁止携带打火机,火柴等引火物品。
6、搬运爆破器材上下车、船时,注意防滑,轻拿轻放,防止撞击,保证安全;在航行中,应避免剧烈的颠簸和碰撞。
7、对变质和过期的爆破器材,及时登记造册,提出处理方案,不得运至工地使用,变质的炸药、雷管经报上级批准后由工地爆破工作负责人亲自指定专人处理。
8、搬运爆破器材时,炸药与火具要分别搬运,雷管必须装入原盒搬运到作业地点,即使量少,也禁止揣在衣袋中。
9、爆破器材必须储存在单独、安全可靠的仓库(工棚、船)内,并报当地公安机关备案。设立专人管理,专人负责,实行24小时专人看守。
10、仓库(工棚、船)内储存爆破器材数量不得超过设计容量,炸药、雷管要分库存放,库内不得存放其它物品。
11、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爆破器材仓库(工棚、船)内住宿或进行其他活动。
12、库内必须整洁、防潮和通风良好,要杜绝鼠害。
13、库内严禁烟火和明火照明,严禁用灯泡烘烤爆破器材。
14、做好防火、防盗、防爆炸工作,配备好消防器材。
15、如有爆炸器材丢失、被盗,必须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并报告当地公安部门。
16、爆破器材进、出流动,帐物要相符,爆破器材应按其出厂时间和有效期的先后顺序发放使用。
17、爆破器材仓库(工棚、船)要悬挂或张帖相应的安全标志和警示牌。
18、凡有雷击地区,地面爆破器材仓库(工棚、船)应有防雷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