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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
1. 煤炭接收与存储
2. 燃煤准备与输送
3. 炉膛燃煤操作
4. 燃烧调整与监控
5. 废渣处理与排放
6. 安全管理与维护
目的和意义
燃煤操作规程旨在确保燃煤电厂的稳定运行,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环境污染,并保障员工安全。通过规范化的操作流程,我们能够精确控制燃烧过程,优化热能转换,降低运行成本,同时遵守环保法规,实现可持续发展。
1. 煤炭接收与存储:保证煤炭的质量,防止水分过度吸收影响燃烧效率,合理布局存储区域,确保作业安全。
2. 燃煤准备与输送:确保煤炭均匀破碎,提高燃烧效率,同时减少设备磨损,优化输送系统运行。
3. 炉膛燃煤操作:精确控制燃煤量,维持合适的炉膛温度,确保燃烧充分,减少有害物质排放。
4. 燃烧调整与监控:实时监测燃烧参数,及时调整,防止不完全燃烧和过量排放。
5. 废渣处理与排放:遵循环保标准,妥善处理废渣,防止二次污染。
6. 安全管理与维护:定期检查设备,预防事故,确保人员安全和设备正常运行。
注意事项
1. 操作人员需接受专业培训,熟悉设备性能和操作流程。
2. 在接收煤炭时,注意检查煤炭质量,如含水量、灰分等,确保符合标准。
3. 破碎煤炭时,避免产生过多粉尘,采取防尘措施。
4. 燃煤输送过程中,应避免堵塞和漏煤,定期清理输送系统。
5. 炉膛操作时,遵循“先通风后点火”的原则,避免爆炸风险。
6. 监控燃烧过程,如发现异常,立即调整,防止烟气超标排放。
7. 废渣处理要遵循环保规定,不得随意倾倒,可考虑资源化利用。
8. 设备维护保养定期进行,发现问题及时修复,防止故障扩大。
9. 现场应配备消防设施,操作人员需熟知应急处理程序,确保安全。
燃煤操作规程的执行,不仅关乎电厂的经济效益,更是环境保护和社会责任的重要体现。每位员工都应严格遵守,共同维护我们的工作环境和生态环境。
燃煤操作规程范文
第1篇 低压燃煤蒸汽锅炉安全操作规程
1.凡操作锅炉的人员必须熟知所操作锅炉的性能和有关安全 知识,持证上岗。非本岗人员严禁操作。值班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认真做好运行记录和交接班记录,交接班应将设备及运行的安全情况进行交底。交接班时要检查锅炉是否完好。
2.锅炉及安全附件应检验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3. 启炉前准备
① 燃气炉检查燃气压力是否正常,不要过高或过低,打开油气的供给节门;
② 检查水泵是否上水,否则打开放气阀,直至上水为止。打开上水系统的各个节门(包括水泵前后及锅炉的上水节门);
③ 检查水位计,水位应在正常位置,水位计器、水位色塞需处在打开位置,杜绝假水位,若缺水可手动上水;
④ 检查压力管道上的阀门,必须打开,烟道上的挡风板必须全部开启;
⑤ 检查控制柜上的各个旋钮均处于正常位置;
⑥ 检查蒸汽锅炉出水阀应处于关闭状态,热水锅炉循环水泵出气阀也应是关闭状态;
⑦ 检查软化水设备是否正常运行,制造出的软水的各种指标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4. 启炉运行
1)蒸汽锅炉
⑴打开总电源;
⑵启动燃烧器;
⑶锅筒上的放气阀,冒出的完全是蒸汽时,关闭之;
⑷检查锅炉人孔,手孔法兰和阀门,发现渗漏处加以紧固,紧固后如渗漏,停炉检修;
⑸当气压升0.05~0.1mpa时,补水,排污,检查试验给水系统和排污装置,同时冲洗水位表;
⑹气压升至0.1~0.15mpa时,冲洗压力表存水弯管;
⑺气压升至0.3mpa时,“负荷大火/小火”旋钮旋至“大火”,加强燃烧;
⑻气压升至2/3运行压力时,开始暖管送气,缓慢开启主汽阀,避免水击;
⑼排水阀冒出的完全是蒸汽时关闭之;
⑽全部排水阀关闭后,缓慢开启主气阀至全开,再回转半圈;
⑾“燃烧器控制”旋钮旋至“自动”;
⑿水位调节:根据负荷调节水位(手动启停给水泵),低负荷时水位应稍高于正常水位,高负荷时,水位应稍低于正常水位;
⒀汽压调节:根据负荷调节燃烧(手动调节大火/小火)
⒁燃烧状况判断,根据火焰颜色,烟气颜色判断空气量 燃油雾化状况
⒂观察排烟温度,烟温一般控制在220--250℃之间,同时观察烟囱的排烟温度,浓度,将燃烧调整到最佳状态。
2)热水锅炉
⑴打开总电源;
⑵启动循环泵;
⑶缓慢开启循环泵出口阀;
⑷启动燃烧器;
⑸15分钟后““负荷大火/小火”位色钮旋至“大火””
⑹“燃烧器控制”旋钮旋至“自动”。
5. 正常停炉:热水锅炉
a 正常停炉:热水锅炉
①“负荷大火/小火”旋钮旋至“小火”;
②关闭燃烧器;
③ 关闭燃料供给阀;
④ 闭烟道挡板
⑤ 锅炉出水温降至50℃后,关闭循环泵出口阀。
⑥ 停止循环泵
蒸汽锅炉
①“负荷大火/小火”位置;
②关闭燃烧器;
③蒸汽压力下降至0.05-0.1mpa时进行排污;
④关闭主汽阀;
⑤手动补水至稍高水位;
⑥关毕给水阀;
⑦关闭燃烧供给阀;
⑧关闭烟道挡板;
⑨关闭总电源
b 紧急停炉
热水锅炉
①关闭锅炉进出口阀门;
②打开紧急排放阀和紧急补水阀;
③关闭总电源开关;
④通知上级领导;
蒸汽锅炉
①关闭主蒸汽阀;
②关闭总电源;
③通知上级领导。
第2篇 燃煤热水锅炉安全操作规程运行规范措施
一、 点火前的检查和准备工作
1、锅炉受压元件的检查
⑴检查锅炉受压元件有无鼓包,变形,渗漏,腐蚀,磨损,过热,胀粗等缺陷,保证受压元件完整无损。
⑵检查受热面管子及锅炉范围内的管道,保证其通畅。
⑶检查锅炉所有人孔和手孔盖是否装好,各法兰密封处螺丝是否拧紧等,同时应检查法兰处装置的临时隔板及其它临时堵头是否全部拆除。
⑷确认锅筒和管道内无遗留的工具、螺栓、焊条及其他各类杂物时关闭所有人孔门和手孔门。
⑸检查定期排污管等是否齐全、牢固。
2、锅炉炉墙及烟风道的检查
⑴检查烟道、风道及风室是否严密,有无积灰,其调节门、闸板须完整严密,开关灵活,启闭指示准确。
⑵锅炉外部炉墙应完好严密,炉门,灰门、看火门和检查门等装置完整齐全,关闭严密。
⑶检查炉膛内有无积灰、结焦,检修用的脚手架等已经清除。
3、安全附件、保护装置及仪表的检查
⑴出水高低温、炉膛负压高低等自动报警和连锁保护装置应灵敏、可靠。
⑵安全阀、压力表及各种热工仪表应齐全、灵敏可靠,检查合格后,应使压力表旋塞处于工作状态。
4、供、回水管道及其他管道的检查
⑴检查供、回水管道,排污管道是否通畅,管道上的金属堵板应已全部拆除。
⑵管道的支架、吊架应完好,管道应在允许的范围内自由膨胀。
⑶检查管道的保温是否完整,漆色符合规定,表示管道内介质流向的箭头符号是否正确、鲜明。
⑷管道和阀门连接应完好,不渗漏,阀门开关应灵活可靠,主要调节阀门的开度指示应明显。
5、燃烧设备、辅助设备的检查
⑴检查燃烧装置是否完好;对机械传动系统,输煤系统,出碴系统试转正常;调速箱安全弹簧压紧程度应适当,润滑良好;煤闸板尺指示正确。老鹰铁整齐、完好,挡渣器完整,动作灵活,煤仓有储煤。
⑵检查辅助设备(引风机、鼓风机、水泵等)联轴器是否连接牢固;三角皮带松紧适当;润滑油应良好、充足;冷却水畅通。检查合格后,装好安全防护罩,分别进行试运转,并注意空转时的电流。
⑶脱硫除尘装置设备完好,单机试运转正常,水系统畅通,落灰口水封闭严密,不漏风。
⑷引风机和鼓风机的进风调节门及其转动装置开关灵活,开关方向正确,进风调节门处于关的位置;保证鼓、引风机的轴承内有充足的润滑油,用手盘车风机转子转动灵活。
⑸各种转动机械的电动机在启动前,应有专业的电工进行检查,得到其允许后方可启动;在正式投入运行前,各种转动机械应进行试运行,10-15分钟。
⑹经检查锅炉符合运行要求后,即可开始进行上水,上水时应开启锅筒上的空气阀。进水宜缓慢,进水期间应检查人孔、手孔及各部位的阀门,法兰是否有漏水现象;否则,应停止上水进行处理。
二、锅炉点火
1、点火前应先开启循环水泵(分布式变频二级泵系统循环泵的启动见此系统操作规程),
检查循环水泵流量扬程是否正常,待网路系统中水循环、排气、上压至设定值后,确认无问题再点火。
2、升火前先打开锅炉的烟风挡板,自然通风10分钟左右;如用机械通风,则须5分钟左右,以排除烟道和炉膛内积存的可燃气体。
3、将自然通风门开到适当程度,然后用木柴和其他易燃物引火,严禁用挥发性强烈的油类引火。
4、先开引风,后开鼓风,在升温过程中应注意空气预热器出口烟温,当烟气温度达到120℃时刻必须启动送风机,以防止预热器管子过热变形或烧坏。
5、启动脱硫除尘设备。
6、锅炉点火后,火力应由弱到强逐渐加大并能使加入炉内的煤正常着火后,启动炉排,调整煤闸板的开度70-120mm,启动送风机加大风量,尽量使煤达到完全燃烧。
7、当灰渣将要落入灰斗前,启动除渣机投入运行,并保持除渣机水封正常。
8、在升温过程中应注意调整燃烧,保持炉内温度均匀上升,受压元件均匀受热。升火速度不能太快,从冷炉点火到开始起温,一般情况下应不少于0.5-2小时。
三、锅炉的运行调节与监控
1、燃烧调节
⑴根据锅炉的负荷调整鼓风机的频率和煤层厚度,在保证煤充分燃烧的前提下尽量减小鼓风量,以减小过剩空气系数,并在保证炉膛负压的前提下及时调整引风量。
⑵在运行中锅炉炉膛出口负压保持2-3毫米水柱,不允许正压运行。
⑶在运行中应经常注意锅炉各部位的烟气温度和阻力的变化。
⑷经常检查炉排运转情况,不跑偏、不掉片、不过热、不变形。
⑸经常检查炉排上煤的燃烧情况,着火线不能离煤仓太近,也不能脱火,燃尽线离老鹰铁要有一定距离,如出现火龙、风口、火床不平应及时调风、扒煤,消除此现象。
⑹在运行中如发现炉排有过热现象,应加强通风冷却,不可向烧红的炉排上浇水冷却。
⑺检查锅炉的负荷情况,对燃煤锅炉而言,满负荷运行的效率最高。
⑻应经常清理各风室的漏煤、漏灰、以免影响通风,烧坏炉排。
⑼锅炉压火以后,应保证锅炉水温不回升。如产生汽化现象时应
迅速开启泄放阀,同时开启紧急补水管,向炉内补水。并打开放气阀排气。
2、经常检查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转情况是否正常,省煤器、脱硫除尘器的堵塞情况。鼓、引风机运转是否正常,引风机是否震动。
3、检查各转动设备的润滑情况,油箱油位是否正常。
4、锅炉运行中,严禁在有压力或炉水温度较高的情况下,修理锅炉受压元件(紧固人孔、手孔,和法兰螺丝,管道焊补等),以防止热水喷出伤人。
5、锅炉运行时,值班人员应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不得做与岗位无关的事。按时巡回检查并填写运行记录和设备维护保养记录。
6、必须经常保持现场清洁,做到无杂物、无积灰、无积水、无油垢等。
四、锅炉排污
1、按规定进行定期排污。
2、在压力稳定,负荷较低的情况下进行定期排污。
3、定期排污应按循环回路顺序进行,每一循环回路的排污持续时间不宜超过30秒钟,不准同时开启两个或多个排污阀,以免破坏水循环。
4、当排污管道内发生水冲击时,应稍微关一下排污阀,直到冲击声消失,然后缓缓开大。
5、当运行排污时,应特别注意锅筒压力不得低于额定值。
五、停炉
1、正常停炉
⑴停止向煤斗上煤,采暖期中间停炉,煤仓可适当存煤;采暖期结束停炉,应待煤仓内存煤全部进入炉膛后,再停止炉排转动。
⑵待煤烧完,先停鼓风、后停引风;炉水温度下降至50℃以下时,方可停止水循环。
⑶停炉后4-6小时内,应紧闭所有门孔和烟道挡板,防止锅炉急骤冷却。
⑷停炉4-6小时后,可逐渐开启门孔烟道挡板进行自然通风。
⑸停炉最少4小时后可以启动炉排拉出灰渣;排渣前应先启动除渣机。
2、紧急停炉
⑴在遇到下列情况时,锅炉机组应立即停止运行:
①循环泵或补给水泵全部停运。
②炉水温度急剧上升失去控制。
③因循环不良造成炉水汽化或锅炉出口热水温度上升到高于出口压力下相应饱和温度20℃。
④水位计、压力表或安全阀全部失效。
⑤锅炉元件损坏,危及运行人员安全。
⑥补给水泵不断补水,锅炉压力仍然继续下降。
⑦燃烧设备损坏,炉墙倒塌或锅炉构架被烧红等,严重危胁锅炉安全运行。
⑧其它异常运行情况,且超过运行允许范围时。
⑵紧急停炉的操作步骤:
①停止给煤,关闭弧形挡板,停止鼓风,减弱引风(爆管事故则全开引风),打开放灰板和渣斗门。
②将炉排开至最大,使炉排上煤全部落入渣斗内,并用水浇灭,严禁向炉膛内浇水灭火。
③打开各风室风门,停止引风机,使锅炉自然通风。
④继续炉排转动,直至炉排冷却为止。
第3篇 燃煤蒸汽锅炉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严格执行《一般安全守则》。
(一)烘炉
第一条对新建或大修炉墙后的锅炉,必须进行烘炉。
第二条烘炉前:
1、水压试验合格。
2、备好烘炉燃料、工具、安全护具及照明设施。
3、做好炉膛出口温度测点及取样点的准备工作。
4、安装好烘炉用的临时设施。
5、具备点火条件。
6、各排水阀、取样器阀门全部关闭。
7、如须继续煮炉,要准备好连续煮炉的工作。
第三条烘炉时:
1、开始烘炉,严禁用烈火烘烤,。
2、烘炉初期要自然通风,必要时,可启动风机进行强力通风。
3、烘炉时间要根据锅炉型号、炉墙结构、炉膛温度、砌筑质量等因素决定,新安装锅炉按出厂技术要求决定。燃烧强度根据锅炉尾部烟气温度进行控制。
4、温度缓慢升高,火焰分布要均匀。禁止急剧变化、灭火或断火。
5、监视炉墙变化,发现裂、坏、不平等缺陷时,要及时报告并做好记录。
6、对锅筒及各联箱的膨胀情况要随时监视并做好记录,发现异常情况,要采取措施消除。
7、烘炉温度到第一次恒温时,每天定期排污一次,加强水循环,使各部受热均匀。
8、冬季烘炉,要采取防冻措施,保持锅炉房室温在5℃以上。
(二)煮炉
第一条煮炉前:
1、锅炉附机、燃料系统、软化水系统、给水系统均要试运行,能随时投入运行。
2、各系统配置的热工仪表、声响光色、信号、永久照明、通讯联络及消防设施等均安装完毕,并试运合格。
3、检查上、下锅筒、联箱的锈垢情况以确定煮炉时的加药量。
4、准备好煮炉的药品。
5、烘炉后,锅炉要在工作压力下进行一次水压试验,当烘炉与煮炉连续进行时,则水压试验可改在煮炉后检查完毕进行。
6、化验人员准备好化验所用器具和药品。
第二条煮炉时:
1、要用合格的软化水,投入一只水位计,其余备用。锅炉水位必须保持接近最高水位,但不允许碱水进入蒸汽过热器内。
2、根据锅炉类型,按规定确定煮炉加药量:
┏━━━━━━━━━┯━━━━━━━━━━━━━━━━━┓
┃│加药量(kg/m水容积)┃
┃药品名称├─────┬─────┬─────┨
┃│第一类锅炉│第二类锅炉│第三类锅炉┃
┠─────────┼─────┼─────┼─────┨
┃氢氧化钠(naoh)│2-3│3-4│5-6┃
┠─────────┼─────┼─────┼─────┨
┃磷酸三钠(na3po4)│2-3│2-3│5-6┃
┗━━━━━━━━━┷━━━━━┷━━━━━┷━━━━━┛
注:①、药品纯度100%;
②、准备药量为总加药量的1.25-1.5倍;
③、水锈铁锈特别厚时,其加药量要增加50-100%。
3、加药前将药调配成20%的浓度,严禁将固体药直接入炉。
4、加药时,保持最低水位,所用药品一次加完。
5、煮炉期间按规定严格控制压力、稳压时间及排污,在压力升至0.3mpa时,要对所有螺栓紧固一次。
6、煮炉过程中要随时监视和记录锅炉膨胀变化情况。
7、检查锅筒、水冷壁、下联箱,进行内部清洗,并检查排污阀有无堵塞、卡死现象。
8、煮炉期间要定期化验炉水碱度是否符合要求。
第三条煮炉后检查修复结束,要再进行一次水压试验。
(三)点火前
第一条整理各种点火用具,备足燃料。
第二条新安装和检修的锅炉,点火前除要检查烘炉和煮炉工作是否做好外,还要检查锅炉部件、各阀门附件、燃烧设备、给水设备等状况是否正常。
第三条检查完毕后,在关闭人孔、手孔和烟道出入门之前,要确认锅炉内和烟道里无人和其它杂物。并列运行锅炉还要将管道上的堵板全部拆除,使管联通。
第四条调整阀门和附件:
1、空气阀要开启,如无空气阀时,可开启安全阀。
2、压力表、水位表要在正常工作状态。
3、主汽阀、排汽阀关闭。
4、开启过热器出口联箱上的疏水阀。
5、要打开旁路烟道门,如无旁路烟道时,要将省煤器出口通到水箱的放水管阀门打开,或接通循环水管。
6、开启灰门和烟道闸门。
第五条向锅炉注水时,注水速度不要太快,水温不宜太高。当水位达到锅炉最低水位时,要停止进水并注意观察水位变化,如水位仍然上升或下降,说明锅炉、排污阀、给水阀有泄漏,要及时修理。
(四)点火和供汽
第一条点火时,火力及通风须微弱,使炉温缓慢升高。
第二条当空气阀(或提升的安全阀)冒出蒸汽后,即可将其关闭。同时适当加强通风和火力。
第三条点火后,水位将逐渐升高,要随时观察,维持在正常水位。
第四条当炉压升至0.1—0.2mpa时,要紧固人孔和手孔盖螺丝,紧固时要侧身操作,不准加长扳手手柄;冲洗压力表和水位表。
第五条当炉压升至0.2mpa以上时,要试用给水设备、检查设备工作是否正常;试用排污阀,检查开关是否灵活和严密。
第六条当炉压升至工作压力后,要检验确认安全阀灵敏、可靠,锅炉附件和仪表,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第七条在暖管过程中,要注意管道膨胀及其支架的情况,如发现异常,要停止暖管。
第八条并炉前要减低火力,开启蒸汽管及主汽管上的疏水阀,并检查水位是否正常,缓慢开启主流阀进行并炉供气。
(五)运行
第一条火力要保持均匀,禁止炉膛内温度骤然变化。
第二条水位表、压力表、安全阀必须保持灵敏可靠,水位表、压力表每班至少冲洗一次;每周要进行一次安全阀开启试验。
第三条层式燃烧的锅炉,当炉排上积聚的炉灰影响通风和燃料充分燃烧时,要进行清炉,清炉动作要快。
第四条当水管、省煤器、过热器等受热面积有烟灰,影响传热和通风时,要及时进行清扫。
第五条要根据水质化验的结果进行排污,排污时注意水位情况,防止缺水。
第六条发现负荷、风压和烟气温度不正常时,要立即进行检查调整。
第七条运煤、拌煤及加煤时,要注意清除燃煤内的爆炸物等危险物品。
(六)停炉
第一条可分式省煤器如没有旁路烟道,当给水不能通过省煤器时,要停止锅炉运行;受压元件漏泄、炉膛严重结焦、尾部烟道内严重堵灰、受热面金属超温又无法恢复正常时,要停止锅炉运行。
第二条暂时停炉:
1、停止供给燃料、减弱燃烧,使蒸发量逐渐减少。
2、层式燃烧的锅炉要加入较湿的煤把炉排上的燃煤完全压住,然后关闭风挡板、灰门和炉门。
3、关闭汽阀,向锅炉紧水至正常水位以上20mm,使气压下降,并冲洗一次水位表。
4、停止锅炉给水时,要将省煤器的正烟道挡板关闭,开启旁路烟道挡板,避免省煤器过热。
5、压火后,要经常注意锅炉气压、水位的变动情况,如气压有回升时,可向炉内注水,并进行少量排污,但不要使锅炉显著冷却。
6、压火期,必须有司炉人员值班。
第三条计划停炉:
1、停止供给燃料,清除炉排上的灰渣,关闭挡板、灰门和炉门。
2、关闭主汽阀,打开放汽阀或抬起安全阀,并向炉内注水至最高水位,使气压逐渐降低。
3、当气压降至零时,可微开风挡板和灰门进行通风冷却,同时采用交替注水和放水的方法,使炉水温度逐渐下降至70°c时,方可将炉水全部放掉。
4、锅炉全部放水后,如有并列运行的锅炉,要将停用锅炉的汽水管道与临炉可靠隔绝,待温度降至40°c以下时方可进入炉内检修。
第四条紧急停炉: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要紧急停炉:
1、锅炉水位低于水位表的下部可见边缘,虽经“叫水”检查仍看不到水位。
2、不断加大给水及采取其它措施,但水位仍继续下降。
3、锅炉水位超过最高可见水位,经放水仍不能见到水位。
4、给水泵全部失效或给水系统故障,不能向锅炉进水。
5、水位表、安全阀或排污阀全部失效。
6、锅炉元件损坏,危及人身、设备安全。
7、燃烧设备损坏、炉墙倒塌或锅炉构架被烧红等,严重威胁锅炉安全运行。
8、其它异常情况危及安全运行。
第五条紧急停炉措施:
1、停止供给燃料和通风,将炉膛里的燃煤扒出或用砂土或湿炉灰压在燃煤上,使炉火熄灭,禁止用水浇入炉膛内灭火。
2、炉火熄灭后,打开灰挡板和灰门进行通风,使锅炉冷却。
3、把锅炉主汽阀关闭,从安全阀或过热器疏水阀把汽放掉。
4、在紧急停炉前,如无缺水或满水现象时,仍可向炉内进水。
5、如因锅炉严重缺水紧急停炉时,严禁向炉内直接进水。
6、锅炉房发生火灾时,司炉工要迅速报警,并采取一切灭火措施,但不得放弃对锅炉的管理,如火灾危及锅炉安全而又无法迅速扑灭时,要加强向锅炉内进水、排出蒸汽或紧急停炉。
7、紧急停炉时,要立即停止供给燃料,必要时扒出炉内燃煤或用湿炉灰将火压灭。
第4篇 燃煤低压锅炉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司炉工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考试及体检合格,持证方可独立操作。学徒、实习人员必须由师傅带领,否则不准操作。
2.锅炉投入运行必须经过上级锅炉监察部门检查、登记或定期检验,凭证使用,否则,司炉人员可拒绝操作。
3.操作人员应熟悉锅炉汽水系统、给水系统、燃烧系统情况,工作前必须巡视、检查设备的各部分运行情况和安全附件(安全阀、水位表、压力表、排污阀、自动保护装置)及通风除尘设备、防噪声设备、给水设备等,以及锅筒、水管有否明显变性、臌包、泄漏,并进行交接。确认良好后,方可接班操作。
4.锅炉房内的操作地点、各种仪表处,应有足够照明。作业人员应熟知备用照明设备或灯具的存放地点和使用方法。
5.锅炉房内不准堆放杂物,特别是易燃、易爆物品。当日用的燃料也不得堆放过多。
6.运煤与加煤时,应慎重检查,不准有爆炸物投入炉内。清炉渣应在用汽量少时进行。
7.严禁在无安全措施情况下,进入煤仓斗捅煤;或冬季在室外煤堆取煤时,掏洞挖煤,以防煤层突然陷落伤人。
8.锅炉房门在锅炉运行期间,不准锁住或关住。非工作人员严禁进入锅炉房。
9.锅炉房的除尘设备应保持完好,定期检查并清除所收集的尘埃。操作时,应防止二次扬尘。发现除尘设备严重失效时,应停炉检修。
10.作业人员在锅炉运行时,不得从事与锅炉操作无关的事情。
11.机器外露传动部分的防护罩要保持完好,不准随意乱拆乱扔。也不准擦拭正在转动中的机器设备。
12.严禁在有压力或锅水温度较高的情况下,修理锅炉受压元件,以防汽、水喷出被击伤。正在修理中的设备,要挂警示牌。电气设备检修,应由电气工作人员进行。
13.若在汽、水管的法兰及其接头处,安全阀、人手孔及检查孔等处巡视检查时,不应在正面,而应侧视。操作时应戴防护手套,以防烫伤。
14.操作者拉合电闸时,手必须干燥或配有绝缘措施,闸刀盖应完整,防止电弧伤人。
15.进入锅炉内之前,炉膛和烟道、人手孔须先打开,进行通风不少于半小时。若该炉与其它运行的锅炉之间有共同的管道连接在一起,则这些管道或烟道(包括给水管道,蒸气管道、排污管道等),必须用金属盲板隔开。当压力降到大气压力,温度降到40℃以下时,方可打开人孔或手孔。对蒸发量大于10吨/小时的锅炉,还应按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的要求,先检测氧气浓度,确认其保持在18%以上时,然后才能进入锅炉内。
16.进入锅筒炉膛或烟道内工作时,应设人监护。并能看见被监护者。关闭人孔,烟道门时,必须清点人数,保证无人滞留。
17.在锅筒或水箱内工作时,要轮换工作,最长不要超过30分钟。在锅筒和潮湿的烟道内作业时,照明用电压不得超过12伏,在比较干燥的烟道内,而且有妥善的安全措施时,可采用不高于36伏的照明电压。禁止使用明火照明。
18.在锅炉运行期间,应加强巡视检查。例如:锅炉水位,压力波动情况,是否在许可范围,排污管是否关闭严密,受辐射热部位的锅炉壳体、水管或水冷壁管是否臌包,变形,胀接部位或对流管束部分有否泄漏,炉墙部分有否冒烟,水循环是否通杨。有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排出,若解决不了应及时向领导反映解决。
19.在锅炉房操作需要上、下时应走梯台或使用活动梯子,不得随意踩上、踩下,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20.冰冻季节,锅炉及管道停用,应放尽冷凝水、残留水,防止冻坏设备、管道。湿法保养的锅炉及管道应加保温层,发现管道冻结,严禁用蒸气解冻,应采用热水逐渐解冻。压火停炉应将风门调至最小,并经常监视炉膛,防止锅炉升压。
21.发现不正常情况要立即报告领导采取措施。发生事故时,除报告领导和抢救外,还要保护现场。
22.按照交接班制度进行交接班。接班人应提前10分钟到达锅炉房。接班人若迟到或缺勤,交班人应向领导报告,并坚守岗位直到新派接班人到后方可离去。
[二]升火前的准备
1.升火前,锅炉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下列检查:
(1)在关闭锅炉人孔、手孔、灰门之前,检查锅炉烟道和炉膛内有无人员或杂物;
(2)检查安全阀和各种管道上有无盲板,避免锅炉与给水管,蒸气管和排污管有隔开现象;
(3)检查各安全装置和汽,水阀门是否灵活好用,水位是否已加到规定要求(一般为中水位偏下,在最低安全水位线以上),炉门,炉条及其它工具是否完好。备用给水装置是否完好。
2.升火前,炉膛和烟道必须通风10~15分钟,若发现抽力小,应重新检查烟道闸板是否全开,烟囱抽风门是否关闭严密。
3.升火前,各阀门的位置应符合规定,水处理应符合规定指标。未经水质处理,不得投入运行与操作。
[三]升火和投入运行
1.升火时,必须关闭汽门和关闭烟道闸板50%,打开安全阀或排空阀,在微火,小风的条件下进行升火。
冷炉启动必须经过烘炉(时间一般3~5天),升火后的整个升压或降压过程应是缓慢进行的,其中几种炉型所需、时间规定如下:
(1)压力小于、等于1.3兆帕的水管锅炉不得少于6小时;
(2)压力大于1.3兆帕的水管锅炉不得少于8小时;
(3)立式炉不得少于3小时;
(4)卧式快装炉不得少于4小时;
(5)热水锅炉每小时升温不超过30℃。
2.当排空阀开始冒气时,须将其关闭,然后开始加大风力,增强炉内火力,并注意压力表指针和水位表内的水位,最后再按次序检查所有附件的动作是否良好。
3.锅炉水位表应在炉内压力为49~98千帕(0.05~0.1兆帕)表压力时,以及在锅炉与总管连通之前冲洗。工作人员应戴好防护手套侧对水位计进行冲洗工作,动作不要过猛。
4.锅炉与蒸气管连通之前,必须把蒸气管道烘暖和排净凝结水,然后将蒸气阀门慢慢打开。当锅炉与总气管连通时,炉内压力应与总气管压力相等。如蒸气管道发生撞击或水击现象时,必须立即把锅炉与总气管隔断,减弱炉内火力,排出蒸气管道凝结水。
蒸气管道汽门从关闭状态至全部开启暖管时间规定如下:
(1)φ6英寸阀门不得小于10分钟;
(2)φ5英寸阀门不得小于8分钟;
(3)φ4英寸阀门不得小于6分钟;
(4)φ3英寸阀门不得小于5分钟;
(5)φ2英寸阀门不得小于4分钟。
5.在锅炉与蒸气管连通之后,必须再检查一次附件的动作是否良好,炉内水位是否正常。
[四]运行
1.锅炉在正常运行中,应连续供水,保持中水位(60%~70%左右),不准在极限低水位和高水位时运行。每天应试用备用给水系统一次。
2.当运行中水位表看不清水位,需要判断时,首先应压火停炉,慎重处理,严禁盲目排污,若锅炉可以“叫水”,通过叫水法,仍不见水位或水位下降及满水时,应采取措施处理。仍不见水伊恢复,应紧急停炉检查。对于卧式快装锅炉(内燃、外燃),不应采取叫水法,当水位表看不见水位时,应紧急停炉。
锅炉发生严重缺水时,严禁向锅筒内进水,并应紧急停炉,及时报告领导。
缺水时常见现象如下:
(1)看不见水位且玻璃板(管)呈白色;
(2)水位无波动,有假水位;
(3)水位警报器发生低水位警报信号;
(4)装有过热器锅炉的过热蒸气温度急剧上升;
(5)蒸气流量大于给水流量;
(6)有时可嗅到焦味,外表见到漆变色。
3.每班应冲洗水位表,且不少于两次。密切注意两只水位表所示水位是否一致,如发现一只表失灵时,要立即修复,两只同时坏时,应停炉检修。如发现水位表有浮油现象,在加大锅炉连续排污后,现象还没消除,也应停炉检修。装有水位警报器或连锁装置的锅炉,每班在冲洗水位表时,应作校验一次,并做记录,如有损坏应及时通知修理。
4.水位表(或水表柱)和锅筒之间的汽水连接管上,如装有阀门,在正常运行时必须将阀门完全打开。
5.司炉人员应定期作自动(至少每3个月1次)及手动排汽(至少每周1次),以检查和确保安全阀的灵敏可靠。检查安全阀时要防止烫伤和坠落,头部应偏离。如果安全阀动作不灵,可做手提试验,但严禁用手锤、扳手敲打。调整起跳压力时,应缓升火势,不可太猛,水位应正常,压力表应标准,并有人监护。安全阀排汽必须做好记录。自动排汽应准确记录起座压力、回座压力、责任人、鉴证人。
6.锅炉运行中,锅炉压力应控制在额定范围内。如发现两只表相差超过规定值时,应按最高压力表值作参数,当卸掉负荷后,立即通过存水弯管的三通旋塞回零的办法,找出失灵的表,并立即更换。同时压力表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立即更换,
(1)有限止钉的压力表在无压力时,指针转动后不能回到限止钉处,没有限止钉的压力表在无压力时,指针离零位的数值超过压力表规定允许误差;
(2)表面玻璃破碎或表盘刻度模糊不清;
(3)铅封损坏或超过校验有效期限;
(4)表内漏汽或指针跳动。
7.排污阀每班应开启一次,并在运行稳定及低负荷时,戴手套进行排污。不准用锤或其它任何物件敲开排污旋塞或排污阀,也不准加用杠杆力开启排污阀。排污时应严格监视水位。排污后,应检查排污阀关闭是否严密,并作好记录。
8.排污时必须有两人协同作业,并禁止一台的炉两个排污管同时进行排污或两台炉用同一排污总管,同时进行排污。
9.锅炉在运行中严禁在锅炉本体、阀门、人孔、手孔、管道等上面敲击和进行捻缝、补焊、松紧人孔和手孔等事项。如发现锅筒、炉管、人孔、手孔、安全阀、水位表、压力表、排污阀等有漏水或漏汽,要停炉检修。
10.司炉人员不准正视看火孔观察火焰,以防喷火伤人。
11.锅炉运行时,汽压表指针不得超过金属刻度盘面上所刻划线(规定压力),当超过时,应立即停止燃料供应,减弱通风并打开安全阀。
12.如锅炉须进行并炉时,应在该炉汽压低于总气管内气压0.05兆帕以下进行。工作参数不同时要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13.省煤器在运行中,应有不间断的给水流通,严格控制出水温度(一般低于锅炉饱和蒸气温度40℃),若过高时,应开启旁通管回水,或启用旁通烟道。
14.锅炉除垢后酸洗,应经主管技术人员批准,实施时要穿防护用品,并防止酸液喷溅伤人。
[五]压火
1.压火后,循环水泵应继续运转1小时左右后再停。
2.到压火时,逐渐减少加煤次数和数量。
3.锅炉上水至高水位。
4.适当关闭风挡,关闭灰门,关闭总汽阀,然后打开炉门。
5.清除炉篦上的灰渣,并将剩余火炭扒在炉门附近,同时以湿煤拌炉渣压在上面,最后将炉灰全部运出,—并将锅炉房清扫整洁。
[六]透火
1.透火前全面检查一次锅炉附件,如压力表、水位表、验水考克及给水设备等。
2.锅炉水位应高于中水位。
3.确认全部设备完善后,打开风挡、灰门,将炉篦上火炭扒匀,再撒薄薄的一层煤,待炉篦上的火着得旺盛时,再加煤,直到锻炉压力升至工作压力时按规定送汽。
4.当汽压升至98千帕表压时,要冲洗水位表和压力表管。
[七]停炉
1.停炉之前必须进行下列工作;
(1)保持炉内水位在高水位,且检查排污阀,保证严密不漏;
(2)停止添煤并逐渐放出蒸气;
(3)关小烟道挡板,减弱通风;
(4)扒出炉膛内余煤(压火不在此限);
(5)停止机械通风,关小烟道闸板,关闭炉门。
2.严禁用水浇入炉膛内未熄灭的、灼烫的煤。
[八]紧急停炉
1.遇到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紧急停炉,并将事故情况报告主管领导:
(1)锅炉水位降低到锅炉运行规程所规定的水位下极限以下时;
(2)不断加大向锅炉给水及采取其它措施,但水位仍然继续下降;
(3)锅炉水位已升到运行规程所规定的水位上极限以上时;
(4)给水机械全部失效;
(5)水位表、压力表或安全阀门全部失效,或排污阀泄漏严重,难以维持运行;
(6)锅炉元件损坏,如在锅筒、火管、火室、管板等处发现裂缝、变形,焊缝漏水,水管及烟管破裂等危及运行人员安全;
(7)燃烧设备损坏,炉墙倒塌或锅炉构架被烧红等,严重威胁锅炉安全运行。
2.紧急停炉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1)停止加煤,减弱通风,停止鼓风;
(2)用湿灰压灭或扒出炉内炭火,链条炉排应快速将燃烧的煤退至灰斗,禁止用水浇入炉膛内或用原煤压在燃烧着的煤上来灭火;
(3)炉内停火后,把烟道闸板全部打开一段时间后,方可将炉门打开;
(4)把锅炉与总气管断开,停止对用户送汽;
(5)超压时,打开安全阀排出炉内的蒸气,降低锅炉压力。如果不超压、应稳定工况,靠缓慢自然冷却来降压。
3.整个紧急停炉应是紧张而有秩序地进行操作的,不要惊慌失措。紧急停炉措施要快,但具体开关阀门时要稳定操作。
——摘自《机械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5篇 燃煤锅炉操作规程
1)工作前必须检查设备各部位和安全附件(安全阀、水位计、压力表、排污阀及通风除尘设备)确认良好后,方可工作。
2)锅炉正常运行中应连续供水,保持正常水位,不准烧低水位或高水位。正常不间断供水,但水位仍下降和满水位继续供水时应采取措施处理。仍不见水位恢复正常。应停炉进行检查。
3)每班应冲洗水位表不少于2次,密切注意2只水表所表示水位是否一致。如发现1只表失灵时,应立即修复,2只同时坏时,应停炉检修,如发现水位表有浮油现象,也应停炉检查或检修。
4)司炉人员应定期做自动及手动排汽,以检查和确保安全阀的灵敏可靠。
5)锅炉运行中,锅炉压力应控制在额定范围内。如发现2只表差超过1个大气压时,应设法找出失灵的表,并立即更换。
6)为确保排污阀的密封性和可靠性,每班应开启1次,并在运行稳定时及低负荷时进行排污,排污操作应戴手套。
7)锅炉操作间与主要用汽车间应设有通信信号装置,并保持密切联系。严防负荷突变发生事故。
8)锅炉在运行中,严禁在锅炉本体、阀门、人孔、手孔、管道等上面敲击。值班人员必须注意观察锅炉各个部位,如发现锅筒、炉管、人孔、手孔、安全阀、水位表、压力表、排污阀等有漏水和漏气,要立即停炉检修。
9)在加煤时,不准有爆炸物投入炉内清炉渣应在用汽量少的时候进行。
10)每个司炉工必须严格执行锅炉房的安全规定,未经许可,非工作人员不准入内;外来参观人员未经有关领导部门同意,不准进入锅炉房,锅炉房内、炉顶、炉膛及锅炉四周不准烘烤衣物和堆放其他无关物品。
11)锅炉的除尘设备应保持完好,定期检查并清除可收集的尘埃发现除尘设备失效时,应停炉检修。
12)锅炉运行时,气压表指针不得超过红线(规定压力),当超过时,应立即停止燃料供应,并打开安全阀。
13)炉墙倒塌,锅炉本体及构架被烧红,锅炉元件损坏,以及其他意外情况危急人员时,应立即停炉,迅速关闭风机,引风机应一直开着并迅速打开炉门,用煤灰或生煤盖没火焰,禁止泼水或加水。
14)锅炉房内的操作地点,各种仪表处,应有足够照明,锅炉工应熟知备用照明或灯具的存放地点和使用方法。
15)发现不正常情况要立即报告领导和采取措施,发生事故时除报告领导抢救外,还要保护好现场。
16)按照接班制度的规定进行交接班,接班人应提前10min到达锅炉房,接班人若迟到或缺勤,交班人应向领导报告,并坚守岗位直到新派人接班后方可离去。交班时锅炉气压,水位应正常安全附件,通风除尘装置应完好有效,应勤排渣,打扫完毕,无异常情况时,才能接班,并填写交接班记录,在清理煤仓时,要停车清理,不准进入仓内直接清理。
第6篇 燃煤锅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锅炉水位正常水位应保持在水位表中间,上下波动范围不宜超过40毫米。
二、锅炉排污量应根据锅炉内杂质情况确定,一般不超过10%,排污时应严密监视水位防止锅炉缺水,排污时间应选择锅炉压火或低负荷时进行,按照“勤排、少排、均匀排”的原则,每班至少排污一次。
三、值班人员必须经常检查水位表、压力表、防爆门、水汽门是否灵活好用。发现问题及时检修。
四、锅炉给水设备保持运行良好,无跑、冒、滴、漏。
五、锅炉点火前,检查炉内有无其它物品,清除易燃易爆物品。
六、锅炉在正常运行时,炉膛要保持适当的负压,如发生偶然无火应迅速重新点火。
七、锅炉停气后,要开放空阀以气压不在上升为宜,在气压不上升时,关闭主气阀、分汽缸阀和放气阀。停炉后,要详细检查管路及炉内有无滴水和汽等异常现象。
八、遇到下列情况之一,应立即停止锅炉运行:
1、锅炉缺水,经过叫水试验,确认水位下降到最低允许水位线以下时,千万不得向炉内注水,立即停炉;
2、锅炉严重满水,水位上升,超过最高允许水位,即使加强排水,仍见不到水位时;
3、不断加强锅炉给水,但水位仍继续下降时;
4、炉墙有倒塌危险、炉架烧红、炉体裸露、炉管和钢板被烧红时;
5、给水设备或水位表、安全阀失灵时;
九、遇到下列情况之一,经上级批准后停炉:
1、锅炉本体焊缝泄露时;
2、水冷壁内泄露时;
3、锅炉给水、炉内水质严重低于标准,经调整仍无法恢复正常时;
4、炉内严重结焦,难以维持正常运行时。
第7篇 锅炉燃煤运行安全操作规程
wly/ohsor-510-1036
工艺(作业)活动
危险源
可能导致的事故或职业病
是否重大危险源
锅炉房烟囱避雷
烟囱避雷装置腐蚀
雷击
否
锅炉运行
锅炉房通风不良
中毒
否
锅炉引风机噪声过大
听力受损
否
清扫炉顶未采取防护措施
高处坠落
否
违反安全操作规程
锅炉爆炸
是
超压运行
锅炉爆炸
是
缺水运行
锅炉爆炸
是
满水运行
水击
是
水质不达标
锅炉爆炸
是
冲洗水位计时,玻管破裂
烫伤
否
电气线路过热
火灾
否
并炉、蒸汽输送,操作不当
水击事故
是
炉膛正压燃烧
灼伤
否
给水压力不足,造成回炉
汽水共腾
否
锅炉排污作业
烫伤
否
渣门清灰作业过程中,煤斗脱落
机械伤害
否
炉膛清灰,通风不良
窒息
否
炉膛清灰,炉拱结构变形坍塌
物体打击
否
炉膛清灰,未使用防护用品
擦伤
否
锅炉控制室电磁危害
电磁辐射
否
蒸汽发生泄漏
烫伤
否
转运煤渣防护不当
烫伤、损害呼吸系统
否
上下锅炉防护不当
摔伤、烫伤
否
对流管、水冷壁管腐蚀
爆管
否
正压运行
设备损坏、烧伤
否
1.岗位危险源
岗位危险源一览表
2.适应范围
适用于燃煤锅炉的操作和维护。
3.锅炉投运前的检查与准备
锅炉投运前检查:锅炉应取得有效的“锅炉使用登记证”和“锅炉检验报告”。锅炉运行操作者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经市(地)主管考试合格,领取压力容器操作合格证,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3.1 锅炉升火前的检查
应进行全面、详细地检查,使其达到完好并处于准备启动状态。
3.1.1 锅炉本体检查;
3.1.2 锅炉安全附件及仪表的检查;
3.1.3 汽水管道的检查;
3.1.4 燃烧设备的检查;
3.1.5 辅助设备的检查
给水设备、通风设备、水处理设备、脱硫除尘设备、除渣设备、省煤器和空预器;
3.1.6 工作场地及周围通道应清洁、畅通、照明充足。
3.1.7 备有足够的合格的消防器材、防洪器材。
3.2 锅炉投运前的准备
3.2.1 蒸汽系统:主汽阀及其旁路阀门关闭;
3.2.2 给水系统:给水阀、放水阀、省煤器的旁路管阀关闭;给水执行器、省煤器进口和出口阀开启;
3.2.3 排水系统:锅筒和各联箱的定期排污阀、连续排污二次阀关闭;膨胀器排污总阀、连续排污一次阀开启;
3.2.4 疏水系统:所有的疏水阀开启;
3.2.5 水位表:水位表的气旋塞、水旋塞开启,放水旋塞关闭(若水位表与锅筒或者水表柱之间有阀门时,也应全开);
3.2.6 压力表:三通旋塞应处于工作位置;
3.2.7 排空阀开启(无排空阀的可抬起一只安全阀阀芯)。
3.2.8 关闭引风机风门,开启烟道内其他挡板。
3.2.9 开启风机、除渣机等冷却水管阀;
3.2.10 开启脱硫除尘器的给水阀;
3.2.11 锅炉进水
3.2.11.1 开启给水阀,经省煤器向锅炉进合格软水到锅炉最低安全水位线上10毫米处;
3.2.11.2 进水期间,应检查人孔、手孔、阀门及法兰等是否泄漏。若发现泄漏,应立即停止进水并予以处理;
3.2.11.3上水应缓慢进行,当升到规定水位时,停止进水。正常时水位应保持不变。若水位有明显变化,应及时查明原因予以消除;
3.2.11.4 锅炉进水时,不得影响运行锅炉的给水;
3.2.11.5 锅筒中原已有水,近分析化验水质合格时,可将水位调至规定水位出。水位不需调整时,应校验水位的真实性。如水质化验不合格死,则应根据水质化验人员的意见进行处理。必要时可放掉锅水,重新进水。
3.2.12 对炉膛烟道进行通风。进行自然通风10分钟或机械通风5分钟,维持适当的炉膛负压。
4.锅炉的启动
4.1 点火:锅炉点火应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
4.1.1点火时,严禁用汽油等易燃液体引火。
4.1.2 维持炉膛负压。
4.1.3 锅炉升火速度不能太快,以免造成锅炉热膨胀不匀,使锅炉和炉墙损坏。锅炉自点火到送汽的时间,应根据具体炉型而定,一般为2-3小时。
4.1.4 点火后应注意调整燃烧,保持炉内温度均匀上升,承压部件受热均衡,膨胀正常。
4.1.5 点火后必须严密监视锅炉水位,并维持水位正常。向锅炉进水时应经过省煤器。
4.2 升压:
4.2.1 锅炉汽压升到0.05兆帕时,关闭排空气阀(或放下安全阀阀芯)。
4.2.2 汽压升到0.05-0.1兆帕时,冲洗水位表。冲洗水位表的程序如下:
4.2.2.1 开放水旋塞(下),冲洗水连管、汽连管和玻璃管(板)。
4.2.2.2 关水旋塞(中),单独冲洗汽连管和玻璃(板)。
4.2.2.3 开水旋塞(中),再关汽旋塞(上),单独冲洗水连管。
4.2.2.4 开汽旋塞(上),再关放水旋塞(下),使水位表恢复运行。水位应很快上升,并有轻微波动。
4.2.2.5 操作时要戴好防护手套,湿手套不得接触玻璃管(板);脸部不要正对水位表,动作要缓慢,不要同时关闭汽旋塞和水旋塞;不要同时冲洗两只水位表;冲洗完后(关下旋塞时)水位表中;冲洗完后,应将两只水位计进行比较,水位应迅速上升,并有轻微波动。
4.2.3 汽压升到0.1-0.15兆帕时,冲洗压力表存水弯管。如压力表指针能够回到冲洗前的位置,表明纯水弯管畅通,否则因重新冲洗和检查。
4.2.4 校队炉前压力表。
如果在一个锅筒上装有两块压力表,冲洗压力表完毕后,还要校队两块指示的压力数值是否相同。其指示值的差不得大于0.065-0.075兆帕。
4.2.5 汽压升到0.2兆帕时,对各种排污阀依次放水。
排水前,应先将锅炉进水至较高水位。排水时,应注意水位变化,水位不得低于锅炉最低安全水位线。并检查排污阀是否正常,放水完毕,应检查排污阀是否关严。
4.2.6 汽压升到工作压力的2/3左右时,应对蒸汽管道进行暖管。
暖管时间一般为2小时,温升速度宜控制在2-5℃/min,对工作压力小于或等于0.69兆帕的锅炉,其暖管时间约为30分钟。对锅炉至蒸汽母管间的主汽管,其暖管时间约为20-30分钟。
4.2.7 暖管时,蒸汽管道应膨胀良好,支吊架正常。若蒸汽管道发生振动或水冲击时,应立即关闭主汽阀,停止暖管,加强疏水,待振动消除后,再缓慢开启主汽阀,继续暖管。
4.2.8 锅炉供汽前,应再次全面检查,对水位报警器进行试叫,验证其可靠性。
5.并炉供汽
5.1 并炉时,锅炉设备应情况正常,燃烧稳定;启动锅炉汽压稍低于蒸汽母管压力0.05-0.1兆帕,缓慢开大主汽阀,待听不到汽流声时,全开主汽阀(全开后回半圈)。
5.2 并汽后,关闭主汽管上的疏水阀、旁路阀门。
5.3 并炉或直接供汽时,应保持汽压、水位及炉温稳定,并缓缓增加锅炉出力。
若发生蒸汽管道水冲击时,应立即停止并炉或供汽,减弱燃烧、加强疏水,待正常后再重新进行。
5.4 供汽后,应注意维持锅炉水位和各仪表指示的变化,开始做运行记录。对锅炉及辅机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将点火到并炉供汽过程中的主要操作情况所发现的问题,记入有关记录薄中,及时通知维修人员对其消除。
5.5 并炉后每班必须进行下列工作:
5.5.1 冲洗玻璃水位计一次;
5.5.2 检查锅筒、集箱、省煤器排污阀而后疏水阀的严密性;
5.5.3 根据锅炉水质情况,所有排污阀排污一至二次,定期排污应在“负荷低、水位高”时进行;
5.5.4 对锅炉受热面自动吹灰6—8小时进行一次。
6.锅炉的正常运行
6.1 定期试验高低水位报警器和低水位、超压联锁保护装置。
试验时许保持锅炉运行稳定,水位表指示正确,当锅炉水位接近最高或最低安全水位时,水位报警器应鸣叫,水位信号应显示;当锅炉水位达到最低安全水位线时,低水位联锁保护装置应动作,自动停炉;当锅炉压力达到保护值时,超压联锁保护装置应动作,自动停炉,否则,应停止试验,消除所发现的问题,并重新试验。试验结果及所发现的问题应予以记录。
6.2 根据生产车间用汽负荷变化及时调整燃烧,确保生产需求。
6.3 缺水、满水事故的处理
锅炉水位表中看不到水位线时,应立即停炉(压火),并停止上水;严禁盲目向锅炉进水或排水。停炉后,采用“叫水法”查明水位。查明水位后,分别按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6.3.1 轻微满水
应将自动给水调节器改为手动,部分或全部关闭给水阀门,减少或停止给水,必要时可开启排污阀,排出少量炉水,使水位降到正常水位线,然后恢复正常运行。
6.3.2 严重满水
采取紧急停炉措施,关闭给水阀门,停止向锅炉进水,彬打开省煤器再循环阀门或旁路烟道。开启排污阀,加强排水,但要注意水位表内的水位,防止排水时疏忽大意,又造成缺水事故。开启主汽管、分气缸和蒸汽母管上的速水阀门。待水位正常后,恢复正常燃烧,当压力升至工作压力时,再投入正常运行。
6.3.3 轻微缺水
应适当增加给水量,必要时可投入备用给水管路。
6.3.4 严重缺水
严禁向锅炉进水,并立即采取紧急(熄火)停炉措施。
6.4 汽水共腾事故的处理
减弱燃烧,降低负荷,关小主汽阀。开启连续排污阀、定期排污阀,加强给水,一降低锅炉的含盐量,改善炉水品质,增加对炉水分析次数,打开蒸汽管路和分气缸三的疏水阀门。炉水品质未改善前,不允许增加锅炉负荷;待炉水品质改善,水位清晰时,可逐渐恢复运行。
6.5 爆管事故的处理
炉管轻微破裂,如锅炉水位尚能维持正常,裂口不可能迅速扩大时,应加强给水,减负荷运行,并立即启用备用锅炉,待备用炉升火投入正常运行后再按正常停炉处理。炉管爆破,水位和气压迅速下降时,应紧急停炉。如水位低于最低水位或不可见时,切忌向锅炉进水,但要维持引风机运行,待排尽烟气和蒸汽后停止。停炉后,即关闭主汽阀。
6.6 在运行中,安全阀严禁解列。
严禁用加重物,移动重锤,将阀芯卡死等手段任意提高安全阀的开启压力或使安全阀失效。为防止安全阀因阀芯和阀座粘住而失效,应每周对安全阀进行一次手动放汽或放水试验,试验时锅炉汽压宜高于额定蒸汽压力的75%以上,并每季度对安全阀进行一次自动排汽试验。
6.7 锅炉各压力表的指示每班至少对照一次。若发现指示不正常时,应及时处理。应定期冲洗压力表存水弯管。每半年校验一次压力表。
6.8定期排污
6.8.1先开慢排,再微开快排、预热排污管道,无水击时全开快排,进行排污;排污完后,先关快排,后关慢排,再将快排开关一次,放出两阀间的残水。:从锅筒、每组水冷壁下集箱排除炉内的沉淀物,并补充连续排污的不足,改善炉水品质。
6.8.2 排污时应缓慢进行,以防止水冲击。如管道发生严重震动,应停止排污,待震动消除后,再进行排污。为提高排污效果,在预热排污管后,可将二次阀
可将二次阀反复开关几次。
6.8.3 定期排污时,应注意监视给水压力和锅筒水位的变化,并维持水位正常。锅筒排污持续时间,当排污阀全开时不宜超过半分钟;其余的每一循环回路,不宜超过15秒种,各循环回路的排污必须依次进行。
6.8.4 排污时,严禁使用加力杆(套筒),敲击等方法强行开启排污阀。排污阀不能开启时,可暂停该回路排污,应通知有关人员进行处理,并将问题及结果予于记录。
6.8.5 当两台或多台锅炉共用同一根排污总管时,而每台锅炉排污管上又无逆止阀时,严禁同时排污。
6.8.5排污完毕后,待排污管自然冷却后,检查各排污阀后的管道是否烫手,确认各排污阀是否关严。如排污阀内漏,应查明原因,予与消除。
6.9. 转动机械的运行:
6.9.1 对水泵、风机、上煤和除渣等转动机械,在启动前,须检查各转动部分应无摩擦和异状现象,转向正确,轴承油位计不漏油,油位正常,油质清洁,轴承冷却水充足,通畅,传动皮带无跑偏及脱落现象,联轴器完好,安全护罩完好,地脚螺栓牢固。
6.9.2 水泵启动前,向泵内灌满水并排出泵内空气。泵启动时,应缓慢开启进水阀,当水压达到规定值时,再缓慢开启出水阀,并调节好给水量。
6.9.3 风机启动时,应关闭其进口调节挡板,当风机启动运转正常后,再缓慢开大进口调节挡板,并调节好风量。
6.9.4 运行中,定期检查转动机械电机的电流和温升,其电流和温升不得超过规定值。
6.10. 自动装置的运行:
6.10.1 投入自动装置应具备以下条件:
自动装置的调节机构完整好用;锅炉运行稳定,参数正常。
6.10.2 自动装置投入运行时,仍须监视锅炉运行参数的变化,并注意自动装置的动作情况。避免因其失灵而造成不良后果。当采用自动装置控制锅炉水位时,应特别注意监视锅炉水位表中的水位防止发生缺水(满水)事故。
6.10.3 使用微机控制的锅炉,在微机投入运行后仍须监视锅炉一次仪表的指示并加强巡回检查,防止因一次表失灵造成微机控制失误。
6.10.4 锅炉运行不正常,自动装置不能维持锅炉运行参数在允许范围内变化或自动失灵时,应将有关的自动装置解列。
6.11. 巡回检查
锅炉运行中,运行人员应定时对锅炉房各部位进行巡回检查和维护,以便及时发现锅炉设备的隐患和故障,保证其安全运行。巡回检查主要内容如下:
6.11.1 水位、汽压、汽温正常、安全附件和测量、控制仪表以及保护装置灵敏可靠。
6.11.2 受压元件各可见部位无鼓包、变形、渗漏等异常现象。
6.11.3 炉墙无裂缝、倾斜或倒塌,钢架未烧红或变形,炉门完整,开关灵活。
6.11.4 汽、水及排污管道和阀门无泄露(包括内漏)现象,阀门开关灵活。
6.11.5 锅炉燃烧工况良好,供汽正常。炉内无异常响声(主要是漏水、漏汽声)。
6.11.6 燃烧设备及其他转动机械完好、冷却、润滑正常。
6.11.7 煤、水、电、汽等计量仪表指示正常。
6.11.8 环保设施运行正常。
6.11.9 运行人员还应保持锅炉设备各部位和工作场地周围的整洁,做好无杂物、无积灰、无积水、无油垢。
6.12紧急停炉:
紧急停炉也称事故(或故障)停炉,锅炉运行中,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炉:
6.12.1 锅炉水位低于水位表的下部可见边缘;
6.12.2 不断加大给水及采取其他措施,但水位仍然继续下降;
6.12.3 锅炉水位超过最高可见水位(满水),经放水仍不能见到水位;
6.12.4 给水泵全部失效或给水系统故障,不能向锅炉进水;
6.12.5 水位表或安全阀全部失效;
6.12.6 锅炉元件损坏,危及运行人员安全;
6.12.7 燃烧设备损坏,炉墙倒塌或锅炉构架被烧红等,严重威胁锅炉安全运行;
第8篇 燃煤热水锅炉安全操作规程、运行规范措施
一、 点火前的检查和准备工作
1、锅炉受压元件的检查
⑴检查锅炉受压元件有无鼓包,变形,渗漏,腐蚀,磨损,过热,胀粗等缺陷,保证受压元件完整无损。
⑵检查受热面管子及锅炉范围内的管道,保证其通畅。
⑶检查锅炉所有人孔和手孔盖是否装好,各法兰密封处螺丝是否拧紧等,同时应检查法兰处装置的临时隔板及其它临时堵头是否全部拆除。
⑷确认锅筒和管道内无遗留的工具、螺栓、焊条及其他各类杂物时关闭所有人孔门和手孔门。
⑸检查定期排污管等是否齐全、牢固。
2、锅炉炉墙及烟风道的检查
⑴检查烟道、风道及风室是否严密,有无积灰,其调节门、闸板须完整严密,开关灵活,启闭指示准确。
⑵锅炉外部炉墙应完好严密,炉门,灰门、看火门和检查门等装置完整齐全,关闭严密。
⑶检查炉膛内有无积灰、结焦,检修用的脚手架等已经清除。
3、安全附件、保护装置及仪表的检查
⑴出水高低温、炉膛负压高低等自动报警和连锁保护装置应灵敏、可靠。
⑵安全阀、压力表及各种热工仪表应齐全、灵敏可靠,检查合格后,应使压力表旋塞处于工作状态。
4、供、回水管道及其他管道的检查
⑴检查供、回水管道,排污管道是否通畅,管道上的金属堵板应已全部拆除。
⑵管道的支架、吊架应完好,管道应在允许的范围内自由膨胀。
⑶检查管道的保温是否完整,漆色符合规定,表示管道内介质流向的箭头符号是否正确、鲜明。
⑷管道和阀门连接应完好,不渗漏,阀门开关应灵活可靠,主要调节阀门的开度指示应明显。
5、燃烧设备、辅助设备的检查
⑴检查燃烧装置是否完好;对机械传动系统,输煤系统,出碴系统试转正常;调速箱安全弹簧压紧程度应适当,润滑良好;煤闸板尺指示正确。老鹰铁整齐、完好,挡渣器完整,动作灵活,煤仓有储煤。
⑵检查辅助设备(引风机、鼓风机、水泵等)联轴器是否连接牢固;三角皮带松紧适当;润滑油应良好、充足;冷却水畅通。检查合格后,装好安全防护罩,分别进行试运转,并注意空转时的电流。
⑶脱硫除尘装置设备完好,单机试运转正常,水系统畅通,落灰口水封闭严密,不漏风。
⑷引风机和鼓风机的进风调节门及其转动装置开关灵活,开关方向正确,进风调节门处于关的位置;保证鼓、引风机的轴承内有充足的润滑油,用手盘车风机转子转动灵活。
⑸各种转动机械的电动机在启动前,应有专业的电工进行检查,得到其允许后方可启动;在正式投入运行前,各种转动机械应进行试运行,10-15分钟。
⑹经检查锅炉符合运行要求后,即可开始进行上水,上水时应开启锅筒上的空气阀。进水宜缓慢,进水期间应检查人孔、手孔及各部位的阀门,法兰是否有漏水现象;否则,应停止上水进行处理。
二、锅炉点火
1、点火前应先开启循环水泵(分布式变频二级泵系统循环泵的启动见此系统操作规程),
检查循环水泵流量扬程是否正常,待网路系统中水循环、排气、上压至设定值后,确认无问题再点火。
2、升火前先打开锅炉的烟风挡板,自然通风10分钟左右;如用机械通风,则须5分钟左右,以排除烟道和炉膛内积存的可燃气体。
3、将自然通风门开到适当程度,然后用木柴和其他易燃物引火,严禁用挥发性强烈的油类引火。
4、先开引风,后开鼓风,在升温过程中应注意空气预热器出口烟温,当烟气温度达到120℃时刻必须启动送风机,以防止预热器管子过热变形或烧坏。
5、启动脱硫除尘设备。
6、锅炉点火后,火力应由弱到强逐渐加大并能使加入炉内的煤正常着火后,启动炉排,调整煤闸板的开度70-120mm,启动送风机加大风量,尽量使煤达到完全燃烧。
7、当灰渣将要落入灰斗前,启动除渣机投入运行,并保持除渣机水封正常。
8、在升温过程中应注意调整燃烧,保持炉内温度均匀上升,受压元件均匀受热。升火速度不能太快,从冷炉点火到开始起温,一般情况下应不少于0.5-2小时。
三、锅炉的运行调节与监控
1、燃烧调节
⑴根据锅炉的负荷调整鼓风机的频率和煤层厚度,在保证煤充分燃烧的前提下尽量减小鼓风量,以减小过剩空气系数,并在保证炉膛负压的前提下及时调整引风量。
⑵在运行中锅炉炉膛出口负压保持2-3毫米水柱,不允许正压运行。
⑶在运行中应经常注意锅炉各部位的烟气温度和阻力的变化。
⑷经常检查炉排运转情况,不跑偏、不掉片、不过热、不变形。
⑸经常检查炉排上煤的燃烧情况,着火线不能离煤仓太近,也不能脱火,燃尽线离老鹰铁要有一定距离,如出现火龙、风口、火床不平应及时调风、扒煤,消除此现象。
⑹在运行中如发现炉排有过热现象,应加强通风冷却,不可向烧红的炉排上浇水冷却。
⑺检查锅炉的负荷情况,对燃煤锅炉而言,满负荷运行的效率最高。
⑻应经常清理各风室的漏煤、漏灰、以免影响通风,烧坏炉排。
⑼锅炉压火以后,应保证锅炉水温不回升。如产生汽化现象时应
迅速开启泄放阀,同时开启紧急补水管,向炉内补水。并打开放气阀排气。
2、经常检查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转情况是否正常,省煤器、脱硫除尘器的堵塞情况。鼓、引风机运转是否正常,引风机是否震动。
3、检查各转动设备的润滑情况,油箱油位是否正常。
4、锅炉运行中,严禁在有压力或炉水温度较高的情况下,修理锅炉受压元件(紧固人孔、手孔,和法兰螺丝,管道焊补等),以防止热水喷出伤人。
5、锅炉运行时,值班人员应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不得做与岗位无关的事。按时巡回检查并填写运行记录和设备维护保养记录。
6、必须经常保持现场清洁,做到无杂物、无积灰、无积水、无油垢等。
四、锅炉排污
1、按规定进行定期排污。
2、在压力稳定,负荷较低的情况下进行定期排污。
3、定期排污应按循环回路顺序进行,每一循环回路的排污持续时间不宜超过30秒钟,不准同时开启两个或多个排污阀,以免破坏水循环。
4、当排污管道内发生水冲击时,应稍微关一下排污阀,直到冲击声消失,然后缓缓开大。
5、当运行排污时,应特别注意锅筒压力不得低于额定值。
五、停炉
1、正常停炉
⑴停止向煤斗上煤,采暖期中间停炉,煤仓可适当存煤;采暖期结束停炉,应待煤仓内存煤全部进入炉膛后,再停止炉排转动。
⑵待煤烧完,先停鼓风、后停引风;炉水温度下降至50℃以下时,方可停止水循环。
⑶停炉后4-6小时内,应紧闭所有门孔和烟道挡板,防止锅炉急骤冷却。
⑷停炉4-6小时后,可逐渐开启门孔烟道挡板进行自然通风。
⑸停炉最少4小时后可以启动炉排拉出灰渣;排渣前应先启动除渣机。
2、紧急停炉
⑴在遇到下列情况时,锅炉机组应立即停止运行:
①循环泵或补给水泵全部停运。
②炉水温度急剧上升失去控制。
③因循环不良造成炉水汽化或锅炉出口热水温度上升到高于出口压力下相应饱和温度20℃。
④水位计、压力表或安全阀全部失效。
⑤锅炉元件损坏,危及运行人员安全。
⑥补给水泵不断补水,锅炉压力仍然继续下降。
⑦燃烧设备损坏,炉墙倒塌或锅炉构架被烧红等,严重危胁锅炉安全运行。
⑧其它异常运行情况,且超过运行允许范围时。
⑵紧急停炉的操作步骤:
①停止给煤,关闭弧形挡板,停止鼓风,减弱引风(爆管事故则全开引风),打开放灰板和渣斗门。
②将炉排开至最大,使炉排上煤全部落入渣斗内,并用水浇灭,严禁向炉膛内浇水灭火。
③打开各风室风门,停止引风机,使锅炉自然通风。
④继续炉排转动,直至炉排冷却为止。
第9篇 燃煤液相有机热载体炉的安全操作规程
燃煤液相有机热载体炉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一、 点火升温:(一) 导热油炉
1、办理有机热载体炉登记手续,领取使用登记证。新炉安装后应经当地锅炉检验所检查验收合格,使用单位填好“锅炉登记卡”,到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炉安全监察部门办理登记手续,领取使用登记证。无证炉不得投入运行。
2、司炉人员应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考核,持有《热载体炉司炉操作证》,司炉人员除了符合工业锅炉司炉工条件外,还应经过热载体炉专门知识培训。
3、使用单位应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二) 点火前的准备工作
1、有机热载炉内、外部的检查和准备,包括:有机热载炉内部残存水已放尽、吹干;炉膛内杂物清除干净;各检查孔、人孔等都已密闭,使用填料符合热载体炉介质要求。
安全附件和保护装置的检查:1) 压力表弯管前端的针形阀或截止阀处全开状态。压力表精度、量程、表盘直径符合要求,无压力时指针回零。
2) 液位计放油管阀门处关闭状态,放液管已与储存罐正确联接。
3) 温度计及自动记录仪表已校验合格;超温超压报警、自动连锁保护装置已投入,电器控制各接点无异常。
4) 燃烧通风设备检查,无异常。
2、介质化验及冷态循环:
化验:有机热载炉使用的热传导液质量合格,对热载体锅炉安全运行关系极大,所以,应先对使用的热传导液取样化验或有供应方的相关质量证明,应明确:1) 热传导液最高使用温度是否与有机热载体炉供热条件一致。炉出口温度至少应比热传导液允许使用温度低30℃-40℃,否则热传导液在使用中会很快分解变质,提前失效。2) 抽样化验,测定热传导液的外观质量、闪点、粘度、酸值、残炭和水分,与热传导液生产厂提供的质量证明书是否相符,同时也为今后运行中介质质量变化监测提供依据。
装油:将化验合格的热传导液用加油泵往炉内和膨胀器内注入热传导液。在加油泵向系统注热传导液时,应再检查一遍炉体、用热设备、管道系统的排污阀、放油阀是否关好,以免热传导液流失。同时将管道和炉体上的排汽阀逐一打开,排除空气,直至有油流出时关闭。当膨胀器液位计上出现油位时停止注热传导液,然后启动循环泵,进行冷态循环。
冷态循环 :冷态循环的目的是试验整个供热系统是否有滞阻现象,设备、管路、阀门等处有无渗漏,循环泵的流量和扬程能否满足生产要求。由于冷油粘度较高,故热载体炉进出口压力差比较大,管路系统的流动阻力也较大,每台循环泵应轮流启动、试车,使冷油在系统内循环6-8小时。冷态循环中,还要经常打开放气阀门排放残存空气,观察并记录各点压力表、温度表、电流表等显示情况,注意记录循环泵电流、进出口压差、循环泵出口压力、有机热载体炉进出口压差等数据,并检查油泵运行是否平稳,轴承密封是否良好。
3、拆卸清洗过滤器:过滤器在冷态循环中,系统的各种杂质及热传导液中的残渣等随着冷油循环,在油泵前的过滤器过滤掉,循环结束后,过滤器应拆卸,除尽过滤器内及过滤网上的污物。
4、 点火升温步骤:
1) 点火操作步骤:a)开启循环泵,检查运转正常后, 将煤闸板提到最高位置,在炉排前部铺20-30毫米厚的煤,煤上铺木柴、旧绵纱等引火物,在炉排中后部铺较薄炉渣,防止冷空气大量进入。
b) 从点火孔进行点火。 点燃引火物,缓慢转动炉排,将火送到距离煤闸板1-1.5米后停止炉排转动。
c) 当前拱温度逐渐升高到能点燃新煤时,调整煤层闸板,保持煤层厚度为70-100毫米,缓慢转动炉排,并调节引风机,使炉膛负压接近零,以加快燃烧。
d) 当燃烧的煤随炉排转动至第二、三、四各个风门时,适当打开该处风门,使燃烧继续。
e) 当底火铺满炉排后,适当加厚煤层,相应加大风量,维持炉膛负压2-3毫米水柱。
2)燃烧调整:链条炉排的燃烧调整主要是调整煤层厚度、炉排速度和鼓、引风机。a) 煤层厚度 煤层厚度适当时,在煤闸板前200毫米处开始着火,距离挡渣铁(老鹰铁)前400毫米处燃尽,对粘结性强的烟煤应稍薄些,粘结性弱的烟煤稍厚些。
b) 炉排速度 :正常的炉排速度,应保持整个炉排面上有2/3火床,在挡渣铁附近不再有红火。当供热量增加时,炉排速度适当加快,可使火床延长;供热量减少时,炉排速度适当减慢,使火床缩短。
c) 通风量 正常运行时,炉排下各风室开度,应根据燃烧情况及时调整,燃用挥发份高的煤,鼓风量应集中在中间偏前处。燃用挥发份低的煤,风量要从前向后逐渐加大。减弱燃烧时,可关小送风机出口风门;强化燃烧时,则要增加送风量。鼓、引风机供风量应互相匹配,以维持炉膛前部负压2-3毫米水柱。
煤层厚度、炉排速度、送风量三者的调整互相关联,必须密切配合,才能保持燃烧正常。
升温和升温曲线 有机热载体炉的点火升温是运行操作中较危险的阶段,需要特别谨慎,其升温过程要遵循“一慢二停”原则;一慢即升温速度要慢,二停即在95℃-110℃和210℃-230℃两个温度段要停止升温,维持这个温度一段时间。
1) 升温曲线 热载体炉点火后,升温过程和升温速度按升温曲线的规定执行。典型的热载体升温曲线见下图 :
a) 冷炉点火后,控制升温速度10℃/时,直到90℃-95℃。因为冷炉时油的粘度大,受热面管内流速较低,管壁油膜较厚,传热条件差,如升温速度过快,容易使局部油膜温度过高。
b) 95℃-110℃范围是驱赶系统内残存水分和热传导液所含微量水分阶段。升温速度控制在0℃-5℃/时范围,视脱水情况决定。当膨胀器放空管处排汽量较大,底部有水击声,管道振动加速,各处压力表指针摆动幅度较大时,必须停止升温,保持恒温状态,必要时可打开炉门减弱燃烧。这个阶段时间的长短,视系统内残存水分的多少和热传导液的质量不同而异,短的可以十几个小时,长的可能达数天,在95℃-110℃之间反复几次,才能将水分排净。不能盲目加快升温脱水过程,因为一旦系统内水分剧烈蒸发汽化,体积将急剧膨胀,不仅可能引起“突沸”,使油位急剧膨胀而大量喷出,而且可能会使整个系统压力急剧升高,导致受压元件破裂,酿成严重事故。
c) 当炉内和管道中响声变小,循环油泵不再出现抽空现象(泵出口压力降至0.1mpa以下,有沉重的喘气声)时,以5℃/时的速度再升温,但不能超过120℃,直到放空管不再有汽体排出为止。此时,压力表指针停止波动即为脱水合格。
d) 脱水过程完成后,以30℃/时的速度继续升温,但仍应注意可能会有残余水蒸发,随时停止升温。当温度达到210℃-230℃时要停下来,这时主要为脱出热传导液中的烃组份。热传导液中烃组分的存在,使闪点降低,一旦泄漏,引起爆燃的可能性就增大。在液相供炉的热载体炉中,烃组分以气相存在,会造成“气阻”,使循环泵压不稳,流量下降甚至中断。脱烃组分过程视热传导液的不同牌号、不同质量而异,当放空管中无气体排出,循环泵压稳定,即定可继续以0℃-10℃/时的速度升温。
e) 从210℃直至热传导液的工作温度是在脱烃结束后,以40℃/时的速度升温,这时应全面观察各个检测、控制仪表的指示,动作是否灵敏、准确。各配套辅机,附属设备工作是否正常,全面检查锅炉和供热系统工作是否正常,能否满足生产需要。若供热量达不到设计要求,应暂停升温,寻找原因,解决后再升温。
2) 点火升温中注意事项 a) 点火升温过程,应严格按“升温曲线图”的升温曲线进行。
b) 当热传导液温度升到200℃以上时,应对设备及整个系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对所有螺栓联接部位进行一次热紧,消除因热膨胀不均引起的泄漏。
c) 注意热传导液的膨胀量。若膨胀器的液位过高,应打开放液管,将热传导液放入储油槽,以免热传导液从膨胀器中大量溢出引起事故。
d) 冷炉点火必须先开循环泵后再点火。寒冷地区在点火前应先将热传导液用蒸汽加温达到30℃左右,然后才能开动循环泵。
e) 液相炉点火: 升温过程中脱去的水分以水蒸汽形态经膨胀管进入膨胀器,其中一部份以气体从排空管排出,另一部份凝成水分沉入膨胀器底。要避免这些水分再次进入循环系统,在升温过程中要定期打开膨胀器底部的排污管,放出冷凝水。
二、有机热载体炉的运行操作:有机热载体炉的运行操作,应贯彻“安全供热,节约能源”的原则。保证安全运行,注意节煤、节电,提高经济效益。
(一)、 有机热载体炉的正常运行指标 :液相有机热载体炉供热量与输出介质的流量和温度有关。有机热载体炉的热传导液的循环流量应当不低于图样规定的设计流量,达到额定功率时温差满足图样要求,其中这个参数也与用户采用的热传导液的本身物性有关。为了达到合理的输出功率,用户应当以炉的进出口温度差为运行参考依据。当进出口温差减小时,说明用热量减少,应相应减弱燃烧;反之则应强化燃烧。
(二)、 巡回检查和异常情况处理 :司炉人员在值班时,除了作好燃烧调节、保证供热外,还应定时进行巡回检查,并作好记录。
值班司炉每小时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1) 热传导液进炉压力、温度、出炉压力、温度;过滤器前后压力;循环油泵进口压力与出口压力,循环流量。
2) 锅炉本体(特别是辐射受热面)有无鼓包变形和渗漏。炉膛燃烧情况良好。
3) 炉排、出渣机、鼓、引风机运转情况、油位、冷却水是否正常,除尘器及排烟温度是否正常。
4) 膨胀器液位应正常,膨胀器内热传导液温度应低于70℃,储存罐内是否有热传导液体?能否向膨胀器补液,加油泵是否正常?
5) 管道、阀门有无渗漏。
巡回检查路线
电控柜-炉前压力表、液位计-炉排减速机-热载体炉本体及炉膛燃烧情况-出渣机、空气预热器-鼓、引风机-膨胀器-循环油泵、过滤器-储存罐-电控柜。
运行记录(每小时记录一次)内容;
1) 有机热载体进炉温度 ℃。
2) 有机热载体出炉温度 ℃
3) 有机热载体炉进炉油压 mpa
4) 有机热载体炉出炉油压 mpa
5) 循环油泵出口压力 mpa
6) 循环油泵进口压力 mpa
7) 循环流量 m3/h
8) 过滤器运行情况
9) 过滤器进出口压差 mpa
10) 循环泵电流 a
11) 鼓风机电流 a
12) 引风机电流 a
13) 膨胀器液位
14) 膨胀器热热传导液温度 ℃
15) 排烟温度 ℃
异常情况的判断和处理
1) 循环泵异常情况: a) 当循环泵的电流比正常值低,说明循环泵效率下降,流量下降,可能是供热管线积垢堵塞,应予清洗。
b) 循环泵压不变,电流升高而流量下降,则是热传导液变质,粘度增加,应及时更换或再生。如因新加热传导液含水或分解的气体在系统内未排除,则应立即打开放空阀排出气体。
c) 循环泵电流减小,出口泵压回零,说明泵空转不供油。可能是油汽化,查明汽化原因采取措施;如过滤器堵塞使循环泵抽空应立即开旁通清洗过滤器;如因新增加热传导液含水或水分解的气体在系统内未排除,则应立即打开放空阀排气。
2) 液相热载体炉出口温度低,供热量不足,而排烟温度超过300℃,则主要是积灰问题,应及时吹灰。如排烟温度低,则主要是燃烧问题,主要是引风不足。炉子虽然正压,但鼓风量开不大,炉膛温度低,燃烧强度不够。应着重检查炉后部出渣机水封、除尘器出灰口等处是否封闭好,有无冷风大量漏入。
3) 过滤器前后压差增加,泵入口压力下降时,可能是滤网阻塞,应开通旁路,将过滤器拆卸清洗。
4) 链条炉排的常见故障及处理: a) 炉排停止转动,可能是链条太松,与链轮啮合不好,或链轮磨损严重,与链条连接不良;将两侧调整螺丝重新调整,将炉排拉紧,如仍不能正常,则需调换链轮。
b) 炉排卡住。原因常是炉排片折断或销子脱落后炉排片松动;煤中有金属夹杂物将炉排卡住;炉排片拱起;挡渣器(老鹰铁)尖端下沉,将炉排卡住。处理方法:用板手倒转炉排清除杂物、更换断裂炉排片后再启动,如启动后再卡住,则停止转动后详细检查原因再解决。如老鹰铁下沉,可以两侧拔火门用铁钩拔正。
有机热载体炉运行操作的安全注意事项
1) 有机热载体炉内介质均为高温、渗透性较强的易燃物质。司炉人员在操作中心须穿戴好防护用品。开关阀门时要轻、缓,头部不要正对阀盘,防止热传导液从阀杆与填料间隙中冲出而被烫伤。
2) 热传导液在运行中有损耗,要注意及时补加,在热态运转的系统内,不能直接加入未经脱水的冷态介质。
3) 液相炉依靠循环泵强制循环,一旦发生停电(循环泵停止运行),要及时采取措施,避免炉内热传导液因停止循环而超温。如没有自备电源,不能立即启动备用泵时,应立即停止炉排,打开膨胀器与炉体的联接阀门,让膨胀器内冷油流入炉内,保持炉内油的流动。直至炉膛温度低于300℃,热油出口温度降至100℃以下为止。有条件也可加装备用柴油机提供动力的循环泵。
4) 锅炉房内应备有足够的消防设备,灭火器材应经常检查,使其保持完好状态。
三、停炉操作:(一)、 正常停炉: 暂时停炉,按停炉时间长短有所不同。
1) 临时停炉(短时间停炉) 链条炉排继续向炉内推煤5-10分钟或炉排走进400毫米左右,然后关鼓风、引风,关烟囱挡板,维持炉膛温度。循环泵不停,用热设备打开旁路,维持热传导液的正常循环,避免局部超温。当用热设备继续用热时,链条炉排则先开烟道挡板和引风机,然后开启鼓风机,使炉膛升温,等前拱处温度升高后开动炉排,恢复燃烧。
2) 较长时间停炉(一般在8小时以上) 当需要停炉8小时以上时,链条炉排则停鼓、引风机后,加厚煤层并走入炉排800-1200毫米。冬季如气温低,炉膛冷却过快,可适当在停炉期间开一下鼓风、引风,将煤引燃,然后再进一些新煤,不能断火种。循环泵在停炉时仍继续工作,油路打循环,用热设备不用热时打开旁路。当出口油温度降至100℃以下时,关闭循环泵。用热设备重新启用时,有机热载体炉先开循环泵,使热传导液先流动起来,再“扬火”恢复燃烧,如油温已降至100℃以下重新运行时,不能像短时停炉那样快速恢复燃烧,而是要控制升温速度,以免局部超温。
检修停炉(熄火)操作:a) 关闭煤斗下月形挡板,煤闸板放低到30-50毫米,有利于空气流通,避免烧坏闸板。
b) 降低炉排速度,减少鼓风、引风,待炉排上煤基本上燃尽后,关鼓风、引风。
c) 继续转动炉排,将灰渣除净。
d) 待炉体压力降为零,热传导液温度降至70℃以下时,将锅内热传导液放入储油槽,炉体与其它炉、管道可靠隔绝,然后打开检查孔,用蒸汽冲洗,清除焦垢、杂质。
正常停炉操作的注意事项: 1) 液相有机热载体炉停炉操作中特别要注意不要因操作不当发生超温而使热载体结焦、变质,所以停炉不停泵,循环泵一直运转到油温降至70℃以下为止。
2) 对于暂时停炉压火时间较长的,要注意炉排的通风,避免烧环炉排。
(二)、 紧急停炉: 司炉人员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有权立即采取紧急停炉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1) 出口温度超过允许值,超温警报动作而温度继续升高时。
2) 压力表,温度计全部失效,液位计液面剧烈波动,虽然采取措施,仍不能恢复正常时。
3) 炉受压部件发生鼓包、变形、裂缝等缺陷,严重威胁安全时。
4) 循环泵全部损坏,不能运转时。
5) 管道阀门发生破裂,法兰接合面填料冲出等,造成热传导液大量泄漏时。
6) 邻近发生火灾或其它事故,直接威胁到热载体炉安全运行时。
紧急停炉的操作步骤: 1) 链条炉排将煤闸门弧形板摇上,炉排走快挡,迅速将炉膛内燃煤走完,停鼓风、引风;型煤炉将型煤车全部推出炉膛,打开前后炉门,冷却炉膛温度。
2) 关闭循环泵。
3) 打开放油阀门,将系统内热传导液全部放入储油槽,然后切断锅炉与其它设备的联系,关闭进出口阀门;
4) 打开炉门、看火门、烟囱挡板,加快炉膛自然通风冷却。
紧急停炉操作的注意事项: 在采取紧急停炉操作时,应保持镇静,先判明原因,再针对直接原因采取措施。在紧急停炉操作时,要谨慎小心,防止被烫伤。
四、 加强管理工作,建立各项规章制度:有机热载体炉的使用单位必须建立一套适合于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各项规章制度,防止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有机热载体炉安全经济运行。有机热载体炉锅炉房的规章制度一般包括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巡回检查制度、交接班制度、设备维护保养制度、热传导液管理制度、事故报告制度、清洁卫生及安全保卫制度等。
附页一、岗位责任制
一 单位负责人的职责
1) 确定一位分管领导,并设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负责锅炉房安全技术管理工作,必要时应设立相应管理机构。
2) 严格按照条件选调司炉工人和介质责任人,并保持队伍的相对稳定,不随意调动。
3) 加强对有关人员的思想教育和文化技术教育。
4) 改善锅炉房内的劳动条件,做到文明生产。
5) 建立并督促执行锅炉房的各项管理制度。落实配套奖惩措施,及时研究解决锅炉房出现的问题。
6) 当发生事故时,应立即组织调查,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既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二 锅炉房管理人员的职责
锅炉房管理人员应具备锅炉安全技术知识和熟悉国家安全法规中的有关规定,其职责是:
1) 对司炉工人和介质责任人组织技术培训和进行安全教育。
2) 参与制订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
3) 对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4) 传达并贯彻主管部门和锅炉安全监察机构下达的锅炉安全指令。 5) 督促检查锅炉及其附属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定期检修计划的实施。
6) 解决锅炉房有关人员提出的问题,如不能解决应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7) 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锅炉安全监察申报定期检验计划,并对检验查出的问题认真整改。
三 司炉班长的职责
1) 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有权制止违章操作,必要时可向有关部门和领导反映。
2) 主动配合锅炉房管理人员做好各项工作。
3) 检查督促班组成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各安全操作规程。
四 司炉工人的职责 持证司炉工人应履行以下职责
1) 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精心操作,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2) 发现锅炉有异常现象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并及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3) 对任何有碍锅炉安全运行的违章指挥,应拒绝执行。
4) 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技术水平。
五 介质责任人(专职或兼职)的职责
1) 定期清理过滤器。
2) 按热传导液证明书的要求,定期做好介质分析或联系分析的工作,间隔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
3) 当残炭、酸值、粘度、闪点中有两项分析不合格或热传导液分解成份的含量超过10%时,应负责联系或组织热载体的更换或再生工作。
4) 根据使用情况,联系有资格的单位对载体炉及管网进行化学清洗。
5) 认真做好热传导液分析结果及更换记录。
6) 努力学习业务知识,督促指导司炉工人正确执行热传导液管理制度。
附页二、安全操作规程
操作规程应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使用的炉型结构燃烧设备等的特殊要求而制订。一般应有下列内容;
1. 有机热载体的操作工艺指标及主要参数。
2. 升火前的检查和准备。
(1) 逐一列出检查内容。包括密封情况,受压元件有无裂纹、渗漏或变形等,绝热层有无破损,燃烧器、炉排及其变速机是否正常,各相同关阀门开启位置是否正确,各安全附件、仪表及自控装置是否符合规定等。
(2) 明确提出点火前应做哪些准备工作,主要包括热传导液、燃料、引燃物、冷却水的准备,并包括系统冷循环检查及过滤器上有无污物等内容。
3. 升火
根据本单位有机热载体炉燃烧设备的特点,明确规定从通风到正常运行过程的各步骤操作要点,主要包括通风、点火、升温、脱水、排气(汽)、补充热载体、自控装置检验步骤。
4. 烘炉及洗炉
对于炉墙大修后或新安装的有机热载体炉应进行烘炉,以排除炉墙内的水分。对于受热面及主要管网进行大修后或新安装的有机热载体炉应进行洗炉,以除去油污、铁锈等杂质。
使用单位应根据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制订烘炉、洗炉的程序及合格标准,主要内容应包括;烘炉前有关阀门的开启位置,烘炉期间燃烧、温度、速度、时间的控制等。洗炉清洗液的要求、温度的控制、过滤器清洗、系统吹干等,烘炉及洗炉的合格标准。
5. 运行管理
明确规定热载体炉进入正常运行后有关温度、压力、液位及燃烧的控制指标的主要调节方式,压力表、温度计、液位计在运行中的检查管理,排污、排汽、除渣等的操作要点。
6. 停炉
(1) 明确停炉的操作方法;包括正常停炉过程中对燃烧、鼓引风、温度、卸液等方面的要求。
(2) 紧急停炉通常是遇到火灾、爆管、受压元件严重变形、停电、超压、超温、燃烧设备严重损坏、循环泵停止运转、热传导液的处理等事项。
附页三、其它相关制度的建立
一、 巡回检查制度 明确任务;使用锅炉的单位应对锅炉房安全工作实行定期检查。单位主管领导对锅炉房工作应每月一次现场检查,锅炉房管理人员应每周作一次现场检查,并作好记录,当班司炉每小时至少对锅炉设备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巡回检查及记录的具体内容可参照《热载体炉的运行操作》制订。
二、 设备的维护保养制度 根据有关规定,明确热载体炉本体、附属设备、安全附件及仪表、自控保护装置、燃烧设备、辅助装置、管道、阀门、辅机的全面检查、大小修、清灰(焦)、检验、校验等工作的间隔时间及责任人员,并明确停炉保养的方法。
三、 司炉工交接班制度
1. 交班人员应提前做好交班准备工作,如接班人员未按时接班可向锅炉房管理人员汇报,但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2. 接班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到达锅炉房,听取交班情况介绍,由交接班双方共同按巡回检查路线认真检查,并将交接的内容和存在的问题认真记入交接班记录中,并由双方签字认可 。
3. 遇到时下列情况之一不得进行交接班,必要时可报请锅炉房管理人员协调解决,“五不交接”是:
(1) 热载体炉受热面、附属设备、安全附件、自控保护装置、主要阀门管道等主要设备、部件出现导常情况时不进行交接班。
(2) 温度、压力、液位及燃烧情况异常时不进行交接班。
(3) 不交班给刚喝过酒的司炉工和无证司炉工。
(4) 正在处理事故时不进行交接班。
(5) 记录不齐全、不正确,工具备件不齐全或出借手续不全不进行交接班。
4. 交接班人员在交接班记录中签字后再发现的问题,原则上由接班人员负责。
四 热传导液管理制度
1. 使用单位应根据有机热载体炉的有关规定和出厂说明书的要求,明确间隔时间分析热传导液的哪些性能指标,但至少每年应对其残碳(应≤1.5%)、酸值(应≤0.5mgkoh/g)粘度(变化应≤15%)、闪点(变化应≤20%)进行分析、当两项分析不合格或热载体分解成份含量超过10%时,应及时采取更换,再生等措施。
2. 热传导液必须经过脱水后方可使用。不同的热传导液不宜混合使用。需要混合使用时,混用前应由热传导液生产单位提供混用条件的要求。
3. 规定本单位热传导液最高使用温度、出液与回液的最大温差及膨胀器内的热传导液最高允许温度(不得超过70℃以免氧化)等,并应有相应的调节保护装置。
4. 严禁人为混合水、酸、碱及其它杂质。
5. 规定清理过滤器的间隔时间。
6. 明确做好分析资料保存、更换,混用后应在《有机热载体炉登记表》上做好记录等工作。
五 锅炉房记录
为了及时掌握热载体炉及附属设备的状况,同时便于发生事故(故障)后查明原因及责任,应做好锅炉房的各项记录,以促进锅炉的安全经济运行。
该炉的特点与蒸汽锅炉相比,节能50%左右,其原理是该炉是闭路循环,出油温度和回油温度只差20-30度,也就是说只加热20-30度的温差就能达到使用温度。而蒸汽锅炉加入的是冷水,把冷水加热变成蒸汽去加热用热设备,蒸汽变为60-70度的冷凝水排出。 并能代替电加热,与电加热相比节能80%。
有机热载体炉(导热油锅炉)曾是国家“七五”攻关项目和“八五”科技成果重点推广项目。在许多行业,有机热载体炉是替代蒸汽锅炉、电加热、热风炉的理想设备,该炉有燃煤、燃油、燃气、电加热、砂光粉五个系列,适合于现阶段我国经济持续快速的发展。适用于工作温度350℃以下的加热、蒸发、干燥、成型、融焙等工艺用热,导热油炉作为主要供热设备,已普遍使用。
导热油炉 导热油加热炉 加热炉产品特点:
运行压力低:液相输送热能,能在较低的运行压力下,获得较高的工作温度,热载体较水的饱和蒸汽压力小70~80倍,一般供热运行压力为0.3~1.0mpa;
供热温度高:导热油加热炉供热温度可达350℃,熔盐炉供热温度可达530℃;
节约水资源:可替代水资源贫缺的地区以水为介质的蒸汽锅炉供热,且在寒冷地区不易冻结;导热油 导热油炉 导热油加热炉 加热炉工作原理及产品特点:
载热体加热炉是以烟煤、轻油、重油、可燃性气体、废木料、砂光粉为燃料,导热油或熔盐为热载体,通过循环泵强制液相循环将热能输送给用热设备,继而返回加热炉再次加热的直流式特种工业炉
环保型设计:高技术的燃烧系统配置,让您放心地在任何环保控制区域的使用,采用闭路强制循环供热工艺系统,无排放、无损失、无浪费、无污染;
投资费用省:国内领先水平的系统设计,比同类产品节省20%的投资和运行城本.先进的产品技术,可替代进口设备,节约设备投资;
智能化控制:采用plc可编程加触摸屏全自动控制技术,只要您用手指轻轻一按,可进行稳定的加热和精确的温度调节,温度自动控制调节灵敏,温度调节精度高,供热稳定;
节能效果好:采用闭路强制循环供热工艺系统,无排放、无损失、无浪费、无污染;
以煤代电、以煤代油,经济效益高,短期内可回收投资;
在不同工作条件下,均能保持最佳热效率;
五回程设计,烟气综合利用的热能中心,使热效率达到95%以上;
独特的对流段布置,保证烟气在高紊流状态下充分换热;
采用优质轻型耐火保温材料,最大限度地降低表面散热损失的同时,也改善了操作环境
闭路循环供热,热利用率较高;
安全又可靠:具有完备的运行控制和安全监测装置;
第10篇 燃煤液相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操作规程
燃煤液相有机热载体炉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一、 点火升温:(一) 导热油炉 <>投入运行前的必备条件
1、办理有机热载体炉登记手续,领取使用登记证。新炉安装后应经当地锅炉检验所检查验收合格,使用单位填好“锅炉登记卡”,到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炉安全监察部门办理登记手续,领取使用登记证。无证炉不得投入运行。
2、司炉人员应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考核,持有《热载体炉司炉操作证》,司炉人员除了符合工业锅炉司炉工条件外,还应经过热载体炉专门知识培训。
3、使用单位应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二) 点火前的准备工作
1、有机热载炉内、外部的检查和准备,包括:有机热载炉内部残存水已放尽、吹干;炉膛内杂物清除干净;各检查孔、人孔等都已密闭,使用填料符合热载体炉介质要求。
安全附件和保护装置的检查:1) 压力表弯管前端的针形阀或截止阀处全开状态。压力表精度、量程、表盘直径符合要求,无压力时指针回零。
2) 液位计放油管阀门处关闭状态,放液管已与储存罐正确联接。
3) 温度计及自动记录仪表已校验合格;超温超压报警、自动连锁保护装置已投入,电器控制各接点无异常。
4) 燃烧通风设备检查,无异常。
2、介质化验及冷态循环:
化验:有机热载炉使用的热传导液质量合格,对热载体锅炉安全运行关系极大,所以,应先对使用的热传导液取样化验或有供应方的相关质量证明,应明确:1) 热传导液最高使用温度是否与有机热载体炉供热条件一致。炉出口温度至少应比热传导液允许使用温度低30℃-40℃,否则热传导液在使用中会很快分解变质,提前失效。2) 抽样化验,测定热传导液的外观质量、闪点、粘度、酸值、残炭和水分,与热传导液生产厂提供的质量证明书是否相符,同时也为今后运行中介质质量变化监测提供依据。
装油:将化验合格的热传导液用加油泵往炉内和膨胀器内注入热传导液。在加油泵向系统注热传导液时,应再检查一遍炉体、用热设备、管道系统的排污阀、放油阀是否关好,以免热传导液流失。同时将管道和炉体上的排汽阀逐一打开,排除空气,直至有油流出时关闭。当膨胀器液位计上出现油位时停止注热传导液,然后启动循环泵,进行冷态循环。
冷态循环 :冷态循环的目的是试验整个供热系统是否有滞阻现象,设备、管路、阀门等处有无渗漏,循环泵的流量和扬程能否满足生产要求。由于冷油粘度较高,故热载体炉进出口压力差比较大,管路系统的流动阻力也较大,每台循环泵应轮流启动、试车,使冷油在系统内循环6-8小时。冷态循环中,还要经常打开放气阀门排放残存空气,观察并记录各点压力表、温度表、电流表等显示情况,注意记录循环泵电流、进出口压差、循环泵出口压力、有机热载体炉进出口压差等数据,并检查油泵运行是否平稳,轴承密封是否良好。
3、拆卸清洗过滤器:过滤器在冷态循环中,系统的各种杂质及热传导液中的残渣等随着冷油循环,在油泵前的过滤器过滤掉,循环结束后,过滤器应拆卸,除尽过滤器内及过滤网上的污物。
4、 点火升温步骤:
1) 点火操作步骤:a)开启循环泵,检查运转正常后, 将煤闸板提到最高位置,在炉排前部铺20-30毫米厚的煤,煤上铺木柴、旧绵纱等引火物,在炉排中后部铺较薄炉渣,防止冷空气大量进入。
b) 从点火孔进行点火。 点燃引火物,缓慢转动炉排,将火送到距离煤闸板1-1.5米后停止炉排转动。
c) 当前拱温度逐渐升高到能点燃新煤时,调整煤层闸板,保持煤层厚度为70-100毫米,缓慢转动炉排,并调节引风机,使炉膛负压接近零,以加快燃烧。
d) 当燃烧的煤随炉排转动至第二、三、四各个风门时,适当打开该处风门,使燃烧继续。
e) 当底火铺满炉排后,适当加厚煤层,相应加大风量,维持炉膛负压2-3毫米水柱。
2)燃烧调整:链条炉排的燃烧调整主要是调整煤层厚度、炉排速度和鼓、引风机。a) 煤层厚度 煤层厚度适当时,在煤闸板前200毫米处开始着火,距离挡渣铁(老鹰铁)前400毫米处燃尽,对粘结性强的烟煤应稍薄些,粘结性弱的烟煤稍厚些。
b) 炉排速度 :正常的炉排速度,应保持整个炉排面上有2/3火床,在挡渣铁附近不再有红火。当供热量增加时,炉排速度适当加快,可使火床延长;供热量减少时,炉排速度适当减慢,使火床缩短。
c) 通风量 正常运行时,炉排下各风室开度,应根据燃烧情况及时调整,燃用挥发份高的煤,鼓风量应集中在中间偏前处。燃用挥发份低的煤,风量要从前向后逐渐加大。减弱燃烧时,可关小送风机出口风门;强化燃烧时,则要增加送风量。鼓、引风机供风量应互相匹配,以维持炉膛前部负压2-3毫米水柱。
煤层厚度、炉排速度、送风量三者的调整互相关联,必须密切配合,才能保持燃烧正常。
升温和升温曲线 有机热载体炉的点火升温是运行操作中较危险的阶段,需要特别谨慎,其升温过程要遵循“一慢二停”原则;一慢即升温速度要慢,二停即在95℃-110℃和210℃-230℃两个温度段要停止升温,维持这个温度一段时间。
1) 升温曲线 热载体炉点火后,升温过程和升温速度按升温曲线的规定执行。典型的热载体升温曲线见下图 :
a) 冷炉点火后,控制升温速度10℃/时,直到90℃-95℃。因为冷炉时油的粘度大,受热面管内流速较低,管壁油膜较厚,传热条件差,如升温速度过快,容易使局部油膜温度过高。
b) 95℃-110℃范围是驱赶系统内残存水分和热传导液所含微量水分阶段。升温速度控制在0℃-5℃/时范围,视脱水情况决定。当膨胀器放空管处排汽量较大,底部有水击声,管道振动加速,各处压力表指针摆动幅度较大时,必须停止升温,保持恒温状态,必要时可打开炉门减弱燃烧。这个阶段时间的长短,视系统内残存水分的多少和热传导液的质量不同而异,短的可以十几个小时,长的可能达数天,在95℃-110℃之间反复几次,才能将水分排净。不能盲目加快升温脱水过程,因为一旦系统内水分剧烈蒸发汽化,体积将急剧膨胀,不仅可能引起“突沸”,使油位急剧膨胀而大量喷出,而且可能会使整个系统压力急剧升高,导致受压元件破裂,酿成严重事故。
c) 当炉内和管道中响声变小,循环油泵不再出现抽空现象(泵出口压力降至0.1mpa以下,有沉重的喘气声)时,以5℃/时的速度再升温,但不能超过120℃,直到放空管不再有汽体排出为止。此时,压力表指针停止波动即为脱水合格。
d) 脱水过程完成后,以30℃/时的速度继续升温,但仍应注意可能会有残余水蒸发,随时停止升温。当温度达到210℃-230℃时要停下来,这时主要为脱出热传导液中的烃组份。热传导液中烃组分的存在,使闪点降低,一旦泄漏,引起爆燃的可能性就增大。在液相供炉的热载体炉中,烃组分以气相存在,会造成“气阻”,使循环泵压不稳,流量下降甚至中断。脱烃组分过程视热传导液的不同牌号、不同质量而异,当放空管中无气体排出,循环泵压稳定,即定可继续以0℃-10℃/时的速度升温。
e) 从210℃直至热传导液的工作温度是在脱烃结束后,以40℃/时的速度升温,这时应全面观察各个检测、控制仪表的指示,动作是否灵敏、准确。各配套辅机,附属设备工作是否正常,全面检查锅炉和供热系统工作是否正常,能否满足生产需要。若供热量达不到设计要求,应暂停升温,寻找原因,解决后再升温。
2) 点火升温中注意事项 a) 点火升温过程,应严格按“升温曲线图”的升温曲线进行。
b) 当热传导液温度升到200℃以上时,应对设备及整个系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对所有螺栓联接部位进行一次热紧,消除因热膨胀不均引起的泄漏。
c) 注意热传导液的膨胀量。若膨胀器的液位过高,应打开放液管,将热传导液放入储油槽,以免热传导液从膨胀器中大量溢出引起事故。
d) 冷炉点火必须先开循环泵后再点火。寒冷地区在点火前应先将热传导液用蒸汽加温达到30℃左右,然后才能开动循环泵。
e) 液相炉点火: 升温过程中脱去的水分以水蒸汽形态经膨胀管进入膨胀器,其中一部份以气体从排空管排出,另一部份凝成水分沉入膨胀器底。要避免这些水分再次进入循环系统,在升温过程中要定期打开膨胀器底部的排污管,放出冷凝水。
二、有机热载体炉的运行操作:有机热载体炉的运行操作,应贯彻“安全供热,节约能源”的原则。保证安全运行,注意节煤、节电,提高经济效益。
(一)、 有机热载体炉的正常运行指标 :液相有机热载体炉供热量与输出介质的流量和温度有关。有机热载体炉的热传导液的循环流量应当不低于图样规定的设计流量,达到额定功率时温差满足图样要求,其中这个参数也与用户采用的热传导液的本身物性有关。为了达到合理的输出功率,用户应当以炉的进出口温度差为运行参考依据。当进出口温差减小时,说明用热量减少,应相应减弱燃烧;反之则应强化燃烧。
(二)、 巡回检查和异常情况处理 :司炉人员在值班时,除了作好燃烧调节、保证供热外,还应定时进行巡回检查,并作好记录。
值班司炉每小时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1) 热传导液进炉压力、温度、出炉压力、温度;过滤器前后压力;循环油泵进口压力与出口压力,循环流量。
2) 锅炉本体(特别是辐射受热面)有无鼓包变形和渗漏。炉膛燃烧情况良好。
3) 炉排、出渣机、鼓、引风机运转情况、油位、冷却水是否正常,除尘器及排烟温度是否正常。
4) 膨胀器液位应正常,膨胀器内热传导液温度应低于70℃,储存罐内是否有热传导液体能否向膨胀器补液,加油泵是否正常
5) 管道、阀门有无渗漏。
巡回检查路线
电控柜-炉前压力表、液位计-炉排减速机-热载体炉本体及炉膛燃烧情况-出渣机、空气预热器-鼓、引风机-膨胀器-循环油泵、过滤器-储存罐-电控柜。
运行记录(每小时记录一次)内容;
1) 有机热载体进炉温度 ℃。
2) 有机热载体出炉温度 ℃
3) 有机热载体炉进炉油压 mpa
4) 有机热载体炉出炉油压 mpa
5) 循环油泵出口压力 mpa
6) 循环油泵进口压力 mpa
7) 循环流量 m3/h
8) 过滤器运行情况
9) 过滤器进出口压差 mpa
10) 循环泵电流 a
11) 鼓风机电流 a
12) 引风机电流 a
13) 膨胀器液位
14) 膨胀器热热传导液温度 ℃
15) 排烟温度 ℃
异常情况的判断和处理
1) 循环泵异常情况: a) 当循环泵的电流比正常值低,说明循环泵效率下降,流量下降,可能是供热管线积垢堵塞,应予清洗。
b) 循环泵压不变,电流升高而流量下降,则是热传导液变质,粘度增加,应及时更换或再生。如因新加热传导液含水或分解的气体在系统内未排除,则应立即打开放空阀排出气体。
c) 循环泵电流减小,出口泵压回零,说明泵空转不供油。可能是油汽化,查明汽化原因采取措施;如过滤器堵塞使循环泵抽空应立即开旁通清洗过滤器;如因新增加热传导液含水或水分解的气体在系统内未排除,则应立即打开放空阀排气。
2) 液相热载体炉出口温度低,供热量不足,而排烟温度超过300℃,则主要是积灰问题,应及时吹灰。如排烟温度低,则主要是燃烧问题,主要是引风不足。炉子虽然正压,但鼓风量开不大,炉膛温度低,燃烧强度不够。应着重检查炉后部出渣机水封、除尘器出灰口等处是否封闭好,有无冷风大量漏入。
3) 过滤器前后压差增加,泵入口压力下降时,可能是滤网阻塞,应开通旁路,将过滤器拆卸清洗。
4) 链条炉排的常见故障及处理: a) 炉排停止转动,可能是链条太松,与链轮啮合不好,或链轮磨损严重,与链条连接不良;将两侧调整螺丝重新调整,将炉排拉紧,如仍不能正常,则需调换链轮。
b) 炉排卡住。原因常是炉排片折断或销子脱落后炉排片松动;煤中有金属夹杂物将炉排卡住;炉排片拱起;挡渣器(老鹰铁)尖端下沉,将炉排卡住。处理方法:用板手倒转炉排清除杂物、更换断裂炉排片后再启动,如启动后再卡住,则停止转动后详细检查原因再解决。如老鹰铁下沉,可以两侧拔火门用铁钩拔正。
有机热载体炉运行操作的安全注意事项
1) 有机热载体炉内介质均为高温、渗透性较强的易燃物质。司炉人员在操作中心须穿戴好防护用品。开关阀门时要轻、缓,头部不要正对阀盘,防止热传导液从阀杆与填料间隙中冲出而被烫伤。
2) 热传导液在运行中有损耗,要注意及时补加,在热态运转的系统内,不能直接加入未经脱水的冷态介质。
3) 液相炉依靠循环泵强制循环,一旦发生停电(循环泵停止运行),要及时采取措施,避免炉内热传导液因停止循环而超温。如没有自备电源,不能立即启动备用泵时,应立即停止炉排,打开膨胀器与炉体的联接阀门,让膨胀器内冷油流入炉内,保持炉内油的流动。直至炉膛温度低于300℃,热油出口温度降至100℃以下为止。有条件也可加装备用柴油机提供动力的循环泵。
4) 锅炉房内应备有足够的消防设备,灭火器材应经常检查,使其保持完好状态。
三、停炉操作:(一)、 正常停炉: 暂时停炉,按停炉时间长短有所不同。
1) 临时停炉(短时间停炉) 链条炉排继续向炉内推煤5-10分钟或炉排走进400毫米左右,然后关鼓风、引风,关烟囱挡板,维持炉膛温度。循环泵不停,用热设备打开旁路,维持热传导液的正常循环,避免局部超温。当用热设备继续用热时,链条炉排则先开烟道挡板和引风机,然后开启鼓风机,使炉膛升温,等前拱处温度升高后开动炉排,恢复燃烧。
2) 较长时间停炉(一般在8小时以上) 当需要停炉8小时以上时,链条炉排则停鼓、引风机后,加厚煤层并走入炉排800-1200毫米。冬季如气温低,炉膛冷却过快,可适当在停炉期间开一下鼓风、引风,将煤引燃,然后再进一些新煤,不能断火种。循环泵在停炉时仍继续工作,油路打循环,用热设备不用热时打开旁路。当出口油温度降至100℃以下时,关闭循环泵。用热设备重新启用时,有机热载体炉先开循环泵,使热传导液先流动起来,再“扬火”恢复燃烧,如油温已降至100℃以下重新运行时,不能像短时停炉那样快速恢复燃烧,而是要控制升温速度,以免局部超温。
检修停炉(熄火)操作:a) 关闭煤斗下月形挡板,煤闸板放低到30-50毫米,有利于空气流通,避免烧坏闸板。
b) 降低炉排速度,减少鼓风、引风,待炉排上煤基本上燃尽后,关鼓风、引风。
c) 继续转动炉排,将灰渣除净。
d) 待炉体压力降为零,热传导液温度降至70℃以下时,将锅内热传导液放入储油槽,炉体与其它炉、管道可靠隔绝,然后打开检查孔,用蒸汽冲洗,清除焦垢、杂质。
正常停炉操作的注意事项: 1) 液相有机热载体炉停炉操作中特别要注意不要因操作不当发生超温而使热载体结焦、变质,所以停炉不停泵,循环泵一直运转到油温降至70℃以下为止。
2) 对于暂时停炉压火时间较长的,要注意炉排的通风,避免烧环炉排。
(二)、 紧急停炉: 司炉人员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有权立即采取紧急停炉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1) 出口温度超过允许值,超温警报动作而温度继续升高时。
2) 压力表,温度计全部失效,液位计液面剧烈波动,虽然采取措施,仍不能恢复正常时。
3) 炉受压部件发生鼓包、变形、裂缝等缺陷,严重威胁安全时。
4) 循环泵全部损坏,不能运转时。
5) 管道阀门发生破裂,法兰接合面填料冲出等,造成热传导液大量泄漏时。
6) 邻近发生火灾或其它事故,直接威胁到热载体炉安全运行时。
紧急停炉的操作步骤: 1) 链条炉排将煤闸门弧形板摇上,炉排走快挡,迅速将炉膛内燃煤走完,停鼓风、引风;型煤炉将型煤车全部推出炉膛,打开前后炉门,冷却炉膛温度。
2) 关闭循环泵。
3) 打开放油阀门,将系统内热传导液全部放入储油槽,然后切断锅炉与其它设备的联系,关闭进出口阀门;
4) 打开炉门、看火门、烟囱挡板,加快炉膛自然通风冷却。
紧急停炉操作的注意事项: 在采取紧急停炉操作时,应保持镇静,先判明原因,再针对直接原因采取措施。在紧急停炉操作时,要谨慎小心,防止被烫伤。
四、 加强管理工作,建立各项规章制度:有机热载体炉的使用单位必须建立一套适合于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各项规章制度,防止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有机热载体炉安全经济运行。有机热载体炉锅炉房的规章制度一般包括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巡回检查制度、交接班制度、设备维护保养制度、热传导液管理制度、事故报告制度、清洁卫生及安全保卫制度等。
附页一、岗位责任制
一 单位负责人的职责
1) 确定一位分管领导,并设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负责锅炉房安全技术管理工作,必要时应设立相应管理机构。
2) 严格按照条件选调司炉工人和介质责任人,并保持队伍的相对稳定,不随意调动。
3) 加强对有关人员的思想教育和文化技术教育。
4) 改善锅炉房内的劳动条件,做到文明生产。
5) 建立并督促执行锅炉房的各项管理制度。落实配套奖惩措施,及时研究解决锅炉房出现的问题。
6) 当发生事故时,应立即组织调查,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既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二 锅炉房管理人员的职责
锅炉房管理人员应具备锅炉安全技术知识和熟悉国家安全法规中的有关规定,其职责是:
1) 对司炉工人和介质责任人组织技术培训和进行安全教育。
2) 参与制订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
3) 对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4) 传达并贯彻主管部门和锅炉安全监察机构下达的锅炉安全指令。 5) 督促检查锅炉及其附属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定期检修计划的实施。
6) 解决锅炉房有关人员提出的问题,如不能解决应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7) 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锅炉安全监察申报定期检验计划,并对检验查出的问题认真整改。
三 司炉班长的职责
1) 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有权制止违章操作,必要时可向有关部门和领导反映。
2) 主动配合锅炉房管理人员做好各项工作。
3) 检查督促班组成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各安全操作规程。
四 司炉工人的职责 持证司炉工人应履行以下职责
1) 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精心操作,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2) 发现锅炉有异常现象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并及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3) 对任何有碍锅炉安全运行的违章指挥,应拒绝执行。
4) 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技术水平。
五 介质责任人(专职或兼职)的职责
1) 定期清理过滤器。
2) 按热传导液证明书的要求,定期做好介质分析或联系分析的工作,间隔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
3) 当残炭、酸值、粘度、闪点中有两项分析不合格或热传导液分解成份的含量超过10%时,应负责联系或组织热载体的更换或再生工作。
4) 根据使用情况,联系有资格的单位对载体炉及管网进行化学清洗。
5) 认真做好热传导液分析结果及更换记录。
6) 努力学习业务知识,督促指导司炉工人正确执行热传导液管理制度。
附页二、安全操作规程
操作规程应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使用的炉型结构燃烧设备等的特殊要求而制订。一般应有下列内容;
1. 有机热载体的操作工艺指标及主要参数。
2. 升火前的检查和准备。
(1) 逐一列出检查内容。包括密封情况,受压元件有无裂纹、渗漏或变形等,绝热层有无破损,燃烧器、炉排及其变速机是否正常,各相同关阀门开启位置是否正确,各安全附件、仪表及自控装置是否符合规定等。
(2) 明确提出点火前应做哪些准备工作,主要包括热传导液、燃料、引燃物、冷却水的准备,并包括系统冷循环检查及过滤器上有无污物等内容。
3. 升火
根据本单位有机热载体炉燃烧设备的特点,明确规定从通风到正常运行过程的各步骤操作要点,主要包括通风、点火、升温、脱水、排气(汽)、补充热载体、自控装置检验步骤。
4. 烘炉及洗炉
对于炉墙大修后或新安装的有机热载体炉应进行烘炉,以排除炉墙内的水分。对于受热面及主要管网进行大修后或新安装的有机热载体炉应进行洗炉,以除去油污、铁锈等杂质。
使用单位应根据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制订烘炉、洗炉的程序及合格标准,主要内容应包括;烘炉前有关阀门的开启位置,烘炉期间燃烧、温度、速度、时间的控制等。洗炉清洗液的要求、温度的控制、过滤器清洗、系统吹干等,烘炉及洗炉的合格标准。
5. 运行管理
明确规定热载体炉进入正常运行后有关温度、压力、液位及燃烧的控制指标的主要调节方式,压力表、温度计、液位计在运行中的检查管理,排污、排汽、除渣等的操作要点。
6. 停炉
(1) 明确停炉的操作方法;包括正常停炉过程中对燃烧、鼓引风、温度、卸液等方面的要求。
(2) 紧急停炉通常是遇到火灾、爆管、受压元件严重变形、停电、超压、超温、燃烧设备严重损坏、循环泵停止运转、热传导液的处理等事项。
附页三、其它相关制度的建立
一、 巡回检查制度 明确任务;使用锅炉的单位应对锅炉房安全工作实行定期检查。单位主管领导对锅炉房工作应每月一次现场检查,锅炉房管理人员应每周作一次现场检查,并作好记录,当班司炉每小时至少对锅炉设备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巡回检查及记录的具体内容可参照《热载体炉的运行操作》制订。
二、 设备的维护保养制度 根据有关规定,明确热载体炉本体、附属设备、安全附件及仪表、自控保护装置、燃烧设备、辅助装置、管道、阀门、辅机的全面检查、大小修、清灰(焦)、检验、校验等工作的间隔时间及责任人员,并明确停炉保养的方法。
三、 司炉工交接班制度
1. 交班人员应提前做好交班准备工作,如接班人员未按时接班可向锅炉房管理人员汇报,但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2. 接班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到达锅炉房,听取交班情况介绍,由交接班双方共同按巡回检查路线认真检查,并将交接的内容和存在的问题认真记入交接班记录中,并由双方签字认可 。
3. 遇到时下列情况之一不得进行交接班,必要时可报请锅炉房管理人员协调解决,“五不交接”是:
(1) 热载体炉受热面、附属设备、安全附件、自控保护装置、主要阀门管道等主要设备、部件出现导常情况时不进行交接班。
(2) 温度、压力、液位及燃烧情况异常时不进行交接班。
(3) 不交班给刚喝过酒的司炉工和无证司炉工。
(4) 正在处理事故时不进行交接班。
(5) 记录不齐全、不正确,工具备件不齐全或出借手续不全不进行交接班。
4. 交接班人员在交接班记录中签字后再发现的问题,原则上由接班人员负责。
四 热传导液管理制度
1. 使用单位应根据有机热载体炉的有关规定和出厂说明书的要求,明确间隔时间分析热传导液的哪些性能指标,但至少每年应对其残碳(应≤1.5%)、酸值(应≤0.5mgkoh/g)粘度(变化应≤15%)、闪点(变化应≤20%)进行分析、当两项分析不合格或热载体分解成份含量超过10%时,应及时采取更换,再生等措施。
2. 热传导液必须经过脱水后方可使用。不同的热传导液不宜混合使用。需要混合使用时,混用前应由热传导液生产单位提供混用条件的要求。
3. 规定本单位热传导液最高使用温度、出液与回液的最大温差及膨胀器内的热传导液最高允许温度(不得超过70℃以免氧化)等,并应有相应的调节保护装置。
4. 严禁人为混合水、酸、碱及其它杂质。
5. 规定清理过滤器的间隔时间。
6. 明确做好分析资料保存、更换,混用后应在《有机热载体炉登记表》上做好记录等工作。
五 锅炉房记录
为了及时掌握热载体炉及附属设备的状况,同时便于发生事故(故障)后查明原因及责任,应做好锅炉房的各项记录,以促进锅炉的安全经济运行。
该炉的特点与蒸汽锅炉相比,节能50%左右,其原理是该炉是闭路循环,出油温度和回油温度只差20-30度,也就是说只加热20-30度的温差就能达到使用温度。而蒸汽锅炉加入的是冷水,把冷水加热变成蒸汽去加热用热设备,蒸汽变为60-70度的冷凝水排出。 并能代替电加热,与电加热相比节能80%。
有机热载体炉(导热油锅炉)曾是国家“七五”攻关项目和“八五”科技成果重点推广项目。在许多行业,有机热载体炉是替代蒸汽锅炉、电加热、热风炉的理想设备,该炉有燃煤、燃油、燃气、电加热、砂光粉五个系列,适合于现阶段我国经济持续快速的发展。适用于工作温度350℃以下的加热、蒸发、干燥、成型、融焙等工艺用热,导热油炉作为主要供热设备,已普遍使用。
导热油炉 导热油加热炉 加热炉产品特点:
运行压力低:液相输送热能,能在较低的运行压力下,获得较高的工作温度,热载体较水的饱和蒸汽压力小70~80倍,一般供热运行压力为0.3~1.0mpa;
供热温度高:导热油加热炉供热温度可达350℃,熔盐炉供热温度可达530℃;
节约水资源:可替代水资源贫缺的地区以水为介质的蒸汽锅炉供热,且在寒冷地区不易冻结;导热油 导热油炉 导热油加热炉 加热炉工作原理及产品特点:
载热体加热炉是以烟煤、轻油、重油、可燃性气体、废木料、砂光粉为燃料,导热油或熔盐为热载体,通过循环泵强制液相循环将热能输送给用热设备,继而返回加热炉再次加热的直流式特种工业炉
环保型设计:高技术的燃烧系统配置,让您放心地在任何环保控制区域的使用,采用闭路强制循环供热工艺系统,无排放、无损失、无浪费、无污染;
投资费用省:国内领先水平的系统设计,比同类产品节省20%的投资和运行城本.先进的产品技术,可替代进口设备,节约设备投资;
智能化控制:采用plc可编程加触摸屏全自动控制技术,只要您用手指轻轻一按,可进行稳定的加热和精确的温度调节,温度自动控制调节灵敏,温度调节精度高,供热稳定;
节能效果好:采用闭路强制循环供热工艺系统,无排放、无损失、无浪费、无污染;
以煤代电、以煤代油,经济效益高,短期内可回收投资;
在不同工作条件下,均能保持最佳热效率;
五回程设计,烟气综合利用的热能中心,使热效率达到95%以上;
独特的对流段布置,保证烟气在高紊流状态下充分换热;
采用优质轻型耐火保温材料,最大限度地降低表面散热损失的同时,也改善了操作环境
闭路循环供热,热利用率较高;
安全又可靠:具有完备的运行控制和安全监测装置;
第11篇 燃煤导热油炉安全操作规程
一、启动前的检查:
(1)加热炉及其周围是否清洁无杂物,检查炉体、燃烧器、控制器、看火孔、烟(囱)道等是否正常;
(2)倒通工艺设备及流程,检查膨胀槽油位是否在1/4-1/2 液位以上位置,温度计、压力表等是否正常;
(3)接通加热炉控制柜电源,检查电压是否正常,检查指示灯及各显示仪表是否正常;
(4)、调整好燃气主减压阀、次减压阀,使压力控制为0.005 mpa。
二、启动:
(1)启动导热油循环泵(运一备一,参照水泵操作规程执行),启泵后正常循环0.5小时左右使压力平稳;
(2)按燃烧器启动按钮,观察炉膛火焰是否正常燃烧,若不点火,应在排除故障后,再次启动燃烧器
三、停炉操作
(1)正常停炉
①逐步降低温度,关闭燃烧器,停止燃烧;
②待热油温度降至70℃以下,停止热油循环泵的运行(参照水泵操作规程执行);
③关闭总电源,做好交接班记录。
(2)紧急停炉如果因紧急情况紧急停炉时,应迅速关闭燃烧器,同时沿燃烧器铰轴将燃烧器移开,让炉膛与烟囱之间形成自然通风状态,将炉膛内的蓄热散发,以便导热油自然冷却,防止过热。
四、注意事项:
巡回检查时应注意检查导热油炉周围是否发生泄漏,附近应有配置足够的油类及电器类的消防器材,不能用水作为灭火剂。
第12篇 立式燃煤蒸汽锅炉安全操作规程
一、操作使用
1、进炉水前应关闭出水阀、排污阀,蒸汽管应畅通,压力表管路上的三通旋塞应在运行位置,然后开启进水阀,进水至正常水位。
2、点火、升压及封炉
(1)锅炉点火前在炉排上铺一层粒度为40~50mm的块煤(双层炉排锅炉铺在上炉排上),在煤块上放一层细煤,然后细煤上放些木柴,除进煤口外,关闭其余炉门。此后点燃木柴将煤引燃,待烧旺后,将预拌好的含适量水份的煤均匀铺上,一般红火层厚度保持在150mm,若过厚要将部分红火通到下炉排上,若出现明火,应用煤将明火部分盖住,如要加快蒸发速度,可在下炉排上加一些木柴,上下同时燃烧。
(2)升温升压时,如水位热膨胀过高,应进行排污阀放水,使液位不得超过最高液位线。
(3)只要具备进炉水的压力大于炉内蒸汽压力时,就能连续燃烧,供应蒸汽。
(4)要封火停炉时需在底火上压一层湿煤,关闭所有炉门,并将炉水进至最高水位。
锅炉运行中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炉:
1、炉水位低于水位表下部边缘;
2、不断加大给水及采取其他措施,但水位仍继续下降;
3、锅炉水位超过最高水位(满水),经过放水仍继续上升;
4、给水泵全部失效或给水系统故障;
5、安全附件失效;
6、锅炉部件损坏,危及锅炉运行;
7、发生其它异常情况危及锅炉安全运行。
二、维护注意事项:
1、在水质符合gb1576-2001规定的标准条件下,每天进行一次排污,
排污量约降低50mm水位。
2、每季打开手孔、清洗孔清除水垢一次。
3、每月清除炉内积灰二次,每年清除烟囱一次。
4、锅炉水垢的清除,请按本规程第四条进行。
三、停炉保养
如果锅炉准备停用一段时间,则需作好停炉的保养工作。由于锅炉内部潮湿通风不良,又因空气中氧气及二氧化碳能溶解于锅炉水中,会对金属造成腐蚀,因此,停炉期间做好保养工作,防止锅炉腐蚀,有以下两种保养法:
1、湿法保养:如锅炉停用期较短,且在需要时能迅速升温使用,则湿法保养比较有利。
先将锅炉内水垢污物全部去除冲洗干净,然后将处理过的软水进到
锅炉的正常水位,并将适量的氢氧化钠或磷酸三钠溶解后,加入锅炉中,溶解成碱度为200~300毫克/升。
锅水每星期化验一次,如碱度不够,应再加氢氧化钠或磷酸三钠。
2、干法保养:如停炉时间较长,应采用干法保养,保养时应先将锅炉内部的水垢和泥渣彻底清除。然后加入软水到正常水位,并将锅炉用小火慢慢升压到0.05mpa。这时可停止燃烧,把余火及灰渣取出,打开排污阀,将锅内水放尽,利于锅炉的余热将锅炉烘干。
锅炉全部冷却后,打开清洗孔、手孔,将盛装好的生石灰4~6公斤放入锅筒内,以吸收锅筒内的潮气。(炉胆与烟囱室里也放些生石灰,然后关闭所有手孔、阀门、炉门,防止潮气进入。保养期间应定期检查)。
四、水垢的清除
由于锅炉给水不处理或选择水处理方法不当,管理不善等原因而使锅炉不同程度上结有水垢,应设法用手工或化学方法除垢。
1、手工除垢:先打开清洗孔和手孔,用钢丝刷、铲刀进行人工清除
受热面的水垢。
2、化学酸洗除垢:化学酸洗应由持证的专业酸洗单位进行。
第13篇 燃煤锅炉安全操作规程
锅炉操作人员必须熟知所操作锅炉的性能和有关安全知识,持证上岗。非本岗人员严禁操作。值班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认真做好运行记录和交接班记录,交接班应将设备及运行的安全情况进行交底。交接班时要检查锅炉是否完好。锅炉及安全附件应检验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一、锅炉生火前的准备:
1、检查锅炉各阀门、仪表、烟、灰门及风机等确定处于正常状态。
2、检查电器、照明均符合要求,操作工具齐全,水箱软化水质量合格。
二、锅炉生火及升压:
1、开始上水时,水位升至水位计低水位时停止。
2、生火时先开引风机,后开鼓风机,升温不宜过快,炉膛应维持负压0-4毫米水柱。
3、当气压升至0.1-0.15mpa时,冲洗水位计,关闭空气阀,并检查人孔、手孔,排污阀等出是否无渗漏。
4、当气压升至0.2mpa时,应缓慢开启主汽阀暖管供气。
三、锅炉运行:
1、锅炉运行中保持均衡上水,水位稳定在正常水位之中,水位计每班冲洗一次,压力表导管每天冲洗一次。
2、锅炉工作压力力求稳定,一般在0.4±0.05mpa范围内。
3、每天进行一次定期排污。
4、锅炉运行时根据炉内燃烧情况勤检查、勤调整,保证炉膛负压2-4毫米水柱。
5、每周进行一次安全阀手动开启试验。
四、锅炉停运
1、锅炉停运时先停鼓风,再停引凤,并停止炉排运转。
2、停运后继续保持水位正常,并做好记录。
五、锅炉紧急停炉:
1、发生下列情况应紧急停炉:
1)锅炉压力迅速上升超过许可压力,而安全阀没有及时开启;
2)锅炉缺水,经上水仍看不到水位;
3)锅炉满水,经冲洗水位表后仍看不到水位出现时;
4)给水设备管道发生故障不能上水时;
5)炉管爆裂,阀垫严重损坏,炉墙倒塌时;
6)水位计、安全阀、压力表突然失灵时;
7)突然停电及发生火灾时;
2、紧急停炉应首先停止给煤,停止鼓风,将炉排速度开至最大,使燃煤落入渣斗内,打开炉膛人孔门,引凤可继续一段时间,帮助炉膛降温。
3、严重缺水时,严禁给锅炉上水,以免发生爆炸事故。
第14篇 燃煤蒸汽锅炉操作规程
一、 锅炉启动前的检查
1、锅炉工必须首先查看上一班的《锅炉运行记录表》内的记录,了解锅炉的运行状态,如果锅炉处于停炉状态,应了解停炉的原因和时间;
2、检查所有的设备是否完好(例如:给水泵、离子交换器、阀门等);
3、电源电压是否正常,电源开关应关上,电压应正常;
4、汽水系统所有阀门是否处于正确的工作位置;
5、锅炉本体仪表是否正常,水位表水位是否正常(若水位表稍低于正常水位为正常)。
二、 点火升压
1、全部检查正常后先开引风机,后开鼓风机,开始点火,待煤层正常燃烧后调整好鼓风和引风的风量,保持一定的炉膛负压(-15~-30pa);
杏子川采油厂采油、集输系统岗位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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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升火时温度增加不宜太快,从点火到供汽所需时间不少于2小时;
3、当排空气阀有蒸汽冒出时应关闭排空气阀;
4、当锅炉升压到0.1~0.2mpa时,要冲洗水位表和压力表存水弯管;
5、当锅炉升压到0.2~0.3mpa时,要检查各人孔、手孔、阀门等是否有泄漏,螺丝是否有松动(若螺丝有松动,则必须及时拧紧螺丝);
6、当锅炉升压到0.3~0.4mpa时,开启下锅筒的排污阀排污一次,减少上下锅筒的温差,促进水循环。
7、当锅筒汽压逐渐升高时,要注意锅炉各部件有没有特殊响声或异常现象发生,若有以上异常现象,应立即检查,必要时可停炉检查,待故障消除后再继续运行;
8、锅炉升温期间,必须监视省煤器出口水温,防止省煤器内的水汽化,必要时可关闭省煤器通往锅筒的阀门,开启省煤器通往水箱的再循环阀门,对省煤器单独进水,但在供汽前要恢复正常位置,防止缺水。
三、 供汽
1、当锅炉汽压接近工作压力时,准备向车间供汽,供汽前锅炉水位不宜超过正常水位,供汽时炉膛内燃烧要稳定。
2、开启分汽缸疏水阀,稍微打开主汽阀进行暖管,暖管时间不少于十分钟,并注意供汽管道是否有水击现象,如有应立刻停止暖管,加强疏水,带水击现象消除后再次暖管;
3、暖管完成后,缓慢开启主汽阀,待分汽缸压力接近锅炉压力时全部打开主汽阀并回转半圈,防止阀门受热膨胀后卡住;
四、 运行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1、供汽正常后锅炉工要密切监视水位、压力、燃烧状况等,并根据用汽部门要求调整燃烧状况,以保持汽压稳定;
2、锅炉工要严格执行《锅炉车间巡回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并解决故障或安全隐患,确保锅炉安全运行。
3、每班至少冲洗水位表一次,在水处理人员指导下排污一次,每星期冲洗压力表存水弯管一次,每个月做安全阀手动及自动排汽试验各一次;
4、排污注意事项:
1)排污尽量在高汽压、低负荷时进行;
2)排污时要有专人监视水位; 杏子川采油厂采油、集输系统岗位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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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排污后约三十分钟用手试摸排污阀后面的管道,检查排污阀是否有泄漏。
5、锅炉运行中要保持锅炉车间的清洁卫生,确保安全通道畅通,在《锅炉运行记录表》上做好各项记录。
6、交接班时要严格执行《锅炉车间交接班制度》,并在《锅炉运行记录表》上签名确认。
五、 停炉操作事项
1、临时停炉(三天内的停炉)的操作
1)停炉前根据用汽情况,适当减弱燃烧,用汽部门停止用汽后,依次关闭鼓风机、引风机、炉排;
2)待炉膛温度降到400℃以下时开始压火,在燃烧的煤层上均匀覆盖一层湿煤,关闭风门,降下煤闸板,打开排汽阀排汽;
3)待汽压降到0.15mpa时调整锅炉水位至最高工作水位,关闭主汽阀。待炉膛温度降到200℃以下时关闭总电源;
4)在《锅炉运行记录表》上做好相关记录,搞好岗位卫生;
5)锅炉压火期间要有专人值班,防止煤层燃烧及锅炉缺水等事故。
2、完全停炉(停炉三天以上或进行检修时)
1)根据用汽情况可提前一小时停止供煤,待停止用汽后依次关闭鼓风机、引风机、炉排,把煤斗内多余的煤扒出来,打开炉排,把炉膛内的煤和渣通过出渣机清理完,未燃尽的煤要回收;
2)如遇一星期内正常停炉,打开排汽阀,待压力降到0.15mpa时调整锅炉水位至最高工作水位,关闭主汽阀;
3)如遇检修或长期停炉,压力降到0.4mpa时迅速打开所有排污阀,排干锅炉水,利用锅炉余热烘干锅炉,并做相应处理(注意:必须在熄火后炉膛温度降到200℃以下才可放水);
4)停炉后关闭总电源,在《锅炉运行记录表》上做好相关记录,搞好岗位卫生。
3、紧急停炉
1)运行中锅炉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采取紧急停炉,并通知相关部门:
a.锅炉水位降到水位表可见边缘以下(严重缺水);
b.不断加大给水及其它措施,但锅炉水位仍然下降(严重炉管爆炸);
c.锅炉水位升到水位表可见边缘以上且经过放水仍不见水位(严重满水);
d.给水设备全部失效,不能向锅炉给水;
e.所有水位表、安全阀、压力表中任何一种全部失效;
f.锅炉主体发现裂纹或水冷壁管、省煤器管发生爆炸;
g.炉墙倒塌或严重损坏,危及锅炉及操作人员安全等。
2)停炉操作:迅速停止鼓风机和引风机,把煤闸门降到最低,将炉排以最快速度转动,把炉膛内的煤和渣通过出渣机全部清理掉,同时扒出煤斗里的余煤,打开排汽阀泄压,注意控制水位,如果是严重缺水时严禁向锅炉进水,同时禁止排汽,待锅炉冷却后做全面检查,排除故障后才可投入运行;
3)紧急停炉操作以保证人身安全为主,发生事故时要冷静处理,及时上报,并在《锅炉运行记录表》上做好相关记录;
4)不管是哪种情况的停炉,必须与用汽部门保持及时联系。
第15篇 燃煤锅炉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一) 一般规定
⒈ 司炉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经劳动部门考试及体格检查合格,办理司炉工操作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学徒工、实习人员应由师傅带领,不得单独操作。
⒉ 新装锅炉投入运行前,必须经过劳动部门和环保部门监测、验收,办理锅炉使用证、锅炉烟尘排放合格证后方可投用。 ⒊ 操作人员应熟悉锅炉控制系统、各种仪表、装置、汽水、给水、燃烧、除尘及排污、排渣系统情况。工作前必须巡视、检查设备的各部分运行情况和安全附件及通风除尘、给水设备等,并按规定认真进行交接,确认良好后,方可接班操作。
⒋ 锅炉房各种安全附件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期校验,保证性能良好,并保持铅封和校验标签完好。
操作控制柜及各种仪表处,应有足够的照明。备用的照明设备或灯具,值班人员必须会使用。
⒌ 锅炉房内不准堆放杂物,特别是易燃、易爆物品。
⒍ 皮带机运煤时,应慎重检查,不准有爆炸物投入炉内。
⒎ 严禁在无安全措施情况下,进入煤仓捅煤。
⒏ 锅炉运行期间,房门不得锁住或关闭。锅炉房属于厂级要害部位,非工作人员严禁进入。
⒐ 锅炉房的除尘设备应保持完好,做到定期检查并清除尘埃。操作时,应防止二次扬尘。除尘设备严重失效时,应停炉检修。
⒑ 锅炉运行时,操作人员应认真填写锅炉运行记录,不得从事与锅炉操作无关的事情。
⒒ 机器外露传动部分的防护罩要保持完好,不准随意乱拆乱扔,也不准擦试正在转动的机器设备。
⒓ 严禁在有压力或锅炉温度较高的情况下,修理锅炉受压元件,以防汽、水喷出伤人。正在修理中的设备,要挂安全警示牌。电气设备检修,应由电气人员进行。
⒔ 若在汽、水管道的法兰及接头处、安全阀、人手孔及检查孔等处巡视检查时,不应站在正面,而应侧视。操作时应戴防护手套,以防烫伤。
⒕ 操作者拉、合电闸时,手必须干燥或采取绝缘措施,闸刀盖应完整,防止电弧伤人。
⒖ 如需进入锅炉内检修时,须先打开炉膛、烟道和人手孔,进行通风不少于30分钟。若该炉与其它运行的锅炉之间有共同的管道连接在一起,则这些管道或烟道(包括给水、蒸汽、排污管道等),必须用金属盲板隔开。有必要时,检测氧气浓度保持在18%以上时,才能进入锅炉内。
⒗ 进入锅筒、炉膛或烟道内工作时,应设专人监护,并能看见被监护者。关闭人孔、烟道门时,必须清点人数,保证无人滞留。
⒘ 在锅筒、水箱内作业时,要轮换进行,最长不要超过30分钟。在锅筒和潮湿的烟道内作业时,照明用电压不得超过12伏;在干燥的烟道内,有妥善的安全措施时,可采用不高于36伏的电压照明。禁止使用明火照明。
⒙ 锅炉运行期间,必须加强巡视检查。把锅炉水位、压力、水温控制在许可范围内,保持水循环系统通畅。有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排除或向领导报告解决。
⒚ 巡视检查锅炉时,应走扶梯或使用活动梯子,不得在其它部位随意踩上、踩下,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⒛ 寒冷季节,锅炉及管道停用时,应放尽冷凝水,防止冻坏设备、管道。湿法保养的锅炉及管道应加强保温。发现管道冻结,应采用热水逐渐解冻,严禁用蒸汽解冻。
21 锅炉酸洗除垢,应经车间主管领导批准,工作时要穿戴好防护用品,防止酸液喷溅伤人。
22 发现不正常情况要立即报告领导采取措施处理。发生事故时,除报告领导和抢救外,还要保护好现场。
23 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
(二) 升火前的准备
⒈ 升火前,锅炉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下列检查:
⑴ 首先检查锅炉烟道和炉膛内有无人员或杂物,再关闭锅炉人孔、手孔、灰门;
⑵ 检查安全阀和各种管道上有无盲板,避免锅炉与给水管、蒸汽管和排污管有隔开现象;
⑶ 检查各安全附件、安全装置和汽、水阀门是否灵敏完好,水位是否加到规定要求(一般为中水位偏下,在最低安全水位线以上);检查炉门、炉排及其它部位是否完好;备用给水装置是否正常。
⒉ 升火前,炉膛和烟道必须先通风10--15分钟,若发现抽力小,应重新检查烟道闸板是否全开,烟道抽风门是否关闭严密。
⒊ 升火前,各阀门的开闭状态应符合规定,给水应符合锅炉给水指标要求。水质未经处理,不得投入运行。
(三) 点火和投入运行
⒈ 点火时,必须关闭汽阀和关闭烟道闸板50%,打开安全阀或排空阀,在微火、小风的条件下进行升火。
冷炉启动必须经过烘炉(一般3~5天)。升火后的整个升压或降压过程应缓慢进行,所需时间规定如下:
压力≤1.3 兆帕的水管锅炉不得少于 6小时;
压力>1.3 兆帕的水管锅炉不得少于 8小时;
热水锅炉每小时升温不超过 30 ℃。
⒉ 当排空阀开始冒汽时,须将其关闭,然后开始加大风力,增强炉内火力,并密切注视压力表和水位表,按次序检查所有附件的动作是否良好。
⒊ 锅炉升压与暖管应做好以下工作:
⑴ 当压力上升到0.05--0.1 mpa 时,应冲洗水位表。操作时要戴好防护手套,脸部不要正对水位表,动作要缓慢。
⑵ 当汽压上升到0.1 --0.15mpa 时,应冲洗压力表的存水弯管,防止污垢堵塞。
⑶ 当汽压上升到接近0.2 mpa 时,应检查各连接处有无渗漏现象。操作时应侧身,用力不得过猛,禁止使用长度超过螺栓直径20倍的扳手,以免将螺栓拧断。在汽压继续升高后,不可再次拧紧螺栓。
⑷ 当汽压上升到0.2 --0.4 mpa 时,应试用给水设备和排污装置。在排污前先向锅炉给水。排污时密切观察水位,不得低于水位表的最低安全水位。排污后将排污阀关闭严密,并检查有无漏水的现象。
⑸ 当汽压上升到工作压力的三分之二时,应进行暖管工作,以防止送汽时发生水击事故。暖管时间约30分钟左右。
⒋ 锅炉与蒸汽管连通之前,必须烘暖蒸汽管道和排净凝结水,然后将蒸汽阀门缓慢打开。当锅炉与总汽管连接时,炉内压力应与总管压力低于0.05mpa。 若蒸汽管道发生振动或水击现象时,必须立即把锅炉与总汽管隔断,减弱炉膛火力,排除蒸汽管道凝结水。
⒌ 在锅炉与蒸汽管连通之后,必须再检查一次各种附件的动作是否良好,炉内水位是否正常。
(四) 运 行
⒈ 锅炉正常运行中,应连续供水,保持中水位(60%--70%)。要经常观察压力表、水位表,不准超过最高压力红线和极限低水位和高水位运行。每天应试备用给水系统一次。
⒉ 当运行中水位表看不清水位,需要判断时,首先应压火停炉,慎重处理,严禁盲目排污。可以通过叫水法,仍不见水位恢复,应紧急停炉检查。
锅炉发生严重缺水时,严禁向锅筒内进水,必须紧急停炉,并及时报告工厂领导和有关部门。
⒊ 每班应冲洗水位表,且不得少于两次。冲洗时,动作应缓慢,要密切注意两只水位表所示水位是否一致,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⒋ 司炉人员应定期作自动(至少每三个月一次)和手动排汽试验(至少每周一次),以检查和确保安全阀及联锁保护装置的灵敏可靠。检查安全阀时要防止烫伤和坠落,面部应偏向一侧。调整起跳压力时,应缓慢升火,水位要正常,压力表应准确,并设专人监护。安全阀排汽必须做好记录。自动排汽应准确记录起座压力、回座压力、责任人、鉴证人。
⒌ 锅炉运行中,锅炉压力应控制在额定范围内。当发现压力表失灵,应立即更换。
压力表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更换:
⑴ 有限止钉的压力表在无压力时,指针转动后不能回到限止钉处;没有限止钉的压力表在无压力时,指针偏离零位的数值超过压力表规定允许误差;
⑵ 表蒙玻璃破碎或表盘刻度模糊不清;
⑶ 铅封损坏或超过校验有效期限;
⑷ 表内漏汽,指针跳动或指针无动作;
⑸ 其它影响压力表准确指示的缺陷。
⒍ 排污工作每班应定时进行两次,在运行稳定及低负荷时,戴手套进行排污。不准用锤或其他任何物件敲开排污旋塞或排污阀。排污时,应严密监视水位。排污后,应检查排污阀关闭是否严密,并作好记录。
⒎ 排污时必须有两人协同作业,禁止同一台锅炉的两个排污管或两台炉合用同一根总管同时进行排污。
⒏ 锅炉运行中严禁在锅炉本体、阀门、人孔、手孔、管道等受压部位进行捻缝、补焊、松紧等项工作。如发现锅筒、炉管、人
孔、安全阀、水位表、压力表、排污阀等处有漏水或漏汽,必须要停炉检修。
⒐ 司炉人员按规定每两小时摇灰一次。操作时,不准正视看火孔观察火焰,以防喷火伤人。
⒑ 严格执行水处理制度,水质要按照规定及时化验、处理,符合标准后方允许使用。
⒒ 锅炉运行时,汽压表指针不得超过表盘所定红线。超过时,应立即停止供煤,减弱通风,并打开安全阀,同时密切监视水位。
⒓ 锅炉需并炉时,应在该炉汽压低于总气管内气压 0.05mpa以下进行,并要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⒔ 省煤器运行中, 应保持连续给水,并严格控制出水温度(一般低于锅炉饱和蒸汽温度20℃),过高时,应开启旁通管回水,或启用旁通烟道。
(五) 压 火
⒈ 压火后,循环水泵应继续运转一小时左右后方可停止。
⒉ 压火时,逐渐减少加煤次数和数量。
⒊ 锅炉上水至高水位。
⒋ 适当关闭风挡板,关闭灰门,关闭总汽阀,然后打开炉门。压火停炉应将风门调至最小,并经常监视炉膛,防止锅炉升压。
(六) 升 火
⒈ 升火前全面检查一次锅炉安全附件,如压力表、水位表及给水设备等。
⒉ 锅炉水位应高于中水位,并按规定进行排污。
⒊ 确认设备完好后,打开风门、灰门、将炉排上的火炭扒匀,再撒薄薄一层煤,待炉排上的火着旺时,可继续加煤,直到锅炉压力升至工作压力后按规定送汽。
⒋ 当汽压升至0.1--0.15mpa时,要冲洗水位表和压力表管。
(七) 停 炉
⒈ 停炉之前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⑴ 保持炉内在高水位,且检查排污阀,保证严密不漏;
⑵ 停止加煤并逐渐放出蒸汽;
⑶ 关小烟道挡板,减弱通风;
⑷ 停止机械通风,关小烟道闸板,关闭炉门。
⒉ 严禁用水浇入炉膛内未熄灭的、灼烫的煤。
⒊ 当锅水温度降低到70℃以下时,扒出炉膛内全部灰渣并将锅水放出,要及时清除水垢泥渣。
⒋ 停炉后,应及时清除烟道和受热面的积灰、烟炱,并按规定进行停炉保养。
(八) 紧急停炉
⒈ 遇到下列情况时,必须紧急停炉,并将事故情况立即报告安全监察处、设备能源处和工厂主管领导:
⑴ 锅炉严重缺水,水位降低到锅炉运行规程所规定的水位下极限以下时;
⑵ 不断加大向锅炉给水及采取其它措施,但水位仍然继续下降时;
⑶ 锅炉水位超过运行规程所规定的水位上极限以上,经排污放水仍不能见到水位时;
⑷ 给水设备全部失效,无法向锅炉进水时;
⑸ 水位表、压力表或安全阀全部失效,或排污阀泄漏严重,难以维持运行时;
⑹ 锅炉元件损坏,锅筒、火管、火室、管板等处发现裂缝、变形、焊缝漏水,水管及烟管破裂等危及运行人员安全时;
⑺ 燃烧设备损坏、炉墙倒塌或锅炉构架被烧红等,严重威胁锅炉安全运行时;
⑻ 其它异常情况危及锅炉安全运行时。
⒉ 紧急停炉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⑴ 立即停止加煤,停止鼓风,减弱引风;
⑵ 采取措施压灭炉火或扒出炉内炭火,链条炉排应快速将燃烧的煤退至灰斗,禁止用水浇入炉膛内或用煤压在燃烧着的煤上来灭火;
⑶ 炉内停火后,把烟道闸板全部打开一段时间后,方可将炉门打开;
⑷ 将锅炉与总汽管隔断,停止对用户送汽;
⑸ 超压时,打开安全阀排出炉内的蒸汽,降低锅炉压力,但应保持水位正常。若不超压、应稳定工况,靠缓慢自然冷却来降压。
⒊ 整个紧急停炉应紧张而有秩序地进行,不要惊慌失措。紧急停炉措施要快,具体开关阀门时要准确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