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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4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89

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有哪些

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涵盖了以下几个主要方面:

1. 安全防护装备的佩戴

2. 工作现场的勘查与评估

3. 设备的正确操作与维护

4. 危险源的识别与控制

5. 应急预案的制定与执行

6. 通信与协作机制

7. 工作时间与休息规定

目的和意义

安装工人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旨在确保工人们在进行设备安装作业时的人身安全,降低事故风险,提高工作效率。通过规范作业流程,防止因操作不当引发的设备损坏或人员伤亡。这也有助于提升团队的整体安全意识,建立安全的工作文化,减少因工伤导致的经济损失,并维护企业的良好声誉。

注意事项

1. 安全防护装备:安装工人必须始终佩戴合适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护眼镜、安全鞋、手套等,确保在工作过程中得到充分保护。

2. 现场勘查:在开始工作前,应详细检查工作区域,识别潜在的危险因素,如不稳定地面、高压线路、尖锐边缘等,并采取相应措施。

3. 设备操作:正确理解和遵循设备操作手册,未经培训不得擅自操作设备。定期进行设备维护,确保其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4. 危险源控制:识别并标记出作业中的危险源,如重物、旋转部件、高温表面等,实施必要的隔离措施。

5. 应急预案:制定并熟悉应急预案,包括急救措施、疏散路线和联络方式,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迅速响应。

6. 沟通协作: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报告异常情况,遵守工作指令,避免因误解或忽视造成的安全事故。

7. 工作时间和休息: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规定,避免疲劳作业,确保工人的体力和精神状态良好,降低因疲劳引发的事故风险。

本规程的实施需要每位工人的严格遵守,管理层也将定期进行监督和培训,以确保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有效执行。在日常工作中,应持续学习和提升安全知识,以应对各种可能的风险挑战。

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范文

第1篇 建筑门窗幕墙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施 工 现 场

1、参加施工的工人(包括学徒工、实习生、代培人员和民工),要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操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操作。

2、电工、焊工、起重机司机、各种机动车辆司机,必须经过专门训练,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可准独立操作。

3、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措施。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禁止穿拖鞋或光脚。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悬崖和陡坡施工,必须系安全带。上下交叉作业有危险的出入口要有防护棚或其他隔离设施。距地面2米以上作业要有防护栏杆、档板或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要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

4、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动。需要拆动的,要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同意。

5、施工现场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危险处,应有防护设施或明显标志。

6、危险地区,要悬挂“危险”或“禁止通行”牌。夜间设红灯示警。

7、做好女工在月经、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的保护工作。女工在怀孕期间对原工作不能胜任时,根据医生的证明,应调换轻便工作。

二、机 电 设 备

1、机械操作、要束紧袖口,女工发辫要挽入帽内。

2、机械和动力机的机座必须稳固。转动的危险部位要安设防护装置。

3、工作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完好方准使用。

4、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的绑在一起;各种电动机具必须按规定接零接地,并设置单一开关;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5、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作业。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停机检查,不得在运转中修理。

6、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应停电。不能停电时,应有隔离防护措施。起重机不得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通过架空输电线路时应将起重臂落下。

7、从事腐蚀、粉尘、放射性和有毒作业,要有防护措施,并进行定期体验。

三、高 空 作 业

1、从事高空作业要定期体检。经医生诊断,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2、高空作业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3、高空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套)内。上下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4、遇有恶劣气候(如风力在六级以上)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空、起重和打桩作业。

5、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梯子横档间距以30厘米为宜。使用时上端要扎牢,下端应采取防滑措施。单面梯与地面夹角以60~70度为宜,禁止二人同时在梯上作业。如需接长使用,应绑扎牢固。人字梯底脚要拉牢。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有人监护或设置围栏。

6、没有安全防护设施,禁止在屋架的上弦、支撑、桁条、挑架的挑梁和未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高空作业与地面联系,应设通讯装置,并专人负责。

7、除指派的专业人员外,禁止攀登起重臂、绳索和随同运料的吊篮、吊装物上下。

四、季节施工

1、暴雨台风前后,要检查工地临时设施、脚手架、机电设备、临时线路,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雨、漏电等现象,应及时修理加固,有严重危险的,立即排除。

2、高层建筑、烟囱、水塔的脚手架及易燃、易爆仓库和塔吊、打桩机等机械,应设临时避雷装置,对机电设备的电气开关,要有防雨、防潮设施。

3、夏季作业应调整作息时间。从事高温工作的场所,应加强通风和降温措施。

4、冬季施工应注意身体保暖,发现身体僵硬,严禁继续施工。

五、油 漆

1、各类油漆和其他易燃、有毒材料,应存放在专用库房内,不得与其他材料混放。挥发性油料应装入密闭容器内,妥善保管。

2、库房应通风良好,不准住人,并设置消防器材和“严禁烟火”明显标志。库房与其他建筑物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3、使用煤油、汽油、松香水、丙酮等调配油料,戴好防护用品,严禁吸烟。

4、沾染油漆的棉纱、破布、油纸等废物,应收集存放在有盖的金属容器内,及时处理。

5、在室内或容器内喷涂,要保持通风良好,喷漆作业周围不准有火种。

六、玻璃(铝板、石材)

1、在高处安装玻璃、铝板、石材等材料,应将材料放置平稳,垂直下方禁止通行。安装人员应正确佩戴安全带、安全帽、防滑鞋。

2、垂直运输材料,因将材料严格固定后,方可运输,运输应有专人负责监督,严禁人员在下方行走。

3、使用的工具放入袋内,材料安装牢固,注意面板材料的成品保护。

七、钳 工

1、使用锉刀、刮刀、錾子、扁铲等工具,不可用力过猛。錾子、扁铲有卷边或裂纹,不得使用,顶部有油污要及时清除。

2、使用手锤、大锤,不准戴手套。锤柄、锤头上不得有油污,打大锤时,甩转方向不得有人。

3、使用钢锯,工件要夹牢,用力要均匀。工作将锯断时,要用手或支架托住。

4、使用活扳手,扳口尺寸应与螺帽尺寸相符,不应在手柄上加套管。高空上操作应使用死扳手,如用活扳手时,要用绳子拴牢,人要系好安全带。

5、使用台虎钳,钳把不得用套管加力或用手锤敲打,所夹工件不得超过钳口最大行程的三分之二。

6、检查设备内部,要用安全行灯或手电筒,禁用明火。对头重脚轻,容易倾倒的设备,一定要垫实撑牢。

7、拆卸设备部件,应放置稳固。装配时,严禁用手插入连接面或探摸螺孔。取放垫铁时,手指应放在垫铁的两侧。

8、设备清洗、脱脂的场地,要通风良好,严禁烟灰。清洗零件应用煤油。用过的棉纱、布头、油纸等应收集在金属容器内。

9、设备试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运转时,不准擦洗和修理,并严禁将头、手伸入机械行程范围内。

八、电 工

1、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

2、现场施工用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照施工设计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

3、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4、熔化焊锡,锡块、工具要干燥,防止爆溅。

5、配制环氧树脂及沥青电缆胶时,操作地点应通风良好,并须戴好防护用品。

6、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泡沫灭火器或干砂灭火。

九、电 焊 工

1、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

2、电焊机要设单独的开关,开关应放在防雨的闸箱内,拉合时应戴手套侧向操作。

3、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

4、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5、焊接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须清除干净,并将所有孔口打开。

6、在密闭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人监护。严禁向容器内输入氧气。

7、焊接预热工件时,应有石棉布或档板等隔热措施。

8、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更不得用钢丝绳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9、更换场地移动把线时,应切断电源,并不得手持把线爬梯登高。

10、清除焊渣、采用电弧气刨清根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面罩,防止铁渣飞溅伤人。

11、多台焊机在一起集中施焊时,焊接平台或焊件必须接地,并应有隔光板。

12、雷雨时,应停止露天焊接作业。

13、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14、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后,方可施焊。

15、工作结束,应切断焊机电源,并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十、空气压缩机

1、输气管应避免急弯,打开送风阀前,必须事先通知工作地点的有关人员。

2、空气压缩机出气口处不准有人工作。储气罐放置地点应通风,严禁日光曝晒和高温烘烤。

3、压力表、安全阀和调节器等定期进行校验,保持灵敏有效。

4、发现气压表、机油压力表、温度表、电流表的指示值突然超过规定或指示不正常,发生漏水、漏气、漏电、漏油或冷却液突然中断,发生安全阀不停放气或空气压缩机声响不正常等情况,而且不能调整时,应立即停车检修。

5、严禁用汽油或煤油洗刷曲轴箱、滤清器或其他它空气通路的零件。

6、停车时应先降低气压。

十一、砂 轮 机

1、砂轮机不准装倒顺开关,旋转方向禁止对着主要通道。

2、件托架必须安装牢固,托架平面要平整。

3、操作时,应站在砂轮侧面。不准两人同时使用一个砂轮。

4、砂轮不圆、有裂纹和磨损剩余部分不足25毫米的不准使用。

5、手提电动砂轮的电源线,不得有破皮漏电。使用时要戴绝缘手套,先启动,后接触工件。

十二、手 电 钻

1、手电钻的电源线不得有破皮漏电,使用时应戴绝缘手套。

2、操作时,应先启动后接触工件。钻薄工件要垫平垫实,钻斜孔要防止滑钻。

3、操作时应用杠杆加压,不准用身体直接压在上面。

十二、 屋 面 施 工

屋面作为本项目的重中之重,其安全措施详见《屋面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第2篇 建筑门窗、幕墙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施 工 现 场

1、参加施工的工人(包括学徒工、实习生、代培人员和民工),要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操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操作。

2、电工、焊工、起重机司机、各种机动车辆司机,必须经过专门训练,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可准独立操作。

3、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措施。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禁止穿拖鞋或光脚。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悬崖和陡坡施工,必须系安全带。上下交叉作业有危险的出入口要有防护棚或其他隔离设施。距地面2米以上作业要有防护栏杆、档板或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要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

4、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动。需要拆动的,要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同意。

5、施工现场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危险处,应有防护设施或明显标志。

6、危险地区,要悬挂“危险”或“禁止通行”牌。夜间设红灯示警。

7、做好女工在月经、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的保护工作。女工在怀孕期间对原工作不能胜任时,根据医生的证明,应调换轻便工作。

二、机 电 设 备

1、机械操作、要束紧袖口,女工发辫要挽入帽内。

2、机械和动力机的机座必须稳固。转动的危险部位要安设防护装置。

3、工作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完好方准使用。

4、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的绑在一起;各种电动机具必须按规定接零接地,并设置单一开关;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5、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作业。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停机检查,不得在运转中修理。

6、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应停电。不能停电时,应有隔离防护措施。起重机不得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通过架空输电线路时应将起重臂落下。

7、从事腐蚀、粉尘、放射性和有毒作业,要有防护措施,并进行定期体验。

三、高 空 作 业

1、从事高空作业要定期体检。经医生诊断,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2、高空作业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3、高空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套)内。上下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4、遇有恶劣气候(如风力在六级以上)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空、起重和打桩作业。

5、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梯子横档间距以30厘米为宜。使用时上端要扎牢,下端应采取防滑措施。单面梯与地面夹角以60~70度为宜,禁止二人同时在梯上作业。如需接长使用,应绑扎牢固。人字梯底脚要拉牢。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有人监护或设置围栏。

6、没有安全防护设施,禁止在屋架的上弦、支撑、桁条、挑架的挑梁和未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高空作业与地面联系,应设通讯装置,并专人负责。

7、除指派的专业人员外,禁止攀登起重臂、绳索和随同运料的吊篮、吊装物上下。

四、季节施工

1、暴雨台风前后,要检查工地临时设施、脚手架、机电设备、临时线路,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雨、漏电等现象,应及时修理加固,有严重危险的,立即排除。

2、高层建筑、烟囱、水塔的脚手架及易燃、易爆仓库和塔吊、打桩机等机械,应设临时避雷装置,对机电设备的电气开关,要有防雨、防潮设施。

3、夏季作业应调整作息时间。从事高温工作的场所,应加强通风和降温措施。

4、冬季施工应注意身体保暖,发现身体僵硬,严禁继续施工。

五、油 漆

1、各类油漆和其他易燃、有毒材料,应存放在专用库房内,不得与其他材料混放。挥发性油料应装入密闭容器内,妥善保管。

2、库房应通风良好,不准住人,并设置消防器材和“严禁烟火”明显标志。库房与其他建筑物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3、使用煤油、汽油、松香水、丙酮等调配油料,戴好防护用品,严禁吸烟。

4、沾染油漆的棉纱、破布、油纸等废物,应收集存放在有盖的金属容器内,及时处理。

5、在室内或容器内喷涂,要保持通风良好,喷漆作业周围不准有火种。

六、玻璃(铝板、石材)

1、在高处安装玻璃、铝板、石材等材料,应将材料放置平稳,垂直下方禁止通行。安装人员应正确佩戴安全带、安全帽、防滑鞋。

2、垂直运输材料,因将材料严格固定后,方可运输,运输应有专人负责监督,严禁人员在下方行走。

3、使用的工具放入袋内,材料安装牢固,注意面板材料的成品保护。

七、钳 工

1、使用锉刀、刮刀、錾子、扁铲等工具,不可用力过猛。錾子、扁铲有卷边或裂纹,不得使用,顶部有油污要及时清除。

2、使用手锤、大锤,不准戴手套。锤柄、锤头上不得有油污,打大锤时,甩转方向不得有人。

3、使用钢锯,工件要夹牢,用力要均匀。工作将锯断时,要用手或支架托住。

4、使用活扳手,扳口尺寸应与螺帽尺寸相符,不应在手柄上加套管。高空上操作应使用死扳手,如用活扳手时,要用绳子拴牢,人要系好安全带。

5、使用台虎钳,钳把不得用套管加力或用手锤敲打,所夹工件不得超过钳口最大行程的三分之二。

6、检查设备内部,要用安全行灯或手电筒,禁用明火。对头重脚轻,容易倾倒的设备,一定要垫实撑牢。

7、拆卸设备部件,应放置稳固。装配时,严禁用手插入连接面或探摸螺孔。取放垫铁时,手指应放在垫铁的两侧。

8、设备清洗、脱脂的场地,要通风良好,严禁烟灰。清洗零件应用煤油。用过的棉纱、布头、油纸等应收集在金属容器内。

9、设备试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运转时,不准擦洗和修理,并严禁将头、手伸入机械行程范围内。

八、电 工

1、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

2、现场施工用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照施工设计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

3、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4、熔化焊锡,锡块、工具要干燥,防止爆溅。

5、配制环氧树脂及沥青电缆胶时,操作地点应通风良好,并须戴好防护用品。

6、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泡沫灭火器或干砂灭火。

九、电 焊 工

1、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

2、电焊机要设单独的开关,开关应放在防雨的闸箱内,拉合时应戴手套侧向操作。

3、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

4、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5、焊接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须清除干净,并将所有孔口打开。

6、在密闭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人监护。严禁向容器内输入氧气。

7、焊接预热工件时,应有石棉布或档板等隔热措施。

8、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更不得用钢丝绳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9、更换场地移动把线时,应切断电源,并不得手持把线爬梯登高。

10、清除焊渣、采用电弧气刨清根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面罩,防止铁渣飞溅伤人。

11、多台焊机在一起集中施焊时,焊接平台或焊件必须接地,并应有隔光板。

12、雷雨时,应停止露天焊接作业。

13、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14、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后,方可施焊。

15、工作结束,应切断焊机电源,并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十、空气压缩机

1、输气管应避免急弯,打开送风阀前,必须事先通知工作地点的有关人员。

2、空气压缩机出气口处不准有人工作。储气罐放置地点应通风,严禁日光曝晒和高温烘烤。

3、压力表、安全阀和调节器等定期进行校验,保持灵敏有效。

4、发现气压表、机油压力表、温度表、电流表的指示值突然超过规定或指示不正常,发生漏水、漏气、漏电、漏油或冷却液突然中断,发生安全阀不停放气或空气压缩机声响不正常等情况,而且不能调整时,应立即停车检修。

5、严禁用汽油或煤油洗刷曲轴箱、滤清器或其他它空气通路的零件。

6、停车时应先降低气压。

十一、砂 轮 机

1、砂轮机不准装倒顺开关,旋转方向禁止对着主要通道。

2、件托架必须安装牢固,托架平面要平整。

3、操作时,应站在砂轮侧面。不准两人同时使用一个砂轮。

4、砂轮不圆、有裂纹和磨损剩余部分不足25毫米的不准使用。

5、手提电动砂轮的电源线,不得有破皮漏电。使用时要戴绝缘手套,先启动,后接触工件。

十二、手 电 钻

1、手电钻的电源线不得有破皮漏电,使用时应戴绝缘手套。

2、操作时,应先启动后接触工件。钻薄工件要垫平垫实,钻斜孔要防止滑钻。

3、操作时应用杠杆加压,不准用身体直接压在上面。

十二、 屋 面 施 工

屋面作为本项目的重中之重,其安全措施详见《屋面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第3篇 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般规定

第一节 施 工 现 场

第1条 参加施工的工人(包括学徒工、实习生、代培人员和民工),要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操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操作。

第2条 电工、焊工、司炉工、爆破工、起重机司机、打桩机司机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必须经过专门训练,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

第3条 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措施。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禁止穿拖鞋或光脚。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悬崖和陡坡施工,必须系安全带。上下交叉作业有危险的出入口要有防护棚或其他隔离设施。距地面3米以上作业要有防护栏杆、档板或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要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

第4条 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动。需要拆动的,要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同意。

第5条 施工现场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危险处,应有防护设施或明显标志。

第6条 施工现场要有交通指示标志。交通频繁的交叉路口,应设指挥;火车道口两侧,应设落杆;危险地区,要悬挂“危险”或“禁止通行”牌。夜间设红灯示警。

第7条 工地行驶斗车、小平车的轨道坡度不得大于3%。铁轨终点应有车档,车辆的制动闸和挂钩要完好可靠。

第8条 坑槽施工,应经常检查边壁土质稳固情况,发现有裂缝、疏松或支撑走动,要随时采取加固措施。根据土质、沟深、水位、机械设备重量等情况,确定堆放材料和施工机械距坑边距离。往坑槽运材料,应用信号联系。

第9条 调配酸溶液,应先将酸缓慢的注入水中,搅拌均匀,严禁将水倒入酸中。贮存酸液的容器应加盖和设有标志。

第10条 做好女工在月经、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的保护工作。女工在怀孕期间对原工作不能胜任时,根据医生的证明,应调换轻便工作。

第二节 机 电 设 备

第11条 机械操作、要束紧袖口,女工发辫要挽入帽内。

第12条 机械和动力机的机座必须稳固。转动的危险部位要安设防护装置。

第13条 工作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完好方准使用。

第14条 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的绑在一起;各种电动机具必须按规定接零接地,并设置单一开关;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第15条 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作业。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停机检查,不得在运转中修理。

第16条 电气、仪表、管道和设备试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运转时不准擦洗和修理,严禁将头手伸入机械行程范围内。

第17条 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应停电。不能停电时,应有隔离防护措施。起重机不得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通过架空输电线路时应将起重臂落下。在架空输电线路一侧工作时,不论在任何情况下,起重臂、钢丝绳或重物等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不小于下表规定:

输电线路电压

1千伏以下

1~20千伏

35~110千伏

154千伏

220千伏

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米)

1.5

2

4

5

6

第18条 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在潮湿场所或金属容器内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伏。

第19条 受压容器应有安全阀、压力表,并避免曝晒、碰撞;氧气瓶防沾染油脂;乙炔发生器、液化石油气,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

第20条 _光或γ射线探伤作业区,非操作人员不准进入。

第21条 从事腐蚀、粉尘、放射性和有毒作业,要有防护措施,并进行定期体验。

第三节 高 空 作 业

第22条 从事高空作业要定期体检。经医生诊断,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第23条 高空作业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第24条 高空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套)内。上下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第25条 遇有恶劣气候(如风力在六级以上)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空、起重和打桩作业。

第26条 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梯子横档间距以30厘米为宜。使用时上端要扎牢,下端应采取防滑措施。单面梯与地面夹角以60~70度为宜,禁止二人同时在梯上作业。如需接长使用,应绑扎牢固。人字梯底脚要拉牢。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有人监护或设置围栏。

第27条 没有安全防护设施,禁止在屋架的上弦、支撑、桁条、挑架的挑梁和未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高空作业与地面联系,应设通讯装置,并专人负责。

第28条 乘人的外用电梯、吊笼,应有可靠的安全装置。除指派的专业人员外,禁止攀登起重臂、绳索和随同运料的吊篮、吊装物上下。

第四节 季节施工

第29条 暴雨台风前后,要检查工地临时设施、脚手架、机电设备、临时线路,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雨、漏电等现象,应及时修理加固,有严重危险的,立即排除。

第30条 高层建筑、烟囱、水塔的脚手架及易燃、易爆仓库和塔吊、打桩机等机械,应设临时避雷装置,对机电设备的电气开关,要有防雨、防潮设施。

第31条 现场道路应加强维护。斜道和脚手板应有防滑措施。

第32条 夏季作业应调整作息时间。从事高温工作的场所,应加强通风和降温措施。

冬季施工使用煤炭取暖,应符合防火要求和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有防止一氧化碳中毒的措施。

第4篇 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土木建筑架子工

第一节 脚手架材料

第1条 钢管脚手应用外径48~51毫米、壁厚3~3.5毫米的钢管,长度以4~6.5米和2.1~2.3米为宜。有严重锈蚀、弯曲、压扁和裂纹的不得使用。

第2条 扣件应有出厂合格证明,发现有脆裂、变形、滑丝的禁止使用。

第3条 木杆应采用剥皮杉木和其他各种坚韧硬木。杨木、柳木、桦木、椴木、油松和腐朽、折裂、枯节等易折木杆,一律禁止使用。

第4条 木脚手立杆,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得小于7厘米,大横杆、小横杆(排木)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得小于8厘米,6~8厘米之间的可双杆合并或单根加密使用。

第5条 竹脚手的立杆、大横杆、剪刀撑、支杆等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得小于7.5厘米;小模杆不得小于9厘米(6~9厘米之间的可双杆合并或单根加密使用)。青嫩、枯脆、裂纹、白麻、虫蛀的竹杆不得使用。

第6条 钢制脚手板应采用2~3毫米的ⅰ级钢材,长度为1.5~3.6米,宽度23~25厘米,肋高5厘米为宜,两端应有连接装置,板面应钻有防滑孔。凡是裂纹、扭曲的不得使用。

第7条 木脚手板应用厚度不小于5厘米的杉木或松木板,宽度以20~30厘米为宜,凡是腐朽、扭曲、斜纹、破裂和大横透节的不得使用。板的两端8厘米处应有镀锌铁丝箍绕2~3圈或用铁皮钉牢。

第8条 竹片脚手板,板厚不得小于5厘米,螺栓孔不得大于1厘米,螺栓必须拧紧。竹编脚手板,其两边的竹杠直径不得小于4.5厘米,长度一般以2.2~3米,宽度以40厘米为宜。

第9条 脚手架的绑孔材料可采用8#镀锌铁丝,直径不少于10毫米的麻绳或水、葱竹蔑。

第二节 外脚手架

第10条 钢管脚手架的立杆应垂直稳放在金属底座或垫木上。立杆间距不得大于2米;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2米。小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5米。钢管立杆、大横杆接头应错开,要用扣件连接拧紧螺栓,不准用铁丝绑扎。

第11条 木脚手架的立杆应埋入地下30~50厘米,埋杆前先挖好土坑,将底部夯实并垫以砖石,如遇松土或者无法挖坑时,应绑扫地杆。木脚手架的立杆间距不得大于1.5米;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2米;小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米。

第12条 竹脚手必须搭设双排架子。立杆间距不得大于1.3米;小横杆间距不得大于0.75米。

第13条 抹灰、勾缝、油漆等外装修用的脚手架,宽度不得小于0.8米,立杆间距不得大于2米;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8米。

第14条 木、竹立杆和大横杆应错开搭接,搭接长度不得小于1.5米。绑孔时小头应压在大头上,绑扣不得少于三道。立杆、大横杆、小横杆相交时,应先绑两根,两绑第三根,不得一扣绑三根。

第15条 单排脚手架的小横杆伸入墙内不得少于24厘米;伸同大横杆不得少于10厘米。通过门窗口通道时,小横杆的间距大于1米应绑吊杆;间距大于2米时,吊杆下需加设顶撑。

第16条 18厘米厚的砖墙、空斗墙和砂浆标号在10号以下的砖墙,不得用单排脚手架。

第17条 脚手架的负荷量,每平方米不能超过270公斤。如果负荷量必须加大,应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架设。

第18条 脚手架两端、转角处以及每隔6~7根立杆应设剪刀撑和支杆。剪刀撑和支杆与地面的角度应大于60度,支杆底端要埋入地下不小于30厘米。架子高度在7米以上或无法设支杆时,每高4米,水平每隔7米,脚手架必须同建筑物连接牢固。

第19条 架子的铺设宽度不得小于1.2米。脚手板须满铺,离墙面不得大于20厘米;对头接时应架设双排小横杆,间距不小于20厘米。在架子拐弯处脚手板应交叉搭接。垫平脚手板应用木块,并且要钉牢,不得用砖垫。

第20条 翻脚手板应两人由里往外按顺序进行,在铺第一块或翻到最外一块脚板时,必须挂牢安全带。

第21条 上料斜道的铺设宽度不得小于1.5米,坡度不得大于一比三,防滑条的间距不得大于30厘米。

第22条 脚手架的外侧、斜道和平台要绑1米高的防护栏杆和钉18厘米高的挡脚板或防护立网。

第23条 在门窗洞口搭设挑架(外伸脚手架),斜杆与墙面一般不大于30度,并应支承在建筑物的牢固部分,不得支承在窗台板、窗檐、线脚等地方。墙内大横杆两端都必须伸过门窗洞两侧不少于25厘米。挑架所有受力点都要绑双扣,同时,要绑防护栏杆。

第三节 里脚手架

第24条 砌筑里脚手架铺设宽度不能小于1.2米,高度应保持低于外墙20厘米。里脚手的支架间距不得大于1.5米,支架底脚要有垫木块,并支在能承受荷重的结构上。搭设双层架时,上下支架必须对齐,同时支架间应绑斜撑拉固。

第25条 砌墙高度超过4米时,必须在墙外搭设能承受160公斤荷重的安全网或防护挡板。多层建筑应在二层和每隔四层设一道固定的安全网。同时再设一道随施工高度提升的安全网。

第26条 搭设安全网应每隔3米设一根支杆,支杆与地平一般须保持45度,在楼层支网须事先预埋钢筋环或在墙的里外侧各绑一道横杆。网应外高里低,网与网之间段拼接严密,网内杂物要随时清扫。

第四节 其他脚手架

第27条 金属挂架的间距,一般不得大于2米。预埋的挂环(钢销片)必须牢固,挂环距门窗口两侧不得少于24厘米,60厘米的窗间墙只准设一个挂环,最上一层的挂环要设在顶板下不少于75厘米。安挂架时,应两人配合操作,插销必须插牢,挂钩插入圆孔内须垂直挂到底,支承钢板要紧贴于墙面。在建筑物转角处,应挑出水平杆,互相绑牢。

第28条 吊栏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安装。悬挂吊栏的钢丝绳围绕挑梁不得少于三圈,卡头的卡子不得少于三个,每个吊栏不少于两根保险绳,每次提升后要将保险绳与吊栏卡牢固定。钢丝绳不得与建筑物或其他构件摩擦,靠近时应用垫物或滑轮隔开。散落在上面的杂物要随时清除。

第29条 用手扳葫芦升降的吊栏,操纵时严禁同时扳动前进杆与返回杆,降落时要先取掉前进杆上的套管,然后扳动返回杆徐徐降落。

第30条 桥式脚手架的支承架底座应夯实,并用垫木垫稳,每层必须与建筑物连接牢固。桁架应在地面组装,桁架两端的角钢必须卡抱支承架两侧角钢。用倒链或手扳葫芦提升时要安好保险绳,就位后立即与支承架挂牢。

第31条 用钢管搭设井架,相邻两立杆接头错开不少于50厘米,横杆和剪刀撑(十字撑)要同时安装。滑轨必须垂直,两轨间距误差不得超过10毫米。

第32条 钢门架整体竖立时,底部须用拉索与地锚固定,防止滑移,上部应绑好缆风,对角拉牢,就位后收紧固定缆风。

第33条 井架、门架和烟囱、水塔等脚手架,凡高度10~15米的要设一组缆风绳(4~6根),每增高10米加设一组。在搭设时应先设临时缆风绳,待固定缆风绳设置稳妥后,再拆临时缆风绳。缆风绳与地面的角度应为45~60度,要单独牢固地拴在地锚上,并用花蓝螺丝调节松紧,调节时必须对角交错进行,缆风绳禁止栓在树木、电杆等物体上。

第34条 脚手架、井架、门架安装完毕,必须经施工负责人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第五节 脚手架拆除

第35条 拆除脚手架,周围应设围栏或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看管,禁人入内。拆除应按顺序由上而下,一步一清,不准上下同时作业。

第36条 拆除脚手架大横杆、剪刀撑应先拆中间扣,再拆两头扣,由中间操作人往下顺杆子。

拆下的脚手杆、脚手板、钢管、扣件、钢丝绳等材料,应向下传递或用绳吊下,禁止往下投扔。

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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