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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
易燃易爆操作规程
一、安全存储
1. 分类储存:将易燃易爆物品按其性质分开存放,避免相互反应。
2. 通风设施:确保存储区域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减少挥发气体积聚。
3. 防火隔断:设置防火墙、门、窗,防止火势蔓延。
4. 限制储存量:不超过规定最大存储量,降低风险。
二、搬运与装卸
1. 专业人员:由受过培训的员工进行搬运,禁止未经培训的人员接触。
2. 使用防静电设备:操作时使用防静电手套和工具,减少静电引发的危险。
3. 轻拿轻放:避免剧烈碰撞,防止容器破损。
4. 禁止烟火:在装卸区域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三、操作过程
1. 定期检查:定期检查设备和管道,确保无泄漏、损坏。
2. 佩戴防护装备:操作人员需佩戴防护眼镜、口罩和防护服。
3. 紧急措施:熟悉应急预案,一旦发生泄漏或火灾,立即启动应急程序。
4. 电气安全:使用防爆电器,避免电火花引发爆炸。
目的和意义
本操作规程旨在规范易燃易爆物质的管理,确保生产环境的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通过明确的操作流程,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降低潜在风险,保障企业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维护企业的正常运营秩序,同时也是企业社会责任的具体体现。
注意事项
1. 操作人员应时刻保持警惕,遵守规程,不得擅自改变操作步骤。
2. 培训和考核是关键,新入职员工必须通过安全培训才能上岗。
3. 遇到异常情况,应迅速撤离现场并及时上报,不可盲目处理。
4. 紧急出口应保持畅通,不得堆放杂物。
5. 定期演练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6. 储存区域应设有明显的警示标识,提醒无关人员远离。
7. 对于废弃的易燃易爆物品,应按规定程序进行妥善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以上操作规程的实施需要全员参与,共同维护安全生产环境。请每位员工牢记自己的职责,遵守规程,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易燃易爆操作规程范文
第1篇 易燃易爆库安全操作规程
1.易燃易爆仓库应通风良好。仓库周围应有围墙并装置大门。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仓库。
2.仓库工作人员必须了解所管物品的安全知识。严禁烟火,不准把火种、易燃物品和铁器等带入库内。
3.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分别存放在专用仓库中,不得随意乱放。存放电石应注意防潮。
4.库内不得同时存放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和其它物品,亦不得超过规定的储存数量。
5.仓库必须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对过期变质的易燃易爆物品要及时处理。
6.严禁在仓库内住宿、开会。收发物品要有严格的登记手续。
7.必须配备充分、完好、适用的消防器材,并放置在明显方便的地方。
8.仓库内的电机、电气设备,必须按设计规范采用密闭防爆型设备。要定期检查,确保安全可靠,仓库人员不得拆卸。
9.报警系统必须良好,并定期检查,确保有效。
10.运送易燃、易爆物品时,盖要拧紧,容器要竖直放稳。运送人员禁止吸烟,沿途须距离火种5米以外。运送电石时,先要把桶盖松开放出气体,中途注意防潮,雨天不准装运电石。
11.压力气瓶的存放、使用和运输,必须遵守国家颁布的《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第2篇 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安全操作规程
1.作业人员应穿工作服、戴手套、口罩等必要的防护用具,操作中轻搬轻放,防止摩擦和撞击;
2.各种操作不得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作业现场应远离热源与火源;
3.操作易燃液体需穿静电工作服,禁止穿带钉鞋,大桶不得直接在水泥地面滚动;
4.库房内不准分装、改装、开箱、开桶,验收和质量检查等须在库房外进行。
第3篇 易燃易爆液体卸车安全操作规程
一、重车的过磅
卸车人员接到监磅通知后,对需要卸车的甲醇车辆进行监磅,并严格遵守监磅员的职责,保证公司利益不受损失。监磅时认真核对卸车卡与车辆是否相符,保证卸车甲醇的产品质量。
在重车过磅后,遵守“谁监磅、谁负责”的原则,立即对甲醇车辆进行跟踪卸车。保证不留空档时间。
二、安全措施的落实- q5 o; |5 g# j
在重车过磅后,卸车人员指挥车辆停靠在卸车地点可靠位置,对各项安全措施进行逐一检查落实。
1、将车辆停放在可靠位置,保证道路畅通。
2、检查车辆的阻火器、静电接地线等安全装置是否完好,对接地线进行正确现场接地。
3、现场的灭火器、消防水等安全措施必须落实到位。
4、卸车人员和司机必须按规定消除静电,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5、现场人员禁止携带或使用手机,现场安全距离内禁止有带火或带静电的活动、作业。
三、鹤管的对接
1、在对接卸车鹤管前认真检查:卸车鹤管是否完好,有无泄露,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对接。
2、对接时所有管道阀门都必须处于关闭状态,对接鹤管时动作要缓慢进行,防止磨擦产生静电。
3、对接鹤管时要小心谨慎,做好人身的安全防护,防止对接人员身体接触受到伤害。
4、鹤管对接一定要牢靠、密闭,防止卸车过程中出现泄漏。
四、开启卸车泵
1、打开甲醇车根部球阀,使卸车鹤管内充满液体,
2、对卸车泵进行盘车,打开相关阀门
3、按照泵的操作规程,正确开启卸车泵。
五、空车的过磅
1、卸车结束后,立即对空车进行过磅.
2、做好台帐登记和相关数据的统计。
第4篇 一般化学药品及有毒易燃易爆药品安全操作规程
1、粒状和粉状的药品,不得直接倒入器皿中,必须用匙取出,有腐蚀性药品必须用瓷匙取出。
2、对于不了解其性质的药品,不得随意放置和混合,不得任意实验,一切化学分析药品,禁止用鼻嗅、嘴尝或直接用手触动。
3、化学药品禁止任意乱放,使用时必须将器皿口朝外,把溶液慢慢倒入池内,器皿口不准对人,用完的废溶液必须倒入池内,并开放冷水随时冲掉。
4、凡有毒性、易燃、易爆、易挥发、麻醉性和刺激性气味的药品,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使用前必须首先了解其技术、化学性能、使用的方法并熟知注意的事项,掌握操作方法后,方可操作。
(2)在开启瓶口时须对无人处,以防药品崩溅伤人。
(3)对剧毒、刺激性和麻醉性以及挥发性的药品,必须在通风条件良好的通风橱内进行。
(4)取用有毒或剧毒液体药品时,必须使用移液管,严禁用口直接吸取。
(5)加热或配制易燃、易爆品时,禁止接近烟头和易燃品,选择安全处操作。
(6)使用有毒、剧毒药品时,操作结束后立即将器皿冲洗净,试验台擦干净,手洗干净。
5、过氯酸冒烟时,严禁用手拿取。
6、化验分析人员每次操作结束后,特别是在饮食前,必须彻底的清洗手和面部,严禁使用仪器充当餐具或饮食用具。
第5篇 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目的和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工安全技术操作要求。
本规程适用于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工安全技术操作。
2安全技术操作要求
2.1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应按gb j16-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设计制造。易燃、易爆仓库应远离其它建筑物,通风要良好。
2. 2仓库周围应有围墙并装置大门。
2.3易燃、易爆物品库,工作人员必须了解所管物品的安全知识。
2. 4必须配备选择适当,合适的消防器材并放置在明显方便使用的地方。
2.5仓库内的电气设备必须是防爆型的,电气线路接头处必须联结牢固,并包绝缘,不得有裸露,并要定期检查。.
2.6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按物品种类分别放在专用仓库内,不得随意乱放性质相抵触的易燃易爆物品,也不得超过规定的储存数量。
2.7易燃、易爆物品库,必须建立定期检查等安全管理制度,对过期变质的易燃易爆物品要及时妥善处理。
2.8易燃易爆物品库严禁明火,不准把火种和铁器等带入库内,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内。
2.9严禁在易燃易爆物品库内住宿、开会。
2.10易燃易爆物品的收发必须有严格的登记手续。
2.11易燃、易爆物品库的报警系统必须确保有效好用。
2.12运送各种易燃、易爆物品时,盖要拧紧,容器要竖直放稳。
2.13各种压力瓶的存放,必须执行国家质检2003年4月3日颁布的《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的有关规定。
2.14仓库的管理人员及进入仓库的作业人员不得穿带钉子鞋和化纤衣物,以免产生火花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2.15进入易燃易爆物品库的机动车辆排烟管必须带防火帽,否则不得进入库内。
2.16库内所用的工具必须用规定的有色金属工具。捆绑索具应采用棕绳或麻绳。
2.17易燃易爆物品库必须设有良好的避雷设施。而且每年要对避雷系统进行检查测试。
第6篇 一般化验药品有毒易燃易爆药品安全操作规程
1、粒状和粉状的有毒药品不得直接倒入器皿中,必须用药勺取出;有腐蚀性的药品必须用瓷匙取出。
2、对于不了解其性能的化学药品,不得随意放置和混合,不得随意实验;一切化学药品,禁止用嘴尝、鼻子闻或直接用手触动。
3、化学药品禁止随意乱放,使用时,必须将器皿口朝外,把溶液慢慢倒入器皿内,器皿口不准对人,用完的废溶液必须倒入池内,并开放冷水随时冲掉。
4、凡有毒、易燃、易爆、易挥发、麻醉性和刺激性气体的药品,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使用前必须了解其技术、化学性质、使用方法,并在熟悉注意事项掌握操作方法后方可操作;
(2)开启瓶口时要对无人处,以防药品崩溅伤人;
(3)对剧毒、刺激性、麻醉性以及挥发性的药品,必须在通风条件良好的通风橱内进行;
(4)取用有毒或剧毒液体药品时,必须使用移液管,严禁用口直接吸取;
(5)加热或配制易燃、易爆药品时,禁止接近烟火,选择安全处操作;
(6)使用有毒、剧毒药品时,操作结束后,立即将器皿冲洗干净,试验台擦干净,手洗干净。
第7篇 易燃易爆场所安全操作规程
1、易燃易爆场所如热交换站、鼓风机房、消化池车间、沼气柜附近应严禁烟火,人员不得随意出入;
2、在积存有可燃性气体或蒸汽管沟、下水道、阀门井附近不允许动火,必须确认无火灾隐患后方可作业;
3、火灾爆炸危险场所严禁使用明火烘烤结冰管道设备,可使用热水进行解冻作业;
4、对于容易在空气中剧烈氧化放热自燃的物质如脱硫剂,应密闭避免与空气接触;
5、可燃物的存放必须与高温器具、设备表面保持足够的防火间距;
6、易燃易爆场所应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7、易燃易爆场所作业时,职工应穿戴防静电的衣帽,严禁穿化纤衣物进入,更要防止铁器撞击地面;
8、不能用水及泡沫灭火器扑灭电气火灾,因为水及泡沫可导电,也不能用水扑灭比水比重轻的油类火灾,因为油可浮在水上,造成火灾蔓延;
9、易燃易爆场所必须采取有效的监控措施,当监测仪表报警后,应采取适当的安全防范措施。监测仪表校验或维修期间,应悬挂安全警示标志,关闭各处气源阀门,尽量不开动生产设备;
10、易燃易爆场所,应尽量避免焊接作业,必需时,应采取安全措施且焊接地点应和易燃易爆设备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11、搬运可燃气体或易燃液体的容器、气瓶,应轻拿轻放,严禁抛掷,防止相互撞击;
12、生产过程中,应防止易燃易爆物的跑、冒、滴、漏,避免其外逸、扩散,引起爆炸;
13、值班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进入过滤器间、污泥控制间等防火防爆重点区域必须开启防爆排气扇30分钟以上;
14、在非冰冻季节,保证过滤器间等防火防爆重点区域的空气流通,把全部窗子打开,冰冻季节保证防爆轴流风机的长期通风运行;
15、定期保养紧固各法兰阀门等,避免沼气外逸现象的发生;
16、严禁在过滤器间有动火作业现象,沼气柜周围20米之内严禁动火作业;
17、严禁闲杂人员在沼气柜、沼气火炬、脱硫塔等区域活动;
18、严格消化池区域人员出入管理制度,严禁将火柴、打火机、手机等火种带入;
19、沼气系统的所有厂房均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甲级防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