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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
施工照明操作规程
施工照明是建筑工地夜间作业的重要保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照明设备的选择:应选用防尘、防水、耐冲击的灯具,确保在恶劣环境下正常工作。
2. 照明布置:合理布局灯具,确保工作区域光线充足且均匀,避免产生阴影和眩光。
3. 安装固定:灯具应稳固安装,防止因风力或其他因素导致的坠落。
4. 电源管理:采用专用线路供电,设置漏电保护装置,保证用电安全。
5. 维护保养:定期检查照明设备,及时更换损坏部件,保持良好的照明效果。
目的和意义
施工照明操作规程旨在确保夜间施工的安全和效率,其重要意义在于:
1. 提升作业安全:充足的照明可以减少因视线不清造成的事故,保障工人的人身安全。
2. 保证工作效率:良好的照明条件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避免因光线不足导致的误操作。
3. 符合法规要求:遵守照明标准,满足相关法规和行业规定,避免违规施工。
4. 节能环保:合理使用照明设备,降低能源消耗,减少环境污染。
注意事项
1. 灯具安装高度:根据工作区域和设备情况,确保灯具安装在合适高度,避免直接照射工人眼睛。
2. 防触电措施:所有电气设备必须接地良好,避免带电作业。
3. 避免过度照明:防止浪费能源,同时避免过强光线对周围居民造成影响。
4. 应急照明:配置应急照明设备,以便在主电源中断时维持基本照明。
5. 工作期间禁止移灯:灯具在工作期间不得随意移动,以防引发安全事故。
6. 培训教育:对施工人员进行照明安全知识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7. 现场监督:现场管理人员应定期巡查,确保照明设备正常运行,及时处理问题。
以上施工照明操作规程需严格执行,以确保工地夜间作业的安全与高效。任何违反规程的行为都可能带来潜在风险,因此每位工人都应熟悉并遵守这些规定。在实际操作中,根据具体工程特点和环境条件,可适当调整和优化照明方案,以达到最佳效果。
施工照明操作规程范文
第1篇 施工照明操作规程
1 施工现场照明应采用高光效、长寿命的照明光源。工作场所不得只装设局部照明,对于需要大面积的照明场所,应采用高压汞灯、高压钠灯或碘钨灯,灯头与易燃物的净距离不小于0.3m。流动性碘钨灯采用金属支架安装时,支架应稳固,灯具与金属支架之间必须用不小于0.2m的绝缘材料隔离。
2 施工照明灯具露天装设时,应采用防水式灯具,距地面高度不得低于3m。工作棚、场地的照明灯具,可分路控制,每路照明支线上连接灯数不得超过10盏,若超过lo盏时,每个灯具上应装设熔断器。
3 室内照明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5m。每路照明支线上灯
具和插座数不宜超过25个,额定电流不得大干15a,并用熔断然或自动开关保护。
4 一般施工场所宜选用额定电压为220v的照明灯具,不得使用带开关的灯头,应选用螺口灯头。相线接在与中心触头相连的一端,零线接在与螺纹口相连的一端。灯头的绝缘外壳不得有损伤和漏电,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做保护接零。单项回路的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开关。
5 现场局部照明用的工作灯,室内抹灰、水磨石地面等潮湿的作业环境,照明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v。在特别潮湿,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内作的照明灯具,其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工作手灯应用胶把和网罩保护。
6 36v的照明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型,二次线圈、铁芯、金属外壳必须有可靠保护接零。一、二次侧应分别装设熔断器。一次线长度不应超过3m。照明变压器必须有防雨、防砸措施。
7 照明线路不得拴在金属脚手架、龙门架上,严禁在地面上乱拉、乱拖。控制刀闸应配有熔断器和防雨措施。
8施工现场的照明灯具应采用分组控制或单灯控制。
第2篇 施工照明与动力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现场施工用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照施工设计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
二、临时照明用电线路,必须架设在木杆或建筑物上,对地面安全高度裸线不少于6米,绝缘橡皮线不少于3米,经常用车辆穿过的地方不低于5米。
三、安装长期露天照明灯应用防水灯口。
四、严禁任何人采用一线一地制照明安装,严禁任何人采用铜线、铝线或其它导体作为过流保护用。
五、登杆作业要做到检查电杆根基稳定程度,有无损坏脚扣、安全带、腰绳有无损伤,工具绝缘要良好,不要穿短袜、短袖褂,如遇大风雨、夜间无照明时停止作业。登杆不得带超长导体,以免碰电线形成短路。
六、低压配电要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检查设备要将电源断开,取下熔断器,并且挂上“禁止合闸,有人作业”的樗牌。
七、电器设备保险丝容量合适,严禁任意加大容量,更不得用其它物品代替。
八、带电工作应分清火线和零线,断电时先切火线后切零线,搭接顺序相反。
九、带电作业时,严禁回路中设备带负荷操作。
十、手把工作灯应根据情况,采用12伏、36伏及110伏以下,并有可靠接地线,一次电缆不可超过3米长,要有防护措施,220伏照明灯具禁止带电移动。
十一、严禁将行灯变压器置于金属容器内,在易燃、易用爆气体容器内作业时,应使用防爆灯。
十二、行灯变压器插头及插座在外型及设置上应与220伏普通电源插座有明显区别,避免插错,造成危害。
十三、对长期移动式电动工具,在使用前要摇测其绝缘电阻,检测其开控制设备是否灵敏可靠,不合格者不得投入运行。
十四、设备安装完毕应进行试通电、试运行,并段用电笔测试外壳是否漏电,确认安全后方可交付使用。
十五、每台移动式电动设备,应有单独的开关控制、保险丝、热元件,并段与电机容量相匹配。
十六、移动式电动工具接线必须采用良好的多股铜芯胶皮绝缘线,电动工具金属外壳应有可靠的接地线。
十七、电工用专用仪表严禁他人借用,并须经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者严禁使用。
十八、机电设备运行中要经常检查是否超载、潮湿、过热,电机启动或其他设备遇有冒烟、起火或剧烈震动时,转速突然下降应立即断电,停车查明原因。
第3篇 施工照明安全操作规程
7.1施工现场宜设单独的照明用电回路。在停电后作业人员需要及时撤离现场的特殊工程,必须装设自备电源的应急照明装置。
7.2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做保护接零。单相照明回路的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7.3一般场所宜选用额定电压为220v的照明器。对下列特殊场所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
1隧道、人防工程,有高温、导电灰尘或灯具距地面高度室外低于3m,室内低于2.4m的场所,电源电压不得大于36v;
2使用行灯,其电源电压不得大于36v;
3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的场所,照明电压不得大于24v;
4在特别潮湿场所和金属容器内工作,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与12v。
7.4照明系统中的每一单相回路上,灯具和插座数量不得超过25个,并应装设熔断电流在15a以下的熔断器保护。
7.5碘钨灯的使用应符合以下规定:
1电源电压为220v的碘钨灯宜做固定式照明灯具,安装高度不得低于3m,倾斜不大于4°,其金属外壳应做保护接零。
2碘钨灯作移动式照明灯具时,电源电压应采用36v电源电压。当移动不频繁时,也可采用220v电源电压,但应按i类手持式电动工具要求,除金属外壳应做保护接零外,还应加装漏电保护器,移动人员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
7.6钠、铊、铟等金属卤化物灯具的安装高度宜在5m以上,灯线应在接线柱上固定,不得靠近灯具表面。
7.7照明灯具与易燃物之间,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普通灯具不宜小于300mm,碘钨灯等高热灯具不宜小于500mm,且不得直接照射易燃物。当间距不够时,应采取隔热措施。
7.8螺口灯头及接线应符合以下规定:
1相线接在与中心触头相连的一端,零线接在与纹口相连的一端;
2灯头的绝缘外壳不得有损伤和漏电。
7.9所有电器、灯具的相线必须经开关控制,不得将相线直接引入电器、灯具。
7.10灯具内的接线必须牢固,灯具外的接线必须作可靠的绝缘包扎。
7.11对于夜间影响飞机或车辆通行的在建工程及机械设备,必须设置醒目的红色信号灯。信号灯和总配电室工作照明灯的电源应设在施工现场电源总开关的前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