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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岗位操作规程15篇

更新时间:2024-05-13 查看人数:70

作业岗位操作规程

有哪些

作业岗位操作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岗位职责:明确员工在该岗位上的具体工作内容和责任范围。

2. 操作流程:详细描述完成各项任务的步骤和顺序。

3. 安全规定:针对岗位特点,设定安全操作规范,防止事故的发生。

4. 工具与设备使用:说明岗位所需工具和设备的操作、保养及故障处理方法。

5. 质量标准:设立工作成果的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

6. 通信与协作:规定与其他部门或同事的沟通协作方式。

7. 记录与报告:规定工作日志、报表的填写和提交要求。

目的和意义

作业岗位操作规程的制定与执行,旨在实现以下目标:

1. 提高效率:通过标准化流程,减少无效劳动,提升工作效率。

2. 保证质量:明确的工作标准确保产品或服务的质量一致性。

3. 保障安全:预防操作失误,降低工伤事故风险。

4. 规范行为:指导员工正确履行职责,避免混乱和冲突。

5. 促进学习:为新员工提供快速上手的指南,缩短适应期。

6. 提升组织效能:通过明确的职责分配,优化团队协作。

注意事项

在执行作业岗位操作规程时,务必注意以下几点:

1. 个性化调整:虽然规程提供了通用指导,但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2. 不断更新:随着业务发展,规程需适时修订,保持其适用性。

3. 培训与考核:确保员工充分理解和掌握规程,定期进行技能考核。

4. 实践反馈:鼓励员工提出改进建议,持续优化操作流程。

5. 紧急情况应对:预设应急预案,以便在异常情况下迅速响应。

6. 责任落实:明确责任人,确保规程执行到位,出现问题能追溯源头。

7. 尊重规程,但不拘泥于形式,灵活应对突发状况。

8. 注意个人健康,合理安排工作与休息,避免过度劳累。

9. 勤于记录,及时记录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解决方案,以备后用。以上操作规程旨在为员工提供清晰的工作指引,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每位员工都应将其视为日常工作的基础,严格执行,共同营造高效、安全、和谐的工作环境。

作业岗位操作规程范文

第1篇 涉尘企业作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一.个体防护措施

作业人员应佩戴好防护眼镜、护耳器、防尘口罩等个体劳动防护用品;作业人员的衣服应选用耐火、不易产生静电的棉布制作,同时应易清洁和易脱下。

二.作业安全

作业人员作业前,要先检查各类仪器、仪表、装置是否正常,并将检查情况如实记录;作业人员作业前,必须首先开启粉尘除、排尘系统的排风风机进行排风运行10分钟后,方可进行打磨抛光加工作业;作业人员作业后,必须在作业完全停止,粉尘除、排尘系统的排风风机继续运行15分钟后,排风风机方可停机,然后要切断岗位所有电源开关。

三.检维修作业

生产系统完全停止、现场积尘清理干净后,方可进行检维修作业;严禁交叉作业;检维修作业如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必须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确定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进入。

第2篇 电焊气焊作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维修部电焊和气焊(气割)作业岗位的安全操作,包括气焊使用的氧气和乙炔气瓶的储存安全。

2 岗位安全作业职责

l 负责本岗位日常事故隐患自我排查治理,包括使用各类设备、工具时对设备、工具及其安全装置的检查和处置;

l 负责本岗位各类作业,在作业和故障排除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安全操作,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l 负责本岗位各类焊接设备及其安全装置、气瓶间、工器具的日常管理和保养,确保其安全功能完好有效,保养过程按规定安全作业,本岗位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修;

l 负责本岗位事故和紧急情况的报告和现场处置。

3 岗位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危险源)

作业活动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危险源)

可能造成的事故/伤害

可能伤害的对象

使用电焊机作业

电焊机进线端出线端未设置防护罩或防护罩破损,人员肢体接触带电部位

触电

操作人员

电焊机未定期进行绝缘电阻检测,设备漏电,人员肢体接触带电外壳和其他装置

触电

操作人员

焊机搭铁未使用接地钳,造成接地不良配电设施损坏,人员肢体接触带电物

触电

操作人员

电焊场所通风不畅,未使用排风装置,使用人员长期吸入大量焊接烟尘

职业病

操作人员

未正确佩戴防护面罩操作,眼睛接触弧光

灼伤

操作人员

无防护措施,或操作不当,电焊产生火花引燃易燃物,导致起火

火灾

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气瓶存储

氧气和乙炔气瓶入库未进行检查,气瓶及其附件不符合安全要求

火灾爆炸

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氧气和乙炔气瓶无固定存放场所,存放在露天等高温场所,气瓶或附件损坏,造成泄漏或气瓶破裂

火灾爆炸

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气瓶存放无防倾倒装置,倾倒、翻滚,造成气瓶泄漏或破裂

火灾爆炸

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使用气瓶

电气焊作业

作业前未检查现场易燃物,焊炬点火、操作产生高温碎屑飞溅,后引燃周围物品,导致起火

火灾爆炸

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乙炔、氧气软管未经常检查,老化、破损造成泄漏

火灾爆炸

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乙炔气瓶无回火防止器或回火防止器损坏,操作时回火

火灾爆炸

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使用现场气瓶安放不当,倾倒、翻滚,造成气瓶破裂爆炸

火灾爆炸

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使用现场通风不畅,作业人员未佩戴防护面罩或防毒面具,吸入大量焊接烟尘

职业病

操作人员

作业人员未正确佩戴防护眼镜操作,眼睛接触弧光。

灼伤

操作人员

4 电焊作业安全作业要求

4.1 劳动防护用品穿戴要求

4.1.1作业时穿戴工作服,长发应盘在工作帽内,袖口及衣服角应系扣。

4.1.2 焊接作业时应佩戴防护镜、面罩;焊接有色金属件时,必要时使用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

4.1.3 换焊条时应戴手套;敲焊渣时应戴防护眼镜。

4.2 作业前准备安全要求

4.2.1 现场电焊作业,应申报动火作业审批,并将批准后的动火作业证放置在作业现场;作业前进行动火作业安全交底,现场监护人全程监护;动火审批、交底和监护的具体流程和要求,执行公司《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4.2.2 现场作业前,应检查现场是否存放易燃物,是否配备灭火器材;应清理易燃物,至少配备2-4具abc干粉灭火器。

4.2.3 电焊机应放在通风、干燥处,放置平稳;电源接线长度不得超过3m,如确需远距离作业,应在焊机侧3m以内增加一级配电盘电源控制,并将电源线架空敷设。

4.2.4 检查电焊机、焊钳、电源线以及各接头部位,检查内容包括:

l 电源线绝缘良好,电源接线端头不得外露;

l 焊机二次线应绝缘良好连接紧固,无松动,二次线的接头不得超过三个;

l 电焊机初、次级线路接输入电压应符合设备规定;次级抽头联结铜板必须压紧,接线柱应有垫圈;

l 焊钳应能保证在任何斜度下均可夹紧焊条,手柄绝缘层完整,焊钳与导线应连接可靠。

4.2.5 检查焊接面罩是否无漏光、破损;焊接弧光较大的作业应设置挡光屏隔离焊件发出的辐射热。

4.3 作业过程安全操作要求

4.3.1电焊机工作场地应保持干燥,通风良好;移动电焊机时,应切断电源,不得用拖拉电缆的方法移动焊机;如焊接中突然断电,应切断电源。

4.3.2 焊机一次线不应在地面拖拽使用,更不应在地面跨越通道使用。

4.3.3 应根据工件技术条件,选用合理的焊接工艺(焊条、焊接电流和暂载率),不允许超负载使用。不准采用大电流施焊,不准用电焊机进行金属切割作业。

4.3.4 焊接过程中严禁调节电流,必须在停焊时使用手柄调节焊机电流,调节时不得过快过猛。

4.3.5 在潮湿处施焊时,焊工应站在绝缘木板上,不准用手触摸焊机导线,不准用臂夹持带电焊钳。

4.3.6 焊机应以正确的方法接地(或接零),接地(或接零)装置(包括接地钳)应连接良好;严禁利用厂房金属结构、氧气、乙炔易燃易爆气体等各类管道、轨道等作为焊接二次回路使用。

4.3.7 单点或多点电阻焊机操作过程中,应有效地采用机械保护式挡板、挡块,双手控制方法,弹键,限位传感装置,防止压头动作的类似装置或机构等措施进行保护。

4.3.8 在压力容器、密闭容器时焊接,应留出气孔,必要时要在进气孔设强制通风装置,容器内照明必须用安全电压,焊件必须接地,焊工必须和焊件绝缘,容器外设专人监护,

4.3.9 焊接油桶、管道等有可燃气体或溶液的工件时,必须先清洗有毒、易燃、易爆物质,开设足够大的通气孔确保安全。

4.4 作业后安全要求

4.4.1 焊接作业完成后,应立即切断电源,关闭焊机开关,分别清理归整好焊钳电源和地线,以免合闸时造成短路。

4.4.2 清除焊缝焊渣时,要戴防护眼镜,注意头部应避开敲击焊渣飞溅方向,以免刺伤眼睛。

4.4.3 对焊接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无火星、无易燃物阴燃现场,方可离开现场。

4.5 岗位应急要求

4.5.1 发生电焊机漏电,应立即关闭设备接线电源;如发生人员触电,不得用肢体接触触电者,首先应关闭电源,来不及关闭时,应使用绝缘物体将带电物挑开。

4.5.1 非固定现场作业发生易燃物起火,立即停止作业,关闭电源,使用灭火器灭火,进行扑救工作,并报告现场部门负责人;不能立即扑灭的,应立即打119报警

4.5.3固定作业现场发生火险,应立即停止作业,关闭电源,使用灭火器灭火,并报告公司安保科(电话-----);现场火势无法控制时,按所在现场的疏散指示标识疏散到公司大门口集合。

5 气瓶储存安全要求

5.1气瓶应储存在维修部设立的气瓶间内,放置的气瓶数量不应超过10瓶,室内严禁明火和其他热源,库房门口应有明显的安全标志;气瓶间应远离热源,严禁明火,有防止阳光直射库内的措施,通风良好。保持干燥。

5.2 气瓶间管理人负责,建立气瓶台帐,对气瓶的入库与发放实行登记制度;登记内容应包括气瓶类别、编号、外观检查、出入库时间等,并及时更新;台账格式见附件《气瓶登记台账》。

5.3 各种气瓶及空、实瓶应分开存放,空实瓶的存放应有明显标识,并保持间距1.5 m以上。

5.4 气瓶应立放,采取可靠的防止倾倒措施;存放时安全帽应旋紧。

5.5 气瓶间内及附近的消防器材应完好,每天进行巡查,每月对灭火器进行一次检查,并填写检查卡。

6 气焊作业安全作业要求

6.1 劳动防护用品穿戴要求

6.1.1作业时穿戴工作服,长发应盘在工作帽内,袖口及衣服角应系扣。

6.1.2 焊接作业时应佩戴防护镜、面罩。

6.1.3 敲焊渣时应戴防护眼镜。

6.1.4 作业产生较大火焰时,应穿着耐火材质围裙、护腿、套袖、披肩等。

6.2 作业前准备安全要求

6.2.1 现场气焊作业,应申报动火作业审批,并将批准后的动火作业证放置在作业现场;作业前进行动火作业安全交底,现场监护人全程监护;动火审批、交底和监护的具体流程和要求,执行公司《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6.2.2 现场作业前,应检查现场是否存放易燃物,是否配备灭火器材;应清理易燃物,至少配备2-4具abc干粉灭火器。

6.2.3 检查气瓶及其使用装备是否符合要求,检查内容包括:

l 氧气瓶、乙炔瓶运送是否使用专用手推车,保持气瓶的防倾倒角度,乙炔和氧气之间应有隔离板;作业时氧气瓶、乙炔瓶是否在现场分别使用专用手推车固定,相互间距离不得小于5m;氧气瓶、乙炔瓶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m;

l 检查焊、割器具是否正常,防止因熔化金属飞溅物或其它杂物堵塞喷嘴而导致回火,焊割矩及连接部位、胶管、气阀不得沾有油脂。

l 气瓶是否完好,无泄漏;乙炔气瓶减压器的出口端应应配置各自的单向阀,即回火防止器;气瓶阀门开启灵敏无泄漏现象;气瓶软管无泄漏、烧坏、磨损、老化或有其他缺陷;气瓶减压器连接良好无泄漏;减压器和压力表在检验周期内;禁止使用没有减压阀的氧气瓶和乙炔气瓶;气瓶用压力表、减压阀必须按规定定期送交理化室进行校验,并有检测合格标识。

6.3 作业过程安全操作要求

6.3.1 严禁将气瓶橡胶软管放在电线上、通道上,或把重或热的物件压在软管上,不准将软管与电焊用的导线敷设在一起;长距离使用软管时,在软管经过的车行道时必须加金属护套或开地沟埋设。

6.3.2 开启气瓶阀门时,动作要缓慢,操作者面部不要面对减压阀,但要仔细观察压力表的指针是否灵敏正常,禁止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去开启氧气瓶或乙炔气瓶。

6.3.3 点火时,先微开预热氧阀,再开乙炔气阀,迅速用电子枪点火,调整火焰,待工件预热至燃点,再开氧气进行作业,开启时不应过猛,以防火焰喷射;点火时,喷嘴不能够对人,燃烧的焊枪不能放在工件和地面上;操作中,如发现割炬散火,严禁在喷火时疏通割嘴,防止烧伤。

6.3.4 作业时,应先清理工件表漆皮、铁锈、油污,以防氧化皮剥落分离时伤害眼睛和阻塞割嘴,产生回火。

6.3.5 熄灭火焰时,应先关切氧气,再关乙炔气和预热氧气阀门;操作中如发生回火,应立即关切氧气阀门,再关乙炔气阀和预热氧,待割炬冷却后,方可继续使用。

6.3.6 氧气瓶中的氧气及乙炔气瓶中的乙炔气严禁全部用完,氧气瓶至少应留有不小于1mpa的剩余压力,而乙炔气瓶中剩余压力不应小于0.1mpa。

6.3.7 气瓶设备、管道冻结时,严禁用火烤或用工具敲击冻块。

6.3.8 在压力容器、密闭容器时焊接,应留出气孔,必要时要在进气孔设强制通风装置,容器内照明必须用安全电压,焊件必须接地,焊工必须和焊件绝缘,容器外设专人监护。

6.3.9 焊割油桶、管道等有可燃气体或溶液的工件时,必须先清洗有毒、易燃、易爆物质,开设足够大的通气孔确保安全。

6.4 作业后安全要求

6.4.1 焊接作业完成后,应立即关闭气瓶阀门,并将气瓶放置到手推车上,保持防止倾倒的倾斜角度。

6.4.2 清除焊缝焊渣时,要戴防护眼镜,注意头部应避开敲击焊渣飞溅方向,以免刺伤眼睛。

6.4.3 对焊接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无火星、无易燃物阴燃现场,方可离开现场。

7 应急措施

7.1 现场发现气瓶泄漏,应立即关闭气瓶阀门;同时现场采取通风措施,不得使用任何产生火花、静电的工具和接打手机,并立即报告现场部门负责人。

7.2 乙炔气软管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脱落、破裂、着火时,应将割炬的火焰熄灭,然后停止供气;氧气软管着火时,应迅速关闭氧气瓶阀们,停止供气,严禁将弯折软管的方法消除氧气软管着火,乙炔气软管着火时,可用弯折着火点供气端一段胶管的方法将火熄灭。

7.3由于焊咀过热或堵塞而发生回火和多次爆鸣时,应迅速先将乙炔阀门关闭,再关掉氧气阀门,将焊咀侵入冷水中冷却。

7.4 非固定现场作业发生易燃物起火,立即停止作业,关闭气瓶阀门并将气瓶转移到安全位置;同时使用灭火器灭火,进行扑救工作,并报告现场部门负责人;不能立即扑灭的,应立即打119报警

7.5固定作业现场发生火险,应立即停止作业,关闭电源,关闭气瓶阀门并将气瓶转移到安全位置,同时使用灭火器灭火,并报告公司安保科(电话------);现场火势无法控制时,按所在现场的疏散指示标识疏散到公司大门口集合。

附件《气瓶登记台账》:

序号

气瓶名称/型号

数量

购入日期

购入验收人

退回日期

退回经手人

第3篇 空压机作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动力车间固定式螺杆空压机的安全操作,包括储气罐的日常巡查。

2 主要设备和安全装置

2.1 螺杆式空压机。

2.2 压缩空气管道和干燥器。

2.3 储气罐,其容量为30l,公称工作压力(表压)为1.5mpa

3 岗位安全作业职责

l负责本岗位日常事故隐患自我排查治理,包括班前、班中、班后的排查和处置;

l负责本岗位设备操作或其他作业,在作业和故障排除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安全操作,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l负责本岗位设备设施及其安全装置的日常保养,保养过程按规定安全作业,确保本岗位使用的设备设施及其安全装置完好有效,本岗位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修;

l负责本岗位事故和紧急情况的报告和现场处置。

4 岗位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危险源)

作业活动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危险源)可能造成的事故/伤害可能伤害的对象
使用空压机和管道作业空压机运行作业或者排除设备故障时,肢体误接触设备旋转部位机械伤害操作人员
压缩空气管道、阀门承受高压时破损飞出物体打击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压机或移动空压机电气线路损坏,带电部位裸露,人员接触带电部位触电操作人员
进入空压机现场,未佩戴耳塞,导致听力损失职业病操作人员
使用储气罐

作业

未定期巡视,储气罐压力升高未及时发现,造成罐体压力超标容器爆炸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压力安全联锁装置失效,或储气罐安全阀失效,导致罐体压力超标容器爆炸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5 劳动防护用品穿戴要求

5.1 作业人员应穿戴工作服、工作帽,长发应盘在工作帽内,袖口及衣服角应系扣。

5.2 排除空压机机械故障时,不得戴手套。

6 空压机作业安全要求

6.1 空压机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压力容器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作业时应随身携带证书,证书由所在单位统一保管时,应随身携带证书复印件。

6.2 作业前准备安全要求

6.2.1 检查机房内作业环境是否符合要求;室内不得堆放杂物,严禁存放危险化学品;机房内是否无漏雨现象,通道是否畅通。

6.2.2 检查空压机及其及其安全装置是否完好有效;检查内容包括:

l空压机外露的联轴器、皮带转动等旋转部位防护罩、护栏无破损,无位移;

l紧急停机按钮完好且不被遮挡;

l空压机机身、曲轴箱等主要受力部件不应有影响强度和刚度的缺陷,并无棱角、毛口;

l紧固件和盖帽、接头或装置等应紧固、牢靠;螺杆式压缩机顶部、背部通风口处不能放置任何物件;

l自动调压系统工作的灵敏度和正常性,并判明空压机有无异常响声及漏气现象;

l压缩空气管道、干燥器等,是否完好,无泄漏。

6.2.3 检查储气罐压力容器及其安全装置是否完好有效;压力表无破损,铅封完好,检测合格标识清晰,红线标识清晰;安全阀无破损,铅封完好,检测合格标识清晰;储气罐铭牌清晰,悬挂的登记号和检验合格标识清晰。

6.3 作业过程安全操作要求

6.3.1 开机并运转正常后,随时观察设备工作压力,不得超过1.0mpa;随时检查运动部件发热情况,气缸盖排气口部位温度不得高于200℃,曲轴箱内油温不得高于70℃。

6.3.2 每2小时,将油水分离器、中间冷却器、后冷却器内的油水排放一次;储气罐内的油水每班至少排放1-2次,并在交接班记录本内记录。

6.3.3 运转中或设备有压力的情况下,不得进行任何修理工作。

6.3.4 在运转中若发生不正常的声音、气味、振动或发生故障,漏电或漏水、冷却水中断、排气压力突然升高等情况,应立即停车检修好后才准使用。

6.4 储气罐巡视安全操作要求

6.4.1 每小时对储气罐进行一次现场巡视,并填写以下巡视记录,由当班负责巡视的人员签字:

日期巡视时间压力表显示数据储气罐其他安全状况巡视人签字

6.4.2 巡视时,对储气罐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其中压力表显示压力不得超过以下数值:

最高压力1.0mpa。最低压力0.4mpa。

6.3 作业结束后安全要求

6.3.1 空压机停机时应逐渐关闭减荷阀门,使空压机空载运转;然后再断开电源,电动机停止。

6.3.2 工作结束后将储气管内余气放出;冬季应放掉冷却水。

6.3.3 设备保养时,禁止用汽油或煤油清洗空压机的滤清器、气缸和其它压缩空气管路的零件,以防火灾和爆炸。不得用燃烧方法清除管道油污。

6.3.4 用柴油或汽油清洗机件时,严禁吸烟,附近不得有火种,用过的废油、破布、棉纱要妥善处理,不得乱扔、乱泼。

7 岗位应急要求

7.1 机械伤害处置

a)被物体击伤,应立即前往医院包扎治疗,若碎片嵌入身体,切勿随意拔出,应由医师负责清理。

b)发生机械伤害时,应立即进行包扎、止血等处理,防止感染;严重的应立即到医院处置。

7.2 发生设备漏电时,应立即关闭设备配电柜电源;如发生人员触电,不得用肢体接触触电者,首先应关闭电源,来不及关闭时,应使用绝缘物体将带电物挑开。

7.3 空压机运行时因缺少导致气缸过热而停机时,不得立即加注冷水,应等待气缸体自然降温到60℃以下,方可加水。

7.4 储气罐压力超标,应立即强行停止空压机工作,如仍然无法减低压力,紧急情况下人员应迅速撤离。

7.5 机房或周边发生火险时,应立即停机断电,使用灭火器进行灭火并同时报告公司消防控制室(电话:-----);处置无效时立即撤离现场,按现场疏散指示标识撤离到东北大门处集合。

第4篇 木材加工作业岗位职业安全健康操作规程

1、作业人员要掌握本岗位职业安全健康防护知识,经过职业安全健康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工作场所必须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设施和通风、除尘设备,并设专人定期维护保养;

3、男工不得留长发,女工上班必须将头发向上盘起并佩戴工作帽;

4、作业前,要检查防护用品是否完好,及时更换。作业时,佩戴好防尘口罩、护耳器、手套等,否则不能作业,应先启动除尘装置,后启动主机;

5、严格按照所使用的木材加工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6、要注意及时清理枪钉、胶水和板材的余料;

7、作业要进行首件检验、过程检验和最终检验,避免发生质量问题;

8、要把原材料和产品有序、整齐的摆好,不能堵塞通道;

9、作业结束后,应先关闭主机、后关闭除尘装置,要清扫场地,将用完的废旧物品集中放置在专用器具内,不得到处乱扔乱放。

第5篇 电焊气焊作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危险源辨识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维修部电焊和气焊(气割)作业岗位的安全操作,包括气焊使用的氧气和乙炔气瓶的储存安全。

2 岗位安全作业职责

负责本岗位日常事故隐患自我排查治理,包括使用各类设备、工具时对设备、工具及其安全装置的检查和处置;

负责本岗位各类作业,在作业和故障排除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安全操作,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负责本岗位各类焊接设备及其安全装置、气瓶间、工器具的日常管理和保养,确保其安全功能完好有效,保养过程按规定安全作业,本岗位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修;

负责本岗位事故和紧急情况的报告和现场处置。

3 岗位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危险源)

作业活动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危险源)

可能造成的事故/伤害

可能伤害的对象

使用电焊机作业

电焊机进线端出线端未设置防护罩或防护罩破损,人员肢体接触带电部位

触电

操作人员

电焊机未定期进行绝缘电阻检测,设备漏电,人员肢体接触带电外壳和其他装置

触电

操作人员

焊机搭铁未使用接地钳,造成接地不良配电设施损坏,人员肢体接触带电物

触电

操作人员

电焊场所通风不畅,未使用排风装置,使用人员长期吸入大量焊接烟尘

职业病

操作人员

未正确佩戴防护面罩操作,眼睛接触弧光

灼伤

操作人员

无防护措施,或操作不当,电焊产生火花引燃易燃物,导致起火

火灾

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气瓶存储

氧气和乙炔气瓶入库未进行检查,气瓶及其附件不符合安全要求

火灾爆炸

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氧气和乙炔气瓶无固定存放场所,存放在露天等高温场所,气瓶或附件损坏,造成泄漏或气瓶破裂

火灾爆炸

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气瓶存放无防倾倒装置,倾倒、翻滚,造成气瓶泄漏或破裂

火灾爆炸

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使用气瓶

电气焊作业

作业前未检查现场易燃物,焊炬点火、操作产生高温碎屑飞溅,后引燃周围物品,导致起火

火灾爆炸

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乙炔、氧气软管未经常检查,老化、破损造成泄漏

火灾爆炸

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乙炔气瓶无回火防止器或回火防止器损坏,操作时回火

火灾爆炸

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使用现场气瓶安放不当,倾倒、翻滚,造成气瓶破裂爆炸

火灾爆炸

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使用现场通风不畅,作业人员未佩戴防护面罩或防毒面具,吸入大量焊接烟尘

职业病

操作人员

作业人员未正确佩戴防护眼镜操作,眼睛接触弧光。

灼伤

操作人员

4 电焊作业安全作业要求

4.1 劳动防护用品穿戴要求

4.1.1作业时穿戴工作服,长发应盘在工作帽内,袖口及衣服角应系扣。

4.1.2 焊接作业时应佩戴防护镜、面罩;焊接有色金属件时,必要时使用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

4.1.3 换焊条时应戴手套;敲焊渣时应戴防护眼镜。

4.2 作业前准备安全要求

4.2.1 现场电焊作业,应申报动火作业审批,并将批准后的动火作业证放置在作业现场;作业前进行动火作业安全交底,现场监护人全程监护;动火审批、交底和监护的具体流程和要求,执行公司《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4.2.2 现场作业前,应检查现场是否存放易燃物,是否配备灭火器材;应清理易燃物,至少配备2-4具abc干粉灭火器。

4.2.3 电焊机应放在通风、干燥处,放置平稳;电源接线长度不得超过3m,如确需远距离作业,应在焊机侧3m以内增加一级配电盘电源控制,并将电源线架空敷设。

4.2.4 检查电焊机、焊钳、电源线以及各接头部位,检查内容包括:

电源线绝缘良好,电源接线端头不得外露;

焊机二次线应绝缘良好连接紧固,无松动,二次线的接头不得超过三个;

电焊机初、次级线路接输入电压应符合设备规定;次级抽头联结铜板必须压紧,接线柱应有垫圈;

焊钳应能保证在任何斜度下均可夹紧焊条,手柄绝缘层完整,焊钳与导线应连接可靠。

4.2.5 检查焊接面罩是否无漏光、破损;焊接弧光较大的作业应设置挡光屏隔离焊件发出的辐射热。

4.3 作业过程安全操作要求

4.3.1电焊机工作场地应保持干燥,通风良好;移动电焊机时,应切断电源,不得用拖拉电缆的方法移动焊机;如焊接中突然断电,应切断电源。

4.3.2 焊机一次线不应在地面拖拽使用,更不应在地面跨越通道使用。

4.3.3 应根据工件技术条件,选用合理的焊接工艺(焊条、焊接电流和暂载率),不允许超负载使用。不准采用大电流施焊,不准用电焊机进行金属切割作业。

4.3.4 焊接过程中严禁调节电流,必须在停焊时使用手柄调节焊机电流,调节时不得过快过猛。

4.3.5 在潮湿处施焊时,焊工应站在绝缘木板上,不准用手触摸焊机导线,不准用臂夹持带电焊钳。

4.3.6 焊机应以正确的方法接地(或接零),接地(或接零)装置(包括接地钳)应连接良好;严禁利用厂房金属结构、氧气、乙炔易燃易爆气体等各类管道、轨道等作为焊接二次回路使用。

4.3.7 单点或多点电阻焊机操作过程中,应有效地采用机械保护式挡板、挡块,双手控制方法,弹键,限位传感装置,防止压头动作的类似装置或机构等措施进行保护。

4.3.8 在压力容器、密闭容器时焊接,应留出气孔,必要时要在进气孔设强制通风装置,容器内照明必须用安全电压,焊件必须接地,焊工必须和焊件绝缘,容器外设专人监护,

4.3.9 焊接油桶、管道等有可燃气体或溶液的工件时,必须先清洗有毒、易燃、易爆物质,开设足够大的通气孔确保安全。

4.4 作业后安全要求

4.4.1 焊接作业完成后,应立即切断电源,关闭焊机开关,分别清理归整好焊钳电源和地线,以免合闸时造成短路。

4.4.2 清除焊缝焊渣时,要戴防护眼镜,注意头部应避开敲击焊渣飞溅方向,以免刺伤眼睛。

4.4.3 对焊接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无火星、无易燃物阴燃现场,方可离开现场。

4.5 岗位应急要求

4.5.1 发生电焊机漏电,应立即关闭设备接线电源;如发生人员触电,不得用肢体接触触电者,首先应关闭电源,来不及关闭时,应使用绝缘物体将带电物挑开。

4.5.1 非固定现场作业发生易燃物起火,立即停止作业,关闭电源,使用灭火器灭火,进行扑救工作,并报告现场部门负责人;不能立即扑灭的,应立即打119报警

4.5.3 固定作业现场发生火险,应立即停止作业,关闭电源,使用灭火器灭火,并报告公司安保科(电话-----);现场火势无法控制时,按所在现场的疏散指示标识疏散到公司大门口集合。

5 气瓶储存安全要求

5.1气瓶应储存在维修部设立的气瓶间内,放置的气瓶数量不应超过10瓶,室内严禁明火和其他热源,库房门口应有明显的安全标志;气瓶间应远离热源,严禁明火,有防止阳光直射库内的措施,通风良好。保持干燥。

5.2 气瓶间管理人负责,建立气瓶台帐,对气瓶的入库与发放实行登记制度;登记内容应包括气瓶类别、编号、外观检查、出入库时间等,并及时更新;台账格式见附件《气瓶登记台账》。

5.3 各种气瓶及空、实瓶应分开存放,空实瓶的存放应有明显标识,并保持间距1.5 m以上。

5.4 气瓶应立放,采取可靠的防止倾倒措施;存放时安全帽应旋紧。

5.5 气瓶间内及附近的消防器材应完好,每天进行巡查,每月对灭火器进行一次检查,并填写检查卡。

6 气焊作业安全作业要求

6.1 劳动防护用品穿戴要求

6.1.1作业时穿戴工作服,长发应盘在工作帽内,袖口及衣服角应系扣。

6.1.2 焊接作业时应佩戴防护镜、面罩。

6.1.3 敲焊渣时应戴防护眼镜。

6.1.4 作业产生较大火焰时,应穿着耐火材质围裙、护腿、套袖、披肩等。

6.2 作业前准备安全要求

6.2.1 现场气焊作业,应申报动火作业审批,并将批准后的动火作业证放置在作业现场;作业前进行动火作业安全交底,现场监护人全程监护;动火审批、交底和监护的具体流程和要求,执行公司《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6.2.2 现场作业前,应检查现场是否存放易燃物,是否配备灭火器材;应清理易燃物,至少配备2-4具abc干粉灭火器。

6.2.3 检查气瓶及其使用装备是否符合要求,检查内容包括:

氧气瓶、乙炔瓶运送是否使用专用手推车,保持气瓶的防倾倒角度,乙炔和氧气之间应有隔离板;作业时氧气瓶、乙炔瓶是否在现场分别使用专用手推车固定,相互间距离不得小于5m;氧气瓶、乙炔瓶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m;

检查焊、割器具是否正常,防止因熔化金属飞溅物或其它杂物堵塞喷嘴而导致回火,焊割矩及连接部位、胶管、气阀不得沾有油脂。

气瓶是否完好,无泄漏;乙炔气瓶减压器的出口端应应配置各自的单向阀,即回火防止器;气瓶阀门开启灵敏无泄漏现象;气瓶软管无泄漏、烧坏、磨损、老化或有其他缺陷;气瓶减压器连接良好无泄漏;减压器和压力表在检验周期内;禁止使用没有减压阀的氧气瓶和乙炔气瓶;气瓶用压力表、减压阀必须按规定定期送交理化室进行校验,并有检测合格标识。

6.3 作业过程安全操作要求

6.3.1 严禁将气瓶橡胶软管放在电线上、通道上,或把重或热的物件压在软管上,不准将软管与电焊用的导线敷设在一起;长距离使用软管时,在软管经过的车行道时必须加金属护套或开地沟埋设。

6.3.2 开启气瓶阀门时,动作要缓慢,操作者面部不要面对减压阀,但要仔细观察压力表的指针是否灵敏正常,禁止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去开启氧气瓶或乙炔气瓶。

6.3.3 点火时,先微开预热氧阀,再开乙炔气阀,迅速用电子枪点火,调整火焰,待工件预热至燃点,再开氧气进行作业,开启时不应过猛,以防火焰喷射;点火时,喷嘴不能够对人,燃烧的焊枪不能放在工件和地面上;操作中,如发现割炬散火,严禁在喷火时疏通割嘴,防止烧伤。

6.3.4 作业时,应先清理工件表漆皮、铁锈、油污,以防氧化皮剥落分离时伤害眼睛和阻塞割嘴,产生回火。

6.3.5 熄灭火焰时,应先关切氧气,再关乙炔气和预热氧气阀门;操作中如发生回火,应立即关切氧气阀门,再关乙炔气阀和预热氧,待割炬冷却后,方可继续使用。

6.3.6 氧气瓶中的氧气及乙炔气瓶中的乙炔气严禁全部用完,氧气瓶至少应留有不小于1mpa的剩余压力,而乙炔气瓶中剩余压力不应小于0.1mpa。

6.3.7 气瓶设备、管道冻结时,严禁用火烤或用工具敲击冻块。

6.3.8 在压力容器、密闭容器时焊接,应留出气孔,必要时要在进气孔设强制通风装置,容器内照明必须用安全电压,焊件必须接地,焊工必须和焊件绝缘,容器外设专人监护。

6.3.9 焊割油桶、管道等有可燃气体或溶液的工件时,必须先清洗有毒、易燃、易爆物质,开设足够大的通气孔确保安全。

6.4 作业后安全要求

6.4.1 焊接作业完成后,应立即关闭气瓶阀门,并将气瓶放置到手推车上,保持防止倾倒的倾斜角度。

6.4.2 清除焊缝焊渣时,要戴防护眼镜,注意头部应避开敲击焊渣飞溅方向,以免刺伤眼睛。

6.4.3 对焊接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无火星、无易燃物阴燃现场,方可离开现场。

7 应急措施

7.1 现场发现气瓶泄漏,应立即关闭气瓶阀门;同时现场采取通风措施,不得使用任何产生火花、静电的工具和接打手机,并立即报告现场部门负责人。

7.2 乙炔气软管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脱落、破裂、着火时,应将割炬的火焰熄灭,然后停止供气;氧气软管着火时,应迅速关闭氧气瓶阀们,停止供气,严禁将弯折软管的方法消除氧气软管着火,乙炔气软管着火时,可用弯折着火点供气端一段胶管的方法将火熄灭。

7.3由于焊咀过热或堵塞而发生回火和多次爆鸣时,应迅速先将乙炔阀门关闭,再关掉氧气阀门,将焊咀侵入冷水中冷却。

7.4 非固定现场作业发生易燃物起火,立即停止作业,关闭气瓶阀门并将气瓶转移到安全位置;同时使用灭火器灭火,进行扑救工作,并报告现场部门负责人;不能立即扑灭的,应立即打119报警

7.5 固定作业现场发生火险,应立即停止作业,关闭电源,关闭气瓶阀门并将气瓶转移到安全位置,同时使用灭火器灭火,并报告公司安保科(电话------);现场火势无法控制时,按所在现场的疏散指示标识疏散到公司大门口集合。

附件《气瓶登记台账》:

序号

气瓶名称/型号

数量

购入日期

购入验收人

退回日期

退回经手人

第6篇 危化品库房保管员作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危险源辨识规范

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仓储部危化品库房保管员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包括各类生产使用的批量危化品保管,不包括气瓶库保管岗位,车间少量化学品品存放点保管岗位、试验部化学试剂和剧毒品保管岗位。

2 术语和定义

2.1 危险化学品:

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国务院令第591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2.2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国际上称作化学品安全信息卡,简称msds(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是一份关于化学品燃爆、毒性和环境危害以及安全使用、泄漏应急处置、主要理化参数、法律法规等方面信息的综合性文件。其安全信息包括:化学品及企业标识、危险性概述、成分/组成信息、急救措施、消防措施、泄漏应急处理、操作处置与储存、接触控制/个体防护、理化特性、稳定性和反应活性、毒理学资料、生态学信息、废弃处置、运输信息、法规信息、其他信息。

2.2 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

是用文字、图形符号和编码的组合形式表示化学品所具有的危险性和安全注意事项的标签,贴于化学品包装物上;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内容、格式和制作等事项的内容如下:名称、分子式、化学成分及组成、编号、标志、警示词、危险性概述、安全措施、灭火、批号、提示向生产销售企业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生产企业名称、地址、邮编、电话、应急咨询电话。

2.3 闪点

闪燃是可燃物表面或上方在很短时间内(0~1s)重复出现火焰一闪即灭的现象;闪点是可燃蒸汽与空气构成的混合物在与火源接触时发生闪燃的最低温度。因此,闪点越低,则火灾危险性越大。

2.4 燃烧条件

是指燃烧的基本条件,包括可燃物、助燃物(氧化剂)、着火源,通常称为“燃烧三要素”。

2.5 化学爆炸

是指由于物质的化学变化引起的爆炸,如燃气泄漏遇到静电、火花引发的爆炸,包括易燃易爆化学品爆炸、粉尘爆炸等。

2.6 爆炸极限

是表征可燃气体和可燃粉尘危险性的主要示性数。当可燃性气体、蒸气或可燃粉尘与空气(或氧)在一定浓度范围内均匀混合,遇到火源发生爆炸的浓度范围称为爆炸浓度极限,简称爆炸极限。

2.7 隔离贮存

在同一房间或同一区域内,不同的物料之间分开一定的距离,非禁忌物料间用通道保持空间的贮存方式。

2.8 隔开贮存

在同一建筑或同一区域内,用隔板或墙,将其与禁忌物料分离开的贮存方式。

2.10 分离贮存

在不同的建筑物或远离所有建筑的外部区域内的贮存方式。

2.11 禁忌物料

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化学物料。

3 岗位安全作业职责

负责本岗位日常事故隐患自我排查治理,包括班前、班中、班后的排查和处置;

负责本岗位危化品入库验收、分类储存、出库等工作,在各项工作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安全操作,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负责本岗位涉及的库区、库房内相关设备设施的日常检查,确保本岗位使用的设备设施及其安全装置完好有效,本岗位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修;

负责本岗位事故和紧急情况的报告和现场处置。

4 岗位人员培训取证和能力要求

保管人员应经过培训取得安监部门颁发的危化品特种作业人员证书;

保管人员应每年至少参加一次本公司组织的危化品知识和作业技能培训,并考核合格;

保管人员应参加仓储部每季度组织一次的危化品保管人员日常安全教育,学习并掌握危化品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相关知识、各类危化品的特性和保管要求、应急处置方法等。

保管人员负责收集保存本人负责保管的危化品的化学品特性说明书(msds),放置在库房现场,并掌握其主要内容。

5 岗位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危险源)

作业活动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危险源)

可能造成的事故/伤害

可能伤害的对象

危化品入库和验收

危化品入库未进行验收,不合格的危化品在储存时引发事故

火灾、中毒、腐蚀等事故

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入库时未识别危化品性质,未根据特性分类分区储存,导致不同特性的危化品发生反应

火灾或中毒、腐蚀等事故

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危化品储存

保管易燃易爆化学品,违章带入明火,化学品泄漏未及时处置等,导致起火爆炸

火灾爆炸

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保管有毒化学品,不慎造成丢失,导致人员中毒;

中毒

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危化品未分类储存,或未实行禁忌储存,导致危化品发生剧烈化学反应,导致发热或其他现象

火灾或中毒、腐蚀事故

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危化品出库

出库未办理手续,导致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化品流向社会

火灾、中毒、腐蚀等事故

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出库时未检查出库物资是否在有效期内,导致危化品失效引发事故

火灾、中毒、腐蚀等事故

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6劳动防护用品穿戴要求

6.1 作业人员应穿戴工作服、工作帽,长发应盘在工作帽内,袖口及衣服角应系扣。

6.2 搬运或分装腐蚀性危化品时,应戴口罩、防酸手套、穿防护鞋。

6.3 装卸和分装粉末状危化品时,应戴防尘口罩;接触有毒防尘的,应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

7 入库作业安全要求

7.1 危化品入库用向供应商索取msds,并在库房现场保存

7.2 危化品入库应进行检查验收,验收的主要方法和内容包括:

核对品名、品牌、规格、等级、包装单位、生产日期或批号、产品标准号、生产商名称等。

查看外包装是否完好,无破损,危化品安全标签是否张贴在包装物上,且内容齐全、清晰;

查看危化品产品合格证,生产检验日期是否在规定的有效期内;

瓶装危化品,检查其瓶子是否泄漏;袋装危化品检查其是否破损;散装的危化品,检查其容器是否完好,同时检查数量是否符合要求。

7.3 各类危化品的容器和包装均应封闭严密,完整无损,具体验收内容执行附录1《化学品内外包装验收标准》。

7.4 各类危化品的物品质量感官检查,主要方法包括:

物品性状、颜色、黏稠度、透明度均应符合产品标准。

固体颜色正常、色泽一致、无可见杂质,无潮解、熔化、溶化、风化现象,颗粒或粉末松散整齐,晶体规则,无结块或成团现象。

液体澄清、透明、清晰,颜色正常,不混浊,无悬浮物、无杂质、无沉淀、无封口不严,无挥发和渗漏。

7.5 危化品检查验收的要求和安全注意事项

7.5.1 危化品数量少的应逐件查验,量大的至少应按入库物品的1﹪开箱验收;在验收中发现有渗漏、冒烟等危及安全的物品,应当拒收,并及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向库房主管人员报告。

7.5.2 检查验收应注意以下安全事项:

验收、整修包装需在库房外安全地点或专门场所进行;

撒在地上的物品要清扫干净,集中存放,统一处理;

验收时应根据物品的不同性质佩戴必要的防护用品;

禁用铁制工具开箱验收易燃易爆危险品;

雨天应拒收遇湿易燃品。

7.6 检查验收情况,记录在《危化品入库检查验收记录单》内,并有检查人签字;记录单格式如下:

入库

序号

入库日期

危化品名称/型号

数量

msds

提供情况

安全标签

验收情况

合格证

验收情况

包装方式/完好情况

其他

情况

检查人

8 危化品储存安全要求

8.1 岗位作业人员建立本岗位负责保管的危化品安全特性和储存台账,具体的分类要求如下。

8.1.1 本库房的危化品包括以下类别:各岗位人员依据附录2《危险化学品分类》,根据特性具体确定其项别。

易燃固体、自然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有毒品

腐蚀品

8.1.2 根据确定的类别和项别,建立危化品安全特性和储存台账,并及时更新;台账格式如下:

类 别

项 别

最大储存量

库存危化品名称/实际数量

储存方式/库位

8.2 危化品的基本储存安全要求

危险化学品不应露天堆放。

遇火、遇热、遇潮能引起爆炸或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在潮湿、积水的建筑物内储存。

受日光照射能发生化学反应而引起爆炸、燃烧、分解、化合或放出有毒气体的,其包装和存放地点应采取避光措施。

危险化学品不得与其禁忌化学品混合储存,不同危险性质或不同灭火方法的物品应分类存放。

8.3 根据危化品分类特性,具体确定储存方式和库位,具体要求如下。

8.3.1 首先应按附录3《常用危险化学品储存混存性能互抵表》,确定本岗位保管的危化品之间的积极存储要求,并符合以下要求:

易燃液体、遇湿易燃物品、易燃固体不得与氧化剂或有氧化性的酸类(特别是硝酸)接触。易燃液体可同库储藏,但甲醇、乙醇、丙酮等应专库储藏。

自燃物品应根据不同物品的性质和要求,分别选择适当的地点专库储存,即使是少量物品也应与酸类、氧化剂、金属粉末、易燃易爆品等隔离储存。

遇湿易燃物品专库储藏,严禁露天存放。金属钾、钠及其氢化物可同库储存。钾、钠等活泼金属绝对不允许露置空气中,必须浸没在煤油中保存,容器不得渗漏。保险粉宜单独存放。

具有还原性的氧化剂应单独存放。无机氧化剂与有机氧化剂必须分别储藏,但硝酸铵、氯酸盐类、高锰酸盐、亚硝酸盐、过氧化钠、过氧化氢等必须专库储藏。

有毒物品应与酸类和氧化剂隔离存放。不同种类有毒品要分开存放,性质相抵的禁止同库储存。严禁将有毒品与食品或食品添加剂混存。

酸性腐蚀物品和碱性腐蚀物品要分开储存。氧化性强的硝酸、高氯酸也不宜和其他酸性物质混存。氧化性酸应远离易燃物。

严禁硫酸与其他物品混存。酸类与氰化物、h发孔剂、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等不应混存。

溴氢酸、碘氢酸要避光储藏。漂白粉、次氯酸钠溶液等应避免阳光的照射。

有机腐蚀品储存应远离火种、热源及氧化剂、易燃物品、遇湿易燃物品。

8.3.2 根据确定的禁忌存储要求,确定各类危化品的储存方式,包括隔离储存、隔开储存、分离储存三种方式,并符合下表的间距、储存量等要求:

贮存类别

露天贮存

隔离贮存

隔开贮存

分离贮存

贮存要求

平均单位面积贮存量,t/m2

1.0~1.5

0.5

0.7

0.7

单一贮存区最大贮量,t

2000~2400

200~300

200~300

400~600

垛距限制,m

2

0.3~0.5

0.3~0.5

0.3~0.5

通道宽度,m

4~6

1~2

1~2

5

墙距宽度,m

2

0.3~0.5

0.3~0.5

0.3~0.5

与禁忌品距离,m

10

不得同库贮存

不得同库贮存

7~10

8.3.3 根据确定的储存方式和储存量要求,储运部采购管理人员共同确定每类危化品的最大储存量;最大储存量,不得大于表的数量:

危险化学品类别

危险化学品存储量

易燃液体

≤3t

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1t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0.5t

有毒品(不包括剧毒化学品)

≤0.5t

腐蚀品

≤10t

8.3.4 根据本库区库房分类和库位,确定每类危化品的存放库位。

8.3.5 最大储存量和储存方式、存放库位填入本岗位的危化品安全特性和储存台账,并及时更新。

8.4 按照确定的最大储存量和储存方式、存放库位,储存保管各类危化品;物品堆码应符合以下要求:

物品应根据其包装物和数量的不同分别采用垛堆法、架堆法、托盘堆码法等不同的堆码方法。

危险化学品堆垛时要根据库房地势高低一般应垫15cm以上下垫物,货棚不低于30cm。遇湿易燃物品、易吸潮溶化和吸潮分解的物品应适当加大下垫高度。爆炸品应铺垫20cm左右的方木和垫板,绝不能用受撞击、摩擦容易产生火花的石块、水泥块或钢材等铺垫。

各种危化品应码行列式压缝货垛,做到牢固、整齐、美观,出入库方便。码垛高度:大铁桶液体立码,固体平放,一般不超过3m;化学试剂木箱2~3m;袋装3~3.5m。

库存危险化学品应保持相应的安全间距,即主通道应大于等于180cm;支通道应大于等于80cm;墙距应大于等于30cm;柱距应大于等于10cm;垛距应大于等于10cm;顶距应大于等于50cm。

9 危化品在库养护作业安全要求

9.1 对危化品的日常安全检查要求包括:

每天对库房内外进行安全检查,检查易燃物是否得到清理,货垛是否牢固,有无异常,库内有无过浓刺激性气味。

特别要注意危险品与非危险品以及性质相互抵触的危险品有无混放堆存的情况。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必要时向本部门主管领导汇报。

9.2 温湿度控制,应符合以下要求:

应根据库房面积的大小在库房内设置1至4个温湿度计,温湿度计应悬挂在不靠仓库门窗而空气又能适当流通的地方,不要随意挪移、震动,保持准确性。每天应检查温湿度计是否正常使用。

每日上、下午各一次观测库房的温湿度,发现超出规定范围应及时调整,按所存危化品所需要的温湿度依情况分别采用通风、密封、降温、吸潮(生石灰、氯化钙或硅胶)、除湿机降湿等办法进行控制。

各类危险化学品温、湿度条件,见附录4《各类危险化学品温、湿度条件一览表》。

10 危化品出库作业安全要求

10.1 危化品出库时,应认真核对出库单上的品名、规格、数量,还应与提货人进行复核。

10.2 外单位提货时,应验看物品的提货证明,避免误出造成事故。

10.3 危化品出库要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出、接近失效期先出。

10.4 出库危化品应保证包装完好,标识清楚完整。

10.5 危化品出库时,及时更新相关危化品台账。

11 岗位应急要求

危化品库房应执行本公司的《危化品库房事故现场处置方案》,并将预案主要内容制作看板,张贴在库区;现场的紧急情况处置的基本要求如下:

11.1 库房发生设备和电气线路漏电时,应立即关闭设备配电柜电源;如发生人员触电,不得用肢体接触触电者,首先应关闭电源,来不及关闭时,应使用绝缘物体将带电物挑开。

11.2 库区、库房或周边发生火险时,应立即立即停机断电,使用灭火器进行灭火并同时报告车间当班带班人员;处置无效时立即撤离现场,按现场疏散指示标识到工厂东北大门处集合。

11.3 发生易燃气体、液体泄漏时,应采取黄沙堵漏等方法,应立即报告当班带班人员;不得在泄漏现场使用手机和其他产生静电或火花的设备工具,并立即开启通风装置进行通风。

12 附录

附录1《化学品内外包装验收标准》。

附录2《危险化学品分类》

附录3《常用危险化学品储存混存性能互抵表》

附录4《各类危险化学品温、湿度条件一览表》

附录1《化学品内外包装验收标准》

化学品内外包装验收标准

检验项目

内容

验收标准

外包装与衬垫物

非危险品

箱子牢固 、稳妥,衬垫物填妥并具缓冲作用。

爆炸品

木质箱子牢固 、稳妥,衬垫物填妥并具缓冲作用。

压缩气体和

液化气体

钢瓶防震胶圈齐备。

易燃液体

木质箱子或指定的纸板箱牢固 、稳妥,衬垫物填妥并具缓冲作用。

易燃固体、

自燃物品、

遇湿易燃品

木质箱子牢固 、稳妥,衬垫物填妥并具缓冲作用。

氧化剂和

有机过氧化物

木质箱子牢固 、稳妥,衬垫物填妥并具缓冲作用,强氧化剂(如高氯酸)填加褚石。

有毒品

木质箱子牢固 、稳妥,内套塑料袋并铅封,衬垫物填妥并具缓冲作用。

腐蚀品

木质箱子牢固 、稳妥,衬垫物填妥并具缓冲作用。强腐蚀品(如硝酸、硫酸)填加褚石。酰氯类填加褚石并装套桶。

内包装

内外盖

盖严、压严、拧紧,胶圈(帽)封口胶圈(帽)封口要套实。

剧毒、贵重产品

应有生产厂家专用封签、封条(包括中包装)。

见光易氧化、分解的产品

采用不透光的内包装容器,透光的内包装容器应采取避光措施,如:包黑纸、套黑塑料袋等。

烫(石膏)蜡的产品

封口均匀无气泡。

双氧水、次氯酸钠类易膨胀品

瓶盖要有出气孔。

添加稳定剂产品

查看是否添加如:三硝基苯酚等应有不燃材料稳定剂;硝化棉:有无水乙醇湿润,不可太干;过氧化苯甲酰:有水湿润,不可太干;金属钠、钾:浸入煤油,隔绝空气;黄磷:浸入水,隔绝空气。

气体钢瓶

安全帽完整拧紧,瓶壁无腐蚀、损坏、结疤、凹陷、鼓泡和伤痕。

压力容器必须有压力表、安全阀、紧急切断装置。

包装使用期应在试压规定期内,逾期不准延期使用,必须重新试压。有油迹的氧气气瓶,应用四氯化碳擦拭干净后方可入库。

附录2《危险化学品分类》

危险化学品分类

类 别

项 别

爆炸品

有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

具有抛射危险,但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

具有燃烧危险和较小抛射危险、或两者兼有,但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

无重大危险的爆炸物质和物品

非常不敏感的爆炸物质

压缩气体和

液化气体

易燃气体

不燃气体

有毒气体

易燃液体

低闪点液体(闭杯实验闪点低于-18oc)

中闪点液体(闭杯实验闪点在-18oc至<23oc)

高闪点液体(闭杯实验闪点在23oc至61oc)

易燃固体、

自然物品

和湿易燃物品

易燃固体

自燃物品

遇湿易燃物品

氧化剂和

有机过氧化物

氧化剂

有机过氧化物

有毒品

毒害品

感染性物品

放射性物品

腐蚀品

酸性腐蚀品

碱性腐蚀品

其它腐蚀品

附录3《常用危险化学品储存混存性能互抵表》

常用危险化学品储存混存性能互抵表

化学危

险物品分类

小类

化学危险物品分类

爆炸性物品

氧化剂

压缩气

体和液

化气体

自然物品

遇水

燃烧

物品

易燃

液体

易燃

固体

有毒性

物品

腐蚀性

物品

放射性物品

酸性

碱性

爆炸

及爆

炸性

药品

其他

爆炸

一级无机

一级有机

二级无机

二级有机

剧毒

易燃

助燃

不燃

一级

二级

一级

二级

一级

二级

一级

二级

剧毒无机

剧毒有机

有毒无机

有毒有机

无机

有机

无机

有机

爆炸性

物品

点火器材

起爆器材

爆炸及爆炸性药品

其他爆炸品

×

×

×

氧化剂

一级无机

一级有机

二级无机

二级有机

×

×

×

×

×

×

×

×

×

×

×

×

×

×

×

×

×○×

○×○

×

压缩气体

和液化

气体

剧毒(液氨和液氯有抵触)

易燃

助燃

不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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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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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消

××分分

×××分

○×○○

○×○

○○

自燃物品

一级

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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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火燃

烧物品

一级

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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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燃液体

一级

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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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燃固体

一级

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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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毒害性物品

剧毒无机

剧毒有机

有毒无机

有毒有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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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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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分×

消×

分×

分×

分×

分×

分×

分×

分×

分×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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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分×

消×

消×

消×

消×

消×

消分

消×

消分

分×

分消

分×

分消

腐蚀性

物品

酸性

无机

有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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碱性

无机

有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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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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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说明:“○”符号表示可以混存;

“×”符号表示不可以混存;

“分”指应按化学危险晶的分类进行分区分类贮存。如果物品不多或仓位不够时,因其性能并不互相抵触,也可以混存;

“消”指两种物品性能并不互相抵触,但消防施救方法不同,条件许可时最好分存;

① 明过氧化钠等氧化物不宜和无机氧化剂混存。

②说明具有还原性的亚硝酸钠等亚硝酸盐类,不宜和其他无机氧化剂混存。

凡混存物品,货垛与货垛之间,必须留有1 m以上的距离,并要求包装容器完整,不使两种物品发生接触。

附录4《各类危险化学品温、湿度条件一览表》

各类危险化学品温、湿度条件

类 别

品 名

温度,℃

相对湿度,%

备注

爆炸品

黑火药、化合物

≤32

≤80

水作稳定剂的

≥1

<80

压缩气体和

液化气体

易燃、不燃、有毒

≤30

易燃液体

低闪点

≤29

中高闪点

≤30

易燃固体

易燃固体

≤35

硝酸纤维素酯

≤25

≤80

红磷、硫化磷、铝粉

≤35

<80

自燃物品

黄磷

>1

烃基金属化合物

≤30

≤80

含油制品

≤32

≤80

遇湿易燃物品

遇湿易燃物品

≤32

≤75

氧化剂和有机

过氧化物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30

≤80

过氧化钠、过氧化镁、

过氧化钙等

≤30

≤75

硝酸锌、硝酸钙、硝酸镁等

≤28

≤75

袋装

硝酸锌、亚硝酸钠

≤30

≤75

袋装

盐的水溶液

>1

结晶硝酸锰

<25

过氧化苯甲酰

2~25

含稳定剂

过氧化丁酮等有机氧化剂

≤25

酸性腐蚀品

发烟硫酸、亚硫酸

0~30

≤80

硝酸、盐酸及氢卤酸、氟硅(硼)酸、氯化硫、磷酸等

≤30

≤80

磺酰氯、氯化亚砜、氧氯化磷、氯磺酸、溴乙酰、三氯化磷等多卤化物。

≤30

≤75

发烟硝酸

≤25

≤80

溴素、溴水

0~28

甲酸、乙酸、乙酸酐等

有机酸类

≤32

≤80

碱性腐蚀品

氢氧化钾(钠)、

硫化钾(钠)

≤30

≤80

其他腐蚀品

甲醛溶液

0~30

易挥发有毒品

三氯甲烷、四氯化碳、

苯胺、苯甲腈等

≤32

≤85

易潮解有毒品

五氧化砷、亚砷酸钾、

氟化氢铵、氰化钾等

≤35

≤80

第7篇 打磨作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危险源辨识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涂装车间打磨作业人员的安全作业,包括手工或使用打磨工具进行的金属和其他材料打磨作业,也包括在喷漆等易燃易爆现场的打磨作业。

2 岗位安全作业职责

负责本岗位日常事故隐患自我排查治理,包括班前、班中、班后的排查和处置;

负责本岗位设备操作或其他作业,在作业和故障排除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安全操作,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负责本岗位设备设施及其安全装置的日常保养,保养过程按规定安全作业,确保本岗位使用的设备设施及其安全装置完好有效,本岗位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修;

负责本岗位事故和紧急情况的报告和现场处置。

3 岗位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危险源)

作业活动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可能造成的事故/伤害

可能伤害的对象

打磨作业

(通用)

使用过程中用力过猛砂轮片断裂,残片飞出击伤人员

机械伤害

操作人员和

周边人员

风动或电动砂轮打磨机、抛光机的防护罩损坏,或人员操作不慎接触旋转部位、头发或衣服卷入旋转部位

机械伤害

操作人员

电动打磨工具电源线破损或接地不良造成漏电

触电

操作人员

现场通风、除尘效果不良或作业人员未按要求使用防护用品,作业人员吸入打磨粉尘。

职业病

操作人员

使用升降平台、梯台等,设备故障或人员不慎,人员坠落

高处坠落

操作人员

易燃易爆场所打磨作业

在易燃易爆场所作业,未使用防爆电气或风动工具,火星、静电引燃易燃易爆物引起火灾爆炸

火灾爆炸

操作人员和

周边人员

打磨现场粉尘堆积,防静电装置失灵或违规使用明火、打手机等,引爆粉尘

粉尘爆炸

操作人员和

周边人员

4 劳动防护用品穿戴要求

4.1 作业人员应穿戴工作服、工作帽,长发应盘在工作帽内,袖口及衣服角应系扣。

4.2 作业人员应佩带防护眼镜和活性炭口罩,打磨产生有毒有害粉尘,或在有毒有害作业场所作业时,应戴自吸过滤式呼吸器;呼吸器的活性碳盒每月更换1次;

4.3梯台无稳定站立面,且登高超过2米的,应佩戴安全带、安全帽,并将安全带固定在牢固的位置;

4.4 打磨作业时应佩戴耳塞。

5 打磨作业安全要求

5.1作业前准备安全操作

5.1.1 作业前对打磨工作环境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打磨室,或车间内设置的打磨区内除尘、通风装置是否完好、有效;

现场打磨站立的升降平台、梯台,是否带有防坠落的栏杆、防护板并完好有效;

易燃易爆打磨现场的防静电接地装置、灯具、开关和排风装置等防爆电气等是否完好、有效。

5.1.2 作业前,对使用的设备和工具进行检查,确保设备工具及其安全装置完好、有效:

检查电动工具选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绝缘电阻检测合格标识是否在有效期内;使用ⅰ类手持电动工具时应在电气线路中采用额定剩余工作电流不大于30ma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隔离变压器等保护措施,或加接带有漏电保护的接线板;

在易燃易爆场所打磨应使用风动工具,不得使用电动工具,不得使用移动灯具,检查风动工具使用的压缩空气管道、阀门是否完好,无泄漏;

检查使用的打磨、抛光机及其安全防护罩是否完好、砂轮片是否在保质期内,砂轮是否有裂纹和破碎缺口、软垫是否撕裂、钢丝刷是否松动和断裂;工具电源线、防护罩、盖及手柄是否完好;

5.1.3 需安装砂轮片前,核对砂轮片是否与主轴直径相适应,不准使用有裂纹或缺损的砂轮:

安装时,应采用专用扳手进行紧固,压紧到砂轮转动时不产生滑动为宜;

砂轮装好后,必须进行试转,空转5-10秒钟,砂轮转动时,不应有明显振动;

调整砂轮防护罩时,必须在砂轮停转后并关闭电源,方可进行。

5.1.4 作业前,应先开启现场通风和除尘装置。

5.2 作业过程安全操作要求

5.2.1 打磨时应夹紧工件,用力不得过猛;注意以下安全事项:

打磨时手不能在砂轮片附近,人体站立在侧面位,严禁有人站在砂轮片正面,以防砂轮破裂伤人;

禁止用砂轮端面进行打磨,禁止随便开动砂轮或用他物冲击敲打砂轮片;

两人以上同时打磨时,严禁在同一个工作台上对面方向相对作业;现场多处同时交叉进行打磨作业时,应听从现场指挥的调度,各作业点之间应的距离应大于2m;

作业中假如砂轮片被卡住,必须关闭工具方可处置;

正在转动的砂轮机不准放在地上和工作台上,待砂轮停稳后,放在指定的地方;暂时不用时,必须关闭开关,并切断电源。

5.2.2使用电动工具、风动工具时,注意以下安全事项:

工作时将电线放置于工具的后端,严禁接触旋转的砂轮片或钢丝刷;

发现电动工具电源线缠卷打结时,要立即解开,不得手提电线或砂轮强行钉拉动;

使用风动工具时,气管不得接触尖锐物品,防止气管破损漏气。

5.2.3 使用升降平台、梯台登高打磨作业时,注意以下安全事项:

启动升降平台按钮前,先发出呼喊信号,观察周边情况,平台梯台上有人上、下时,严禁升降操作;

使用梯台登高时,梯台固定应牢固,人员不得在梯子上向下扔物,注意力集中。

5.2.4 现场打磨粉尘、刮灰时滑落的腻子等,应随时清理。

5.3 作业结束后安全操作要求

5.3.1 工作结束后,工具等应放置于工具柜内。

5.3.2 清理现场地面打磨粉尘、滑落的腻子,检查现场无危险物品,关闭电源、气源后方可离开。

5.4 作业现场禁止性要求

5.4.1 进入打磨作业场所严禁烟火、禁止打手机,人员进入时应交出火种。

5.4.2 无关人员严禁进入打磨现场。

6 岗位应急要求

6.1 机械伤害处置

a)被砂轮残片、切屑击伤,应立即前往医院包扎治疗,若碎片嵌入身体,切勿随意拔出,应由医师负责清理。

b)发生机械伤害时,应立即进行包扎、止血等处理,防止感染;严重的应立即到医院处置。

6.2 发生设备、工具漏电时,应立即关闭设备配电柜电源;如发生人员触电,不得用肢体接触触电者,首先应关闭电源,来不及关闭时,应使用绝缘物体将带电物挑开。

6.3 易燃易爆场所发生易燃气体、液体泄漏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当班带班人员;不得在泄漏现场使用手机和其他产生静电或火花的设备工具,并立即开启通风装置进行通风。

6.4 周边发生火险时,应立即停机断电,使用周边的灭火器进行灭火并同时报告车间当班带班人员(带班室电话-----);处置无效时立即撤离现场,按现场指示标识疏散到工厂东北大门处集合。

第8篇 危化品储存作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岗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部门喷涂车间危化品仓库工种储存管理操作作业单元危化品储存作业
安全作业程序可能发生的伤害安全预防措施
1、腐蚀品搬运、发料、领料作业前必须配戴防毒口罩、橡胶手套、胶围裙、胶鞋、防护眼镜;

2、堆放、搬运作业动作应轻稳、堆放层叠应整齐、稳固、禁止超高、倾斜、防止倾倒、坠落导致容器破裂泄漏;

3、堆放、搬运油漆、稀释剂等易液体应轻搬轻放,防止撞击摩擦、震动摔碰产生火花引起火灾或燃爆;

4、检查化学品的包装容器是否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

5、禁止汽车进入库房;

6、禁止用叉车搬运易燃易爆化学品(如涂料、燃气);

7、装卸油漆、稀释剂类物品时,操作人员不得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

8、油漆、稀释剂仓库内禁止使用手机;

9、库房内禁止开箱、开桶、分装、验收检查,必须在库房外进行;

10、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垛与垛间距不小于1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0.3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米 ;

11、易燃液体、酸碱类必须隔开储存,禁止混存,必须符合安全距离的规定;

12、装卸作业完毕后,应及时洗手、洗脸、漱口、淋浴。中途不得饮食、吸烟,并且必须保持现场空气流通,防止沾染皮肤,黏膜等。如出现头晕、头痛等中毒现象,应按救护知识进行急救,严重者要立即送医院治疗;

13、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对库房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人。

1、堆放在库房内的油漆、稀释剂等甲乙类易燃液体倾倒坠落而泄漏导致易燃气体聚积在房内浓度过高引起员工急性中毒;

2、油漆稀释剂等泄漏浓度过高达到爆炸下限遇火源引起火灾或爆炸;

3、员工因违反操作规程不配戴防毒口罩而导致职业中毒;

4、酸碱类化学品腐蚀伤害。

1、作业前应先开启排风机、排气扇,确认正常后才能进行作业;

2、作业前应检查测试洗眼器是否正常,确保正常后才能进行作业;

3、禁止携带火种、吸烟、使用明火;

4、禁止使用铁质工具敲打油桶,防止火花产生;

5、禁止穿化纤衣服及带钉鞋;

6、未经申请批准,库房内禁止动火作业;

7、仓库必须配齐消防器材并及时检查,确保良好;

8、每日应进行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9、甲、乙类易燃液体进入库房内前必须消除静电;

10、油漆堆放不应超高(堆放不超过3层);

11、油漆存放不应超量(防止构成重大危险源);

12、作业人员应学习了解掌握所储存化学品的msds;

13、禁止在调漆房内进食、喝水;

14、禁止酒后或带病上岗;

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

第9篇 种板作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工作服、工作鞋、防护手套等。工作服做到领口紧、袖口紧、下摆紧。

2、吊车工听从槽面人员的指挥。行车进行负荷作业时,禁止人员在其下面作业或停留。

3、用电解液冲洗槽底或补加电解液时,要劝告其他人员远离避开;开启、关闭阀门时要缓慢,以防发生喷液;严禁憋液操作,以防电解液飞溅伤人;若电解液溅入眼睛时,应立即用清水冲洗。

4、出装槽停电作业时,必须在仪表室停电操作完毕后,到槽底对短路器进行现场确认,才能通知吊车工进行出装槽作业,以免高电流击穿极板。

5、种板下槽作业时,先检查确认母板在吊钩上已挂牢。

6、对电解槽组进行送电前,确认槽内极板已装好,温度、液位正常。

7、槽底作业时,注意观察槽底的支架、管道、地沟及其它物品,防止碰伤或坠落。

8、及时清除阳极板和母板的泡洗作业区楼梯、平台的油渍,防止滑跌。

9、在作业区上下楼梯时,要集中精力,抓牢扶手。

第10篇 高处作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高处作业前,应系好安全带,穿好防滑软底鞋,扎紧袖口,衣着灵便;凡从事2m以上高处作业人员,须定期进行体检,凡不适合高处作业者,均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前,应检查作业点行走和站立处的脚手板、临空处的栏杆或安全网,上、下梯子,确认符合安全规定后,方可进行作业。

3、作业过程中,如遇需搭设脚手板时,应搭设好后再作业。如工作需要临时拆除已搭好的脚手板或安全网,完工后应及时恢复。

4、高处作业所用的料具,应用绳索捆扎牢靠,小型料具应装在工具袋内吊运,并摆放在牢靠处,以防坠落伤人,严禁抛掷。

5、安放移动式的梯子,梯子与地面宜成60~70度,梯子底部应设防滑装置。使用移动式的人字梯中间应设有防止张开的装置。

6、搭设悬挂的梯子,其悬挂点和捆扎应牢固可靠,使用时应有人定期检查,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7、如必须站在移动梯子上操作时,应离梯子顶端不少于1m,禁止站在梯子最高一层上作业,站立位置距离基准面应在2m以下。

8、禁止在万能杆件构架上攀登,严禁利用吊机、提升爬斗等吊送人员。

9、严禁在尚未固定牢靠的脚手架和不稳定的结构上行走和作业以及在平联杆件和构架的平面杆件上行走,特殊情况下必须通过时,应以骑马式的方式向前通行。

10、安全带应挂在作业人员上方的牢靠处,流动作业时随摘随挂。

11、施工区域的风力达到六级(包括六级)以上时,应停止高处和起重作业。

12、在易断裂的工作面作业时,应先搭好脚手板,站在脚手板上作业,严禁直接踩在作业面上操作。

第11篇 丝印移印作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部门

喷涂车间、炉具车间

工种

丝(移)工

作业单元

丝印移印作业

安全作业程序

可能发生的伤害

安全预防措施

1、作业前必须配戴防毒口罩、防护手套;

2、丝印、移印作业必须在有专门的通风设备,空气流通状态良好的集气罩或单独隔离区域内进行,以保证作业过程中散发的有毒气体及时抽走;

3、丝印、移印调墨作业动作不应过大,防止油墨飞溅进入眼睛;

4、用后的油墨或易燃溶剂必须立即扭紧桶盖,防止有毒气体挥发;

5、丝印移印作业完毕后,不能立即关闭排气扇,应使有毒气体基本抽走后才能关闭;

6、丝印、移印作业现场严禁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及容易产生火花的设备、工具接近现场操作;

7、工作完毕后应及时关闭移印机电源。

1、存放在作业场所内内的油墨、有机溶剂倾倒坠落而泄漏导致易燃气体聚积在房内浓度过高引起员工急性中毒;或引起火灾;

2、员工因违反操作规程不配戴防毒口罩、防护手套而导致职业中毒。

1、作业前应先开启排气扇,确保室内排风通畅正常后才能进行作业;

2、禁止携带火种、吸烟、使用明火;

3、未经申请批准,作业区及附件内禁止动火作业,确需动火必须先申请,批准后才能动火作业;

4、油墨、有机溶剂存放不应超量(存放一天的使用量);

5、作业人员应学习了解掌握所使用的油墨、有机溶剂等化学品的msds;

6、禁止在作业区内进食、喝水;

7、禁止酒后或带病上岗;

8、禁止无工作关系员工进行入作业区内。

第12篇 特种作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一、焊工一般安全操作规程

1、焊接场地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至少在10米内)特殊情况需要操作时,应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2、工作前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操作时(包括打渣)必须戴好防护眼镜和面罩,仰面焊接时应扣紧衣领,扎紧袖口,戴好妨火帽。

3、对压力容器,密封容器,管道的焊接,应必须事先泄压,采取安全措施。

4、在焊接、切割密闭空心工件时,必须留出气孔,在容器内焊接必须设人监护并有良好通风措施,禁止在已做油漆或喷涂过塑料的容器内焊接。

5、电焊机接零(地)线及电焊工作回线都不准搭在易燃易爆的物品上,也不准接在管道和机床上设备上,工作回线应绝缘良好,机壳接地必须符合安全规定。回路应独立或隔离。

6、电焊机的屏护装置必须完善(包括一次侧、二次侧接线)及电焊钳把与导线连接处不得裸露,二次接头应牢固;20米以上的高处作业应设人监护,作业时不准将工作回路线缠在身上,必须遵守高处作业其它的安全规程。

7、遵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有关规定,严禁用温度超过40℃的热源对气瓶加热,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气瓶立放时应采取防止倾倒措施,同时不能曝晒及氧瓶与乙炔瓶同放在一起。

8、工作完毕,应检查焊接工作地情况(包括相关的二次回路部分)无异常向题后切断电源,灭绝火种。

二、维修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2、掌握电气安全知识,了解岗位责任和区域的电气设备性能,熟悉触电急救方法和事故紧急处理措施。

3、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有关制度。

4、电工上岗操作必须穿合格的绝缘鞋,必要时应戴好安全帽和其它防护用品。所有绝缘用具、仪表、安全装置和工具应完好可靠, 对不同电压等级、工作环境、工作对象、要先用参数相匹配的用具。

5、任何电气设备,线路未经本人验电以前,一律视为有电,不准触及,需接触操作时应切断该处电源,确保无电,方能接触操作。

6、未经电气技术负责人的批准,不能改变电气设置的原有接线方式和结构。

7、各种电气接线的接头要保证导通接触面积不低于导线截面积,线头不应突出,接头不得松动,同时防止带电体碰触屏护引起事故。

8、使用电动工具应遵守有关电动工具的操作规程。

9、不准在设备运转过程中拆卸修理,必须停车并切断设备电源。

10、临时工作中断后和在开始工作时都必须重新检查电源是否已断开无电。

11、动力配电箱的开关,禁止带负荷拉开。

12、带电装卸熔断器管时要戴防护眼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使用绝缘夹钳,站在绝缘垫上。

13、熔断器的容量要与设备和线路安装容量相适应。

14、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必须可靠地与电网pe线连接,零线与地线必须分开。接地线截面要符合标准,维修时应全面检查。

15、安装螺口灯时,开关必须接在相线上,灯口螺纹接在零线上。

16、动力配电盘、配电箱、开关、变压顺等各种电气设备的附近,不准堆放各种易燃易、潮温和其它影响操作的物件。

17、使用梯子时要有防滑措施,踏步应牢固无破损,梯子与地面的角度以75°为宜,没有搭勾的梯子应采取安全措施,使用人字梯时拉绳必须牢固。

18、使用喷灯时,油量不得超过容积的3/4,打气要适当,不得使用漏油、漏气的喷灯。不准在易燃物附过使用喷灯。

19、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要立即切断电源,不能切断电源时,使用四氧化碳或二氧化碳灭火,严禁用泡沫灭火器或水灭火。

三、厂内机动车(叉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驾驶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2、严禁酒后驾驶,行驶中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

3、车辆发动前应检查刹车、方向机、喇叭、照明,液压系统等装置是否灵敏可靠,严禁带病出车。

4、起步时要查看周围有无人员和障碍物,然后鸣号起步,行驶中如遇不良条件,应减速慢行。

5、在厂区内行驶其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出入厂门、车间、库房门时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车间和库房内其时速不得超过3公里。

6、车辆不准超截使用,铲工件时,其升超高度不得超过全车高度的2/3,运行时离地高度不得大于0.5米。

7、车辆在运行中和尚未停妥时,严禁任何人上下车和扒车、跳车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工作完毕后,必须将车辆刹稳,并摘档熄火。其铲脚应放落地面。

9、定期维护和保养车辆确保各部位性能灵敏可靠。

10、严格按国家规定财期进行检测,并保存检测报告。

第13篇 变配电运行和检修作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变配电运行操作、值班巡查、检修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包括有人值守或无人值守的变配电室。

2 变配电设备和安全装置

2.1主要设备和电气线路:

变压器、电容器、高压开关柜、低于开关柜、模拟操作板等;

2.2安全用具和工具:

l绝缘夹钳、接地线、验电器、绝缘手套、绝缘靴、绝缘垫、绝缘拉杆、标示牌等;

l通用工具及专用工具。

3 岗位安全作业职责

l负责本岗位日常事故隐患自我排查治理,包括班前、班中、班后的排查和处置;

l负责本岗位变配电设备设施运行、巡查、倒闸、检修等作业,在作业和故障排除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安全操作,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l负责本岗位变配电设备设施及其安全装置的日常保养,保养过程按规定安全作业,确保本岗位使用的设备设施及其安全装置完好有效,本岗位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修;

l负责本岗位安全用具和工具的日常管理和保养,确保本岗位使用的安全用具和工具完好有效;

l负责本岗位事故和紧急情况的报告和现场处置;

l负责本岗位变配电设备设施的日常检修,确保设备及其安全装置完好,有效。

4 岗位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危险源)

作业活动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危险源)

可能造成的事故/伤害

可能伤害的对象

设备运行、

巡检

变配电设备未定期检测,造成设备、开关漏电

变配电设备外露线路绝缘层破损

触电

操作人员

超负荷用电,过载保护装置失灵,线路、开关过热

火灾

周边人员

作业现场没有“禁止进入”、“高压危险”等标识,无关进入作业区

触电

周边人员

作业人员无电工、入网许可证等相应资质,遇到紧急情况处理不当

触电

操作人员

停、送电和检修作业

安全用具、安全防护用品未按要求定期检测和使用

触电

操作人员

倒闸和检修作业未执行操作票和工作票制度

触电

操作人员

不按规定监控,停电检修过程,合闸通电

触电

操作人员

临时电线未进行审批或敷设不规范,造成漏电

触电

操作人员

维修时登高作业,梯台故障或损坏造成人员坠落

高处坠落

操作人员

应急处置

紧急情况下,未及时沟通信息,盲然的停、送电

触电

操作人员

突发电路故障,应急灯损毁不能照明,造成应急人员误操作

触电

操作人员

5 安全作业要求

5.1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作业审批要求

5.2.1 变配电房电气设备的操作的人员,应随时携带电工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或复印件,其中在高压变电设施值班和运行人员应取得高压电工证;在受送电装置上作业的电工还应经过电力部门组织的培训考试,取得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

5.2.2 变配电设施进行检修时作业前须办理检修工作票,并经过批准;变配电设施进行倒闸时作业前应办理倒闸操作票,并经过批准。

5.2.3 敷设临时用电线路,必须办理临时电线安装批准手续。

5.2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及穿戴要求

5.2.1作业人员应穿戴工作服、工作帽,长发应盘在工作帽内,袖口及衣服角应系扣。

5.2.2 巡查、运行、检修、倒闸及维修作业均应穿戴绝缘靴。

5.2.3 带电检修和倒闸应戴绝缘手套。

5.3 运行作业班前准备安全要求

5.3.1 每班作业前,应检查变配电室门窗及防止小动物进入的网、防鼠板、变配电设施、安全用具等是否完好,发现故障和问题,立即处置或上报。

5.3.2 倒闸作业前应在模拟板上进行倒闸步骤的验证,确认后方可进行作业。

5.4 运行作业过程安全操作要求

5.4.1 变配电操作

应符合《变配电房(间)安全管理制度》中具体要求,完成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a)正常的停送电操作可一人进行;倒闸作业应由两人进行,一人(副值)操作,一人(正值)监护;监护人应认真执行监护复诵制,逐项命令、操作,逐项检查、确认,逐项标志记录,确保准确无误;

b)正确操作;雷电时严禁倒闸操作;

c)发生紧急事故时,可不经许可或根据命令采取应急措施,断开有关设备电源,但事后应报告上级领导。

5.4.2 高压断送电操作的流程:

a)断开低压各支路空气开关,再断开低压出线总闸;

b)断开高压真空开关;

c)断开高压隔离开关或将抽屉单元摇至隔离位置;

d)合上接地刀闸(如果有);

e)高压送电操作与高压断电操作流程相反。

5.4.3 变压器断送电操作:在断开干式变压器高压供电电源前,须先断开变压器有载调压开关控制器和变压器温控器电源;送变压器高压供电电源与断电操作程序相反。

5.4.4 低压断送电操作时,停电检修应办理《停电检修工作票》,作业的安全要求是:

a)断开低压各支路空气开关;

b)断开低压出线总开关;

c)低压送电顺序与以上断电操作程序相反。

5.4.5 变配电室巡查

每班至少进行二次现场巡查,安全要求如下:

a)不得接触设备带电部位,不得无故改变设备运行状态;

b)按巡查项目对供电线路、变压器、高压配电设备、低于配电设备、低于输出线路等进行检查,具体项目和内容按《变配电巡查记录》检查并记录;

c)巡查发现问题,应立即报告变配电室负责人,遇到紧急情况应按现场处置方案的要求处置。

5.5 运行作业班后安全要求

5.5.1 检修作业完成后拆除接地线,取掉警示标识。

5.5.2每次巡查结束后,检查现场无可能导致危险的隐患后,方可离开现场。

5.5.3每班值班交接班前,填写交接班记录,其中对当班处置的设备故障、安全隐患等应详细记录,对设备仍处在的维修状况,当面与接班人员专门交代,并在设备维修现场悬挂“正在检修”标识。

5.6 检修作业安全操作要求

5.6.1 设备电气检修

a)检修电气设备、线路前必须做到断电、验电,确定维修的电气设备或线路没电才能开始检修;

b)断电开关处,必须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示标志牌,做到谁挂谁取;送电必须由维修电工亲自通知;

c)维修电工断电时先切断负荷开关、再切断刀闸开关;送电时先合上刀闸开关、再合上负荷开关;

d)使用万用表测量电阻时,必须切断被测回路电源后方可进行;使用绝缘电阻表摇测设备绝缘时,设备必须全部停电,被测设备必须放电;

e)因生产特殊需要不停电检修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经物业公司管理人员批准,并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站在干燥的绝缘垫上,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须一人操作一人监护,方可进行作业;

f)敷设临时用电线路,要求装得安全拆得及时。

5.6.2 登高检修作业

a) 登高作业应两人以上,作业时有一人负责监护;

b) 登高时应首先检查梯台的安全状况;使用的梯台扶梯底脚应有橡皮包脚,架扶梯时,扶梯与地面的夹角一般在60度左右,角度不得过大或过小,人字梯的两梯横档之间应有可靠的固定;使用移动平台时应将四脚固定,防止滑动;

c) 禁止在不牢固的地方踩踏攀拉,在石棉瓦、油毛毡松软纤维板上作业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d) 在无固定站立面工作时,应系好安全带,安全带的绳子应系在坚固的建筑结构件上或金属构架上,不准系在活物件上,安全带应高挂低用;

e)在有物体坠落可能的位置登高作业时,应戴安全帽;

f)登高操作人员不准往下乱丢材料、工具、垃圾等物,防止本人坠落和伤害他人。

5.6.3 使用电动工具

a) 在一般作业场所应选用ⅱ类工具,在潮湿的场所或金属构架上等导电性能良好的作业场所,应使用ⅱ类或ⅲ类工具。在锅炉、金属容器、管道内等狭窄场所应使用ⅲ类工具;

b) 使用前应检查工具是否完好,是否有经过绝缘电阻检测并在有效期内的合格标志;

c) 使用ⅰ类工具时,必须采用漏电保护电器、安装全隔离变压器等保护措施;

d) 使用工具时,电源线长度不得大于6m,如需加长应使用接线板、接线盘转接。

5.7 作业活动禁止性要求

5.7.1 操作10kv(或以上)高压时,严禁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

5.7.2 严禁使用钳形电流表测试高压。

5.7.3 未经允许,任何人严禁擅自进入变配电室。

6 岗位应急要求

6.1 变配电火险处置

变配电房如遇火险时,应首先切断总电源,并用现场配置的专用灭火器材扑救,严禁用水扑救;根据火灾事故影响范围及时启动变配电站应急处置方案,并立即报告消防控制室(电话:-----);当火情无法控制时,人员按现场标识疏散到公司大门口集合。

6.2 触电现场处置和急救

a)如有人发生触电事故时,应立即切断发生事故线路的电源或总电源。如果第一发现人离电源开关较近,应立即切断电源开关,同时呼救;如果离电源开关太远,不能立即断开,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可使用绝缘工具等迅速抢救触电者脱离电源。

b)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对触电人员应先救后搬,搬动时要密切注意触电者的变化;应首先对触电者进行检查,根据检查情况按伤势轻重应采取不同的救护方法;对呼吸微弱者,由医护人员进行现场人工呼吸或心脏挤压抢救,并立即打120,送医疗机构抢救。

c)触电者未失去知觉:应让触电者在干燥、通风、暖和的地方平卧休息,并严密观察其神志、脉搏和心跳;触电者已失去知觉但尚有心跳和呼吸:应使其舒适地平卧着,解松衣服以利呼吸,四周不要围人,保持空气流通,冷天应注意保暖,立即送往医院救治。若发现触电者呼吸困难应立即施行人工呼吸;对出现呼吸、心跳停止的伤员,应立即就地进行人工心肺复苏抢救。在等待“120”救援或送往医院的过程中,不要停止和放弃对伤者的抢救。

6.3 具体的应急要求,执行《变配电站应急处置方案》。

第14篇 机械维修作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各车间机械维修作业岗位的安全作业。

2 岗位安全作业职责

l负责本岗位日常事故隐患自我排查治理,包括使用各类设备、工具前对设备、工具及其安全装置的检查、对生产设备进行维修前断电措施的检查、作业后对维修现象安全的检查等;

l负责对本车间设备的机械维修作业,在作业和故障排除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安全操作,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l负责本岗位使用的台钻、手持电动工具、砂轮机、登高梯台等设备、工具及其安全装置、工器具的日常保养,确保其安全功能完好有效,保养过程按规定安全作业,本岗位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修;

l负责本岗位维修间、现场维修过程发生事故和紧急情况的报告和现场处置。

3 岗位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危险源)

作业活动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危险源)可能造成的事故/伤害可能伤害的对象
设备维修未停机维修设备或操作不当,导致肢体被设备夹伤机械伤害操作人员
进入设备内部维修,停电但未挂牌和上锁,设备意外运行人员伤亡操作人员
维修作业操作不当或意外通电,人员接触带电部位触电操作人员
使用台钻台钻皮带防护罩损坏,或人员误操作,肢体接触设备旋转部位机械伤害操作人员
钻头、工件未紧固,或操作不当,作业时飞出,或钻头作业时断裂飞出物体打击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未及时检测维修,电动工具漏电,或使用的插座、线路漏电触电操作人员
电动工具防护罩损坏,或操作不当,人员肢体接触工具运行部位机械伤害操作人员
使用砂轮机砂轮片过期使用或砂轮变薄,造成砂轮碎片溅出伤人物体打击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砂轮机防护罩损坏,或操作不当,人员肢体接触砂轮机械伤害操作人员
登高维修登高作业时梯台安全性不良,或人员作业不当,造成作业人员坠落高处坠落操作人员

4 设备维修作业安全要求

4.1劳动防护用品穿戴通用要求

4.1.1 作业时穿戴工作服,长发应盘在工作帽内,袖口及衣服角应系扣。

4.1.2 作业时,携带工具包,将使用的工具、零配件等放置在包内。

4.2 维修作业前准备安全要求

4.2.1 维修工进行操作时应不少于2人。

4.2.2 进行设备维修前应断电、在电源箱上挂上“正在维修,请勿合闸”警示牌,防止其他人员误开启电源;进入设备内容维修,应在断电后上锁,作业人员拔下钥匙自带。

4.2.3检查作业场所的维修作业条件,并在现场放置维修作业警示牌。

4.2.4检查维修用的设备及其和安全防护装置、维修备件和材料、工具、量具等是否齐全、完好;

4.2.5 严禁带电维修作业,如需带电检修,需工厂安保科批准取得作业证,并采取可靠安全措施。

4.3 维修作业过程安全操作要求

4.3.1 在设备没有停止的情况下严禁将手或头部伸入带有变速箱链轮传动设备内。

4.3.2 拆下的机件要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得有碍作业和通行,物件放置要稳妥。

4.3.3 拆卸较大的零部件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止下落和下滑的措施;拆卸有弹性、偏重或易滚动的机件时,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4.3.4 传递工具、工件时,必须等对方接妥后,送件人方可松手;远距离传递必须拴好吊绳、禁止抛掷。

4.3.5 工作场所应经常保持干燥整洁,工具和废弃的零部件不得随意丢弃;设备维修工作结束后存放到统一地点统一管理。

4.4 维修作业后安全要求

4.4.1检修后应将工具、材料、换下的零部件等进行清点、核对,移去设备上的维修所用的物件,并对设备内部进行全面检查,不得把无关的零件、工具等物品遗留在机腔内,在试运转前应复查一次。

4.4.2 检修中被临时拆除或停用的安全保护装置,应进行恢复,并确保动作可靠。

4.4.3 填写检修记录单,检修部位、内容、结果及遗留问题等,并由设备使用单位负责人签字。

4.4.4 对维修现场进行清扫,检修清洗零部件的废液,应倒入指定的容器内。

5 使用台钻作业安全要求

5.1劳动防护用品穿戴要求

5.1.1 作业时穿戴工作服,长发应盘在工作帽内,袖口及衣服角应系扣。

5.1.2 作业时严禁戴手套。

5.1.3 进行有飞溅物作业时佩戴防护眼镜。

5.2 使用台钻前准备安全要求

5.2.1 检查主轴是否有窜动,松动和弯曲现象,皮带防护罩是否完好。

5.2.2 检查钻卡头是否完好,是否能紧固钻头。

5.2..3 检查电源线是否完好,是否无破损。

5.3 使用台钻作业过程安全操作要求

5.3.1 装夹工件必须牢固可靠,使用台钳夹工件时,工件不得超过钳口最大行程的三分之二。

5.3.2 钻头安装紧固后,应进行试车,无摆动、无偏心,方可进行钻孔作业;应根据工件材料,选择合适的钻头。

5.3.3 钻通孔时应在底面垫上垫块;钻不规则和小薄工件的孔时,必须将工件夹在工作台、钳子或专用的夹具上,不许用手拿着工件钻孔。

5.3.4 钻头开始接触工件或要钻穿时,不可用力过猛,以免损伤钻头或伤人。

5.3.5 用自动进给钻孔时,开始接触工件应用手动进给;钻ф10以上的孔严禁使用高速传动。

5.3.6 操作摇臂钻时,必须将摇臂主轴箱调到需要的位置,并将各部位夹紧后再作业。

5.3.7 调节台钻升降台后,必须紧固好锁紧手柄,防止升降台下落造成事故。

5.3.8 钻头在转动中禁止用手清除铁沫。

5.4 台钻使用后安全要求

5.5.1 清理台钻、台钳周边的切屑,并对台钻进行清洁保养。

5.5.2 工件和其他工具,放置到规定位置;关闭台钻电源后,方可离开现场。

6 使用电动工具作业安全要求

5.1劳动防护用品穿戴要求

6.1.1 作业时穿戴工作服,长发应盘在工作帽内,袖口及衣服角应系扣。

6.1.2使用ⅰ类工具或使用ⅱ类工具在湿热、金属容器、管道内作业时,必须采取有效绝缘措施,作业人员正确佩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等防止触电事故。

6.1.3使用手持电动工具进行有飞溅物作业时佩戴防冲击眼镜。

6.2 使用工具前安全操作准备

6.2.1 选用符合要求的电动工具,一般作业场所应尽量选择ⅱ类工具,在潮湿作业场所或金属构架上等导电较好作业场所,须使用ⅱ类或ⅲ类工具;

6.2.2检查工具插头、使用的电源插座是否完好有效。

6.2.3 检查工具是否经过绝缘电阻检测,是否有检测合格标识。

6.2.4 检查工具的开关、电源线,绝缘层应完好无破损;电源线长度一般不超过5米,中间不得有接头。

6.2.5 检查工具的旋转部位的防护罩、盖及手柄是否完好,无破损、无变形、无松动;手电钻的钻头装卡是否紧固,钻头是否无裂纹,装卡位置是否正确;手持砂轮机的砂轮是否破损,是否在合格期内。

6.3 使用工具作业过程安全操作要求

6.3.1使用ⅰ类工具时,应采用额定剩余工作电流不大于30ma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隔离变压器等保护措施;ⅰ类工具必须使用三芯插头,确保外壳通过插座pe接地;

6.3.2 在狭窄场和所使用ⅱ类工具时,必须装设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s的漏电保护电器。漏电保护电器应定期校验,保持完好有效。

6.3.3 电源线不得随意加长,需远距离使用的,应通过接线盘、接线板转接。

6.3.4 电钻在转动中或带电时禁止用手清除铁沫。

6.3.5 禁止直接将工具或线路接到照明灯口上或挂地开关上。

6.4 工具使用后安全要求

6.6.1 工具使用后,应检查是否有破损,经过清洁保养后放置在工具柜内。

6.6.2 每季度进行一次绝缘电阻检测、对工具进行全面安全检查,检测、检查合格后在工具明显部位张贴安全合格证后方可使用。

7 砂轮机作业安全要求

7.1劳动防护用品穿戴要求

7.1.1 作业时穿戴工作服,长发应盘在工作帽内,袖口及衣服角应系扣。

7.1.2 使用砂轮机磨削时,严禁戴手套作业,佩戴防护眼镜。

7.2 砂轮机作业前安全操作准备

7.2.1 检查砂轮片是否在合格期内,是否有裂痕,螺帽是否有松动。

7.2.2 检查砂轮机防护罩、挡屑板、托架等是否安装正确、完好有效;砂轮与托架的距离应在3mm以内,并低于砂轮的回转中心。

7.2.3 检查砂轮机自带的吸尘装置是否完好。

7.3 砂轮机作业过程安全操作要求

7.3.1调换砂轮片,夹板直径不得小于砂轮的2/3,厚度不得小于3mm,安装完毕后,应试机三分钟后才能正式使用。

7.3.2 砂轮机开机后试车一分钟,确认安全后方能磨削,

7.3.3 操作时人必须站在砂轮的侧面。

7.3.4 打磨工件时,一定要把工件握牢,不得用力过猛;不得磨笨重物件,以免砂轮因撞击而破裂。

7.3.5 有吸尘装置时,作业过程应通电使用。

7.4 砂轮机作业后安全操作要求

7.7.1 清扫周边的杂物和金属粉末。

7.7.2 关闭砂轮机、吸尘装置电源后方可离开现场。

8 登高维修作业安全要求

8.1劳动防护用品穿戴要求

8.1.1 作业时穿戴工作服,长发应盘在工作帽内,袖口及衣服角应系扣。

8.1.2 作业时穿防滑鞋,不得穿高跟鞋、拖鞋。

8.1.3 登高作业在5m及以上,且无固定平台时,应佩戴安全带,并固定在可靠的固定物上。

8.1.4 在有物体坠落可能的位置登高作业,应戴安全帽。

8.2 登高作业前准备安全要求

8.2.1登高作业人员须有经过培训的人员进行,未经过培训人员进行2m及以上登高需经过审批;所有人员进行5m及以上登高作业均需经过审批,现场设监护人,作业前由车间安全员进行安全交底。

8.2.2 登高前对梯台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置,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梯台结构是否完好,无破损;梯台脚部防滑垫是否完好有效;移动梯台的地面锁紧装置是否完好有效等。

8.2.3 登高作业前要移开周围危险物品,采取相应的防坠落措施,确保安全操作。

8.3 登高作业过程安全操作要求

8.3.1 使用的梯台应放置牢固,移动梯台应使用锁紧装置,确保与地面之间不得移动。

8.3.2 登高现场应有2人,一人作业,一人监护。

8.3.3 登高作业人员携带的工具、材料等,应装在工具袋内,使用时防止坠落。

8.3.4 登高作业人员作业时应集中精力,不得接打手机、聊天。

8.3.5 登高维修需接触电气设备、电气线路时,使用验电器检验不带电后,方可接触。

8.4 登高作业后安全要求

8.8.1 清理现场遗留的杂物。

8.8.2 梯台放置到规定位置。

9 岗位应急要求

9.1 机械伤害处置

a)被飞出的物体、砂轮残片、切屑击伤,应立即前往医院包扎治疗,若碎片嵌入身体,切勿随意拔出,应由医师负责清理。

b)发生机械伤害时,应立即进行包扎、止血等处理,防止感染;严重的应立即到医院处置。

9.2 发生设备、工具漏电时,应立即关闭设备配电柜电源;如发生人员触电,不得用肢体接触触电者,首先应关闭电源,来不及关闭时,应使用绝缘物体将带电物挑开。

9.3高处坠落应急措施

发生高处坠落时,受伤人员应立即呼救,保持静坐不要乱动,等待现场人员施救;轻微伤害时,监护人将受伤人员脱离危险地段,可采取静坐或起身稍作活动观察;伤情较重时,应立即前往医院救治。

9.3 维修组区域内发生火险时,应立即使用周边的灭火器进行灭火并同时报告车间当班带班人员(电话:----);处置无效时立即撤离现场,按现场疏散指示标识到工厂东北大门处集合。

9.4 在生产现场维修作业时,现场发生火险,应立即停止作业,听从所在部门应急指挥,按所在现场的疏散指示标识和规定的集合地进行疏散集中。

第15篇 粉尘作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 作业人员需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2. 作业前检查粉尘作业场地,操作工位整洁,安全通道畅通,照明灯具无尘,打磨机具表面无积尘,电气线路绝缘层完好,防静电连接完好,超温报警器正常。逐项认真填写粉尘作业安全检查表,有异常,应立即处理。禁止自行维修机械设备,照明灯具等用电设备。机械防护装置缺失或故障,严禁作业。

3. 检查打磨机具,检查机械防护装置是否可靠;机械设备异常,应立即向上级报告,等候处理。

4. 检查劳动防护用品,佩戴好防护眼镜,护耳器,防尘口罩。不可穿着化纤质地的工作服和带铁钉的工作鞋。

5. 先打开通风机,通风5分钟后,方可做作业准备。

6. 调试打磨机械,磨料(砂轮)选型准确。试验集尘器、除尘袋工况正常。

7. 有下列现象,应立即停止作业:

a. 管道温度报警器报警;

b. 集尘管道、除尘器的任何部位破损,粉尘外泄;

c. 打磨机具异常声响,电机表面温升异常;

d. 发现有事故征兆;

e. 其他影响安全作业的情形。

8. 严禁在岗位上吸烟,使用明火作业。

9. 收集的铝镁合金粉尘盛装在设有防静电的托盘,降温后,装入包装袋入专用库房。木工粉尘应散开,等候自然降温后装袋入库。

10. 铝镁合金粉尘岗位,严禁配置、使用泡沫灭火器,干粉灭火器,水剂型灭火器。,严禁使用室内消防栓扑救铝镁粉尘火灾,亦不可使用水及其他液体降温。

11. 岗位出现事故征兆,应按粉尘火灾爆炸事故现场处置方案处理。

12. 下班后,应清洁作业场地地面粉尘,清理集尘管道和除尘袋,严禁使用发火花工具敲打管道金属部位;严禁使用压缩空气吹扫;切断岗位所有电源开关,关闭门窗,方可离开岗位下班。

作业岗位操作规程15篇

有哪些作业岗位操作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岗位职责:明确员工在该岗位上的具体工作内容和责任范围。2.操作流程:详细描述完成各项任务的步骤和顺序。3.安全规定:针对岗位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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