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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
机动车操作规程涵盖了驾驶前的准备、行车过程中的规定、紧急情况应对以及日常维护等多个方面。具体包括:
1. 驾驶员资质:确保驾驶员持有有效的驾驶证,并熟悉所驾驶车辆的操作手册。
2. 车辆检查:启动前检查油量、刹车、转向、灯光、轮胎等关键部件是否正常。
3. 安全设备:佩戴安全带,确认乘客也已系好,必要时使用儿童安全座椅。
4. 行车规则:遵守交通法规,不超速、不酒驾、不疲劳驾驶。
5. 紧急情况:遇到交通事故或车辆故障,及时开启危险警告灯,设置警示标志,并联系救援。
6. 日常保养:定期进行车辆保养,如更换机油、检查刹车片等。
目的和意义
制定并执行机动车操作规程旨在保障驾驶员和乘客的生命安全,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延长车辆使用寿命,同时也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提高行车效率。通过规范的操作,可以预防因操作不当引发的机械故障,降低维修成本,提高行驶舒适度。此外,良好的驾驶习惯还有助于培养驾驶员的责任感和法律意识。
注意事项
1. 驾驶时保持专注,避免使用手机或其他分散注意力的设备。
2. 遵守交通信号,尤其是在交叉路口和人行横道,注意行人和其他道路使用者。
3. 在雨雪天气或路面湿滑时,适当减慢速度,增加跟车距离。
4. 不要在车内放置影响视线或驾驶操作的物品。
5. 每次停车后,检查车辆周围是否有遗漏物品,确保安全离开。
6. 定期参加驾驶培训,更新交通法规知识,提升驾驶技能。
以上操作规程旨在提供基本的指导,实际情况可能因车型、路况和天气等因素而有所不同,驾驶员应根据具体情况灵活应对,始终保持谨慎和安全驾驶的态度。在驾驶过程中,若遇到不确定的情况,应以安全为首要原则,必要时寻求专业人员的帮助。
机动车操作规程范文
第1篇 机动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有关规定,驾驶车辆必须证、照齐全,不准驾驶与证件不符的车辆,严禁酒后开车。
2.机动车发动前应将变速杆放在空档位置,并拉紧手刹车。
3.发动后应检查各种仪表、方向机构、制动器、灯光等是否灵敏可靠,并确认周围无障碍物后,方可鸣号起步。
4.汽车涉水和通过漫水桥时,应事先查明行车路线,并需有人引车;如水深超过排气管时,不得强行通过;严禁熄火。
5.在坡道上被迫熄火停车,应拉紧手制动器,下坡挂倒档,上披挂前越档,并将前后轮楔牢。
6.车辆通过泥泞路面时,应保持低速行驶,不得急刹车。
7.在冰雪路面上行驶时,应装防滑链条,下坡时不得滑行,并用低速档控制速度,禁止急刹车。
8.车辆陷人坑内,如用车牵引,应有专人指挥,互相配合。
9.气制动的汽车,严禁气压低于2.5公斤/厘米2时起步,若停放在坡道上,气压低于4公斤/厘米2时,不得滑行发动。
10.货车截人,应按有关管理部门规定执行,任何人不得强令驾驶员违章带人,严禁人货混装。自卸汽车的车箱内严禁载人。
11.装载构件和其他货物时,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箱20cm,从地面算起不得超过4m,长度前后共不得超过车身2米,超出部分不得触地,并应摆放平稳,捆扎牢固,如装运异形特殊物件,应备专用搁架。
12.运输超宽、超高和超长的设备和构件,除严格遵守交通部门的有关规定外,还必须事先研究妥善的运输方法,订出安全措施。
13.装运易燃、易爆或其他危险品时,应遵守有关安全行车规定。
14.自卸车发动后,应检试倾卸液压机构。
15.配合挖土机装料时,自卸汽车就位后,拉紧手刹车。如挖斗必须超过驾驶室顶时,驾驶室内不得有人。
16.自卸车卸料时,应选好地形,并检视上空和周围有无电线,障碍物以及行人。卸料后,车斗应及时复原,不得边走边落。
17.向坑洼地卸料时,必须和坑边保持适当安全距离,防止边坡坍塌。
18.重车下坡和转弯应减速慢行。下坡应提前换档,不得中途换档。
19.检修倾卸装置时,应撑牢车箱,以防车箱突然下落伤人。
20.机动翻斗车向坑槽或混凝土集料斗内卸料时,应保持适当安全距离和设置档墩,以防翻车。
21.机动翻斗车除驾驶员外,车上严禁带人。转弯时应减速,行驶中应注意来往行人及周围物料、设备。
第2篇 项目内机动车安全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有关规定,证、照齐全,不准驾驶与证件不符的车辆,严禁酒后开车。
2、发动前应将变速杆放到空档位置,并拉紧手刹车。
3、发动后应检查各种仪表、方向机构、制动器、灯光是否灵敏可靠,并确认周围无障碍物后,方可鸣号起步。
4、涉水时,如水深超过排气管,不得强行通过,并严禁熄火。
5、在坡道上被迫熄火停车,并拉紧手制动器,下坡挂倒档,上坡挂前进档,并将前后轮楔牢。
6、通过泥泞路面时,应保持低速行驶,不得急刹车。
7、车辆陷入坑内,如用车牵引,应有专人指挥,互相配合。
8、气制动的汽车,严禁气压低于0.25mpa时起步,若停在坡道上,气压低于0.4mpa时,不得滑行发动。
9、货车载人,应按车辆管理部门规定执行,任何人不得强令驾驶员违章带人。载人车辆的安全装置必须良好。
10、装载构件和其他货物上路时,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厢20?m,高度从地面算起不得超过4m,长度前后共不得超过2m,超出部分不得触电,并应摆放平衡,捆扎牢固,如装运异形特殊物件,应备专用搁架。
11、运输超宽、超高和超长的设备和构件,除严格遵守交通部门的有关规定外,还必须事先研究妥善的运输方法,制定具体的安全措施。
12、 汽车行驶不得熄灭发动机,下坡时不得空挡滑行,车辆停稳后必须采用手制动。
13、雾天及粉尘较大时,应开亮车前黄灯行驶;遇视野不清时,须减速行驶,在弯道、坡道和接班出车时,严禁超车。
14、装车时,驾驶员不得将头和手臂伸出驾驶室外,此时不准检查维护车辆。
15、两台以上车辆跟踪运输时,两车最小间距为50m,行驶中不得紧急制动、严禁超车。
16、中途停车应选择安全地点,停车或未卸完货物前,驾驶员和押运员不得离车。
17、起步前应观察车辆四周情况,确认安全无误后待气压表读数达到规定数值鸣笛起步。起步后应按操作要领由慢渐快地加速。
18、汽车在出入工厂、车间、施工现场大门,倒车、调头、拐弯、过十字路口时,应鸣笛、减速、靠右行。通过交叉路口,应“一慢,二看,三通过”。会车时,要做到礼让三先(先让、先慢、先停)。
19、汽车在厂(场)区内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30公里,一般道路20公里,进入施工现场、交叉路口、转弯处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进入、出厂房、仓库,大门,以及人流密集的区间时速不得超过3公里。
20、在车间、库房及露天施工工地行驶时,要密切注意周围环境和人员动向,低速慢行,随时做好停车准备。
21、严禁超重、超长、超宽、超高装运物品。(四超标准按《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规定)装载物品要捆绑稳固牢靠。载货汽车不准搭乘无关人员。
22、停车要选择适当地点,不准乱停乱放。停车后应将钥匙取下,拉紧手刹车制动器。
第3篇 机动车翻斗车:安全操作规程
行驶前,应检查锁紧装置并将料斗锁牢,不得在行驶时掉斗。
起步时应平衡,不得突然加大油门,不得用二、三档起步,应从一档起步。不得用离合器处于半结合状态来控制车速。
上坡时,当路面不良或坡度较大时,应提前换入低档行驶;下坡时严禁空档滑行;转弯时应先减速;急转弯时应先换入低档。
翻斗车制动时,应逐渐踩下制动踏板,并应避免紧急制动。
通过泥泞地段或雨后湿地时,应低速缓行,应避免换档、制动、急剧加速、且不得靠近路边或沟旁行驶,并应防侧滑。
翻斗车排成纵队行驶时,前后车之间应保持8m的间距,在下雨或冰雪的路面上,应加大间距。
在坑沟边缘卸料时,应设置安全挡块,车辆接近坑边时,应减速行驶,不得剧烈冲撞挡块。
停车时,应选择适合地点,不得在坡道上停车。冬期应采取防止车轮与地面冻结的措施。
在坡道上停放时,下坡停放应挂上倒档,上坡停放应挂上一档,并应使用三角木楔等塞紧轮胎。
严禁料斗内载人。料斗不得在卸料工况下行驶或进行平地作业。
内燃机运转或料斗内载荷时,严禁在车底下进行任何作业。
操作人员离机时,应将内燃机熄火,并挂档、拉紧手制动器。
作业后,应对车辆进行清洗,清除砂土及混凝土等粘结在料斗和车架上脏物。
第4篇 机动车修理工安全操作规程
1、 机动车辆的修理人员,须了解所修车辆的构造、性能,修理方法及安全要求。
2、 工作前应清理好现场,检查好工具及起重设备,使其具备安全工作的条件。
3、 起吊物件时应有专人指挥。拴绳扣应由有经验的人担任。吊运物件应用绳子拉住,以防摆动。在吊起或顶起的机动车辆或物件下进行修理工作时,必须先垫好支撑。
4、 在不必吊起的机动车辆下作业时,车辆应选在平坦地点停放,前后轮必须用三角木稳住,松开手刹,将变速杆置入空档,方可作业。
5、 拆卸轮胎时,应使用专门工具,严禁用活动扳手加套管来增加扭力,手应抓住与车架平行的轮胎位置扳动,禁止抓与车架垂直方向的位置,以免轮胎落下打伤手臂。
6、 轮胎应按技术要求正确装配。轮胎充气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以免销环突然跳出伤人。
7、 清洗配件时,应在专设的洗盆内进行,洗盆上必须要设排气罩。手不可直接接触氢氧化钠等强腐蚀物质。
8、 用铲、剔、削工件时,要严防铁屑飞溅伤人。
9、 拆下的传动轴等,不可竖立,应当平放在座架上。
10、 修车所使用的照明,电压应不超过36伏,在潮湿地方应采用12伏。
11、严禁用手拨动飞轮或用手对孔进行装配作业。
12、不得用手伸入装在车上的变速箱内检查齿轮。
13、 装传动轴时,应用座架支撑后进行,不得扛在肩上装配。
14、 校正火头时,要用手摇柄转动发动机,不可用手板动风扇叶片。
15、 汽车上下相通部位,(如发动机左右)不应同时进行修理工作,以免掉下物件打伤下面的人。禁止将工具、配件放在驾驶室顶上。
16、 当把车辆架起来试验制动器时,如轮子正在转动,严禁在汽车下工作和在车前站立。
17、 未修好的车辆,非检修人员一律严禁发动或扳动。
18、 修理人员严禁在发动着的汽车下面工作,如确实需要,必须将车稳住,拉紧手刹放入空挡,并指定有经验的人坐在驾驶室内,以便必要时采取紧急措施。
19、 在车辆下作业时,应有垫子,并戴防护镜。
20、 当自卸车辆的车厢起升或下落时,不得站在升起车厢的下面。如需要在升起车厢的情况下进行修理时,一定要用插销(顶杠)将车厢支撑牢固。
21、 修好的发动机在起动前,应由主修人员盘转数圈,详尽检查油路、水量、转动部分有无松动、碰击现象、电火花有无漏电等。
22、 检修场所禁止吸烟。
23、 现场应保持整洁,工作后应将易燃物品放在安全地方。
24、 机动车辆小修及维护保养时,严禁用汽油刷洗引擎和马达,以免引起火灾。
第5篇 机动车通过山路、涵桥、便道、航渡行车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 山区道路运行
1、机动车制动、传动、转向、灯光等安全技术性能完好有效,按核载规定装载,不超载、混装。
2、选择合适档位运行,不超车、占道、超速行驶。
3、严禁熄火滑行、空档滑行或高速档运行。
4、下坡时严禁超车、长时间制动。
5、客运班车在夜间22:00点至次日凌晨6:00,不得通过道路等级三级及以下的山区道路。
6、按通行标志和交通规则运行。
第二条 在涵桥上运行
1、在限载通行吨位要求范围内方可通行,减速慢行。
2、应礼让三先,减速慢行,最高时速不准超过20公里。
3、不抢道、占道行驶。
4、距离桥梁、涵洞二十米以内的路段,不准停车。
5、按通行标志和交通规则运行。
第三条 便道运行
1、在限载通行吨位要求范围内方可通行,减速慢行。
2、要注意过往车辆、行人动态,不抢道、占道行驶。
3、按通行标志和交通规则运行。
第四条 航渡(渡海、江、河、湖、水)运输
1、机动车制动、传动、转向、灯光等安全技术性能完好有效,按核载规定装载,不超载、混装。
2、依次待渡,服从渡口管理人员的指挥。
3、客车登渡时,旅客必须全部下车登船,空车登渡,低速上下渡。
4、登渡后应拉紧手刹,客运驾驶人不得离开驾驶室。
5、按通行标志、交通规则和航渡规则运行。
第6篇 机动车辆修理工安全操作规程
1作业前应将车辆停架牢靠,架车必须坚固放置稳定,不需架起的车辆,车辆前后 用三角木法,用千顶专车要平稳,在软地面或架高不方便用千斤顶时,应垫木块不得用易碎 物件。
2拆装汽车总成或零件使用工具时,不用力过猛,避免损坏工具或伤人。
3车未支稳不得入行作业,如车下有人作业,不准在车上任意搬动操纵装置,更不 准许往地面丢工具零件。
4用喷火或电气焊时,应在离油箱、油盆及易燃物较遥处,注重防火,避免烧坏电 器燥木质等。
5两人以上操作要互相照顾,协调工作,清洗零件油等要妥善保管,工作场地严禁 烟火。
6发动发动机前应首先检查机油盘内油面,散热器内是否加水,迹速杆是否在空档 位置并拉紧手制动,发动时严禁向化油器内倒油,以防往返火,发生火灾,挡车时注重反电打 人,起动后,应及时注重各仪表的工作情况是否正常。
第7篇 机动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5)
机动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五)
1.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有关规定,驾驶车辆必须证、照齐全,不准驾驶与证件不符的车辆,严禁酒后开车。
2.机动车发动前应将变速杆放在空档位置,并拉紧手刹车。
3.发动后应检查各种仪表、方向机构、制动器、灯光等是否灵敏可靠,并确认周围无障碍物后,方可鸣号起步。
4.汽车涉水和通过漫水桥时,应事先查明行车路线,并需有人引车;如水深超过排气管时,不得强行通过;严禁熄火。
5.在坡道上被迫熄火停车,应拉紧手制动器,下坡挂倒档,上披挂前越档,并将前后轮楔牢。
6.车辆通过泥泞路面时,应保持低速行驶,不得急刹车。
7.在冰雪路面上行驶时,应装防滑链条,下坡时不得滑行,并用低速档控制速度,禁止急刹车。
8.车辆陷人坑内,如用车牵引,应有专人指挥,互相配合。
9.气制动的汽车,严禁气压低于2.5公斤/厘米2时起步,若停放在坡道上,气压低于4公斤/厘米2时,不得滑行发动。
10.货车截人,应按有关管理部门规定执行,任何人不得强令驾驶员违章带人,严禁人货混装。自卸汽车的车箱内严禁载人。
11.装载构件和其他货物时,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箱20cm,从地面算起不得超过4m,长度前后共不得超过车身2米,超出部分不得触地,并应摆放平稳,捆扎牢固,如装运异形特殊物件,应备专用搁架。
12.运输超宽、超高和超长的设备和构件,除严格遵守交通部门的有关规定外,还必须事先研究妥善的运输方法,订出安全措施。
13.装运易燃、易爆或其他危险品时,应遵守有关安全行车规定。
14.自卸车发动后,应检试倾卸液压机构。
15.配合挖土机装料时,自卸汽车就位后,拉紧手刹车。如挖斗必须超过驾驶室顶时,驾驶室内不得有人。
16.自卸车卸料时,应选好地形,并检视上空和周围有无电线,障碍物以及行人。卸料后,车斗应及时复原,不得边走边落。
17.向坑洼地卸料时,必须和坑边保持适当安全距离,防止边坡坍塌。
18.重车下坡和转弯应减速慢行。下坡应提前换档,不得中途换档。
19.检修倾卸装置时,应撑牢车箱,以防车箱突然下落伤人。
20.机动翻斗车向坑槽或混凝土集料斗内卸料时,应保持适当安全距离和设置档墩,以防翻车。
21.机动翻斗车除驾驶员外,车上严禁带人。转弯时应减速,行驶中应注意来往行人及周围物料、设备。
第8篇 机动车辆的安全操作规程
1、场内驾驶机动道车辆的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未经交通部门考试发证的严禁上公路行驶。
2、业前检查燃油、润滑油、冷却水充足,变速杆应在空档位置,气温低时,视情况而加热水预热。
3、车辆启动后应空转5-10分钟,待水温升到40℃以上时方可进进一步起档,严禁二档起步和将油门踩到底的操作。
4、行车时精神要集中,行驶中严禁载人、不准吸烟、打闹玩笑。睡眠不足和酒后严禁作业。
5、构件宽度不得超过车宽,高度不得超过1.5m(从地面算起)。运输混凝土时,混凝土的平面应低于斗口10cm;运砖时,高度不得超过斗地面,严禁超载行驶。
6、雪天气或夜间应低速行驶,下坡时严禁空档滑行。
7、坑槽边缘倒料时,必须在距0.8-1m处设置安全挡掩(20cm×20cm的方木)。车在距离杭槽10m处即应减速至安全挡掩处倒料,严禁骑沟倒料。
8、斗车上坡道(马道)时,坡道应平整,宽度不得小于2.3m以上。
9、两侧设置防护栏杆,必须经检查验收合格的方可使用。
10、修或班后清洗车时,必须熄火并拉好制动。
第9篇 厂区机动车驾驶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汽车驾驶员
1.汽车驾驶员须经专门训练,经交通监理部门考试合格发给执照后,方可独立驾驶车辆。
2.开车前严禁饮酒,行车和加油时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驾驶室不准超额坐人。
3.行车前必须检查刹车、方向盘、喇叭、照明、信号灯等主要装置是否完好,严禁带病出车。
4. 汽车在起步出入工厂、车间大门、倒车、调头、拐弯、过十字路口时,应鸣号减速靠右行。通过交又路口时应“一慢、二看、三通过”。交会车时,要做到礼让“三先”。
5. 汽车在厂区内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km;进出厂门、车间、库房时建不得超过lokm;车间、库房内时建不得超过5km。
6.在厂内和车间内行驶,只准走规定的道路,不准从传送带,工程脚手架和低垂的电线下通过。
7.在厂内过铁道时,要减速瞭望,确认无火车通过时,有槽杆放下时要按次序停车,离火车道30m内不准调头、倒车、更不准超车。
8.在用起重设备装卸时,驾驶员必须离开驾驶室,不准在吊装时检查,修理车辆。
9.车辆装戴不得超过行驶证上核定的数量。
10.装载不可解体货物的体积超过规定、装运易燃易爆物品时,须经厂有关部门批准,指派专人押车,按指定的路线,时间要求行驶,并悬挂明星的安全标志。
11. 货车载人时,严禁超过规定人数。
12.装载货物必须均衡平稳,捆扎牢固,车厢侧板,后栏
扳要美好拴牢,货物长度超过后栏板时,不得遭栏号牌、转向灯、尾灯和自动灯。装载散状、橱状或掖态贷物时不得散落、飞扬或漏滴车外。
13.装运炽热货物时,必须使用专用的柴油货车运输。
机动翻斗车驾驶员
1.严格按照额定装载量装载,严禁超载行驶,翻斗车只能装运沙石,泥土,砖头并不得超出斗边。
2.翻斗车的驾驶员坐旁设座位者只承一人,驾驶员应向其交待安全事项,其他部位严禁乘人。
3.行车无灯光设施,不准在晚上开动,“三照”不全不准开上国家公路。
4.在坡坎、岩边倾卸货物时,应先设保险枕,并应慢速靠近,严防滑跑翻车。
叉车驾驶员
1.又车在厂区内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lokm,进出车间、库房时遵不得超过5km,车间、库房内时速不得超过3km;进出车间,库房和行驶在人多的交又路口时必须减速和呜喇叭,随时作好停车准备。
2.驾驶员不许将车辆交给随车人员或其他人员驾驶。
3.不准超载使用车辆,所运部件要装牢固,以免在行驶中滑落,在运大部件或精密部件时要低速行驶,防止肇事。
4.在行车途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电瓶叉车除驾驶员外,不许其他人乘车。
铲车驾驶员
1.经专门训练,并经考试合格发给执照后,方准单独操作。
2.车辆不准超载使用。铲工件时,铲件升起高度不得超过全车高度的2/3,运行时铲件离地不得大于0.5m,吊杆必须向后倾斜10~15°。
3.当铲车的铲斗往汽车上卸物件时,必须将铲斗上升到距车箱0.7m,然后缓慢移动,并将大架向前倾斜3°,才可卸物件。
4.禁止铲埋在地下的物件或用铲齿拨移物件。
5.工怍完毕后,将车停在指定的地点,熄灭发动机,将铲斗放下,切断发动机电源,电瓶铲车必须拉掉电闸。
6.严禁酒后驾驶,行驶中不准吸烟,钦食闲谈。
7.出车前,应检查刹车、方向盘、喇叭、照明,液压系统等装置是否灵敏可靠,严禁带病出车。
8.起步时要查看周围有无人员和障碍物然后鸣号起步。行驶中如遇不良条件应减速慢行,在厂区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
车辆修理钳工
1.工作前检查起重设备,以及工具性能是否良好。
2.修理车辆底盘部分时,特别是拆卸轮胎时,必须顶稳千斤顶,并垫稳木枕或铁凳。
3.修理翻斗车、铲车时必须垫好枕木撑好撑架。
4.试高压火花时不准在加注机油入口处和加汽油场所试验,以防失火或爆炸。
5. 油路系统发生故障时,汽油不准以直流方式使用或用软管直接注入化油器发动引擎。
6.凡在夜晚或天色暗淡视线不佳的情况下,在厂内外途中修理抛锚车辆时,不准用明火照明。
7.车辆需气割烧焊动用明火时,事先要采取防火措施。
8.试车启动前,应先检查周围环境情况。在运转时检查故障,须随时注意旋转部分以防打伤头手。
第10篇 机动车通过山路涵桥便道航渡行车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 山区道路运行
1、机动车制动、传动、转向、灯光等安全技术性能完好有效,按核载规定装载,不超载、混装。
2、选择合适档位运行,不超车、占道、超速行驶。
3、严禁熄火滑行、空档滑行或高速档运行。
4、下坡时严禁超车、长时间制动。
5、客运班车在夜间22:00点至次日凌晨6:00,不得通过道路等级三级及以下的山区道路。
6、按通行标志和交通规则运行。
第二条 在涵桥上运行
1、在限载通行吨位要求范围内方可通行,减速慢行。
2、应礼让三先,减速慢行,最高时速不准超过20公里。
3、不抢道、占道行驶。
4、距离桥梁、涵洞二十米以内的路段,不准停车。
5、按通行标志和交通规则运行。
第三条 便道运行
1、在限载通行吨位要求范围内方可通行,减速慢行。
2、要注意过往车辆、行人动态,不抢道、占道行驶。
3、按通行标志和交通规则运行。
第四条 航渡(渡海、江、河、湖、水)运输
1、机动车制动、传动、转向、灯光等安全技术性能完好有效,按核载规定装载,不超载、混装。
2、依次待渡,服从渡口管理人员的指挥。
3、客车登渡时,旅客必须全部下车登船,空车登渡,低速上下渡。
4、登渡后应拉紧手刹,客运驾驶人不得离开驾驶室。
5、按通行标志、交通规则和航渡规则运行。
第11篇 机动车检测线安全操作规程
1. 工作前认真作到:
1.1仔细阅读交接班记录,了解上一班检测线的运转情况。
1.2检查各工位检测设备紧固件牢靠,各运动面及滑动面无障碍物,限位装置及安全装置可靠,各电气箱关闭牢靠,电气接地良好,检验车辆行驶通道通畅无阻。
1.3检查计算机操作系统正常,各工位灯牌、面板显示正常;各操作机构处于非工作位置,保持各地坑的干燥和清洁。
1.4按规定检查各检测设备的润滑状况并按规定做好润滑工作。
在设备检修或调整之后,也必须按上述(4条)规定详细检查设备,认为一切无误后方可开始工作。
2. 工作中认真作到:
2.1坚守岗位,精心操作,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因事离开设备时要停车,关闭电源、气源。
2.2按照检测线启动程序启动各工位检测设备。
2.3烟度检测仪在测量前必须通电预热30分钟,检查清洗压缩空气压力0.05~0.1mpa,管路完好无泄漏。
2.4操作者离开检测线操作现场或进行清洁,检修时须关闭电源。
2.5被检机动车应保持清洁干净,不得有石子、铁钉等杂物,油箱水箱无泄漏。
2.6机动车检测时操作员须严格按照检测程序逐步进行,驾驶员须按照灯牌的指示按规定安全行车,并注意行车方向、速度、停车位置等因素。
2.7密切注意各检测设备的运转状况,如发生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故障排除后方可继续使用。
2.8不准擅自拆卸检测设备上的安全防护装置,缺少安全防护装置的机床不准工作。
3. 工作后认真作到:
3.1检测工作结束后,使各检测设备操作机构处于非工作位置;停止各检测设备的运转,关闭电源、气源;清理工作现场,清洁各检测设备,做好保养工作。
3.2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第12篇 公司内机动车安全操作规程
1叉车
1.1叉车要由取得驾驶叉车许可证的人员驾驶,作业时要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要遵守交通规则。
1.2开车前,检查叉车的制动系统、液压系统、装卸系统、前后大灯、方向指示器、警报装置、车轮等有无异常。出现异常,必须排除后方可作业;
1.3进行检查维修时,在司机座上挂标志牌;
1.4禁止非司机搭乘,禁止有人进入叉车载运货物的下方;
1.5作业时,在货物前停下,确认货物及货盘位置,装货后,将货叉升至距地面5cm~10cm的高度,确认装载的货物无异常。
1.6松散的货物事先用带子等固定好,当货物松散、不正或不稳,需要调整时,必须停车调整。
1.7对超过允许载重、货物不稳和偏心载荷等问题的纠正要将货物降至地面后进行
1.8堆货太高影响视线时,应倒行。
1.9遵守公司内的限速规定,倒车时要降速,转弯时注意外侧方向。
1.10卸货时,边确认卸货位置,边缓慢卸货,直到货叉安全地从货盘上抽出。
1.11司机确认在驾驶台能看到指挥人员,司机要按指挥人员的信号操作;因检修而需货叉下降时,为防止货叉突然落下,应使用安全支柱。
1.12不用时,车应停在安全平地,货叉落地,立柱前倾,关发动机、刹车等。
2翻斗车。
2.1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汽车司机”及“车辆维修钳工”有关安全规定。
2.2驾驶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和训练,经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者才允许驾驶,严禁无证驾驶。
2.3严禁酒后驾驶,驾驶时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以免因精神不集中发生意外事故。
2.4车辆发动前,应检查刹车、方向盘、喇叭、照明、液压:系统等装置是否灵敏可靠,严禁车辆带病运行。
2.5驾驶室有人乘坐时,司机须向其讲清不准乱动各操纵杆等,防止误碰造成事故。
2.6工作完毕后,必须将车辆停靠在合适的地方并把车刹稳,摘挡熄火。
第13篇 工地场内机动车辆的安全操作规程
1. 现场内驾驶机动车辆的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未经交通部门考试发证的严禁上公路行驶。
2. 作业前检查燃油、润滑油、冷却水充足,变速杆应在空档位置,气温低时,视情况加热水预热。
3.发动后应空转5~10min,待水温生到40℃以上时方可一挡起步,严禁二挡起步和将油门踩到底的操作。
4.开车时精神要集中,行使中严禁载人、不准吸烟、打闹玩笑。睡眠不足和酒后严禁作业。
5. 运输构件宽度不得超过车宽,高度不得超过5m(从地面算起)。运输混凝土时,混凝土的平面应低于斗口10cm;运砖时,高度不得超过斗面,严禁超载行驶。
6. 雨雪天气,夜间应低速行驶,下坡时严禁空档滑行。
7. 在坑槽边缘倒料时,必须在距0.8~1m处设置安全挡掩(20cm×20cm的木方)。车在距离坑槽10m处即应减速到安全挡掩处倒料,严禁骑沟倒料。
8. 翻斗车上坡道(马道)时,坡道应平整,宽度不得小于2.3m以上,两侧设置防护栏杆,必须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9.检修或班后清洗车时,必须熄火并拉好手制动。
第14篇 厂内机动车安全操作规程
1 叉车
1) 叉车要由取得驾驶叉车许可证的人员驾驶,作业时要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要遵守交通规则。
2) 开车前,检查叉车的制动系统、液压系统、装卸系统、前后大灯、方向指示器、警报装置、车轮等有无异常。出现异常,必须排除后方可作业;
3) 进行检查维修时,在司机座上挂标志牌;
4) 禁止非司机搭乘,禁止有人进入叉车载运货物的下方;
5) 作业时,在货物前停车,确认货物及货盘位置,装货后,将货叉升至距地面5cm~10cm的高度,确认装载的货物无异常。
6) 松散的货物事先用带子等固定好,当货物松散、不正或不稳,需要调整时,必须停车调整。
7) 对超过允许载重、货物不稳和偏心载荷等问题的纠正,要将货物降至地面后进行;
8) 堆货太高影响视线时,应倒行。
9) 遵守厂内的限速规定,倒车时要降速,转弯时注意外侧方向。
10) 卸货时,边确认卸货位置,边缓慢卸货,直到货叉安全地从货盘上抽出。
11) 司机确认在驾驶台能看到指挥人员,司机要按指挥人员的信号操作;因检修而需货叉下降时,为防止货叉突然落下,应使用安全支柱。
12) 不用时,车应停在安全平地,货叉落地,立柱前倾,关发动机、刹车等。
2 电动叉车
1) 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2) 电动叉车和机动叉车司机均属特殊工种。必须经过专门训练,经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才允许驾驶,严禁无证开车;
3) 出车前检查各部机件是否正常,特别是操纵系统、音响信号、灯光、刹车机构一定要完好可靠;
4) 厂区和生活区的行驶速度不准超过10km/h,下坡要减速,厂房内部,出入大门和倒车速度不准超过3 km/h;
5) 严禁超负荷使用。装运货物必须安全可靠,其高度不准超过离地面2m以上,宽度不得超过车厢两侧外廓各200mm,伸出车后的长度不得超过500mm,严禁工件拖拉在地行驶;
6) 有下列情况叉车严禁搭人:
a)进入厂房内;
b)装易燃易爆品和有毒有害物品;
c)满载货物的重车;
d)货物高度超过车底1m以上时;
e)无可靠扶手。
7) 下列场所叉车不得驶入:
a)离机床、管道或其他设备的距离小于0.5m处;
b)不能保证安全的场所;
c)易燃易爆场所;
d)道路恶劣和照明不足之处。
8) 运送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时,应严格遵守机动车辆通用安全规程的要求。
9) 有可靠扶手的最多搭人不超过二人(一般情况下不允许搭人)。
10) 严禁开离厂区和生活区。私自开离者,一旦在外发生事故后果自负。
11) 行驶中必须精力集中,做到礼貌行车,坚持中速行车,坚决反对开英雄车、斗气车。
12) 电动叉车每天用完后,要及时充电,充电严格按照有关操作程序进行。
3 翻斗车。
1) 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汽车司机”及“车辆维修钳工”有关安全规定。
2) 驾驶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和训练,经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者才允许驾驶,严禁无证驾驶。
3) 严禁酒后驾驶,驾驶时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以免因精神不集中发生意外事故。
4) 车辆发动前,应检查刹车、方向盘、喇叭、照明、液压系统等装置是否灵敏可靠,严禁车辆带病运行。
5) 驾驶室有人乘坐时,司机须向其讲清不准乱动各操纵杆等,防止误碰造成事故。
6) 工作完毕后,必须将车辆停靠在合适的地方并把车刹稳摘挡熄火。
第15篇 厂内机动车辆修理工安全操作规程
1、修理工必须努力学习技术业务,熟练掌握各类汽车等运输设备的技术性能构造原理。
2、修理前要了解设备情况,主要问题按照技术标准及操作规程予以正确处理,提高修理质量确保安全。
3、在修理和分解运输设备时,必须注意:
(1)千斤顶支撑可靠,木防护架好,车轮塞垫牢靠,手刹车拉死,以防车轮侧滑、滚动、位移倾翻等现象发生造成事故。
(2)使用吊车时,一定要检查被吊物件是否拆卸完毕。集体作业时应相互关照,注意安全。
(3)修理翻斗时,必须加强支撑保险,严禁没有保险支撑,只用吊车进行作业。
(4)使用电气焊时,必须将燃油和其他易燃物品移开,实在移不开必须使用电焊时,须经技安员同意,并采取切实措施,方可施焊或切割。
(5)使用吊具、钢索、电动扳手等器具必须定期检查,禁止使用已经有明显断痕的吊具、漏电器具等强行作业。
(6)使用扳手时,必须站好位置,姿势要正确,以防板滑、闪倒造成事故。
(7)使用大锤、手锤、扁铲等工具时,要检查锤把是否牢靠,扁铲有无飞刺等,以防造成事故。
4、试验运输设备时,必须按照技术要求组装完了的设备或总成,经有关人员同意方可进行试验,试验室主修人或班组长必须在场,以便及时处理意外情况。
5、需要路试的车辆按有关规定执行,禁止无照驾驶,路试时道路宽广,视界应良好,没有行人时候可试车。
6、每天工作结束时,必须彻底清理现场,用过的废油或棉纱要妥善处理,工作场地严禁吸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