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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
重工安全操作要点
1. 设备检查:每次作业前,务必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其运行良好,无异常磨损或损坏。
2. 个人防护:穿戴合规的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尘口罩、防护手套等,确保个人安全。
3. 作业区域:保持工作区域整洁,清除可能导致滑倒、绊倒的障碍物。
4. 操作规程:严格按照设备操作手册执行,不得擅自更改设定或进行未经许可的操作。
5. 危险标识:明确标示危险区域和物品,避免误触。
6. 应急准备:制定并熟悉应急预案,遇到紧急情况能迅速应对。
目的和意义
1. 保障生命安全:防止因操作不当导致的工伤事故,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
2. 维护设备:遵循规程可延长设备寿命,减少维修成本。
3. 提高效率:规范操作可以减少因错误造成的停机时间,提高生产效率。
4. 法规合规:符合国家安全法规要求,避免因违规操作带来的法律风险。
5. 企业形象:良好的安全记录有助于提升企业的社会声誉和市场竞争力。
注意事项
1. 不得疲劳作业,保持充足的休息,以保证操作时的警觉性。
2. 禁止酒后上岗,酒精会影响判断力和反应速度。
3. 未经培训的员工不得操作复杂或危险的设备。
4. 在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使用安全带,并确保锚点牢固。
5. 对于易燃易爆物品,应遵守特殊存储和搬运规定,避免引发火灾或爆炸。
6. 发现设备故障时,立即停止操作并报告,不得自行处理。
7. 遵守交接班制度,确保信息传递准确无误。
本规程的实施需要全体员工的共同参与和严格执行,通过持续的安全教育和实践,我们将共同构建一个安全、高效的工作环境。让我们携手共进,以安全为基石,推动重工行业的健康发展。
重工安全操作规程范文
第1篇 起重工安全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1、 起吊岗位司机应经本工种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 各种起重工具要符合规定要求,经常检查,定期维修、维护手拉葫芦及千斤顶;检修完后,必须做超载20%的试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3、 起吊重物时,重物上焊接的吊环、吊耳必须牢固可靠,保证任何一个吊环或吊耳在承受整个重物的重量时不变形。
4、 严禁在管道、带电运转设备、厂房楼板以及不坚固的建筑物上或物件上固定起吊设备。
5、 严禁使用受过死角檫扭、部分受压变形、表面钢丝被腐蚀且磨损达到钢丝直径40%以上、在一个捻距内的断丝根数超过规定值、被烧坏或断股的钢丝绳。
6、 表面有裂纹、破口、危险断面及钩环变形、挂绳处断面磨损超过原高度10%的吊钩、吊环禁止补焊,必须更换。
7、 采用电动葫芦进行起吊作业时,操作人员要手不离控制装置,禁止戴手套,以便及时控制。
8、 起吊工作要一次完成,不得吊到中途停止后人员离开。应听从挂钩人员的指挥,且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
9、 用滚杠搬运物体时禁止直接用手调整滚杠的方位;用滚杠在坡道上搬运物体时,正下方不得有人。
10、 在起吊过程中发现有异常声响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采取紧急安全措施。
11、 起吊时,应听从挂钩人员的指挥,但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
12、 吊运完毕后应将护栏及盖板及时挂好,盖好。然后清点工具、清扫工作现场,一切无误后方可离开工作现场。
13、 用滚杠搬运物体时,禁止用手直接调整滚杠的方位;用滚杠在破道上搬运物体时,正下方不得有人。
14、 夏季高温天气应多服用下发的防暑降温物品.
15、 每年定期进行职业病健康体检。
16、 定期组织学习职业病健康防治知识。
第2篇 行车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 行车司机必须经专门的训练、考试,并持有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能独立操作。
二、 开车前必须详细检查控制器、制动器、限位器、电铃、紧急开关及防护保险装置等是否完好、可靠。严禁酒后开车。
三、 行车司机必须熟悉手势信号,操作时应集中思想,服从起重挂钩人员的指挥,启动前先鸣铃;操作控制手柄时,应先从零位转到第一档,然后逐渐增减速度,换向时,必须先转回零位;大小车临近端、与邻近行车相遇或吊钩接近卷扬限位器时,速度要慢。不准用倒车代替制动,限位代替停车,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
四、 运行中突然停电,必须将控制手柄转到零位,起吊物件未放下或索具未脱钩,不得离开驾驶室。
五、 严禁超载起吊。重吨位物件起吊时,应先稍离地试吊,确认吊挂平稳牢靠、制动良好后再缓慢升高,慢速运行。
六、 吊装物下严禁站人、行人或作业。
七、 行车运行时,严禁人员上下,也不得进行检修和调整工作。
八、 检查行车桥梁时,必须切断电源,挂上安全牌并专人监护。应在规定的安全通道、专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大车轨道两侧除检修外不得行走,小车轨道上严禁行走,不准从一台行车上跨越到另一台行车上。
九、 钢丝绳要定期检查,经常加油,保持润滑良好。
十、 行车停车时,必须停靠在规定的固定地点,将吊物、索具卸掉,并切断电源。
十一、 行车司机发现下列情形之一时,不得进行吊运作业。
1. 超过额定负荷或重量不明,以及吊物埋在地下的;
2. 指挥信号不明,或作业场所光线暗淡;
3. 歪拉斜挂;
4. 吊物捆绑不牢或带棱角刃口未垫好;
5. 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着活动物;
6. 吊运氧气、乙炔气瓶等具有易燃易爆的材料;
7. 吊运路线下方有较多易燃易爆物品。
第3篇 塔吊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
1、塔吊司机应受过专业训练,按有关部门规定进行考核合格并取得操作证,要求其了解操作塔吊的工作原理,熟悉该机械的构造、各安全装置的作用及其调整方法,掌握该机械各项性能的操作方法及维修保养技术。
2、塔吊必须有持证的专业人员进行操作,非司机人员不得操作,作业时应有专人指挥,司机酒后及患病时,不得进行操作。
3、作业前应检查轨道,应平直无沉陷,轨道螺栓无松动,排除轨道上的障碍物,松开夹轨并向上固定好,重点检查各转动机构应正常,主要部位连接螺栓无松动,钢丝绳磨损情况及穿绕滑轮应符合规定。
4、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5、起吊前应进行空载运转,检查行走、回转、起重、变幅等各机构的制动器、安全限位器、防护装置等,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6、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依次逐级操作,严禁越档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转到零位,待电机停止转动后,再转向另一方向,操作时力求平稳,严禁急开急停。
7、作业时,应将驾驶室窗户打开,注意指挥信号,驾驶室内应有防火防触电安全措施。
8、起重作业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通过,严禁超荷载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
9、起吊重物时绑扎应平稳、牢固,不准斜拉斜吊物品,不准抽吊交错挤压物品,不准起吊埋在土里或冻粘在地上的物品,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物料和物件必须用帛笼或钢丝绳绑固后方可起吊。
10、雨天起吊,应先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11、有物品悬挂在空中时,司机与起重工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12、多机作业时,应注意保持各机的操作距离。各机吊钩上所悬挂重物的距离不得小于3米。
13、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雾、雷雨天应停止作业。
14、作业完毕后,塔吊应停放在轨道中部,吊钩、小车应移到吊臂根部,臂杆不应过高,应顺向风源,放松回转制动器,卡紧轨钳,切断电源。
15、司机必须认真做好起重机的使用、维修、保养和交接班的记录工作,定期对机械进行维修保养,做好设备“十字”作业(清洁、润滑、调整、紧固、防腐)。
第4篇 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交底记录
单位工程名称
工种
交底日期
交底人签字
被交底工种负责人签名
交底内容
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
1.必须认真阅读使用说明书,对起重机的机械性能、构造、操纵、调整、维护和故障的排除方法作详细了解,并进行一定的训练后取得操作证,方可上岗操作;
2.不得超载使用及吊运人员,回转不得未停稳急转反方向;
3.严禁用起重机斜拖重物或拔除与地面相邻物品;
4.禁止在起重机工作时,进行调整和维修,发现起重机异常时及时停车,先放下重物,切断电源,待查出原因和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工作;
5.必须在得到指挥信号和按铃示警后,才能开始工作;
6.非本机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在机上停留;
7.起重机必须有良好的接地,防止雷击,遇有雷雨严禁在底架附近停留;
8.遇到大雨、大雪、大雾和六级以上风影响施工安全时,应将吊钩转到顺风方向,停止工作(行走塔吊要锁紧夹轨器);
9.有两台以上起重机同时施工,应采取措施,避免起重机相撞或与建筑物碰撞;
10.结构或另部件有影响安全施工的缺陷或损伤,如制动器安全装置失灵,钢丝绳损坏达到报废标准时等等,应立即停止工作,排除故障后,方可操作;
11.起重机停止使用后注意事项:
a.把各控制器手柄置于另位,拉开闸刀开关,切断电源;
b.不得把重物悬挂在空中,吊钩起升至最大高度,小车开至最小幅度处;
c.如操作行走塔机工作完毕后,应开到轨道中间位置停放,并夹紧夹轨器,起重臂应转至平行轨道方向;
d.关好配电箱并上锁,锁好驾驶室门。
补充作业指导内容:
本表一式二联,一联留存,另一联交班组保存。
第5篇 起重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3)
起重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三)
1.起重指挥应由技术熟练、懂得起重机机械性能的人员担任。指挥时应站在能够顾到全面工作的地点,所发信号应事先统一,并准确、宏亮和清楚。
2.所有人员严禁在起重臂和吊物下面停留或行走。
3.使用卡应使长度方向受力,抽销卡环应预防销子滑脱,有缺陷的卡环严禁使用。
4.编结绳扣(千斤)应使各股松紧一致,编结部分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5倍,并且不得短于300mm,用卡子连成绳套时,卡子不得少于三个。
5.地锚(桩)应按施工方案确定的规格和位置设置,如发现有沟坑、地下管线等情况,应及时报告施工负责人采取措施。
6.使用二跟以上绳扣吊装时,绳扣间的夹角如大于100度,应采取防止滑钩等措施。
7.用四根绳扣吊装时,应在绳扣间加扁铁担等调节其松紧度。
8.使用开口滑车必须扣牢,禁止人员跨越钢丝绳和停留在钢丝绳可能弹及的地方。
9.起吊物件,应合理设置溜绳。
第6篇 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10)
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十)
1.起重指挥应由技术熟练、懂得起重机机械性能的人员担任。指挥时应站在能够顾到全面工作的地点,所发信号应事先统一,并准确、宏亮和清楚。
2.所有人员严禁在起重臂和吊物下面停留或行走。
3.使用卡应使长度方向受力,抽销卡环应预防销子滑脱,有缺陷的卡环严禁使用。
4.编结绳扣(千斤)应使各股松紧一致,编结部分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5倍,并且不得短于300mm,用卡子连成绳套时,卡子不得少于三个。
5.地锚(桩)应按施工方案确定的规格和位置设置,如发现有沟坑、地下管线等情况,应及时报告施工负责人采取措施。
6.使用二跟以上绳扣吊装时,绳扣间的夹角如大于100度,应采取防止滑钩等措施。
7.用四根绳扣吊装时,应在绳扣间加扁铁担等调节其松紧度。
8.使用开口滑车必须扣牢,禁止人员跨越钢丝绳和停留在钢丝绳可能弹及的地方。
9.起吊物件,应合理设置溜绳。
第7篇 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13)
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十三)
1、必须持证作业,熟知吊装方案、指挥信号、安全技术要求及起重机械的操作方法。
2、起吊前要认真检查起重机具、工具是否合格、牢靠,确保安全施工。
3、坚持“十不吊”原则,有权拒绝违章指令。
4、起吊前,必须正确掌握吊件重量,不允许起重机具超载使用。
5、立式设备的吊装,应捆绑在重物的重心以上,如需捆绑在重心以下时,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并经有关技术负责人批准。
6、起吊前应在重物上系上牢固的溜绳,防止重物在吊装过程中摆动、旋转。
7、起吊物不宜在空中长时间停留,若须停留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8、信号指挥人员要站在得当,旗语(或手势)明显准确,哨声清晰洪亮,与旗语(手势)配合协调一致。上下信号密切联系,应当清楚地注视吊物起、运转、就位的全过程。
9、信号指挥者应当站在有利于保护自身安全,又能正常指挥作业的有效位置。
10、吊物起吊200~300mm高度时,应停钩检查,待妥当后再行吊运。
11、吊物悬空运转后空发异常时,指挥者应迅速视情况判断,紧急通告危险部位人员撤退。指挥塔吊司机将吊物慢慢放下,排除险情后,再行起吊。
12、吊运中若突然停电或机械故障,重物不准长时间悬挂高空,应想办法将重物落放到稳妥的位置并垫好。
13、吊物时,严禁超低空从人的头顶位置越过,要保证吊物与人的头顶最小的安全距离不小于1m。
14、两台塔机交叉作业时,指挥人员必须相互配合,注意两吊机间的最小安全距离,以防两吊机相撞哐吊物钩挂。
第8篇 起重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所有人员禁止在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停留或行走。
2、使用卡环应使用长度方向受力,抽销卡环应预防销子滑脱,有缺陷的卡环严禁使用。
3、起重物件应使用交互捻制的钢丝绳。钢丝绳如有扭结、变形、断丝、锈蚀等异常现象,应及时降低使用标准或报废。
4、使用三根以上绳扣吊装时,绳扣间的夹角如大于100度,应采取防止滑钩等措施。
5、起吊物件,应合理设置溜绳。
6、风力五级以上时停止吊装。
第9篇 内燃吊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熟悉铁路运行有关安全作业规定,经过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上岗工作。
二、起重物件时必须进行试吊,试吊重物离地距离为10厘米,待一切正常后再起吊。
三、吊运材料至轨道一旁临时存放时,距路轨外侧不得少于1.5米。
四、装车时首先要检查车厢内有无人员。操作者不准站在车厢内校正物体位置,确需矫正时要用牵引绳进行,以防挤伤。
五、装卸车皮时,应将制动闸拉好,防止溜车。作业结束将闸放开关好车门。
六、除遵守上述规程外,还必须遵守《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规定的内容。
第10篇 塔吊工和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
1、塔吊司机应受过专业训练,按有关部门规定进行考核合格并取得操作证,要求其了解操作塔吊的工作原理,熟悉该机械的构造、各安全装置的作用及其调整方法,掌握该机械各项性能的操作方法及维修保养技术。
2、塔吊必须有持证的专业人员进行操作,非司机人员不得操作,作业时应有专人指挥,司机酒后及患病时,不得进行操作。
3、作业前应检查轨道,应平直无沉陷,轨道螺栓无松动,排除轨道上的障碍物,松开夹轨并向上固定好,重点检查各转动机构应正常,主要部位连接螺栓无松动,钢丝绳磨损情况及穿绕滑轮应符合规定。
4、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5、起吊前应进行空载运转,检查行走、回转、起重、变幅等各机构的制动器、安全限位器。防护装置等,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6、 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依次逐级操作,严禁越档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转到零位,待电机停止转动后,再转向另一方向,操作时力求平稳,严禁急开急停。
7、 作业时,应将驾驶室窗户打开,注意指挥信号,驾驶室内应有防火防触电安全措施。
8、 起重作业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通过,严禁超荷载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
9、 起吊重物时绑扎应平稳、牢固,不准斜拉斜吊物品,不准抽吊交错挤压物品,不准起吊埋在土里或冻粘在地上的物品,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物料和物件必须用帛笼或钢丝绳绑fl$固后方可起吊。
10、雨天起吊,应先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11、有物品悬挂在空中时,司机与起重工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12、起重机行走到接近轨道限位开关时,应提前减速缓行至停止位置,吊钩距臂杆顶端不得小于互米。
13、 多机作业时,应注意保持各机的操作距离。各机吊钩上所悬挂重物的距离不得小于3米。
14、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雾、雷雨天,应停止作业。
15、作业完毕后,塔吊应停放在轨道中部,吊钩、小车应移到吊臂根部,臂杆不应过高,应须向风源,放松回转制动器,卡紧轨钳,切断电源。
16、 司机必须认真做好起重机的使用、维修、保养和交接班的记录工作,定期对机械进行维修保养,做好设备十字作业(清洁、润滑、调整、紧固、防腐)。
第11篇 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2)
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
1、起重工指挥由技术熟练、懂得机械性能的人员担任。指挥时应站在能够照顾到全面工作的地点,所发信号应事先统一,并做到准确、宏亮和清楚。
2、80吨以上的设备和构件,风力达五级时,停止一切吊装。
3、所有人员严禁在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停留或行走。
4、使用卡环应使长度方向受力,抽销卡环要预防销子滑脱,有缺陷的卡环严禁使用。
5、起吊物件使用交互捻制的钢丝绳。钢丝绳如有扭结、变形、断丝、锈蚀等异常现象,立即降低使用标准或报废。
6、编结绳扣使各股松紧一致,编结部分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5倍,并且不的短于300毫米。用卡子连成绳套时,卡子不的少于三个。
7、使用二根以上绳扣吊装时,绳扣间的夹角如大于100度,须采取防滑钩等措施。
8、用四根绳扣吊装时,在绳扣间加铁扁担等调节其松紧度。
9、使用开口滑车必须扣牢。禁止人员跨越钢丝绳和停留在钢丝绳可能弹及的地方。
10、起吊物件,要合理设置溜绳。
第12篇 起重工安全环保作业操作规程
1、起重工必须经专门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严禁酒后和无证操作。
2、起重指挥应由技术熟练、懂得起重机械性能的人员担任。指挥时应站在能够照顾到全面工作的地点,所信号应事先统一,并做到准确、洪亮和清楚。
3、所有人员严禁在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停留或行走。
4、起吊物件应使用交互捻制的钢丝绳。钢丝绳如有扭结、变形、断丝、锈蚀等异常现象,应及时降低使用标准或报废。
5、编结绳扣(千斤)应使各股松紧一致,编结部分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5倍,并且不得短于300mm。用卡子连成绳套时,卡子不得少于3个。
6、作业前必须检查作业环境、吊索具、防护用品。吊装区域无闲杂人员,障碍已排除。吊索具无缺陷,捆绑正确牢固,被吊物与其他物件无连接,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7、大雨、大雪、大雾及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等恶劣天气,必须停止露天起重吊装作业。严禁在带电的高压线下或一则作业。
8、操作中能及时发现或判断各机构故障,并能采取有效措施。
9、暂停作业时,必须把构件、设备支撑稳定,连接牢固后方可离开现场。
第13篇 起重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五)
起重工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五)
一、参加起重吊装作业的人员必须了解和熟悉所使用的机械设备性能,掌握所使用的起重信号,起重信号一经规定,严禁随意擅自变动。
二、指挥人员必须在起重机司机和起重工都能看见的地方,并严格按规定的起重信号指挥作业。如因现场条件限制,可专人配备对讲机传递其指挥信号。
三、严禁任何人在已吊起的构件下停留或穿行,已吊起的构件不准长时间停在空中。
四、对所起吊的构件,应事前了解其准确的自重,严禁盲目的冒险起吊。
五、起吊时,起重物必须在起重臂的正下方,不准斜拉、斜吊。
六、在高压线或裸线附近工作时,应根椐具体情况,采取可靠防护措施后,方准进行吊装作业。
七、构件吊装就位,必须放置平稳牢固后,方准松开吊钩或折除临时固定,未经固定,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或在其上行走。
八、遇六级以上大风、大雨、大雾等恶劣气候条件时,应停止起重吊装作业。
第14篇 塔吊工和起重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1条 塔吊司机应受过专业训练,按有关部门规定进行考核合格并取得操作证,要求其了解操作塔吊的工作原理,熟悉该机械的构造、各安全装置的作用及其调整方法,掌握该机械各项性能的操作方法及维修保养技术。
第2条 塔吊必须有持证的专业人员进行操作,非司机人员不得操作,作业时应有专人指挥,司机酒后及患病时,不得进行操作。
第3条 作业前应检查轨道,应平直无沉陷,轨道螺栓无松动,排除轨道上的障碍物,松开夹轨并向上固定好,重点检查各转动机构应正常,主要部位连接螺栓无松动,钢丝绳磨损情况及穿绕滑轮应符合规定。
第4条 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第5条 起吊前应进行空载运转,检查行走、回转、起重、变幅等各机构的制动器、安全限位器。防护装置等,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第6条 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依次逐级操作,严禁越档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转到零位,待电机停止转动后,再转向另一方向,操作时力求平稳,严禁急开急停。
第7条 作业时,应将驾驶室窗户打开,注意指挥信号,驾驶室内应有防火防触电安全措施。
第8条 起重作业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通过,严禁超荷载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
第9条 起吊重物时绑扎应平稳、牢固,不准斜拉斜吊物品,不准抽吊交错挤压物品,不准起吊埋在土里或冻粘在地上的物品,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物料和物件必须用帛笼或钢丝绳绑fl$固后方可起吊。
第10条 雨天起吊,应先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第11条 有物品悬挂在空中时,司机与起重工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第12条 起重机行走到接近轨道限位开关时,应提前减速缓行至停止位置,吊钩距臂杆顶端不得小于互米。
第13条 多机作业时,应注意保持各机的操作距离。各机吊钩上所悬挂重物的距离不得小于3米。
第14条 通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雾、雷雨天,应停止作业。
第15条 作业完毕后,塔吊应停放在轨道中部,吊钩、小车应移到吊臂根部,臂杆不应过高,应须向风源,放松回转制动器,卡紧轨钳,切断电源。
第16条 司机必须认真做好起重机的使用、维修、保养和交接班的记录工作,定期对机械进行维修保养,做好设备十字作业(清洁、润滑、调整、紧固、防腐)。
第17条 自升塔式起重机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回)吊运物件时,平衡重心必须移至规定位置。
(2)专用电梯每次限乘3人,当臂杆口转或起重作业时,严禁开动电梯。
(3)顶升前必须检查液压顶升系统各部件的连接情况,并调整好爬升架滚轮与塔身的间隙,然后放松电缆,其长度略大于顶升高度,并紧固好电缆卷筒。
(4)顶升作业,必须有专人指挥,非作业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的操作台,操作室内只准一人操作,应严格听从信号指挥。
(5)顶升时,应把起重小车和平衡重移近塔帽,并使吊臂和平衡臂处于平衡状态,将回转部分制动住,严禁回转臂杆及其他作业。
(6)顶升到规定高度时,必须先将塔身附着在建筑物上方可继续顶升。
(7)顶升完毕后,各连接螺栓应按规定的力距紧固,爬升套架滚轮与塔身应吻合良好,左右操纵杆应在中间位置,并切断液压顶升机构电源。
第18条 履带塔式起重机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地面必须平坦、坚实,起重机工作、行驶或停放时,应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不得停放在斜坡上,操作前左右履带板应全部伸出。
(2)竖立塔身应缓慢,履带前面要加铁楔垫实。当塔身坚到90度时,防后倾装置应松动,塔身不得与防后倾装置相碰。
(3)严禁带负荷行走,空车行走时塔身应稍向前倾,行驶中不得急转弯及旋转上体,转弯半径过小,应分次转弯,下坡时严禁空档滑行。
(4)作业结束后,应将塔身放下,并将旋转机构锁好。
第15篇 信号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
1.进入施工区域戴好安全帽。
2.作业时衣着整齐,戴好标志,夜间指挥要穿戴夜光标志服。
3.信号工指挥人员责任心要强,能适应高空作业,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4.高处指挥必须站在可靠之处。
5.上下信号工在视线不好或误区的情况要和塔司保持联系,确保安全方能吊运。
6.严禁吊物上站人。
7.被吊物重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不准吊。
8.多台塔吊在同一范围内作业,必须有防碰撞措施。
9.严格执行“十不吊”规定作业。
10.作业时正确使用口哨、手语、旗语或对讲机。
11.信号工须持证上岗作业,严禁酒后作业。
12.信号工必须站在吊点地方指挥,以便掌握吊点情况和可能发生的安全问题,有更好的处理。
13.信号工要经常检查起重用的吊索具,对其安全技术状况负责。
14.信号指挥时必须精神集中,保证挂钩人员和重物下方人员的安全,以及起重设备的作业安全,保证所吊运的特件、材料堆放整齐、稳妥及起吊全过程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