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
装修现场巡视检查操作规程
一、检查内容
1. 工程进度:核实各施工区域的实际进度是否符合计划。
2. 安全状况:查看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如防护网、安全帽、警示标志等。
3. 工艺质量:检查已完成部分的工艺质量,如砌筑、涂装、水电安装等。
4. 材料管理:确认材料堆放有序,无浪费和损坏。
5. 环保措施:确保施工现场的噪音、尘土控制及废弃物处理合规。
6. 卫生状况:保持现场整洁,无杂物堆积,无卫生隐患。
7. 人员行为:观察工人是否遵守操作规程,有无违规行为。
目的和意义
1. 确保工程进度:通过现场巡视,及时发现并解决影响工程进度的问题。
2. 保证施工安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
3. 提升工程质量:发现并纠正工艺质量问题,确保装修品质。
4. 控制成本:有效管理材料,减少浪费,节约成本。
5. 遵守环保法规:确保施工过程符合环保标准,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6. 维护良好形象:整洁的现场和规范的行为展现专业素养,提升公司口碑。
注意事项
1. 定期进行:巡视检查应定期进行,不可间断,尤其在关键施工阶段需加强。
2. 详细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和改进点做好记录,便于跟踪处理。
3. 及时沟通:发现问题及时与项目经理、工长沟通,共同寻找解决方案。
4. 不干涉施工:尊重施工团队的专业性,避免直接干预具体操作,除非必要。
5. 客户沟通:涉及客户满意度的问题,应及时反馈并寻求客户意见。
6. 自我保护:进入施工现场时,务必佩戴安全帽,注意个人安全。
7. 随机抽查:除了固定检查,也要进行随机抽查,防止敷衍应对。
装修现场巡视检查操作规程旨在维护施工秩序,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也是对业主负责的表现。执行过程中,务必注重实效,以实际行动推动装修项目的顺利进行。
装修现场巡视检查操作规程5范文
装修现场巡视检查操作规程(五)
1、职责
1.1巡视员负责装修现场的日常巡视检查、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向工程主管汇报。
1.2工程主管负责处理巡视员汇报的问题及对巡视员的工作进行检查监督,重大问题及时向客户服务中心主任报告。
1.3客户服务中心主任负责监督工程主管的工作。
外勤协调人员负责对巡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处理。
2、管理规定
2.1巡视人员每日巡视装修现场不得少于两次并在记录表格上作好记录。
2.2工程主管每星期至少巡视装修现场两次。
2.3客户服务中心主任每月至少巡视装修现场两次。
2.4客户服务中心成员每星期至少巡视装修现场一次。
3、巡视检查工作程序(步骤、方法)
3.1首先检查施工许可证、装修管理规定、施工图纸、审批手续是否齐全并按规定张贴在指定位置。
3.2检查现场有无安全隐患、是否配备灭火器材(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有明火作业和做饭行为。
3.3检查是否有违章、违纪施工现象(不按图施工、不按审批内容施工、私自改动煤气管道、弱电系统、不按指定位置安放空调、随意敲打管道井、涉及外墙施工、随意改动烟道位置、门洞移位新开改动后不按规定加固、剪力墙开凿深度超过1cm、管道改动后不试压或厨房、卫生间不做灌水试验、不服从现场管理、不文明施工、随地大小便)。
3.4现场是否安装有临时大小便设施(不得直接在下水管道内大小便,以免几天或较长时间不用时室内异味或大便干结以及杂物掉入发生管道堵塞)。
3.5水、电、气施工是否按规定要求进行。
3.6吊顶、地板铺装是否有打穿楼板现象。
3.7是否有随意敲打外墙现象及影响外立面设备安装。
3.8检查是否有其他违规行为发生。
3.9施工单位对上述条款如有违反将按情节轻重处以20-20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移交相关行政机关处理。
第2篇 某大厦装修现场巡视检查操作规程
大厦装修现场巡视检查操作规程
1.0 目的
对大厦装修实行规范化管理,维护大厦的整体统一性及租户的利益,确保大厦的使用安全。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大厦内租户外请装修公司的装修管理。
3.0 职责
3.1 工程部各专业班组负责装修现场的巡视检查工作,对装修单位的安全用电、用水、装修规范进行监督、管理。
3.2 巡视检查频率:在装修初期阶段,各班组应作到每天一次对装修现场进行检查,装修中期及后期阶段,应作到每三天进行一次检查。除此之外,各班组视施工进展情况,对装修现场进行不定期的抽查。检查的同时填写《二次装修现场巡视检查记录表》。
4.0 检查内容
4.1 强电部分:由强电班负责
4.1.1临时施工用电必须符合安全用电要求,接电时必须记录电表读数,由租户及装修单位签字确认。
(a) 施工用电线必须用地拖专用电缆;
(b) 配电箱必须用铁制品,不得使用木制品;
(c) 配电箱内开关必须要带有漏电保护及接地装置;
(d) 施工使用的电器工具的电源线必须用地拖专用电缆;
(e) 施工用照明必须使用日光灯,照明用电源线必须使用电缆线。
4.1.2固定电气设备的安装应符合电气防火规范要求,由临时用电转换成固定装置时,必须由租户、装修单位及汇勤物业工程部确认电表读数。
(a) 电器开关容量不得少于设备容量;
(b) 电路的导线的电流流量要大于设备额定电流;
(c) 电源插座及所有电器设备必须要有接地线和漏电装置;
(d) 导线连线的中间接头必须要有锡焊接;
(e) 线槽以外的导线必须要用金属管加以保护,金属保护管要有导线跨接(消防局规范);
(f) 如租户占用全层,走道灯具必须配备蓄电池作紧急照明。
4.2 空调、给排水部分:由空调班负责
4.2.1空调冷冻水管连接应采用无缝钢管焊接;
4.2.2空调管保温材料应按要求采用玻璃纤维等难燃材料;
4.2.3空调冷凝水管及盘管风机闸阀位置应预留检修口;
4.2.4空调风管、水管的布局要合理,风管铁皮厚度要大于0.75mm,冷凝水管坡度要足够,使盘管风机冷凝水不会倒流;
4.2.5空调系统施工完毕后,监督、协助空调施工单位对空调水管进行冲洗及试水、试压试验;
4.2.6如租户加建茶水间或卫生间,检查供水管是否装有减压阀,排水管连接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4.2.7冷冻水总阀由空调班负责开关,内部装修完毕及场地清洁后,才供应冷冻水。
4.3 弱电部分:由弱电班负责
4.3.1紧急广播管路敷设必须采用镀锌铁管,蛇形管必须是金属材料(消防局规范);
4.3.2确认租户是否使用大厦现有的广播线路及扬声器;
4.3.3在弱电井内的施工必须要有弱电班员工在现场监管(交易所卫星讯号线、ddn专线等)
4.3.4每个楼层的移动电话天线必须安装在原位置。
4.5 公共部分:由三个班组共同负责。
4.4.1大厦整体结构、公共设施应保持完好,如租户要求改动必须经过工程部批准;
4.4.2大厦公共走道应保持畅通、不被占用;
4.4.3大厦幕墙玻璃及铝框应保持完好,隔断用龙骨应与幕墙保持一定距离;
4.4.4租户打凿地面的厚度不应超过25 mm,同时不得破坏钢筋结构。
4.5 消防部分:由大厦消防公司进行,三个班组负责监管。
4.5.1装修材料、隔墙、地面、吊顶及其它装饰材料应符合消防要求,为不燃或难燃材料;
4.5.2原有消防设施应保持完好,不被拆除、封堵;
4.5.3应按要求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与火灾自动喷淋系统(空调班测试);
4.5.4各安全疏散出口的宽度不得小于1.4米;
4.5.5各安全疏散楼梯间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并向疏散方向开启;
4.5.6大厅、走道、出口应安装国家标准的疏散指示灯及应急照明灯(强电班);
4.5.7每个独立房间必须设有烟感探测器(弱电班测试);
4.5.8面积超过60平方米的房间疏散外门不应少于2个;
4.5.9租户自用的背景音乐系统应与大厦消防系统联动(弱电班测试)。
5.0 支持文件
1.
6.0 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