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压电工操作规程注意事项
篇1
1. 必须穿戴好防护装备,如绝缘鞋、绝缘手套、安全帽等。
2. 操作前需确认电源已切断,严禁带电作业。
3. 使用工具时,确保工具完好无损,绝缘部分无破损。
4. 在潮湿环境下作业,应采取额外的防触电措施。
5. 遇到不明情况,切勿自行处理,应及时上报并等待专业指导。
6. 不得擅自更改电气线路布局,遵循原有设计和规范。
7. 作业结束后,务必检查所有开关是否复位,确保设备安全状态。
8. 保持工作区域整洁,避免工具遗漏导致意外。
请每位低压电工严格遵守上述规程,将安全意识贯穿于每一次操作之中,共同维护一个安全、高效的电气作业环境。
篇2
1. 严禁带电操作,任何情况下都不可冒险尝试。
2. 作业区域保持整洁,避免工具、材料绊倒或滑倒事故。
3. 不得在潮湿环境中进行电气作业,以免增加触电风险。
4. 使用梯子时,需有人扶持,确保稳固。
5. 作业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工作并上报。
6. 定期进行电气知识培训,提升电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7. 在操作高压设备时,需遵守高压电工的相关安全规定,不得混为一谈。
8. 工作完成后,及时清理现场,恢复设备到正常状态,取下警示牌,恢复供电。
以上规程的实施需要每位电工严格遵守,任何疏忽都可能导致严重的安全事故。管理层应定期检查规程执行情况,确保安全措施的有效落实。通过共同努力,我们能够创造一个安全、高效的工作环境。
篇3
1. 在未断电的情况下,禁止直接接触电气设备,以防触电。
2. 检查电气设备时,不可使用金属物品,以免引发短路。
3. 操作过程中,保持专注,避免因分心导致的误操作。
4. 工具使用前后需进行检查,损坏的工具应立即更换,不得勉强使用。
5. 当遇到不明情况时,应立即停止操作,及时向上级或专业人员咨询。
6. 遵守工作交接制度,确保交接清晰,避免因信息不全导致的误操作。
7. 在有风险的环境中作业,如潮湿、高温等,需采取额外的安全措施。
8. 紧急情况下,保持冷静,按照预先培训的应急程序执行,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以上各项操作规程需每位电工严格遵守,通过规范的操作,确保工作安全高效,同时提高整个电力系统的稳定性。
篇4
1. 不得在潮湿环境下进行电气作业,以防电流通过皮肤进入人体。
2. 严禁私自调整电气设备参数,必须按照设备手册操作。
3. 遇到不明情况,如电线裸露、设备异常等,应立即停止工作并报告。
4. 使用梯子时,确保稳固,避免单脚站立或过度伸展。
5. 作业过程中,若感到头晕、麻木等不适,应立即离开现场并就医。
6. 工作结束后,清理作业现场,恢复设备原状,及时复位警示牌。
7. 定期参加安全培训,更新知识,提升应急处理能力。
遵循低压电工安全操作规程,是每个电工的职责,也是确保工作安全的基础。每个人都是自己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务必时刻警醒,严格遵守规程,确保每一次操作都安全无误。
低压电工安全操作规程(7)
低压电工安全操作规程(七)
1.遵守电气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通则》有关规定。
2.不准在设备运行过程中拆卸修理,必须停运并切断设备电源,按安全操作程序进行拆卸修理。临时工作中断或每班开始工作前,都必须重新检查电源是否已经断开,并验明是否无电。
3.动力配电箱的刀开关,禁止带负荷拉闸。
4.电机检修后必须遥测相间及每相对地绝缘电阻。绝缘电阻合格,把皮带轮上紧方可试车。空载电流应不超过规定范围。
5.试验电机、电钻等,不能将其放在高处,需放稳后再试。
6.定期巡检、维修电气设备,应确保其正常运行,安全防护装置齐备完好。7.凡是暂时拆除的电气设备的导线电源端必须用绝缘胶布包好,不得有裸露部分。对不再使用的电源管线应拆除。
8.熔断器熔丝的额定电流要与设备或线路的安装容量相匹配,不能任意加大。带电装卸熔体时,要戴防护眼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应使用绝缘夹钳,操作人站在绝缘垫上。
9.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或接零必须完好、合格。即:电气设备裸露的不带电导体(金属外壳)经接地线、接地体与大地紧密连接起来,称保护接地,其电阻一般不超过4欧姆。将电气设备在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金属部分与电网的零线相连接,称保护接零。在同一低压配电系统中,保护接零与保护接地不许混用。
10.螺口灯头的开关必须接在相线上,灯口螺纹必须接在零线上。
11.监督执行在动力配电盘、配电箱、开关、变压器等各种电气设备的附近,不准堆放易燃易爆、潮湿或其它危及安全,影响维护检修的物品。
12.临时装设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临时接线安全技术规程。
13.每次检修完工后,必须清点所用工具、材料及零配件,以防遗失和留在设备内造成事故。将检修情况向使用人交代清楚,并送电与使用人一起试车。不能由维修电工单独试车。
14.漏电保护器应定期清扫、维修,检查脱扣机构是否灵敏,定期测试绝缘电阻,阻值应不低于1.5兆欧,电子式漏电保护器不准用兆欧表测量相邻端子间的绝缘电阻。
15.低压停电时,按规定办理停电手续,并会同申请停电人去现场检查、验电、挂地线或设遮拦,在开关的操作把上挂“禁止合闸,有人作业”的警示牌。在同一线路上有两组或以上人员同时工作时,必须分别办理停电手续,并在此路刀闸把上挂以数量相等的警示牌。
16.工作完毕,作业人员检查、清理现场,待全部人员撤离现场,工作负责人填写工作终结并签字后交停电执行电工复查无误方可摘警示牌送电。遇有两组及以上人员作业时,必须在各组完全完工后,方可摘警示牌送电。